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驾驶常识范例6篇

农机安全驾驶常识

农机安全驾驶常识范文1

关键词:农机;安全事故;措施

中图分类号:S232.4 文献耸堵耄A DOI:10.11974/nyyjs.20170533058

目前在农村中开始普遍使用农机进行农业生产,因此必须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安全工作,从而保证农机可以安全运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避免因农机安全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从根本上控制农机使用的安全风险。

1 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1 “黑车非驾”

在一些县区存在的“黑车非驾”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3种:农机买卖不合理,一些车主存在着违规转卖农机的情况,并且在转卖的过程中没有办理合法的过户手续,这些农机因此成为黑车,一些人法律意识不强,因此没有办理相关的驾驶证,此种情况在农村非常常见;为了保证农机的安全性能,每年都需要进行年度审核,但没有进行年审及证件过期未补的情况较为普遍;驾驶证不合适,在农机操作中,由于其结构及用途的特殊性,因此其与普通汽车的操作区别较大,但许多驾驶员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出现持汽车驾驶证上岗的情况。

1.2 “无证驾驶”

农民通常都是进行自主学习或者是根据经验进行农机的使用,其没有足够的意识去认识到专业的培训及驾驶证的重要性,因此埋下安全隐患,并且农民在驾驶农机的过程中通常过于相信自己的直觉,没有相应的安全意识,对交通安全的内容并不在意,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违法驾驶”

有的驾驶员超速超载、客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也是农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 机械状况差是农机事故发生的大隐患

2.1 擅自改装,安全意识淡薄

为了提高农机的使用效率一些农民会对农机进行改装,由于一些人并不具备专业的技术水平,再加上农机的性能及质量无法承受过大的制动压力,造成机械故障甚至出现报废的情况。

2.2 农机技术状况差

通常农机的使用环境都较为恶劣,需要进行定期的检修;一些农机长期承受超载及超速的压力,造成农机零件出现损坏,降低农机使用寿命,不及时进行保养及检修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2.3 道路环境

农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多数是在农田、乡间进行的,因此路况较差,上下坡大等原因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农机往往用来载人,一旦事故发生,后果将非常严重。

2.4 管理滞后

农机监理人员一般依靠“眼看、耳听、手摸加经验”的原始方式检验农机,农机安全监理未能统一配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不健全,专职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流失严重,使很多具体工作得不到落实。

3 农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对策

3.1 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

需要加强对农民进行的安全意识教育,为其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在安全宣传教育中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并对违规进行驾驶的后果进行宣传,为之后的农机安全驾驶打下基础;做好相关的农机驾驶培训及考试工作,保证农民可以接受专业的农机培训,做好培训管理及考试管理;对培训工作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保证培训的质量。

3.2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把检验质量

需要规范农业使用的农机注册登记流程,保证注册或是过户的农机质量符合规定的检验标准;督促农民进行农机年检工作,并及时补办过期证件;要加强农机的维护工作,对农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及检修,保证农机的使用性能,避免其存在安全隐患或是故障问题;对已经超过使用寿命或是过度损坏的农机进行报废处理,避免出现再次使用的情况。

3.3 加强对农机事故隐患严重路段监控

一些地区的道路路况较差,且存有一定的危险因素,对于此类道路区域需要进行全面的监管,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牌来提醒过路的驾驶员,根据实际情况对道路进行修缮工作,从根本上降低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3.4 加强农机管理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建立专业的农机管理队伍,保证农民使用的农机可以得到全面的监理;确保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素质,从而可以解决农机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问题;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增强社会的安定团结与和谐。

4 结语

“安全第一”应是使用农机的最基本条件,在农民群体中安全意识不足是一项大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民是否会接受正规的农机培训及安全驾驶,因此需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的执行。也要提高监管力度,保证农机使用的安全性,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农机安全驾驶常识范文2

关键词: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探索

 

