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管理办法范例6篇

医疗垃圾管理办法

医疗垃圾管理办法范文1

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管理不严、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会问题,使得人们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医疗垃圾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号危险废物”,其对环境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因此,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60年代起,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垃圾管理、处理法律制度。而我国对医疗垃圾的研究及系统管理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国家先后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我国的医疗垃圾进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们也应当认识到,我国的医疗垃圾管理仍然存在着相关法律规定滞后、管理执法不严、监督体系不完善以及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我国对医疗垃圾处置技术的研究投入也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意义,可以为我国医疗垃圾科学、无害化处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对医疗垃圾的界定

(一)医疗垃圾的定义及特点

医疗垃圾亦称医疗废物或医疗废弃物,目前,在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此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卫生保健废物是指卫生保健机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物及各个分散点(如家庭卫生保健所)产生的废物,并将卫生保健废物分为一般性废物和危险性废物,而危险性废物又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组织、体液)、锋利物、药物性废物等[1]。美国环保局采用医疗废物的称谓,将其定义为在诊断治疗病人和动物及相关研究、生物实验及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废物[2]。在日本则采用感染性废物的称谓,其在法律上是指医院、诊所、动物医院、研究机构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包括血液、手术后废弃的病理废物、残留血液的锐利物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用培养物、器具、残留血液的手套等[3]。我国采用了医疗废物的称谓,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将医疗废物定义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俗称“医疗垃圾”。它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与一般的生活垃圾相比,医疗垃圾的环境污染风险更大,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还会形成危险的疾病传播源。医疗垃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度传染性。医疗垃圾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在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若稍有不慎,这些医疗垃圾就会成为传染病传播、流传的重要源头。二是生物毒性。医疗垃圾含有多种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这些都可能通过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伤口、黏膜、体液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多样性。医疗垃圾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各分类中又包含多种小的类别,体系纷繁复杂。四是二次污染性。由于技术、资金限制,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一部分细菌残留而产生新的危害性物质,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用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消毒物质清理不干净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二)加强医疗垃圾管理的必要性

医疗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非法利益的驱动。例如:由于我国医疗垃圾管理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理念相对落后,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导致一些具有高度传染性的医疗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之中,这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从事医疗垃圾的非法买卖活动,更有一些黑心商贩将经过简单消毒或者未经消毒的医疗垃圾再次利用并以成品的形式流入市场,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理中,既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体制以及良好的法治环境,来预防其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是防止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生的医疗垃圾量逐年增多,2010年我国产生的医疗垃圾已达100万吨以上,如不加强管理,任其流散到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无论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卫生防疫的角度,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科学管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并建设了大量的医疗垃圾处置设施。但在实际中,医疗垃圾管理现状堪忧,医疗垃圾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的报道和投诉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医疗垃圾非法买卖在有些城市甚至成为公开的商业活动[4]。由此可见,我国在医疗垃圾的管理、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完善、环保意识的增强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缺陷。

(一)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不能满足医疗垃圾全过程管理处置的要求,还存在许多法律上的漏洞和不足。尽管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对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做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过于宽泛,缺乏实施的细则。《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笼统,对不同性质的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模糊。例如:国内因胎盘、死胎是否为医疗垃圾而引起的纠纷已见诸报道[5];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产生的污水目前没有列入医疗废物的分类目录中;现行有效的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中尚无疾控、检验等相应机构的污水排放标准及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或排放标准[6]。此外,对于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登记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乏严格的执法力度。医疗垃圾的登记制度应当包括对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垃圾的登记以及处置产业资质的申报登记。现阶段我国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规定,各省、市也对登记制度颁布了相应的政策和办法,但还未对这些登记形成有效的监督,存在不少漏登、错登的现象。例如:很多个体诊所未申报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而将产生的医疗垃圾私自处理或混入生活垃圾之中;一些不具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逃避申报登记。对于这些违反登记制度的行为,法律并未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不法行为。此外,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上,缺乏对医疗垃圾处理程序的相应技术规范,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医疗垃圾处理处置者的任职要求没有明确的限制、对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理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等问题,这些都是我国医疗垃圾法律体系中亟待完善的问题。

(二)医疗垃圾的管理主体职责不明确

1.医疗垃圾行政管理主体职权划分不合理医疗垃圾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环境、社会公众利益、经济和技术等多种因素,涉及的权、责、利的行政部门有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4、35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垃圾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可见,各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着执法交叉冲突的现象,这是一般环境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政出多门,使得医疗垃圾的监管工作更趋复杂、效率更加低下。2.医疗机构管理者消极行使管理职权一些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而大部分中小医院和乡镇医院、个体诊所以及乡村卫生所的医疗垃圾处理问题比较突出。一般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只重视医疗质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医疗机构的领导往往由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成本太高,而政府又无相应的贴补政策,导致其对医疗垃圾的管理抱有消极的态度,使医疗垃圾管理处置制度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此外,各类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医疗垃圾分类混乱,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常常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有的医疗机构把医疗垃圾承包给缺乏处置能力的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处置,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者消极地行使其管理权。

