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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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

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范文1

(一)坚持公益性管理体制

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7所,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6所,乡镇卫生院21所(其中中心卫生院7所,一般卫生院14所,2004年,21所乡镇卫生院已全部上划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21人,拥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员49人,编制床位1594张,实际开放1380张;有民营医院2家,核准床位70张;有村(居)委会卫生所(室)539所,从业乡村医生719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2011年县级医疗机构业务总收入1.6亿元,21所乡镇卫生院业务总收入1670万元。不存在承包、租赁、改制等影响公益性的现象。

1、逐步改变服务模式,全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强化组织实施。重点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止2012年6月底,免费为3.57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为4.33万名6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9700名孕产妇开展孕前孕后保健。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32.10万份,按总农村人口数40.8万计算,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8.67%。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慢性病防治,进行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管理病例4.15万人,糖尿病管理病例1.637万人,重型精神病患者建档0.566万人。加强健康教育,向社会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0万余份,发放健康教育手册10万份,内容涵盖疾病预防、健康保健、预防接种、生活常识等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等。

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一是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建立“光明·微笑”工程长效机制,为全县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自2009年5月19日“光明·微笑”工程正式启动实施以来,截止2012年6月底,我县累计为2494名白内障患者(2012年1-6月,共完成125例白日障患者复明手术,占全年任务数的107.76%)、95名唇腭裂患者实施了免费手术治疗。二是积极开展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工作,截止今年6月底共筛查和初诊先天性心脏病疑似患儿141名,白血病患儿8名。57名先心病患儿、8名白血病患儿赴省定点医院进行治疗(2012年1-6月,共有33名先心病患儿、2名白血病患儿赴省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分别占全年任务数的143.48%、200%)。三是在全县范围内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尿毒症患者实施免费血透救治。截止2012年6月底,共筛查出尿毒症患者51名,其中43名患者享受免费血透救治。

2、摸清底数,扎实做好基层债务化解工作。

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先清理后化解、先承诺后补助”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公正的态度,我县力争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用两年时间全面清理化解我县乡镇卫生院长期债务。一是摸清家底。我县已先期按照有关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历年来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形成的债务进行了逐项、逐笔清理排查,待省实施方案出台后,全面配合有关部门对长期债务进行审定及锁定。二是逐步化解。配合有关部门将审核锁定债务从乡镇卫生院整体剥离,由县政府特设债务专户,统一接纳、登记、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全部债务化解。三是完善制度。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卫生投入责任,足额安排发展建设的补助资金,不留经费缺口,严格制止新债。严格项目审批制度,计划未批准、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实施;已批准实施的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不提高建设标准、不增加基层负担。

3、抓住关键,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

2012年,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投资计划,县精神病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00万元,规模为8111平方米,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即日可以开工建设;县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2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目前还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待县城规划修编调整落实建设用地后可开工建设。

(二)坚持多渠道补偿机制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我县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

1、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补助资金。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县政府根据卫生发展建设规划,分年度实施。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房屋更新等补助资金。规划中兼顾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为基层发挥中医药的简、便、验、廉优势创造必要条件。

2、落实项目配套资金,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县财政按照人均2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按照省、县8:2的比例配套,建立稳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保障机制。卫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等进行绩效考核,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综合核定收支差额,基本工资全额保障。县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综合核定。即,在核定乡镇卫生院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核定其经常性收入、经常性支出,对其经常性收入不足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财政安排补助。在核定乡镇卫生院经常性收支时,充分考虑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绩效工资等合理的收支增减因素,按编制、按任务,通过绩效考核,进行多渠道补偿。

4、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我县对乡镇卫生院按医疗收入的2%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用于乡镇卫生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赔偿。

5、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根据《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办法,由有关业务部门实施后报相关考核验收材料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的项目进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6、增加基药报销比例,提高群众受益水平。2010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参合农民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5%,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5%。基层医疗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一般诊疗费已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执行新农合支付比例。

7、推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含量。推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用的约束和费用结构的调整。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同时,也使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得到体现。2012年7月份,我县被省卫生厅批准为第二批推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县。我县高度重视,启动召开了动员大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三)坚持竞争性用人机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五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21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改革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

