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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范文1
关键词:文化市场体系;运行障碍;优化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1652102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的各类文化子市场组成的有机统一体。”①
经过改革与发展,我国的文化市场正稳步发育,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逐渐扩大,在一些领域里起到了主导作用。但总体而言,除了文化产品市场发育相对完善外,其他市场尚处于发育的初期阶段,且发育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地影响了文化市场的整体发育平衡。已经形成的文化市场体系存在着诸多缺陷,尤其是在统一规划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使文化市场体系发育中的矛盾越发突出。目前,“我国文化市场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②,相关研究严重不足。本文从我国文化市场体系的现状入手,分析了运行障碍因素,提出优化路径建议,以期为我国完善文化市场体系的运行机制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一、文化市场体系的现状
以下从六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文化市场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P产业增加值为27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7%,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③。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显著,发展潜力十足。一般认为,文化产业在发达国家的平均占比为10%左右,美国已超过30%,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的文化产业占GDP比重较小,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还有许多领域待开发和完善。可以预计的是文化市场经济总量持续地快速性增长,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也越来越近。
(二)文化市场结构调整加快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解读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有关数据:2015年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为11053亿元,比上年增长84%,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06%;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为2542亿元,增长66%,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93%;文化服务业增加值为13640亿元,增长141%,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01%。在文化服务业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增长194%,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5%,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增长163%,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05%,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增长135%,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82%
④。从数据中可以得出,文化服务业增长速度最快,已经占据文化产业的一半比重,文化市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特别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发展势头迅猛。
(三)文化市场投资规模持续扩大
2015年,全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28898亿元,比上年增长220%,投资额增长最快的是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比上年增长770%,投资规模最大的行业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占文化产业的比重为373%⑤。随着文化产业及相关领域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强,在以“互联网+”这种新型的经济形态背景、国家的政策支持下,文化市场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方兴未艾,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型文化业态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从另一层面也反映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居民在文化消费方面的支出水平正逐步增长。
(四)文化要素市场发育不完善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以要素市场,即资本、金融、技术、人才、产权等要素为主体结构的市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发育完善是从文化产品为主体的市场结构转换成以要素市场为主体的市场结构。然而,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模式,以及对一些文化市场客体要素的经济属性认识不清,受限于文化市场的开放程度不足等影响,致使文化要素市场发育缓慢,文化市场体系不完整。各类文化要素市场的不完善,严重地制约了文化市场体系的发展。同时,各文化要素市场在规模、发展速度等方面的失衡,造成了文化市场体系的缺陷。至今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文化人力资源市场等尚未完全建立,只有文化商品市场相对来说发展较为完善,其他要素市场发展明显滞后,且发展程度参差不齐,从而形成了文化要素市场的比例性失调。
(五)文化市场主体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由于历史制度所形成的路径依赖,长期以来我国的文化生产不是以一种企业化方式进行,导致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无法实现,不符合市场的要求。直到文化体制改革后,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经过转企改制,才逐渐产生了一批国有文化企业,同时涌现了一大批新兴的民营文化企业,还有一批业外的非文化企业进入文化领域,但国有文化企业中真正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完善、产权流动,且在市场中能够自主运作的却非常少。目前,我国的大部分文化单位都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市场主体,且在实际运行中,难免会出现产权界定不明晰、事企不分的情况。总体来说,我国整个文化市场主体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六)文化市场运行机制不灵敏
当前文化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必然导致文化市场的运行机制不能灵敏运作。这种不灵敏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文化市场的调节枢纽没有足够的灵活性,价格杠杆尚未在文化市场中充分运用;其次,是旧有的管理体制仍对文化市场发挥作用,致使各类文化市场被行政条块分割,彼此之间没有完全畅通,不能协调运作。地区政府之间的物质互换行为扰乱了文化市场正常的交换秩序,一部分文化生产者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最后,是文化市场体系的不完善性致使文化市场体制中各个相互关联的机制时常在某一环节或地方被无形地割裂,文化市场体系的总体运行机制也被分割成若干个互不协调的局部运行机制的简单相加。文化市场体系的整体功能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因而也不能有效地调节文化领域的经济运行和发展。
二、文化市场体系运行的障碍
以下从四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文化市场主体不健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企业要接受市场调节成为市场主体,必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和义务的能力⑥。但在文化市场领域里的国有大中型文化企业,很少有能够做到这些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将国有文化企业作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来构筑新的企业运行机制,国有文化企业仍然是政企不分的现状,不能根据市场信号灵活地做出投资、产品结构等方面的战略性调整,国有文化企业在与非国有文化企业的竞争中逐渐处于不利局面。另外,文化市场主体不健全还由于政府忽略了社会上的文化市场主体,并没有将它们完全纳入文化管理中来,目前统计仍以省(市)属文化部门的国有文化企业为主,社会上规模较小的民营文化企业并不完全在统计范围以内。