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当前,新农村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农民正逐步迈入小康,加之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的优惠政策,农民购置农机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机械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然而, 随着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增加,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也呈现较大上升趋势,农机事故蓄发的态势日益增加,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是我们急需探索的课题。

一、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问题

1、 随着国家购机补贴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各类农用机械发展迅猛,种类繁杂,农村机动车大幅度增长。原先以交通运输为致富门路的格局被打破,大量的拖拉机被用作生产和生活工具而进入农村家庭,而拖拉机的性能、质量、种类、品种千差万别,一部分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很难保证,有的拖拉机违章载人,这成为农机事故的一大重大隐患。

2、农用机械驾驶员文化素质差。据有关资料不完全统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驾驶员中,小学文化 、初中文化、高中文化分别占驾驶员总数的 63.6 %、30%、6.4%,不懂技术,也不懂农机专业的基本知识。

3、农机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免费论文参考网。由于驾驶员量大面广、居住过于分散,缺乏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他们的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淡薄,农机违章现象极为严重,为农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重大隐患。特别是乡村,有相当部分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也未取得过任何上岗证件就无证驾驶,有些人即使有驾驶执照,但农机安全意识也十分淡薄;特别是一部分驾驶员只顾赚钱,不顾机车技术状况,多拉快跑,机车带病作业,也舍不得停机保养维修,直到车“趴窝”时,才不得不停机修理,严重威胁着农机的安全生产。同时,由于农村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农民缺乏基本的行驶安全常识,安全意识普遍淡薄,行车走路我行我素,违章严重。

4、农机维修网点管理不够规范。农机维修网点无论在设施、技术人员方面等方面都没有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存在维修设备陈旧、维修场地狭窄、维修工技术素质低的现象,有的甚至无任何资质,就从事农机维修业务,这样农机维修质量就无法保障,也存在严重的农机事故隐患。

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探索

要改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达到消除违章、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目的,我们是否在以下几个方面探索: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农业机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具,农机安全生产是促进农机化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安全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成立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立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分工明确;同时在乡村配备专兼职农机安全员,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

2、强化农业机械和驾驶员的管理。(1)严格牌证管理制度,严禁为非法拼装、改装和及变形拖拉机办理入户登记手续。对已核发牌证的,要坚决予以收回。(2)加强驾驶员管理工作。论文格式。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严格驾驶员考试制度、加强对驾驶员遵章守法的安全教育,严把驾驶员年审关,对身体条件已不适合驾驶农业机械的驾驶员要依法予以注销驾驶证。(3)强化驾驶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驾驶员驾驶技术水平,为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3、建立健全的农机安全执法长效机制。论文格式。建立健全农机安全执法长效机制是打造平安农机的保障。因此,我们要把建立农机安全执法长效机制作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边提高,走出一条以机制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执法新路子。要做到安全教育制度化,专项整治经常化,源头管理规范化。主动与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配合,避免陷入孤军作战的艰难处境。农机、安监、公安三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执法长效机制,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脱检脱审、违规载人、超速超载及人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管理力度,特别是对普遍存在的拖拉机超载违法行为,更要加大打击力度,消除农机生产的不安全因素,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保驾护航。

4、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走村入户、赶大集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知识,提高机手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事实证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违章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存在农机安全隐患,发生农机事故,很大程度都是因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差所造成的。免费论文参考网。论文格式。免费论文参考网。要定期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形成制度,运用典型农机事故案例和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增强安全教育效果。同时,在农机安全检查中,对违法违章者坚持严管重处、不接受安全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提高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把农机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农机安全驾驶常识范文3

按照《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文明委发[2020]5号)要求,州农业局从2020年5月20日开始至今在全州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机行业从业者中分两个阶段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现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文明交通行动,州农业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文明交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23日发出了《州农业局关于印发全州农业系统和农机行业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做到了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州级农业系统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情况