(三)医疗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都是有偿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但是法律却未规定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导致各地医疗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医院是按照实际床位数或实际占用的床位数收取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的,例如,杭州、湖州、深圳、珠海、广州、西安等医院,大约按每床1.7~2.5元收取[7]。有的医院则按产生的医疗垃圾的重量来收取,例如北京等地,收购1kg的垃圾应向处理中心缴纳3元的处理费用[8]。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增加了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难度,不合理的医疗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重了医院的负担,若盲目地将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成本,也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四)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效益刺激机制

医疗垃圾是一种高度危险的废物,它的收集、运输、处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是政府的一揽子工程,从投资到建设、运营以及监管都由政府承担,这样的处理模式存在低效率、高成本的缺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在医疗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各地医疗垃圾处理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中小城市的医疗机构虽然建立了医疗垃圾的焚烧设备,但由于资金有限,设备大多简单、粗陋,很难达到《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甚至并未建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资金投入较少也使得我国在医疗垃圾处置的科研力量培养和技术成果研究等方面相对落后,严重滞后于人们对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迫切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以调动全社会投资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其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并为医疗企业提供哪些优惠条件等成为有效处理医疗垃圾问题的关键。现阶段,各地医疗垃圾收费标准不统一,使得一些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有的难以继续经营,现行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也未对这些处置产业有相应的扶持,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一次性医疗器具二次利用过程中的高额利润使得许多处置产业不惜铤而走险。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就难有健康的市场环境。

(五)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但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医疗垃圾的产生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处置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法律责任不够清晰,导致监督管理机构缺少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有效监督措施。此外,设施建设完工试运行管理程序以及相应监测的可靠性、验收程序的可操作性还存在一些问题;医疗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还缺乏足够的依据,缺乏完整的执法监督体系,缺乏持续的、全面的、严格的、规程性的监督管理手段,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9]。一旦监督机制出现漏洞,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体系就会相继出现问题,致使医疗垃圾不能得到科学无害的处理,反而流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甚至为不法商家回收利用,成为传播病毒和细菌的重要污染源。同时,我国大部分公众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医疗垃圾的管理缺乏群众参与和主动监督。虽然我国在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是根据某地的调查资料显示,公众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认知、了解程度为:4%完全了解、30%基本了解、39%了解一点、27%完全不了解[10]。因此,公众遇到某些医院不合理处理医疗垃圾的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采取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态度,在接触有医疗垃圾的环境时不能进行有效的自我防护,致使自身健康或日常生活环境受到医疗垃圾污染。

三、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健全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医疗垃圾立法既属于环境立法范畴,也涉及产业立法领域,要通过立法来促进医疗垃圾的合理、科学化管理及其处置产业的发展。医疗垃圾的管理体制、技术标准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等都应当通过法律的规定使之明确化,完善医疗垃圾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医疗垃圾处理做到有法可依。例如:德国在1972年通过了第一版《废弃物法》,提出了建设无害化的处理设施,随后在1986年通过了第四版《废弃物法》,首次提出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在1994年再次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提出要遵循物质闭合循环的废弃物管理,实在不能利用的,则要采用环境无害化的方法处置[11]。此外,还应当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如医疗垃圾的分类应当更加明确、具体,将医疗废水、死胎、胎盘等纳入医疗垃圾范畴中,明确规定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制订详细的《医疗垃圾处置标准》及实施细则,保证医疗垃圾的科学化、无害化处理;制订《医疗垃圾处置技术规范》,将环境保护制度中的“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其中,对医疗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和程序、医疗垃圾处理者的资质认证都应有详细的规定。2.明确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不仅涉及行政部门,还涉及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企业以及一些个体商户等。任何一个机构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有关医疗垃圾的法律法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医疗机构违规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行政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放纵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一些个体商贩违法倒卖一次性医疗器具的,应根据主体的性质、违法行为的性质、造成危害的后果等,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违法主体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可见我国环境法中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人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过程。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既有事前的警示和预防作用,又有事后的惩罚和补救作用,可避免由医疗垃圾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事故或灾害。

