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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模式范文1
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以“新公共管理”为旗帜的政府再造运动使公共管理的概念得到了广泛传播。但是张康之教授提出的“公共管理”模式的概念与前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在政府实施干预市场失灵的政策却又出现政府失灵时寻求的新出路”。它在研究方法上存在许多观点、技术、理论的“生硬拼凑”,在思维方式又陷入了“政府——市场”两极思维的陷阱,[1]在价值上更多是效率取向的;在技术手段上则是广泛的市场化。然而“当我们逐渐加强政府活动的民营化的时候,我们事实上是在增加腐败和不道德行为的倾向”。“政府企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改革让我们付出了相当大的道德代价。”[2](P156,158)可见新公共管理运动忽视了公共价值这一“公共行政”的灵魂。片面强调了社会关系的权力和法律向度而忽视了伦理向度,因此可以说它仍是囿于工业社会的治理模式的建构。
张康之教授所提出的公共管理模式是对“后工业社会治理模式”的全新建构。总体而言,可将“公共管理”理解为后工业社会会中的多元管理主体对以伦理关系为核心的公共管理社会关系的治理,是基于社会道德制度的德治模式;它倡导服务精神以及“合作型”的信任关系,是一种服务型的治理模式;同时又是一种基于合作理性的合作治理。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本质是德治。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
首先,管理主体多元化。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一个基本命题是:公共物品只能由公共部门(政府)来提供。[3](P23)也就是说政府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其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垄断性的。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市民社会日益壮大,社会自治的程度愈来愈高,打破了原来的行政主体一元化和公共物品供给的垄断性。许多社会自治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也承担起了公共物品的供给职能,政府的许多管理职能转移给社会,可以从繁杂的日常公共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更多的负责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随着公共组织的迅速膨胀,“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竞争伙伴关系中,原先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开始重新走上了一体化的进程。”[4](P36)国家权力日益回归社会,政府逐渐成为一种与众多其它公共组织平等竞争的权威,整个社会在公共管理方面形成了多中心的局面,管理主体呈现多元化。
其次,客体中心主义。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是“主体中心主义”的。因为传统行政的组织体制是官僚制,权力的配置呈金字塔型,权力的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支配过程。这决定了管理主体必然处于中心地位,而管理客体被置于边缘性的和受支配的地位。公共管理的社会关系基础是开放、平等的伦理关系,是服务导向的,其组织形式是网络化的任务型组织。公共管理治理模式下公共政策的制定源于社会成员的服务需求,即以社会成员的满意为目标。公共管理的服务模式不是把社会和公共管理客体的服务期望当作压力,而是动力。客体的服务期望越强,越能强化伦理关系,推动管理的改善。
第三,服务型的治理模式。后工业社会公共权力日益社会化,众多的非政府公共管理组织都成为公共权力的主体。这实际上也意味“管理”的服务化,即公共管理已成为一种为公众服务的活动。因此“服务”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公共管理的体系已经不再是以权力为中心,而是以服务为中心。“在公共管理中,控制关系日渐式微,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日益生成的服务关系,管理主体是服务者,而管理客体是服务的接受者。所以,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管理关系,在这种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必然造就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即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
第四,注重伦理向度的治理模式。完整的社会关系应该是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的统一体。然而在农业社会中权力关系处于主导地位。进入工业社会后,法律关系又成为社会关系的中心。后工业社会中的公共管理模式的核心意向是服务与合作,它通过治理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限制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这种意向支配下的社会关系首先必然是伦理关系。伦理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核心,这决定了一切治理形式手段都要围绕“伦理”这一主题来构建。公共管理模式就是伦理关系的制度化,其目标是实现德制,是德治与法制相统一的治理模式。由于公共管理模式具有对工业社会治理模式批判继承的一面,所以公共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管理素质,因此新的治理模式更重视公共管理者的道德能力而非管理能力。后工业时代人们之间是高度的合作型信任关系,德治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本质特征。
张康之教授用一系列规范化的术语为我们界定了一种全新的“公共管理”治理模式。它使“公共管理”这一全球性的运动有了新的诠释,这一概念的界定,是从历史发展的实际出发的,也是革命性的。它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切关于社会治理问题的思考,都会在不远的将来归宗于张康之教授对公共管理这一概念的界定。[5]
二、公共管理模式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张康之教授运用历史现实主义的方法,从社会形态演进的角度给我们阐述了公共管理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公共管理伦理学》所描绘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演进及其相关因素的变化可以用下面的图表予以简单的概括。
社会治理模式及其相关因素的历史变迁比较
社会形态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
治理制度权制法制德制
治理模式权治
(统治型模式)法治
(管理型模式)德治
(服务型模式)
社会角色身份契约合作
社会关系权力关系为中心法律关系为中心伦理关系为中心
社会领域一体化(同质性)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生活领域总体性
信任关系习俗型信任
(感性)契约型信任
(工具理性)合作型信任
(实质性)
>核心价值秩序效率、公平服务
权威类型权力权威法律权威道德权威
主导精神权力意志法律精神、科学精神服务精神
