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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范文1
[关键词] 安全 管制 职业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随之逐渐显现出来,安全生产问题就是我国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据统计,2002年我国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0万起,死亡14万人,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0万起,死亡11万人。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损失达2000多亿元,约占GDP的2.5%。由此可见,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颗毒瘤,对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而言,这一问题的解决已显迫在眉睫。
一、中国安全生产管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同时国家还制订、颁布了100余项安全卫生方面的国家法规和标准。此外,各地区、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规。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管制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并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体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也日益显现。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时间较短,虽然国家颁布的法律基本覆盖了安全生产的所有层面,但仍存在较大的缺陷。我国专业立法发展缓慢,直至2002年才颁布建国以来第一部安全生产管制工作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立法还有待遇进一步发展。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多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差;各单项法规标准各自为政、单兵作战,有些法规还存在着重复和交叉;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也不健全。此外,执法过程中存在比较普遍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使得安全生产的法制效果大打折扣。
2.政府安全生产管制机构力量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安全监察机构、监督管理模式变化比较频繁,造成我国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存在一系列问题。首先,我国缺乏安全管制权威机构。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集立法、执法、技术管理于一体,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而我国,政府机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来管理安全生产,许多措施无法落实。其次,安全生产管制职能分散。我国的职业安全监察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几个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这就造成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多头管理、多头处罚的现象时有发生。
3.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
目前我国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极不健全,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和鉴定、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等尚未在全国各行业普遍、有效地推行,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完善中国安全生产管制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虽然实施了《安全生产法》,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未形成以其为核心的体系。因此在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时,应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其他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为骨架,形成多层次的、专门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确保法制的统一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同时应从我国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与国际劳动公约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2.设立权威的国家安全生产核心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机构体系
安全机构涉及到多各部门,要进―步深化安全生产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这首先需要建立一个权威的核心机构,如美国的OSHA,能够立法、执法、管理于一体,从而能够协调各部门运作,明确各部门职责,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职能交叉、职责重叠、多重多头执法、权威性差的状况,解决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不分和机制不顺的问题,做到既不脱离我国的实际,又能使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有效进行。建议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权威、高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实行中央与省级地方政府两级监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责任区、省以下垂直监察的安全生产监察体制。
3.加大国家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国外发达国家重视生产安全,每年都投入大量的经费,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局的经费预算一般都超过五亿美元。2002年美国联邦政府预算中直接分配给国家职业安全研究院和事故伤害控制中心的经费为4.1亿美元,而我国每年直接用于安全科研和事故预防的经费不足2000万元,约为美国的二百分之一。多年来投入资金不够,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在整体水平上和重大关键技术方面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管制投入力度,并像我国环保治理那样列为中央预算。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安全管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生产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导致工人收到伤害的几率。因此完善安全管制信息体系至关重要。首先,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行业性基础数据库,如煤炭、化工、冶金和建材企业的技术参数信息库,为信息加工、分析、预测提供基础数据。其次,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工人了解更多安全生产信息和相关法规,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让工人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
5.加强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许多企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根本原因是为了获得超额利益,因此,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能够有效生产安全。加强惩罚力度一是要针对各种违法行为规定具体处罚标准,二是对受害的工人给据赔偿,这种赔偿不仅包括身体损害,还应包括精神损害。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国建筑业的事故发生率仅次于矿山行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已经严重阻碍了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了有效遏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施工企业要全面贯彻国家、 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使其明白“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道理,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基于对安全的认识和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文章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 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制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制,全面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已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以法制的权威来规范建筑市场。