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资源保护措施范例6篇

渔业资源保护措施

渔业资源保护措施范文1

我市渔政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主管局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全体渔政检查员在渔政站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支渔惠渔政策;加强渔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战斗力;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渔业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以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为已任,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为渔业生产的发展不懈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一年来,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我们组织专门人员,采取以会代训、送法上街、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张贴和散发宣传资料,强调私捞滥捕,电鱼、炸鱼、毒鱼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以及禁渔区、禁渔期禁渔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更多的认识和了解《渔业法》,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保护渔业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执法行动。一年来,随着我市渔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的渔业资源日渐丰富。为有效的保护好我市的渔业资源,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近一年来,我市渔政执法人员不畏困难、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作风,共查处炸鱼×起、毒鱼×起、电力捕鱼×起,没收非法渔具×件。打击了违法捕鱼的气焰,维护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同时积极贯彻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依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工作。

三、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一年来,我站十分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按照省、市渔业生产安全!会议的精神,以对我市渔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养殖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积极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保持了渔业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渔业资源保护措施范文2

关键词:渔业资源;休渔措施;禁渔制度

Abstract: China has 1/4 of the world's marine fisheries, abundant fishery resources.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RC,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at the same time, marine fisheries, fishery resources in China is slowing sharply, facing exhaustion. To improve the present situation, China began to use the moratorium since 1995, it is a closed system, achievements, problems coexist. This paper outlines the background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moratorium system, analysis, evaluation of its performance,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summer fishing moratorium.

Key words:  fishery resources; Moratorium; System of fishing

中图分类号:DF413.4 文献标识码:A

伏季休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保护渔业资源的一种制度。因其确定的休渔时间在三伏季节,也称伏季休渔,是我国在渔业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覆盖面最广、影响面最大、涉及渔船渔民最多、管理任务最重的一项保护管理措施。

我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概况

早在1955年,国务院《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禁渔区的命令》,并明确规定禁渔区的范围,以保护渤海、黄海和东海的渔业资源。

1995年,农业部正式宣布对黄渤海实施伏季禁渔制度,修改原有休渔制度,并重新规定每年7-8月在东、黄海实行全面休渔制度, 禁止拖网和帆式张网渔船进入北纬27度以北至35度以南的黄、东海生产;9-10月拖网渔船可在机动渔船拖网禁渔区线向东平推30海里线以东的海域作业, 但须实行幼鱼比例检查制[2] 。

1999年,休渔范围扩大至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休渔时间延长至90天[5],此后,休渔时间逐渐延长,休渔作业类型不断增加,休渔范围逐渐覆盖到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2009年,农业部新伏季休渔制度,于当年实施。新制度把休渔期开始时间提前到5月中旬[2],进一步延长休渔时间,其中黄渤海三个月,东海三个半月,南海两个半月[5]。2012年伏季休渔的安排为:北纬35度以北的黄、渤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8月;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日-9月16日。此外,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不少于两个半月。

我国伏季休渔制度在十多年中不断调整优化,休渔范围逐步覆盖我国全部海域,休渔时间有针对性延长,休渔作业类型转变为除单层刺网和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在伏季休渔力度以及捕捞强度控制上明显有所增强。[2]

伏季休渔制度绩效分析

2.1渔业资源部分恢复

首先,该制度保护了产卵群体及幼鱼群体。许多经济鱼类集中在伏季产卵,伏季休渔制度恰好避免捕捞作用对产卵群体的破坏,休渔期后,产卵高峰基本结束,保证了产卵群体正常产卵及仔稚鱼的孵化生长,为群体中幼体的补充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

其次,增加渔业资源密度,改善种群结构,取得较明显的资源增殖效果。数据显示,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后,东海带鱼、鳗鱼产量明显增加,其中带鱼单位亲体补充量指数平均值为4.26,分别比1990-1994年的2.57和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2.93提高65.8%和45.4%,幼鱼密度指数增幅为39.3%[2]。

2.2 海洋生态环境改善

伏季休渔使海底环境免受干扰,有所改善。譬如,底拖网、虾拖网作业时破坏鱼类幼体资源,反复拖曳使海底荒漠化,纲索搅动海底泥沙及有害物质,严重扰动海底生态环境。实施数月的休渔,一方面保护了底栖生物群落,使海洋生物能量在自然条件下流动转换,实现物质能量在自然条件下由低级向高级的转化流动,也保证了海洋物种的多样性,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渔业资源的群落结构;另一方面,有利于修复底栖生态环境,保护海底环境和沉性卵生物资源。