(二)加强对医疗垃圾的规范化行政管理

1.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医疗垃圾处理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减量化、集中处理化和无害化的效果,许多国家的医疗垃圾处理已经达到这个标准,他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并且开发了相应的处置装置和技术。欧共体在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上设立了特别委员会,提出了欧共体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定,如:确定医疗垃圾包括切除的人体脏器、血液、体液、排泄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床位在100个以上的医院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将医疗垃圾分类为安全的和危险的两类,危险医疗垃圾要完全消毒焚烧,并对焚烧炉的构造和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以及有关的技术等程序都制订了详细的规章制度[12]。我国更应该在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中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贯彻始终。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垃圾管理模式,逐步改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落后的局面,形成国家立法指导、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行政部门监管的医疗垃圾管理新模式[13]。同时,还要加强技术研发,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理,并集中处理,节约资源,有计划地建立相应的规模化的处理中心。2.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监督《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医疗垃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相关行政部门除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可由卫生防疫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垃圾产生的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由环保行政机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查等。同时,各级部门间的行政关系也要明确。市、县级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工作,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协调、组织工作。各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就可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3.完善医疗垃圾处理的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针对医疗垃圾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应当制订详细的登记规则,相关的行政机构应严格把好登记关,由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医疗垃圾产生者的登记工作,包括私人诊所、乡村医院等,由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申报登记工作,而医疗垃圾的暂时贮存则由医院的专门部门做好每天的登记工作。还要不定期地抽查登记记录,有错登、漏登现象的要及时更正和补充。医疗垃圾的收费应当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可采取按床位计费为主、按重量计费为辅的方式收取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按照医院的规模、级别确定交费方式,如大型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产生医疗垃圾量多的就采取按床位收费,一些个体小诊所、精神病院等无床位或者产生医疗垃圾少的就按重量收费。具体的收费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大型医院为逃脱高额的处置费用而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同时,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收取医疗垃圾处置费用,并将大部分费用交给处置单位,其中一部分费用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医疗垃圾的工作,例如用于购买装医疗垃圾的特殊垃圾袋、桶,建设符合标准的暂时贮存点,对负责收集、贮存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等。这样既能保证处置产业的运行成本,又能减轻医院的经济负担。4.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资金投入,支持医疗垃圾处理技术改革医疗垃圾的处置设施、技术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了处置单位应当加大投资以外,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且利用行政手段保证资金的顺利到位。医疗垃圾的处置涉及的不仅仅是医疗机构与相关行政部门,还关系到我们生存环境的质量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因此,医疗垃圾的处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当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争取一些国际合作的机会,引进国外的先进处理技术,并采取一些奖励性措施,鼓励关于医疗垃圾的科研项目,鼓励开发、使用新技术,从而减少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也可以实现一些可回收医疗垃圾的再利用,减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经济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的处理模式基本是政府监管、医疗垃圾处置企业负责运输和集中处置,这种模式也是最为可行的。但是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具有投资大、回报小、风险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倘若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机制,投资者便会缺乏热情,处置单位则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而不愿意改进技术,使得医疗垃圾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置。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是推进医疗垃圾可持续管理的必要支撑手段。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工程建设、设施运营环境等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商业化协作、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投资者对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投资,并且将回收利用权交给处置产业,增加企业的利润回收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减小企业对技术投入的压力。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如下可知,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交由处置产业,处置产业严格做好分类,将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予以回收利用,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成为其利润的一部分;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就直接处理掉。医疗机构所缴纳的医疗垃圾处理费,则由行政部门(环卫部门)收取,收取后将大部分费用划拨给处置产业,剩余部分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工作。同时,政府制订相关的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政策,提高处置产业的投资热情,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监督。这样的运行机制,既减轻了医疗机构和处置产业工作者的负担,减少了医疗垃圾的流失,并保证了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得以正常运转,同时又可获得可观的利润,政府也能在此过程中充分地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医疗垃圾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医疗废弃物制度化管理监督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8-289-02

医疗废弃物管理是医院感染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真正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全健康问题。近年来。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了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使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逐渐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尤其是随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继颁布和实施,我院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深一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使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更趋制度化、科学化,各项措施得到更好的落实,现将我院的做法介绍如下:

1 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及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弃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对医疗废弃物实行规范管理。我院成立了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全院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对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时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各项处理措施。并相继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规定》、《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处置操作注意事项》等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形成以总务科主要负责,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实施监督检查,使该项工作有专门的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2 加强全员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法规知识教育

为了使全院员工思想上对医疗废弃物正确处置的重要性有个明确、清晰、充分的认识,医院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强了全院员工的培训工作。

2.1 医务人员的培训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需要全院各个部门的齐心协力以及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医院废弃物处置管理部门多次组织全院性讲课、岗前教育及实习生讲课,并经常到科室指导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操作注意事项等。使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医务人员在医疗废弃物管理中的自觉性,做到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经过培训,医务人员思想由被动转为主动,且对自身安全有了新的认识和要求,从原来被刺伤后仅初步处理到现在主动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要求采取进一步措施如定期血清学检查等。

2.2运送人员、保洁人员的培训针对保洁人员文化水平低,对院感知识缺乏,对医疗废弃物的危害性不了解,导致出现各类垃圾混放,医疗垃圾未密闭运送,垃圾桶未及时保洁等问题,加强对保洁人员、运送人员及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要求他们在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过程中按规定进行,戴橡胶手套,各种操作后及时洗手。严格做到垃圾分类放置,每日运送二次,及时对运送车和垃圾桶进行消毒。严禁各类人员将医疗废物私自贩卖,若有发现,即予开除处理。

3 严格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3.1分类管理及处置

分类与标识医院对医疗废弃物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生活垃圾置于黑色垃圾袋中,医疗垃圾置于黄色垃圾袋中;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等锐利器具置于有警示标识的防渗漏、防刺的容器内。