总体上看,人类社会的治理模式经历了一个从“权治”到“法治”再到“德治”的历史演进过程。权治是农业社会的基本治理模式,即用权力去治理社会,属于统治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下法治和德制处于边缘地位。就人们的社会角色而言,此时人们之间是身份关系;“法治”是工业社会的基本治理模式,即人们用法律治理社会,属于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该模式也有权治的内容,然而德治是受到排斥的,此时人们的角色是由契约关系决定的;到了后工业社会社会治理模式发展到了“德治”,即人们用道德治理。这是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当然也有着权治的内容,但是权治已经被边缘化了,此时人们之间是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社会治理模式从“权治”到“法治”再“德治”的变革,是一个客观的逻辑序列和历史进程,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具有历史和逻辑的必然性。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方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其本质是德治的,并且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伦理精神、理念和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治理模式。
三、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实现途径:德制
1.公共管理模式下制度设计的基石:人的道德存在
面对人类面临的向前的时代,托夫勒坚信:第三次浪潮“将凭借着我们理性的帮助,成为有史以来第一次具有真正人性的文明。”[6](P3)这也意味着“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要实现人性的全面发展。那么人都包括哪些方面呢?纵观人类的思想史,人们大都徘徊在从人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这种二元分立和同构的立场上来认识人。而张康之教授认为:人不仅是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同构体,而且人还具有道德存在,即人是物理存在(自然方面)、精神存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如思想、意志、情感)和道德存在的三位一体。人的三个存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一不可。道德存在是人的道德潜能通过直觉的方式与社会理性、群体理性或职业理性的契合。道德存在是人的社会性本质所在,它是人的最深层和最本质的存在,道德存在决定了人的道德行为。
人的存在或本质是决定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人们基于人的物理存在和精神存在所设计的“权制”和“法治”被历史证明是不完善的,无法实现人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根据历史的发展逻辑,后工业社会,人们将从人的道德存在出发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因此,对人的道德存在的认识和把握就构成了全部社会生活和活动的基础。
2.“德治”实现的关键:德制
德治思想古已有之,例如孔子有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位而众星拱之。但在统治型和管理型的治理模式中德治只能作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德治绝不可能是一种单单通过道德教化的途径来实现的社会治理方式。历史上所有的建立在个人道德修养基础上的所谓“德治”都最终都只能是“虚幻的德治”。德治的实现最终是人们道德存在的自觉。人的道德存在是客观的,是不可以教的,只能通过道德潜能与社会理性、群体理性或职业理性的相契合而觉醒。德治的实现不是靠公共管理主体的道德修养的提升,而是根源于管理客体的服务需求的刺激和约束。德治是通过认识人们之间的伦理关系并在伦理关系的基础上而做出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结果。[4](P108)因此,德治首要的、直接的目标是建立起道德化了的制度。这一制度框架能够对人起到激励和惩治作用,从而给人们以客观的约束,人们会得到一种客观化的必然的教育。由于有了道德化的制度,人的行为都会在潜移默化中具有道德的特征。只有制度和体制的道德才是广泛的,才具有稳定的引导功能的行为规范,在这一点上,是任何个体道德都无法达到的。[7](P210)“以制度为师“而非道德说教才是德治实现的根本途径。只有谋求制度的道德化才能建立稳定的德治。
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是服务导向的,其核心价值是服务。德制建设是公共管理服务精神的物化过程[4](P8),服务精神催生了德制,反之,公共管理的道德制度也要保证公共管理者忠诚的去贯彻服务精神,为服务精神的实现提供保障。
公共管理模式是德治与法治的统一体,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下,德治与法治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二者不仅仅作为社会治理的手段而存在,不再从属于工具理性,而成为人的本质的一部分。因此,德制既是法律的道德化也是道德的法律化。
据此德制的建设应该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原则:其一,在制度安排中有着道德化的合理规范,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机制;并且已经确立的制度应当是有利于道德因素生成和成长的;[7](P212)其二,德制要有成为服务精神贯彻实施的保障;其三,德制应该是同时在德治与法治两种理念指导之下进行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
德制的确立是实现德治的前提,而不是终极目标。德治的确立遵循一个循序渐进的逻辑过程。其起点是的道德的制度化。然后通过治理者及其行为的道德化影响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全体成员,实现一切人的道德化。德制作为整个进程的起点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道德化能够稳定持续发展的保障。
第三次浪潮的冲击,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又在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每一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有一次的宏大的启蒙运动与之相伴随。后工业时代变革呼唤一场建构性的启蒙,如果说工业社会的启蒙运动确立了法的精神的话,那么它将确立起一种伦理精神;如果说工业社会确立了分工—协作的社会体系的话,那么它将根据合作理念去进行社会建构。[8]《公共管理伦理学》一书描述了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并在服务理念下提出制度设计的构想。《公共管理伦理学》本身就是一本关于第三次浪潮的启蒙性著作,其所蕴含的思想对社会的成功转型以及新时代治理模式的构建有着的重大启蒙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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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自治 公共问题 民主
在市场经济体制实行以来,我国政府不断简政放权,在社会公共管理方面,逐渐改变为服务性政府,进一步减少了政府的行政主导作用。在社会治疗模式方面,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寻求一种多元管理模式,强调公民与政府互动,双方共同管理,而对于社会基层——社区的治理则更多的放弃于民众,并提出了社区自治的管理模式。社区自治模式,是解决中国社会和经济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其集合了公共机构和民众的策略,明确了治理主体,强调公共利益最大化,从而使公众利益真正得到了保障。
一、“善治”理念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重构启示