2.3 渔业的经济效益提高

休渔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渔业经济效益:第一,伏季休渔保持海洋捕捞总体稳定,部分经济种类渔获产量、质量提高,产值增加。数据显示,我国带鱼捕捞产量2008年比1994年增加了35.8%,小黄鱼产量增加了244%[5], 休渔前捕获的带鱼平均体重仅为50-75g,休渔期过后,幼鱼平均体重增至约90g,各不同时期出生的带鱼群体都可有平均20g以上的增重[2]。第二,休渔期间渔船不出海作业,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缩减大量生产成本,相对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经济利益。有资料显示,估计伏休期间周年生产成本降低了20%以上[2]。

3 我国休渔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3.1 捕捞强度居高不下,仍有损害经济鱼类幼体现象

休渔期间,渔业资源数量、质量均有改善,但休渔期结束后,开捕的捕捞强度严重反弹,短期内将鱼类子孙一网打尽,休渔成果毁于一旦。以南海为例,每年休渔结束时,3万渔船出海捕捞,开捕3天后,渔获量直降约80%,渔获物中未达到捕捞标准的幼鱼占过高比例,有时可逾70%[5]。这样,休渔制度仅在短期内养护了资源,但之后引发的资源破坏却比以往更严重。可见,伏季休渔制度仍无法全面阻止资源衰退、消除损害资源的隐患,甚至使资源陷入恶性循环。

3.2 休渔海域及时间仍需科学论证及调整

海洋范围广阔且环境特征不断变化,各环境要素间往往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呈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格局,若不能科学制定休渔制度,全面考虑各海域间的联系,很难取得预期效果。

3.3 渔民增收不明显甚至利益受损

禁渔期间,不少渔民处于捕鱼无湖、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状态。以南海广东为例,渔业作为渔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人均收入的90%[5]。渔民转移就业难度大,而休渔制度给渔民带来的增收远不足弥补休渔期损失。数据显示,2000-2006年,渔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不到5%,2008年又降至7000元,较同期农民人均收入1.2万元低41.4%[5]。

4 休渔制度改进建议

4.1从生物学角度

加大渔业资源科学调查的投入,掌握渔业资源最新动态,并及时做出相应调整。首先,掌握不同海域渔业资源的特征,有针对性地确定最佳休渔时间、范围、作业方式,而不是“一刀切”;其次,配合休渔制度,建立保护区,实现长时期资源养护;最后,建立生态渔业,扩大增殖放流与人工鱼礁的投放规模,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与可持续发展。

4.2 从经济学角度

政府可建立休渔补贴制度,在休渔期间对渔民生活补助, 保障休渔区稳定发展;此外,政府可增加休渔区经费,确保休渔措施实施到位;为维持休渔区纪律,可制定奖惩制度,评估渔民表现,形成激励机制,提高渔民配合制度的积极性。

4.3 从社会学角度入手

为取得社会认可与支持,应做好宣传工作;条件允许时可组织技术培训,向渔民推广安全、科学、可持续的捕捞生产方式,从而使渔民认可并自觉遵守休渔制度,巩固休渔措施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农业部渔业局. 海洋伏季休鱼和长江禁渔的背景和成效[J]. 中国渔业经济, 2005, (03): 23-24

[2] 陈艳明,包特力根白乙. 中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研究[J].河北渔业,2010,(09):47-56

[3] 练兴常. 关于调整伏季休渔制度的探讨[J].现代渔业信息 ,2003,(04)

渔业资源保护措施范文3

[关键词] 荔波县 渔政 管理效果 分析 及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 S9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6-0295-01

1 荔波县渔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情况

1.1 渔政机构设置情况:从1987年7月1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来,荔波县渔政管理站设置在县畜牧局股级内设机构,属于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来源于州县编制委员会审批,成立时间为1987年8月,执法人员来源于学校毕业分配和人才招进,人员全部经过专业执法培训合格后符合条件上岗。

1.2 渔政机构的运行情况:从建站到2011年10月份以来该机构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码两快牌子工作模式,编制人员为5人,实有人数4人,开展了渔政管理工作职能: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实施;开展本县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依法查处渔业违法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水产苗种及水产品质量监管和渔业生产管理,渔业用药监管;开展水产生态环境监测及水产品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春季“禁渔”和秋季“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全县渔业资源项目调查资料,为开发和利用提供建议。

