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土地规划范例6篇

城乡土地规划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1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相关性;研究

在我国制度形势下,土地规划与管理职能相互分立,因此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将面临两个规划依据的情形。其中,城乡规划主要是从宏观的、空间发展战略视角考虑,详细规划土地应用设计方案,而且具有大量的理论、实践支撑。

1、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的冲突问题分析

从本质上来讲,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的冲突,主要成因在于中央对地方的约束,无论是土地规划管理还是城乡规划,都统一于同级政府组织编制,而且上报程序、部门协调程序等,也非常的相似。虽然编制主体一致,但二者在城市建设发展战略目标、规模选择层面并不一致,实际操作过程中二者对接出现了困难。据调查发现,除部门之间的偏见、标准层面的区别外,前者的核心问题是上级政府意愿的体现,而后者更多体现的是地方一级政府的意愿,这也是二者产生分歧的根源所在。对于土地规划而言,不仅编制上要受限于上位规划,而且实施过程中也会受国家一级省级政府的管控。从实践来看,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核心在于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包括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有效管理,然每年国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统一由国土资源部拟定,然后层层分解到地方。在该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只有先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方可开展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事实上,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权在国家、省级土地主管部门手中,所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争取、审批,地方政府都是被动行事。

在当前形势下,无论是土地规划管理还是城市规划,所强调的都是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集约化管理,历年出台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文件,都提出了要积极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大力发展工业园区。目前来看,集中化的格局布局主要体现在中心城镇、开发区两级化发展,而分散化的布局则是对当前多层次多类型利益主体真实诉求的反映。较之于城市规划而言,土地规划管理对建设用地的布局更为写实,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地规划图细碎、无序化。土地规划管理过程中,主要以实际利用情况调查成果为参考基础编制而成,国土管理部门加大了土地调查力度。然而,对于城乡结合部、广大的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着和大量的、布局较为分散的村庄。土地规划管理过程中,对乡镇建设用地布局没有主动的计划,图上依然保留着较为分散的农村建设用地。第二,编制层级下移,造成土地规划图面非常的细碎。土地规划管理过程中,基本上都是以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编制。对于那些远离中心城市的小村庄而言,发展基础非常的薄弱,根据不具备发展新城、或者工业园的条件。然而,依然有引进企业、发展非农产业的意愿,比如零散分布的厂房、乡村旅游小餐馆以及商业服务或者度假设施等。

2、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的协调发展策略

从发展的视角来看,城乡规划与现代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二者之间相辅相成、是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城乡规划的基础是土地资源的合理营养,而土地规划管理又可以确保城乡可持续发展。在当前的形势下,为确保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的协调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用地标准的规范化

土地征用是国家利用强制手段征用农民土地,然后给予一定补偿的行政行为。然而大量的农业耕地被占用以后,农民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资料也就严重缺失,政府在对征用土地处理、营养使用过程中,应当要根据该地块面积、收益情况,给予广大群众适当的补偿,对于用途广泛的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的地块应给予更高的补偿。此外,还要逐步实现由“耕”到“购”的有效衔接,以此来促进土地征用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接轨。

2.2强化土地规划管理

实践中,应当不断完善和健全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其中城乡规划是政府及主管部门负责的城镇体系规划及其总体规划,即对城乡空间资源合理营养,不断改善和优化居住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此来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土地规划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土地科学合理营养,同时也是城乡规划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2.3全面落实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工作

实践中,强化“两规”之间的衔接与互通,二者之间既非明确制约关系,也非具体平行关系,只有将二者合理的落实到实处,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和价值。具体工作中,以合理应用土地和保护土地资源为指导思想,将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规划管理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比如,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又可分为新区扩建与旧城改造两部分,分别对新建用地、旧城改造用地合理应用,并且在开发区以及小城镇规划建设过程中,加强二者之间的衔接与互通。土地应用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均以土地资源开发应用和保护为基础。

2.4“两规”之间的差异与协调发展

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编制上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主管部门,土地利用与规模化建设,存在着原则性的差异。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给城乡规划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他们更多地市追求形式上的发展,甚至存在着盲目扩大城乡规模的现象,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然而,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严重忽略了土地合理应用与保护问题。当土地应用规模无法有效满足城乡规划用地需求时:由于二者之间的协调性相对较差,土地应用总体规划难以直接管控;同时,由于二者管理、思路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以致于土地应用指标难以有效满足城乡规划发展之需求,而政府及主管部门又难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协商,只能任其自由发展,以致于用地保护受限。

在现代的形势下,为有效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求,土地规划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创新规划模式,做好城乡规划以及区域协调发展工作。对于特殊情况而言,需逐步建立健全“两规”协调发展制度,建立和完善环节制度化以及沟通信息化平台。(1)建设项目应当以审批土地应用规划、建设根本;(2)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限制建设规划区的划定;(3)限制建立区需全面考虑乡镇、广大农村地区的土地归属权问题,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4)将限制建立区划定和管理条例上升为由当地政府令,制定相应的配套方案,提高社会保护生态资源的积极性。

结语:总而言之,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均属于特殊时期的历史产物,二者之间相辅相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变得非常稀缺,土地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的矛盾也变得日益加剧。因此,我们应当立足实际,结合实际情况下,合理应用并高效规划土地资源,不仅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对加快城乡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2

