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例6篇

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住建城发〔2020〕X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汲取青白江4.25燃气泄漏爆燃事故和仪陇县6.5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城镇燃气市场秩序,推进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我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责任,切实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强城镇居民燃气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使用户养成不用气时关闭闸阀、燃气软管老化或破损及时更换等习惯,具备及时妥善处理燃气安全隐患的技能,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安全投入、应急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出台的规章制度、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情况。

(三)燃气安全运营情况:一是管道燃气企业的场站、气柜和管网等重点设施巡查、维护情况;

二是液化石油气站的储气瓶(罐)、压缩机房、加气机、配电室等重点设施(部位)巡查、维护情况;三是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四是餐饮店等燃气商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五是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六是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整改情况。

(四)燃气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包括燃气企业应急抢险人员、设备、物资等储备情况,应急值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情况。

(五)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包括对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开展安全知识社会宣传尤其是入户宣传等。

三、整治时间

(一)自查整治阶段(即日起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燃气经营企业按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住建局将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督促整改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和个人的实施跟踪督促整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方案措施,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XX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四、整治要求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是关系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按照辖区管理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管辖内的燃气经营企业、场所进行督查、排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各乡镇及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重要情况随时报送。此次排查整改结束后,县住建局将整理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并报告县安委会。

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

一、充分认识市场现状高度重视整顿工作

   

目前,***的燃气事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局面,天然气自97年的1.8亿立方米到XX年已达到11亿立方米。城市燃气用户已达到300万户,液化石油气也已向郊区、城镇、农村放开,并有了较大的发展。燃气事业的发展和燃气市场的开放拓展,给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我市的燃气事业正从计划经济的模式下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其中液化石油气市场已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因此,在不成熟的燃气市场条件下,由于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双轨制以及市场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燃气市场不仅需要开放,而且更需要加以规范,这正是我市积极推进燃气市场化的基本原则。

   

几年来,全市经过全行业的资质认定和考核工作及历年的清理整顿,燃气企业的内部管理逐步强化,人员素质有所提高,未发生重大爆燃事故。去年3月份和7月份,全市又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燃气整顿,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销售液化气,不仅扰乱了燃气市场秩序,严重侵犯了正规企业的利益,而且对城市、对人民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液化气经销违法、违规现象又有所抬头

   

由于液化气价格上调和地区差价的不平衡,在利益的驱动下,个别人私设摊点,倒罐倒卖,无证经营液化气,他们走街串巷,游动推销,缺斤短两,低价招揽,坑害群众。在城乡结合部的街市上,私卖液化气钢瓶和代销气的摊点随处可见,有的一条街上就有5、6家在经营,这种违法经销使用户的安全和利益得不到保证。

   

此外,目前未经检验的外地钢瓶流入市场,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仍在市场流通,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一些单位和个人法规意识淡薄,私搭乱建、占压燃气管线相当严重,在城八区和门头沟、房山、大兴等地,占压燃气管道达1633处,对城市燃气设施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个别不合格燃气器具和伪劣产品配件流入市场,无资质违法安装、维修人员,冒充燃气企业维修人员私自入户安装、维修,他们到处粘贴、发放小广告,滥用燃气集团名义,质次价高,欺骗用户,已造成多起事故,严重威胁到用户的使用安全。

   

(四)个别燃气工程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使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个别施工企业野蛮施工,损坏燃气设施,造成管道泄漏事故。

   

因此,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对于我市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对此市领导多次明确提出燃气安全管理问题,并将燃气的安全列为全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亲自过问,亲自带队检查,并亲自解决城市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给予燃气安全以高度的重视。

   

二、明确整顿目标重点深入动员精心准备

   

根据我市燃气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确定了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目标:通过清理整顿,遏制违法经营势头,有效控制不合格或超期钢瓶的罐装和周转、使用,清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安装和维修服务,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服务质量。

   

重点:整顿工作分为四个重点,并作为四个专项治理统一布置,分点实施。

   

(一)清理整顿液化气市场,大力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遏制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的势头。

   