1、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全县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21个,核定编制数505名(含精神病院70名),全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最多的藤田镇中心卫生院85名,最少的乡镇卫生院编制也有8名,按市编办核定的乡镇卫生院总数435名已全部落实到基层卫生院。

2、科学设置岗位,实行全员聘用。我县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岗位设置。在合理确定编制人数的基础上,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凡2001年以来新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五年一聘。对医学院校新聘人员五年内没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一律解聘。

3、公开选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2009年以来,我县公开选聘了14名乡镇卫生院院长,今年我们将再次依据公开、公开、竞争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选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力争年内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都进行公开选聘。

4、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充机制。一是完成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借用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选调考试工作,目前正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二是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制定了对长期离岗占编人员告知书,进行书面告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16名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清退。三是在理顺借用人员、清退离岗人员前提下,对空编单位进行人员补充。急需、缺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按照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公共卫生人员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紧缺的专业也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优先招聘全科医师、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中医药人员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共招聘卫技人员179名。四是组织开展全科医师培训,转变基层服务模式。自2009年开始,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我县先后派出33名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参加了省卫生厅举办的全科医师培训班,参训学员涵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

(四)坚持激励性的分配机制

1、明确职责分工,组织领导到位。一是为加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牵头,卫生、财政、人事等部门组成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绩效工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有序、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二是县卫生局会同人保局、财政局在每年年初制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卫生局成立了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县卫生局制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和考核方案,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

2、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实施到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遵循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

3、建立激励机制,考核监督到位。县卫生局研究制定了《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挂钩。同时出台了《县2011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主要是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月考核结果,作为上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称(务)晋升、分配、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主要依据。考核方案明确了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考核挂钩,注重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奖优罚劣,全方位监督。

4、统筹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到位。全县公共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财政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额为600.6万元,其中财政保障经费为323.4万元,占53.85%,不足部分通过单位经常性业务收入和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给予全额保障,建立并完善了绩效工资多渠道补偿机制。

5、掌握时间节点,绩效发放到位。掌握绩效起始节点、发放节点和资金到位节点,确保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到位。同时,县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基层卫生院“年终结余利润的50%用于发展事业,50%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实施方案。

(五)坚持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我县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顺利进行。2009年12月24日,我县在沿陂镇中心卫生院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0年,在全县其他6所中心卫生院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元月份,全县14所一般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卫生、发改、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卫生局印发了实施基药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在全市卫生系统推广的“建立健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具体做法如下:

1、清查摸底,为集中采购盘点家底。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清查摸底工作。一是摸清库存药品数额;二是摸清常用品种及规格;三是摸清常用药品使用数量;四是摸清原有采购渠道及供货商;五是摸清采购价格;六是摸清供货时间及退货程序。

2、培训宣传,为集中采购提供动力。针对基层卫生院现状,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宣传相关政策;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三是开展三级培训,主管部门参加市级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基药采购方针和审核、验收、付款等程序,药房人员培训网上采购操作实例及基药采购政策规定。

3、检查监督,保集中采购科学合理。一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下基层开展调查,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主管部门将督查列入日常工作范围。采取季度常规督查、年度综合检查,日常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三是会同财政、发改、监察等部门开展督查。

4、通报点评,保集中采购持续发展。建立采购通报制度,对采购数量、品种、占比等进行统计、排位,定期通报;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收集基层医疗机构对方案实施的意见、看法,存在的问题和难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反映;同时利用会议进行逐个点评。各乡镇卫生院自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县21所乡镇卫生院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497.8621万元。其中基本药物442.3226万元,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88.84%。(上级要求是大于70%)。

(六)逐步推行乡村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1、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12月24日我县在沿陂镇中心卫生院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县乡镇卫生院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为24.27元/人次,同比下降36.13%,住院病人均次费用476.29元,其中药品费用353.35元,同比分别下降24.63%、25.31%,门诊病人数增加7.81%,住院病人数增加6.27%,广大农民群众获得了更多医改带来的实惠。

2、开展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一是召开了启动动员会议。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2012年2月16日,我县召开了由县医改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乡村医生代表、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动员大会。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会议结束后,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方向、实施步骤、实施时段等。同时,为保障乡村医生实施基药后,其个人收入不下降,县新农合管委会制定下发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将乡镇卫生院、实施基药并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确定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将一般诊疗费[乡镇卫生院10元、村卫生室6元。包括现有门诊挂号费、门诊检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注射、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医技检查费、列入门诊统筹补偿范围。三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模式开展。2012年3月份,县卫生局对全县217个行政村的所有卫生室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确定了藤田镇杏塘村卫生室、沿陂镇水东村卫生室等67个村卫生室为我县实施基药的试点村卫生室。