【关键词】土地产权;城乡规划;规划编制;实施管理

城乡规划是政府部门关于城乡发展目标的决策安排,其本质是对土地权利的分割、分配和交易,与土地产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土地产权的不平等、地方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寻租行为,导致土地大面积的开发与城市的蔓延,既不利于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又给城乡规划带来了诸多弊端,如交通拥堵、市政设施敷设重叠等问题。因此,土地产权影响了政府和个人在土地上的获利方式,产生了城市空间建设不同的行为模式,给城乡规划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从土地产权的视角深入剖析城乡规划与土地产权的内在关系,分析当前产权环境下城乡规划的困境及其应对策略。

1土地产权视角下城乡规划的内涵

城乡规划作为一种分配和组织城乡土地使用的综合性调控手段,核心任务在于高效地实现和公平地分配开发权。区域规划主要确定各地区之间的土地开发权转移和补偿政策;城乡总体规划主要对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进行原则性划定,并制定城乡之间的土地开发权转移和补偿政策;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对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进行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制定城市内部的土地开发权转移和补偿政策。城乡规划从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各个方面影响了城乡土地利用及空间结构的形态,决定了土地开发权的大小,其对某些地段开发的鼓励或限制,实际上是利用土地开发权的转移来调控空间资源和平衡公共利益。

2城乡规划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困境

2.1 总体规划的编制

《城乡规划法》虽然强调城乡统筹,但在总体规划层面却"见点不见面",导致城乡脱离。城乡土地产权的差异使城市与乡村规划在编制主体和所涉及的利益主体上也有很大差别,但片面地隔离城乡,会导致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均等。

总体规划编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过于僵化,未充分考虑城乡土地产权的差异。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营权、使用权分散到每家每户,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和农村特殊的生产、生活组织方式,对配套服务设施和服务市场化运作都存在一定的障碍,为农村规划建设的实施带来难题。规划人员以教条化的规范为依据,未能考虑村集体的长远发展与村民个体之间利益的均衡,缺乏对实际操作问题的可预见性。

2.2 土地出让

在土地出让时,直接套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规则,将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开发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调整,这就形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土地出让条件的"硬捆绑"。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存在缺陷,如缺乏产权地块划分、指标制定不科学、缺乏社会经济分析和研究、编制与审批存在矛盾,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土地出让之间存在时间差等,导致"硬捆绑"面临困境。同时,某些地方政府对出让条件的约束能力相对较弱,土地部门甚至在未取得规划部门出让条件的情况下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是规划部门有相应的土地出让条件的规定,但这部分内容不明确、不清晰,与合同的要求相距甚远,这都为今后的管理工作留下了隐患。

此外,在土地出让完成后,由于土地占有主体的不同,可能会对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这个过程又将影响控制性详细规划甚至总体规划调整的被动性,导致土地权益在使用者和社会之间重新分配,如果没有进行事先的评估和研究,将可能产生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影响土地的合理利用。

2.3 规划审批管理

土地出让合同使受让人享有土地使用的权利,并按照规划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使得原规划管理体制中设定的"一书两证"关于土地许可的审查显得多余,且不具有独立审查的法律依据。这是由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所列内容都已经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之中。同时,规划管理部门在建设的事中、事后存在监督缺位的问题,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以行政许可权为中心,在行政程序上控制较弱,客观上必然导致土地寻租行为层出不穷。

3基于我国土地产权的城乡规划改进思考

3.1平衡产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城乡规划的安排调整不仅是针对土地使用性质、强度等物质空间层面的内容,更是一种权益的变化。城乡规划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平衡公共利益的工具,但目前在规划过程中主要考虑这种技术性的手段是否能够调配社会权利和土地资源。

城乡规划的本质应在于提供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在多重社会力量的制衡中,发挥规范、协调和监管的作用,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城乡规划应强调从平衡论的视角出发,将公共利益与土地使用产权的维护结合起来,促进公众参与,避免城乡规划对私人产权的侵害。平衡论是指通过博弈来实现公民权力和公民义务的动态平衡,既防止公平权益的滥用,又防止行政权的滥用。片面强调公众利益,可能会忽视经济发展,而过度的产权保护又会减缓城市功能提升的速度,即片面强调公众和个人都不可行。

3.2 城乡规划编制内容和程序的科学化、法制化

城乡规划不应只考虑建筑组合、景观环境等物质环境条件,还应该在明确土地产权的前提下,考虑土地使用者开发建设的能力。城乡规划应对政府的征收能力、财政能力和建设能力做出全面评估,预测土地使用可能发生的变化,如地块在规划期内是否会发生变化,会出现怎样的变化,什么时候发生,对周边地区可能产生怎样的影响等。对于已有建成区,应充分考虑其现状条件,尤其是现有土地产权之间的关系,划分地块产权界限,分析现有产权格局在城乡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今后对公共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且在土地再开发 ( 旧城改造等 ) 的过程中,征求当事人的意见,避免产生规划侵权的纠纷;对于新区开发,给予产业类型、建筑类别和开发强度等以明确的指标,作为招商引资的参考,在投资主体确定后对先前的指标进行调整和深化,并给予更详细和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城乡规划应遵循渐进式的原则,突变式的规划可能会带来社会的分裂和动荡,影响城市的发展。将一次性的规划分为若干步骤,慎重考虑规划中任何土地使用关系的调整及改变对社会利益的再分配,同时利用不同地块使用权的时间差,对城乡土地进行调控,从而实现规划目标。