2 对全县水域资源分布情况分析

2.1 荔波县位于贵州省最南端,隶属于黔南州地区,省数民族县,县境内有三条主要水系,全县最大河流是樟江河水系,东南部有三岔河水系,东北部有甲料河水系,全县共有大小河流30条,县内河道水域总长1148公里,可供捕捞面积3.6万多亩,其中主河道583公里,河道分布密度0.47公里/平方公里。全县以樟江河、方村河为主要河流,该水系河流,由北至南贯穿全县原来8个乡镇,主河道325.2公里;我县江河水产资源品种十分丰富:有鱼类品种50多种,鲤科最多,其中主要经济鱼类有草鱼、青鱼、鲢鱼、鳜鱼、馄青、偏青、鱼球、竹鲤、鲫等30多种。爬行类有甲鱼、蟹;虾类以青虾为主;两栖类有国家一级、二级类保护鼋、大鲵。每年全县自然水域捕捞产量达180多吨以上,这些资源组成了荔波县自然遗产地的生态保护内容,也是当前渔政管理的重要工作。

3 我县渔政管理工作的思路及取得的成绩

3.1 管理的思路:从1987年7月1日颁布《渔业法》实施以来,我县备配了渔政管理人员,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我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荔波县渔业生产情况。开展以樟江河、方村河为重点,打击电、毒、炸违法捕捞活动的管理工作。针对资源保护情况,申报完成将大七孔厍区河段设为“禁渔区”,突破性完成了大七孔电站工程资源损失费征收,推行民间护渔组织强化河段资源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我县渔政站履行了渔政职责交负的任务,制定了相关渔政管理的措施及方案,按期开展了“春季禁渔、秋季打非”的渔政专项治理活动,不定期开展夜间和白天渔政执法捡查行动,及时开展渔政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增殖放流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 管理的成绩:每年完成市场渔业法规宣传10多场次,村寨50多处,电视、新闻宣传报道4-5次,维护永久性渔政警示标语栏38处,张帖专项治理渔政管理通告上200份,发放宣传资料5500多份;渔政执法方面:每年组织完成渔政专项夜间巡查60次以上,白天检查100次以上,出动执法人员320多人次,开展市场、酒店、餐馆捡查100多处,经营网具摊点10多个,查获电鱼机20多台,违章捕捞30多起,没收网100多米,三板船10多艘以上;近10多年来,累计收缴电鱼工具200台,查处违法渔政案件50多起;推行河段护渔组织方面:完成全县河段护渔组织23个。其中:甲良片区4个河长26公里;方村河片区5个30公里;播尧片区6个35公里;瑶山片区3个河长12公里;捞村片区3个河长12公里;洞塘片区2个5公里;共完成河段承包管理120公里;增殖放流方面:在全县主要河流20多处举行了人工苗种放流增殖活动10多次,先后在荔波樟江河、方标可、地莪河、甲良河、联江河、小七孔景区、洞塘景区、捞村河段等水域内人工放流青虾、鲫鱼、建鲤、鲢鱼、草鱼、鳙鱼等苗种260多万尾。

4 渔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4.1 原机构编制不合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原则上是渔政机构属于国家行政执法管理单位,行驶本行政区域内渔业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农业部的渔政相关文件规定,渔政和水产应分离出来,实行政、企管理工作,在2011年之前,我县渔政和水产合署办公,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没有真正形成和发挥好执法主体的作用。现在通过机构改革后,从2012年起我县水产和渔政独立分设,编制及人员巳落实,职责巳很明确。但还须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学习,解放业务发展思想,才能真正推动渔业产业发展。

4.2 山区渔政队伍人员少,力量弱的现状:目前我县在岗渔政和水产人员只有4人,各分2人,差编2人。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保持人员的积极工作思想,稳定渔业队伍,还实行一套人码,两块牌子,一边干水产,一边干渔政,为此需要增加人员,强化业务思想,改进工作理念。

4.3 渔政设施装备落后不齐、不完善,影响渔政工作正常开展:现在荔波县江河渔政违法案件增多,电、毒,炸时常发生。主要是由于部份违法分子为了自己的利益趋动所造成,在没有专用的交通执法工具保障下,发生案件时,东找车,西等车,待车辆安排后,赶到现场时,人都不在了,不能及时收取证据,不能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管理工作,影响了执法效果,失去了管理力度,达不到快速应急执法管理机制。

4.4 缺乏渔政经费保障:渔政管理是一件公益型、社会服务型、专业管理型的工作,需要资金投入,在工作中,资金主要用于宣传费,出勤车辆费,夜间巡查费,专项治理费。

4.5 处罚力度难:在实际工作案件中,大多数对象是农民,家庭环境差,经济收入低,吃一顿,找一顿。无事靠违法捕鱼争点钱和改善生活,在违法捕捞中,时常发生在穷人的身上,罚款力度到位不大,影响处罚效果及宣传效果,只有采取教育警告方式才能完成执行任务。