通过教育逐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激发安全责任感,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政府安全监察,加强保护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约束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惩办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的失职人员。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要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施工企业必须设定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能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配备专职安全员,承担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同时,还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为干部考核、职工奖惩、评比竞赛、经济承包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要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要齐全、针对性强,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指导企业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能让全体人员体会并理解透彻,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建筑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了企业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坚持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预防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措施,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安全教育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管理人员重在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的教育培训。对企业全体员工应建立企业、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落实整改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能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各级安全生产组织必须配置较强的力量,对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各方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生产现场,主要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和员工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检查,决不能敷衍走过场。通过查制度、查思想、查管理、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使安全管理自始自终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4.安全监察制度
安全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惩戒制度。执法监督管理机构要强化法律观念,转变思想,改革细化安全管理监督程序,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法规、治理事故隐患、降低伤亡事故,重视安全生产。另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总之,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作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条例,要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取得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范文3
关键词:安全生产;企业;重要性;企业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6-0048-02
在迈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下,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安全工作已经越来越被摆在重要的位置,这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所以,如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问题是自人类存在开始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之一。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安全问题随着历史的传承变得越来越复杂。安全生产就是当今安全问题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
当今社会已经成为大工业主宰的社会,各行各业中的各个环节基本上都由机器生产所占据。这里面人们所面临的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问题的就是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能够顺利进行,还牵涉到人们的生存及生活权利,以及社会发展的科学有序等等。
第一,安全生产是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基础和基本结果。科学发展观是当前中国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我们在生产过程中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生产过程中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科学的操作为主导,从生产的开始到结束都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框架下进行。安全生产要求生产过程中以科学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产全过程的完全安全性,也是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基础;而达成安全生产也是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结果。
第二,安全生产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一个企业要发展要做大做强,首先要保证生活活动的顺利进行,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首先要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也就是说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最为基础最为根本的保证。没有安全生产,企业的发展壮大也会成为一纸空谈。
第三,安全生产是维护员工基本生存权利的必然要求。做为企业,要保证员工的生存权利。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存权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必然要求。
2 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的作用
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与否在许多方面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生产对企业各项日常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安全生产是一个现代化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现代化企业管理环节中的重要一环。企业通过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各项章程,规范职工操作流程,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等手段,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各项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只有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才能使职工得以安心放心地工作,也才能使得企业各项日常工作得到正常有序的进行。一旦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不仅要面临着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还要面临着职工心思涣散、工作消极等方面的挑战,企业的日常工作也就难以有效地开展。如此一来,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不良影响。
第二,安全生产对企业成长起到推进作用。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对于企业来言,安全生产就是保证一个健康“身体”的前提,而只有保证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企业才能在成长发展的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远。一个企业的发展进步必须打好基础,安全生产就是基础中的基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根基,基础和根基稳了,那么企业发展也就成功地迈过了一个槛。