城乡规划编制的实质内容和程序都应纳入法治框架,体现法治精神。规划的成果性文件应有法定效用,符合法律文件的内容和性质,以法律的语言体现规划的原则和内容,明确实施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明晰规划反对什么、支持什么、鼓励什么及禁止什么等。

3.3探索不同类型土地使用权的规划管理方式

城乡规划应探索不同类型土地使用权的不同规划管理方式。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同,如通过划拨、招标和拍卖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在管理内容、方法和程序上也有所不同。管理的重点不应只是证书的多少,或是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问题,还要关注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土地权利的分配。不同类型的土地出让方式使土地受让方在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对规划要求的议价能力不同,在规划管理中既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又需要保证规划要求得以满足。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3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征用;级差地租

一、问题提出

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在城乡差距日益凸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的进程中,城乡规划逐渐被提上日程。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持续加剧,使得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而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拥有的除劳动力之外的有效“致富”资产,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土地不仅为城镇发展提供布局与建设的空间,而且是融资的重要工具,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的体现。国外经验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与政府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城乡规划成功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问题

(一)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第一,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集体土地向城市用地转换的合法途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城市化、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集体所有制化的土地作为城市用地的重要补充,保证了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对土地急剧增长的需求;第二,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对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

(二)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土地征用方面:土地价格在土地征用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在我国,征用农民土地后给农民较少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格的比重很低,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加之政府对土地补偿费的截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此外,市价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经济组织之间的不规范流转大量存在,这种自发性的流转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带来诸多问题。如用地权不清晰、产生由价格和产权问题而发生的争端、土地资源的滥用等;其次,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三、城乡规划中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建议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城乡规划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做好城乡规划的基础。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应首先从土地价格的规范出发,一方面对农村土地征用进行管制;另一方面对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给予合理规制。

(一)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管制

1、征地补偿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根据地租理论,地租有级差之分,应根据土地的优劣程度来确定地租。换言之,对征收的土地给予征地补偿费时,应有所区分,根据地块带来的效益确定。对于在可预测范围内有良好发展前景,并且用途非常广泛的地块,在征用补偿费的确定时,应区别于劣质地块。此外,政府在对失地农民的同期损失给予补偿时,应该加入土地使用后的预期利益,动态提高补偿标准,从而既可以降低农民对征地的不满情绪,又提高了土地征用的成效。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分配理论,级差地租ⅰ应由土地所有者所有,级差地租ⅱ应由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所有。对土地征用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应充分考虑被征地者的利益。而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中,农民约得5%~10%,村一级得25%~30%,政府及部门得60%~70%。因此,规范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是改善现行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2、征用土地的购地费确定。购地费应由被征购地块的地价款、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构成,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应如实补偿,地价款可根据农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的用途及预期收益等因素确定,让农民分享额外的增值收益。尤其对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在承包期还未到达的前提下,承包的土地已被政府征用,他们的预期利益更应得到保护。

(二)对土地招标、竞拍、挂牌的规制。由于国家允许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招商、拍卖和挂牌,全面推行和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制度,从而凸显土地资产价值,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以及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台。经营性用地通过扩大土地出让的招拍挂比例,由市场机制决定土地去向,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准地价和出让底价,充分挖掘土地的资产价值。

根据科斯定理,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甚至不需要政府干预市场交易,市场交易便会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来进行。市场的真谛不是价格,而是产权,只要产权确定,市场主体便会“议出”合理的价格。土地是一种特殊商品,地价是转让产权后的经济收入,招标、竞拍、挂牌会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政府为了保证招标、竞拍、挂牌的顺利进行以及土地资产价值的充分体现应该先从制定基准地价以及转让土地的产权入手,根据转让产权的不同、土地的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地区经济结构、人口密度、城市周围农用地的生产状况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基准地价,从源头上规制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

 

主要参考:

[1]陆益龙.农村土地征用问题:现状及成因分析[j].学习与实践,2009.1

童霓.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用问题浅析[j].西部财会,2008.3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4

一、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深刻内涵

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不简单是指对土地资源的节约使用,而应该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以及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其中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是指各项建设活动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是指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是指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然而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制度不合理,土地供求调控制度上的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因此现阶段加强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分析,探讨加强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主要措施显得尤为必要。

二、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展的进程中,对于促进经济水平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浪费。根据2004年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利用调查报告显示,我国耕地面积自1996年以来已经减少了近0.076亿hm2,城乡规划过程中的闲置、空闲土地面积达26. 374 万hm2,这相当于当前全国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 8%。

我国虽然国土面积幅员辽阔,但是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并不多,而且很多管理人员在进行城乡规划时,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意识不强,再加上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制度不合理,土地供求调控制度上的缺失等制度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城乡规划中出现大量的土地资源闲置或浪费,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现象严重

在我国很多地区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大面积的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继而忽略了对耕地、林地的保护,有些地方甚至出现非法、不合理圈地、抄地现象,导致很多土地资源出现规划不建设,大量土地闲置、违法用地现象,这样不仅造成城乡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还降低土地产出效益,土地价值不能充分实现。