包装及处置对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要求相关科室先高压灭菌后再放置在防渗漏的黄色垃圾袋;对于病理性废物如手术截除的肢体、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取材后的人体组织等由专人负责统一送殡仪馆焚烧;各医疗单元专人负责做好医疗垃圾的包扎、密封工作;医疗垃圾袋内容物达胶袋容量3/4时,及时对垃圾袋进行封袋包扎,封口严密,胶袋外贴好医疗废物的标识并注明医疗废物的种类、时间、科室。

3.2职业安全防护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院制定的医疗废弃物处置规程:在传递锐利器具,处理针头、卸下刀片、穿刺针时不要将锐利面对着他人;严禁将使用过的针头插回针帽,防止刺伤;用过的针头不能留在治疗台、治疗车、床旁桌上,用后的锐利器具不同其他废弃物混放。对从事医疗废物回收、运送人员及暂时贮存和处置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乳胶手套、专用工作服、防水围裙、防护眼镜、雨靴等,避免其在操作中受到伤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刺伤时,应立即用肥皂水、流动水、无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如有伤口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并用75%酒精、015%碘伏涂沫伤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医疗措施,医学观察。

3.3运送和贮存医疗弃废物的运送使用防渗漏、密闭的运送车辆,物业运送人员医疗废物按照医院制定的规定路线,在规定时间运送到医院医疗垃圾暂存处,在运送过程中,做好医疗废物的防盗工作,及时、完整地将垃圾送到医疗垃圾暂存处。

医疗垃圾暂存处有明显警示标识,加锁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丢失。运送车辆每日进行清洗并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液进行消毒。

3.4医疗废物的登记 物业运送人员与病区指定人员做好医疗废物的交接登记工作,交接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科室)、时间、、种类、重量、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交接双方经办人签名等。医疗废物暂存处专人负责每日与区环卫固体废物处置公司签收登记“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单”。有关的登记资料集中在总务科保存备查,保存期限3年。

3.5 特殊医疗废弃物的处理①具有放射性的医疗废弃物装入红色污物袋,注明日期并单独放置于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专用贮存室内,由专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管理,等待放射物的衰减,使用监测器测量放射性程度直到能够安全处理。无关人员不准入内。②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器具,按规定分类消毒浸泡后,集中毁形并详细登记记录,装入统一配置的专用容器,交指定的有证回收单位收购,专人负责。

3.6 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医疗废弃物由于种类较多,其管理涉及临床、职能多个部门的工作,要求各部门间必须做好分工合作,才能保证医疗安全和杜绝污染的医疗用品外流,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管理小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合作,交叉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①总务后勤部门保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正常运转,负责做好包装容器的临床供应工作,组织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和移交过程的检查监督工作。②药剂部门按要求对临床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的检查监督管理,做好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③预防保健、护理部门则按要求加强对临床医疗废物收集、分类消毒及处理过程的检查监督管理,做好有关医疗废物的消毒和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对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按要求及时做好上报和协调处理工作。④)医械、医务、院感、保卫科等职能部门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的规定,认真做好相关的协调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化、日常化、科学化,达到卫生、环保的标准。

4 监督与反馈

由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临床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医院感染管理科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协办单的形式发给科室负责人,列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科室负责人限期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控制的范围,作为医疗质量评分的一部分与负责人政绩挂钩、与奖酬金挂钩。归纳检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间周一次的医院院周会(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大会通报,每月一期的医院OA办公内网以及医院《医疗质量简讯》讯刊上公布,将反馈意见传达到各个科室。

5 体会与思考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的实施,使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5.1 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流程,有效地改善了医院的卫生状况,减少了院内感染的发生,防止了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避免了医疗废物的随意丢弃,对确保医疗安全和保护环境起了积极作用。

5.2 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后,使医护人员执行各项相关操作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医用废弃物分类放置、处理,逐步的达到和实现了国家医疗废弃物处置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标准要求。全院上下密切配合。定期检查并随时抽查医院感染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并分析讲评,敦督落实到位、杜绝了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5.3 全员教育提高了全院员工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作为制度性要求,严格将医疗废弃物相关知识、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列为在职员工培训必备内容,促使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认识上都得到了提高,管理好医疗废弃物是预防和控制医院医疗感染的关键且人人有责。

5.4 改变了全院员工作中的不良行为与习惯,营造了一种防范医疗垃圾污染的氛围。由于各项操作规范化,并采取逐级带教方式,使医院各级人员都熟悉并能较好掌握,加上经常性的检查督导,从而改变了员工随手乱丢乱扔、医疗垃圾混放现象明显减少不少不良习惯,做到了规范化处理医院的医疗废弃物。

5.5 医院工作人员自身防护意识增强。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各种污染针头刺伤是医院内传播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的重要途径。医疗废物管理好坏,对社会、环境、人类健康有直接影响。在加强废弃物管理工作中,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从而减少了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医院医护管理质量。

实践证明,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是体现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的主要手段,是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满意度的有效措施,是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提高医疗科研水平的重要保障。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同样也是我们医务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严格督促检查,持之以恒地抓好员工教育,做好依法医疗费的管理,力争做到有效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参考文献

[1] 张美丽 持续质量改进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应用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8,28(12).