5 渔政管理的措施及建义

5.1 将渔政管理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按照渔政管理规划落实政策及经费。

5.2 将渔政管理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业绩考核指标,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力量。

5.3 强化渔政队伍建设:急需增加渔政人员编制,在重要水域江段设置护渔组织和协管人员,落实协管人员报酬。

5.4 落实渔政执法专车:加大江河管理巡查力度,设置举报电话,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5.5 加强资源费管理收取工作:根据《渔业法》规定,渔业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渔业资源。在管理中,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水电工程破坏评估管理工作,提供赔偿依据,落实补偿渠道和措施。

5.6 完善渔政管理人员的保障措施:渔政执法是一件辛苦又冒着生命风险的特殊的管理工作,类似公安人员。特别是夜间巡查,带着生命安全隐患作业,完善渔政行动人员措施。调动渔政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渔业资源保护措施范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要求,推进渔业经济转型升级,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推进我省生态渔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生态渔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浙江渔业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渔业跨越式发展路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全省渔业面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近五年来,我省渔业围绕“产业强基础、发展上水平”战略,坚持统筹兼顾、重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给、增加渔农民收入、促进渔区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渔业发展正面临着空间资源日益紧缺、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生物资源日渐衰退等压力和经营体制机制滞后、发展方式粗放、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不足等问题的双重挑战,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大力发展生态渔业,推广应用新型生态渔业发展模式,逐步构建生态合理性、经济高效性、功能良性循环的现代渔业体系,实现渔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既是转变渔业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根本举措,也是实现生态环境修复、推进渔业生态安全的重要抓手,更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农民增收的重要保证。历史经验和实践证明,只有大力发展生态高效、优质安全的渔业(即生态渔业),实现渔业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浙江渔业才能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发展路子。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生态渔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生态渔业建设。

二、生态渔业的发展方向、建设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发展方向。

以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通过应用现代科技、设施装备和合理的生产模式,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水体单位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具体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修复保护为重点,强化渔业在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促进生态安全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实现渔业和环境的和谐。

二是以“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为主要载体,全面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推进渔业向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现代渔业方向发展,实现生态和高效的协调。

三是大力引导传统渔业向休闲渔业、景观渔业方向发展,积极拓展产业业态,实现渔业空间的拓展。

(二)建设目标。

依据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今后五年,在我省构建沿海生态高效渔业发展区、内陆设施渔业示范区、山区生态渔业建设区、大水面洁水渔业开发区等几大渔业块状经济区,基本形成自然环境和谐、基础设施优良、渔业结构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科学技术先进、运营机制新颖的现代生态渔业发展格局,促进渔民收入稳定增长和渔区社会繁荣进步。

到2012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10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出达到1860亿元,年均增长8%;渔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2200元,年均增长5%。

(三)主要模式。

根据生态学原理和系统科学方法,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推行下列七种模式:

1、池塘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以配合饲料为基础,以安全、高效的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有效减少药物使用,降低对水体的氮、磷排放,并通过构建一定比例的人工湿地、生态氧化塘或利用生态沟渠、稻田、藕田等进行养殖排放水处理或实现养殖水体的重复使用。

2、湖泊水库洁水型渔业开发模式。洁水型渔业开发,又可称“保水型渔业”,以保护水环境为目的,选择以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类进行人工放养,利用生物食物链原理,消耗水中的富营养化物质,从而达到保障生态平衡,保护水环境,充分利用水体渔产力,提高广大库区农民致富能力的目的。

3、文化传承和创新型生态养殖模式。利用稻田、山溪等丰富的浅水资源,辅之以现代科技手段,传承和创新具有悠久历史的稻鱼(虾、蟹)共生和山溪以草养鱼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既种稻(草)又养鱼,把植物和动物、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物质和能量良性循环转化,实现“稳粮丰鱼增收”的目的。

4、大水面鱼、虾、贝、藻立体增(养)殖模式。在大江大河和浅海海域,选择适合该类水域生长繁殖、经济价值高、宜于人工苗种培育以及放牧饲养的鱼、虾、贝、藻等水生生物,利用生物间不同的栖息特性和食物链关系,实施规模化立体型增(养)殖,构建水域的生态平衡,改善水体环境,修复渔业资源,实现水生生物多样性。