2、土地资源不能公平配置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火爆,很多开发商开始囤积大量资金进行房地产投资,于是很多地方出现大量买地、圈地建房现象。很多开发商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盲目进行别墅等高档楼盘建设,这样挤占了大量的优质土地资源,使得很多绿色产业无法获得适合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城市经济的多元化和持续性发展。

3 、土地利用粗放化

我国由于建国时间较晚,很多制度体制不完善,比如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制度不合理、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缺陷、土地供求调控制度上的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还停留在粗放型利用模式,比如很多城市的布局极为松散,集聚性差,随处可见宽马路大广场,空间利用率低下;很多农村、乡镇由于缺乏统筹规划,普遍存在着空心村和空置房问题,以及农村宅基地超占现象。

三、加强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有效措施

鉴于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普遍存在的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现象,进行合理的城乡规划,探讨更为合理的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措施刻不容缓,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意识

意识影响和控制着行为的发展,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时,树立和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提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旋律。而相关管理人员也要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意识,在进行城乡的规划时注意从宏观角度出发,将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土地资源开发的重要原则,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

2、加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面临着土地资源日益减少的难题,做好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也很必要。目前对于城乡规划不仅要注意土地的平面、空间规划,还要注意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这就需要相关土地管理规划部门、环保部门以及经济发展部门相互配合,从土地利用的纵横向布局考虑,注意地下和空中空间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3、制定完善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标准

规划在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制定完善的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标准,可以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精细化控制,从而为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提供可能。制定完善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标准主要是指根据城乡土地面积、人口数量等指标,确定建设用地总量、规模等,同时还要做好各项用地标准的修订。再进行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标准的制定时,要优先进行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严格控制居住用地指标、工业开发区建设用地指标、环境生态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农村宅基用地等标准,坚决避免出现各种违规圈地、占地现象。

4、做好各类闲置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据统计目前我国由于矿产开采、砖瓦烧制、燃煤发电、兴修水利、拆迁等人为原因导致很多地方出现大量的闲置土地,这些闲置土地不仅污染环境,影响城市、乡镇的整体美观,还造成了严重的土地浪费,因此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需要对这些闲置的土地进行改造和再利用,比如在建、已建商业项目在现有房屋(建筑)基础上增加投资,提高容积率,对城市河流、危险坡地进行加固治理和整治,以实现后续的开发利用等。

5、完善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运作

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不仅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宏观的调控政策和科学的规划措施,还需要注意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完善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运作。若要完善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就需要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通过了解土地市场经济情况,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标准,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的土地市场交易机制。

四、结束语

总体来说,在进行合理的城乡规划时,如何科学的进行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做好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等标准的制定,还要注意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完善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机制,以实现城乡发展建设空间的合理布局,以及生态和自然环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王静,邵晓梅.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技术方法研究:现状、问题与趋势. 地理科学进展,2008,27(3):68-74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5

【关键词】乡土地理;城乡规划;教学

一、《城乡规划》教学结合乡土地理材料的背景和理论依据

《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中的课程基本理念第一条是“培养未来公民必备的地理素养”。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共同组成,选修模块中设置了《城乡规划》,该课程目的是让学生更关注与我们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相关理论,最终能够应用理论,培养未来公民必备的地理素养,并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城乡规划》包含内容非常广泛,足够在大学中开设一个专业,主要包括城市化、城乡分布、城乡规划原理、城乡协调发展等内容,具有综合性强、区域性、实用性广泛的特点。要让高中学生在36个课时来全面理解和掌握这么多内容难度很大。而且《城乡规划》中有些内容如城乡规划概述、城乡规划的主要原则和基本方法、区域城镇体系等是非常理论化的,再加上该课程为选修内容,有相当部分的学生在高考中不用参与,一线教师难有时间进行研究和突破。因此该如何寻找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是笔者近几年来苦苦思考的问题。

《城乡规划》该怎样教?我国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陶行知提出“生活即教育”的理论,认为教育是为了提高生活水平,为了生活而教育,教育要从生活中出发并最终回到归到生活,陶行知所倡导的课程内容是和学生生存和学习的环境紧密相关的。笔者也因此想到了《城乡规划》的教学也应该从生活中来,从与我们联系最紧密的生活材料中来。我们把与学生所生活的省、地区相关的所有的自然、人文地理信息称为“乡土地理材料”。我们是不是可以充分挖掘当地的乡土地理材料,将乡土地理材料融入到《城乡规划》教学过程来?为此,笔者还查阅了其他国家的一些地理课程标准,比如美国地理课程标准非常强调地理学习内容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注重让学生在社会环境中学习地理知识。不仅美国,还有英国中学地理教材中也非常重视地理问题的创设,所有创设的材料、图像、实验操作都以生活相关的资料展开。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我们的教育尤其是地理教育离不开我们身边的各种乡土地理材料。这些也更加坚定了笔者结合乡土材料开展城乡规划教学的想法,经过六年的实践探索,笔者发现巧用乡土地理材料的教学方法,对激发起学生学习地理的兴趣,帮助学生更好的认识学校所在地区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的分析和理解问题能力,引导学生学以致用,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增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有相当好的效果。