对于基层社会治理而言,其在解决基层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也要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关系,而这种和谐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求政府遵照社会现实,调整社会治理模式。现阶段,我国政府进一步强调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民主化,政府要还权给民众。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我国政府大动作“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累积超过700项。在国务院的号召下,各地区各级政府也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幅度,社会活力空前迸发。简政放权不仅是过去两年的改革重头戏,也将会是未来的重头戏,而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也要“简政放权”。事实上,行政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因而政府要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进行重构。但是,重构需要强大的理论指引,而“善治”理念给了我们较多的启示。
“善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管理思想,其中其概念的中心是good governance,“善治理念”主要强调了通过有效的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集体。“善治”对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很好的阐述,具体来看:
(一)合法性质与法治状态
即公众和政府均对社会秩序和权威表示认同,并自觉服从。在基层社会治疗重构中,我国政府也要保证治理模式的合法性,并使其社会大众认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公众深度参与
“善治”的基本原则是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等,同时强调民众的深度参与性质。对于基层社会治疗重构而言,民众(社会组织)参与治理,要体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两方面。中国式的“善治”更加倡导政府和民众,深层次的友好合作,这样才能提高公民参与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性。
(三)公开与透明
“善治”要求治理过程中,关系公民和组织成员的直接利益事务要保证公开与透明。具体来说,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应告知民众,政府、政策等治理相关信息,并给予公众(组织成员)参与治理相关决策制定的机会。此外,也要重视民众对公共决策的监督职能,进而保证管理政策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公共服务优质性
“善治”强调治理的关键是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否优质、高效直接决定管理的成败。同样,在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中,也要保障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具体来说基础建设、软等都要保证较高的治理效果。民众与政府的协作管理,将最大限度的突显公共利益。
从“善治”理念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启发,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集中体现为“还政于民”,完成这个过程也将提升社会自治能力。对于社区自治问题,我国应以培育自治能力为主,进而完成整个治理模式的重构。
二、基层治理模式重构——社区自治的治理路径
重构社会治理模式其本质就是改革社会管理方式的过程,对于社区治理而言,“自治”要求社会个体要逐步实现“社会人”的转变,这样才能做好基础社会自治与政府治理的良好互动。在治理模式重构中,社区要尽快实现“政府主导”完成到“自治”的转变,具体来说其治理路径应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自治主体多元化发展
在社区自治中,需要对政府的职能、管理行为等进行重新定位,以提高治理的规范性。在社区自治中,自治主体已经发生了改变,其包括政府、公民、社区组织三部分,与传统治理模式相比,重构后治理主体不再单一,而是出现了多元化发展。在社区自治中政府仍占有关键的主体地位,但是要保证社区的公民充分发挥其管理的职能。作为政府,要重新定位自身参与社区建设角色,将原有“全能政府”职能进行分解,让各类社会事务管理下放至公民治理。同时,近年来一些社会非营利组织逐渐开始承担起行业内社会事务的管理,这使得政府不必浪费精力管理纷繁的事务,社会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基层政府的左膀右臂。由此来看,公民、社会非营利组织将作为政府的补充力量,在社区自治中担负起重要的责任。在社区自治主体向多元化转变的过程中,还应完成以下几个任务:
1.定位权力与关系。应构建新的现代社区组织结构,传统的自上而下单向权利运行结构不能满足合作、协商的多方管理关系。因而,要构建一种上下联动的互动管理模式,要求多方管理主体可以进行良好的合作、协商。定位权力与关系的关键是保证管理主体处于一种伙伴关系,多方主体可以友好的协商确定管理目标,这种多方认同的管理模式也将提高公共事务的效率。现阶段,政府要“简政放权”,提高社会非营利组织、社区公民的主体地位,共构建三者“鼎力”的社会组织结构。
2.加强社会非营利组织培育。社会非营利组织作为第三部门组织,应突显其社会服务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各行业的自治管理需要一些行业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进行管理,而政府加强这些组织的培育,将极大减轻政府管理的负担。这些组织属于民间力量,也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应鼓励这些组织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服务功能,达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目的。社会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社会服务内容主要为中介服务和针对两部分,这样能迅速解决问题,同时也能提升服务的专业性。
3.激发内各方参与社区建设热情。社区自治的效果直接关系社区内每个个体,因而要广泛调动社区内各单位的参与积极性,营造社区共建的氛围。当前,我国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管理的程度较低,且参与热情不高,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参与率较低等。因而,在社区管理中,要积极宣传社区共设的精神,鼓励各方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同时,要完善制度规范,如政务公开制度、社区管理体制、听证制度等,从而用制度规范社区自治。
(二)自治方式转向复合型
传统社区治理方式以“管制”为主,强调单一治理主体(政府)绝对的管制权,而在社区自治中要打破这种绝对控制的统一管理模式。在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中,要体现出治理主体服务社会成员的理念,并不进行统一化管理,而要尊重社会个体的差异性。因而,社区自治的自治方式,应是服务、协调、回应等组成的复合型管理方式。社区自治方式要趋于复合型发展,可以运用法律、政治、文化等多种手段。
1.加强改革措施完善。社区自治一次全面的改革,改革离不开各项改革措施的支持。首先,要加快社区改革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构建一套完整且规范的社区法律体系,使社区自治模式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为社区自治深化提供法律依据;其次,要完善社会政策,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公民的权益,促进社区治理向民主化发展。