(二)文化市场信号失真
文化市场信号失真也是影响文化市场体系运行的障碍因素之一。造成文化市场信号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为以下几点:一是政府对文化市场的价格信号调控存在问题,一些生产要素价格尚未全完放开,部分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通,使文化市场难以形成合理的供需关系。⑦二是由于特殊的管理体制造成了某些部门存在着较强的垄断性,文化市场充斥着严重的非公平性竞争,致使价格歧视现象较为严重。三是价格调节机制不灵敏,不能很好地调节文化市场经济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均衡关系。四是价格结构不合理的现状较为突出,一些文化产品的价格长期背离价值且缺乏弹性,价格信号严重失真。另外,宏观管理不能充分地运用价值规律作用于文化市场也是造成文化市场信号失真的原因。
(三)文化市场竞争不充分
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然而我国文化市场竞争不充分严重抑制了文化市场的发展活力。目前,我国文化市场竞争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国有文化企业尚未完全实现自负盈亏,不管企业经营效益如何,都能存活于市场中,不能淘汰出局,因而窒息了这些国有文化企业的“生命力”。而且由于现有体制的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功能时常在实行过程中被一些部门和地方层层削弱,它们往往实行隐秘或公开的垄断性保护政策,动用行政手段控制着企业的进入和退出市场,致使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垄断等问题日益加剧,从根本上限制了文化市场的公平竞争。另外,国有文化企业、私营文化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政策、税收、信贷等方面的差异化对待,更是人为地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不完善
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不完善是阻碍文化市场体系运行的重要障碍。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我国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于文化市场的发展。目前关于文化市场国家层面上颁布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少,涵盖的范围也较窄,少有涉及进退出市场、保护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少许的相关部门规章颁布,如《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等,这些部门规章缺少强制约束力,可以说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其次,我国文化市场的管理执法部门多且杂,时常出现多家执法、政出多门的状况,特别是某些执法人员做出贪赃枉法、弄权渎职等违法乱纪的行为时,往往加剧了文化市场的乱序状态。最后,我国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难免让一些投机取巧之人钻了漏洞,在法律法规的边界铤而走险。
三、文化市场体系的运行优化路径
以下从五个方面来讨论文化市场体系的运行优化路径问题。
(一)健全法制环境,维护文化市场竞争秩序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文化市场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其在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维护文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同时,能蜃畲笙薅鹊乇苊庹府部门的寻租行为。健全法制环境,首先,要加强文化市场的立法,目前我国关于文化市场的法律较少,以政策法规居多,但缺乏权威及强制力,没有形成完整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框架,以至于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其次,要加大对违法行为者的惩处及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司法行政等综合手段及对违规企业或个体建立违法行为记录公开制度,对违法者施以惩戒。虽然,我国有部分法律对文化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做了处罚规定,但惩处力度较小,难以形成惩戒。较轻的惩罚减少了违法成本,再加上文化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反而对违法行为形成了一种“激励”。最后,要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体系。我国由文化、公安、工商、卫生、海关等多个部门对文化市场进行管理执法,由于各部门之间配合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复执法以及执法漏洞的问题。
(二)构建良好的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文化市场的改革尚处于起始阶段,对于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存在着各种难题,如监管乏力、难以深入等。必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环节,确保文化市场的顺利发展⑧。在此方面,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减少政府对文化市场的直接干预,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使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将涉及技术性、服务型的职能转交给中介组织去承担,依托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及企业的自我监督管理,形成政府监督指导、行业协会监管、中介组织自律的监管机制⑨。另外,随着高科技文化经营项目的出现及市场监管的深化,以往单靠人力的监管方式显然难以适应新的变化需要,为此,政府要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与投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
(三)消除文化市场的进入与退出壁垒
当前,我国文化市场的进入与退出限制严格且门槛较高,并不利于我国文化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政府必须在“市场优先”的基础上,于文化领域的改革中应该积极制定各项市场准入及退出制度,努力降低文化市场的进入门槛,减少以至消除不合理的准入限制,并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到文化市场的竞争中来,通过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机制”⑩,更好地释放文化市场力量。对于那些发展潜力低、没有市场前景、缺乏竞争力的文化企业,要通过兼并、破产、资产重组等方式逐步退出市场,逐渐健全文化资本的退出机制,消除市场退出障碍。
(四)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尚处于起建阶段,需要不断深化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文化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应遵行市场经济规律,在市场机制的运作下最大限度地激发文化市场的竞争活力,文化市场主体应遵行诚信经营的准则,服务于消费者。二是通过立法及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文化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并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舆论宣传力度,努力增进大众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治市,保障文化市场信用体系规范化运行。B11三是要建立起市场经济要求的道德约束体系,充分发挥道德约束体系在文化市场信用体系构建中的重要支柱作用,规范文化市场。四是要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惩治、市场约束、政府监管对失信行为进行治理。
(五)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都具有配置资源的作用,二者在文化市场领域中的关系十分重要。市场机制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最佳机制,但在垄断、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负外部性等方面会出现失灵,而政府配置资源可能存在腐败、效率低下、行政管理费用过高等问题,却恰好能矫正文化市场失灵B12。只有这两者做到协调互补,才能确保文化市场健康顺利地发展。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决定性手段,政府只在市场失灵的时候进行干预,起到导向作用。如何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要分清先后及轻重。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到首次调节的作用,政府干预只在市场失灵时起到辅助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要符合文化市场的特殊性及我国国情的特殊性。文化市场作为具有文化与经济双层属性的特殊市场,必须考虑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效合一”,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文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只有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我文化市场才能蓬勃健康发展。
