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的核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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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的核心

金融监管的核心范文1

以余额宝为例,基金业规模最大的基金――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2013年的年报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余额宝持有人户数为4302.94万户,全部为个人投资,去年余额宝共为持有人创造盈利17.9亿元。余额宝的沉淀资金已高达5000亿元,国债作为曾经投资市场的宠儿,其投资受到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分流。此外,阿里、腾讯和京东等一批互联网企业以不同形式介入保险业务领域,今年2月,苏宁云商和苏宁电器共同发起的苏宁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获得牌照,成为国内首家拿到保险资质的商业零售企业。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今年3月在全国大城市中开展的“网络存款理财居民看法”民调,73%受访者称不会参与网络公司的存款理财活动,主要原因是“怕钱被盗、被骗”及“怕泄露个人信息”。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互联网金融的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

去年以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P2P网贷参与人数日均49043人,全国P2P网贷平台共667家,3月份新发生倒闭、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问题平台四家,比上月份多两家。据央视披露,国内最大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诈骗案“金玉恒通”涉案资金超百亿,2万多人受波及。为同一老板控制的杭州国临创投、深圳中贷信创、上海锋逸信投等三家P2P网上借贷平台于近日同时倒闭,老板携资金跑路,涉案资金超过3亿元。

二是互联网产品的风险。今年春节之后,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都处于下降通道,近期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跌破6%,引发不少人的关注。余额宝等互联网货币基金收益率的不断下滑,有可能造成大量用户的集中赎回从而造成通道堵塞的风险。

三是网络安全风险大。我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4月8日微软公司正式停止对操作系统“视窗XP”的支持。但考虑到中国这一特殊市场,中国XP用户的电脑仍可在8日以后使用,微软将选择与中国的信息安全公司合作,为中国用户提供安全保护。不过即便如此,此次XP事件依然对中国的网络安全构成挑战,中国2亿多台PC即将开始“裸奔”。

四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金融行业的特殊性,一是在于金融具有系统性风险特征,牵一发而动全身;二是金融行业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行业,很容易导致所谓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各国都对金融进行高度严格的监管。

随着“余额宝”规模突破5000亿,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成为一大焦点。因二维码支付业务突破了传统终端业务模式,其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客户的信息安全与资金安全,3月13日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通知暂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业务。3月16日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金额进行限制,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金融监管的核心范文2

关键词:新时期背景 提高 金融监管改革

金融行业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关键性作用,新时期背景下要求金融行业人士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不断的提高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金融行业需要不断的加强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才能够有效的避免金融风险,使金融行业能够有序的进行,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新时期提高金融监管改革力度的必要性

(一)新时期发展的趋势

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要求不断的完善金融监管改革,以适应全球化发展的需求,国家之间的联系越来也紧密,其他国家如果发生金融危机,势必会给我国带来一定的影响,部门国际企业与银行开展了合作,金融机构的范围也随之变大,给金融监管改革带来一定的难度,新时期背景下要求应完善金融监管改革力度,提高金融机构监管的效率[1]。

(二)互联网信息化的发展

互联网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已被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金融业也不例外,通过互联网的融合,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但互联网本身的缺陷也给金融监管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金融机构之间的服务逐渐趋同化,金融机构现都是运用互联网开展服务,实现了网络在线交易,但是资金的流动性比较强,不易监管。

(三)金融机构混业现象

金融机构存在混业的现象,加快了金融监管改革,混业自身也有一定的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节约了资金成本,但混业经营也会存在不同的问题,只有加强金融监管改革,才可能够有效的避免问题的发生[2]。

(四)完善金融市场

金融监管可以通过中央银行以及人民银行等部门来对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的引导,实施金融监管可以及时发现金融机构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解决。金融监管对于完善金融市场具有决定性作用,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性越来越大,协调好它们之间的联系任务艰巨,还有金融机构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通过提高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才可以创造出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二、新时期金融监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