2.明确公共服务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民间组织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我国政府已经开始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未来应进一步明确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原则,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种类和数量,这些公共服务将覆盖教育、扶贫、卫生、教育等社会领域。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较为有限,而购买公共服务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化和异质化的公共服务。但是,当前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量较少,不能满足公众的现实需求,因此要求政府转变态度,鼓励民间力量支持社会建设,并针对现有公共服务的不足,购买公共服务。此外,基层政府还要加强公共服务供给信息评估公开,使社区民众可以监督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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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供应链可持续治理
中图分类号:F30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6-0047-12
作者简介:戴勇,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教授、博士 (上海 200241)
一、引 言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食品安全治理最近几年来成为了一个研究热点,并且随着公共治理理念的提出,研究重点逐渐由行政监管转向了公共治理,强调高效、垂直、集中统一的行政监管机构,强调食品产业链“从农田到餐桌”监管过程,强调透明性和公众参与的监管主体等理念。公共治理模式成为目前的重要研究方向。目前的研究体现在以下方面:
分散的监管权力配置结构、监管独立性的不足、过于依赖行政方式的监管风格以及孱弱的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绩效提高的四大结构因素1。因此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的治理模式的设计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研究十分必要,宋强提出了大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思路,包括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综合协调功能,明确食品安全机构的监管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运行效率,促进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公共治理模式的形成,由政府、市场与社会共同构成监管主体2。政府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同时,应注重发挥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已成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基本方向。
在此基础上,如何设计有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机制保障社会化监管等问题的研究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由于食品安全事件是市场失灵的结果,因此作为公众利益人的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管制是弥补市场机制失灵的有效手段,其中信息的供给是重点。周应恒等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根本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扭曲失灵的问题,增加食品安全信息供给是解决食品安全市场失灵问题的重要手段1,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在考核方式和信息传递等方面存在着激励失灵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制度和信息结合的治理方式2,如政府应加大信息披露的补贴3。
同时食品监管是各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因此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选择是消费者、生产商、政府等利益团体博弈的均衡解,吴元元提出了声誉机制,借助无数消费者的用脚投票将是一种有效的社会执法4。杨光飞认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微观层面上表现为我国食品行业责任伦理的缺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行政伦理的缺失,需要重视经济伦理观念和市场实践的有效结合。5
围绕着治理机制的实现,食品安全治理的公共政策手段包括经济公共政策如强调政策对市场机制的弥补作用、重视分析政策的经济影响以及社会公共政策如强调教育和知识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作用、分析社会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公众参与机制和方式6。在食品安全治理的行政监管政策研究上,目前的研究大多从企业行为角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经济激励政策,社会政策的研究则相对关注不足。研究中虽然涉及了消费者、社会组织等在食品安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对食品安全保障的社会参与机制等的研究尚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综上所述,由于食品的信任品属性,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着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的特点,单独的政府和市场本身无法完全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通过社会共治的方式去弥补单一监管机制的缺陷。但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研究还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需要进一步探讨:
一是研究对象的局限。对食品安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消费者行为、企业行为的探讨上,对社会组织、政府管理的研究仅仅局限在体制和法规等范围7,没有深入的讨论社会共治主体在食品安全治理机制中的定位和作用。二是食品行业分类众多,既有大型企业为主体的现代化食品加工制造业,又有小企业小作坊式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这却是我国食品行业的常态,对这些小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研究还很薄弱,这也造成了目前社会共治模式的探讨缺乏针对性。三是大多数研究都是基于发达国家以新技术和微生物风险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参照,没有意识到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事件主要是基于食品供应主体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四是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面技术与制度结合的研究很少,缺乏改进监管工作绩效的基本依据和路径研究。因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制的重塑及相关治理政策的完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
二、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框架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型设计
(一)食品安全共治的关键要素:供应链的视角