注释:
①黄先蓉,郝婷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需求与制度创新[J].科技与出版,2013(12):25-28.
②张玉玲,包国强近年来文化市场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综述[J].中国市场,2016(26):23-27.
③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解读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有关数据[GB/OL].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609/ t20160902_1395871html.
④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解读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有关数据[GB/OL].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609/t20160902_1395871html.
⑤国家统计局官网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解读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有关数据[GB/OL].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609/t20160902_1395871html.
⑥李高峰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发展[J].集团经济研究,2007(05X):164-165.
⑦黄海中国的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J].中国商贸,1993(12):5-8.
⑧刘兴东关于完善“三公”领域市场运行机制的思考[J].奋斗,2011(6):8-9.
⑨新闻出版总署赴日韩考察团日本、韩国出版业考察报告[J].出版发行研究,2004(4):17-21.
⑩周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扩散效应研究[M].1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10.
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范文2
县政府法制办: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了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杜绝了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断夯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基础
在内务基础工作中,我们从“实”入手,认真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文化稽查队及局各股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二是规范执法主体,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县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对考核合格的3名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在年初制定了全局工作计划和文化稽查队及局各股室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计划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并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局长审核通过后局长签发,对执法文书全部使用法定的预定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办案会议、检查记录,对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归类存档。五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素质,努力提高文化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我们从网上下载和编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10多种法律法规学习材料,由局领导带头,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培训考试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到人人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在此基础上,我们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文化市场业务知识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完善制度,逐步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
我们文化局担负着全县文化市场调查、规划、管理的职责,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管理上人力、物力缺乏,市场管理容易出现“死角”,难以应对同时两个以上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实施有效管理,我们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权力制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公正、公平执法。一是建立了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网吧、歌舞厅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可项目等重大决策,实行稽查队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各种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今年为有效地防止噪声扰民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县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石城县歌舞厅审批制度》。二是完善了执法责任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责任追究制》,并按市场分布路线,划出责任区,设立了责任人,增强了文化稽查工作人员的主动性。三是健全了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办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报告备案、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文化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公开政务,全面打造文化执法阳光工程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的根本保证。年内我们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保留许可项目六项,审批审核项目二项,取消《娱乐经营许可证》。为了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在办公场所,公示了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审批程序、经营项目申办程序、文化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及收费项目、标准等;制作了文化市场办事指南(内容涉及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姓名及必备资料等)。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了“一站式”办理;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方便了社会各界对文化行政行为的监督。
五、依法行政,治理整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范文3
