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化的现状范例6篇

非遗文化的现状

非遗文化的现状范文1

【关键词】彝族 非物质文化遗产 现状 保护对策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趋时化的背景下,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例如:过去普遍见到的彝族民间口弦弹奏,现在只能在高山农村偶尔见到;被称为彝族“木器艺术之乡”的美姑县候果莫乡会木器雕绘艺术的民间艺人已很少;星象学是彝族民间的常识课,而今彝区农村能熟练运用星象知识的人已越来越少。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保护以传统、口头表述、节庆礼仪、手工技能、音乐、舞蹈或传统表演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后便得到世界各国的欢迎,证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顺应了当今各国的需要,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这是人类文化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事件,标志着全世界从此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共同的认识。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春天的到来,这为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新的生机和发展机遇。在这个机遇中,有的已开始了保护工作,有的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彝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彝语得到了规范和发展,成为国家学历教育的合法文种;又如已经搜集、整理、编译出版了大量的彝文古籍文献;再如已向“文化遗产名录”进军,火把节、彝族年、漆器等成功申遗,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等等。但是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没有形成全民族的共同认识。文化自觉,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研究、挖掘、整理、宣传、弘扬发展的行为和过程,是把文化资本发展为价值资本,并转化为经济资本的行为和过程。总体上来看,彝民族对自己的传统文化的态度已从盲目状态逐渐进入到自觉状态,但对民族内部各种群体层面上的人群而言,“自觉”程度是不一样的,从目前来看,知识精英层面上的人群认识是比较统一的,文化自觉行为也是比较强烈的,但处于领导层面上的人群内部的认识是参差不齐的,甚至有些人对文化自觉行为持抵触或反对态度;对于大众层面上的人群大都还处于自然传承的盲目态度上。这些都有形或无形中影响到了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推广工作。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公约》,明确指出,“承认各群体,尤其是土著群体,各团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保护、保养和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作出贡献。”但是目前在彝区普遍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体认识不明确,因此大多数地方没有健全或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管理机构,也没有制订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到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和普遍价值的评价工作。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随着文化遗产热的升温,一些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相关政府部门关爱、企业竞相开发的对象,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忽视彝族文化本身的传承特点,把民间文化艺术作为猎奇、招商引资、旅游的手段,往往把传统的东西与现代的东西混杂在一起,这种做法虽然有些可以理解,在表面上确实反映出地方政府、企业对彝族民间文化的关爱和支持,但实际上却在有意无意间剥夺了彝族民间社会传承本土文化的权利,使节日变成大会,使“民俗”变成“官俗”。例如:彝族原生态的傩戏“变人戏”(彝语称为“撮泰吉”),是彝族重要的信仰民俗,以前尽管不那么专业,但充满原始气息,是了解彝族古代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但一些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为了让其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在改编过程中加入了一些其他乐舞因素,使得其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变得越来越淡薄,原有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已开始发生剥离。这种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摧残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法。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中存在“山头主义”。彝族是一个跨省区、跨境而居的民族。除了我国外,东南亚地区的越南、泰国、缅甸、老挝等国也有彝族居住。因此在有些地方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中往往只着眼于本地区,无视有些文化事象的民族性和整体性,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把一个完整的文化事象的内容和品相肢解成七零八落,这种文化认识上的“山头主义”严重破坏了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事象的全民族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了对彝族非物质文化事象普遍价值的认识。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保障和得以顺利实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保障。我国早已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但我们彝区各地至今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影响了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忽视情境保护、破坏性保护现象。“文化遗产”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文化“事象”和文化“情境”,而我们只注意“事象”的保护,没有保护文化的“情境”的情况是很突出的。例如已列为国家文化遗产名录的“火把节”和“漆器工艺技术”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只注意了文化事象标志特征,而不注意保护文化事象的内容和情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目前仍然存在着“保护”的内容不清楚,“保护”的手段和方法没掌握的情况。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策探索

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困境其实也是当代许多少数民族共同面临的重大难题——文化转型的困难,即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协调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传统文化保护的关系。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是保存现今流传下来的传统文化,还要综合现实环境考虑现在和将来发展的可能性和多样性,因此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层面综合考虑。本文从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出发,对如何有效保护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人类一定阶段的历史文化的记忆,对于认识人类社会发展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有义务去传承和发扬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从而丰富我们的精神生活和视野。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应当切实树立几个观念:一是要树立文化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与脉的观念、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和人类永恒财富的观念;二是树立文化的多样性决定着人类的和谐、和平相处的观念;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观念,形成上下联动、上下互动的局面;四是在传承中求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通过加大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从而唤起人们的保护意识。

第二,坚持“抢救优先”原则,把抢救濒危的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摆在优先地位,抢救下来、记录下来,以免人为地酿造出“人亡歌息”、“人亡艺绝”、“人忘技失”的悲剧。

第三,对传承人要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和政策照顾,重要的是保证后继有人,不让任何一项重要的遗产失去传承。同时开展逐层多级的保护制度,全面和整体地保护彝族非物质文化的生态。

第四,在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要重视文化“情境”保护,防止出现只注重提取文化遗产事象而轻视保护“情境”的做法。

第五,要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事象内容的完整性,防止随意增减以杜绝“伪民俗”的出现。

第六,依托全国彝学会及各个省、市、县的彝学会,开展彝族民间文化普查,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的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保护协作组织和研究机构,建立彝族非物质文化及其传承人资料数据库,并完善必要的保护措施,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此外还可以尝试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做法与先进理念,从而使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正确理念的指导下走得更快,走得更远。

结语

非遗文化的现状范文2

关键词: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人类的共同财富。但由于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影响,西方文化、流行文化、汉族文化正严重冲击着中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些地区长期传承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土俗、弱势,正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因此有效地保护这些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变得十分紧迫。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规定中的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有代表性的传统杰出工艺,有代表性的非文字形式的艺术、文学,突出代表民族文化认同,又因种种原因濒于失传或正在失传的文化表现形式。这些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各类戏曲和相关的面具、服装制作工艺;舞蹈,如民族民间节日舞蹈、祭祀舞蹈、礼仪;音乐,如各类民族民间音乐以及乐器制作工艺;口传文学,如神话、传说、史诗、游戏和故事;各种精湛杰出的工艺、手工艺,比如针织、织染、刺绣、雕刻、竹藤编织、面人制作、玩具制作和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口传心授、口耳相传、世代传承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它鲜活地扎根生存于民族民间,主要表现为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

二、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疆民族众多,13个主体民族在文化艺术上均有无可达及的造诣,每一个民族都有口述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戏曲曲艺、传统工艺和技艺、传统礼仪、节日庆典、游艺活动等传统文化。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种文化的不断冲击,许多民族的非物质文化已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下面我们以木卡姆为例简要谈一下这些非物质文化所面临的主要困境。

1.生存环境问题

现在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近20多年快速发展的交通、通讯和市场经济以及日益开放和现代化的倾向,极大地改变了新疆相对孤立封闭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条件的变迁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地被人们所忽视,尤其对于各类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由于其古旧的风格特点不能满足现代人对时尚的生活和要求,日益不被人们所接受,这也是流行音乐和庸俗音乐风靡市场的主要原因。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以前每逢节日、喜庆,人们几乎都会请民间艺人表演木卡姆和其他维吾尔族民间音乐,现代流行音乐进入后,由于流行音乐音响强劲,用人不多,花费较少,传统音乐正逐步被流行音乐所取代,群众中能演唱木卡姆歌曲,表演木卡姆舞蹈的人数已日益稀少。

2.传承与创新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基本靠一代一代人的口传心授来传承,这种文化的继承与扩散方式的持续性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如继承人的影响,所以人的问题是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在新疆,各种民族民间艺术大都以群众或民间艺人的口头传承方式流传下来,人走艺亡的情况十分严重,现在已没有任何一位民间艺人能完整地演唱、演奏十二木卡姆了;有的木卡姆的某些部分如刀郎木卡姆的舞蹈,旧时表现的是刀郎人狩猎生活的全过程,但在“文革”中却被批判为“野蛮”、“落后”和“低级”的,如今在民间已经走了样,现在在某些刀郎地区,能表演狩猎舞蹈的只有三五位民间艺人了。其次对于有传承创新责任的年轻一代,他们更多的是接受现代文化,文化的全球化使年轻一代人更容易接受社会的主流文化, “对古老的传统文化失去兴趣或不感兴趣”,新疆木卡姆尤其如此。今天的维吾尔青少年,对木卡姆及其代表的传统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都知之甚少,更不用提进一步发扬创新了。这也是已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共同重大问题。

3.曲目整理需完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生态环境一样,一经破坏是很难再恢复如初的。一旦消失,如果没有很好地记录,我们就永远不会知道它是什么样子。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可以保存,传承和发展,但过早地因人为原因被毁灭和抛弃了。近50多年以来,维吾尔族民间音乐始终以“半口授半定谱”的传承方式平行传播着,随后才是完全定谱阶段,而对已留下的《十二木卡姆》的录音从结构上进行推断,存有明显缺漏。目前,已出版的几种维吾尔木卡姆,都未做到“音谱同步”。学唱和研究各种维吾尔木卡姆的可靠版本,尚待编撰。

4.保护经费短缺问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短缺问题不仅在中国存在,而且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也存在,“实际上,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拥有巨大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它们共同面对是保护经费匮乏的问题”。对维吾尔木卡姆传承,民众和社会专业机构有着迫切的要求但缺乏有力的财政支持。木卡姆以前的录音、录像资料由于保存手段落后,目前急需将它早期录音、录像资料,转换成数字化载体,以利于多种方式的异地储存,但由于工程浩大,没有有力地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民间木卡姆表演机构和团体也因观赏人数稀少,都难以维持自身运转。《十二木卡姆》的庞大篇幅和演出长度,与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存在矛盾,除了专业艺术团体在剧场中的演出和少数人偶尔欣赏的活动之外,日常生活中已很少见到完整演出。

