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重点知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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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重点知识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范文1

从单维度转向多维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谈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了哪些成就。

高小平:概括地说,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基础理论的创新,加强了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完善行政管理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二是政府管理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大了行政改革、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推进政府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贡献。三是行政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创新,更加重视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为政府引入绩效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与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报》: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的成就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高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发展历程,可以从改革和创新两个维度来分析,并划分为两大阶段。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时期,重点放在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职能和组织结构;2002年之后,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重、创新引领的时期,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转变职能,创新行政流程、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近十年正处于第二个阶段的开始期,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转换期。我们分析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不能离开这个背景。

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从研究改革为主向改革与创新并举发展,从研究实践为主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发展,从通过个别问题的拓延性研究为主向系统化研究指导下的对策研究为主发展。行政管理学研究从以往的单维度研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向多维度、全景式、精细化研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境中建立行政管理研究的新坐标。

借鉴国际成果 打造中国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行政管理学发展进程中,国际学术流派和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

高小平:对。人类关于管理和治理的研究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其知识体系呈现交叉性、辐射性和融合性。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不断深入,得益于学科的分化整合过程与国际化“生态”的有机结合。行政管理学是综合性学科,科际整合特征比较明显,研究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行政生态,即行政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学科生态,才能获得“生态动力”。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借鉴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国内多家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翻译了一大批国外行政管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教材,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介绍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从2005年至今,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起,电子科技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国际会议连续举办了五届。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注重行政管理学的中国化,打造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其在学科和理论上的影响力已超越了行政管理学自身的范围,成为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把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打造得更加牢固,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者不断加强对行政管理基础理论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展开了行政哲学、行政方法论、公共性思想、行政战略、行政伦理等内容的思考,十分关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的意义。2003年4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哲学研讨会”, 此后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行政哲学研讨会,聚集了国内行政哲学研究的力量,涌现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深化了对行政哲学本身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这对于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去研究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行政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学术理性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为政府管理改革建言献策

《中国社会科学报》: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请您谈谈这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研究是如何为政府改进行政管理发挥作用的。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范文2

    1.驰名商标的概念目前,关于驰名商标的概念有很多种。有法律上的定义,也有学者观点。尽管定义表述不一,但大家对驰名商标定义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基本上形成了共识。

首先,驰名商标是驰名的商标,即知名度很高或较高。这主要是通过一些证明材料证明,如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广告的范围和力度、商标使用的时间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扩大保护的义务。其次,驰名商标中的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

2.国际立法的产生和变迁1925年修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第2项,是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正式在法律中确立的标志。该公约规定,被工业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识,他人不得抢先注册;禁止他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业标识。这些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的规定,是迄今为止多数国家及国家间多边及双边条约保护驰名商标的基点与主要内容。但巴黎公约未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延伸到服务商标。1此后,该公约又经过了几次修改,对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也不断完善。但是,总的来看,该公约对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非常原则性,缺乏一定的操作性。

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签订使得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初步具备了可操作性。2该协议比巴黎公约更进一步的是:第一,宣布巴黎公约的特殊保护延伸到驰名的服务商标;第二,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禁止在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第三,对于如何认定驰名商标也作了原则性的简单规定。3此外,许多地区性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中也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了一些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不断地就驰名商标的保护进行研究,召开专门会议。该组织的国际局先后几次向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大会和世界知识产权大会提交了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条款草案》和《联合决议》,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与驰名商标冲突的情况及域名与驰名商标的保护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这些文件对于驰名商标立法的不断完善和驰名商标保护的进一步加强有很大意义,特别是对于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3.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和实践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未就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作出法律规定。我国驰名商标制度的主要内容目前只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个行政性部门规章《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驰名商标的定义、认定、特殊保护等内容作了基本规定。从该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到现在,商标局已经先后多次认定驰名商标,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多次驰名商标保护行动,为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作为我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定”方案以及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根据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这是目前我国商标法律法规中出现的惟一驰名商标的法律意义上的定义。按照《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国的驰名商标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二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三是必须是注册商标。这一点同外国的立法有所不同。

为了保证驰名商标认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不得称其为“驰名商标”。对于伪称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根据上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但是,在实际中,我国司法机关已经开始通过司法审判个案认定驰名商标,而且这些认定均与域名和商标的保护有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国网公司不正当注册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域名案就在判决书中明确认定这些商标为驰名商标。有人甚至认为,这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实践。

对于这一点,笔者认为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是目前世界各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一个共同特点,也是认定驰名商标的一种主要途径。它与行政机关的驰名商标认定应当有机的结合起来,共同构成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内容。