关键词 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政策 政府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化产业政策,是国家在文化产业领域所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以鼓励、扶持、发展、规范为主旨的政策总和;既包括宏观层面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政策,又包括微观层面的产业政策和市场政策。自2009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来,我国已颁布全国性政策逾40部,主要集中于文化产业组织结构、文化市场组织规范、文化市场投资融资等方面,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与其它文化强国如美国、日本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无论从发展程度还是体系建构上都有着较大的差距。因此,认真总结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中存在的制度缺失,提升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体制,是和谐社会时期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1 完善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意义
1.1 有利于建设有序的文化市场机制
文化市场与其他所有类型的市场一样,都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在诸如垄断、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下造成市场的畸形发展与恶性竞争,阻碍我国文化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能较好地避免市场缺陷、弥合市场失灵。并且,通过完善相关法规可以有序地规范文化市场的竞争秩序、鼓励合理竞争、发挥规模经济,起到优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创建绿色有序的文化市场生态环境。
1.2 有利于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政策可以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的竞争机制,将重要的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向文化市场倾斜,从而加快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达到合理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的目的。自十六大明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的观念以来,我国文化产业这几年来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从长期被束缚的体制中解放出来后的“恢复性增长”的性质,体制性“松绑”和政策性推动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动力。①
1.3 有利于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美国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John Naisbitt)就曾指出:“产业文化化和文化产业化是未来经济结构调整的两大趋势,人文企业将会成为21世纪亚洲甚至是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势。”②随着文化产业的全球化,各国之间文化产业的竞争已经开始上升成为各国综合国力的较量,文化软实力力量彰显。合理健全的文化产业政策可以保障我国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避免受到外来文化的浸染侵略,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升有中国特色的文化软实力,最终使文化产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 实现产业全球化目标。
2 我国当前文化产业政策存在的不足
2.1 政府定位认知不足,角色缺失
我国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晚,经历了1978-1992年的萌芽、1992-1998年的兴起、1998-2002年的调整及2002-2009的发展时期后,才逐渐开始提速,向纵深化发展。政府虽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提出和修改相关产业政策,但对其自身的定位仍认知不足,也未曾提出明确的政府角色。角色的缺失造成政策主体不明晰,政策影响力较弱,并缺乏连贯性和统一性。
2.2 政策扶持力度不足,重点不突出
作为文化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对本土文化产业的保护和扶持,我国当前的文化产业政策无论在力度和影响上都明显不足。其一表现在对他国文化产品进口的限制力度小;其二表现在本土文化市场对外投资的限制太多;这造成了国内文化市场被外来文化大量侵占,而本土文化在开拓外来市场的时候缺乏政府保护和引导。此外,我国虽然已经明确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系,但是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仍存在重点不明的情况,经常是眉毛胡子一把抓。
2.3 政策出台稳定性弱,难以持久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日益重视,文化产业政策出台的速度与数量明显提升。与其他产业的政策相比,文化产业政策较好地体现了时代性和科学性的特点。但我们也应看到,在这些政策中,有相当部分内容却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让人感觉朝令夕改、无所适从。最典型的就是我国的网吧审批政策,从 2004 年到 2005 年不到两年时间里,网吧行业就经历了停止新批单体、一律停批、有限恢复连锁新批、提高准入标准、单体新设开禁等前后 5 次政策变化。③
2.4 法律法规不完备,难以做到有法可依
美国、日本、韩国作为文化产业发展大国,都十分重视法律对市场的保护和约束作用。早在1976年,美国就颁布了《版权法》,此后又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如1998年的《版权保护期延长法》,《数字千年版权法》。这些法律的颁布对于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打击盗版行为意义重大。韩国和日本也都建立了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较好地规范了本国文化产业的市场。我国在十六大以后,才开始明确发展文化产业,虽然文化主管部门颁行了许多部相关法规条例,但是其中绝大部分是“通知”、“意见”、“办法”等行政性规定,权威性弱,随意性大。在广电行业,据统计,自 1999 年至 2009年出台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占 77%,行政法规占 9%,行政规章占 14%。④
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序推进文化市场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秋序,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决遏制和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社会新格局,为实现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顿经营秩序,2021年全县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创建达标95%以上,营造平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努力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实现社会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旅游更加舒心、经营更加安全、群众更加安心的创建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平安文化市场的创建工作,成立县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广新旅局局长担任组长,人秘股、市场监督和新闻出版股、广电管理和科技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四、创建范围
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电影院和旅行社要全部纳入县“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的范畴。各经营单位负责平安创建工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实施。
五、工作任务
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社会大局稳定等工作,确保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深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加大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完善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强化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完善举报监督机制,及时受理核查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移交转办的案件线索,积极部署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打击侵权盗版”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重点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演艺游艺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电影市场、旅游市场秩序,对严重影响市场经营秩序行为,一经发现将从重从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提高业主守法经营意识。要督促经营业主认真学习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积极举办公益讲座和经营业主培训班,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经营活动。