5.保护理念需发展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人类特殊的精神创造,是一种生命的存在,一种生态之中的链条,不可孤立看待。如果为了保护的方便和有效,我们把保护对象从它的生存环境中抽绎出来,给以特别的关注;那些在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传承人的思想,他们的价值观,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又当如何保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的特点,在保护的同时又如何与其他文化进行交流和发展,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

三、保护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采取的主要对策

1.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问题,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在面对新的生存环境时,保故纳新,自我调节变革,保持其核心价值,以找到生存的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生命存在,它与一定的自然、社会、历史和群体发生关系,当这些自然、社会、历史和群体发生变化时,它本身不可能不产生变化,只是随着时空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吸纳新的东西,以新的内容和更加多彩的形式与时代同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适应市场的需要。因此,在面对社会发展和文化市场化时,我们应适应这种社会变化而不是回避它,但这并非是说完全由市场来决定,而是通过市场为媒介让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有更好的生存与发展机会。同时还可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人、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冲突。但这一过程必须坚持生态原则,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产生于特定的环境中,如果没有原定的文化氛围,民族性、地方性的特色将不复存在。遵循文化原生态原则就是要以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型为准则,依托文化母体,注重文化生态,主张在原文化生态环境中进行开发保护。 转贴于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口传心授、口耳相传、世代传承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它鲜活地扎根生存于民族民间,主要表现为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

关键词: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6-0218-02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人类的共同财富。但由于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影响,西方文化、流行文化、汉族文化正严重冲击着中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些地区长期传承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土俗、弱势,正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因此有效地保护这些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变得十分紧迫。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规定中的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有代表性的传统杰出工艺,有代表性的非文字形式的艺术、文学,突出代表民族文化认同,又因种种原因濒于失传或正在失传的文化表现形式。这些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各类戏曲和相关的面具、服装制作工艺;舞蹈,如民族民间节日舞蹈、祭祀舞蹈、礼仪;音乐,如各类民族民间音乐以及乐器制作工艺;口传文学,如神话、传说、史诗、游戏和故事;各种精湛杰出的工艺、手工艺,比如针织、织染、刺绣、雕刻、竹藤编织、面人制作、玩具制作和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口传心授、口耳相传、世代传承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它鲜活地扎根生存于民族民间,主要表现为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

二、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疆民族众多,13个主体民族在文化艺术上均有无可达及的造诣,每一个民族都有口述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戏曲曲艺、传统工艺和技艺、传统礼仪、节日庆典、游艺活动等传统文化。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各种文化的不断冲击,许多民族的非物质文化已处于濒临消亡的境地,下面我们以木卡姆为例简要谈一下这些非物质文化所面临的主要困境。

1.生存环境问题

现在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逐渐失去其赖以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近20多年快速发展的交通、通讯和市场经济以及日益开放和现代化的倾向,极大地改变了新疆相对孤立封闭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条件的变迁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逐渐地被人们所忽视,尤其对于各类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由于其古旧的风格特点不能满足现代人对时尚的生活和要求,日益不被人们所接受,这也是流行音乐和庸俗音乐风靡市场的主要原因。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以前每逢节日、喜庆,人们几乎都会请民间艺人表演木卡姆和其他维吾尔族民间音乐,现代流行音乐进入后,由于流行音乐音响强劲,用人不多,花费较少,传统音乐正逐步被流行音乐所取代,群众中能演唱木卡姆歌曲,表演木卡姆舞蹈的人数已日益稀少。

2.传承与创新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基本靠一代一代人的口传心授来传承,这种文化的继承与扩散方式的持续性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如继承人的影响,所以人的问题是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在新疆,各种民族民间艺术大都以群众或民间艺人的口头传承方式流传下来,人走艺亡的情况十分严重,现在已没有任何一位民间艺人能完整地演唱、演奏十二木卡姆了;有的木卡姆的某些部分如刀郎木卡姆的舞蹈,旧时表现的是刀郎人狩猎生活的全过程,但在“文革”中却被批判为“野蛮”、“落后”和“低级”的,如今在民间已经走了样,现在在某些刀郎地区,能表演狩猎舞蹈的只有三五位民间艺人了。其次对于有传承创新责任的年轻一代,他们更多的是接受现代文化,文化的全球化使年轻一代人更容易接受社会的主流文化, “对古老的传统文化失去兴趣或不感兴趣”,新疆木卡姆尤其如此。今天的维吾尔青少年,对木卡姆及其代表的传统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都知之甚少,更不用提进一步发扬创新了。这也是已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共同重大问题。

3.曲目整理需完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同生态环境一样,一经破坏是很难再恢复如初的。一旦消失,如果没有很好地记录,我们就永远不会知道它是什么样子。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可以保存,传承和发展,但过早地因人为原因被毁灭和抛弃了。近50多年以来,维吾尔族民间音乐始终以“半口授半定谱”的传承方式平行传播着,随后才是完全定谱阶段,而对已留下的《十二木卡姆》的录音从结构上进行推断,存有明显缺漏。目前,已出版的几种维吾尔木卡姆,都未做到“音谱同步”。学唱和研究各种维吾尔木卡姆的可靠版本,尚待编撰。

4.保护经费短缺问题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短缺问题不仅在中国存在,而且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也存在,“实际上,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拥有巨大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它们共同面对是保护经费匮乏的问题”。对维吾尔木卡姆传承,民众和社会专业机构有着迫切的要求但缺乏有力的财政支持。木卡姆以前的录音、录像资料由于保存手段落后,目前急需将它早期录音、录像资料,转换成数字化载体,以利于多种方式的异地储存,但由于工程浩大,没有有力地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民间木卡姆表演机构和团体也因观赏人数稀少,都难以维持自身运转。《十二木卡姆》的庞大篇幅和演出长度,与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存在矛盾,除了专业艺术团体在剧场中的演出和少数人偶尔欣赏的活动之外,日常生活中已很少见到完整演出。

5.保护理念需发展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是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人类特殊的精神创造,是一种生命的存在,一种生态之中的链条,不可孤立看待。如果为了保护的方便和有效,我们把保护对象从它的生存环境中抽绎出来,给以特别的关注;那些在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优秀传承人的思想,他们的价值观,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又当如何保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的特点,在保护的同时又如何与其他文化进行交流和发展,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

非遗文化的现状范文3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小学阶段;第二课堂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103-03

一、研究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地区和民族特征的传统文化,是历史发展的见证。然而,不少非遗因为得不到及时保护而面临失传境地,一些地方的非遗几乎不为当地人所知,尤其是过上现代化生活的青少年,对非遗更感陌生。在我国非遗面临急剧流变和消失的背景下,高校已成为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力量。然而非遗教育在初等教育阶段的开展与普及却不像在高校那么受关注,非遗内容没有被系统性地纳入文化素质教育体系中,也没有确立非遗在初等教育学科的体系建构。中国艺术研究院副所长兰静认为非遗文化既要保护理论与实践体系,还要长期不懈地培养后继人才。更有专家学者认为非遗文化应列入中小学教材,引起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的广泛关注。目前,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等各省市均有“非遗进校园”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相关的非遗教育,促进非遗的保护传承。

二、研究意义

将非遗文化保护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近几年来呼声较高的议题。然而,各省市的“非遗进校园”活动多结合美术课、音乐课、体育课等形式,非遗教育在小学中的开展还面临着种种挑战,以何种形式如何在小学长期系统地普遍开展非遗教育值得探究。杭州市当地民俗文化极其灿烂,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但是如此丰富的传统文化仅靠列入遗产名录恐怕难以为继。因此寻找一种合适的载体开展杭州市小学阶段的非遗教育是十分必要的。第二课堂活动形式新颖,覆盖面广,结合小学生第二课堂的方式来开展非遗教育将是一个既创新又有效的方法。在非遗的保护过程中重新唤起少年的民族记忆,建立起民族文化认同感,小学教育传承责无旁贷。通过本文,笔者希望引起杭州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对以结合小学生第二课堂的形式开展和普及初等教育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重视,为非遗的传承和发扬提供支持和引导,激发小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提升学生的艺术品位和素养,并使珍贵、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扬。

三、研究方法

1.电话调查法。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笔者电话调查了杭州市98所第二课堂场馆,了解了现有第二课堂场馆中开展非遗教育的状况,包括第二课堂活动名称、涉及非遗的活动名称及内容和小学生的参与情况。

2.访谈法。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笔者实地走访了拱墅区中国刀剪剑博物馆,对馆内第二课堂负责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单独访谈。了解该馆第二课堂活动名称与内容、小学生参与情况、非遗传人指导活动情况及高校志愿者工作。

3.问卷调查法。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笔者以方便抽样的方式,选取了杭州市4个城区8所小学的四、五、六年级的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260份,回收有效问卷242份,回收率为93.1%。本研究使用自行设计的“第二课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问卷”,该问卷包括基本资料、小学生对遗的了解情况、小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现状、非遗教育在第二课堂中的开展情况、第二课堂对第一课堂的影响等内容。调查数据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录入和统计分析。

四、研究结果

1.电话调查结果。非遗教育在杭第二课堂的分布情况。为了了解杭州市98所青少年第二课堂场馆开展非遗教育的情况,笔者对其进行电话调查,结果如下表所示。杭州市民俗文化源远流长,非遗资源十分丰富,但非遗在杭州市青少年第二课堂中所占比例却很小。

2.问卷调查结果。研究问卷第3、9和16题采用5.0计分法,有非常了解、比较了解、一般了解、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五个层次,分别对应给予4-0分。第4题为多项选择题,五个选项每项分别给予1分。

