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用水管理办法范例6篇

学校饮用水管理办法

学校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1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教体艺字〔20*〕27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年11月24—29日对全省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1.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情况,领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基础卫生设施改造情况。

2.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饮食从业部门有无《卫生许可证》;饮食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有无健康检查合格证;饮食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掌握、培训情况。

3.学校食堂、饮食从业部门经营者资质与准入要求及监督管理情况;学校食堂、饮食从业部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

4.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监督评分、评级情况;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安全防护情况。

6.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7.学生宿舍、厕所、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二、督查时间:20*年11月24~29日。

三、督查方式及范围

在各地、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6个设区市中小学校和部分大中专院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中学、小学、幼儿园各2所(以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为主)。驻地大中专院校抽查2所。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药监局(*

第二组: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教育厅(*

*

第三组:省药监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

五、有关要求

1.督查组要轻车简从,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学校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2

一、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督管理。

1、强化监督检查。春期开学伊始,我办对66所区教育局直管校(园)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学生宿舍管理及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了整改意见。3月3日至3月7日,与卫生执法大队联合对农村16个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卫生执法大检查,此次共检查了16个乡镇36所中小学校和14所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治;3月11日—3月13日,针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存在的严峻问题,对城区12所民办园进行“双饮”检查,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拟订解决办法,要求民办校(园)卫生安全实行季度自查报告制度;4月18日至5月下旬,对全区94所民办幼儿园、7所厂办园及10所乡镇幼儿园的饮食、饮水卫生、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督查,对17所民办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全面开展后勤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5月中旬至6月,对我区八个乡镇自备水源进行化验,对部分整改或新打的水井进行复查验收,进一步巩固与提高整改成果,树立典型,突出亮点。

2、实行学校食品卫生量化考评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我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实行量化监督检查,制定《*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堂“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及《*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3、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卫生安全督查。

为了加强区属高考、中考考试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我区高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办对设有考点的学校提出卫生管理要求,采取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公示食谱等形式,安排专人对各考点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传染病防治实行全程监控。

二、注重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

为更好地促进我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设,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我区学校食堂实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两证”上岗制度(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今年2月22日,教育、卫生联合对城区8个街道所属校园进行卫生安全工作培训,有110名校园长参加了此次培训会。3月1日—3月2日,我办组织农村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270人到区疾控中心进行健康体检和培训。通过培训和测试,从业人员认真履行好自己岗位职责的意识更强了,食品卫生专业知识提高了,使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强化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

为加强民办学校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管理,我办于今年3月11日—3月13日,对城区12所民办园进行“双饮”检查,针对民办幼儿园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严峻问题,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拟订出相关工作制度,要求民办校(园)卫生安全实行季度自查报告制度;4月18日至5月下旬,对全区94所民办幼儿园、7所厂办园及10所乡镇幼儿园的饮食、饮水卫生、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督查,对17所民办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了食品留样,采购索证、餐具消毒、食谱是否公示、食品卫生管理日志、原材料出入库登记等六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学校、幼儿园发出了整改通知。

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今年,我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精神,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无小事”,对学校后勤安全实行“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受到兄弟县的关注。今年4月8日,高县教育局在分管局长的带领下,一行8人参观了我区学生宿舍建设与管理,同时还参观了农村学校饮用水工程;4月25日,屏山县教育局带领20余名校长到李庄镇兴中小学、关圣小学参观蒸饭建设及饮用水工程;5月12日上午,高县教育局校长培训班一行30余人参观了我区邱场中心学校、同兴小学的后勤安全管理,这些兄弟县对我区的“双饮”安全管理及学生宿舍建设与管理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也鞭策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努力与敬业,方能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管理直接关系到校风建设,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我办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拟订了详实可行的住校生管理工作计划,根据《学生宿舍管理资料装档要求》规范了资料收集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水平,今年3月份,我办制定了《*区学校“星级学生公寓”评比标准》。今年,我办继续实行联系人负责制度,对有学生宿舍的的学校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对住校生多的重点监控学校间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等制度,同时,明确了有住校生的学校实行安全自查季报告制度。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督查力度,特别注重对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培训。

六、切实加强校办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校办企业产值、利润在去年的基础上约有下降。截止今年5月,全区校办企业已完成销售产值281万元,上缴税金14.5万元,完成销售利润10.6万元。具体开展工作:

1、年初制定了20*年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继续实行企业联系人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力度。上半年综合性安全检查二次,财务检查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检查1次,上半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健全组织,制定措施,落实制度。各校办企业成立了以企业法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校办企业实行安全管理责任金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今年3月26、27日,我办对校办企业进行安全检查,3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企业法人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与员工签定用工合同;

学校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3

近几年来,在县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街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抓住创建广东省卫生镇街的契机,结合文明创建和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团结协作,努力拼搏不断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出台了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全面提高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使**镇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近三年无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镇街历来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促进全镇街经济和社会民生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这一全局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保护措施,强化跟踪问责,不断提升水源保护工作水平,确保饮用水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安全。特别是开展省级卫生镇街的创建工作以来,我镇街加强了对**镇街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了卫计、农业、边防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和各村(社区)等的职责,镇街饮水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同时,把**镇街饮水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对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做出了详细部署和具体安排,**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严格按照镇街创卫网格化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联系区供水部门,认真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坚持防止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供水问题,全力推动**镇街饮用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放心水。

二、完善制度建设,统筹协调饮用水工作

一是健全水质检测管理制度。始终把安全水、优质水、放心水放在首位,严格执行上级各项管理规定。除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供水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外,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了供水事故应急预案、水污染(或投毒)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制度。

    二是加强学校饮用水检查。全面实施学校饮用水安全工程,加强学校师生用水监管。我镇街积极配合食药监和教育等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范围内公众场所和食堂的直饮机、饮水机、末梢水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三、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卫生意识

为加大饮用水“创卫”工作舆论宣传力度,我镇街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进行广泛宣传,向经营单位、社会、人民群众宣传饮用水卫生法规等知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讲座等开展新时期公共场所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卫生安全意识。同时在各部门、村(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众活动场所设置卫生知识宣传专栏,累计开展卫生知识讲座宣传3场次,制作宣传标语20余条,印发宣传单、手册800余份。

四、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我们将大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居民,尤其是让农村广大群众了解饮用安全卫生自来水对健康的好处,切实提高全民健康卫生意识。

2、加大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管力度。我们将对不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消毒、提供不符合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学校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4

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完善学校(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健全工作机构。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及分管安全、计财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人事副校长为副组长,业务副校长负责学校卫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教育,会计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后勤副校长或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或1名以上的专任或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后勤工作中各岗位工作者为岗位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师生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中心学校应当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签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应当与食堂商店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签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管理,规范日常行为

3.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必须建立《学校食堂商店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学校食堂商店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

4.完善工作台帐。各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对进入校园的大米、面粉、肉类、禽蛋、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冷冻品等大宗食品都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票据、《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对进入校园的桶装水必须索取每批次检测报告,并整理存档;必须坚持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必须坚持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定期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保存培训材料;必须规范食堂财务收支管理,保存好财务收支票据;必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制定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健全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5.严把进货关卡。严禁学校采购土豆、四季豆等因操作不当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及易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学校制售凉菜、卤菜等。学校食堂食用猪油必须自炼,不得采购成品桶装猪油,严禁采购“地沟油”和三无食品,严禁商店向学生出售烟、酒、槟榔等违禁食品。

6.规范工作流程。采购员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食品,验收人员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食品的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使用方法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食品,才能交付加工或入库保管,并进行登记。冰柜、冰箱应当定期化霜清洗消毒,冷冻食品应当自然解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大米等食品应分池清洗,粗加工用具、操作台荤素必须分开,食品应当分区加工,分类存放。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热。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操作结束后,调料应当加盖,应当对加工场所、工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学校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7.保持卫生整洁。学生食堂应当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面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食具每餐用后要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餐用具摆放应当整齐。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当戴口罩、穿工作服。

三、严格准入,确保资质合法

8.严格经营资质。学校商店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9.严格从业管理。学校食堂和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办理健康证,按时参加由县疾控中心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时进行锅炉检测,司炉工必须办理锅炉工证,按时参加由县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10.严格准入制度。对为学校提供食品、饮用水和进入校园进行广告宣传、产品促销的食品经营者要实行准入制度,采用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及备案管理方式。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步审查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向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经营者颁发准入证。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校园宣传或洽谈业务的,学校应当拒绝。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颁发准入证的生产经营者,学校应当予以优先准入。鼓励学校建立食品供方评价体系,选择诚信、合法的供货方。坚持公益性原则,学校开办的食堂、商店(含与学生食品有关的项目)严禁对外承包。