(四)坚决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坚持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手抓,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协调解决文旅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提高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及时做好群众反映问题核处。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进企业,提升广大市民对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普及率,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热线12345、12318文化市场举报热线及12301旅游服务热线作用,广泛关注群众反映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投诉;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社区网格等协同监督管理,实现文化旅游市场群防群治。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文化旅游领域启动并实施“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
(二)创建实施阶段。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力争取得活动实效。组织开展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努力增强文化市场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全面实现创建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经营场所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县“平安文化市场”创建际准》进行自查自评,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创建工作的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活动实效,为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实际,明确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确定创建工作的重点,落实责任和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在经营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范文5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发展、繁荣文化市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解决文化活动经营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工作的落实,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通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非法违法经营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行为,要加强监督,从而实现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段为组长的文化市场安全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这次安全检查工作由文体局牵头,公安、工商、消防、宣传等部门配合,共同参与实施。
三、检查范围及工作重点
全县范围内所有网吧、KTV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和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坏或标识错误;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损坏,灭火器材过期失效;
7、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是否健全,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8、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明火煮饭取暖现象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站在稳定发展的高度来抓好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坏境和文化氛围。
二、加强安全,防范未然。以对社会和民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带队下基层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范文6
一、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推动管理工作长效开展
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领导班子于去年八月份组建完成,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群防群治。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与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防控技术措施,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努力为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氛围。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管理制度,完善违法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退出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活动。三是坚持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坚持责任追究。未按规定落实监督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实现文化市场风正气清
牢固树立“大市场”、“大管理”、“大执法”的观念,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对区内1800余家文化经营场所的市场监管,深入推进文化执法工作开展。
(一)对网吧的监管。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一部分“网吧”经营户不自觉地加入到“无证经营”的行列。无证“黑网吧”时闭时开,逃避管理,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屡禁不止,非网络游戏、不健康游戏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针对区内实际情况,执法局按照创城标准对区内254家网吧集中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网吧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网吧经营户的培训工作,对达到要求的颁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2011年全年共查处违规经营行为152起,扣押经营器材260余件,共计立案298起,并依条例给予了处罚。同时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了数十次校园周边地区文化市场拉网式集中执法行动,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通过持续保持网吧高压监管态势,使得经营户自觉依照条例进行经营,为社会提供健康良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