大量产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为研究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但是对这些事件的解读往往针对的是单一事件,而且解读的角度可以从质量、公关、财务等方面多角度展开,王常伟、顾海英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供应链区分,认为供应链环节、主体等才是区分食品安全事件的有效维度8。基于供应链的视角,我们容易发现食品安全与供应链存在着密切的关系:(1)食品行业是供应链高度分散产业,分散的全球供应链意味着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和事件处理的时间增加以及相应的后果严重,因此供应链的成员、层级、决策方式等供应链的内部构成将影响着供应链的风险管理,导致食品行业风险的识别、风险管理、信誉管理等供应链风险管理体系较弱。(2)食品安全与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关系密切。除了供应链的内部结构之外,食品安全还与消费者、行业组织等其他供应链外部成员密切相关,从食品安全事件的后果和损失中我们发现这些成员构成了事件后果和损失中较大范围难以简单量化的损失,如社会影响、环境破坏等对于安全治理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这些因素我们可以借用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来定义,其范围要比股东、投资人等狭义的利益相关者要宽泛一些,可以更好的反映食品安全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其中,大部分食品安全事件都与政府的监管不力有着直接的联系,美国的花生酱事件虽然是由微生物感染引起的,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可推卸,中国的三聚氰胺奶粉则与政府部门管理混乱、导致供应商的道德风险的监管不力密切相关。(3)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带来供应链持续发展的要求。食品安全的大部分案例从事件发生到治理完成,短的需要赘鲈拢长得往往横跨数年,甚至反复发生,如蒙牛几年内发生了几十次,因此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需要建立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路。
在供应链环境下,食品企业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都需要整个供应链的配合,供应链的结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对食品行业的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认为食品安全治理的关键在于如何适应供应链结构,保证供应链主体作用的持续有效发挥,即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理念的引入对于食品安全的治理机制完善十分重要。
(二)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特点和要求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SCM)是指通过系统地协调跨组织的核心业务流程,对组织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的三重目标进行战略的、透明的集成和实现,以提高企业和企业所在供应链的长远经济效益。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的治理机制是关键。Monks and Minow定义治理机制为用来保证企业能够实现长期可持续价值的决策结构1,考虑到供应链的视角,我们将可持续供应链治理机制定义为焦点企业通过对内部部门、供应链成员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管理,将供应链的市场参与者和非市场参与者整合在一起以构建企业可持续能力的决策管理与实践过程2。
一个有效的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机制应包括治理系统设计、政府及公众参与、志愿者组织和信息技术保障的共同作用3,其中包括了市场交易型、社会关系型、政府监管型等多种治理模式。
不同的治理模式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来描述其特征,一个是合作还是非合作,另一个是正式还是非正式。关于合作,企业可以运用其市场地位和力量保证可持续战略的推进,或者在非合作的情形下,焦点企业依靠共享、合作的方法去定义治理参数和实施对供应链伙伴的决策影响4,在可持续供应链的研究中,合作和共享的机制成为一个有效的工具5。在可持续治理的框架下,社会化的作用加速了供应链之间的信息交换,成为平衡传统力量的新的合作机制6,这就使得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机制的合作性特征愈发明显。关于正式和非正式,正式的治理机制的决策需制定遵循清晰的规则和过程1,包括政府机构制定的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化流程、冲突解决机制条例等,正式制度往往与激励和惩罚相联系。非正式制度是在社会交往中长期形成的,对行为产生广泛约束但未成文的行为规则,包括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主要体现了社会力量对企业决策行为的影响,其对行为选择只具有自律性约束力和道德约束力。
因此在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要求下,我们对于食品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机制的设计希望将供应链利益相关者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通过正式/非正式,合作/非合作的治理模式的选择,实现市场、政府、社会等多方影响下的均衡,以体现供应链主体共同作用下的治理模式特点。
(三)供应链可持续治理分析框架的构建
围绕着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要求,Li等基于主体-结构-影响因素-治理模式的思路,以快速时尚产业为例建立了可持续治理的框架2。考虑食品安全的治理需要,本文将在其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治理模式延伸到制度设计和保障手段,建立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框架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型(如图1所示)。
1.目标:基于可持续供应链的三重底线:经济、社会、环境,我们将食品供应链的治理目标同样设定为这三个方面。
2.主体:根据利益相关者影响的思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界定治理主体,我们将直接参与供应链的企业称为内部利益相关者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将不直接参与食品供应链但对供应链产生影响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设定为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社会组织、消费者,其中的社会组织指的是与食品供应链相关的第三方机构、NGO组织,例如认证、检验、鉴定等组织。
3.结构:不同供应链结构下供应链内部主体之间的地位和力量的不对称程度对治理产生了不同的影响,Gereffi等归纳了市场型、模块型、关系型、领导型和层级制五种典型的全球价值链治理方式3。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治理中,基于合作性的区分,我们选择市场型、领导型以及关系型三种供应链结构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市场型结构主要反映基于供应链的合作,是一种依托市场的团队式供应链,领导型结构强调供应链核心的作用,关系型结构则是一种弱联系的供应链结构,这三种供应链结构在食品供应链中普遍存在。
4.影响因素:我们依托供应链的结构设定,考察对该结构下的主要影响因素,我们从内部参与主体特征(供应商能力和核心企业的领导性)、交易关系特征(供应链网络和交易复杂性)、外部参与主体的特征(消费者需求特征、政府监管能力和NGO能力)三个方面设立治理影响因素,对不同影响因素作用下的治理机制进行研究。
5.治理模式:基于主体-结构-影响因素的设计,我们可以归纳出适应不同供应链结构、影响因素主导下的供应链治理模式。