[2] 楼慧萍 王静 赵国运 浅谈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1998,8(4).

[3] 张红玲 .医用高度危险性物品的全程质控管理.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13(5).

医疗垃圾管理办法范文3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医疗垃圾管理办法范文4

媒体新闻追踪

黑龙江生活报报道:3月17日10时许,记者电话采访湖北省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时,自称是总经理助理的张先生说,2003年开始他们医院与美国AGAPE基金会合作。2005年10月,第二批美国AGAPE基金会捐赠的医疗器械运到,武汉商检局验关时发现该批捐赠物资有问题,当场进行了处理。央视“3・15”晚会焚烧洋医疗垃圾画面中的进口医疗器械是第二批捐赠物资,并没有流入该院。

记者随后采访了武汉商检局机电处,自称当时处理此案的赵先生证实了这一情况。据赵先生介绍,当时美国AGAPE基金会的医疗器械到港后,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及时进行了申报。商检局在检疫过程中发现该批物资有问题,并及时进行了处理。

据了解,洋医疗垃圾事件发生后,国家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及相关部门联合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已将调查报告上报卫生部。

10时30分,湖南邵阳市中心医院办公室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说,现在领导都在开会。在记者一再追问下,接电话的女士有些不耐烦地说,领导们正在就洋医疗垃圾一事开新闻会。

从当日13时30分开始,记者一直拨打邵阳市中心医院办公室的电话,但一直没人接。

事件回放

2005年9月6日,湖北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湖北检验检疫局对两批先后空运抵此的美国AGAPE基金会的捐赠物资例行检验。

这两批医疗用品由美国AGAPE基金会捐赠给武汉市慈善协会,价值29422美元,共138647件、548箱,主要为心脏手术包、注射器、试剂、轮椅等。根据捐赠双方于2005年签署的两份文件,两批物资均对口提供给亚洲心脏病医院。

现场的检验结果出人意料。轮椅多数不完整,部分药品至2004年11月就已到期。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结果是:捐赠医疗器械第一批到货161纸箱,大部分产品已经于2005年6月(到货日)前过期;第二批共387个纸箱,绝大部分产品失效期在1990年到2004年之间;并有大量一次性注射器裸放在箱内,试剂和不明液体外流,致使大部分产品霉变、污染;轮椅、试验箱和部分一次性用品为二手废旧用品。

湖北检验检疫局当场对货物实施隔离封存,另抽取样品送至武汉某医科大学做进一步鉴定。最后得到的结果是:样品有一部分为已使用和被严重污染的医疗用品,如再使用后患无穷。如实施销毁同样会造成环境污染。

2005年11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159号”的公告称,鉴于美国AGAPE基金会“多次以捐赠的名义向我国转移不合格医疗器械,甚至医疗垃圾”,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其向中国出口医疗器械。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督司司长王新当时表示,他们只能保证今年查处的这两大批“问题捐赠”不流入民间。

11月4日,也就是国家质检总局159号公告当天,由美国LDS慈善基金会提供的捐赠物自天津入关。受赠方中华慈善总会将其分拨给北京、安徽等省市。8日,北京市质检部门例行检验时发现,部分物资存在健康、安全隐患。随后的9日和10日,国家质检总局受邀复检。结果显示,716小箱物资中,大部分一次性医疗器械过期,并且裸装,另有162小箱中的货物是带有污渍、霉点的服装和使用过的手术服。

经国家质检总局要求,11月11日,中华慈善总会通知安徽对同批次物资实施封存、退货。

据检验,流入安徽的该批货物共计926箱(件),货值11.45万美元,其中有239个小箱中的货物过期或者已经使用过。

11月11日,内蒙古满洲里海关通报,一美国人通过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捐赠给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卫生局的一批医疗物资,已在上海海关入境。该物资中藏有旧衣物、旧设备等“洋垃圾”。

至此,湖北、北京、安徽、内蒙古四省市相继出现“美国问题捐赠”。

湖北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检疫人员说,在检验中,他两次都过敏了,手臂上起的全都是包。

另一名检验检疫人员展示了一副医用手套,由于过期的时间太长已经完全不可使用。

检查中发现的这些医疗器械,有的甚至已经过期了15年,而且大都用的不是原包装,有空心面的盒子,还有电器的包装。

在接受采访时,美国AGAPE基金会中国区负责人封卓奇对为何把这些不合格医疗器械和垃圾运入中国,有一番自己的解释。

他说:“打个比方,就是说如果你向别人捐一件衣服,你不可能买一件新的衣服去捐,你肯定是捐自己用过的,而且还不见得舍得,可能还准备留给自己的家里人用。”

而当提到医疗器械跟旧衣服不同,是人命关天的特殊捐赠品时,封卓奇觉得:“东西不一样,道理是一样的。”

这位美国AGAPE基金会中国区负责人还认为,我国应该给他们输送这些不合格医疗器械和医疗垃圾开绿色通道。

真相

那么,这些医疗垃圾是怎样顺利进入我国,并流入一些医院的呢?