1、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为提高州级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州级农业系统各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单位上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包括家属、子女)普遍开展了1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提高了州级农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大家逐步养成依法驾驶、文明驾驶、安全行驶的良好习惯。据初步统计,州级农业系统有11个单位组织了职工学习,有280名干部职工受到教育。

2、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为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州级农业系统各单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到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开展了1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据初步统计,州级农业系统有10个单位组织职工到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有246名干部职工受到了警示教育。

3、开展主题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州级农业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宣传作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四个六”活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

使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更加广泛深入,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农机行业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情况

1、认真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开展农机安全学习教育。各乡镇农推中心认真组织辖区内拖拉机驾驶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的安全日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不低于95%。各乡镇农推中心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对辖区拖拉机驾驶员普遍开展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了农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州共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活动41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32520人(次)。

2、认真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农机监理部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二是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在乡村公路及公路沿线村庄、集市街天醒目的地方悬挂、粘贴宣传标语等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四是利用集市街天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咨询日活动,对辖区乡镇进行了一次农机安全知识的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五是抓好农机安全宣传“六个一”教育活动;六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培训校。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期间,全州农机监理部门共出动宣传车542台次、出动农机监理人员3160人次、制作安装永久性警示标牌36块、制作宣传展板40块、喷刷永久性安全宣传标语176条、悬挂宣传横幅192条、粘贴宣传标语3170条、共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48600份、发放告知书63200份。

3、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农机监理业务。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相关标准核发拖拉机牌证和办理拖拉机各种登记;二是严把拖拉机安全技术检测关,确保拖拉机安全技术性能良好;三是严把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关,按规定办理驾驶证许可业务。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4、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依法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州各级农机监理部门按照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2020年4月初开始至年底在全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及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长期脱检脱保,准驾车型不符等人员发放告知书,督促参加学驾取证、办理挂牌、参加年检等;三是各县市农机监理站采取“工作重心下沉、工作关口前移,服务基层,服务机手”的方式,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就地挂牌,就地检验签证,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努力提高拖拉机的挂牌率、年检率;四是针对清理排查出来无证驾驶人员较多的乡镇,农机培训站(校)深入乡镇就地办班培训,农机监理部门开展就地考试发证工作,努力提高拖拉机驾驶人的持证率;五是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力度,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农机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个、严处一个、教育一批、影响一片。在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期间,全州农机监理部门共出动检查车辆2083车次、出动检查人数7893人次、检查农业机械22701台次、排查驾驶操作人员22714人次。排查出一般农机安全生产隐患5479个,整改落实5277起,整改率96%。深入乡镇就地办班培训11期,经考试合格核发拖拉机驾驶证860本。

5、积极推动文明交通进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在农机驾驶培训学校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全州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在校内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宣传阵地设置了1个多媒体播放设备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2个固定的交通安全知识橱窗(每季度更新一次),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悬挂交通安全横幅标语等,将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贯穿于驾驶培训全过程,时刻提醒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二是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全州农机驾驶培训学校除要认真落实《拖拉机驾驶人培训教学大纲》,对新训学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期间,还邀请农机监理等部门人员,讲一堂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安全常识课;三是观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全州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在科目一考试前,组织学员观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四是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全州农机驾驶培训学校组织参加培训的学员,在科目四考试前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劝导服务活动由各驾驶培训学校向公安交管部门统一申报,由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安排到相关的岗亭、路段、服务执勤点等参与文明交通的劝导服务;五是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参加农机驾驶培训的学员在通过考试领取驾驶证时,由驾驶培训学校组织新训驾驶人进行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增强新训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6、农机监理部门认真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仪信;三是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四是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五是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六是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系统内个别单位和行业内个别县文明交通行动迟缓、工作进展不平衡;

2、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不足,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3、安全意识淡薄,山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农民群众乘座拖拉机的现象在一段时期内难于得到彻底杜绝,宣传、教育、劝导的工作任重道远;

4、农业机械安全性能低,农业机械的科技含量普遍不高,与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不少机械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潜藏着巨大事故隐患;