全面检查、有效控制不合格超期未检钢瓶的罐装和周转、使用,凡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钢瓶的单位,要给予清理和查处。

   

(二)全面清理拆除违章占压,将此工作纳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对1633处违章占压,下半年集中拆除548处。

   

(三)加强燃气工程的质量监督,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各方建设主体资质、资格的审查;加大燃气工程质量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煤改气工程的检查;加强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杜绝在有地下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挖沙取土、植树、埋压圈占和恶性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四)清理整顿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资质,加强燃气器具市场的管理。实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认定工作,规范燃气维修市场。

   

为推动清理整顿工作,市、区两级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两部一局的通知,制定了总体计划和分步实施计划,逐级逐项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深入动员和精心准备。

   

三、突出燃气安全管理实施专项市场整顿

   

(一)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

   

针对液化石油气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市对这项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确定了清理整顿目标及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城乡结合部列入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具体实施如下工作:

   

⒈全市进行动员,调动各方力量,统一部署;

   

⒉召开新闻会,加大社会审查力度,我市各新闻媒体即时给予了报道。各区县也利用各区的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共3页,当前第1页1

   

⒊由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了《关于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的通告》(通告[XX]4号)。

   

⒋组织市场清查,严厉查抄非法经销液化石油气摊点

   

按照我市清理整顿液化石油气市场的统一部署,从9月开始全市统一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对非法经营企业以及违法经营难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违法经营摊点112处,收缴各种液化气钢瓶1328个,查缴未检钢瓶8000只,检查燃气企业172个,对22个非法经营企业进行查封或停业整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这次全市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不仅有利地遏制了违法经营势头,清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而且起到了震慑和安全宣传作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拍手称赞。各区县表示,要以此为起步,继续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发现一起,消除一起,决不手软牵就。

   

⒌开展企业整顿,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检查

   

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各区县加强了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各燃气企业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全面整顿。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市燃气

集团高度重视,深入动员,将查安全管理漏洞、查隐患治理作为主要内容,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针对容易出现的薄弱环节、岗位、设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防范预案。共检查调压站350座、调压箱2246座、抽水缸1262个、闸井376座,排除各种隐患14处。对燃气的五大隐患,燃气集团组织力量,调动资金予以逐项解决。此外,液化气各灌瓶厂、供气站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90项问题中的85项进行了解决,对5项须经协调解决的问题,采取了安全监控措施。销售一、二公司分别开展了燃气安全的社会宣传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近3万余份,入户维修近千户。

   

各区县对本辖区燃气企业的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怀柔县对7家液化气灌装站和2家管道气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西城区对5处自管液化气换瓶站也进行了安全检查。朝阳区、石景山区、海淀区以及其他区县也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对燃气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清理燃气管线违章占压

   

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用管线违章占压问题,刘淇市长亲自过问,副市长刘志华同志亲自挂帅,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市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分期分批地进行了清理整顿。

   

⒈反复调查核实确定拆违重点

   

违章占压是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顽症。而且,许多占压是历史形成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对其合法手续给予甄别核实,难度极大。为此,我委阜柏楠主任连续召开两次会议,调动上百人次反复核实查对,副市长刘志华同时还亲自带队查看占压情况。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基础上,提出拆违分两步走的工作计划,并确定了XX年拆违的五个重点:①重要街道和重点部位②干线、干管、重要线路③易发生险情的线路和高压管线④人群密集区、变电站、调压站、液化气站等重要设施⑤经常检查的部位、小室、闸井等。经检查全市燃气违章占压共计1633处,涉及全市11个区县,确定XX年清理548处。

   

⒉任务责任明确全市深入动员

   

拆除违章占压涉及公用设施和人民财产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首都的政治声誉,正如刘志华副市长所说:“首都的环境治理,首要的是安全环境的治理,安全是第一位的,这是我们各级政府重要的职责。”为把拆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领导“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和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全市拆违项目列表造册,任务、责任全部落实到各区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并由市规划委、城管监察和燃气集团公司配合予以实施。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受刘淇市长委托,副市长刘志华同志先后三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工作部署,同时还举行了全市的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市作了深入的动员。