在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和认定未作任何规定的情况下,暂行规定对建立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有很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该规定只是一个部门的行政性规章,其法律效力是比较低的,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并不将规章作为法律依据,而只是予以“参照”。这实际上严重影响了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工作。

笔者认为,法院在商标司法中认定驰名商标是可行的,有利于保护驰名商标。在我国,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未就任何外国注册人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认定驰名商标。事实上,这些商标中存在着数以千计的在国际上知名度极高的商标。因此,应在修改《商标法》中考虑将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规定进去,特别是对司法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问题予以明确,使得商标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起来。

(三)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保护是目前国际知识产权界公认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现行的《商标法》中未就驰名商标作任何规定,这是明显的法律滞后现象。虽然我国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目前已经逐步开始建立,但相对于实际的需求而言严重不足。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的加快,驰名商标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

驰名商标的保护首先是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即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16条对此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很多国家的《商标法》根据这些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其次是驰名商标和商号的冲突问题。《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的,且可能引起公众误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该暂行规定还规定认定上述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的侵权行为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

二、将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一)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否可以延伸到互联网随着近年来驰名商标与域名纠纷、网上驰名商标侵权的不断发生,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否延伸到互联网就成为一个关键问题。人们对此有很多种不同的观点。

1.不同观点有人认为,抢注驰名商标可认定为侵权。理由是驰名商标在市场所占据的特殊定位和对商家的重要意义,各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都采取了扩大保护范围的做法,即把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4有人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对商标权的保护不应自然地扩大到域名上,否则,对那些发展中的中小企业会非常不利。因为,法院在审理这种商标权同域名权纠纷中一般会倾向于保护大企业、拥有知名商标企业。

在互联网上,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一是在网页上使用驰名商标。后者将在本书的其他部分分析,在此特就将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进行分析。

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家对于驰名商标是否延伸到互联网的问题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共识。即应当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互联网上。很多国家的“反商标淡化法”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关国际条约草案均对该问题作了规定。我国的一些司法判决也体现了这样的认识。

但是,对于这种延伸是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仍有不同的观点。5一种观点认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应包括网络上的保护,申请注册的域名不得与驰名商标发生冲突。在域名注册中应实行“申请在先”与“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对网络上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侵权要作具体分析,不应一概而论。如果域名只是作互联网地址,处于静态使用状态,即使该域名同他人的驰名商标相同,但由于注册人的主观状态并不是要利用驰名商标的知名度,而是一种正常的对域名中包含的字母组合的使用,因此,不应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这时,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就不应延伸到网络中。但如果用户对域名中的驰名商标部分作突出性使用,使普通消费者产生误解,以为域名用户的商品或服务与驰名商标间有某种特殊的关系,从而构成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则可能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此观点还认为域名被确认构成商标侵权的,被告不需要更改域名,只停止对域名的不正当商业使用即可。

2.我国的有关规定和做法我国目前的商标法律中没有对驰名商标作任何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也没有涉及类似问题。但是,我国目前的司法和行政执法实际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做法。

在司法实践中,北京国网公司不正当注册域名案法院的判决中明确地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了互联网上。

在商标的行政管理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作为我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曾在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初期通过与我国域名注册机构的协调,为驰名商标注册人的驰名商标作了域名注册的预留。

3.对完善现行法律制度的建议我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缺陷。当前,经济全球化和网络化的潮流已经使我们无法再回避或不认真地对待这一问题。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刻的日益临近,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特别是对注册人为外国公司或个人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将受到严重的考验。如何执行我国同其他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履行我们承诺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尽的义务将成为急待解决的难题。

我国的《商标法》制定于80年代,尽管后来作了一些修改,但是,已经根本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商标法》作为我国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商标法》的修改工作,这是我们完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的一个最佳契机。这不仅仅是因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当前,网络经济在全球迅速发展,与网络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正在逐步的建立和完善中,很多新的规则还没有制定出来。如何发挥我国在制定这些新规则的积极作用,为网络时代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善作出贡献是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抓住这个机会,积极参与其中必将对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的完善带来巨大的影响。

我国《商标法》的修改应坚持既符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又与国际先进做法相适应。在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上,《商标法》应将驰名商标的保护作为重要的内容予以规定,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制度,并应在其中对驰名商标在网络中的保护作出规定。相对于一般商标的保护而言,驰名商标具有扩大保护的特殊性。我们应当根据这一基本原则,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互联网中。