3、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投资27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9.6万元),对接省里统一规划设计开发一体化的业务系统,实现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用户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基层业务应用,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方便城乡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科学化的医疗保健服务,以及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药品和实时结报医药费用服务,有效落实医改措施、监测医改效果,提高管理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医药费用,促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加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和管理。县卫生局每年均组织1-2次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会议,每月派人到村卫生室指导,年底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和奖惩的依据,极大的提高了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不足

三年来,我县医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卫生局机关人员编制不足,县农医局所需专业人员严重不足。

2、健康档案等资料管理难度大,实际操作不便。目前,我县的档案均为手工纸质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和慢病档案暂由村级卫生室管理,方便日常的随访管理,在集中体检、复查迎检考核时再统一交到卫生院填写、补充和完善。如果集中放在卫生院,不便于日常随访。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和预防接种档案则统一放在卫生院管理。

3、服务对象配合不到位。例如体检的问题,虽然多次通知通告,仍有不少对象不来参加,特别是城区的退休人员(许多单位每年会组织到县级医院体检),农村的部分60岁以上老人还常年在外务工;而60岁以下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很难配合进行跟踪随访,特别是城区各单位的在职职工,即使有病也是直接到县级医院找专家,不会到社区或卫生院(所)登记建档和随诊。

4、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奖励方案还有待完善,分配机制不灵活,职工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5、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体化管理阻力大、乡村医生积极性不高、乡村医生补偿比例偏低、部分村乡村医生年龄偏大和服务能力偏低等问题。

6、卫生人才结构和素质等方面还不尽合理,特别是卫生管理人才缺乏。卫生管理人员普遍未系统学习过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多数管理干部来源于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的培训,不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需要。

7、卫生医疗机构中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中初级人才的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从经费、政策和工作环境方面重点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重点要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扎实抓好新农合工作,不断提高住院病人的实际补偿比,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2、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方法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各项工作,强化督导与考核。

3、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的工作积极性。

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范文2

【关键词】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公立医院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2)05-0082-2

绩效管理属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范畴,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90年代传入中国,是组织绩效管理系统与员工绩效管理系统的结合,是通过将各个员工或管理者的工作与整个组织的宗旨连接在一起,来支持组织的整体事业目标。对于医疗工作来说,质量是关键,服务是保证,绩效在整个医院管理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如何提高医护质量则是医院管理工作长期研究的问题,绩效管理以其完善的体系、优良的流程和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为管理者的广泛运用。

近年来,我国公立医院所面临的竞争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新的变化对于加强和改善公立医院管理,充分利用一切资源以确保其生存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员的管理在医院管理中更显重要。如何完善医院的绩效管理,采用现代管理手段,把绩效管理和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有机联系起来,运用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一、现阶段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现状

作为一个公立医院,从通常的角度来看,由于受国家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严格和保守的制约,绩效管理的现状在同一级别的医院比较而言,差异不明显,但一个医院的绩效管理体系有一个医院的烙印和特色。事业性组织有统一性、规范性、标准化的特点,但是,也正是这个特点,也导致了事业性组织绩效管理的刻板、保守、缺乏灵活性的缺点。这也是目前公立医院绩效管理的基本现状。

目前公立医院的绩效管理还不能算是科学定义的绩效管理,只是以年度考核的主要方式代替了绩效管理,而这种方式仅仅是整个绩效管理体系中一个组成部分,要建立完善的体系还需要做大量的努力。

二、目前公立医院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考核工作认识不够充分。考核工作作为人事工作的一项常规内容每年甚至每个季度都在做。但是在进行考核的过程中往往因为对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没有把绩效考核作为管理的重点提到一定的高度来全盘考虑。因此在制定、实施考核方案的过程中缺乏创新思路,考核方式和内容陈旧,没有与医院发展的主导思想紧密结合,不能突出考核的重点,没有发挥考核应有的作用。