   

⒊各级高度重视拆违全面展开

   

根据市政府“认真抓紧抓好”的指示精神,各区县、各部门通力合作,调动各方力量,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组成专门的班子,逐街逐巷落实拆违任务,全面开展了拆除违章占压的工作。有的区县不仅完成了上帐的任务,而且结合本区的情况,将本辖区内未列入本年拆违任务的违法建设提前拆除。例如,朝阳区呼家楼办事处在完成帐内拆除23处任务的基础上,又多拆了50处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筑。朝阳区麦子店办事处也多拆了55处,合计1435平方米。西城区主管部门领导对每拆完一处的违法建设,都要亲自到实地进行检查验收。海淀、石景山、宣武等区也都克服各种困难,确保拆违的进度和任务的完成。

   

(三)整顿燃气建筑市场

   

北京的燃气工程建设伴随着首都燃气事业的发展,近几年建设工程量逐年增加。燃气工程的质量是确保燃气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的保障。除此之外,目前城市建设中野蛮施工也给燃气设施的安全带来危害。为此,我们将这次燃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延伸到燃气工程建设之中,由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在施的燃气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质量问题给予排查,对野蛮施工和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查处。在此期间抽查工程共计265项,纠正质量问题13处,对3个责任单位给予了警告。共3页,当前第2页2

   

(四)整顿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随着燃气市场的开放,城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的规范化必须提到燃气行业管理的议事日程,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秩序。根据两部一局的通知精神,我市着重进行了以下工作:

   

⒈制定了我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标准及申报审批和年检程序;

   

⒉编制了安装及维修操作人员岗位培训教材,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资格鉴定;

   

⒊充分发挥燃气集团主渠道的作用,在全社会公开96777统一报修电话。这一举措方便了用户,保护了用户的利益,有效地遏制了小广告的蔓延势头,深受广大用户的欢迎。

   

⒋拟对全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进行企业资质的认定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进一步规范其企业的行为和维修服务质量。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任务

   

(一)存在问题

   

⒈燃气法规建设滞后,执法缺乏力度。

   

⒉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全市发展不平衡,违法经销液化气摊点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根治。

   

⒊中小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制度以及设备检修、消防器材更换制度不落实,政府对企业的监督还缺乏标准和依据。

   

⒋违法入户维修以及小广告的现象还未得到有效遏制。燃气器具维修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⒌从业人员素质亟待培训和提高,尚水满足岗位的安全要求。

   

(二)今后任务

   

⒈加强燃气企业资质的管理,实行年度审检的制度,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取消企业资质。

   

⒉加大日常管理考核的力度,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和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推进燃气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建立对燃气企业设施、管理、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

   

⒊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加大对违法经销行为打击的力度,加大清理的频率。

   

⒋加强培训,要对全市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各企业持证上岗情况。

   

⒌积极推行企业的兼并、重组、联合,实行规模经营和集团化管理,使中小燃气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⒍完善法规,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

   

⒎推行燃气安全社区化管理,使燃气安全进社区入家庭。

   

⒏加强燃气安全的社会宣传,增强全民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

   

燃气市场的整顿是项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随着燃气事业的发展及燃气市场化的进程,加强燃气行业的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是摆在我们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们要积极探索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同时,要不断研究燃气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摸索新形势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规律、新办法,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燃气安全管理的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而做出我们的贡献。

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城市燃气;管理法制化;必要性;原则;作用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2014年6月30日傍晚,大连中石油输油管起火事故发生,引起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未经审批许可就敢违规开工,暴露出地下管线管理法制化的缺失,燃气产业是基础产业,又是公共事业,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燃气。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燃气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燃气法制建设日益迫切。

燃气法规是调整人们在燃气规划、燃气建设、燃气生产、燃气供应、燃气使用和行业管理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市政建设和能源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燃气的整体规划、工程建设、使用管理等诸多方面活动的法律规则,是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保证,也是广大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1对城市燃气管理法制化必要性的认识

要减少、杜绝燃气事故,必须把燃气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1.1国家燃气立法和地方立法相结合,建立健全完善的燃气安全保障法规体系。