具体理由如下:1)电子商务的开展和普及,使得网上消费不仅是一种可能,而且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种必要。这必然会涉及到大量的驰名商标的使用行为,一方面是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化,如宝洁、耐克等国际知名公司均会涉足电子商务,或是通过专业的电子商务网站,或是通过自己建立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销售或服务行为。一方面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专业网络公司,其网站名称或主要标志经过不断的使用和推广将成为新的驰名商标,对于这些驰名商标的保护也很必要。如雅虎公司的网站名称及其标志,已经成为美国乃至全球驰名的商标。在这些电子商务中,网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驰名商标给予消费者在网上识别高质量商品或服务及其来源的可能。因此,对域名注册中损害驰名商标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追究行为人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驰名商标的网上保护是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急剧上升,电子商务在商业组织的整个经营活动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并最终超过其他部分。因此,既然在现实交易中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那么在网络的虚拟社会中也应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不对电子商务中的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更不利于驰名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3)将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延伸到网络中是以往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不论是传统的商务也好,电子商务也好,或者将来出现的其他商务形式,其本质均是“商务”活动。没有商务,就不会有电子商务,就不会出现网络经济。这其实是一个形式和内容的关系。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技术和网络只是商务的一种形式。电子商务的进行时刻都离不开传统的商务。如商品的配送。既然传统商务中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在网络中也应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只不过保护的形式不同而已。传统的驰名商标扩大保护一般指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其他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这一点在电子商务中当然不例外。所不同的是,网络中的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还涉及域名这个问题。这只能说是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在新条件下出现的新形式,而不能认为这种形式的特殊保护不符合以前的规定就不予以考虑。

当然,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延伸到网络并不是说无条件的保护,因为在传统商务中的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也是有条件,而不是无任何限制的。笔者在此提出的是,我们不能否定驰名商标在网络中的特殊保护,而是应在出现这类问题时,坚持予以特殊保护的原则或前提,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正确的、合理的保护。

4)驰名商标的知名度使得其成为网络经济中被侵害的重点知识产权,因此应予以特殊保护。世界级的一些驰名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不断维护极为重视,对其商标受到的侵害更为敏感。因而,网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可以使驰名商标及其商誉价值免受损害。

5)在网络中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也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在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逐步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商标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严重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还时有发生,如深圳外贸公司的商标不正当注册、北京国网公司的域名不正当注册等。很多人还存在着严重的“搭便车”思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国际形象,必须加以有效的制止。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网络中就是防止这种情况出现的有力制度。

总而言之,将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延伸到网络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它不仅是对我国驰名商标法律的完善,也是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新发展,对我国知识经济、网络经济的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具体到域名和驰名商标冲突问题的解决,由于这一问题非常复杂,因此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在审理或处理时一定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坚持“个案处理”的原则。既不能一概地认为驰名商标的保护一定要扩大到域名上,也不能对淡化驰名商标的行为不予制止。重要的是,正确地认定域名和商标注册人及使用人的真实意图和注册域名或商标的真实目的,从而认定注册是否正当,是否应给予其法律保护。同时,还要考虑域名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是否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认,构成了混淆,混淆的程度如何等因素,这些都是认定不正当注册及注册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

(二)今后发展趋势目前很多国家都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曾在1999年9月向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和世界知识产权大会提交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驰名商标联合建议》中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范围、及同驰名商标发生冲突的情况作了规定。该建议第6条规定了域名同驰名商标纠纷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这一建议的规定体现了目前全球范围内对于域名和驰名商标冲突纠纷的基本的共识,值得我们加以认真研究。

该建议第6条规定,如果某域名或该域名的主要部分至少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且该域名是依恶意注册或使用的,即应认为该域名与该驰名商标发生冲突。驰名商标所有人应有权请求主管机关裁决,由对发生冲突的域名进行注册的机构撤销注册,或将其转让给驰名商标所有人。此外,该建议还对涉及上述规定的一些术语进行了定义。如:规定“主管机关”的性质取决于各成员国的国家体制:“域名”是指用户因特网数字化地址的替代物。数字化地址(也称因特网协定地址或者“IP”地址)是指能够识别与因特网相连接的特定计算机的数码。域名则是此类地址的便于记忆的替代品,即将该地址键入计算机就自动转化为数字地址。关于域名同商标纠纷中的管辖权问题,该建议未作明确规定,而是由原告向其寻求商标保护的成员国自己解决。所以,原告驰名商标所有人在对他人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采取保护措施时,必须证明其采取措施所在成员国的主管机关对被告享有管辖权,同时纠纷所涉商标是该成员国的驰名商标。这些规定和解释对域名和驰名商标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参考。笔者认为,这也是今后驰名商标保护的一个重点领域,域名同驰名商标的纠纷目前已经成为一个国际知识产权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应当顺应这种潮流,尽快制定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国企业的驰名商标保护及外国注册人在我国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美国尽管已经制定了驰名商标反淡化的有关法律,美国参议院又在1999年曾以全票通过反域名投机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将他人的知名度很高的商标作为互联网域名注册并使用,以向拥有商标所有权的公司出售牟利的行为属非法行为。同时,这一法案将使那些抢注著名域名的投机者为每个域名向原告支付1000到10万美元的赔偿金。