5、工程化渔业养殖模式。采用高效水处理技术、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功能性饲料等,有效控制净化养殖污水等自身污染,减轻对环境与资源的破坏,大幅度提高养殖单产和经济效益。工程化养殖包括集约化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具有高密度、集约化、高效益、少污染等特点。

6、休闲生态渔业技术模式。利用渔村设备和空间、渔业生产场地、渔具渔法、渔业产品、渔业经营活动、渔业环境及渔村人文资源等,经规划设计,充分发挥渔业与渔村休闲旅游功能,集渔业、科普、旅游、观光、健身、娱乐、休闲为一体,使渔业一、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7、“负责任”水产捕捞模式。逐步减少渔船数量,探索和推行限额捕捞制度;推广渔船节能,改进渔具渔法,禁止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作业;压缩底拖网、定置张网、桁杆拖虾网等作业,鼓励发展选择性较好的流刺网、钓具和笼壶作业,促进捕捞产业发展与渔业资源再生能力相匹配,实现永续利用。

(四)工作重点。

主要是实施“生态渔业建设三大行动计划”。

1、渔业资源养护和生态环境修复行动计划。以涵养资源、修复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以我省水系和重要渔业水域为重点,实施渔业资源增殖和生态环境修复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在我省钱塘江、瓯江、曹娥江、甬江等重点水系有序开展规模性增殖放流工作,完善和加强执法管理,推进增殖保护区和资源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重要渔业水域划型和保护,推行“负责任”捕捞模式,强化许可管理和伏季休渔制度,控制捕捞强度,使主要渔业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到较合理水平,捕捞水域渔业资源稳中有升,使我省渔业资源衰退和水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2009年起,计划先在钱塘江流域举行大规模的增殖放流活动。

2、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在加快渔业三大重点工程建设(标准渔港、标准鱼塘、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基础上,坚持“生态立渔、生态强渔”的发展理念,以生态、安全、高效渔业建设为目标,以做大水产养殖主导产业、发展设施渔业和培育休闲观赏渔业为重点,实施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加快标准鱼塘建设改造,实施符合“四个一”(一个优势品种、一个知名品牌、一个健康养殖模式、一套完善的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现代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推行池塘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大力发展山区新型稻鱼共生养殖,开发浅海鱼贝藻类立体养殖,实施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培育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提高养殖综合效益,增加渔农民收入。加强主导品种良种选育和推广,推进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加快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水产养殖主导产业。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现代生态渔业发展模式,推进工程化设施渔业建设,大力培育发展休闲观赏渔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3、渔业洁水保水行动计划。以洁水与渔业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水库等大中型水面为重点,实施“以鱼养水”“以鱼洁水”的渔业洁水保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渔业在改善水质、保护水环境和打造生态品牌等方面的突出作用。通过放养滤食性鱼类,增殖放流土著鱼类,大力推行发展水库有机鱼生产,积极发展促进水质改善的洁水渔业,打造生态渔业品牌,引导、推动全省洁水渔业建设。

三、发展生态渔业的主要措施

实现传统渔业向现代生态渔业的跨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创”总战略,推进“生态渔业建设三大行动计划”,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着力完善渔业经营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合法合理流转,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努力构建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渔业经营体制。

积极培育现代渔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力争到2012年在全省培育、扶持和认定100家有一定规模、运营规范、效益明显的省级规范性渔业合作组织,构建起以渔(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各类产业(行业)协会为辅助的渔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积极鼓励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水产养殖主导产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市场流通业,大力扶持发展渔业龙头企业。

推进捕捞渔船法人制公司化改革,探索海洋渔业资源产权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制度框架,逐步实施产出配额管理,统筹渔业资源保护、渔民权益维护和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推进渔业科技创新推广。

1、建设新型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深入实施以首席专家、渔技指导员、责任渔技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渔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四结合”(推广、科研、教学、生产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五有站”(有机构人员,有工作场所,有试验示范基地,有信息和交通服务手段,有经费保障)建设,着力增强渔技推广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普及性,全面提高渔业科技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2、创新生态渔业发展模式。提高渔业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技对生态渔业发展的推动和支撑作用。加强水产养殖容量、微生态平衡控制、水域生态调控功能等基础理论研究。围绕主导品种,加强良种选育、高质量配合饲料研发、病害防治等工作。以推广的七种生态渔业发展模式为重点,加快循环利用、高效生态的集约式健康养殖技术及其配套水质净化和废水处理技术研究,不断总结、开发适合大面积推广的高效生态渔业模式。

3、加强渔民技术培训。提高广大渔农民素质是产业发展的根本。加大渔业实用技术、渔业职业工种技能、转产转业渔民再就业等培训工作力度;深入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组织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培育扶持科技示范户,切实提高广大渔民的从业技能和素质。