5、文明交通行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

五、下步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农机监理人员的行政行为;

2、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州、县、乡、村4级拖拉机及驾驶员管理台帐,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及时掌握辖区内拖拉机及驾驶员变化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5、加大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6、继续做好文明交通行动推进实施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的工作,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等活动,及时总结“文明交通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个人,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确保文明交通行动取得实效。

农机安全驾驶常识范文4

一、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

1部分农机驾驶员错误地认为在田间、场院、乡村道上驾驶、操作农业机械进行作业,不必办理有关手续,并且拒绝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

2.有的驾驶员为了挣钱而无视安全,擅自加高车厢或更换大的拖车,甚至想方设法提高车速,经常发生超载、超速行驶的现象;有的驾驶员致富心切,起早贪黑连轴转,经常发生疲劳现象。所以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就不能及时处理。

3.目前,很多驾驶员只会开车,而不懂如何对机车进行保养不能使机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且对机车发生故障没有预见性有时会因为中途机件损坏、失灵而耽误行程或酿成事故。

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1.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一定要按照《条例》和《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把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农机化作业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作出应有贡献。

2.对农民朋友还应该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宣传,使他们能够知道农机安全常识,了解农机安全常识,在生产中遵守安全规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的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从上述规定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也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于作业人员和周围其他人员,都必须遵守农机安全作业规章,确保安全生产。

3加强宣传,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我们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要多层次、多方位地向农民和机手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提高其操作、保养机车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农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检查农机技术状况,特别是对影响作业安全的零部件检查的良好习惯,从而在农机本身的技术状况方面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监督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加强农具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守《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力保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农机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乡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的检查。目前,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一个盲区,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把监管和整治的主要精力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城镇街道等交通要道上,无暇顾及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农用机动车主的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他们趁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之机从事违章运输,甚至非法从事客运,从中牟利。于是无证行驶、违章载客、超载、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泛滥;加之乡村道路的路况环境使农机使运输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另外,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还应在农忙季节,集中精力对农机农田作业进行监管,全方位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5.从事交通运输的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比较易认定。但对于拖拉机违章载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事故处理机关一般都认定驾驶员负全责。其实,这样划分事故责任是不客观的,更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一些违章搭乘拖拉机者的行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和罐车不准载人”。根据这一规定,利用拖拉机载人的驾驶员和搭乘拖拉机的人员其行为都是违反《条例》的。概括起来,对农田作业农机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以责论处,以便教育广大农民朋友人人都要遵守安全规定,及时消除各种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转贴于

农机安全驾驶常识范文5

目前,农机安全监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乡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尽管我们通过不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事故图片、案例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来增强驾操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但是农机驾驶员忽视和放松安全驾驶的情况仍然存在,事故时有发生。原因主要有: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带“病”车、“黑”车从运、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载、载客搭人、违章操作、不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同时,各种机械在运行中安全防范差,在机械运转操作时不带防护设施或者满不在意的侥幸心理,造成的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二、农村加工作业机械安全隐患

一是农村加工作业机械数量多、分布广,安全管理难度大,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得到督查整治。二是绝大部份操作手缺乏正规的操作技术培训,安全意识差,无证操作农业机械较为普遍,自认为啥都懂啥都会。三是机器维修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配件极不方便,易造成“病机”作业,潜伏着很多安全隐患。

三、农机配件商隐患

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有个别农机配件经销商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卖伪劣产品,从而造成农业机械常出故障,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

四、农机监理人员监管力度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农机部门主要负责拖拉机入户、过户、检验及其驾驶证办理、审验,对于道路安全执法基本谈不上,对农村从事运输的车辆的道路管理现在基本上处于空白区。

如何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切实维护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情况本人认为就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国家明确规定的县级农机监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系列、乡村道路、田间地头、等各种机械实施安全管理具有实际意义,在强化全县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要从保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实际出发,建立与此相适应的公平合理、行得通的一些措施、规定,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可操作性。