从上述立法可以看出,对于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在今后会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完善而相应减少,特别是如美国参议院通过的法案中所讲的以向知名度很高的商标的所有者出售域名牟取暴利的行为应会逐渐减少。然而,对于如何认定这种行为仍存在不少问题,因为很多违法者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很有可能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进行违法活动,如将与他人驰名商标非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不正当地使用。对于这些行为的法律认定及处理将是今后各国面临的一个难题。

在我国,还没有解决这类问题的专门法律。目前主要依据的法律是《民法通则》、《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今后,我国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可以考虑在修改《商标法》时将这一问题归入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明确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行为的性质及处理办法;也可以考虑修改现行的域名注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之外的其他人不得将驰名商标的英文或汉语拼音注册为域名;也可以像美国一样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加以法律规范。

但是,对于未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如在我国注册的外国知名度很高的商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的地区著名商标,则只能采取个案处理的办法,由司法机关或域名注册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综合以上分析,随着我国知识经济、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域名同驰名商标的冲突会成为一个必然出现的法律现象。如何作到既保护驰名商标,又不因此而限制域名的注册和网络经济的发展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笔者认为,我们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完善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在修改商标法过程中,将驰名商标保护的问题规定进去,将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网络中。其次,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域名注册制度,这既包括英文字母域名的注册,也包括中文域名的注册。第三,驰名商标所有人要进一步提高商标法律意识,尽早地将自己的驰名商标进行中文、英文字母、汉语拼音的域名注册。第四,要进一步进行驰名商标与域名冲突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对国外的法律发展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加以学习和借鉴。只要我们不断地建立和完善驰名商标和域名的注册与保护法律制度,严格执行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驰名商标与域名的冲突问题就会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范文3

【关键词】工商管理 管理实验 实验教学

我国高等院校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不断变革,社会中需要的高校人才也已经倾向于创新性和实践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所以,高校培养人才的根本任务还需要放在学生的创新性和实践性方面,如果针对工商管理学科中的创新性与实践性教学,便需要通过课堂实验教学方法的开展,从多领域理论、多创新教学方法和高技术水平的教学,系统的开展工商管理活动的应用课程。

一、管理实验教学的意义

高校中的工商管理学科属于软科学类,相比其他软科学类专业而言,工商管理学科更注重学生的实践性与实际操作能力,所以,培养学生能力重点在这两方面。根据高等教育司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和培养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2010~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中的工商管理专科增至2866个,可以看出我国高校对工商管理专业十分重视。

工商管理专业人才日后面临的就业方向是企业管理,而企业最需要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专业性、复合性人才,这是为了保证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管理手段和管理决策,促动企业积极发展。所以,在高校中对学生的管理教学就显得十分重要,教学方式、教学理念也需要加以调整,通过实验教学,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管理理论和方法,发现和总结在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增强自身抗压性和应变能力,从而既巩固了理论知识的掌握,又培养了学生敏锐的洞察力。因此,高校中开展管理实验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商管理专业实验教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实验教学中理论性过强

我国高校中培养的人才多数都十分注重理论性,这是我国教育界的“通病”,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多为复合型,既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要有专业的技术,更需要有可行性的实践能力。目前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较为轻视实践性,过度重视理论性,学生的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并非不妥,但学生由于缺少实践教学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理论知识无法举一反三,从而导致了学生夸夸其谈却没有真实的操作能力。

(二)实验教学中软件应用少

我国多数工商管理专业十分注重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所设计到的硬件设施也配备良好,例如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广州商学院等都在本专业设立了工商管理实验室,投资300~400万人民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该院校的实验教学水平。然而,在硬件配套达标的基础上,软件的使用却十分落后。例如,实验室中有各种类型的计算机和其他设备,但却鲜有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统计学教学软件、ERP物流管理软件等,并且随着工商管理专业所学内容多、范围广,也开设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10余门实验课程,但是实验课程中却没有形成体系,有些实验项目不能及时更新,有些试验项目也无法支撑其金融、证券、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的管理专业需求。

(三)实验教学中未能统筹兼顾

管理型人才是工商管理专业培养的主要目标,高校在构建实验课程体系中,除了各个专业课程的清晰分明,还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在各个专业、各个环节的关系衔接上。例如财务管理和物流、信息管理的关系和衔接。而在实际实验教学中却未能达到很好的各科目的联系,只重视局部关系和知识内容的教育,却忘了各科目间的重复性和差异性,并且也没有将各科目之间的知识点有机结合。学生忽视课程设置的初衷,无法提起学生的实验兴趣。