金融行业中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内部控制力度较弱,不能够通过内部控制加强监管,由于机制不完善,无法将制度落实到位,部分制度的制定也只是空谈,在建立部分机制时无法结合实际情况。另外审计部门以及会计部门职责分布不明确,无法对金融机构进行内部监管,使金融监管工作无法得到开展。缺乏高素质的金融监管人员,工作人员的职责意识不强。另外,金融监管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在金融监管中还没有完整的金融法律法规,不能够为金融监管提供法律性依据,限制了金融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3]。

(二)金融监管无法有效协调

金融机构部门没有适应时代的发展,无法运用互联网进行监管,使监管部门无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金融行业的信息数据库至关重要,关系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来说,要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具有一定的难度,信息数据库主要还是以银行信贷业务为核心,实现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统一难度较大。在金融机构中各个部门的信息无法得到有效的整合,信息的传播较慢,信息较为分散,不能达到资源共享,即使各个部门颁发了相关的政策,因无法有效的协调,不能将政策落实到位。部门监管的标准不一致,比如银行存款比率指标取消后,到了季节末尾银行的冲时点将会逐步消减,而人民y行将非机构类金融资金存款归类到了一般性质的资金存款中,银行监管部门没有对资金存款进行监管,无法有效的掌握银行存款的动态变化。

(三)金融监管形式较为单一

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监管工作只注重了经济利益而忽视了金融的风险,给金融行业带来了不必要的影响,金融监管形式比较单一,监管手段不足,在财务资金方面不能有效的进行管理,无法对工作每个环节进行监控,导致不能及时发现风险,也无法运用措施进行处理,无法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没有对监管形式进行改革,监管形式单一无法针对性的解决不同的问题,给金融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4]。

(四)监管系统有待改善

现今金融机构是“一行三会”的模式,缺乏完整的监管系统,没有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创建监管系统,监管系统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也无法有效的识别金融风险,缺乏宏观政策的指导,使金融行业大都缺乏监管系统,另外当前的监管模式没有考虑到金融消费者以及投资者的权益,缺乏维护权益者监管机构,也没有为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监管系统的不足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给金融行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五)监管标准没有符合新时期的标准

金融监管机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很多金融机构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监管,无法做好金融监管工作,不能够对金融监管进行科学合理地管理,金融机构如果不按照监管标准实行金融监管,将会不利于金融监管改革的进程,增加了金融的风险,无法提高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

三、提高金融监管改革力度的有效策略

(一)完善监管机制

金融机构应转变监管理念,不断的完善监管改革机制,才可以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给金融行业减小不必要的损失,确保金融行业能够有序进行。在建立监管机制时应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监管加强内部控制,将制度落实到位,明确部门之间的岗位职责,提高人员的职责意识,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相关金融监管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接受到培训,金融行业也应引进高素质人才,能够组建高素质的金融监管人才,为使金融监管改革工作能够有效的开展。传统的监管模式已不能够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不能够满足金融的需求,需要完善监管机制,不断的创新监管机制,为金融监管提供良好的氛围,还应为金融监管工作增加法律法规,为金融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性依据,提高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5]。

(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金融机构应当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不断的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使监管部门之间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为金融行业建立信息数据库,以便于更好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的协调工作,使他们之间能够达到信息整合,实现统一发展。应协调好金融机构部门之间的工作,使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能够进行有效的传播,统一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够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规范部门监管的标准,不能将非机构类金融资金存款归类到一般性质的资金存款中,成立监管小组,对资金存款的转移情况及其变化要实时监管,掌握银行存款的数据动态变化,提高金融监管改革的力度[6]。

(三)完善监管形式

完善监管形式,使单一的监管形式向多元化方式转变,金融行业正在逐步实现混业经营,必须改变传统的单一监管模式,能够促进金融机构协调发展。通过完善监管形式,能够实时掌握金融机构工作运转的动态变化,进而可以了解整个金融行业的信息,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做到预防风险。成立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对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统一实行监控,加强监管的力度,得到准确有效的数据信息,应加强网络监测的能力,运用网络监测系统来进行管理,运用网络监测中的数据库,为金融监管工作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能够提前做好金融风险的预防工作,避免了金融风险给金融行业造成损失,为监管工作有效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明确宏观调控的指导作用