第三,安全生产对企业形象起到重要作用。企业形象是一个企业的“脸面”,对企业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形象的形成与维护是方方面面的,其中安全生产就是重要的一环。一个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与否,直接通过各个渠道散发到社会当中。这些舆论对企业而言就是企业形象的体现。生产活动的安全,则代表着企业形象的正面、积极、向上,同时,反过来则是体现着顾客及社会对企业的信任。长远来看,对企业的发展及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3 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
第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基层安全管理员责任与权力不对等现象屡见不鲜。基层安全管理员本是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奋斗在安全生产第一线的第一道屏障,对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实情况是,他们的作用在企业中往往被弱化,甚至是被忽视,处于权小,甚至是没有权力的地位。面对安全生产的隐患往往是有心而无力,使得他们的作用发挥不出来,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虽然《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基层安全管理员的责任与权利,但在实际生产活动过程中,责任往往被过于强调,而权利则成为一张白条。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员的权利,使得责任与权利保持对等状态,这样则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的作用。其次,政府相关部门要不定时地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调查及暗访,发现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其改正。政府相关部门要适时派驻安监人员到企业中对其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企业自我监管过程中出现的人情关系等主观问题的发生。最后,要适当提高基层安全管理员的待遇。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是一项责任极重的工作,风险无处不在,责任无处不在,事故也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导致基层安全管理员的职位一向是鲜有人问津。这种情况下,适当提高基层安全管理员的待遇是保障其顺利积极工作的一招妙棋。
第二,企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完整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要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当中,不间断地坚持与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除此之外,要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变化,及时的修正与补充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做到与时俱进,保障安全生产的持续长远进行。
有了制度并不代表着安全生产就能够顺利进行了,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要把制度落到实处。不能有了制度却没有落实,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生产也就成为了空谈。许多企业只是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为了应付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根本无视员工的生命安全。面对这种情况,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之时,也要将监督工作做到实处,不能仅仅流于表面,走马观花般地检查一番,而是要搞突击检查,深入到企业生产第一线去看看企业在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方面的表现。
只有将制度落实,才能真正地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才能真正地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与素质提高到更高层次。
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许多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制度不健全,而是因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所致。许多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差,违规操作现免屡禁不止,侥幸心理强烈,对安全生产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知之甚少等等。这些都直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员工是工作在第一线的人员,他们安全生产意识的强弱关系到安全生产能否顺利进行,也是安全生产最关键的一个环节。
所以,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素质。首先,要对企业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企业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起带头的作用,他们安全生产意识的高低影响着员工们安全生产意识的高低。所以,第一步要对企业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使得领导层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并时刻存在安全生产的意识。其次,要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时刻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强烈。尤其是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要做到实处,不能掉以轻心。最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考察,要对员工们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及时提高,要做到员工对安全问题时刻保持警惕,不能走过场,也不能虎头蛇尾。
第四,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安全生产法》在万众期待中于2003年颁布施行,从此中国的生产安全有了法律上的保障,也为企业的生产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从此安全生产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此后,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及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与《安全生产法》互为补充。这样,中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然而,新世纪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复杂多变,各种新问题新形势不断涌现。当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并不能够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需要。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新问题新形势进一步补充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已经不再适合新形势的内容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对于新形势下产生的安全生产新问题,要在认真调查之后,予以补充进来。只有不断地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使得我们的执法有法可依,才能使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法可依,也才能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第五,提高企业科技水平,提高职工操作水平,双管齐下保证生产安全。
许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对企业的各种生产设备和设施升级缓慢或不进行升级,对各种安全设施维护不到位等等;平时也不注意职工操作水平的培训及考察,对新职工不进行培训或走走过场。这些现象都可能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达不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因此,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企业要提高自身生产设备及设施的科技水平,及时升级;要及时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同时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定期对员工的操作水平进行测试,以保证员工能够熟练地操作各种生产设施。除此之外,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检查,对于那些不合格的或过时的生产设施,要求企业及时整顿,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第六,企业要鼓励员工主动参与,保障安全生产三位一体。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国家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而员工则是这些法律法规及制度落实的群体。只有落实到了员工身上,安全生产才落实到了实处。
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之时,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要听取员工们的意见和建议。员工工作在第一线,在生产过程中有着许多的经验,对安全生产有着他们的见解,甚至还有着深刻的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是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的重要资源,也是宝贵财富。企业应该听取员工们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制定相关的制度,达到真正的实事求是,也只有总结了员工们的经验和教训,才能更好地实现安全生产。