(二)对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的监管。经过摸底发现,区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的无证经营行为是合法经营的数倍。无证经营呈现出由地下转为公开,由小散经营向规模经营发展,由个体向家族化、团伙化演变的趋势,表现出更强的反复性和隐蔽性。执法局先后对辖区内28家文化娱乐场所、10家电玩城组织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处的隐患登记备案。积极与公安部门衔接,密切配合,对区内无照经营的黑电玩,特别是居民反映强烈的带赌博性质的电玩城进行了清理查处,累计立案131起,有效净化了文化市场。共发放《娱乐场所管理相关法规告示》120余份,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3家违规经营的娱乐场所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处罚取缔,并扣押了相关经营器材。通过扎实开展娱乐场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三)对出版市场、印刷复制企业和经营户的监管。针对部分印刷单位手续不全、违法盗印现象时有发生,干扰印刷市场正常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按照“压缩总量、优化结构、加强监管、严格规范”的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扶优与治劣相结合的原则,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印刷厂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印刷行为;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印刷企业建立健全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不断规范印刷行为,使其逐步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我区印刷业依法、健康、有序地发展。2011年,对121家印刷厂、134家复印打字社、212家图书经营户、31家电子出版物经营户和各物流中心开展了不间断、大强度、高频率地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共计出动稽查人员1876人次,检查图书报刊经营场所485家次、印刷复制企业29家次,取缔无证无照出版物经营门店22家,共收缴非法图书报刊43000余册,立案调查105起,对违规经营户依条例进行了处罚。查处物流中心大案要案2起,在天源物流、大唐物流依法扣押2万余本图书、1万余张光盘,并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到公安部门。
(四)对音像市场的监管。目前区内共有40家手续齐全的音像制品经营场所,执法局多次开展音像门店专项稽查行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取缔摊点13个,收缴盗版音像制品等违法物品2800余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到,流动地摊成为困扰文化市场的一大顽症。据上一年执法局工作统计,流动地摊所出售的各种书刊、音像制品几乎全是盗版和非法文化制品,是贩黄的一个主要渠道。不法经营者流动于街头巷尾或出没于早、夜市,多数是无证经营,单枪匹马,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形成了一支无人管理的“老大难”队伍,是严重困扰文化市场管理的一大顽症。根据市文化执法局的统一部署,对于流动地摊采取不间断、高压式、高频率检查方法,严查市区早夜市兜售盗版光盘行为。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7次对市区夜市进行集中治理整顿,对市区苗庄夜市、兰田步行街夜市、前十夜市、解放路西段夜市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对非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共收缴盗版影音制品万余盘,早夜市贩卖盗版光盘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整治行动得到了市、区领导的一致肯定。
(五)对报刊报亭销售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报刊,关系到维护报刊出版发行正常秩序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结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力量,高密度地反复清查报刊市场,严厉查处各类非法报刊,并深入追查其编辑、出版、印刷、销售等各个环节,深查深挖从事非法报刊经营的不法团伙和网络,严厉打击制售非法报刊行为,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各类非法报刊编辑部、记者站,进一步规范报刊市场秩序。对自发形成的非法销售图书的摊点和集市,如烈士陵园图书集市进行了清查和取缔。
(六)对演出市场的监管。随着文化生活的丰富,现在举办各种类型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较前一时期有明显增加。要全面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严格规范营业性演出申报程序,明确申报条件,认真审查营业性演出申报材料。对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演出的明珠之夜费翔演唱会依条例进行封场,待演出团体补齐材料,审查合格后才予以批准许可。现在区内承接营业性演出的演艺公司已经能自觉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2011年先后对王力宏携群星演唱会、明珠之夜费翔演唱会、“黑豹”摇滚夜演唱会、苏宁家电开业演出、金鹰家电圣诞活动演出进行了现场监场,确保演出内容积极健康。同时还加大了对市区、农村非法街头演出的监管力度,杜绝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表演的行为现象。
(七)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整治挂历、台历市场,对凯歌文化城、水田老庄里92家经营户无证经营挂历台历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纠正和处罚。二是整治年画市场,对小商品市场三楼46家无证经营的经营户进行查处,并依处罚条例内容对其耐心说服。三是整治民营医院,开展了对辖区内8家民营医院非法出版宣传杂志的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打击私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专项整治。对私装“大锅盖”的各社区单位、各住户了通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整治文物和艺术品市场。加强对区古玩市场的管理巡查,切实加大文物美术品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倒卖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健康稳定。
三、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我们始终把执法队伍建设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专业精、作风硬的执法队伍。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多次召开会议,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执法行为。二是规范办案程序。利用网上办公平台,规范案卷整理。按照法制部门要求,统一办案流程。正是因为有了规范的办案流程,在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抽查中,我局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对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在机制上不断完善,在措施上相应跟进,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全面提升,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全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文化服务。
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人员、地点分散,执法职能尚未完全合并;二是人员严重不足,大量的工作尚待开展,执法装备还达不到要求;三是创新意识和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特定工作对象的监管尚缺乏长效机制。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创新,真抓实干,切实解决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科学谋划,开拓进取,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2012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内部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紧急处置预案》和《执法机构行政管理规范》等文件,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市场监管,确保通过验收。去年,通过全体人员艰苦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文化市场全部取得满分,并赢得加分,为荣获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全国地级市第一名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将根据去年创城工作的思路和经验,继续做好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净化达标工作,确保文化市场环节全部达到全国文明城市验收工作标准。
(三)强化重点整治,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数据库,科学高效地管理文化市场。下移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暗访和调研,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处置违法经营;同时对文化市场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使其做到守法经营。抓好重点整治,查处大案要案,一是查处非法演出,打击假唱、假演奏;二是查处非法无证经营行为;三是加强对动漫市场、手机音乐版权等新生文化产品衍生物的规范整治;四是打击娱乐场所的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