四、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

11.及时维护维修。各学校必须筹措经费对食堂及时进行维护维修,适当添置设施设备,保证师生安全、卫生用餐所需。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再使用,超过服役期经检测不能使用的有压锅炉必须淘汰,鼓励学校使用环保、节能炉灶。

12.加大改建力度。对不符合学校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必须进行新建或提质改造,新建或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图应当经过县卫生监督部门审批,争取一次性建设到位,达到学校食堂卫生标准,避免重复建设。所有新建和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应当在当年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13.严格硬件配备。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县学校食堂硬件配备标准》(见附件)的要求配齐基本硬件设备,力争达到“星级食堂”硬件配备标准。

14.完善饮水设施。饮水困难的学校应当争取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发掘水源,保证师生用水需求。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必须加强水源防护,安排专人专锁管理,每学期末必须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应当对水质进行1次检测,确保饮用水健康安全。使用直饮水的学校,必须严格直饮水设备管理,每期不少于2次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使用桶装水的学校,严禁使用未经教育局准入的桶装水。

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5.制定应急预案。各单位必须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16.科学处置事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在30分钟内将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别等有关信息上报教育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停止食堂食品加工经营活动,保留造成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同时要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严格奖惩,落实责任追究

17.加大示范奖励。我县学校食堂开展“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评选活动,当年被评为“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的学校将授牌,目标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18.强化督查考核。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强化过程管理,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凡在督查工作中被通报的学校,未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未落实的学校,将严格按照《责任状》的要求予以扣分。

学校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5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学校校车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保障我镇学校和师生安全,镇政府决定成立镇校车及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由陈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

确保学生安全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民生问题,因此,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整治、重民生的高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从机制、体制上位学校师生安全提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职责如下:

镇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认真开展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组织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非法营运车辆,加大对非法载人三轮、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严格排查、整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特别要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危险路段、桥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学校(幼儿园)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

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凡是有接送学生车辆(含自有、租用)的学校(幼儿园)要把确保校车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专人管理。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要求并履行好运行相关手续。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所有校车必须购买第三责任险和乘坐险;校车驾本文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同类车辆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体、心理健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学校包租临时车辆接送学生,要参照校车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同时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各自责任。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要注意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要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严把采购关、储存关、制售关、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保障学生饮用水源安全。

派出所:开展校车安全排查,要掌握校车行驶路线、时间、车辆状况、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运行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路面监管,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运载学生车辆上路;对非法运载学生的机动车、火三轮等违法车辆进行严查,依法从重处罚。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对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交管站:要配合学校、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运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凡租用运输企业车辆的,要经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审核批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运送资质。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部分学生上学交通难的问题;在学生集中放学放假时段,与学校紧密配合,根据学生出行需要,合力安排运力。要对非法营运的车辆,特别是非法运送学生的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镇安办:要将校车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校车安全事故。

工商所、卫生院:要做好对学校食堂、饮用水源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自备饮用水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及其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及采购查验记录,餐具饮用水的消毒等,确保学校供餐、饮水符合国家要求,防止食物中毒及介水疾病的发生。要做好学校周边餐馆、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

二、科学合理安排,有序稳步推进

(一)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5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对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二)2011年5月20日至5月25日,进行活动总结和下阶段工作部署。

三、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整治效果

(一)周密部署,注重实效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在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同时做好取证工作,妥善处置现场突发事故。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紧密协作,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抓好整治工作。

学校饮用水管理办法范文6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八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浙食安委办〔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仍有不少农村学校及中心幼儿园的食堂基础设施简陋,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各级、各部门要在大力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

(一)加大学校食堂硬件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和市教体局要紧密协调,落实资金,加大投入,确保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年消除D级食堂,各村小、完小在09年以前消除D级食堂。至“*”末,全市学校(含乡镇、街道一级及以上的幼儿园,下同)食堂卫生量化分级考评为A级的要达到25%以上,B级及以上的要达到50%以上。