此外,为了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各种奖励措施,以激励员工积极地参与到安全生产过程中来。
第七,要采取有效的事故处理及事故求援措施。
有效的事故处理及事故求援措施也是企业安全生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安全生产并不仅仅指生产过程的安全,也包括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措施。如果事故处理得当,则可以减免或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如果事故处理不当,则可能加重生命财产的损失。所以,有效的事故处理及事故求援措施也是安全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首先,企业要建立相关的事故处理救援体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及员工救援,将损失降到最低。其次,企业要建立有效的事故求援体系。在发生企业无法自行处理的重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政府及社会求援,配合政府一起行动,积极救援,最大化的减小损失。切不可在事故发生时瞒报,以免酿成更大的灾难。
总之,安全生产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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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范文4
汪美华
(丹东奥思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辽宁 丹东 118000)
【摘要】主要从危险化学品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法律法规建设、各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及如何加强不同部门之间合作和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等方面对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这有助于我国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从而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应对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不断扩大,石油化工产业、医药化工产业以及煤炭化工产业发展迅猛。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力量不够等原因,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的提高。这些年来,我国发生了几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这也暴漏了我国政府在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本文从目前我国政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存在问题的原因出发,进一步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1造成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1)我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建设起步较晚,实际上我国从本世纪初期才成立相对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到目前为止也仅仅不过十几年的时间,政府监管经验不足,缺乏与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的专业人员,实际上该部门工作人员大多从其他执法部门调用。现阶段,我国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相对行业发展来说较少,特别是基层管理部门,往往只有几个人在管理者一个地区的多家企业,导致存在很多监管不到位的地方。
2)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这导致危化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活动缺乏法律依据。也导致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往往在生产活动中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略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这使企业在生产中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3)相关部门权力分割不清楚,由于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且各相关部门彼此间权力划分不明确,当危险化学品行业出现各种问题时,相关部门彼此推卸监管责任,以至于责任无从追究,或者说没有相关的部门去干涉此种问题。
4)化工企业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由于我国经济的现状,一个地区的经济产值的多少是衡量这个地区或者这个行业的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所以,对于化工产业经济利益必定排在最前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在经济利益面前显得更加微不足道。这种现象是安全监管体制缺陷的最根本原因。
2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创建的应对措施
针对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就如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由于我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建设起步较晚,且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相对缺乏。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训练,以提高技术人员的素养与专业技能,增强他们及化工行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意识。
2)建立健全化工行业监管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随着国家对化工行业的越来越重视,自2002年以来,我国陆续成立了全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已经建立了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组成的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为危化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
在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为骨架,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2)从我国国情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出发,以控制重大、特大事故为重点,抓住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配套法规。
(3)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与国际劳动公约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应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对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员工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设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3)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以便更好的防止责任互相推诿推卸的现象。首先政府要转变监管的态度,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把服务摆在最先位置。当企业出现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政府要积极的帮助企业寻找解决困境的路径,要积极正确的传达最新的政策、思想和科技。其次,要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和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作为平台的作用,加强危化品监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及各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最后加强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作用。针对新闻媒体网络上的各种相关危化品的问题,政府要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政府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人民群众路线。
4)由于企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论政府制定多么完美无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企业依旧我行我素,那么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还是不能够彻底的解决。所以针对企业自身的问题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1)政府在批准化工企业建立之时设立较高的门槛,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登记设立化工企业,登记设立化工企业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有资格设立,针对这些条件政府可以做出明确的规定。