(1)小学生了解非遗的途径及程度。①途径。小学生可通过多种途径对非遗进行了解,调查显示小学生了解非遗的途径从高到低依次为:课外读物[143/242]、电视网络等媒体[132/242]、第二课堂[111/242]、旅游[68/242]、学校[65/242]、其他途径[3/242]。第二课堂和学校在小学阶段普及非遗教育上未起主要作用。②小学生对非遗的了解程度。由表3.2中第3题“非遗了解程度(总体)”的数据可知,杭州市小学生主观认识中对非遗的了解程度一般(平均值=2.608),且拱墅区小学生总体水平>西湖区>上城区>江干区。又根据表3.2中第4题“非遗了解程度(具体)”的数据,发现通过具体的选项小学生的非遗了解程度平均值=2.093,即平均每个小学生在5个选项内选择了2个选项。问卷中该题5个均属于非遗范畴即均为正确答案,所以杭州市小学生该题的正确率约为40%。可见,目前小学生对非遗的了解程度偏低。与第3题一致的是拱墅区小学生总体水平>西湖区>上城区>江干区。(2)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在第二课堂中的开展现状。①小学生参与非遗第二课堂的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在参与过第二课堂的183人中,参加过拥有较多非遗活动的第二课堂的人占26.8%,参加过拥有一般非遗活动的第二课堂的占43.7%,参与过非遗教育活动较少的占19.7%,没有参与过非遗第二课堂的人占7.7%,不清楚参与的第二课堂内是否涉及非遗的占2.2%。②非遗教育激发了小学生保护意识的程度,小学生认知中非遗教育能否激起其保护意识与责任心的调查结果如表3.2第16题,平均值为3.441>3。杭州市小学生普遍认为在第二课堂中的非遗教育活动,能较强地激起自己保护非遗的意识和责任心。③小学生对第二课堂非遗教育的兴趣。将“非常感兴趣”和“比较感兴趣”归为感兴趣,据数据统计得出:杭州市97%的小学生对在第二课堂中开展非遗活动感兴趣。据表3.2第12题,无论是参与过还是没有参与过非遗第二课堂活动的小学生都表现出较高的兴趣(平均值=3.54)。且将第12题和第16题的结果与第3题的结果作横向比较可发现,虽然目前小学生总体的非遗了解程度较低,但是小学生对非遗的兴趣及意识却是强烈的。与表3.2第3题一致的是拱墅区小学生的兴趣程度>西湖区>上城区>江干区。(3)小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在第一课堂内的反馈。为更好地吸收第二课堂中的学习内容,在第一课堂中进行反馈尤为重要。调查结果显示,第一课堂内对第二课堂内容进行反馈的有86.90%,无反馈的占13.10%。总体情况较好,但仍需进一步提高反馈率。(4)对第二课堂中开展非遗教育的看法和建议。242份问卷中共有109名小学生填写了建议看法。总结归纳起来共分两类:第一类,表达保护非遗及学习非遗知识的愿望。部分调查对象表明希望多学习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丰富头脑开阔眼界。第二类,对学校和第二课堂内的非遗教育活动内容及形式提出了建议。

五、结果分析

1.非遗第二课堂分布的影响因素。通过对杭州市98所青少年第二课堂公益性场馆的电话调查发现:非遗场馆多集中在拱墅区、西湖区和上城区,而杭州市其他几个区则较少或没有涉及非遗教育的第二课堂场馆。随后笔者查阅资料了解到,西湖区、上城区、拱墅区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而其余几个城区非遗资源较少,所以,相较于其他几个地区,西湖区、上城区和拱墅区能为第二课堂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展提供更多便利。因此,地域性差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在杭州青少年第二课堂的分布具有一定影响。

2.小学生非遗了解程度的影响因素。对表3.2的数据进行卡方检验,c2=68.29>c20.005(9),P

根据杭州市98所第二课堂场馆的电话调查和资料搜集,发现拥有非遗第二课堂场馆的个数从高到低的城区依次为拱墅区、西湖区、上城区、江干区。由表3.2第3题知,对非遗的了解程度为拱墅>西湖区>上城区>江干区。在不排除其他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杭州市小学所在区域的非遗第二课堂场馆对小学生非遗的了解程度有一定影响,且非遗场馆个数越多小学生的了解程度越高;非遗场馆活动内容和形式越创新,小学生的了解程度越高。

3.开展第二课堂非遗教育影响的因素。笔者实地走访时发现,目前小学生参与过的第二课堂场馆内开展非物质文化教育活动的形式有自主动手操作型、志愿者帮教型、知识讲解型、视频媒体播放型、闯关游戏积分型、图片数据作品展、非遗知识竞赛。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小学生最感兴趣的活动形式为自主操作型。因此多以小学生感兴趣的活动形式开展非遗教育有助于第二课堂内非遗教育的推广普及。

六、政策建议

1.政府应关注小学阶段的非遗教育。(1)完善第二课堂行动计划。根据《杭州市中小学校实施第二课堂行动计划考评(试行)办法》:六城区中小学生每学期到列入第二课堂名录的场馆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学校集体组织不少于1次。其中并未提到非遗教育活动次数。明确规定学生参与开展非遗教育的第二课堂活动次的数并计入《成长记录手册》,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非遗教育普及有一定帮助。(2)加大非遗基础知识的普及。非遗有很明显的地方性,因此政府可多关注杭州民俗文化,通过对本地风景、民俗、历史等内容的多元化宣传开展小学生第二课堂非遗教育活动。(3)构建有效非遗学习资料。现有小学语文教材非遗的内容极少,市场上适合小学阶段读者的相关资料也不多,因此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小学生的身心特点构建多样化的非遗学习资料如非遗绘本、非遗光盘等。

2.第二课堂活场馆应完善自身建设。(1)优化馆内设施、拓展活动形式。小学生对可自主参与、互动多、趣味性强的活动比较感兴趣。因此第二课堂场馆可根据小学生的兴趣特点设计活动形式和内容。引进先进设备,还原项目原始情景;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积极探索与学校、社区合作的途径。(2)培训传统手工艺传人的文化知识。现有第二课堂场馆非遗活动指导老师一般为杭州传统手工艺人,若场馆可为聘请的非遗传人进行一定的文化培训,为其配备相应的文讲稿、PPT、视频等,便能更好地为参观者服务。(3)完善高校志愿者体系。完善场馆与高校志愿者合作协议、提高高校志愿者的非遗文化素质、增进志愿者的传统工艺技能及建立第二课堂场馆的志愿者培训体系对小学第二课堂非遗教育的开展是很有利的。(4)借鉴经验合作促发展。由于地域等问题,某些场馆可供学习参观的非遗资源相对匮乏。这类场馆可以和邻区有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场馆进行合作,增设一些不需要大型设备和专业人员指导的较为简单的第二课堂非遗教育活动。

3.中小学应提高重视程度。学校教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其中小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的最佳时期,因此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尤为重要。学校可通过以下三种形式加强对非遗教育的重视:结合小学美术、音乐、体育、校本课程等在中小学的课程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在班级活动中融入非遗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改善学生非遗第二课堂活动的第一课堂反馈情况;在语文课堂中融入非遗教育,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

参考文献:

[1]刘斌.基于G/S模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异构数据可视化共享机制研究与实现[D].成都理工大学,2011.

[2]刘彩珍,李颖,励宁.服务学习在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中的探索与实践[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6).

[3]非遗文化应列入中小学教材[N].温州日报,2011-11-17.

[4]为非遗进校园叫好[EB/OL].(2010-05-04).

.

[5]张学敏,王爱青.中小学教育传承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探微[J].民族教育研究,2009,(4).

[6]孙亿文.当代“非遗”教育传承、保护与中小学素质教育研究[J].美与时代(下),2011,(4).

[7]李墨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9.

[8]李琦.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支点[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9]郝好燕.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小学美术教育中传承的探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1.

非遗文化的现状范文4

关键词:稻鱼共生;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文化;农业科技;青田县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8-4559-05

随着近几年一些世界组织对农业文化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农业科技遗产逐渐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几千年的农业经济发展历程中,农业文化作为其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农业文化遗产是长期以来人们在农业知识与技术方面的智慧结晶,是国人的重要财富。

因此,中国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也应保护好农业文化遗产。而近些年中国发展现代农业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了大量的化学投入品如化肥、除草剂、催熟剂等,这对中国传统的崇尚自然、讲求天人合一的农业文化无疑产生了冲击,在这一背景下,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十分必要和十分紧迫的。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农业文化遗产概念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个人、团体、群体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种知识技能、表现形式、表演、时间以及相关的文化场所、工艺品、实物以及工具等。

1.2 农业文化遗产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定义,农业文化遗产是指通过与其周围环境长期协同进化以及动态适应下的农村所形成的具有明显特征的农业景观以及土地利用系统,而这种景观与系统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并且可以满足当地文化与经济发展的需求,对于地区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农业文化遗产在概念上是与世界文化遗产等同的,它除了一般的农业技术知识与文化外,还包括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以及传统农业景观。由于农业文化遗产受到关注的时间还不长,因此,为了保护全球的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年成立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该项目于2004年开始在全球范围内遴选出5个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中国的“稻鱼共生系统”就是其中之一[1]。

2 稻鱼共生系统

中国的稻鱼共生系统在全球已遴选出的五大农业文化遗产中占据着重要的一席,而该系统在浙江省青田县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发展,青田县的稻鱼共生系统在中国有典型的代表意义,故本研究特选取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作为研究对象。

2.1 稻鱼共生系统的涵义

稻鱼共生系统也就是稻田养鱼,该系统属于典型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通过将鱼与水稻放在一个系统内,利用系统内部的生态协调机制,完善系统的功能。在这一系统功能下,不但可以利用稻田中的虫类、有害生物等为鱼类提供食物饵料发展鱼类养殖,还可通过鱼类活动提高水稻的产量。这样,不仅可提高稻田废弃资源的利用率,还可以减少水稻被害虫为害的几率,降低水稻生产中的农药使用率,最终提高水稻生产效益,提高稻米质量[2]。

2.2 稻鱼共生系统的特点

成熟的稻鱼共生系统具有多种特点,如农业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等,它们共同构成了和谐统一的“稻鱼共生”。

2.2.1 农业生物多样性 稻鱼共生系统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①农业产业结构多样性;②农业利用景观多样性;③农田物种多样性;④遗传资源与遗传基因多样性。稻鱼共生系统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层次与类型示意图见图1[3]。

从图1可知,首先,稻鱼共生系统中的产业结构的多样性主要包括种植业多样性、庭院多样性以及渔业多样性三个方面;其次,利用景观多样性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景观多样性和农业生态模式多样性;第三,物种多样性主要表现为鱼种质、作物、杂草、天敌与害虫的多样性;第四,遗传资源与基因的多样性主要表现为作物种质的多样性以及鱼类种质的多样性两个方面。