1.1.1燃气立法是我国燃气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燃气立法是燃气管理的最重要基础性工作。全国各地燃气发展程度不一,但随着燃气事业的发展,燃气事故也在不断发生,根本原因之一是国家对燃气管理的各个环节没有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来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和相应的责任,处理事故没有量刑的法律依据和奖惩条款,使得事故后处理时责任划分不明确,量刑力度不一,真正的责任者有的处罚太轻甚至没受惩处,震动不大,不能达到从事故中吸取教训的目的,以致燃气事故频繁发生。因此,象国家《环保法》、《水法》、《电力法》、《交通法》等一样,针对燃气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危害程度,根据我国燃气发展的具体情况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不足以承担城市燃气建设、发展和安全的全部管理职责,尽早出台《燃气法》是我国燃气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

1.1.2加强地方燃气立法建设,是各地燃气发展的需要

由于全国各地城市规模、综合实力、城市建设以及资源状况、燃气气源和输配系统形式等方面情况各不相同,燃气发展的状况不一,出现的问题不同,对燃气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国家不可能制订完全适合各地情况的燃气法规,这就要求各地在遵照国家法规的大前提下高度重视地方燃气法规建设。

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细化和补充,对燃气的规划和建设、燃气经营、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安装和维修、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直到奖惩条例等各方面可具体化和量化。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济南等城市相继有了燃气地方法规,但在施行过程别是国家《燃气法》出台以后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其它大多数城市也不能在国家《燃气法》出台之前存在等靠的思想,对本地燃气立法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2加强燃气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制止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

1.2.1合理确立城市燃气管理法律主体,以有利于燃气安全管理为目的

合理确立城市燃气管理法律主体,对于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尤其对于保障城市安全供气,燃气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还应该从地下管线的统一管理角度出发,全盘考虑执法管理力量。目前我国各地城市燃气管理体制不一,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就象建设部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所明确的那样;第二种是公用事业局是城市燃气的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燃气管理处,具体负责城市燃气的管理工作;第三种是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授权而从事城市燃气的管理。这三种体制由于“条条块块”太多,只是把城市燃气管理作为众多行政管理的一个方面,专业化、技术化不强,管理燃气的精力不能集中,难免造成燃气管理不力,安全性要求不严,采取措施不及时。虽然许多地区设立燃气管理处作为行政管理城市燃气的具体部门,但由于受到管理权限的限制,再者是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限制,造成实施城市燃气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力度、广度、深度不够,城市燃气管理的各环节易出漏洞。国家应进一步突出城市燃气管理的重要地位,统筹建立城市燃气管理的专职行政机关,明确职责,扩大权限,增拨经费,以便集中精力做好燃气各环节的管理。

1.2.2建立城市专职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保证城市燃气的安全供应

城市燃气设施遍及城市的各个角落,隐蔽性强,影响安全因素较多,事故突发性强且影响面大。在目前城市燃气管理立法较为薄弱的同时,城市燃气的执法也不健全。城市燃气的行政管理部门虽负责管理城市燃气,但执法权有限,甚至有些地方没有执法权,没建立相应的燃气执法队伍。由于没有执法权,在处理危及燃气设施的施工和违章搭建建(构)筑物等类事件时,只能通过协调解决,在协商未果情况下不能及时采取得力措施消除隐患;用户违章却拒绝进户检查,不接受处罚,也不能采取强硬手段;对社会上个体从事销售、安装和维修的不良情况,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加强燃气执法已是当务之急。首先要高度重视燃气执法工作,不能发生一次事故,就召开一次紧急会,就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要建立专职的燃气执法队伍,给以相应的执法权和执法处罚法律依据。建立并不断健全执法的运行机制并保持长久良好的运转。第二加强燃气执法队伍的建设,人员专业化、技术化,责任心和事业心要强,执法的交通通讯工具和设备等要先进,适应燃气执法快捷的需要。第三执法手段要强硬,处罚力度要大,无论什么单位什么人和什么事情都要服从城市燃气安全的大局,发生重大事故对责任人量刑要重,起到威慑作用。第四城市燃气的执法要与城市规划、公安(包括消防)、法院等紧密配合,才能保证应有的执法力度。第五城市燃气的执法要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依靠集体的力量,要通过各种途径让群众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建立必要的奖励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巨大作用,做到燃气管理群抓共管,保证广泛性、可靠性。