(2)建立健全针对危险化学品的有效监管机制,事关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问题,各个相关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合作,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管理,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从化工企业的内部进行调整,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企业针对生产的产品要全面分析诊断,认真抓好每一处隐患整改工作,要严格把手产品质量,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形成操作有规程,管理有制度,行为有规范,检查有方法,考核有标准,处理有措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力求做到人人安全,事事安全,时时安全,处处安全。
(5)对企业内部的从业人员,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应急能力,强化系统管理方法的应用,尽量避免和减少员工的误操作,发现事故隐患能及时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事故或使事故扩大。应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切实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思,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7)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特性及相关的防护工作的认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提高职工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反应及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范文5
一、工作目标
为提升全民事故灾害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加快建设全民性事故灾害防范教育体系,确保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覆盖、家喻户晓,进一步丰富宣教内容、创新方式手段,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提高宣教活动吸引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保障我镇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协调工作机制,组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印发安全知识图册、树立示范典型等活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组织开展应急管理重大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5月12日,各村要组织开展以“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主题的2020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知识,提升全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6日,将举办2020年全国安全宣传活动,开展互动咨询、展览展示、应急文化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力宣传贴近群众、贴近实
(3)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月,围绕“119”全国消防日及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推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应急逃生演练等活动,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群众预防火灾和应急逃生的能力。
(4)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全镇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活动。通过张贴防火命令、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倡导“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等传统不良陋习,让更多的人关心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扑火安全避险能力。
(5)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全镇集中组织《安全生产法》学习和警示教育、举办法律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
(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方面。
1、培训对象:镇村、辖区企业安全监管人员
2、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安全风险分析、防范措施讲解,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安全责任意识、综合业务素质和依法监管能力。
(2)自然灾害。围绕灾情管理政策解读、自然灾害救助管理、自然灾害灾情报送、气象灾害基础知识等方面,加强对各镇政府分管领导、灾害信息员,村级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灾害信息员业务技能。
(3)消防安全。围绕消防器材使用、常见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受困人员疏散、消防通道设置、家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开展培训,提升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镇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对各村、各单位的考核中。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培训在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范文6
关键词 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桥梁高墩;标准化;安全管理。
1 工程概述
随着高铁的快速发展,桥梁高墩施工在铁路建设工程中越来越普遍,高墩施工安全管理问题也较为突出,近年来,高墩施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墩身炸模等安全事故越来越多。桥梁高墩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将有效提高高墩施工安全管理成果。
桥梁高墩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分析生产安全风险,建立预防机制,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并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使企业的人、机、环始终处在最好的安全状态下运行,进而保证和促进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健康快速发展。
跨金丽温高速2#特大桥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新店乡境内。始于金丽温高速旁(DK054+611.2)通过58米路基与新店特大桥相连,终于大面山隧道入口(DK057+534.66),途中于DK054+705~DK054+745.5处跨越金丽温高速公路,与DK054+760.8~DK054+907.2处跨越 图1、高墩施工上下通道
南溪,另外还跨越多条乡村道路。桥址位于河谷地带,地势开阔低平,有大片农田、村庄,植被茂盛。全桥共有空心墩66个(2#~67#墩)、实心墩17个(1#、68#~83#墩),其中20m以上高墩有74个,高墩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2地质水文资料
工程地质条件:本地区土质如下所示:
(0)1 种植土(mlQ4):杂色,松散~稍密
(1)2粉质黏土(a1-plQ4):软塑,σ0=100kpa
(1)3粉质黏土(a1-plQ4):可塑,σ0=150kpa
(1)4粉质黏土(a1-plQ4):硬塑,σ0=150kpa
(1)6细圆砾石(a1-plQ4):褐灰色、灰黄色,稍密~密实,潮湿
σ0=250kpa
(2)7粗圆砾土(a1-plQ4):褐灰色、灰黄色,中密~密实,潮湿~饱和,σ0=350kpa
(4)2粉质黏土(e1-dlQ):褐黄色,软塑,σ0=150kpa
(4)3粉质黏土(e1-dlQ):褐黄色,软塑,σ0=200kpa
(5)1沙砾岩全风化(W4):暗红色,褐黄色,岩心较破碎,呈土状、碎状σ0=200kpa
(5)2沙砾岩强风化(W3):暗红色,灰白色,砂质结构、层状构造、岩心呈碎块状,σ0=350kpa
(5)3沙砾岩弱风化(W3):暗红色,灰白色,灰褐色,砂质结构σ0=450kpa
(6)1沙砾岩全风化(W4):暗红色,褐黄色,岩体结构已破坏,岩心较破碎,呈土状、碎状σ0=220kpa
(6)2沙砾岩强风化(W3):暗红色,灰白色,岩体结构大部分破坏,砂质结构、岩心呈碎块状,σ0=350kpa
(6)3沙砾岩弱风化(W3):暗红色,灰白色,灰褐色,中厚层状、岩石较破碎、局部完整,岩心呈碎块状、短柱状、少量呈长柱状σ0=450kpa
水文条件:
跨金丽温高速2#特大桥桥址范围内DK54+610.91―DK55+400地段地表水具有酸蚀,环境作用等级H1;DK56+100―DK57+567.2段地下水具有酸蚀,环境作用等级H1;其他地段地下水和地表水无侵蚀性,环境作用等级为T2、T1。
3 高墩总体施工步骤
跨金丽温高速2#特大桥高墩均为变坡圆端型薄壁空心墩,最大高度为38.5m,墩身高度较高,采取分段浇注以保证模板稳定性,模板采用定型钢模,模板型号为29m一套、38m一套、38.5m一套共计三套组合钢模板。标准节2m,并设1m、0.5m的调整段。由于墩身截面为变坡型,模板加工时按最高高度进行加工,施工时根据墩身高度支立,为加快施工进度,墩身每次浇注6m,浇注完成后支立上部模板,下部拆除后的模板进行下一个墩身模板支立。
第一次浇注至实体段顶(浇注下部实体段),外侧搭设双排脚手架,浇注完毕后拆除脚手架。在墩身外侧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建“格构式”井架、内设“之字形”踏步的楼梯供施工人员上下。