2.2.2 文化多样性 稻田养鱼生态系统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丰富多样的文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古建筑文化。主要是指古庙、古亭、古桥、石垒房、祠堂等;第二,民间文艺。主要是“田鱼灯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三,民俗文化。该文化主要是指与该系统相关的诗词、民谣、谚语、民间传说、民间习俗等;第四,饮食文化。主要是指与稻田鱼类相关的加工制作方法、烹调技艺等;第五,耕作文化。主要是指与稻田耕作相关的农具以及生产知识等。

2.3 稻鱼共生系统的作用

稻鱼共生系统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文化方面。稻鱼共生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文化,并且最终以饮食文化、民间文艺、风俗习惯、宗教礼仪等形式表现出来;第二,经济方面。稻鱼共生系统不但可以提高稻米的产量与质量,据统计,稻鱼共生系统中的稻米产量可较单一种植水稻系统提高5%~15%,此外,该系统还可节省劳力,降低生产成本;第三,社会方面。稻鱼共生系统不但可以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率,还可确保生物安全;第四,科研方面。稻鱼共生系统为全球首批5个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之一,并且农业文化遗产属于新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相关学者对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方法、途径等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该系统还可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工作;第五,生态价值。从图2稻鱼共生系统示意图可以看出,稻鱼共生系统通过系统内部的相互作用达到了平衡状态[4]。

3 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

3.1 青田县发展稻鱼共生系统的历史

浙江省青田县推广稻鱼共生系统已有悠久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人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后,青田县稻田养鱼业逐渐得到了高度重视和快速发展,其发展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0年之前,该阶段成为散养阶段。该阶段农户种植、养殖的技术水平都较低,采取粗放式养殖,稻、鱼产量也较低(图3)。从该图也可看出,1980年之前,浙江省青田县稻田养鱼面积、田鱼单位产量水平均较低;第二阶段为1981~2000年,该阶段为“五改”推广阶段,稻田养鱼系统被青田县政府作为短、平、快项目扶植,产量逐渐上升。这期间,青田县的稻田养鱼面积、总产量、单位产量均呈快速上升趋势;第三阶段为2001年至今,青田县政府将稻田养鱼作为本地重点产业来进行扶植,稻田养鱼的产量进一步上升,到2010年,田鱼公顷产量高达557.10 kg[5]。

3.2 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保护现状

目前,青田县对于稻鱼共生系统的保护采取了很多措施,保护体系较为完善,图4为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相关保护组织机构图[6]。

从图4可知,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的保护组织主要包括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两大类。其中,县政府主要是提供相应的资金以及政策支持;县农业局主要是负责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以及帮助农民开发农产品市场等;县旅游局主要是负责旅游项目的开发;县环保局主要是对稻田生态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县城建局主要是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县文化局主要是负责传统稻田养鱼文化的研究与保护;而乡镇政府主要是协助上级做好相关的执行工作。

3.3 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存在的问题

虽然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近年来的发展比较迅速,但是其在管理、经济技术、环境以及文化等方面还是存在诸多问题。

3.3.1 管理方面 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问题[7]。

1)管理机制不完善。目前,青田县对稻鱼共生系统生产的管理仍采取传统的管理手段,即自上而下的管理。因此,在制定决策时,管理者对于基层信息了解不全面,缺少群众基础,制定的决策不完善、针对性不强。此外,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反馈机制也不健全,个体农户甚至村民委员会都无法将自己的建议、意见等信息及时传递给政府部门,这就造成了群众无法参与管理,导致管理效率低下的情况。

2)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目前,负责稻鱼共生系统的管理部门较多,而且尽管部门多,即使部门间的职责有重叠,却仍然存在管理“真空”区域,比如县农业局与县水利局,都负责相关农业技术的推广,但是两个部门间缺少沟通,在进行技术信息传递时,会出现信息重叠或相互干扰等现象。

3)乡镇政府功能欠缺。目前青田县农民缺少自主经营权,乡镇政府部门对于农民生产的干预较多, 而且忽视了村民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等;更严重的是有时乡镇政府不能及时将上级部门的扶持资金下发,阻碍了农民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4)技术信息的传递机制不完善。目前,相关部门对于农民的培训办法主要为授课,而授课方式基本为“填鸭式”培训,缺少实践性的指导。这样就造成了虽然政府部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了技术培训,但是这种技术培训的推广方式并不能有的放矢地、有针对性地满足农民的知识技术需求。

5)劳动力的素质较低。目前青田县大部分年轻劳动力都选择了外出打工,因此留在家里的大部分为儿童及老人,这些人的知识水平都不高,导致在家组织生产的整体劳动力素质较低。这样,就会影响稻鱼共生系统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相应科技文化的继承、发展。

3.3.2 经济技术方面 经济技术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8]。

1)技术粗放。青田县当前的稻鱼共生生产主要是以过去积累的经验为主,缺少相关理论文化知识的指导。主要表现为:①养殖时间短。目前青田县稻鱼共生一般是在水稻插秧后1周放养鱼苗,在收稻时捕鱼,稻鱼共生期较短;②饵料不足。传统的稻鱼共生系统中,不进行人工饵料的投放,但是由于天然饵料数量有限,尤其是随着鱼体的生长,以及水稻的生长,杂草量以及浮游生物量已经无法满足田鱼生长的需求;③鱼苗规格小。传统的稻鱼共生系统中,主要是放养小规格鱼种,甚至有的农户直接放养鱼苗,这就使得田鱼成活率低、生长缓慢;④放养密度低。在该系统中,养鱼种的每公顷田放养10 500~22 500尾,而养食用鱼的,每公顷只放1 500~2 250尾,放养密度较低。

2)生产规模小,品种单一。青田县目前稻鱼共生模式主要是依靠农民进行养殖,因此,稻田养鱼一般面积都较小且稻田比较分散,生产规模较小。另外,青田地区稻田养鱼主要是养鲤鱼,这主要是因为鲤鱼品种比较温顺,较少逃逸,比较适合在稻田环境中生长。而长期以来鲤鱼的近亲繁殖造成了品种种性的退化,生长也较缓慢,严重影响了产量的提高。

3)受现代农业技术的影响。近几年,现代农业技术对于传统农业技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稻鱼共生系统方面主要表现为:①外来物种的威胁。目前传统的常规稻大部分被高产的杂交水稻所代替,鲤鱼也大部分被更高产的新品种所代替,这就使得传统的稻鱼共生系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②养殖技术的选择,传统的稻田养鱼不用人工喂养,而是通过其系统内部生物间的相互作用维持生态平衡,在这种养殖模式下生产的鱼具有品质高、口味好而产量稍低的特点。现代的养殖技术为了提高产量,喂养了大量饲料,这样养的鱼品质不如传统的好,但产量高;③为了提高水稻的产量,农药、化肥被大量使用,但由于这些化学品的投入使用,破坏了稻鱼共生系统的和谐,使得产鱼量出现下降。

3.3.3 环境方面 在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被列为世界首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后,青田县的知名度逐渐上升。因此,青田县的旅游行业也逐步得到了发展,很多地区开始进行旅游相关产业的投入建设,如建立餐饮酒店、娱乐设施等,这些均使得生态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此外,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多,环境污染问题也会日益凸现出来,再加上化肥、农药的使用,也对当地环境造成了破坏[9]。

3.3.4 文化方面 随着青田县旅游产业的发展以及农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传统的稻鱼共生文化受到了严重的影响。①稻田养鱼面积降低,从图3可以看出,1999年青田县的稻田养鱼面积达到了6 600 hm2,但是到了2010年,却减少到了只有2 000 hm2左右。②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了传统的对环境无害的杀虫、除草工具被闲置;③祠堂无人管理。青田县的祠堂、庙宇目前处于空置阶段,无人看管,造成了文化遗产资源的闲置浪费;④民间艺术被忽视、遗忘,目前,青田县传统的文艺活动如百鸟灯、龙舟、鱼灯舞等逐渐被人们淡忘[10],面临失传的危险。

4 传统农业科技的继承与利用措施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本研究针对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现存的问题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4.1 管理方面

1)改变管理模式。由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缺少群众的参与,因此应加以改变,实行参与式的管理办法。参与式管理就是鼓励当地居民参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稻鱼共生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同时,还要提高当地居民对于稻鱼共生技术的利用效率,提高稻鱼产量,实现稻鱼共生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

2)设立专门的稻鱼共生农业文化遗产的管理部门。改变当前多头管理的形式,克服其弊端,建议设立专门的农业文化遗产管理部门来负责管理与保护工作。

3)明确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稻鱼共生农业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的职能应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制定规章制度,保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顺利进行;调查并记录当地生态环境生物资源,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护当地生态;对居民进行技术培训,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病虫害治理以及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的对策等;积极扶持科研工作,提供条件及资金支持;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在不影响青田县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生态旅游项目。同时,还可以进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开发,进一步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积极宣传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关注度[11]。

4.2 资金技术方面

1)资金保障。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保护它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首先,作为公益项目,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主要由政府部门提供,上到国家下到乡镇,各级政府部门都需要为农业文化遗产提供资金支持;其次,农业文化遗产可以进行产品的生产,比如水稻、田鱼等,这些均有助于农民及政府部门获取收益,政府可将这些收益转变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另外,青田县也算是“侨乡”,可充分利用海外资源这一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最后,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补偿为突破口,将生态效益推向市场。

2)普及稻田养鱼技术。该技术不但可使水稻产量提高,还可利用稻田中的水体、浮游生物、害虫等来养殖鱼类,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同时,该生态系统还可减少使用化肥、农药等,减轻对环境的污染,且鱼的品质更好,效益更高。

3)多开展学术交流。多引进利用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抓住青田县稻鱼共生获评全球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这一有利契机,寻求全球范围内的技术合作和资金支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共同研究。

4.3 环境方面

主要是对青田县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与开发。发展生态旅游,在保证对生态环境无害的前提下,进行旅游项目的开发,提高当地旅游收入。发展生态旅游及观赏农业能大幅提高青田县的知名度,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对生态旅游的合理开发不但可使当地居民形成有意识地保护稻鱼共生系统的自觉性,还能提高当地群众的经济收入,实现双赢。第二,通过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可吸引投资,减轻青田县筹措生态建设资金的困难程度。第三,通过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可广泛宣传当地的农业文化遗产,有利于稻鱼共生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

4.4 文化方面

主要体现为对农业科技文化的传承,建议设立专门的农业科技文化传播机构,负责农业科技的继承与开发利用。应建立农业科技文化的推广体系和高效的信息反馈系统。另外,逐步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建立全方位的文化传播体系,对一些传统的与稻鱼共生相关的农业文化如鱼灯、采茶灯等民俗活动,传统农机具、稻鱼文化等进行挖掘、宣传,结合华侨文化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活动。

5 小结

农业文化遗产不仅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属于自然遗产的一部分,因此,对作为全球首批五个重要文化遗产之一的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来说,既要保证农业技术的继承与利用,还应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本研究通过分析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在管理、资金技术、环境和文化方面的改进建议。

参考文献:

[1] 闵庆文,张 丹,孙业红.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途径与近期主要任务——“中国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试点项目启动暨学术研讨会”综述[J]. 古今农业,2009(2):116-120.