6.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制度设计:根据不同的治理模式,我们梳理出主要的治理制度,并从以下几个方面M行制度设计:①责任认定:层层追溯、相互制约的违法企业责任认定和惩罚。②监管激励:依托政府立法监管,鼓励社会组织及消费者参与监督。③市场声誉:利用市场和社会治理形成的声誉体系,形成食品行业的行业自律。④信息共享: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公共治理中加强透明性和公众参与的要求,构建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的新媒体环境下的信息共享机制。
7.保障手段:在制度设计的基础上,我们考虑技术保障手段来保证治理机制的实现,包括:①建立社会共治信息的云平台,畅通公众参与渠道;②推行可追溯系统标准化建设,利用可追溯系统,建立责任认定,辅导企业实施可追溯系统;③建立食品信用档案,实施均一化的信用评级标准;④教育培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检测等社会中介组织,提升其自身能力和公信力,引导公众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地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管理。
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研究
基于SSCM的食品安全治理分析框架,并参考Bush等关于可持续治理模式的研究1,我们提出如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如图2所示)。
(一)治理模式Ⅰ:核心企业 CSR主导型
该模式的供应链呈现出核心企业领导型的供应链特征,供应链围绕着一个领导企业展开,往往是食品的制造商或者零售商,如食品跨国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这种类型的供应链治理主要受到了核心企业可持续治理能力的影响,核心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可持续性是该类型食品供应链治理的主要影响因素,呈现出内部治理的特征,该模式治理的主体是供应链核心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对核心企业CSR实施的监督来实现对于食品安全治理的影响。核心企业是连接供应链内外部的桥梁,对政府、消费者及社会团体传递来的治理要求进行转化,通过公司CSR的表述一起传递到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
两类社会共治主体是该治理模式的主要外部影响因素。首先是政府,政府部门通过对核心企业CSR的监督,以及相应的行政干预、法律诉讼实现对企业内部CSR实施的影响,政府可以通过建立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俗继逑担来监督和引导企业完善CSR。其次是消费者,消费者对核心企业CSR报告的关注,CSR实施后产品的消费响应对于企业推行CSR具有积极的作用。
该治理模式的主要制度设计可以体现为政府规制为主,市场声誉为辅,政府应充分发挥立法作用,完善食品企业CSR的法制建设,如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环境标准 ISO14001,对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起到强有力的引导、管理和监督作用。将相关的CSR融入食品企业管理规定,引导和推动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合理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和相应的信用档案,客观公正地评估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管理和监控。
(二)治理模式Ⅱ:供应链交易主导型
与模式Ⅰ不同,治理模式Ⅱ的供应链呈现出规范的供应链结构特点,供应商、制造商以及零售商在外包的基础上形成了合理稳定的分工,供应链之间的合作规范有序,如工业化流水线下的食品加工业,由于长期稳定的供应链的交易关系,使得企业之间形成了可以依赖的信任合作基础,因此链内的合作治理是该治理模式的主要特点。在这种模式下,供应链的交易机制、成本成为影响治理模式的主要因素,一方面传统的交易成本理论可以发挥作用,通过市场价格等交易要素的传导可以实现治理信息的链内企业的传递,另外一个方面,稳定的供应链伦理的形成将会为该类食品供应链可持续发展构造良好的氛围,这是一种依托市场规范、供应链内部交易关系的治理模式,与此相适应,外部的社会共治主体中社会组织和消费者主要起到对于交易合作关系的监督作用,通过监督形成有效的供应链内部治理机制。
社会组织如媒体,可以通过对可持续发展合作成功的典型供应链企业进行宣扬,营造良好的供应链伦理道德氛围,消费者作为供应链的客户端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倒逼供应链的可持续治理。
在该模式下,供应链可追溯系统将成为非常重要的保障手段,对于食品安全的责任认定和交易成本的激励惩罚将起到关键的作用,由于供应链企业间成熟规范的合作关系,对于可追溯的实施难度也会下降。
(三)治理模式Ⅲ:利益相关者主导型
该模式食品供应链治理的难度在于大量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食品供应链中,如农副产品加工,该供应链结构既不存在具有领导地位的核心企业,又不存在规范有序的供应链合作层级,而是体现出一种网络状的供应链结构,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是十分紧密,是一种松散型的结构,因此内部的交易因素不足以发挥治理的作用,不仅是核心企业层面的CSR,也不仅是供应链内层面的协调合作,而是一种更广泛层级的供应链内外的相互作用,外部关系主体是该类供应链的治理的重要影响因素,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介入并贯穿供应链始终是该类供应链治理的关键要义,这是一种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公众力量的多元化的平台型治理结构。
在该治理模式中,外部利益相关者不仅仅是简单的监督作用,而是主导了整个的供应链治理,作用如下:
1.政府:政府可以依托诚信系统,建立法律框架体系,建立标准化的可追溯流程是部门监管的重要方法也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食药监、质检、贸易等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可追溯流程的标准化建设降低安全交易风险。另外政府可以通过对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引导和扶持,鼓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可追溯系统的实施提供基础性的平台架构。
2.社会组织:第三方组织如检验检测、咨询、教育培训等社会组织在该治理机制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例如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是监管资源的有效补充,GFSI(全球食品安全倡议) 就是一个全球食品贸易的认证机构,美国FDA在2010年对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上专门引入了第三方审核机制。在欧洲,DNV、SGS、英国食品标准局的食品欺诈检测机构FFAU(The Food Fraud Advisory Unit)等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方机构和非官方组织,拥有丰富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强大的食品安全标准检查能力,在食品安全的治理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许多第三方主导的认证成为全球食品安全的重要标准,如Global GAP就是适用于全球范围农产品认证的自愿性私人标准。
同时社会媒体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同样重要,一方面媒体的报道对于食品安全的信息披露、监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中新媒体例如微信对食品安全的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另外一方面媒体为迎合公众需要产生的畸形的报道也是需要规范和引导的。