第二次浇注至空心段底部内倒角顶面,此段高度为1m。
从第二次支模开始,人员由脚手架步梯进入模板外侧作业平台进行施工,模板采用周转使用,下部砼浇筑完成后拆除支立上部模板进行下一次循环,第二次浇注后以6m标准高度,依次循环。最后一节空心段采用调整块调整至空心段顶部内倒角顶面。
顶部封顶段先翻一节2m标准翻模段,浇注完成后,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后再浇注剩余2.5m实体段。
空心墩内侧搭设支架,一方面做为内模作业平台,另一方面做为墩身顶部封顶段混凝土支架。
4 高墩施工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1高处坠落
在高墩施工的过程中最常发生的事故就是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培训教育不足,不懂得操作技术和知识;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劳动组织不合理,禁忌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现场缺乏检查工或指导有错误;造成安全装置、防护失效;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及通道情况不良;大风或恶劣天气下冒险作业。
4.2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三大伤害”的其中一种,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物体打击会对建筑工作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容易砸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高墩施工中物体打击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使用的工具、其它物品的摆放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或未正确使用安全网,或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引起物品坠落、倒下,工作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有引发砸伤、撞伤的危险,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从受伤部位看,物体打击造成死亡的部位大部分都在头部,其次是胸部,而造成的重伤事故,其受伤部位大多数在腿部,其次是眼部。对物体打击伤害所造成的重伤死亡事故分析的结果表明,主要原因大致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对现场缺乏检查和设计有缺陷。
4.3坍塌
坍塌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工程施工方案不合理,检查脚手架结构计算、脚手架构造、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不满足规范要求,欠缺检查和未及时维护保养,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脚手架坍塌。
坍塌主要发生在高墩操作平台、井架、空心墩内部脚手架。
4.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高墩施工中起重伤害产生的主要原因有:起重机吊装作业未安排专人指挥,吊装人员违反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作业人员穿越或进入吊装区域,起重机械超负荷或带病工作,吊装辅助机具存在缺陷,吊装区域没有设置警示范围
4.5触电
造成触电的主要原因有:电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私自接电或拆除设备电源线,爬梯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不设置防护网,、电气设备、电气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绝缘受到磨损破坏,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无防雨、防潮设施,施工现场电线架设不当、拖地、与金属物接触、高度不够,电箱不装门、锁,电箱门出线混乱,随意加保险丝,并一闸控制多机,电动机械设备不按规定接地接零,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装置,不按规定高度搭建设备和安装防雷装置。
5 高墩施工安全标准化目标体系
高墩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可以从管理和作业两方面着手。管理可以分为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法律法规、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报告、调查与分析五个元素。而作业方面可分为高空作业、脚手架施工、起重机作业、防雷避电四个元素,主要对人的行为和设备的状况、布局等进行考评。考评办法的主要依据前文对高墩施工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高墩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墩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其他资料和等相关文件。
5.1管理目标体系的建立
5.1.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 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
・ 方针是否阐明企业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和对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并简明扼要。
・ 安全生产方针是否体现:
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企业风险特点;
预防伤害和疾病;
预防财产损失;
持续改进。
・ 方针的制定是否确保员工充分参与,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 企业是否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
・ 企业是否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
・ 企业是否设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
・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
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
具体并可测量。
・ 企业是否制定目标实现计划并保证实施。
・ 企业是否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
・ 企业是否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5.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与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实用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的状况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是否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
・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相关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
・是否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是否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是否根据调查情况制定了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计划。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情况的调查是否涉及所有层面的员工。
・是否确定了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进行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5.1.3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 是否按所识别的需求为员工提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培训。
・ 各级管理层是否接受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否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参加了下列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 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意识调查与评价。
・ 新员工进入企业后是否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培训。
・ 培训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培训目标;
培训大纲;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培训教材;
考核方式。
・ 管理层是否就下列内容接受了培训:
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
沟通技巧;
检查、审核技术;
法律依从性管理;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
变化管理。
・ 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 是否保留了培训记录。
・ 培训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5.1.4安全检查
・ 是否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
・ 是否针对不同的检查对象设计不同的检查表。
・ 检查的对象是否全面,没有遗漏。