据了解,这些基金会输送医疗垃圾,是通过和一些地方的慈善机构合作,打着慈善捐赠的名义进行的。他们的捐赠协议上明确写道:慈善协会配合美国基金会办理输送医疗用品的免税及通关、商检和药检等一切手续,事成之后,慈善协会可获得总捐赠价5%的经费。而打上了慈善捐赠的名义后,依据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非贸易性物品可以免于检验。这些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和垃圾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了非贸易性物品,顺利入境了。

地方慈善机构为医疗垃圾入境提供了方便,却对这些物品的质量情况没有丝毫把关。

地方慈善机构宣称对医疗垃圾不了解,那么了解情况的医院为什么非但没有举报、抵制,反而修改有效期,让医疗垃圾畅通无阻呢?

让我们来关注这份协议:美国AGAPE基金会向医院捐赠医疗器械,是打着给贫困儿童做免费治疗的名义。而医院只需承担与捐赠品等价值的廉价免费治疗义务,其余的医疗器械和垃圾就可以通过向患者高价销售来获取高额利润了。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一位管理人员透露,他们医院进这些医疗垃圾,是按照国内市场价的八折算的。

打着慈善的旗号,医疗垃圾捐赠活动中,形成了一个多方获利的利益链条。

在美国,医疗废物的处理费相当昂贵,运送这些废物到中国,医疗废物输出方可以获得数目可观的医疗废物处理费;我国地方某些的慈善机构每次合作可以获取总货款5%的费用;医院收到这些未经过检疫的医疗垃圾后,除一部分用于免费治疗之外,大部分用于临床中,销售给病人获取利润。

在这个几方受益的利益链条之外,唯一受害的就是那些不知情的患者。

不合格医疗器械和医疗垃圾入境问题,已经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卫生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民政部等部门已经采取联合措施,禁止不合格医疗器械和医疗垃圾进入国境,流入医院。

震惊

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和失效的医疗器械。但在湖北的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湖南的邵阳市中心医院里,部分医疗垃圾被改头换面之后重新启用了。一次性注射器,写的有效期是到2004年,而在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被贴上了新的有效期,时间是2007年。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仓库保管员说,这些医疗器械拿来的时候都没有消毒,他们自己进行的消毒。不管是有效期内还是有效期外的全部消毒,消毒以后再用。

消毒后更改有效期再用,这种现象不仅仅发生在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在湖南邵阳市中心医院也存在。据了解,有几台明显用过的废旧二手设备还在应用。

据邵阳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介绍,过期的手术刀原来是一次性消毒好的,现在过期了以后不能用了。拿到他们医院后,再重新消毒后使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些过期的注射器、手术刀和二手设备,即便进行了消毒和处理,也不能进入临床使用。

央视3.15晚会

李咏:马上我们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3・15的记者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黑幕。

王小丫:我们来看一下外国的医疗垃圾是如何进入我国,怎样流入我们的医院的?王小丫: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李咏:因为大家都很清楚,医疗垃圾所含的病菌比普通垃圾的病菌高出很多倍,还好我们政府的相关部门采取了有利的措施对医疗垃圾进行了严格的查处。

记者经过两个多月的深 入调查揭示了医疗的一个黑幕:外国的医疗垃圾,包括过期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过一半的二手药,被污染的针剂和带血的手术服,还有具有传染性的危险品大量流入我国,不合格医疗器械堆成小山 。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据调查,本应该被销毁的器械已经流入我国一些地方的医院。在湖北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湖南韶阳市中心医院,医疗垃圾被改头换面后重新启用。其中一个一次性注射器标明的有效期到2004年,而在湖北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被贴上了新的有效期,时间是2007年。消毒并更改有效期后再用,这种现象不仅仅发生在湖北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在湖南韶阳市中心医院也存在,很明显,用过的废旧二手设备经过消毒后也被重新启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期的医疗设备 ,即使经过消毒,也是绝不能进入临床使用的。

那么,这些垃圾是怎样顺利进入我国,并流入一些医院的?记者了解到,输送这些医疗垃圾是一些基金会通过和一些地方的慈善机构合作,打着慈善捐赠的名义进行的。这些医疗器械,有的甚至已经过期了15年 ,而且大多用的不是原包装,比如空心面的盒子里面装的是注射器等。检验检疫人员发现,这几批非法的医疗器械都是以美国AGAPE基金会的名义进入中国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美国AGAPE基金会中国地区负责人科卓奇就为何把这些不合格医疗垃圾运入中国做出了自己的解释:“打个比方,如果你向灾区捐件衣服,你不可能自己买一件新的衣服捐。你肯定是捐自己用过的。而且还不见得舍得,可能还想留给自己家里人用。”他还认为,我国应该给他们输送这些不合格医疗器械和医疗垃圾开绿色通道。