加强宏观调控能够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中央银行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机构,在分析金融风险的过程中能够通过经济货币来判断金融风险,中央银行的职能作用较为明显,能够更好的对风险进行监管,中央银行对于促进金融稳定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还可以稳定市场的变化,另外中央银行具有宏观管理的作用,能够全方位的保障金融机构的稳定。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指导作用,才能够提高金融监管的力度[7]。

四、结语

金融机构应当明确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提高金融改革的力度适应了社会的发展,能够最大化的满足金融行业的需求,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困境,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应当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监管形式,明确宏观调控的指导作用,只有不断的改善金融监管机制,才可提高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原晶.新时期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分析[J].时代金融(中旬),2014,(10):16-17.

[2]李晓鹏.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3):37-40.

[3]陈雪雁.强化金融监管力度 遏制“影子银行”蔓延[J].黑河学刊,2012,(5):81-83.

[4]董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路径探析[J].征信,2015,(5):87-89.

[5]黄辰,谭雨薇.金融危机反思与改革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5,(4):308-308.

金融监管的核心范文3

关键词:金融机构;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110-01

一、提高分析和识别能力,优选客户,严把准入关

(一)用行业和集群的视角分析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信贷人员在接触一家有信贷需求的企业后,该怎样去分析其经营水平和发展前景?每名客户经理可能都有自己的方式,但笔者认为“从点到面,再从面到点”的分析选择模式比较有效。由单个企业出发,对当地整个产业集群进行分析、判断,然后将单个企业放在行业或集群中进行定位和比较,选取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企业。

(二)侧重非财务因素分析小企业经营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

在行业或产业集群信息背景下初选企业后,再对单个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多维度的分析,结合小企业特点,着重考察非财务因素。

1.要看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品质和能力

通过周边企业、上下游企业、征信系统等渠道尽量了解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注重其信用意识、道德水平,发展历史,经营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2.要实地验证企业的资产和生产

需要对小企业的资产价值及有效性进行评判;同时查看纳税凭证,确认是否有较好的销售;查看用电量及电费缴纳情况,确认生产的景气程度;查看银行账户,确认现金流量是否正常等;

3.关注和分析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要关注和分析企业股权结构、关联经营、对外担保、民间借贷、诉讼和环保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有一家小企业企业,因老板多次拖欠个人贷款,信用意识淡薄,并有过产品质量纠纷被银行拒之门外。

金融机构通过产业集群分析、群内企业比较、单个企业诊断,所选企业基本可保证是当地区域内、行业中优秀者,尽可能通过客户准入关,规避基本层面的信贷风险。

二、量身定做授信方案,探讨多种担保,将风险控制融进产品和流程

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实际需求,银行可一户一策设计授信产品、落实有效担保,对规避风险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一个基本思路是,小企业的流动资产贷款类产品一定要融入企业的经营周转,多尝试办理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直接“捆绑”的业务品种,尽量做到“授信随着经营活动走”,如国内保理、供应链融资等;选取贷款担保应坚持“切实有效和便于执行”的原则。

(一)担保措施方面

首选土地厂房、价值较高的压力机等锻压机械抵押;其次是规模较大的上下游企业或其他企业连带责任保证;还可以考虑担保公司担保,“助保金”业务等。针对钢材市场客户,可推广存货质押和多户担保。存货质押必须是委托专业监管公司监管;多户担保应排除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企业间担保,真正发挥联保业务促进监督和便于执行的优势。

(二)充分分析小企业自身的资金和经营状况

小企业授信额度的确定,应在考虑企业融资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分析企业的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状况。一方面,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可以预见的收入流来估计其还贷水平并确定贷款额度;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数量确定一个贷款上限,按自有资金的一定比例控制融资总量。