3.消费者:消费者的参与也是社会公众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的态度、觉醒、消费者的评价排名以及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对于食品安全执法、源头发现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消费者通过与制造商的合作联盟,建立生产者―消费者联合型社会组织,直接参与到生产决策中,西方社区支持农业组织(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CSA) 就属于这一类型的社会组织,截至 2007 年美国的 CSA 型组织便达到12549个。近年来,我国都市中蓬勃兴起的“租地种菜”联盟也是生产者―消费者联合的新尝试1。
利益相关者主导型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丰富和多样化,政府的立法监督、信息披露―传播―反馈整合基础上的信息共享、根据可追溯系统的责任认定机制、市场声誉机制都是有效的制度组合,可以充分发挥利益相关者对于食品安全治理的主导作用。
该治理模式主要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和可追溯系统来实施保障。首先是依托可追溯系统,建立基于RFID/条形码的可追溯技术和包含item级/ batch 级以及case级的可追溯层级系统,利用可追溯系统实施one up one down 的食品可追溯。其次是依托信息共享平台,首先构建信息生产的编码系统,实现有效追溯信息的记录与分级,第三利用编码系统,基于条码标签/RFID建立信息披露准则、传播途径,最后考虑大数据技术下的消费的信息反馈与评价。从信息共享、技术集成等方面构建这样一个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关键控制点的方法实现对信息各阶段的监督控制。另外,教育培训也是该治理模式的重点,通过教育培训激发消费者意识和社会媒体组织的规范性运营。
(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比较
我们将上述的治理模式进行比较(表1),发现三种社会共治模式,具有不同的特征:
首先,核心企业主导型,是一种链内核心企业(in chain)为权威力量的治理模式,其对供应链相关成员的合作型要求有所降低,对其的治理是政府立法监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正式的治理机制。
其次,供应链交易主导型是一种依托供应链交易规则沿着供应链结构层级传递(of chain)的治理模式,供应链的正式合作关系是该治理机制的基础,政府通过交易规则的监督,社会力量通过供应链伦理,用脚投票等方式影响到了供应链内部治理的伙伴选择、流程、绩效。
第三,利益相关者主导型则是一种链外治理力量渗透到链内的模式(through chain),该治理模式强调社会力量对供应链从投入到产出的全程的贯穿式介入,利益相关者成为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非正式的社会道德,是利益相关者共同合作的结果。
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案例研究
根据上述的食品安全共治模式,我们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验证。在食品安全的研究中,零售端的食品安全尤为突出,因此我们以零售链为例(retailer chain)进行研究。我们考察三种常见的零售链:
(一)自有食品链
该供应链主要依靠零售企业为核心,如连锁店的大型零售商,他们往往在销售品牌食品的同时,也会生产销售自有食品(Private-label),根据统计,自有食品的销售往往呈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 在欧洲部分地区,市场份额占到20%左右。这里我们以英国的Tesco为案例来分析该类企业是如何依托CSR管控自有食品安全的。
Tesco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①经济责任,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或者服务;②环境责任,关注环境保护,避免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等;③伦理责任,确保食品质量,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及时召回缺陷产品;对员工提供安全保障和相应培训;其中转基因食品、杀虫剂使用和重金属超标以及有机食品的关注是CSR中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托Tesco的社会责任体系,Tesco开发了3800自有品牌产品。Tesco公司对于所有的自有品牌产品,严格甄选合作伙伴,由经验丰富的技术经理专门负责管理与指导,对供应商的生产、加工制订了一系列的社会责任标准和行为准则。产品上市后通过专业审核人员的供应商监督、技术经理对工厂的无预警随机拜访等等,帮助供应商提高其生产质量或其他技术能力,使供应商成长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同时,Tesco委托国际知名的独立检测机构及政府检测机构对产品定期进行监督检测,确认产品符合BRC(British Retail Consortium)及Tesco内部的要求如TNC(Tesco Nature Choice)、TFMS(Tesco Food Manufacturing Standard),对供应商的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监督。同时,供应商需按要求在生产质量管理系统中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以确保制造商的原辅料的来源及实际生产过程可追溯。其中,英国政府通过对BRC标准的支持,要求Tesco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促使Tesco通过强化CSR的实施来保障食品,消费者通过对CSR的关注,影响到了企业食品安全的治理。
从上述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Tesco自有食品链的监管中主要依托了Tesco的CSR,将其标准流程作为供应链食品安全管控指南。
(二)品牌食品链
该供应链指的是依托供应链关系,零售商负责销售制造商的品牌食品。考虑到研究主要是以零售端为对象,因此我们选择零售端和制造商(供应商)的合作型案例。其中合作社作为新鲜农产品供应链中一个有效的组织形式被广泛的使用,我们以荷兰草莓生产合作社的案例来分析,在该案例中草莓供应商(农户)和零售商建立了纵向一体化的股权结构安排,研究表明依托供应链层级的合作社模式比单纯依靠市场治理的合作社模式取得更好的食品安全绩效1。
荷兰的某草莓供应商建立的合作社有354名成员,以自有品牌的方式销售产品,年销售额为3亿欧元,其中75%的销售是通过直接与零售商签订合同完成的,零售商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了合作社的治理。合作社负责生产基地建设、技术和信息提供、农产品检验。在合作社内部,投票权按照一定的产量比例进行分配,该合作社投资建立了自己的物流公司,提供包装、配送服务,每年都有针对新规则、新设备、新产品的成员培训,建立了食品安全的保险制度。该合作社成员的治理程度较高,通过社员大会与信息披露制度,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通畅,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形成了监管机制、检验检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产品追溯机制等,是保障合作社质量安全控制的关键所在。
合作社与零售商的对接是以草莓为媒介,以合作社、零售商为实施主体,基于供应链实现。合作社通过合同向零售商供货,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和持续发展的空间。零售商直接从产地采购,能够稳定货源,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这种稳定的供应链结构通过零售商的股权投资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该治理机制主要通过合作社的制度安排,通过纵向一体化的股权结构有效降低供应链内部交易成本,依托供应链内部层级的交易型治理机制能够很好的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其中外部的治理力量主要通过对内部交易治理机制的监督和强化来实现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主要通过GlobalGAP认证来实现监督,消费者则通过对产品的购买来表达意愿,案例研究结果表明,合作社食品安全控制主要依赖于供应链内部结构的治理,食品安全机构的支持力度高,治理机制比较正式化。
(三)松散市场链