二、巧用乡土地理材料,提高《城乡规划》的教学实效

城乡规划主要阐述城市化、城乡分布、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协调发展等内容。中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阶段,2011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了50%,近十年每年以1%左右的速度在发展,因此无论是对中西部还是东部地区的学生,学校所在的地域都在以不同的速度经历城市化的过程,师生只要细心观察和搜集,都能够获取许多关于《城乡规划》教学的乡土地理材料,这为各地高中教师开展具体教学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如何结合乡土地理材料进行教学?在哪些地方特别适合使用?可以起到怎样的效果?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巧用学生乡土地理材料,激发学生对《城乡规划》的学习兴趣、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布鲁纳说过:最好的学习动机莫过于学生对所学材料本身具有内在的兴趣。凡是有兴趣的事物,人们总要想办法去认识它、接近它、获得它,这样也会促使学生对某项学习产生比较稳定、持久的兴趣。我们每个人对身边的事物有着与生俱来的兴趣,我们就应该就将这种兴趣应用到学科学习中去。学生虽然对生存的环境是熟悉的,但是其认识往往是片面和不系统的。充分的利用学生生活过程中的经验和体验相关的乡土地理材料,让学生自己表达,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提高都有很好的效果。

在学习《城市规划》第一章第三节“城市环境问题”内容,只要是生活在城市的学生对城市病都会有较明显的感受,经过大家的讨论发言几乎都可以说出来,而且有些问题让居住在郊区的同学回答可能可以从另外的角度来认识城市化的问题,让我们学的更深刻。因此我们教师可以采用让住在城市和住在郊区或者农村这2类来发言的办法来上好这堂课。

案例1:笔者邀请了3到4位住在杭州市区和1到2位进过杭州市区的同学,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阐述城市的环境问题和表现。一听结合生活体验,学生马上兴奋起来,脸上的表情变得丰富和轻松,并纷纷和同桌同学进行交流。交流结束后,学生们一个个都有话要说。住在城里的这组的一个同学说:“杭州的空气质量实在太差了,每天都是灰蒙蒙的,大家都要带口罩了”;另外一位同学说:“我家住在市区朝晖小区,房子是八九十年代的,我家面积只有50多方,房子问题很多,想换房,但是房价太贵了!动辄两三万一平方!”;还有一位同学说:“我家住滨江,我爸爸单位在杭州市主城区,每天上班走四桥,这几年来,过江队伍都差不多要排1公里长,上班时间从原来的半个小时到现在延长到一个多小时,高架成了露天停车场,爸爸都说受不了,交通太拥堵”。另外在郊区或者是农村的也纷纷发言:“每次去杭州主城区,人太多,非常嘈杂吵闹,我不喜欢”;“杭州交通太拥挤了,一桥、三桥和四桥都不堪重负,真痛苦”等等。

通过这些质朴的语言所提供的乡土地理材料,再加上教师的适当补充和点拨,学生对“交通拥堵、居住条件差、环境恶化、地价昂贵和人口过度密集、就业困难等”的城市化问题总结印象深刻、理解到位。

对于回答“在城市化过程中,人文地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个问题,学生一开始不太容易找到思路。教师可以将问题先转到到乡土地理上:请大家讨论并说出这十几年来滨江区的各方面的变化。这样,我们就将问题聚焦到了乡土地理环境的各种变化上,巧妙的提高了学生的兴趣,也降低了问题的难度。由于我校所在地1996年从萧山划入杭州行政范围内,更名为滨江区,近十年来的滨江区就是城市化过程的具体体现和典型案例,因此滨江区的学生就有很多感性认识:“我家是浦沿的(杭州滨江区一个镇),家里拆迁了”、“本来滨江区房子很少,几乎没有商品房,可是2004年以后,住宅小区越来越多,尤其是区政府附近尤其多,风雅钱塘、钱塘春晓、东方郡等都挺好的”、“几年前滨江区没有什么热闹的商业街,现在出现了星光大道(滨江区区政府附近)和“垃圾街”(滨江高校园区内知名度较高的商业街)”、“我妈妈告诉我现在阿里巴巴、网易、UT斯达康在的地方原来都是农田、菜地”、“我家还有周边的邻居原来主要都是种菜的,赚点小钱,这些年很多人办厂了,我父还去那里上班”等等,通过学生生活中的举例、交流、讨论,经教师最后的总结提升,我们的学生能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在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方式从农业用地变成了住宅用和工业、商业等建设用地,产业结构从第一产业为主转向了以二、三产业为主,从业人口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乡村景观转变为了城市景观,这样的学习让学生感受到城乡规划的内容和结论源于生活,加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将生活的内容提炼到理论的高度。