[2] 夏如兵,王思明.中国传统稻鱼共生系统的历史分析——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为例[J]. 中国农学通报,2009(5):87-98.

[3] 张 丹,刘某承,闵庆文,等.稻鱼共生系统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比较——以浙江省青田县和贵州省从江县为例[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6):20-36.

[4] 游修龄.稻田养鱼——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典型之一[J]. 农业考古,2006(4):36-40.

[5] 刘某承,张 丹,李文华.稻田养鱼与常规稻田耕作模式的综合效益比较研究——以浙江省青田县为例[J].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10(1):164-169.

[6] 孙业红,闵庆文,成升魁.“稻鱼共生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研究[J].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 2008(4):991-994.

[7] 闵庆文,孙业红,Frank van Schoubroeck,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浙田稻鱼共生系统项目实施框架[J]. 资源科学,2009(1):10-20.

[8] 马 萧,张 蓉.通过发展旅游保护农业文化遗产的社会学探析——以浙田“稻鱼共生”系统为例[J]. 安徽农业科学,2011(2):936-938.

[9] 杨雯雯.浙江省青田县龙现村“稻鱼共生系统”的传承与保护[J]. 学理论,2012(33):144-146.

非遗文化的现状范文5

【关键词】幼儿园 非物质文化遗产 教育现状 问题 对策

随着世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民族文化相互融合加快,外来文化对本民族文化的冲击越来越明显。目前,就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来看,教育界的专家们已经意识到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可利用资源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的价值,并已开始着手这一领域的研究,但由于这一领域尚属探索阶段,对于理论的研究以及理论的实际应用还不成熟。鉴于此,我们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试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问题以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

一、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

本次调查小组分为3个组,分别对济南市济钢幼儿园、营市街幼儿园等10余所幼儿园进行了调研,对各个幼儿园的大、中、小班分别进行调查,并与家长通过问卷、访谈等进行沟通交流。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0份,收回103份,其中有效问卷100份。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现状及其问题。调查方法主要是在济南市5个区内进行随机抽样,每区选择1―3所样本园。各区样本量占总样本量的比例分别为:历下区占20%、市中区占10%、槐荫区占30%、天桥区占20%,历城区占20%、调查对象为幼儿教师。

(一)公办幼儿园开展现状

根据调查5个区的幼儿园总体现状,目前,80%的幼儿园班级都开设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有20%的班级、幼儿园未开设过。

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幼儿园中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重视,多数幼儿园都有选择或开设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课程经历,开设过的课程主要集中于剪纸、民间舞蹈、民谣、秧歌等。但也有一定数量的幼儿园完全未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受重视程度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传统课程相比有很大差距,有些幼儿园并没有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成长的积极意义。

根据调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有明确认识的幼儿教师占29%,而71%的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备明确的认识。通过数据可以看出,2/3的幼儿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全面明确的认识,幼儿教师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幼儿园的顺利开展:教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缺乏正确认识,不可避免地就会缺乏相关专业素质,课程开设自然会面临相当大的阻力。而且,幼儿教师的相关专业素质不高,即使已经开设了此类课程,其授课质量也值得怀疑,很难较好地完成既定的教育目标,获得较好的教育成果。

(二)私办幼儿园开展现状

根据调查,20%的教师认为自己已经具备对幼儿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能力,45%的教师模棱两可,35%的教师认为自己不能胜任。

此组数据中,只有20%的幼儿教师明确认为自己具备对幼儿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能力,剩下80%的幼儿教师则认为自己不能胜任或模棱两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认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成长的积极意义,能够担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教授任务的教师也寥寥可数。幼儿教师缺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教授的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的开设阻力重重。通过调查分析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开展不力的情况,36%的教师认为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25%的教师认为幼儿园负主要责任,21%的教师认为教师应负主要责任,14%的教师认为家长负主要责任,而认为是其他因素的教师占4%。

通过调查还发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幼儿开设遇阻的责任问题,政府、幼儿园、幼儿教师及家长均应对此负一定的责任。政府对幼儿园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课程的提倡力度不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也不够。幼儿园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对幼儿身心发展的影响认识不到位,幼儿教师不具备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素养及家长未能进行有效配合等问题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在幼儿园开设过程中遇阻的原因。

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开设受阻的现状,并非凭一己之力就能有所改善,政府、幼儿园、教师以及家长都应对其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内的受重视程度不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开展现状不容乐观。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幼儿园的开展,处于一种浅尝辄止、流于表面的尴尬境地。

二、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启蒙教育之间的联系在现今仍旧属于探索和研究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活动虽然在大部分幼儿园中已经开展,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现今的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身缺失

幼儿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是文化的传承,国家软实力的加强,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是,在现今的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是深刻的,内容是丰富的,特点是鲜明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特殊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以及内容“无形”的特点是其主要影响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广泛性和非普遍性,有其浓厚的地方特色。我国颁布的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带有地方名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极大的比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地域性,在幼儿园进行课程选择时就形成了一定难度,一个地区对外来文化多少有点排斥,其不自觉的排外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幼儿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选择。

(二)教育的缺失

根据调查显示,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内容的选择中,只有少数教师能够准确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的内容区别开来。更多的幼儿园教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以及内容的认定较为模糊,完全凭借自己已有的经验加上主观感觉来进行判断。因此,选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内容不够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的丰富性是无可置疑的,通过对济南市部分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现状调查可知,在现今的幼儿园教育教学中,无论是公办的幼儿园还是民办的幼儿园,都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内容较为贫乏、单薄的问题。

三、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在幼儿园的开设,需要政府、幼儿园、幼儿教师和家长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政府的责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进幼儿园、进课堂,政府的政策指导十分重要,只有政府重视了,才能保证其顺利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罗万象,其蕴藏的精神力量是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起积极作用的巨大宝藏。正因如此,政府教育部门应该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幼儿成长的积极作用,应该积极主动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

首先,出台相关政策。政府需要营造良好的幼儿园非物质文化启蒙教育的舆论氛围。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电影、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以生动鲜活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全社会领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及对幼儿成长的积极作用。加大相应的资金投入,可以设立专项财政资金用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开发。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得以有效传承和发展。

其次,设置相关课程。政府应对幼儿园开展民族戏剧、民族舞蹈、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给予鼓励和支持,转变幼儿教师、家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偏见,使其得到与其他课程同等的重视。同时,在相关课程编制的过程中,要注意科学性,考虑幼儿的年龄特征和接受能力。制定如下类似的课程:

再次,编写相关教材。有了教材作为媒介,不仅从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而且通过幼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从而起到向幼儿家长以及周边人群的宣传教育作用,进而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教材的编写为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提供了材料支撑,使得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有“本”可依,使其有系统而科学的教育内容。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文化基础设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文化基础设施更便捷地走近幼儿。政府需要督促出版社、报社等传媒部门,出版发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的光碟、书籍、报纸、画册,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向幼儿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二)幼儿园的义务

重视并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要充分挖掘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中可利用的幼儿教育资源,来充实幼儿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是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当务之急。另外,还要加强对幼儿教师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培训。因为受现实制约,不可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课程配备专业教师,所以在聘请专业教师或邀请专业人士入园为幼儿教授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同时,要加强对幼儿教师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知识的培训。

广泛引进园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幼儿园缺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较深了解的师资力量,这需要引进园外社区以及社会资源进行弥补。幼儿园需要注意加强与幼儿家长、社区的联系交流,重视“小手牵大手”的效应,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渗透到幼儿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不经意间对幼儿产生积极影响。

(三)家长的配合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价值。家庭教育是幼儿园教育的延伸与拓展。家长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和幼儿一起浏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网站,观看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电影、电视节目,带领幼儿参观博物馆、展览馆及少年宫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机构,在生活中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对幼儿的影响。使得在幼儿园之外的生活中,幼儿能够对幼儿园所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进行更细致的了解和升华。

具备主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家园合作意识。家长应该有与幼儿园合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意识,如果幼儿在幼儿园学习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家长不予以强化教育,这样的学习效果是薄弱的。孩子与家长的交流,相较与老师的交流来说,显得更加日常性和生活化,在这种情况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会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综上所述,以济南10余所幼儿园为例进行的调查研究显示,目前我国的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呈现出许多问题。根据这些问题,本文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希望能够对幼儿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启蒙教育有所启示。

(注:本文为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山东省特等奖)

参考文献:

[1]缪仁贤,赵霞.幼儿启蒙艺术[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3.