三、工商管理专业实验教学的实践探讨

(一)教学体系的创新

教学体系中包括教学环境的设置、教学环节的设置、教学实验考核的设置。从教学环境方面来看,建立一套硬件系统的网络实验平台,通过计算机来实现实验性的工商管理教学模式,以实验为核心扩展出实验的重点知识内容和层次结构,通过完善的硬件配套,引入不同的软件作为辅助教学,从而达到学生专业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学习目标。从教学环节方面来看,实验教学的环节需要比课堂教学更为清晰,上机实验、课程教学、课下讨论、实验创新等环节缺一不可。在实验考核方面,需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质量的考核,必须制定一套合理、科学的考核标准,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实践能力、管理思想、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而并非单纯考核实验结果。

(二)教学内容的创新

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需要从基础实验、重点培养可扩展实验三方面进行创新。高等院校的培训更应该注重学生的日后就业,从就业方向来看,企业管理是大多数学生的选择,而进入企业作为一名管理人员,还需要阶段性的考核晋升,所以在实验教学项目的设定中,需要抓住学科和社会衔接的重要条件,打好基础实验,注重教学的内容创新,让教学内容与社会实践互相联系,这样便能够更好的辅助实验教学的展开。

(三)教学方法的创新

在实验教学方法上,需要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紧相连,在理论教学中,需要讲解上机需要注重的实验内容,用扎实的理论基础来熟练运用,掌握实验规律。在实践教学中,教师以讲解为主,学生以实践为主,教师通过创新、自主设计的教学方法,由教师确定题目,讲解知识重点,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方法和学习工具,规定出时间提交学习成果。这样既能够减轻教师的教学负担,也能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最终教师给予学生一个自我发挥的平台,可以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教师确定以后,根据自身学习知识和能力,做出一份满意的毕业论文或学年综合论文,用来考量学生的学习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小龙,宋志婷.工商管理专业实验实践的教学教改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4(40).

[2]胡永铨.工商管理学科实验教学方法改革[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9(03).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范文4

黄河科技学院民族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在学校领导及督导处的领导关怀支持下,多年来秉承“以人为本,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督导理念,坚持探索、研究、创新的态度搞好督导工作,以服务教学和教学管理为宗旨,以促进民族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工作的优化为目标,以教学信息收集为手段,以“依法督导、用心督导、功在平时、效在其中”为督导方法,实施“全程覆盖、重点深入、有效反馈”的工作思路,强化“客观公正、评定准确、言之有据”的督导评价模式,针对教与学双方和教学全过程,对整个教学实践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及时客观地向学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及学院教学双方反馈教学现状、问题、质量等教学工作信息,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使民族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准确到位,明确职责

教学管理是一个由各个相互依存、相互独立的要素组成的复杂综合体系。其包含许多子系统,有决策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决策执行或控制系统。教学督导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属于决策支持系统,是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中的参谋机构。它不直接组织教学,也不直接参与教学管理,它的任务是对教育教学的监督和指导,以督促导,以导为主。教学督导不仅具有巡视、监督、评价的职能,而且更具有反馈、指导、咨询、服务的功能。它不只着眼于监督、检查、了解教与学现状,而且要坚持发展的观点,着眼于通过对教与学的切磋、指导、服务和改进,调动教师改革教学的能动性和自觉性,激发教师的潜能,激励和引导教师自我成长。与此同时,还要督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形成教与学的互动促进体。依据以上职责,民院督导在工作中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干预,指导不代替,工作中坚持做到法治原则、理论原则、务实原则、创新原则、公正原则、尽职尽责地做好督导工作。

二、依法督导,优化队伍

在黄河科技学院领导的正确指导和亲切关怀下,本学年民院对督导队伍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聘请了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敬业爱教、教学经验丰富、熟习高校预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教学督导,设组长1人,组员2人。为了便于监督和管理,结合督导组专家本人的业务专长,根据相关性原则,做了工作职责和任务的分配。与此同时,督导组依据学校督导处的要求,结合民院实际制定了民族学院督导组职责,《民族学院督导组日常事务工作细则》、《民族学院督导工作基本原则》等相关制度,使督导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达到科学督导、规范督导、创新督导、可持续发展督导。

三、用心督导,以人为本

众所周知,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他们不但要把知识传给学生,而且还要培育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行,使学生成为有知识、有道德、身心健康的人。传统的教学督导主要是一种行政监督方式,存在许多弊端,影响了教学督导工作的实际效果。在新时期,我们应当树立“用心督导,以人为本”的教学督导理念,创造“以人为本”的教学督导制度。在督促教师保证完成自己职责的同时,也要关心教师方方面面的利益。教学督导和被督导教师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怎样在统一方面多做文章,拉近教学督导与被督导教师之间的距离,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督导工作中我们做到了“用心督导,以人为本”,使教师们能把心思集中在教学上,把能力体现在课堂上,把精力倾注在效果上。