(三)努力加大生态渔业建设的投入。

1、切实推进“生态渔业建设三大行动计划”。各地要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制订积极的产业引导政策,全力推进“生态渔业建设三大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渔业增殖放流工作,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基础研究和后续管理;深入实施标准鱼塘建设工程,积极开展现代化高标准鱼塘建设;加快推进渔业生产标准化,加强水产原良种选育、引种、提纯复壮和优质种苗繁育推广;积极培育发展休闲观赏渔业,做大做强水产养殖主导产业;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强化手段,提升能力。

2、实施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建设工程。省里将积极筹措资金,围绕稻鱼共生、浅海贝藻鱼虾、池塘高效生态和工程设施渔业等生态渔业发展模式,扶持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基础设施完备、模式生态健康、经营体制机制健全、生产管理规范科学的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引导和推动全省生态渔业建设工作。

3、不断创新投入机制。采取政策性奖励、财政贴息等多种措施,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入、参与生态渔业建设,建立“业主主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促进事业发展。妥善解决水产养殖业用电参照农业用电问题。

(四)切实加强生态渔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充分认识生态渔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破难,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要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切实抓实抓好。

渔业资源保护措施范文5

我国是海洋大国,进一步加快海洋渔业发展,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是突破渔业资源环境约束,增加水产品供给,保障食物安全的重要手段;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国际渔业合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拓展发展空间的战略举措;是保护渔业资源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客观要求。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海洋渔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保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渔业发展的措施。

《意见》从我国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对我国现代渔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把海洋渔业发展纳入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以加快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主线推动海洋渔业发展。二是突出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着力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意见》提出,我国海洋渔业发展的近期目标是,到2015年,海水产品产量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海水养殖面积稳定在220万公顷左右,其中海上养殖面积控制在115万公顷以内;近海捕捞强度有效控制,外海和远洋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海水产品精深加工规模不断扩大;渔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渔民收入稳步增长;渔船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护渔维权能力明显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修复能力明显提升,渔业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中期目标是,到2020年,海洋渔业基础设施状况显著改善,物质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海水养殖生态健康高效,渔船数量和捕捞强度与渔业资源可再生能力大体相适应,海水产品供给品种丰富、质量安全,海洋渔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渔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维护海洋权益作用明显增强,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先进、产品优质、渔民增收、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渔业资源保护措施范文6

一、调查方法

分别对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区的北部湾渔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345份,其中广东270份,占全部问卷的78%;广西59份,占全部问卷的17%;海南16份,占全部问卷的5%。由于三个省的情况差异较大,采用加权统计方法,以综合比值来表示调查结果,计算方法[3]如下:三省综合=广东省内被访人员结构比例×广东省问卷占全部的比例+广西省内被访人员结构比例×广西省问卷占全部的比例+海南省内被访人员结构比例×海南省问卷占全部的比例

二、调查结果

(一)被访者的职业结构

被访者主要为使用不同类型渔具的渔民,占总体的91.44%,此外其他渔业相关人员如基层渔政人员和渔业服务行业人员占8.56%(见图1),被访者的职业构成合理。

(二)被访者对当前渔业资源状况的判断

被访者中,认为差和较差的占全部的70%以上,认为好的仅占7.78%(见图2)。其中,广东省的被访者中有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当前的渔业资源状况是差的,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的被访者中认为差的分别只占8.47%和12.5%;认为较差的人员在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占27.04%和27.12%,海南省则占62.5%;认为好的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占25.42%,但广东和海南两省都不到5%。可见当前的渔业资源状况不容乐观,如果不再进行有力的保护,渔业资源将继续衰退。

(三)实行休渔制度的必要性

关于实行休渔制度的必要性,被访者中82.39%认为需要实行休渔制度,12.41%认为不需要实行休渔制度(见图3)。其中认为需要实行休渔制度的被访者在广东、广西、海南分别占82.59%、76.28%和100%,而认为不必要实行休渔的被访者在广东、广西分别占11.11%和22.03%。这说明休渔制度已经为大部分渔民所接受,实行休渔制度的目的是促进资源恢复,使渔民增产增收。但也造成了休渔期内部分渔民生活困难,需要有关部门在协助渔民改善生产生活上出谋划策,促进渔民对休渔制度养护资源的认识,获得渔民对休渔制度的认可。