考核指标的制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往往是把科室考核指标进行简单的分解,没有针对诊疗组与科室的区别点量身订制符合实际需要的考核方案。在对不同科室的诊疗组进行绩效考核时,往往由于不同科室之间诊疗组工作性质、病种特点不同但考核方案相同而导致考核结果出现偏差。

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大型综合性医院由于人员结构复杂,诊疗组较多,科主任的行政协调作用往往难于发挥,势必产生医疗安全隐患。

各诊疗组间的关系问题。绩效管理实施后,引进了竞争机制,各诊疗组为了提高工作量和工作效率,很可能出现争夺病人等不良竞争现象。另外,在重大抢救及疑难危重病人救治中需要多部门、多学科的配合,相对科主任负责制而言,医技人员之间的配合显得不够协调。

学科发展、学科建设问题。实行绩效管理后,各诊疗组人员均由双向选择自由组合而成,人员相对固定,导致住院医师轮转困难。与之配套的绩效分配方案和考核方案导致诊疗组医务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临床医疗工作中,对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发展方面的思考和投入减少,势必影响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提高。

三、医院绩效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促使越来越多的医院管理者觉醒并深入思考,如何在当前形势下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职工的积极性。绩效管理能够及时对组织的经营业绩和效益进行评价,从而为组织的其他管理工作提出依据,是医院管理的核心环节,可以深入拓展创建激励平台,成为提升传统奖金分配工作品质的重要工具,可以通过信息反馈机制,使医院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人员的劳动生产率得以最大化,真正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价值观,提高经营效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医院的经营状况、创新和学习能力、院内职工满意度和病人满意度共同构成医院核心竞争力,通过医院绩效管理可大大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伴随着现代医院从过去单纯的医疗质量与规范管理,发展成为整个医院的运行管理,并且医院的管理也逐步从单纯的医疗运作问题,发展成为适应整个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的医院学科管理,开始注重效率、效益、创新、改革问题,尤其注重探索能够充分调动部门与员工积极性、科学地评判工作差异及能力水平及合理分配劳动报酬的一种新机制和新方法。因此,现代医院的绩效管理伴随着现代医院的成长而发展起来。

四、对医院绩效管理的几点思考

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部署,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力,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有效、持续运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素质显著提高,逐步实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综合改革原则。各地区要突出基层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分配、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调动医护人员积极性,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

(二)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各地区作为此次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制订改革方案,统筹工作安排,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三)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原则。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用好现有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好改革中的各种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地区要统筹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10万人左右或处于几个乡镇中心区域的可设置中心乡镇卫生院,城镇每3至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核定的人员编制,作为其聘用人员和核定收支的依据。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防保单位的人员编制,以所在地农业户籍人口数量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以所在社区每月户籍人口数与流动人口数之和的全年平均数为基准,按一定比例核定。市对各地区核定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在编制总额内决定编制使用数量,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剂安排。

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覆盖区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委托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任务,满足本地区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各地区要建立健全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由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选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核定的编制及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各地区要对未聘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各地区要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绩效考核体系,由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

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人员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实行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

(四)推进政府补偿机制改革。

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确保其正常运行。其中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各地区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政府对核定的收支差额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地区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所需经费的主要责任。

非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如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任务,政府对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偿。政府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给予适当补助。

四、实施步骤

(一)2010年4月下旬,召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市编办完成对各地区的编制核定工作。

(二)2010年4月30日前,各地区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工作。

(三)2010年6月15日前,各地区组织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员聘用工作。

(四)2010年6月30日前,各地区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核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实行绩效工资。

(五)2010年12月底前,各地区妥善安置在编、在册未聘富余人员,落实相关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市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地区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发展和改革、卫生、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改革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搞好区域卫生布局,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二)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资金管理。各地区要切实保证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行为。

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范文4

摘 要 本文介绍舟山市普陀区作为浙江省医改试点县区结合海岛实际,在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绩效考核管理、着重抓好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切实加强资金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关键词 财政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体制机制改革

舟山市普陀区作为浙江省医改试点县区,从2010年2月起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我们结合海岛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坚持规划引领、完善财政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全力助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紧紧围绕标准化、规范化目标,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针对我区近年来经济发展及人口集聚的现状,我们坚持规划先领,按照15—20分钟医疗服务圈要求,制定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全区共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6家、村卫生室53家。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标准,投入4.5亿元新建了区人民医院东港院区。按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标准,投入5500万元实施了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工程。投资4500万元建成了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大楼。投资7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8家、村卫生室4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均用房面积从原来不足10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50平方米左右,村卫生室平均用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城乡15-20分钟医疗圈全面建成。