2.加强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重点是强化日常安全宣传。一是对前来农机监理站窗口办理业务的机主、驾驶操作人员面对面地宣传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常识、播放安全宣传警示光碟;二是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宣传。在农村赶集日、节假日、围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机操作场所、农贸市场、社区利用宣传展板、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宣传单、媒体,同时通过三农通手机短信平台群发手机短信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举办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班。结合拖拉机集中检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农机操作手培训机主(驾驶员)较为集中的时机,广泛宣传讲解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等,努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农机监管人员和广大群安全防范意识。

3.做好农机经销商和补贴机械的牌证服务工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针对农机经销商销售服务范围广的实际情况,专门成立农机业务工作组,专门负责农机经销商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的牌证服务工作。结合生产厂家操作技术培训,把农机安全教育工作向新的领域延伸,举办安全培训活动,这是对推进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的一种新尝试。

农机安全驾驶常识范文6

第一条为规范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拖拉机驾驶证业务。

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拖拉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拖拉机驾驶证。

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

第五条农机监理机构应当使用拖拉机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拖拉机驾驶证。

拖拉机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农机监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拖拉机驾驶证

第六条拖拉机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拖拉机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拖拉机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农机监理机构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机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七条拖拉机驾驶人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

(一)大中型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在14.7千瓦以上),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G”;

(二)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不足14.7千瓦),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H”;

(三)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K”。

第八条持有准驾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的,准许驾驶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持有准驾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的,只准许驾驶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持有准驾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的,只准许驾驶手扶式拖拉机。

第九条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

拖拉机驾驶人初次获得拖拉机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第二节申请条件

第十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拖拉机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拖拉机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拖拉机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申请、考试和发证

第十二条初次申领拖拉机驾驶证,应当向户籍地或者暂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所持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除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提交第十二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拖拉机驾驶证。

第十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对符合拖拉机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30日内安排考试。

第十五条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科目分为:

(一)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机械常识、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考试;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三)科目三: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

(四)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考试。其中科目三的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可根据机型实际选考一项。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其中,科目一考试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农业部制定,省级农机监理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领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

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申请人在取得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考试。

第二十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日期应当在10日后预约。

在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第二十一条增考项目

(一)持有准驾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手扶式拖拉机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二、科目四;

(二)持有准驾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大中型拖拉机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三、科目四;

(三)持有准驾手扶式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

增考的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与初考相同。

第二十二条初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申请人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获准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收回原拖拉机驾驶证。

第二十三条各考试科目结果应当公布,并出示成绩单。成绩单应当有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说明不合格原因。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第三章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二十五条拖拉机驾驶人应当于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拖拉机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拖拉机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六条拖拉机驾驶人户籍迁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拖拉机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申请换证时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取档案资料,转送申请换证地农机监理机构,并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提交拖拉机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拖拉机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拖拉机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一)在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域内,拖拉机驾驶证记载的拖拉机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拖拉机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拖拉机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拖拉机驾驶证。

第二十八条农机监理机构对符合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在3日内换发拖拉机驾驶证;对符合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拖拉机驾驶证。

第二十九条拖拉机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向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拖拉机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补发拖拉机驾驶证。

第三十条拖拉机驾驶人可以委托人办理拖拉机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人申请办理拖拉机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人的身份证明和拖拉机驾驶人与人共同签字的《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记载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十一条拖拉机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注销其拖拉机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拖拉机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2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八)拖拉机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前款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拖拉机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拖拉机驾驶证作废。

第四章审验

第三十二条拖拉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农机监理机构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后,应当通知拖拉机驾驶人在15日内到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拖拉机驾驶人接受教育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拖拉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农机监理机构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四考试。

第三十三条拖拉机驾驶人在拖拉机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拖拉机驾驶证;在拖拉机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

换发拖拉机驾驶证时,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对拖拉机驾驶证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