相关链接:国家质监总局将采取措施从源头封堵洋垃圾捐赠

新安晚报报道: 就“洋垃圾捐赠”事件,记者电话采访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据称,类似事件在我国已多次发生,国家质检总局正准备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封堵。

医疗垃圾管理办法范文5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以实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100%、准确率全面提升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分类设施,创新宣传举措,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培养全院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全院职工实现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思想转变,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管理体系,规范设施设备配置。明确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管领导、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人抓。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并于4月前配备到位。配置要求:1、医院门诊楼前设置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蓝色)、餐余垃圾桶(绿色)、其他类垃圾桶(灰色)。2、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蓝色),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3、各办公室小垃圾篓限制投放垃圾种类。

(二)严格按照分类流程,规范分类要求。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垃圾分类水平。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通过海报、宣传展板、电子屏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全院职工的分类自觉性及准确性。

(四)优化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垃圾分类管理。加强我院“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单位内部监督检查,指导全院职工的投放行为,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全院的督查考核,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开展不定期检查,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统筹安排。各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落实职责,切实有效推动全院垃圾分类工作。

医疗垃圾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 具体标识法; 神经外科; 感染性废物; 医疗废物混放

【Abstract】 Objective:To probe the effects of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 in improvement of medical waste in the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Method:25 trash in the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ward in our hospital from April 2012 to April 2016 we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s,the classification of medical waste in the garbage was observed.The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s were implemented in our hospital since January 2014,the medical waste mix were observed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and the distribution of medical waste of two time periods were counted.Result:Before implementation,a total of 472 cases with medical waste classification in 25 wards,56 cases of mixed phenomenon, the rate of 11.86%;after implementation,a total of 506 cases with medical waste classification in 25 wards,21 cases of mixed release,the rate of 4.15%,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

【Key words】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 Infectious waste; Medical waste

First-author’s address:The Affiliated Xiaogan Hospit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Xiaogan 4320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7.04.030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和保健等相关活动总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或其他有害性的废物。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而在实际的执行中,仍然存在很多医院或科室人员,无视医疗废物处理法律,或因疏忽和知识匮乏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医疗废物处理的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合理的管理方法显得异常重要[2]。本次研究就选择本院2012年4月-2016年4月神经外科内病房内的25个垃圾桶作为研究对象,观察实施具体标识法前后,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选择本院2012年4月-2016年4月神经外科内病房内的25个垃圾桶作为研究对象,本院自2014年1月开始实施具体标识法,由此根据实施顺序就实施前后垃圾桶内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分析。

1.2 方法 将每个病房内的垃圾桶进行标签分类,嘱医护人员将神经外科科室内产生的废物用标有具体名称的标签对每个垃圾桶进行标识。每季度进行必要的医疗废物处理培训课程,告知医护人员,对收治的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理,对废弃的精神、麻醉、毒性药品,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3]。让医护人员了解到,医疗废物垃圾桶是国家列入法规管理的危险性废弃物,其中含有大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存在污染环境和引发传染性疾病的潜在危险。因此,要告知工作人员,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应该放入对应的垃圾桶,要增加其感性认知,如在治疗车上感染性废物垃圾桶上可以贴上“注射器、延伸管废物”,非感染性垃圾桶上可贴上“塑料包装袋废物”;护理车上的肺感染性废物桶上可贴上“尿裤”“吸痰管”“口服药杯”等字样,以此来提醒相关人员正确的处理医疗废物[4]。此外,所有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包装物、收集、贮存、运输机处置都应防治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并且所有标识必须按照市环保局相关规定统一制作。感染性、病理性的医疗废物一律用正规公司提供,印有正规废弃物标识的包装袋进行分装,损伤性、药物性及化学性物品必须要有统一生产和标识的利器盒盛装。医疗废弃物的标识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新,保证其清晰易辨[5]。

其次,还应加强对医院医疗废物垃圾桶的管理,首先管理层的人员必须意识到医疗废物垃圾桶正确处理的重要性,可将医疗废物的管理视为医院科室服务人的绩效审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处理责任制,落实到人,并安排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监督。同时,加强医护人员职业素养的培养,针对医疗废物垃圾桶的管理不单单是医院感染问题控制的主题,更是医院整体形象的提升。因此,要加强职业素质的培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分类、处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将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做到规范化、职业化和科学化[6]。另外,要加强标识化管理,由医院统一规范不同科室和医疗技术部门的处置室设施,严格按照卫生部2003年颁发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警示标识规定”对要求放置包装袋、容器和周转箱的废物要配置好足够的包装袋、容器等。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标识设计理念、设计依据、医疗废物分类原则结合临床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工作流程。标识的左上角可以为医院或科室的标识或名称,标识中间要有标记明确分类的位置用于标记玻璃类废物、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药理性废物等。制作好的标识应由专人对医院各个科室进行发放,并统一指导回收人员进行粘贴,保证位置的固定、醒目。最后,还应出台规定临床科室和医疗技术部门必须明确区别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标识进行分类,统一存放[7]。