[2]陈国嵋.幼儿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3]布卢姆,等.教育评价[M].邱渊,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

作者张悦系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2008级本科生

非遗文化的现状范文6

一、现状问题研究 

做好非遗对策方法的研究,找准非遗热点性研究,前提是要对非遗现状做到充分调研取证,进行大数据下我国非遗现状地毯式搜集研究,问题打井式榨取透析,非遗名录背后的跟进式理解,区域环境下非遗文化符号的针对性提炼。做到非遗整体认知,历史变迁了如指掌,问题反思切中要弊,基本特点娓娓道来,构成要素深度理解,才能保证后续充备的论证资料,才能规整研究方向不偏不倚,才能确保保护与发展方法切中要弊,才能实现技术与文化并行不悖,才能把握研究热点、焦点、主流,厘清主次,解决主要矛盾,兼顾次要矛盾,调整好党的执政方针与理论探索的关系,才能言之有物,避免过空、过大,脱离实际情况。关于非遗现状问题的研究在2016年依然保持良好的研究势头,在延续先前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拓宽。2016年,非遗现状问题研究,在2015年原有基础上补充与深化研究对象,跟进与细化了构成要素,反思与突破了问题与瓶颈,整合与追溯了研究进程。 

2016年,关于非遗现状问题的探讨涉及到多地区、多民族,地区方面包括北京、重庆等2016年涉及到的地区还有:北京、重庆、新疆、宁夏、陕西、山西、安徽、云南、浙江、大连、江苏、福建、甘肃、山东、河南、湖南、湖北、黑龙江、广西、广东、广州、鄂尔多斯、苏州、江阴、玉溪、濮阳、温州、宁波、南通、南京、兰州、青岛、临沂、济南、滁州、临淄、恩施、自贡、郓城、凉山、泰顺、镇宁、泮村等。。民族方面包括蒙古族、纳西族等。这些研究对象和之前研究多有重复,但是不同的是横向纵向现状细化程度更高,对于新问题提出新方法,非遗更多以省、直辖市为单位进行观照比重增多,研究方面避免了过度碎片化、零散化,进行了一定现状问题的区域性整合。 

(一)非遗本身现状的研究 

2016年非遗现状问题的研究研究涉及到历史现状、理论或现实特点价值、相关机制体制。 

非遗有其自身发展的历史,有其动态变迁的过程,有其辉煌没落的“前世”,从纵向看对非遗研究要找寻它们最初那条线的起点,而不是把现状作为其研究起点,时常关注非遗历史的“后视镜”,避免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追尾”的惨剧。李旭关注于非遗文化变迁,以贵州镇宁县布依族的非遗保护为研究对象,对其保护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保护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变迁给予了关注分析,以期对保护与变迁二者之间的关系引起一定的重视。[1]萧放指出,对非遗的抢救保护工作的评价与认识,应从百年中国文化的历史进程与哲学文化的高度进行审视。[2] 

今天是明天的历史,现状研究是未来的创造基石。有的学者重点对具体非遗、地区非遗进行全面现状调查,基于不同语境下的处境,肯定了既有成果,同样发现现有问题,提出方案。李冬颖采用问卷调查等方法,研究体育与游艺类非遗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生存状态。[3]除了针对非遗本身的历史现状研究,也有非遗学术成果历史现状的梳理研究。有的以年代、作者、研究机构、期刊分布或资金资助为维度进行统计分析,基于非遗研究数据库非遗成果作为研究样本,借助CiteSpace、SATI、Ucinet或V0Sviewer等工具,运用诸如文献计量学分析,总结我国具体或全面的非遗学术研究前沿、分期、趋势、演替或聚类等特点进行梳理、分析或预测。诸如汤立许,宋同顺二人通过知识图谱CiteSpace软件,以2003-2013年间CSSCI数据库收录的非遗与非遗来源期刊数据为数据来源,绘制并分析了11年间我国非遗文献共被引图谱、期刊共被引图谱等共现图谱,分析其图谱展现的我国非遗研究前沿、主要研究领域等诸多特点。[4] 

有的学者关注于非遗特点、价值的分析,通过特点的总结,更好的把握非遗,通过多元价值认可,为非遗对策制定的迫切与重要提出全面肯定。非遗特点方面,有的学者针对具体类别非遗分析其风格特色、技法技巧、固有特质、隐性知识或文化符号。诸如邵媛媛,吴兴帜二人从如何界定非遗边界这一特点为最终目的入手,以阿细祭火仪式在文化旅游情境中的境遇为例,分析地方人群共同体如何重组遗产、确定遗产的消费边界,从而实现遗产的自我活态存续[5]。价值方面,2016年研究关注非遗具有的价值和作用。价值方面,学者们科学而精准的体悟与分析具体非遗类别本身具有的价值。赵沛曦,张波等人基于納西族非遗的基本情况,从六个方面分析了纳西族非遗的价值。[6]作用方面,学者们主要落脚于促进大学生人文素养提升[7]和建设新型城镇化力量[8]的作用展开分析。 

有的学者关注于非遗相关体制机制的建设,对于配套、持续或者新制定的政策文件提出补充、评骘与绎读,为非遗持续性发展保驾护航。学者们从管理、技术等多层面解读相关措施现状、提出问题、构建理论、发现路径。朝戈金针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15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这一国际文件及其出台的背景,梳理该政府间组织在文化遗产领域先后颁布的相关国际文书,就伦理维度和实践进程作概要性的解读、评述和分析,进而反观《公约》实施以来全球范围出现的若干横向问题及其伦理关切,兼谈国内非遗保护面临的伦理选择和能力建设走向。[9]

(二)非遗构成要素的研究 

2016年非遗构成要素方面的研究聚焦利益相关者。非遗利益相关者包括传承人、政府、企业和普通民众(游客)、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以传承人、生态环境为例,2016年,此方面的研究很大一部分聚焦于非遗传承人的现实处境、身份呈现,这类研究直接贴近传承人,扎根当地,深入定点式的进行研究。诸如武宇林以2009年入选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民歌“花儿”为例,通过对西北四省“花儿”艺人的走访与调查,对传承人现状进行透析。[10]还有部分关注于传承本身,诸如《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模式及其变迁》等,对传承人的综合理解起到一定思考作用。生态环境,是当代空间多元与文化混生条件下保持非遗活态性的重要砝码,基础设施是强有力的延缓地区衰败实现非遗可持续传承的物质载体。2016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研究更加细节化,一桥、一街,基础设施从“面”趋向于“线”、“点”的转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化,尝试与其它机制、事象实现共建完成非遗保护,有关生态环境的行政机制提出探讨,量化研究有所增多。陈星、杨豪中通过在扬州历史地段上已经更新和正在更新的两个案例,分析这两个历史地段的衰退现象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在历史地段中非遗的功能和作用机理,通过深入理解非遗在地段中的发展规律,提出促进历史街区和非遗共同发展的建议。[11] 

(三)非遗问题与反思 

非遗综述性研究,能更好地借鉴前辈,审视当下,明晰目标。只有对非遗有回溯式的整体认知,才能有前瞻性的宏观体悟。次珍从西藏传统音乐的研究历史以及研究成果进行较为详细的综述,对西藏传统音乐研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梳理,试图寻找一种多渠道多途径的传承之路。[12]有总结陈词,就有反身自问。我国非遗保护与发展取得了无可争议的成绩,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问题与挑战。王杰文针对国际民俗学认为“遗产化”的文化实践已经成为后现代社会生活世界普遍的行为模式,提出民俗学必须相应地反思与调整自身的研究策略。[13]除此之外,学者们基于具体类别,深入偏远区域,引入不同学科,针对特有机制,聚焦社会顽疾,渗透构成要素,关注保护进程,找到现有瓶颈,进行了批判,指出了问题,引发了思考,做出了反思。 

非遗现状问题研究,首先,多元的研究对象打开了研究视野,实现了更多理论建构的可能性,探索出了未来理论与实践更多结合的可行性,夯实了新的一年非遗研究的学术土壤。其次,价值、特点的研究,使得非遗研究的点、线、面每个环节、层次都有理论文章可寻,保证具体实践过程中有章可循。每一年的学者们查漏补缺,使得非遗整体研究越来越厚实,越来越丰满。再次,构成要素研究。完善了非遗的学术延展度与学术界限,使得非遗研究具有更多可能性,更多维的思考,不仅仅局囿于非遗本身,在发展中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理论,同时,它们又是完整的非遗衍生与必备的重要因素。最后,非遗问题研究有时是所有非遗的普适性问题,有时是特例问题,通过问题的整体把握,我们既能够整理出宏观问题,解决非遗面临的共性问题,也同时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措施。这一部分研究在整个非遗学术研究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衔接着前期非遗现状与后续非遗对策制定与热点把握的探索。这一部分精准而切中时弊,才能推导出后续的方式方法,及时、高效地制定出有的放矢的应对之策,坚持问题导向,秉持科学思维,是学术研究重要素质之一。现状问题研究有的仅仅充当了发现问题、找到原因、总结价值、提炼方法而做的前期介绍式的铺垫,作为文献的必要而不是主要部分而存在,属于嵌套式或辅助式研究,为阅览文献的学者提供非遗研究二手材料或者拓宽视野,提供理解、思考的出发点和启发思路的参考点。有的研究虽然作为文章主要或者核心来研究,但是,仅仅是阶段性的研究,最终落脚于非遗整体,或者服务于后续跟进与相关研究。这些问题有的在2016年理论研究已经区域性解决并落实到实践,有的还未找到完备的解决方案,这需要2017年,学者们继续发挥问题意识,解决原有问题,发现新问题,实时实地的制定出应对型策略。 

二、对策方法的研究 

2016年,非遗保护方式在原有保护类别与范围上查漏补缺,保护历程追溯得深,保护类别涉及得多,保护方法囊括得全、保护范围涵盖得广,主要涉猎到保护方法和工具、载体、对象、关系与过程的研究。 