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标准化配备。从2010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设备经费150万元,乡镇(街道)按同比例配套,专项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标准化配置。截止2012年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完成基本装备的标准化配置,其中服务人口万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还配备了CR(计算机X光成像系统)、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等诊疗设备。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均按标准要求配备了常用的医疗诊治设备。

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健全制度、提升内涵等措施,全面推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累计建成农村中心集镇示范卫生院5家,省级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10家,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46家。

二、紧紧围绕公益性、一体化目标,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性质核定人员编制。2010年区编制办出台了《关于核定普陀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文件,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编制703人,并按照“一次核定、分步到位”原则逐步落实人员。

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机制。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助政策,明确了财政补助标准和区乡两级财政分担机制,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参照公务员标准核定,编外人员(含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工资报酬实行财政全额补助,并建立与在编人员收入同比例增长机制。

全面推进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采取紧密型、基本型二种模式,实施以人员统一聘用、机构统一建设、业务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药械统一采购、绩效统一考核等“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全区已有10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纳入一体化管理,管理率达92.66%。

妥善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历史债务。2010年,通过财政补助一部分、卫生局统筹一部分、单位自筹一部分的办法,妥善解决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近200万元的历史债务,确保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轻装上阵、正常运行。

创新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统筹基金。2011年起,采取财政补助为主、单位与个人共同负担的筹资办法,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统筹基金,有效化解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发生医疗纠纷后赔偿经费承担风险。

三、紧紧围绕共享性、实用性目标,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国家医改信息化建设试点和“国家数字卫生项目样板示范区”建设项目。近三年来,累计投入1200余万元建成了区级卫生信息数据交换中心和全区卫生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完成了区域心电诊断、区域影像诊断、远程医学会诊、远程医学教育、预约转诊服务等五大平台,实现了医疗资源共享,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适应新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设。重点推广应用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健康体检系统、移动输液室管理系统、责任医生移动随访、健康面对面IP可视电话,电子报告卡系统、药物监控系统等实用性软件,卫生信息化助推医改的成效得到初步显现。

四、紧紧围绕正规化、优质化目标,不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程。从2009年开始,委托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从舟山户籍的应届高考毕业生中定向培养全日制临床医学大专层次学生80名。财政按每生三年共2.6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素质提升工程。2009年起,每年安排近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科医生培训、在职继续教育、在职岗位培训等,基层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得到显著增强。

建立优秀基层医务人员奖励基金。2008年起,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专项用于优秀专业人才的奖励,每年每人奖励0.5-2万元,激励医务人员创先争优。

完善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机制。医改实施后,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管理,安排专项经费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解决了后顾之忧,有效地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五、紧紧围绕积极性、创新性目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管理

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2009年10月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了绩效工资制度。参照公务员标准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40%。区卫生局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作为区级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部分,实行全区统筹调剂,主要包括机构考核奖、领导班子考核奖、海岛地区津贴和工作创新与特殊贡献奖等。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统筹部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后发放。非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参照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统筹部分考核分配方案执行。

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建立了“坚持两项目标、实行三级考核、突出四块内容、实现五个衔接”的绩效考核体系。坚持两项目标即坚持体现机构的公益性与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实行三级考核即区卫生局联合区财政局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领导班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机构对职工的三级考核模式;突出四块内容即突出机构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四块内容;实现五个衔接即与机构综合目标、领导班子实绩、职工的年终绩效奖金分配、职工职称评聘争先评优、人事制度改革等挂钩。

实施新型工分制绩效考核办法。近年来,普陀区积极探索“新型工分制”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模式,通过定、记、评、奖、兑工分等方式,达到了“出工出力、出效争优”的目标,具有较强示范意义,受到国务院医改办和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六、紧紧围绕公平性、均等化目标,着重抓好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大基本医疗保障全部实行市级统筹,人群覆盖率均达95%以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基本全覆盖。新农合2012年筹资标准为460元,各级政府补助325元,参保率为98.9%,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达到70%以上。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起,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积极探索了以“花钱购买服务”的形式在民办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全区共有1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基本药物制度覆盖了全区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村)。实施三年来,累计减少群众医药费用6000多万元。