・ 检查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 检查人员是否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 是否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 培训的内容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危害识别;
危害分类;
有效的补救技术;
检查报告。
・ 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完整的处理。
・ 管理层是否对检查报告内容及建议作出了回应及采取了行动。
・ 是否保持了检查的记录,并可获取。
・ 是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 管理层意见是否反馈给了提交报告的部门。
・ 行动及进度是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5.1.5事故应急、报告、调查与分析
事故应急、报告、调查与分析
・ 是否建立由专业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预案救援小组。
・ 相关人员是否接受专业培训。
・ 是否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 是否对应急器材和设备实施了检查与维护。
・ 是否编写了应急预案。
・ 根据应急预案是否任命了责任人。
・ 应急预案是否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 平时是否举行应急预案的演习。
・ 是否制定了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 是否根据报告制度制定事故、事件登记表及相关的报告、表格标准格式。
・ 是否对报告的事故、事件进行登记管理。
・ 是否制定了事故、事件的调查制度。
・ 报告的事故、事件是否依据制度进行调查。
・ 事故发生后是否做到“四不放过”。
・ 报告是否提交给相关部门。
5.2作业目标体系的建立
5.2.1高空作业
・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作业人员是否年满18岁,
・作业人员是否经体格检查合格后从事高空作业。
・作业人员是否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疾病,有以上疾病者禁止登高作业。
・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是否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登高前,施工负责人是否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是否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高空作业区地面是否划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是否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m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是否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夜间作业,是否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是否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是否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是否有操作人员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是否超过设计计算值
・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是否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是否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遇六级以上大风时,是否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使用梯子时,是否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5.2.2脚手架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是否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是否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等,现场严禁吸烟。
・是否有酗酒人员上架作业,施工操作时要求精力集中、严禁开玩笑和打闹。
・脚手架搭设人员是否是经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是否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病、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一律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上架子作业人员上下是否走人行梯道。
・护身栏、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安全网等影响作业班组支模时,如需拆改时,是否由架子工来完成。
・脚手架验收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如需做局部拆改时,是否经技术部同意后由架子工操作。
・是否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作业人员是否攀登架子上下作业面;是否推车在架子上跑动。
・是否将模板支撑、揽风绳、泵送混凝土及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在架子上的作业人员是否随意拆动脚手架的所有拉结点和脚手板,以及扣件绑扎扣等所有架子部件。
・使用电焊气割时,是否派专职人员做好防火工作,配备料斗,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
・支架搭设完成后,安全员是否每日开工前进行检查支架情况,发现基础下沉、杆件变形严重、防护不全、拉结松动等问题是否及时解决。
・是否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不得与外用架体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施工人员是否凌空投掷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材料、工具用滑轮和绳索运输,不得乱扔。
・使用的工具是否放在工具袋内,防止掉落伤人;登高是否穿防滑鞋,袖口及裤口是否扎紧。
・脚手架堆放场所是否整洁、摆放合理、专人保管,并建立严格领、退料手续。
・施工人员是否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确保脚手架施工材料不浪费。
・运至地面的材料是否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是否集中回收处理。是否随时整理、检查,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妥善保管。
・五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大雨天气是否停止脚手架作业。在冬季、雨季是否经常检查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有无积雪、积水等物。若有是否及时清扫,是否采取防滑措施。
・步梯护栏位置的脚手架是否用安全密目网包裹以防高空眩晕,密目网是否包住管头,钢管头伸出整体支架尽量缩短。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是否设揽风绳进行防护。
・脚手架拆除前,是否全面检查待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是否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工作。
・架体拆除前,是否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被拆架体各吊点、附件、电气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拆架时是否划分作业区,周围是否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是否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拆除时是否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是否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在拆架时,是否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每天拆架下班时,是否留下隐患部位。
・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是否分离,不准在杆件上附着扣件或两杆连着送到地面。
・所有的脚手板,是否自外向里竖立搬运,以防脚手板和垃圾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拆下的零配件是否装入容器内,用绳索送下;拆下的钢管是否绑扎牢固,双点起吊,严禁从高空抛掷。
5.2.3起重机作业
・作业前是否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是否有闲散人员,障碍以排除。吊索具是否无缺陷,捆绑是否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是否有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是否正确选择吊点位置,是否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是否有其他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是否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新起重工具、吊具是否按说明书检查,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是否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是否大于8~10。
・起重机作业时,支腿是否全部伸出,并铺平垫实。当回转动作时,是否平稳地接合回转离合器,减小重物摆动。
・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起落臂杆时,应缓慢动作。
5.2.4防雷避电
・是否采用避雷针、接地线与建筑物避雷系统连成一体的措施。
・避雷针设置高度是否不小于1m,是否设置在脚手架四角立杆上,并将所有最上层的大横杆全部连通,形成避雷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