(四)休渔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效果

实行休渔制度目的就是保护和恢复当前衰退的渔业资源。就休渔制度是否有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而言,广大被调查渔民从自身生产实践体会出发,认为实行这项措施“很好”和“好”的分别占12.77%和37.99%;认为“一般”的占39.72%;认为“较差”和“差”的分别占6.64%和2.89%(见图4)。其中广东省被访者中认为“很好”、“好”、“一般”的分别占9.63%、35.92%和45.56%;广西壮族自治区为25.42%、45.77%和13.56%;海南省为18.75%、43.75%和37.50%,三个省中选择“较差”和“差”的比例较少,其中选择差的在所有的选项中占的比例最少(见图4)。这表明了休渔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在主观上是有效果的。但实行休渔制度以后,资源是否改善或者衰退,尚需结合捕捞产量统计和渔业资源监测结果来判断。

(五)休渔对渔民生活的影响

在两个月的休渔期内,实行休渔的渔民是不能出海进行捕捞作业的,所以在这两个月内渔民没有收入,生活会受到影响。调查表明,实行休渔后,51.32%的被访者生活水平出现了下降,36.24%的被访者生活水平未受影响,甚至还有10.96%的被访者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见图5)。其中,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分别有52.59%、44.07%和56.25%的被访者认为生活水平出现了下降;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分别有39.63%、20.34%和37.50%的被访者认为生活未受影响;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35.59%的被访者认为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造成此现象的原因可能是:被禁止作业的拖网、围网渔民的生活受影响大,而从事钓具、刺网和笼壶作业的渔民则不受禁渔影响,由于竞争的减少,休渔期间产量有所增加,使生活得到改善。

(六)休渔作业类型的合理性

休渔制度包含的渔具类型是否合理,也会影响到渔民对休渔制度的支持程度。被访者认为拖网、围网、张网三种网具最应在休渔期被禁止,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75.07%、68.12%和62.03%。其中拖网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分别有75.56%、69.49%和87.50%的被访者认为应该禁止;围网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分别有67.78%、64.41%和87.50%的被访者认为应该禁止;张网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分别有62.22%、59.32%和68.75%的被访者认为应该禁止。传统上,拖网、围网、张网这三种网具对资源的破坏最为严重,因此半数以上的人认为这三种渔具实行休渔是合理的。其他被认为应该禁止的渔具排名如下:陷阱(45.22%)、刺网(44.64%)、耙刺(39.68%)、笼壶(37.68%)、杂渔具(33.04%)和钓具(32.46%)。在休渔制度中并不要求钓具和刺网进行休渔,可以全年出海进行捕捞,但它们可能会对产卵群体造成压力,造成下一世代的补充量大幅度下降,阻碍或减缓了渔业资源的恢复。

(七)休渔时间的合理性

很多渔民职业适应性较低,除了渔业生产外缺少其他赚钱门路,休渔时间的过长导致其生活困难。制定合理的休渔期,既可保证休渔效果,又不致影响渔民的生活水平。经过了10年多的实践,渔民已经适应了2个月的休渔制度。在被访者中有64.77%的人认为2个月休渔期最合适(见图6);其中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被访者比较支持2个月休渔期,分别占总体的63.34%和83.05%,而海南省的支持比例只占25%。还有16.72%的被访者提出实行3个月休渔期,主要是海南省的被访者,占到该省总被访问人数的68.75%。这部分被访者认识到,延长休渔时间,有利于资源的快速恢复,最终会给他们带来更好的回报。

(八)休渔期的调整

现行休渔制度中规定,12°N以北海域(含北部湾)休渔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经过了10多年的实行,渔民早已习惯了休渔制度中规定的时间,有52.32%的被访者选择了6月1日~8月1日这个时间段(见图7)。其中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被访者选择6月1日~8月1日这个时间段分别占到52.97%和61.02%;而海南只占12.5%,他们则认为在6月1日~8月16日这两个半月中实行休渔合适(56.25%)。休渔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幼鱼资源不致破坏,使得幼鱼在快速生长的月份得到充分的保护,形成强大的补充群体。就哪些月份实行休渔保护幼鱼而言,亦出现相当人数的不同看法,如5月1日~8月1日、5月16日~8月1日和6月1日~7月16日等。目前仍需对南海鱼类的生长发育特性作深入的研究,以制定合适的休渔期。