三、以加强小企业贷后管理为主线,创新多种措施防控信贷风险

金融机构要更新理念,细化流程和规定,做实小企业贷后管理。在整个信贷流程中,贷后管理是持续时间最长、内在不确性最多、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从国内银行的历史数据来看,在整个信贷生命周期中,贷后环节是出问题最多的环节,带来损失通常要占到全部损失的六成以上。同时,在责任认定案例中,90%以上的主观责任追究是因贷后管理存在问题引起的。因此,不论从强化风险管理的角度,还是履职免责的角度,在贷后管理活动中落实“深、细、实”尤为必要。针对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经营情况变化快,企业老板素质良莠不齐的状况,应在现有贷后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小企业专有的贷后管理要求,通过制度规定和机制约束使之落到实处,发挥效能。在检查内容上,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应设置不同的管理重点和指标参数,以利于发现真实和关键信息。

四、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约束,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金融机构管控小企业信贷风险,不管是信用风险还是道德风险,其最活跃、最根本的因素还是“人”,强化信贷人员的尽职、履职意识是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根本所在。加强内部管理应着重做好“完善制度、强化激励、信贷文化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梳理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到具体人和具体细节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明确信贷人员必须遵从的规章制度,并落实监督考核,使信贷人员有“完成规定动作”的履职意识。这对于规避操作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实际工作中,还可根据有效原则创新一些制度和办法。

(二)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金融机构对信贷人员的考核激励要兼顾业务增长和信贷管理质量,采用高比例的收入挂钩、风险金制度、终身追究制等措施,使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紧密结合,对因信贷管理不到位发生的风险事项要给予严惩。真正做到激励有力、约束有效。

(三)培育健康信贷文化,打造和谐阳光团队

金融监管的核心范文4

摘要:本文以澳大利亚金融监管体系基本框架为基础,对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改革后实施目标监管的模式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尤其是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结果表明,伴随着澳大利亚金融机构在改革后运行愈加稳定高效,当前全球范围内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监管变革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一体化特征,从分业监管框架发展至统一的监管框架逐渐成为大势所趋。

关键词:金融改革;“双峰”模式;目标监管;审慎

世界著名银行家Michael W Taylor提出金融监管的三大核心目标是金融系统稳定;金融机构安全稳定,保护消费者,特别是金融知识较少的消费者。而有效促进实现金融监管核心目标的便是Taylor于1995年提出的目标监管“双峰模型”(Twin Peaks Model)。这种模型生动地将金融监管比喻成自然人,强调了右眼监管安全,左眼监管服务。这两种监管类型分别是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巨大影响的机构的审慎监管(prudential regulation),以及确保金融机构在为其客户提供服务时遵守一定标准的商业行为规范监管(conduct of business),据调查显示,目前世界上最接近“双峰模型”的金融监管是澳大利亚和荷兰,由此可见澳大利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出色表现。这种出色体现在澳大利亚已经建立了两个跨部门的金融监管机构。其中一个是金融稳定委员会(Australian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旨在针对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进行审慎监管;另一个则是消费者竞争保护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 Con-sumer Commission),目的是针对金融机构商业行为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其中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的诞生对于整个金融系统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APRA已成为世界上最顶尖的金融监管者之一。APRA完善的内部框架和精细的风险管理对整个澳大利亚的金融机构做到了层层保护与监察。于1998年正式建立的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是一个跨部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银行、信用社、建房协会、普通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金融机构的监管。APRA在政策制定方面也被赋予了广泛的职能。这一点体现在它可以指定审慎标准,对不遵从标准的机构进行调节指导,如不服从严重可视为犯罪行为。APRA内设有五个机构,分别为综合机构部、专业机构部、政策研究及统计部、监管支持部和行政部。其中前两个部门主要负责对相关金融机构的监管,而后面3个职能部门则负责提供功能监管方面的支持和运营保障,形成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监管组织架构。APRA对于金融机构监管的成功之处还体现在注重开发和运用风险评估的工具,对其职责范围的金融机构实行高效快速准确的监督和管理。其概率及影响评级系统(PAIRS)、监管和反馈系统(SOARS)在改善监管手段、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PAIRS是APRA在评估时采用运用的基本工具,用于评估某个金融机构不能履行金融承诺的概率和这个机构倒闭对澳大利亚金融体系的影响。APRA采用PAIRS评定级别是不公开的,但APRA会向每个机构告知他们的级别。一般来说,4种级别分别是“低级、中级、高级、极端级”,而APRA也会根据四种不同的级别提出四种不同的监管意见:正常、谨慎关注、督促改进以及重组。APRA除了在专业领域秉承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同时也极为重视监管文化的建设。首先APRA建立了包括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在内的核心文化。这种核心文化的建立使APRA在专业领域能够做到更加公平公正,合作尽责。