(2)巧用乡土地理材料,加深学生对《城乡规划》中理论和规律的理解。 高中学生抽象思维占有相对的优势,不过要形成抽象思维,具体直观的才来还是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地理教学过程中,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地理概念、理论和规律,应适当运用感性材料,帮助学生加深理解。湘教版第三章《城乡规划》是课程的主干部分,要求学生了解城乡规划主要内容、主要原则和基本方法,了解城市商业、交通、工业布局的基本原理。这些内容比较理论化,如果仅仅是照本宣科,上课效果非常差,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笔者认为结合本地县市的城市规划材料和乡土实际情况,充分挖掘,不仅仅对第三章内容的理解,甚至对整个《城乡规划》学习来说都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目前我国每个县市都制定了城乡规划,一线地理教师可以从政府门户网上关于《城市规划》的图文材料,作为课堂学习补充材料进行充分利用。在学习《城乡规划》这章内容时,笔者就从杭州政府门户网选取了1份文字材料和4幅图像材料,即: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行政区划图、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结构图、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图、杭州市土地利用方式图。发给学生每人一份,阅读15分钟,整堂课就结合教材和这份材料展开。学生对材料很感兴趣,这些乡土地理材料像一个强大的磁场,深深的吸引着学生。黑板上还展示了笔者设置的几个问题: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城市规划制定的目的是什么?只要阅读过材料的学生,几乎都能说出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主要由: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城市规模与布局结构、市域城镇体系、城市主要建设用地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境保护等内容组成。这一下子就将学习内容具体化了,让学生马上知道了这复杂的专业术语的具体含义。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将杭州和教材中第48~49页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对比,了解城市规模和类型不一,城乡规划的内容也略有不同。

对于“城市主要功能区的布局”的理解,笔者采用让学生合作的办法,将规划材料中提到的商业、居住、工业、文化休闲等规划用地用不同的颜色标注到杭州行政区图上,引导学生结合图文材料思考城市功能区的“主要布局原则”。经过研究,学生发现:规划的居住用地主要布局在主城区、江南城、临平城和下沙城,规划居住区出现了组团模式,表现出向外扩散,但是离市中心距离还是比较近,并有便利的交通经过的特点。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如江南城、下沙城、义蓬、瓜沥、临浦、塘栖良渚余杭组团等地,在主城区附近,该规划明确可以适当发展无污染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都市工业。结合杭州乡土实际,发现规划的商业中心和商业用地主要还是分布在市中心以及交通便利的地方,并在重点发展的新区中心位置规划了新的次级商业区。这样结合杭州市城市规划的学习方法,不仅使学生更多了解杭州城市主要功能区的基本布局情况,同时也能体会《杭州市城市规划》功能区布局的原则有:城市功能区应使各类用地有合理的规模配置。各功能区内的配套设施应分机设置,充分考虑人们使用的便利性、资源利用的有效性来均衡布局。各功能区之间既要保持便利联系,又要避免相互干扰。功能区的空间组合还应考虑城市景观与形象的需要。这样“有理有据”的学习,《城乡规划》的学习实效就极大提高了。

关于区域城镇体系相关内容的理解,教师可以结合城市规划中对关于“市域城镇体系”相关内容进行挖掘理解。在这部分内容的学习中,笔者还是充分挖掘了杭州市城市规划的内容向学生展示了:杭州市规划中关于城镇等级职能结构的描述:市域内形成市域中心城市(1个)县(市)域中心城镇(5个)地方中心城镇或城市组团(18个)一般建制镇(60个)四个等级。先让学生先找到四个等级中前2级对应的城市。思考过后,学生大部分能够找对,杭州为第一级,富阳、桐庐、建德新安江、淳安千岛湖、临安为第二级5个中心地。学生惊喜的发现中心地理论在我国的大致符合的事实,结合这些具体的城市名称和生活体验,比如说杭州和建德新安江的对比,学生也更能够理解高级中心地和低级中心地在数量、服务范围、服务等级、服务职能等方面的差异,还能体会教材中“目前,在城市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过程中,中心地理论仍然是基本城乡规划理论之一。对于城镇体系规划来说,中心地理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的深刻内涵。

此外,学生还发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防灾”、“城市景观”、“风景旅游”等方面都做了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在本地城市规划中,学生发现规划对城市各种可能遇到问题都进行了阐述,也深刻感受到城市规划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体系,涉及到一个城市以及周边地区自然、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使学生对城乡规划的框架清晰化、内容具体化,理解也更上一个层次。

(3)巧用乡土地理材料,结合《城乡规划》所学内容,引导学生进行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的认识要经过一个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然后经过实践应用的过程才能不断提高,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城市化问题的解决措施”相关内容的学习中,我们可以让学生结合本地的实际做法,从感性到理性,提出已知的解决办法,并经过反复总结和找事实验证,最终获得解决问题的全面的有效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服务于现代化建设人才。

比如说,笔者在第四章第三节“城市交通与居民生活”内容学习中,提出“如何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几个班级的学生第一反应是:大力发展公共车。笔者引导:“这是一种好办法,但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可以结合你所生活的地区具体做法进行思考”。此时,学生的思路被打开,纷纷调动了乡土地理材料:“杭州开设了公共自行车系统”,此项举措在国内尚无先例,属于公共交通系统。还有学生因为刚参与了杭州地铁试乘的体验,提出了“加快地下公交系统的建设”的举措。还有学生也提到了“杭州许多路段采取单行线、景区旅游高峰期的单双号现行措施、周一到周五早晚高峰对应车号的错峰限行措施”等。通过对乡土地理材料的思考,学生就能够总结出缓解交通拥堵的一般方法: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高架立交桥、建设地下交通体系、采用错峰、限行、限牌、合理规划城市和道路等,最终能够缓解城市交通问题。