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落实国家、省定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础上我区增加了社区健康报告服务、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出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流动人口八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综合达标率为95.5%。

建立悬水小岛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机制。针对我区区域分散、岛屿众多、人户分离等区情,为确保悬水小岛及偏远村庄群众公平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区实施了以落实一名保健员、开通一条健康咨询热线、设置一只安全药箱、聘用一名责任医生、开展一次巡回医疗等“五个一”为内容的悬水小岛及偏远村庄分层医疗卫生保障工作。2009年以来,我区累计投入160余万元专项资金,较好地解决了悬水小岛和偏远村庄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问题。

七、紧紧围绕安全性、精细化目标,切实加强资金资产监管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为适应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产管理办法》,重点加强了对药品采购、招待费使用、设备购置、基本建设、奖金发放等资金管理,强化了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

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范文5

一、基本情况

秀山自治县幅员面积2462平方公里,辖18个镇,6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267个村(居委会),1881个村(居)民小组,65.98万人。卫生系统实施绩效工资范围包括:5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3家街道卫生服务中心,24家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3家其他卫生事业单位和2家公立医院,核定编制2331名,共有在职在编职工1249人,退休人员466人,临聘人员368人。

二、工作进展

1.细致摸底、精确测算。为了给县委、县政府提供可靠的实施绩效工资决策依据,逐一对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卫生事业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楚”:一是人员清楚。卫生局联合人事局、编办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位以及临聘人员进行了摸底、造册。二是收支清楚。我局联合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建专项工作组,逐一深入对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近三年的收支状况、药品购销及库存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三是收入清楚。对全县所有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卫生事业单位工资收入、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了测算。

2.研读政策,制订标准。推行绩效工资既是热点更是难点,制订科学合理的工资标准和体系模式是实施绩效工资的关键。经反复研读政策,结合近三年基础数据,经逐级讨论、反馈、修正,制定出台了《秀山自治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

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自治县其他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统筹兼顾各种因素,确定我县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额度和津贴补贴构成。

3.创新管理,严格落实。实施绩效工资是一项重大变革,涉及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为了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又好又快发展,我们下定决心“改机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我局按照乡、村逐级考核的工作思路,将每项指标细化分解,制定并下发了《秀山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建立了以岗位责任、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制度。创新管理模式。我局多方筹资,积极准备,计划在本系统建立卫生信息平台,平台的建立将实现对各卫事单位收支状况、药品销售等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启动了财务管理系统。成立了秀山自治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安装使用了一系列财务管理软件,制定并下发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专(兼)职报帐员,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每日收入统一存入专户,全面实行报帐制。两个管理系统相辅相承,全面提升了卫生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为县财政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4.落实经费,保障有力。⑴全县5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全部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津贴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⑵县政府根据测算数据,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改政策的落实,依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绩效考核”的原则,逐月将补偿款拨付到卫生会计核算中心。⑶实现了全县离退休职工退休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全额保障。财政的有力保障充分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困难

1、思想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原有事业单位工资分配观念在部分职工思想中根深蒂固,对绩效工资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部分职工认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就是变相的涨工资,只关注个人收入水平高低,对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并不清楚,导致职工在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过程中参与度低;有的职工还有着“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导致绩效工资分配存在你有我有全都有的老路,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难以充分有效实现,背离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

2、绩效工资总量不统一,标准不一致。由于几次绩效工资执行时间、核定办法不统一,致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与其他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不一,存在很大差距,呈现的矛盾比较突出。

3、考核制度不完善,评价标准不规范。特别是岗位较多的其他卫生事业单位,要对众多的岗位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难度较大。推行绩效工资制度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很容易由于内部沟通不畅和各岗位间平衡难度大而无法做到公平合理,导致绩效考核方案难产。

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方案范文6

一、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

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防止出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体现技术、风险因素;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类管理,分级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积极性和双重考核作用;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个人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x分,岗位考核项目x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情况。

五、考核方法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x;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

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

,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x以上的为优秀,x分为合格,x分为基本合格,x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x%。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x%。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

社区医院绩效考核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制度建设,强化医院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以及本院的各项工作任务。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在区卫生局制定绩效考核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一、行为准则