(九)渔业资源保护措施的比较

仅仅依靠一种方式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显然不太合理,所以在实行休渔制度的同时应实行多种相应的配套管理方法,有效地提高渔业资源养护水平。三个省区的被访者认为实行休渔制度、人工增殖放流和投放人工渔礁比较有效,分别占70.72%、66.67%和53.62%。其中实行休渔制度在三省区的支持率分别达到69.26%、71.19%和93.75%;人工增殖放流的支持率分别达到68.15%、59.32%和68.75%;投放人工渔礁的支持率分别达到56.30%、52.54%和12.50%。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42.37%的被访问者认为需要减少捕捞船只,广西壮族自治区32.20%和海南省68.75%的被访问者认为需要对网目尺寸进行控制。休渔制度是国家实施多年的措施,具有较好的效果,所以成为渔民首选的管理措施。而投放人工鱼礁和人工增殖放流属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项目,项目的实施,可更有效地保护幼鱼,提高幼鱼成活率,增加鱼群补充群体的数量,加快资源的恢复,所以受到广大渔民的欢迎。从生物学角度出发,减少渔船和控制网目是最有效的管理措施,然而并不被渔民接受。减船迫使部分渔民退出捕捞作业,以渔业为生的渔民难以维持生计,因此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渔民转产转业上下功夫,增加渔民就业途径。控制网目则会暂时导致渔获数量减少,但从长远来看,可以改善渔获质量,提高捕捞效益。因此需要加强宣传和普法工作,使渔民认识到捕大放小的长期利益,主动遵守渔业法,杜绝滥渔酷捕的违法行为,达到渔业资源永续利用的目的。

三、影响休渔制度实施的因素分析

(一)休渔期管理问题

1.管理内容

休渔制度的长期目标是通过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以改善渔民的生活水平。但在渔业资源恢复到可持续的程度之前,渔民的生活水平仍趋于下降。多年的过渡捕捞已经造成渔业资源衰退,并且现有的渔船总数高于当前资源适应的作业容量,渔民在非休渔期收入未见明显增长,受到渔需物资和燃油价格上涨影响,当前的收入仅够维持生计。有的地方以前在休渔期这段时间产量最高,而实行休渔后,渔民失去了两个月的最佳捕捞时间,收入大打折扣。沿海渔村的耕地少,渔民接受文化教育少,从小就开始从事渔业生产,对其它工作难以适应,所以在休渔期很多渔民处于失业状态,生活得不到保障。因此解决休渔期部分渔民的生活出路,是有关部门需要重视的问题。休渔制度经过十年的运作,使渔民看到了渔业资源保护的效果,已经接受这一管理制度。当前需要做的是,细化休渔期内的管理工作,明确管理目标,提高管理水平。

2.管理手段

按规定,北部湾的所有中国省、市、县、镇和村中所有的休渔渔船在同一个时间段内休渔[4]。但据渔民反映在休渔期内有渔船跨地区进行捕捞作业,被管理人员抓获后以罚款的方式处理,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管理方式造成了休渔期变成了渔老板的黄金捕捞时间。原本是统一休渔的渔民,有人却能在休渔期内进行作业,而管理部门却没有拿出强有力的措施制止,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降低了休渔效果,也令小部分渔民对休渔制度颇有微辞。此外,部分渔民反映,在休渔期间有使用非法渔具进行捕捞作业现象,如电网作业。这些非法渔具都是对资源有极大破坏的作业,但管理部门却找不到有效的方法进行制止,甚至有的地方仍是以罚代管,使得这些非法渔具继续存在,尤其是在休渔期间出现,影响了渔民对休渔制度的支持力度。

(二)转产转业问题

要使渔业资源得到充分恢复,必须降低捕捞强度,让一部分渔民退出捕捞业,所以近几年政府一直致力于渔民的转产转业工作。现在捕捞从业人数过多,政府只以报废渔船补偿的方式对转产转业渔民进行补助,大部分没有渔船的渔民可以参加免费的转产转业培训,但仍有许多失业的渔民找不到新的工作,生活越发艰苦,只能重操旧业,亦影响了他们对休渔制度的支持力度。

(三)渔民文化程度问题

渔民文化素质的高低首先影响到他们对休渔制度的理解,因为休渔制度的效果是经过较长一段时期才能显现。目前,人们只能通过对政府的管理文件和宣传来判断休渔制度的好坏,由于渔民的文化程度不高,不能理解休渔的相关宣传布告,更难以理解休渔制度的长远目标,只看到休渔制度实施后对近期利益的影响,看到或听到自己的村子或某地因实行休渔而变得穷困的短期现象,无法预见休渔制度会给他们带来长远的利益,对休渔表现出抵触倾向。休渔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需要长期地深入到渔村和渔船,使休渔制度实施的意义深入民心,逐步更新渔民的观念,促使渔民主动保护渔业资源,推动渔民实施可持续的渔业生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