1.诚心督导

教学督导的根本目的不仅是抓教师的教学质量的问题,还要指导、帮助、关心、激励教师,特别是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成长并走向成熟。因此,民院的督导组成员多年来坚持“诚心督导”,以心换心,通过真心实意地听课后和任课教师推心置腹地交换意见,实事求是总结教师讲课的优点,但也诚心诚意说出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不足,让每一位教师心服口服,明确了自己的优势,找到了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体会到督导的诚心支持和鼓励。

2.细心督导

督导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平时需要我们细心观察,调查摸排,深入实际,单凭汇报、数据的统计,有时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出实际情况。在督导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四个深入,即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与学生学的情况;深入早晚自习,了解学生预、复习和做作业以及自主学习的情况;深入教研组,了解教师备课、批改作业、分层辅导、教研活动、科研课题研究情况;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学习中的难题、对教育教学的建议,以及发现师生中先进典型。这就需要每一个督导员平时多留意、细观察,从中找出解决难题的关键,总结出教与学中的经验,为教育教学部门提供更多、更好、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3.耐心督导

督导工作不但需要如火如荼的开展,更需要润物细无声的情感投入。特别是民族学院外聘教师占2/3之多,学生成绩差异极大,民族成分众多,教学层次复杂。在督导时,有些难题不是一次谈话就能解决问题的。平时在对学生的督学中,我们耐心细致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督导工作深化对课堂纪律的管理。综上所述,“三心督导”的实施,让教育教学行政部门把民院督导小组作为重要参谋,老师把民院督导小组作为可信任的益友,学生把民院督导小组作为可依赖的良师。

四、功在平时,关注全程

督导工作优秀的成果来源于科学、规范、系统、卓有成效的督导过程。民族学院督导组在平时工作中不但注重督导的结果,更加强了督导过程的高标准、严要求。

1.把好开学关,创新精彩的开始

因民族学院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因此,每年的开学迎来的都是新的学生主体,这就要求我们年年在督导方面既要重复做好开学初的督导工作,并且还要随着主体的变更而创新督导内容。

首先,开学前督导组就对教师、教室、教案、教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给教学行政部门解决。

其次,在学前周督导组就对全体教师进行了职业道德、学生主体的认知、预科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目标的要求等问题进行专项的培训,让每一位教师充满信心地开始新学期的工作。

再次,在军训入学教育时,民院就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学业水平测试,然后再结合高考成绩进行分层教学,保证了预科生顺利通过“金色桥梁”。

另外,开课第一周全体领导和督导人员跟班听课,对起始阶段教师的上课情况、学生的出勤、学习态度以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督查。

2.把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关,做好阶段性小结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每学期民院教学督导组均协助学院深入到各教研组检查、监督、评估教学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成为学院教学质量的好帮手、教学管理的好参谋。

3.攻克学年结业关

每年的学年结业期都是民院最关键的时期。因学业结业成绩将决定预科生是否能进入本科学习和专业分配的重要依据,为了有一个精彩的结束,每到这个时期,民院督导组全力以赴,就试题的要求、考试的安排、成绩的核算、考场的巡视、专业分配的方案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导,保证结业成绩和专业分配公开、公正、公平。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范文5

关 键 词:高校 艺术设计教育 发展 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扩大,热门专业的不断升温,全国各地艺术设计专业一时间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各大中专艺术院校竞相开设。然而,这种趋势,有如长江后浪推前浪,声势浩大,院校间招生办学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教学资源的紧缺成为高校办学的主要问题,而学生毕业就业给高校办学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

一、快速发展中的问题

高校扩招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反映了市场对人才产生了需求,反映了人们对文化知识与科学技术的需求。这种需求的表现致使很多高校扩大办学规模,生源不断扩大,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从正面角度来看,扩招为市场和企业解决了人才需求的燃眉之急,对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负面角度看,高等教育的扩招也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因素。近几年来,在高校扩招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教育产业化的倾向,而这种倾向恰恰导致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如:一、因地区差异、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贫富分化增大而导致的教育不公平,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孩子面临高昂的学费而忧心忡忡,艺术设计教育的成本更是比其他普通高等教育高得多;二、在有些高校,某些急功近利的思想导致其教学质量不佳,“教育产品”残缺;三、有些高校如火如荼的教学评估带来的弄虚作假之风盛行,等等。