再如:该如何解决居住困难问题?先给学生本地城市的一些具体的统计资料,如人均收入水平和房价之比、房子套数、套均面积等。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再让学生与全国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学生纷纷对杭州的高房价达成共识,然后笔者向学生提出问题:假如你是政府官员,你会怎样解决杭州的住房困难问题?要求学生讨论、归纳并表达。学生立刻从本地的做法延伸出去,提出了诸如观点:“严厉禁止炒房、打击炒房团”、“给房子定价格、一房一价”、“政府造房子,而且价格要低”、“建设廉租房,让买不起房子的人可以租的起房子”、“内城衰退过程中加强旧城改造”。学生思维之活跃,办法之多,也出乎教师的意料。而后,教师再追问,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应该布局在哪里?原因是什么?学生运用了城乡规划功能区布局的原则,绝大多数学生都选择了离市区较远的地方,如三墩、丁桥、九堡和下沙等地,理由是:廉租房的套均面积不能很大,这些地方离市区稍远,地价较低,房租也较低,中低收入能承受的起。此外,还应该制定一些标准如“城市低保户才能来申请”等进行限制。讨论结束后,教师在屏幕上展示国家以及杭州地方执行的为了调控房价的“限购、限贷”政策,并图示了近几年杭州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具置,这些措施与学生提出的解决办法相差无几,而且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位置也大多处在学生提到的地点,学生因此也印证了自己提出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获得成功的体验,也更深刻体会城乡规划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此外,在学习“城乡建设与生活”内容后,教师还可以安排相应的设计活动,让学生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得以培养和提升。笔者开展了让学生画一张自家所在的“生活社区”的平面示意图的活动,要求学生将公共服务设施标注在图上。同时还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这样的布局能够满足你所在的社区居民生活需要吗?如有问题,你是否可以将其调整的更合理?然后让学生展示其探究成果:经过调整后的更合理的社区图。此外,还可以组织学生模拟一次“选房购房”活动。笔者给出杭州10个新老商品房楼盘及相关资料,让学生4人一组进行选房活动,选件事关每个人,实用性非常突出。先让学生讨论交流达成共识,最后由每组推选代表阐述最终购房的楼盘名称和“选房”的原则及原因。这种灵活的学习方式极大的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体验到学习地理的成功乐趣,让学生既关注到自己的需求,同时也体会到居民生活与周边商业、交通、各种文化设施等配套的重要性,理解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和科学性。

(4)巧用乡土地理材料,在《城乡规划》教学过程中激发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感,进而形成责任意识。中国人对自己的家乡有特殊的情感。家乡有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印记和温暖回忆,家乡是我们文化和情感的归宿。在城市规划中适当地使用乡土地理材料,能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感,并由此而形成社会责任感。

每个城市都有值得骄傲的成就,教师可以向学生展示该地在城市的悠久历史和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成就,让学生产生自豪感,激起对家乡的热爱。比如说在学习“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时,笔者提供以下信息:杭州历史源远流长,自秦设县治以来,已有2200多年历史,杭州还是五代吴越西府和南宋行都,素有“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美称,许多名人如坡、白居易等都与杭州结下不解之缘。2011年全中国城市化水平刚超过50%,杭州城市化率已达到73.9%,这些能让学生感受家乡的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且发展之快。在“城乡建设与生活环境”内容学习中,笔者列举:杭州曾经获得“联合国人居奖”、“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最佳商业城市”、“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十大协调发展城市”等荣誉称号,2010年,杭州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已经步入“上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些乡土地理材料的巧妙使用让学生感受家乡的美好,为家乡的繁荣而骄傲自豪,从而激发学生更加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美好情感。

当然,我们不能只关注乡土地理的正面信息,也应该提供本土的更全面信息,促使学生形成责任意识。比如笔者在课堂上提供了以下材料:杭州的地表水水质总体是比较差的,基本上为劣五类,水环境和饮用水质量堪忧;杭州的大气环境质量差, 2011年由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杭州空气质量竟然排名全球1002位!杭州的竞争力排名下降,杭州的人均收入被江苏省许多城市超越等等,这些问题确实引起了学生的担忧,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在对问题的思考中,我们深化了学生的责任意识,乡土地理在促使学生形成为建设家乡、建设祖国而努力学习的责任感,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三、乡土地理材料在《城乡规划》教学中应用的反思

(1)多渠道收集甄选乡土地理材料。乡土地理材料之所以能够起到这么大的作用,这是因为这些信息真实存在且与我们师生的生活息息相关。教师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各种信息,对于新的信息尤其要有敏锐的嗅觉。搜集到信息之后,应进行精心分析、选择、提炼,对于学生提供的信息也应注重甄别,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并转化为与《城乡规划》相关内容紧密联系的材料。由于有些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地理数据宣传和公布不多,关于城乡规划的新材料较难收集,这就要求一线教师能够主动走出去,到图书馆、统计局和各个规划、环保部门亲自收集。随着我国这几年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很多数据类的乡土地理材料没有及时更新,这可能会导致教学效果受到影响,这也要求教师在《城乡规划》教学中使用乡土地理材料时,要注重乡土地理材料的时效性,经常更新,尽可能减少误差。