2燃气法规的原则

2.1依法管理原则

燃气法规对行政监管、规划布局、设计施工、使用燃气以及工程档案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燃气经营者、公民和燃气用户,也做出了必须服从燃气法规中权利义务的明确规定。燃气法规还将燃气的应急保障、燃气安全事故与预防等都纳入了法规之中。由此确定了其管理的广泛内容,并详细列出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使燃气依法管理的内容充分具体。

2.2统筹规划原则

全面综合考虑燃气设施建设和供用气安排是搞好燃气管理的前提。规划安排时要与该地区城乡建设的全面规划相结合,从布局上协调一致,配套进行设计、工程建设等活动。同时,要着重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预测与衡量,不能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做到长远规划燃气各项建设,使之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另外要充分预测燃气气源的发展状况,选择合适的燃气气源,预留燃气建设用地等,保证燃气发展规划得到全面落实。

2.3保障安全原则

燃气安全是燃气事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重点。燃气安全事故对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对城镇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燃气法规必须遵循保障安全的原则。保障安全是燃气法规的核心原则,它贯穿于燃气法规的始终,体现在每一项具体的条文规定之中。

2.4确保供应原则

近年来,燃气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天然气的使用已改变了以煤、柴取火和原来城镇燃气供应规模受限制的状况,燃气作为一种新型的绿色能源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燃气已成为城镇生产和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能源结构的调整,燃气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逐年上升,人们对燃气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要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满足人们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在燃气法规中,就必须遵循确保供应的原则。

2.5规范服务原则

燃气供应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用户对燃气经营者的评价和行风建设。因此燃气法规要求燃气经营者一定要重视服务管理,注重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在服务工作中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相关标准提供服务。通过优质服务创品牌、树形象,切实落实规范服务的原则。

3燃气法规的作用

3.1保证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燃气法规规范了燃气规划、建设、经营、设施抢修以及燃气具安装、维修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调整燃气相关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建设的管理关系,促进燃气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燃气使用的合理需要,保证安全稳定供气,使燃气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并影响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

3.2促进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燃气法规规定的内容总结了燃气事业的管理经验,集中反映了燃气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依法对燃气事业进行管理的最直接、最具体的法律依据。燃气各方主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使得燃气事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3.3适应当前改革开放的经济形势。为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抓住机遇,利用国内外的各种资源开拓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和挑战,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立法改革,是我国对外贸易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需要。燃气法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在投资环境、特许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4结语

燃气管理工作是城市整体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全。因此,各相关单位必须要切实做好燃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燃气管理法制体系,严格规范和控制燃气建设行为,加大管理制度的落实力度,从而有效保障燃气供应的可靠性,提高燃气管理的安全性,降低燃气在供应使用过程中出现泄露、爆炸、偷气等不良事故的概率,进而不断推进我国燃气行业的平稳、高效、良性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1]蓝枫,王振江,周韬.依法管理 推进城镇燃气事业科学发展[J].城乡建设,2011(03)

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

一、专项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我县辖区内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燃气管网设施、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

二、专项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专项整治重点

1、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消防、防雷设施是否合格;液化石油气储罐、自动灌装秤、压缩机、配电、钢瓶等充装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过期钢瓶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建立健全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抢险预案;相关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气瓶充装等专业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建立完整的销售备案制度;是否有违法违规销售,特别是违法销售大钢瓶倒气现象;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对用户进行了安全用气宣传。

2、所有有证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是否设置在专用建筑物(房间)内;是否与周围建筑物、道路、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保持了一定的安全间距;对符合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是否按规范配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是否有用钢瓶相互倒气行为;是否存在用改装、报废、非法制造和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3、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合格;凡报废钢瓶坚决予以没收,过期钢瓶要强行送检;液化石油气钢瓶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客、货混装,是否有摔、打、砸等危险行为;居民用户,特别是商业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4、对县城区内有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