透过澳大利亚金融监管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与开放化和自由化经济体制进程相伴随的是金融监管的强化和制度化。由此可见,金融监管的强化反映了金融业这一特殊行业所具有的典型外部性特征必须得到有效的引导,尤其是在金融一体化进程加速和的背景下,任何监管上的疏漏和错误都可能意味着巨大的社会成本,甚至是一蹶不振的持久性萧条。因此,根据各国国情和现实需要设计合理的金融监管体系,对每一个国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金融监管的核心范文5

【关键词】金融监管 有效措施 经济发展 全球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指的是金子,融,指的是融通,金融就是金子的融会贯通,即价值的流通,金融学的本质是研究探索金融的客观规律,然而由于人类进入金融社会的时间还非常短,因此人类仍处于金融洪荒时代,距发现金融规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因如此,金融危机频发。如今经济飞速发展,金融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已经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在我们享受经济高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常思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危害。所以目前防范金融危机,实行金融监管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金融监管也被称为金融监管治理,治理水平、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有效性是决定金融体系稳健性的重要原因。如果监管治理不完善,监管当局的公信力和监管权威将受到影响,难以有效地推动被监管机构改进公司治理,进而会导致道德风险。从银行设立的那天,信用危机、金融危机就一直困扰着学者以及各国政府,国外对金融监管有效性的研究已经阶段性的取得了成果,如金融危机说、管制供求说、管制寻租说等,我们在要总结以往经验的同时应对当今金融监管所存在的缺陷采取积极的、有效的措施。

早期的金融监管并没有固定的制度,中央银行制度是是现代金融监管制度的起点,从1551年到1866年的这316年期间,欧洲频繁的发生金融危机,约十年就发生一次。20世纪的三十年代,美国的经济危机更是给人带来空前的灾难,大批银行以及其他的金融机构相继倒闭,美国的次贷危机的产生是由于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大规模违约以及基于次级住房抵押而涉及的一系列金融衍生品的价值的下降,此次的次贷危机也暴漏了金融监管的不足。在当时对于金融自由化还是政府干预形成了很大的争议,但是当美国的经济危机发生时,金融自由化理论以后的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

对于金融发展的现状,对于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是目前学者研究的方向。那么什么事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呢?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就是达成金融监管目标的成本与收益的比较,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以及存款人的利益,是创造和维护金融业的公平的环境,是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是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根据近代学者的总结,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一、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在放松金融管制以后,金融机构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进行创造性的变革和开放活动,金融创新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为了获得利润而回避政府的管制而产生的。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使之产生世界性的放松金融管制的潮流,金融管制的放松为二十世纪末的金融创新提供里全新的环境。金融创新有利于分散金融危机的风险,提高金融业的服务效率,扩大金融市场的融资的规模,缓解世界性的通货膨胀,使市场的机制更加的敏捷,金融创新的作用范围广而大。但是与此同时金融创新对整个的经济运行的机制、运行的方式、运行的效率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正视金融创新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它是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下降,使之面临的风险更大,它降低了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力度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所以金融创新给金融机构带来有效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它给金融衍生工具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金融监管模式

广义的金融监管模式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安排,而狭义的概念是金融监管主体的组织结构。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根据其历史的演变、政治的体制、金融的机构、发展的阶段、金融规模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组织结构。按金融监管机构对监管金融的行为,可把金融监管模式分为自律式模式、法治式模式、干预式模式等模式。在美国实行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制度,由于美国最开始施行分业经营,致使美国的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有所下降,到了80年代的金融业的改革,使美国分业经营逐渐消失,促使美国经济步入了正规,在国际市场上重夺竞争力。