(2)乡土地理材料的呈现方式多样化。从《城乡规划》的教学实际来看,我们需要呈现大量的乡土地理材料。乡土地理材料的呈现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用言语交流方式呈现、可以在教室的黑板和多媒体教学设备中的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呈现,也可以是书面材料。在所有乡土材料的呈现和使用方式中,笔者认为,组织学生带着《城乡规划》的所学理论进行各项社会观察、实践、调查、研究,亲历各种乡土地理是非常重要。只有带有目的进行的社会调查和研究,才会有更好的空间观念,才会更关注理论和规律的相互印证和检验,促使学生主动、有意识的进行学习,在培养学生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正确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观念也有重要的意义。

(3)避免乡土材料喧宾夺主。在《城乡规划》的教材中,乡土地理材料的确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并不意味着所有与乡土地理相关的知识点都要用乡土地理材料。课堂时间有限,学生的精力有限,只有乡土地理材料比教材实例更贴近学生生活、更典型、更能引起学生兴趣、更具说服力的时候,我们使用乡土地理材料才是必要的。比如说在第一章中第一节的城市的形成和发展中,关于城市的形成教材中已经有很多的形成原因,涵盖的范围已经非常广了,因此没有必要去大谈特谈杭州这个城市是怎样形成的,主要还是遵循以课本自带实例为主,乡土地理教材为辅的原则,点到即止,避免喧宾夺主。

参考文献:

[1] 李桂芝著.《乡土地理教材编写与探究》.地理教育,2005

[2]《城乡规划》.湖南教育出版社,2004

城乡土地规划范文6

关键词: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分析

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经济建设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们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两个规划的依据都是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其核心内容都是土地的合理利用。但研究的对象、范围、实施年限、方法、步骤各有侧重,规划深度也悬殊较大。长期以来,两个规划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衔接不到位,难以协调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条也规定了: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我国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时间较迟(到 80 年代才在我国起步),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但其规划的理论与方法不完备,因此规划制定水平低,规划体系存在缺陷,致使其可操作性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在控制城市的发展规模与避免城市无规则蔓延上起重要作用,但其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的指导思想,由上而下编制,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也是由上而下分解,没有充分考虑实际发展的用地需求,脱离实际,存在与城市总体规划、现状不一致等矛盾。

1.1 规划指标分解不合理。有些地方的规划上下级规划脱节,在逐级分解规划指标的过程中,有的供求缺口偏大,有的突破了上级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分解落实的主要依据―――基础数据(各地区历年用地情况统计、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和产业发展规划等)不真实、不准确;客观上社会发展、政策和战略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规划指标分解的准确性。

1.2 用地定位不明确。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最终要通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具体地块,但在一些地方乡级规划与这个要求有很大差距。有的规划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非农业建设用地没有落实用地范围,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具体范围多不落实,尤其是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未作充分调查研究,定位落实较差。

1.3 规划文本和图件不够规范。一是规划基数和基础图件采用不当。有的规划未按要求采用统一时间的详查变更数,人为调减耕地基数,增加建设用地面积,并相应更改了现状图。二是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与新法规定不一致。新法对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作了规定,但有的规划仍使用过去的分类和分区。三是内容不够完整。一些规划内容过分简略,特别是重要指标,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等不全面或缺少分解指标,有的缺少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图。

1.4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一些城市建设用地严重不足。根据 2001 年度土地变更详查数据,2001 年底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为 834743 亩,至 2010 年是 76597 亩的用地指标,年均只有8511亩。更突出的问题是,规划期内17.44万亩建设用地指标中,只有5万亩是可以占用耕地的,余者皆为非耕地,这在平原地区中是不现实的。有些城市为满足建设的需要,突破建设用地计划不乏存在,使大量耕地被占用。

2城乡规划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和实施办法

城乡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因此规划实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城市总体规划是由地方政府主持规划,政府方面热衷于建设大城市,有任意扩大城市规模的倾向,规划部门为迎合政府意图,加上自身利益观念的驱使(按规划面积计酬),也喜好做大规划。由于以上原因,加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的快速增长,带来了新一轮的圈地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脆弱性也暴露无遗。1997 年~2002 年的六年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 1646 万亩,年均274 万亩,与 1991 年~1996 年的年均 440 万亩相比,下降了37%。2003 年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之初对十个省市的统计,在458.1 万亩园区实际用地中,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就有 314.6 万亩,占68.7%。

3 协调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由于两个规划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和规划目标,从本质看,它们应该是相互协调和衔接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除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了城市体系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内容,这应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为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提供宏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发展。

城市规划应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共同遵循发展区域社会和经济,合理利用和珍惜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挥城市区域的竞争优势,协调区域间、城镇间的矛盾。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依法适时调整规划,提高修编质量。调整规划要依法按程序进行,严格界定调整范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调整或修编规划:一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和使用条件发生变化并影响规划执行的;二是新提出的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三是在耕地等主要农用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情况下,需要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的;四是行政区调整后,影响规划执行的;五是主要用地规划定量或定位经核定确实有错误或遗漏的。

4 上级规划调整,需要相应调整或修编下级规划

应正确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的关系,制定年度计划不能脱离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近期用地需求来制定年度计划。城市建设过程严格执行年度用地计划,政府不能背离年度计划随意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