5、对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二)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遏制违法经营势头,有效控制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灌装和使用,消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安装和维修市场,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强化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消除全县燃气行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方法步骤

(一)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1月30日至1112月2日)

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建委、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等相关单位参加,办公室设在县建委。各乡镇政府开专门会议,传达省、市、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各乡镇政府、建设所、工商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政府将专项整治方案于2012年12月2日前报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

各乡镇政府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应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开展以下工作:

1、对县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全面检查,未获得相关证件的,责令立即停业依法查处、取缔整顿;对已获得相关证件的,加强气站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经营销售的管理,发现违法经营销售的,坚决予以查处。

2、对县辖区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的非法门点,立即查处、取缔;对有证但不符合安全经营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对有倒气、溜街卖气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吊销有关证件,责令立即限期整改;对证、照不齐全的,督促尽快办理。

3、进一步加强燃气设施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清理、拆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法建筑物。

4、全面清查、整顿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

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

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x月xx日至xx日,全市以道路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加油加气站、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网吧、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为重点,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活动。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共成立检查组x个,出动检查人员x人次,检查单位和场所x多处,查出隐患x处,现场整改隐患x处,限期整改x处,下发整改指令书x份,处罚决定书x份,停产停业整顿x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

二、主要特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齐共管抓的合力。

市政府对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抓组织、抓落实。xx市长对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了具体要求。xx月xx日,市政府组织各乡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xx副市长、xx副市长就做好xxxx年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别作了安排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重点,提出了措施要求。x月xx日,xx副市长、xx副市长带领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领导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市x加气站、石油公司油库加油站、xx商厦、xx市场、x中学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督查。检查期间,xxx、公安局、建设局、教育局、电力局等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对检查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带队对本行业、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资料齐全,上报信息按时。

(二)各司其职,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x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辖区的x个社区的出租门点、私立幼儿园、密集场所、各楼院片区、居民巷道以及XX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处理站等x处进行了认真检查,查处隐患x处,发出整改指令书x份。

xx镇:对辖区内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个体门点、小商店等进行了安全检查。

xx乡:由安监站、乡企办、派出所、司法所组成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共检查企事业单位x家,下发整改通知书x份,并限期整改完毕。

xx乡:乡政府认真研究制定春节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全乡xx个单位、企业、个体门点进行了安全检查。

xx镇:组织专人对所属区域内的x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2、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行业主管”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局:专门召开了春节安全工作会议,成立x个检查组,从安监、消防大队、工商、商务等部门抽调人员x名,分别由x名局领导带队,把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种违章行为做为检查重点,共审查车辆x辆,处理违章行为x件;组织专人对车站、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x家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和整治,查出隐患x条,下发隐患通知书x份;对烟花爆竹经营布点,安全措施落实进行了检查。

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和工商企业两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共检查加油加气站x个,棉花企业x家,烟花爆竹仓库和民爆仓库各x个,驱车400余公里检查非煤矿山企业x家。检查中下发检查记录x份,整改指令书x份,处罚决定书x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x家。同时,安监局积极参与各个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建设局:由建设局牵头,安监局、x镇、天然气公司配合,对全市的天然气加气站、调压站及部分阀井、调压箱和管线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xx处阀门或接口存在微渗,占压燃气管线和设施的x处,城市改造和建设对现有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隐患的x处。

教育局: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检查方案,抽调x名工作人员,对全市城乡x个学区校、x家民办教育培训点的安全方面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

电力局: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带队,共查出供电共性问题及隐患x条,涉及面达x处。

质监局:检查单位5x家,查出隐患x条,下达执法文书x份。

(三)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节日安全。

按照“人员、经费、措施、责任”四落实的原则,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预防。一是抓好了事故隐患和监控的落实。在这次检查活动中,对查出的一般隐患,全部进行了整改,重大隐患在“春节”节前整改完不成的,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并采取严密的监控和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二是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在这次检查中,我们紧紧抓住企业这个安全生产的主体,指导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在检查中,要求被检查单位,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值班工作。