(一)保护方式 

2016年,抢救性保护的实践方式包括非遗档案建设管理、资源数据库建设、传统与数字博物馆、书籍出版、公共图书馆、影视纪录片的呈现、名录体系完善等。档案作为非遗抢救性保护与传承重要手段与载体之一,一直是学者研究的热点。郑晓丽结合大连地区非遗保护的实际情况,对非遗档案的特点、非遗档案管理的原则以及非遗档案管理现状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完善大连市非遗档案管理的对策。[14]整体性保护,2016年运用此方面理念进行非遗保护的文章并不多见,包括《论“社区”与非遗整体性保护》、《整体性原则在非遗保护中的运用及反思——以二胡艺术为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理念与实践:基于宁波案例的讨论》。有的学者对生产性保护本身的机制进行分析,季中扬,胡燕二人对传统基于民间艺术生产性保护模式和存在难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生产性保护的良性机制的关键。[15]徐子婵结合实践,发现现有问题对生产性保护提出“1+X”的发展模式,以企业为主导,加农户、学校、合作社、旅游等充实生产性保护。[16]生产性保护2016年依旧是研究焦点,研究体系已经十分完备,因为它是调节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最完善的方式,同样它也带来了二者的矛盾,因此,关于此方面的研究更多的是对这一保护方式的实践与思考,有针对性的结合具体非遺、地域进行细节化理论与实践的磨合。 

生活性保护,它不同于学界普遍认可的传统保护方式,即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它是近几年提出的新型保护方式,由于其保护方式研究较晚,因此该保护方式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与商榷定义特点、转变过程对接、打磨阶段。李荣启对生活性保护需要注重的点进行分析,提出生活性保护的原则、有效方式和根本举措。[17]李旭通过非遗价值特点以及它与人们生活所具有的共生关系,发现现有非遗保护体系的不足,提出由生产性保护到生活性保护的嬗变。[18]但是,就目前来说,非遗此方面的结合具体实践与理论的应用文章还不多见,这几年零零散散的出现,凤毛麟角,至于最终是否能与其它三种保护方式并驾齐驱,还需要学者们继续跟进。除了四个保护方式,郑迦文提出了服务性非遗保护的模式。[19]

借鉴性保护通过借鉴国内国外成功的经验、失败的教训、方法理念融入到非遗保护的保护方式。国外,2016年借鉴的对象主要聚焦于日韩、欧洲。国内包括方法、视角以及个案的借鉴,立足于不同学科、背景的阐释。张青仁通过借鉴宁波非遗保护实践个案对非遗属性进行再思考,紧扣当下日常生活和变迁的社会结构,最终为非遗保护探究出新的保护路径。[20]因为对策方法研究是2016年热点,诸多方法被引入到非遗保护当中,如众包模式等。[21]2016年,学者们立足于当下大背景研究,诸如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等背景下,力图探讨当下国家政策、社会潮流与非遗的碰撞、融合中的一条康庄大道。学科涉及到人类学、民俗学、体育学等。诸多理论被运用作为非遗保护的对策,像扎根理论、SWOT理论、5W理论等。不同的视角切入到保护当中,拓宽保护视野,诸如文化生态、知识产权等视野或视角2016年涉及到的视野与视角:文化生态、知识产权、需求、旅游活化、非遗保护、文化自觉、系统保护、新文化史、公共审美、社会网络、文化旅游、动物保护、文化认同、品牌推广、人本、传承人经历、档案建设、大数据、数字技术、文化整体等。。在2016年,非遗保护视角或视野被进一步打开,学科思维不断地介入到非遗保护,确保非遗保护的科学性与系统性,立足于当下背景,使得非遗时刻保持时代性活力,利于总结出符合当下非遗保护的经验,也利于宏观性看待非遗保护问题。这些国内、国外方法、视角、个案的借鉴是学者们为非遗保护这一浩大的工程献言献策的学术热情的最佳体现。不过,通过借鉴性保护方法的多元,也看出了非遗本身理论方法性的缺失,更多的依托于各个学科“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方法介入。2017年,期望学者们能探讨出符合非遗自身特质的学科方法。 

(二)保护工具、载体及对象 

这里以法律政策保护为例。法律政策保护,是非遗保护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最根本、高效的保护手段。法律保护在2016年学者们讨论最为集中的是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适用。王颜颜就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与非遗的冲突与融合究竟作何抉择,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并提出非遗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的建议。[22]关于冲突与融合,孟令法在《非遗法》与《动物法》之间的冲突时作何抉择进行深入探讨。[23]除此之外,还有相似性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动物使用”的伦理困境》。有的学者关注法律立法环节,从立法环节探析与评价国家、地方法律的样本意义与存在的缺陷,力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保护体系与机制。有的学者就地方性法律法规结合地方非遗进行适用性与保护性分析,常洁琨以《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出台为背景,分析了该条例的不足,提出了完善的建议,旨在构建甘肃省少数民族非遗的法律保护机制。[24]有的学者视野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法律法规,像《法国文化遗产法的历史与现实:兼论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法律政策保护的研究》从国外法入手对本国法律的完善与非遗保护提供思路。2016年,法律政策保护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两方面,一方面,因为法律与非遗并不是同种同类,因此法律保护研究更多的放到二者如何相得益彰,非遗法规与其它法规是否冲突,具体类别非遗与法律保护之间是否能够衔接,地方性法规与非遗保护实践活动是否契合等方面的思考,对于存在不足,如何通过法律弥补,完善。另一方面,从法律立法、执法、守法环节入手,重点研究我国國家与地方非遗立法的成功意义与不足,对其它方面提供哪些参考性意见。 

非盈利机构保护,主要包括高校、事业单位、图书馆等政府主管下的部门机构对非遗参与的保护。高校保护,具有人才培养、资源配备、专业和课程设置方面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因此,高校非遗保护一直是学术研究焦点,2016年也不例外。高校保护非遗不仅仅是高等学府的使命和特权,它适用于每一个具备能力的学校,不仅仅要关注国内的学校保护的案例,同时,也注视国外高校保护的经验。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高等教育的新使命——以法国大学为例》,做到为其所用。2016年,高校方面对于非遗保护的研究更多侧重于如何传承,非遗保护与传承二者是断然不能割裂的,对于二者的探讨必须知晓,非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传承,同样,传承是最好的保护。虽然2016年,学者们就高校如何传承非遗进行多元探究,实则也是在建构非遗保护的隐性知识。传承体系、环境、制度、载体的完备,保护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刘伟华,许静华二人对十年图书馆保护非遗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提出图书馆应重新审视自身职能,做到更好地承担包括树立科学的非遗保护观等保护与弘扬优秀文化遗产的使命。[25]除了这些载体,还有村落,研究者关注村落中非遗的保护,诸如,朱贺琴,热依拉·达吾提二人对以新疆非遗的乡镇保护与开发是乡镇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出发点,指出乡镇文化中非遗保护的重要性,进而提出保护的对策。[26] 

保护对象,主要是传承人的保护,传承人是非遗最核心的载体,离开了传承人,非遗只能变成文物,失去活态性,因此,对于它的保护研究与非遗本身并驾齐驱,涉及到具体地域、类别非遗的传承人应对性保护,具体阶层、性别的传承人研究分析,传承人配套机制的研究。有些针对传承人虽不是明确的落脚于保护,字里行间也很少有保护字眼出现,但是,它们的研究、完善与跟进,才能促成传承人的最终保护。除了传承人保护外,还涉及到一些其它保护对象的关注。诸如王首燕正向审视民间信仰与中国社会关系的机会,从民间信仰保护入手保护非遗。[27]还有针对非遗本身类别的保护对象,2016年学术研究主要集中在游戏、传统体育与竞技等,涉及到的具体非遗有端午节、木活字印刷术、云南壮剧等,范围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直到县区级。还有以不同少数民族、区域非遗的为保护对象的探讨,像《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究》等。还有不同非遗类别作为保护对象,如《文化整体论视角下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还有更进一步细化,针对某类非遗某方面生产、生活条件的保护,如《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样态的保护》等。 

保护仅仅是非遗其中目的之一,还有传承、发展、传播、利用、开发等并行。保护与发展、保护与传承、保护与开发、保护与利用、保护与传播各种关系交织,如何缕清、吃透、抚顺这些关系并很好地与实践相契合成为2016年非遗研究的重要话题之一。有的学者从整体方面探讨了如何处理非遗保护的各种关系,顾军,苑利二人对于萦绕非遗保护前后的困扰,包括如何处理好非遗保护与文物、典籍保护的关系,保护与开发等关系,对于对策方法的制定提供答疑。[28]

非遗对策方法的研究,首先,研究更加细节化,研究过程往往结合当地区域特色进行实践与理论结合性分析,融入诸多新视角、方法,注重对策方法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研究。其次,着重对研究对象现状探究,但是忽视了研究对象历史沿革,这可能会在制定研究对策时造成偏差。其次,2016年,传统的保护方式被忽视,如整体性保护在2016年没有过多的探究,在“喜新”的基础上也要“恋旧”,没有任何的保护方式或工具等对策方法是一劳永逸的,也没有一种工具、载体、对象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事万物是不断发展的,发展就会出现矛盾,而是否这些传统的方式方法在新的一年,新地区适用,适用情况如何,有没有出现“水土不服”的新现象,新视角是否能集合传统方法进行开拓研究,这些需要我们在2017年作出思考。最后,笔者通过几年非遗断代性学术综述发现,回访性的研究过少,更多的是对某个区域、民族进行“一锤子买卖式”的研究,研究结束就相当于竣工大吉,后续在发展过程中这些方法是否出现新问题,没有进一步跟进研究,连续性较差。总之,非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发展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传承,一部分是创新,实现可持续传承,共享性传播,从纵向和横向对非遗是大有裨益的。2016年,对策方法的研究,取得了更高的成绩,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有不足,只要我们在制定一切对策时秉承“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大方针,学者们尽管各显神通,2017年对策方法的研究依然是重要性问题,因为只要非遗存在,对策方法的研究就会是恒久性主题。 

三、热点性研究 

热点性研究,主要指当年学术研究充备、系统或者社会影响力巨大的政策、新闻、关键热词、学术焦点。2016年,非遗热点性研究主要分为传统热点性研究和新型热点性研究。传统热点性研究包括保护、传承、发展、文化产业、文化、对策、文化遗产、现状旅游开发、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等。 