1.3 观察指标 观察实施具体标识法前后,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并统计两个时间段内医疗废物混放人员的分布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20.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 字2检验,多因素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检验均为双侧,以P

2 结果

2.1 实施前后医疗废物混放发生情况比较 实施前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472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56例,混放率11.86%;实施后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506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21例,混放率4.15%;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4.0360,P

2.2 实施前后医疗废物混放人员分布情况比较 实施前,医疗废物混放人员分布主要为进修生和实习生,总共发现34例出现医疗废物混放情况;实施后,医疗废物混放人员的分布主要为实习生,共计发现12例出现医疗废物混放情况,实施后显著低于实施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13.6646,P

3 讨论

3.1 当前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现状 医疗废物是指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和保健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或者其他危害性的废物。随着科学和医疗的不断发展,医疗废物的产生、管理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本院医疗水平逐渐得到提升,但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一直以来都还是医院很难完美解决的一个问题,其包括对某些感染性强的医疗废弃物品的妥善消毒乃至彻底清除的过程。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防止医疗废物在产生、转移、贮存、处理等过程中造成多种污染,一般来说,医院肯定存在针对医疗废物处理的条例或制度,但因医院管理层人事不重视,或基层医护人员不熟悉操作流程,极易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8]。

医疗废物管理不严或处置不当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病毒感染等情r,如不及时处理可能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神经外科医疗废物作为一种特殊的危险废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47类危险废物中。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针对医疗机构废物的处理也逐渐得到广泛关注。但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因缺乏严格的管理规范和监督机制,医疗废物的处理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漏洞和流失。再加上医疗废物处理现状和管理研究欠缺一个严格的体制和标准,如何改善和提高医疗废物处理成为医院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3.2 医疗机构废物处理方法 神经外科是医院的一个独立科室,涉及到的疾病包括颅骨、头皮、脑血管膜结构损伤、炎症、肿瘤、急性等功能紊乱疾病。神经外科涉及到的医疗废物包括传染性、化学性和神经性的医疗废物,而不同的废物必须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不同的放置和处理。针对神经外科的医疗服务来说可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虎穴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不同的废物污染情况不同处理的方法也有所差异。所谓感染性废物就是指被患者血液、w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主要有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和各种敷料,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器械、废弃被服等物品[9]。同时,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实验室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及毒种保存液都属于感染性废物。针对感染性废物最主要的就是对其杀菌和消毒,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感染性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废物塑料袋密封包装后,贴上标签;针对容易产生感染性废物的科室进行登记,并由医院进行废物的统一收回和消毒焚烧;针对被患者体液、排泄物等要用黄色医疗废弃物塑料袋包装,并在塑料袋上贴上标签,统一回收后进行焚烧[10]。

病理性的废物主要包括手术或其他诊疗过程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产生的动物组织、尸体等,病理切片后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针对病理性废弃物的处理应用黄色医疗废弃塑料袋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塑料袋上贴上标签,对产生病理性废物的科室进行登记,由医院统一回收当日焚烧。针对术后产生的废弃肢体、肿瘤等由病理科保存,定期由殡仪馆回收焚烧。损伤性的废弃物包括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瓶等物品,针对这类物品的处理应放入专门的密封盒内,贴上标签后由科室负责人员进行登记,并由医院统一收回,利器盒密封后不允许再打开[11]。化学性废物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针对化学性废废弃物,因其量较多,因此需要批量进行回收,部分报废的器具应先到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登记后,由预防与感染管理办公室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药物性废弃物包括一般性废弃的药物如抗菌素、非处方类药物,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及免疫抑制剂等药物。针对药物性的废弃物应统一交由药品管理科、药品管理科再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2]。

医疗废弃物的具体标识法通过将不同的废弃物按照某些标准统一分类,用专门盛装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塑料袋或利器盒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贴上标签,制定对应标签的有效处理方法,以保证准确的处理[13]。事实上,标识是一种传播的符号,它能够以精炼的形象表达一定的含义,并借助人类的惯性思维和想象力传达特定的信息,因此,社会各界对于标识法的用途较广。随着标识法应用在医疗服务的分类和处理中,受到医护人员的青睐[14]。实施具体标识法前,本院神经外科相关人员仅少部分人能够掌握正确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且存在很严重的知识缺乏问题,导致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回收及处理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不仅造成了对环境、人类的不必要感染,更阻碍了医院资深发展。自实施具体标识法后,神经外科医护人员医疗废物处理知识显著提升,医疗废物混放的情况也显著减少[15-17]。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实施前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472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56例,混放率11.86%;实施后25个病房内垃圾桶共计506例医疗废物分类情况,共发现混放现象21例,混放率4.15%,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针对神经外科医疗废物处理,应实施具体标识法,提高相关人员正确处理医疗废物的意识,制定严格、合理的处理管理制度,实现改善医疗废物混放情况的目标,从而促进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化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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