(二)完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体制。按照“自主经营和托管经营并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市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1、进一步探索食堂托管经营模式。

(1)明确托管准入条件。托管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公司(含饭店、酒店,下同)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经营时间在1足年以上且目前所在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量化分级考评达到A级,饭店、酒店等社会餐饮业,其本部的卫生量化分级考评必须为A级;二是有足额的具有一定餐饮服务管理能力和较全面的食品安全知识的人才储备。

在我市学校托管直营食堂时间已满1年且所托管食堂的卫生量化分级考评全部为A级、师生满意程度达80%以上的餐饮公司可优先托管直营。

(2)划分托管食堂类型。一是凡目前师生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下的学校,可由注册资本在2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直营。此类学校,原则上由一家餐饮公司托管直营,其经营的毛利率必须控制在营业额的20%以内。二是凡目前师生就餐人数在800—1500人之间的学校,可由注册资本在5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直营。此类学校,原则上可由1-2家餐饮公司托管直营(具体根据学校场地条件决定),其经营的毛利率必须控制在营业额的25%以内。三是凡目前师生就餐人数在1500人及以上的学校,可由注册资本在8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直营。此类学校,原则上有2家及以上的餐饮服务公司托管直营,其经营的毛利率必须控制在营业额的28%以内。

(3)落实托管工作要求。一是托管直营后学校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托管的餐饮服务公司负责,并承担食堂安全、管理、卫生、用工、人事、经营盈亏等相关责任,按有关政策法规,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各项社会保障。学校要加强对托管单位在食堂经营管理上的监督,促使托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及政策经营管理学校食堂。二是被托管直营学校食堂的饭菜,一律使用校园卡销售,不得使用现金交易;学校向餐饮公司收取的食堂用房、场地、设备设施租赁费,原则上按食堂营业额的5—10%计算,其中第一类型的食堂,最高只可按5%收取;第二类型的食堂,最高只可按7%收取;第三类型的食堂,最高只可按10%收取。三是被托管直营食堂的学校,要根据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成本及营业额,定期核算食堂的毛利率,并在托管协议中明确违规处理办法。食堂毛利率的计算方法为:(营业额-原材料成本-燃料成本)÷营业额×100%。四是被托管直营的学校食堂,经托管直营的餐饮服务公司投入、改造后,卫生量化分级考评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同时,必须全面推行餐饮业“五常法”管理;对原已达A、B级的食堂,如托管后量化考评降级,学校可视情终止托管协议(招标公告及托管协议中应予明确)。

2、严格自主经营食堂的各项管理。自主经营的学校要加快食堂改造步伐,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提升量化考评等级,达到C级以上的学校方可向师生供菜。食堂聘用的工作人员其年龄应严格控制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且身心健康、乐于为师生服务。严格执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从中牟利或发放教职工福利等乱开支现象的发生,食堂财务必须实行每月公开。

3、完善学校食堂原材料的采购模式。实行托管经营的学校食堂,采购的油、米、蔬菜等大众食品原料,原则上由具备资质的配送单位(由市工商局、市教体局、市卫生局、市农林渔牧局、市商贸办、市质监局等部门联合认定)统一配送。鼓励具备条件的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配送,尚不具备条件的食堂必须做到定点采购。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确保学校食堂原料的安全。

二、全面实现校内商店连锁直营

我市学校校内商店自20*年开始全面推行由大型商贸企业连锁直营的经营模式,深受师生及社会好评。至20*年底,全市35家校内商店有31家实行连锁直营。尚未实现连锁直营的学校,有关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20*年完成回收及直营工作,所需经费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44号)精神落实。

三、努力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

卫生部门要督促学校建立和落实供水设施(含桶装饮水机)以及水井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建立和落实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水质定期送检制度,所需检测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学校要免费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有条件的学校,还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保温桶供应开水,以保证学生饮水需求;自备水质未达到饮用水标准的,决不能向学生提供饮用。

四、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的食品消费环境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

工商、卫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分段监管、综合治理的思路,落实监管职责,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卫生许可,探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手段和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巡查检查、举报投诉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商店、饮食店和流动摊点多、经营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店和饮食摊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取得实效。

五、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要充分发挥青少年联系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纽带作用,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饮食教育活动,使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全市各学校要统筹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八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通过上述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