以文化产业为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化产业与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联系到一起,文化产业发展又被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文化产业由于自身的灵活性,作为以利益为导向的文化创意衍生品,强调推陈出新,竞争性是它保持历久弥新的动力源。非遗由最初的单一性事业走向事业与产业多元保护与发展,实现了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联手。2016年,微观、创新、细节成为此热点性研究的特点。有的学者借鉴新常态下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的概念,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陈万怀在“互联网+”理念的带动下,充分地与科技、金融等多种业态进行互补,共同驱动宁波非遗的创意产业化进程。[29]张新友,王喜莎二人使用SWOT模型分析,梳理分析新疆非遗产业发展所具有的优势、劣势、机遇、威胁。[30]因为文化产业与非遗研究较早开始,研究体系初步形成,因此,研究关注少数民族地区、新疆、宁波、丽江等,表现出愈趋细节化、微观化,研究运用到互联网+、文化生产力理论等,表现出愈趋新颖化、时代化。但是,文化创意产业不管采用什么手段,研究什么地域非遗,产生怎样惊世骇俗的创意,收到多少日进斗金的效益,一定要先明晰两点:第一点,文化创意产业动刀的不是非遗本身,是非遗涉及到的元素、符号,非遗的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不能变。比如体育与游艺类在发展文化旅游需要全盘借用,这就要首先保证对原生的体育与游艺类做到记录与保存,有国家指定传承人去保护与传承,那么发展文化旅游所借用的此类体育类非遗不再是国家要保护的原生态非遗,因为它本身有传承人去传承,而开发的那个非遗只是作为宣传、传播非遗产业化后改造的产品,既不会对非遗本身造成致命伤,也能借助文化创意产业从侧面传播、宣传、开发,有助于非遗本身知名度的提高,认知度的清晰。因为在这数字化、新媒体的时代,非遗借助文化创意产业在“适者生存”市场的东风是十分有效的,利于非遗横向传播,纵向传承。第二点,对这些非遗元素、符号等进行创意发展的是开发商、设计师,而不是传承人,不能把传承人染指成小商小贩,他们有自身的使命与责任,除非有些非遗类别本身,传承人既保证原汁原味又能直销市场,这要求学者们研究具体非遗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引入时具体考据非遗历史沿革,传承体系,核心内涵,不要仅仅停留在现状、表征、GDP、成就叙述上。这要求我们进行研究时整体考虑,深入阐释,认清具体非遗属于何种情境,这样才能保证文化创意产业真正的是在保护、传承、传播与发展非遗。学者们在文化创意产业引入非遗中,切记这两点,是基于保护为主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不要舍本逐末,不能以经济效益为衡量的首要标准。这几年,尤其在2016年非遗与文化创意产业中,许多学者注意到这一问题,但是,在愈来愈细节化、创新化的学术诉求,这一方面近几年又被忽视,结合新形势,需要2017年进行回溯,思考。 

除了与非遗出现最多的传统性热点问题,2016年又结合时代现状、发展态势催生出诸多新型热点性研究,诸如工匠精神、研培计划、振兴传统工艺、非遗展会、文化生态区、二十四节气。 

这里以研培计划为例。2015年,文化部、教育部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联合推动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正式全面的实施。研培计划具体指的是委托有关高校、设计企业等开展前期以传统手工艺类非遗传承人进而逐渐延伸到各个类别非遗的教育培训。2016年,57所高校、160期培训,近万名培训学员踊跃参与其中,涉及到陶瓷烧造、雕刻塑造、建筑营造等传统工艺项目,而获得实践效果远远不止于这些量化的数字和规制的类别。虽然此次计划开展于2015年,但是2016年关于它的实践渐趋成熟。此次研培计划本着“强基础、拓眼界”的目的,在实践过程中严格按照参与高校严中求严,项目筹备慎之又慎,招生工作優中选优,教学管理精益求精,回访学员诚心诚意,媒体宣传多元展开。前期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同时,在“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优秀成果展”上,学员们纷纷展现自己在研修计划中的进步与效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理论层面,学者们纷纷结合当地研培计划实施高校分析非遗实践效果,从自身学科出发,基于非遗保护性发展和持续性传承的初衷,探讨了现状、问题以及对策。诸如,王凤苓以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首批中国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为例,从山东非遗传承教育状况调研,科学规划、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31]李红以广州美术学院广彩瓷烧制技艺普及培训班为例,通过一系列研究,最终上溯理论性思考与方法性探索。[32]周箭,曹雯婷二人结合“工匠精神”培育与非遗校园活态传承,指出非遗校园活态培训以“工匠精神”为尺规、方法、目标。[33]但是,此方面的学术研究还缺乏企业与传承人结合的学术反馈与思考,由于高校本身作为学术集散地的优势使得“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企业此方面更多的注重与传承人进行具体实践研陪,市场化衔接,经济利益高效产生,而忽视了学术思考,是此热点性研究在2016年的空缺。当然,关于此研培计划实施初期,不同的学者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担忧。诸如,苑利发表于《光明日报》中的《救命的“脐带血”千万要保住——从非遗传承人培训说开去》,提出对此研培计划的担忧。此文一出,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等许多党和国家主流媒体与地方媒体立即转载,引起党和国家高层人士和社会上许多专家学者、非遗保护工作者、非遗传承人的关注和思考。齐易就苑利这篇文章结合张毅的《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历史使命是推动其可持续发展——与苑利老师商榷》文章,对研培计划“尊重、保护”与“提升、改造”孰是孰非提出自己的思考。[34]正因为有这些学者及时思考,使得研培计划实践起来更加完善、妥帖。学术研究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正因为有这些学者们不同的声音,激烈的学术激辩才促成了承载非遗保护的实践巨轮如期起航,乘风破浪,安全靠岸。2017年,文化部印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2017)》的通知,基于2016年实践与理论存在的问题,成功经验,辩证吸收,大方针与具体细节不断磨合,进一步完善,做到更好、更优,这也为2017年学者们提出新命题,新思路。同时,研培计划涉及非遗本体研究、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建设诸方面,而且,学校培养的最终目的是面向社会,社会—学校—培训主体是否形成良性循环,有机互动,有何对策,怎样检测,在这些方面研究2017年还需进一步完善。理论与实践的同时进行体现出我党以及我国政府对于非遗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决心与信心,而关于2017年与此相关的学术研究文章肯定也会有新发现、探讨。

知晓这一年的非遗研究热点性问题,能最快,最好地把握这一年的研究重点以及仍未研究的盲点,更好地在新的一年有的放矢地开始研究,厘清之前研究问题,避免重复性研究,犯闭门造车的错误。明晰这一年的热点性研究,能让学者们拥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自己的研究相秉承,研究国家急需的、迫切的、主导的问题。传统热点性研究是学者这一年研究最多的侧重点,同时,能形成与之前研究的直观性对比,肯定成果,发现不足。新型热点性研究多是国家政策、行动引发的社会效应从而在学术界产生蝴蝶反应,对其研究,利于解决最急需、迫切的问题。 

综上所述,2016年非遗主要围绕现状问题、对策方法和热点展开学术研究,呈现出细节化、多样化、立体化、全面化的趋势。学科融合解读非遗愈趋明显,热点问题推陈出新,对策方法与时俱进,现状全面而完备,问题思考兼顾全面,回溯历史与统摄全局,立足当下又展望未来,兼顾全面又不失细节,成果令人可喜。同样,2017年,在2016年基础上也提出了新的思考方向,也有一些不足之处,非遗的研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千千万万包含热情的学者们投身其中,打好持久战、攻坚战,不断地探索、探索。 

参考文献: 

[1] 李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文化变迁研究——以镇宁县布依族为例[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4). 

[2] 萧放.论新文化史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J].遗产与保护研究,2016(01). 

[3] 李冬颖.体育与游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生存状态调查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6(06). 

[4] 汤立许,宋同顺.基于CSSCI(2003-2013)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图谱分析[J].广西民族研究,2016(01). 

[5] 邵媛媛,吴兴帜.文化旅游情境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消费边界研究——以阿细祭火仪式为例[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3). 

[6] 赵沛曦,张波,张涌.纳西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研究[J].红河学院学报,2016(03). 

[7] 张艳.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新型城镇的文化力量[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 

[8] 钱永平.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新型城镇的文化力量[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 

[9] 朝戈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绎读与评骘[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6(05). 

[10] 武宇林.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花儿”传承人现状调查[J].宁夏社会科学,2016(03). 

[11] 陈星,杨豪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历史地段更新研究[J].工业建筑,2016(04). 

[12] 次珍.西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综述[J].西藏艺术研究,2016(02). 

[13] 王杰文.“遗产化”与后现代生活世界——基于民俗学立场的批判与反思[J].民俗研究,2016(04). 

[14] 郑晓丽.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对策——以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为例[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6(02). 

[15] 季中扬,胡燕.传统民间艺术生产性保护的模式、难题及策略[J].学习与实践,2016(01). 

[16] 徐子婵.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1+X”模式探索——基于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研究[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3). 

[17] 李荣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性保护的理念与方法[J].艺术百家,2016(05). 

[18] 李旭.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从“生产性保护”向“生活性保护”的转变[J].赤子,2016(01). 

[19] 郑迦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模式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22). 

[20] 张青仁.在社会变迁中重构公共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与保护路径的再思考——基于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案例观照[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4). 

[21] 范小青.让“大教堂”携手“大集市”——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众包模式[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4). 

[22] 王颜颜.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J].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2). 

[23] 孟令法.“动物保护”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来自“狗肉”“猴戏”与“点翠技艺”的法律思考[J].民族艺术,2016(01). 

[24] 常洁琨.甘肃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3). 

[25] 刘伟华,许静华.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6(07). 

[26] 朱贺琴,热依拉·达吾提.浅谈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乡镇保护与开发[J].山西档案,2016(03). 

[27] 王首燕.深嵌于民间信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以沙湾飘色为例[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04). 

[28] 顾军,苑利.如何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五大关系问题[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16(04). 

[29] 陈万怀.“文化+”:宁波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业化路径探究[J].宁波经济:三江论坛,2016(01). 

[30] 张新友,王喜莎.基于SWOT模型分析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新疆社科论坛,2016(01). 

[31] 王凤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路径探析——以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首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班为例[J].齐鲁艺苑,2016(02). 

[32] 李红.非遗研培计划的实践与思考——以广州美术学院广彩瓷烧制技艺普及培训班为例[J].文化遗产,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