三、查出的主要隐患及处理建议

(一)天燃气:

1、发现占压燃气管线3处:xx路中段、民工房修在燃气管道上;xxx交易市场南将天然气中压管道上方修建了房屋;市建中心内将燃气管道修入锅炉房内;

2、建设设施占压燃气设施的有x处:日杂公司市场将x号燃气阀井修在出租房内;x小区内x教师楼调压器被修在车库内;x酒楼调压器被装修在广告牌内;公路段办公楼院内调压器被修入车库内;酒运司二号住宅楼调压器被修在墙内;

x街供热公司对面x公司修建的出租房将x燃气阀井修在房屋内;二中对面x公司在修建x号楼时将x号燃气阀井修在阳台下。

3、建议:请市政府组织规划局、建设局、执法局、安监局、天然气公司和产权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方案和措施。

(二)xx乡加油站:无营业执照(工商)、无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商务)、无消防安全许可证(公安消防)、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监)。市安委会20xx年对此加油站存在的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但南湖乡政府多次提出,该加油站是全乡唯一加油站,若予以取缔,全乡车辆加油要靠班车携带,危险性更大。

建议:请市政府组织发改委、工商、商务、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协商解决处理方案。

(三)公共聚集场所、非煤矿山、锅炉、压力容器等方面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谁监管、谁检查,谁检查、谁整改,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安全监控,消除事故隐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片面,重视程度不够,配合意识差。关于上报检查信息的问题,市政府下发了文件,专题召开了会议,但个别单位至今未上报。个别单位没有进行认真排查,被动应付,上报的信息不准确。

城乡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6

(一)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事故隐患。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查处违反《省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行为,排查治理在经营、经销、运输、检验、使用等各环节的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清理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完成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的规划、布点建设,严格实行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供应许可管理,坚决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经营许可证或供应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

(三)强化充装源头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特种设备与气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充装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无电子条码气瓶等违规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贮灌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落实好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的餐饮、小吃店、夜排档等重点单位和个人,具备相应的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自觉遵守安全使用规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职责分工

各镇乡、园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思想认识出发,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力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抓紧抓好我市的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根据11月21日市政府会议精神,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各镇乡、部门职责如下:

(一)镇乡园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进行登记造册,掌握经营门市的基本情况;对餐饮、夜排档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加强现场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

(二)住建部门:负责做好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经营网点的合理布局及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抓好液化石油气国家法律法规、燃气标准、规范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的资格审查及批准,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的非法经营企业、供应站点;对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和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企业、供应站点,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三)质监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的安全监察工作,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登记管理和电子条码管理,严肃查处超过检验周期、超过使用年限及报废的钢瓶,监督钢瓶检验单位对报废钢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四)交部门: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瓶装气体的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进行检查,查处无危险品运输资格从事瓶装气体运输的机动车辆,严肃查处不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运输液化石油气瓶的违法行为。

(五)工商部门:凭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与住建部门协同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依法查处短斤缺两、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维护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六)公安部门:处置违反公共安全的非法囤积钢瓶、违规过气、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抽查;加强对宾馆饭店等餐饮行业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督促他们正确规范使用;在路面执勤中强化对运输瓶装气体车辆的检查,重点检查所有进出我市的瓶装气体运输车辆(含电瓶三轮车),并知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七)城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城区范围内无证经营的燃气供应站或代充点;加强对城区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的马路小吃和夜排档市场的安全和秩序监管,劝导用户选择合法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气,并直接与供气企业签订安全用气合同。

(八)安监部门: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及无证上岗行为,对各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重点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进行督查。

三、时间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乡、园区、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整治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镇乡、园区、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组织、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依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和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排查结束后请将《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基本情况统计表》于年12月3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各镇乡、园区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经营站(点)、餐饮饭店等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严厉查处,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各镇乡、园区、各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镇乡、园区、各部门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市质监局安全监察科。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镇乡、园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液化石油气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按照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镇乡、园区、各部门要把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与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确保整治质量和整治效果,达到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