(一)道德守则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崇尚科学,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勇于奉献,自觉承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3、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

4、恪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5、文明行医,不以职业牟利,不向患者索要馈赠,不开搭车药,搭车检查,拒收“红包”,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6、注重医患沟通,保护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关心、爱护、理解、尊重患者。

7、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范围和类别,客观、真实、及时书写医疗文书,依法出具有关医学证明,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8、勤奋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9、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指令和义务。

10、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二)行为守则

1、在医疗场所或诊疗活动中应着装工作装,佩戴胸卡(标明姓名、科室、职务或职称等)。

2、仪表端庄,衣帽整洁。男医务人员不留胡须、长发,不穿背心、短裤、拖鞋等;女医务人员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着装忌薄、露、透。

3、提倡讲普通话,语言温和、清晰、亲切、通俗,使用尊称。

4、使用文明用语。

5、工作期间不进行非医疗性活动,不大声喧哗、聚众聊天,不在医疗场所及公共场所吸烟。禁止酒后从事医疗活动。

6、诊查患者时态度和蔼、神态自然,亲切耐心,举止优雅。

7、诊疗行为体现人文关怀,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检查前、后规范洗手,冬天要先暖手后检查。

8、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

9、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医疗文书,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

10、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需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1、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争议时,医务人员须立即向科室责任人报告,同时依法按程序处理,并向患者耐心解释说明,防止矛盾激化。

12、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须分类弃置,废弃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弃置于专用利器盒内,敷料、棉球、棉签等弃置于内衬黄色塑料袋的密闭容器内;易患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敷料、棉球等弃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并加以警示标识。

二、考勤、休班制度

医院实行定时考勤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早x分,x点下班,下午x分上班,x点下班。点名不到者为迟到,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x分。每月x天休班,经科主任同意。院委会成员向院办公室交休班条。在班人员抽查二十分钟不在岗,按休班处理,如累计旷班x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三、值班期间禁止搞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牌、玩麻将,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x分

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如发现扣当事人x分。本院职工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发生争吵,听从劝解者不追究,若不听劝阻,逐步升级有院内外人员参与者,不问谁是谁非,双方一律停班,凡在院内打架斗殴,闹事的,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对不服从管理的报镇政府,区卫生局处理,后果自负。

四、收款室为临床科室收款的合法科室,发现其他科收款为私收款,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停职检查者上报镇纪委,卫生局纪委处理,严重予以除名。收款室应严格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收款,收款后开发票,项目必须填全填清,杜绝开假发票,谁违反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各科室每天对帐,一日一清。

五、卫生制度

1、医务人员应树立讲文明、讲卫生的风尚,做到勤打扫、勤整理,保持室内外清洁。

2、积极维护公共财物及办公室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室内及走廊不随意放置杂物。

3、院内卫生实行分区管理制度,卫生区由院办公室统一划分到各科,并责任到人,各卫生区域应保持洁净。

4、每周一或周六,院办公室将组织卫生检查小组成员逐科检查,当月如发现三次清扫不彻底,扣除该科室责任人的当月绩效工资的50%,扣除该科室人员当月绩效工资的x%。

六、药库、中西药房是医院的经济重地

非本科室人员不得随便出入。药品应分类摆放,保持清洁,同类药品先进的先卖,近期失效的及时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同时报告院长办。药库微机化管理,不定期抽查药品,发现药品短缺,扣该科室所有人员当月绩效工资。

七、严格财务管理,实行院长财务一枝笔

所有开支报销均有院长签字即可报销,无院长签字任何人不得随便支取现金。否则,扣除财务科人员的当月绩效工资。

八、婚假x天(包括六天休班),丧假半月,产假六个月,其他按有关文件执行

病假、意外伤害由对方赔偿的,休班期间一律没有工资。经调查核实,确为病假,工资照发,无奖金、无点名费,病假工资为区财政每月对每人的拨款数额。凡弄虚作假,开假病历者,一经发现核实,除停发工资,并交区卫生局处理。事假期间无工资,每月总工资除x天,休几天扣除几天。

九、每月x号前各科负责人把下月排班表一式两份交院办公室审定

否则扣科室负责人x分。

十、科室出现医疗事故

科室承担x%,其余职工承担x%,医院承担x%,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不认真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医院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