高校是高等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的主要场所,高校的整体实力直接决定着所培养的人才的品质。然而,有些因素同样制约着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如:教育制度、办学条件、办学环境、教学教育资源等。很明显,高校自身建设问题与教育制度、政府教育资源分配等问题密切相关。如:在国内的有些重点知名院校,其教育资源占据了国家的大部分,他们无论在财政投入还是招生就业方面都具有很大的优势,这类学校在高校办学自身建设方面基本上没有大的困难,其办学成果、成效也相对明显。但是从整体高校发展水平的角度来看,国内其他各大院校还存在着自身办学与建设的许多困难,不少人认为:高校办学的主要困难是教学资源的问题——关键是师资问题和生源质量问题。目前,有些高校拼命扩招,面临着师资严重短缺,同时也招不到优质生生源的问题。有的学校甚至表现得就不太负责,在教学安排上甚至开不出合适的专业课程,请不到基本合格的专业教师,学生上学如同“放羊”,教学管理松懈,教学成效低,教学计划形同虚设。长此以往,可以想象,这样的学校会带给学生怎样的高等教育?这些并非危言耸听。

二、解决问题的设想

在热火朝天的高校扩招办学过程中,部分高校能借助社会与企业的力量来补充资源的不足。如:师资力量的缺乏,采用外聘教师上课,聘请企业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来任教,既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增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又有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践,体现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思路。

就艺术设计教育而言,学校要想更高效地办好学,培养好人才,那就需要付出多方面的努力。一是要抓住机遇,把握好政策;二是要发挥主动性,调动积极性,克服困难,实事求是,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教学资源;三是要努力创造并不断完善教学条件,积极从企业、行业及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高水平管理和教学人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专业与课程体系等的建设;四是要重视师生的思想品德、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协作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建设良好的教风学风;五是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领导模范作用与民主监督,严肃认真地推动和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从管理的层面来保证教育制度的正常运行;六是发展高等教育需要社会各界各阶层来共同关心,尤其是企业界对教育的支持。艺术设计是一个创造性强、实践性强的学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高校培养实用性艺术设计人才,以解决企业对实用性艺术设计人才需求的关键。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德国卡塞尔艺术学院的马蒂亚斯教授在2005年给中国艺术设计教育现状作了一个总结性的评述:“看上去很壮观:1990—2005年的中国设计教育”,这篇文章写得真诚实在。马蒂亚斯看似一个局外人,其实不然,他见证了中国设计教育15年来的发展历程(截至2005年,他1990年来到中国)。关于中国的艺术设计教育,他提出了很多建议。从他的文章评述标题我们不难看出其中的含义,中国15年来的设计教育“看上去很壮观”,其实这里面“意味深长”,文中既有肯定也有否定,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和建议,最后是期待和祝福。笔者认为,一个外国人尚能如此关注中国的艺术设计教育事业,我们国人自己则更应责无旁贷、更好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看待我们目前教育现状中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结语

总之,对于我国当前的艺术设计教育,我们既要看到其积极的一面,也要承认其客观存在的不良影响,这些都属于前进中的问题。从发展过程而言,我们要不停地寻找差距、发现问题,就发展结果来看,我们要更多地看到亮点和成绩。中国的艺术设计教育事业如同改革开放的步伐一样,它还处在离起步的不远处,我们完全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使艺术设计教育迎来质、量并重的崭新局面。

参考文献:

行政管理重点知识范文6

当今时展的大趋势是信息化、网络化。教育部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1]。信息化的主要特征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利用计算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设备创造和开发知识,如今各行各业都在进行信息化工作。信息化教学是以现代教学理念为指导,以信息技术为支持,应用现代教学方法开展的教学活动。在信息化教学中,要求观念、组织、内容、模式、技术、评价、环境等一系列因素信息化。也就是说,信息化教学是采用图片、声音、动画、视频等多媒体手段,结合信息资源开展的教学活动。目前,各类学校在衡量教师综合水平时都把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作为一个新的评价指标。

2中职信息化教学现状

使用多媒体技术等手段进行信息化教学可以提高教学内容的表现力与感染力,较传统的板书式教学更为直观生动,知识点的表达方式更为丰富,从而提高课堂的活跃度。但是从中职信息化教学现状来看,中职信息化教学还存在一些不足。

2.1信息化教学理解上的误区

一些一线教师把信息化教学简单地等同于计算机与网络化教学,认为信息化教学就是用计算机将原本在黑板上的内容投影到屏幕上,认为在教室内安装了计算机与投影仪就完成了信息化教学环境的建设。

2.2过多地使用PPT充塞课堂

多数中职教师将信息化等同于简单运用PPT展示教学内容。很多课件与教材不配套,课件里的重点、难点知识与教师所教课程的重点、难点不一致,同一个课件要面对千差万别的学生,不同的学生的学习习惯、接受能力也不同,很多教师制作PPT仅仅是图文叠加,甚至照搬课本,有时一节课就是不停地播放幻灯片,导致学生产生眼花缭乱和麻木之感,不能真正进入学习状态。