在英国施行高度集中的单一监管,它的明显特点是自律,这种自律的监管方式有着很大的灵活性,缺点是其中存在很大的认为作用,这种监管机构,为英国在世纪金融业的发展和监管,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在德国实行“全能银行”的模式,它是独立的联邦监管机构,在德国银行的监管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对于德国来说,这种全能银行方便了银行体系向企业提供了广泛而且有效的金融的服务,同时也分散了银行的风险,保证了银行的利润的稳定的增长。各国利用本国家的发展特点,制定了不同的金融监管模式,金融监管模式不是不能改变的,应随金融的发展适时的进行改变、调整,各国的不同的模式确保了各个国家银行业的效率以及稳定的发展,加强了银行以谨慎为目的风险经营的管理。

三、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是指世界国和地区放松金融管制、开放金融业务、放开资本金融管制,使资本在全球各国、各地区金融市场自由流动,最终形成全球统一的金融市场、统一的货币体系的趋势。金融的全球化将经济全球化推向了前所未有的广度以及深度,从整体上有力的推动里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的发展,然而我们要深入认识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由于资本流动的加快使得资本管制有效性明显下降,资本管制的成本却明显上升,所以在认识到金融全球化给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给全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利与弊。

金融监管的核心范文6

一、目前经济危机下金融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金融监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及时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规章及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合法运作等。放眼近年经济危机下的金融业,金融动荡危机极少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数发生在刚起步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国家。我国在对监管上的得失掌控还未成熟,严格规范的监管体系还未建立,不如西方金融体系稳健。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监管制度的研究学习,监管制度比起以前颇有收益。目前对于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的我国金融监管的模式是分业监管。加入WTO以后,这种模式将面临着严峻考验。在全球经济环境中,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中的中流砥柱,金融全球化导致了金融经济的激烈竞争。金融危机的产生机制总是类似:正的股票收益导致了乐观的投资氛围,从而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厌恶度,引发稿杠杆投资和资产价格的上升,而这些行为更加重了市场的乐观情绪,把资本市场逐步引入泡沫化。我国现行的监管模式存在着许多弊端,基础差、问题多等金融现实使得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面临着巨大挑战。世界各国银行业不断加强调整金融创新,我国应进一步改革,建立一个效率高、协调性强的统一监管模式,以现行的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督为一家的统一监管核心完善中央银行相关的金融服务。

二、经济危机下金融监管模式的加强

1.建立加强有效的金融监管是国家金融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投资者利益保护的依靠

根据各国发展的速度不同,国情不同,建立合理的监管选择需要多方面的因素考虑。从金融监管的理论来讲,建立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就是尽可能防止、减少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我国的发展国情看来,加入WTO以后我国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增长较快,国民经济对国际资本、技术、资源市场的依存稳步上升。为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提供了便利,引进国外资金解决了我国资金短缺的重要难题。我国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是有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承担监管责任,有中央银行负责监管银行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证券业,保险业则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三者互相协调共同建成一个严密的国家金融监管组织系统。由于金融全球化与我国金融发展联系紧密,我国对金融监管工作要求也变的更加复杂、困难。尤其是国内分业经营与国际的合作,使监管工作变的更加困难。但是,不同金融部门的相互合作已经有所提高,如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银行业,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从业务合作到股权合资逐步开放。但是就金融的总体来讲,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还是保险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大多。银证合作等仅仅只限于表面,而且混业金融在法律中也没有得到完善的保护,这些都需要大力加强我国金融监管的统一。

2.建立我国全面的金融监管体系大致需二个阶段

(1)由于我国当前分业经营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改变,金融监管专局可与人民银行互相制约,其主要任务是实施对银行的监管,使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特征更加明显。(2)就目前我国经济状况看来,我国需要创立综合的金融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了解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动向,让投资者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

3.经济危机下金融监管的完善

中国作为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后起之秀,从国际经济市场对比的角度来看,我国现阶段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处于萌芽,国际经济竞争能力较弱。为了确保金融市场安全、有效的进行,我国需加强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法律是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的根本保障。我国对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还有所欠缺,如,对确保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等。中国经济的崛起需加强国民信用制度基础建设,着力金融监管的执法,加大金融稽查力度,才能确保金融法律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