2.3课堂成“炫技”舞台

课件使用声音、图像、动画、文字等多种媒体进行声色修饰,使教学课件过于华丽,课堂成为教师炫耀自己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舞台,需要课件重点演示的内容则处于次要位置。在各种花哨的课件中,学生的注意力容易受到教学任务之外的各种因素影响,学生在课堂中一直在欣赏精致的课件,教学氛围活跃,但课后教学内容常被学生忽视,教学效果不佳。

2.4把多媒体教学当作不可或缺的因素

一些教师不管什么课都采用多媒体教学,实际上有些课程采用粉笔加黑板的传统教学模式学生更容易接受,比如用传统教学模式进行高数的公式推导。

2.5忽视了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

在平常的教学过程中偶尔使用视频、动画进行教学游戏可以较好地提高学生的兴趣与学习效果,但信息技术只是作为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兴趣的一种手段,不能完全替代常规教学。如果过多地依赖多媒体而失去师生间的互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就难以发挥。

3中职信息化建设实施建议

当今信息化教学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教学模式。这种信息化教学模式对教育教学方式产生巨大影响。信息化教学就像一把“双刃剑”,适当地使用信息化辅助教学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使用不当则会适得其反。如何进行信息化教学、如何提高教学效果等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3.1提高信息化建设认识,加大对信息化建设领导

改变落后观念,认清信息化建设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学校信息化建设是要在校内外实现互联互通,在计算机实验室、普通教室、图书馆和宿舍办公区等所有教学场所要实现随时随地都能够利用信息的环境。校领导要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学校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设、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政府职能部门要对中职信息化建设给予资金和政策上支持。根据不同学校的现状开展因地制宜的规划和考核,促进中职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

3.2从实际出发,加强数字校园建设

数字校园建设主要是围绕中职学校的发展而开发的,目的是为了创造网络教学氛围,增强教育的开放性,促进互联互通和师生的个性化教学。

3.2.1数字校园建设可以促使教育理念和内容的变革

借助数字校园网络教学平台,教师可以从互联网及教学资源库里获取教学内容,用多种技术手段分析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可以与老师及其他对该课程感兴趣的同学交流讨论,在培养学生以自己为主体进行探索性、合作性和创新性学习方面有重要意义[5]。

3.2.2数字校园的建设可以实现办公自动化

借助数字校园在校网内部可以实现各部门的高度资源共享,在家也可以通过VPN指导教学,实现校园内部工作布置处理无纸化。实现校园内部以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联网,完成公文传输、信息报表报送和查询工作。实现中职学校间及中职学校与学生家庭间的远程教学、远程会议和信息传递等工作。通过数字校园的OA平台进行办公管理,便于老师间及师生间的沟通协作,提高中职学校教学及管理效率。开发构建教务管理系统,可以使教师的排课调课、成绩管理分析更为简单智能,使各种统计数据传递更为及时。

3.3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完善相关制度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推进,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等设备从专业的计算机实验室扩大到校园各个角落。计算机及智能设备的台数一直在增加及更新换代,对软硬件的维护、管理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对师生应加强信息安全方面的教育,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等安全软件,不下载安装来路不明的应用软件,注意保护账号和密码,系统程序要及时打补丁。采取利用路由器、防火墙进行内容过滤,内外网进行物理隔离等安全措施。学校要按上级的要求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师生的教育信息化行为,明确相关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化发展。

3.4开发形式多样的信息化教学环境

建立多种信息化教学环境,比如有些中职学校开发“我的易班”等,可以在平台里架设学校、班级、手机易班等页面,可以在网上开展自己的游园会和社团招新等活动;有些学校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微课平台、MOOC平台等,在课堂上可以使用人手一个的抢答器进行抢答,活跃课堂气氛。学生课后对一些不了解或没有掌握的知识点可以扫描课本里相应的二维码进行针对性复习,同时提供课后师生互动的环境。借助多屏互动等软件可以实现教室投影仪、平板电脑、手机的屏幕同步,提高教学环节的互动比重。通过多种信息化手段使教学达到预期目标及效果[8]。

3.5加强多媒体课件制作,提高教学效果

教师要充分结合多媒体技术的直观形象效果,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交互性,而不是将原来黑板上的内容照搬到PPT里,也不是仅将书本上的内容进行简单的制作就完成幻灯片。信息化教学是要求教师提高信息素养,改变传统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根据不同层次的教学对象和不同的教学环境,合理地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对学生进行启发引导,培养有合作精神、会自主学习、个性鲜明的学生[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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