在零售链中,还有一类属于依托批发市场、交易市场的一种供应链,在该类供应链中没有严格的层级体系,供应链伙伴关系不紧密,属于一种松散的市场的食品链,这种供应链由于缺乏来自供应链内部治理力量的约束,主要靠社会共治完成即利益相关者主导,我们以水产品中的小规模渔业为例,来探讨该类供应链的治理。
小规模渔业是全球重要的海产品提供方,占据了全球渔产量的50%,由于小规模渔业的规模小,尽管小规模渔业中有零售商的直接采购,但依托交易市场如水产批发市场进行交易是其零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销售几乎全部是在现货市场完成的。与小规模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环保问题一直是小规模渔业的重点,但同时食品安全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最近这些年多尺度的治理模式(Multi Scale Governance)逐步成为主要的模式,如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渔业1案例的研究,从中可以发现多尺度的治理方式下政府、利益相关者、消费者都可以参与到其中。其中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治理模式如下:
首先,隶属于农业部的全国渔业和水产业委员会(CONAPESCA)整体负责渔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旗下的国家渔业研究中心(INAPESCA)负责科学和技术的部分,议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保证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政府决策、提供食品安全建议给政府部门。其次,利益相关者通过NGO等社会组织的安排参与到渔业计划、生产、物流配送、市场交易等供应链环节的决策与监督。第三,在市场交易方面,主要通过产品的质量检测来防范食品安全。第四,消费者可以通过追溯系统查询产品信息来源。
这种多规模的治理模式在层级上可以分为基层和上层。在基层通过渔民合作社建立自治机制,并在渔民合作社的基础上逐步汇总,形成地区性的渔业联合会,然后再汇总到全国层面的渔业联合会,其中最大的一个,包括32个地区组织,2685个合作社。多参与主体互相联系、合作管理是多尺度治理模式的主要特点。
我们注意到,在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渔业治理模式中,NGO发挥了重要的作用,AGS(Alto Golfo Sustentabl)就是一个多利益相关者的NGO,其成员包括工业和手工渔业部门、虾营销公司的代表,以及国家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代表,致力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食品的安全,帮助政府推行了梭子蟹渔业管理计划。主要作用包括:①NGO深入参与到渔业供应链从投入到产出的全程(例如生产计划、物流)的整个环节,为企业提供决策建议。②NGO不仅帮助小规模渔业建立了从底层的合作社到上层联合会的联系,更重要的是帮助这些合作社获得了参与当地渔业规划的决策权力。③NGO帮助建立了水产品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实现供应链的信息共享,如统一的市场信息平台,建立供应链成员间正式和非正式的信息沟通渠道,值得注意的是,NGO等利益相关者建立了社会学习机制,通过学习教育、贯彻食品安全的要求。通过设置基金,鼓励食品安全的研究。④食品安全标准的建立,NGO大力推行MSC(The 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标准,帮助建立海产品可追溯性产销监管链体系,例如建立了下加利福尼亚龙虾的MSC认证。
墨西哥加利福尼湾的渔业治理模式可以看成是一种基于NGO的利益相关者主导的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在政府制度、渔业市场和第三方标准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桥梁。
三种不同零售链的案例丰富了前述的治理模式理论模型,对其总结如表2所示。
五、结论与建议
论文通过对食品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研究来解决社会共治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机制问题,基于主体-结构-影响因素-治理模式的供应链可持续治理框架,设计了核心企业CSR主导型、供应链交易主导型以及利益相关者主导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
从基于供应链可持续治理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不同的供应链结构下,社会共治主体发挥不同的作用,三种治理模式从法律监管、交易流程完善和信息平台提供三个方面提出了治理的目标和方向,政府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在规范和激励社会共治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过程中发挥基础性的引导作用,因此我们认为政府的作用应该着眼于以下方面:
(一)完善的立法体系:为监督执行提供法律基础,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因此我们应该以食品安全法、消费者保护法等基本法的构建和完善为依托,建立法律框架体系,在基本法的基础上,一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如第三方组织介入的可执行条例。另外一方面,完善信息披露系统,强化对核心企业CSR的监督要求,建立社会信用档案,完善监督机制,积极鼓励和倡导社会媒体包括新媒体通过大数据、即时通信技术等新型技术加强监督,关注舆情监控,推动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可追溯系统的建设。
(二)标准制定与流程完善:实现政府制定标准,依托社会组织实施
在内部交易为治理主体的供应链中,政府应通过流程的规范来引导交易中的食品安全。全球可追溯的标准和流程的主要制定者GS1就是一个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当然我们国家目前不具备这样的社会组织,发挥不了完全的标准及流程功能,但是我们可以两步走,一方面,政府通过食品可追溯标准的制定和导入的行政治理方式影响食品供应链决策,另外一个方面,利用社会中间组织的监督职能,建立完善的召回及追溯实施流程规范,政府应通过社会服务购买、税收减免、转移支付等方式,大力培育召回检测、信息、可追溯实施辅导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鼓励担任可追溯流程的实施方。
(三)社会平台的建设: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共享平台
社会治理模式范文4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大学文化建设的精神资源,更是东方精神的深厚底蕴和强大依托。引导大学生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是黑龙江东方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肩负的重要使命。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实践”的原则,不断加深民办高校大学生对该课程的思想性、时代性、知识性和应用性认识,从而达到“以知所用”、“以践所学”的目的。这是实现高等教育“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
黑龙江东方学院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把培养学生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化心理品质放在首要位置,作为构建人才培养规格的首要目标,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首要尺度,在实践教学中努力让学生将基本理论知识转化为内在品行修养,落实到自己的实际行动中,达到育人的效果。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
黑龙江东方学院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为载体,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和教育厅文件精神,引导大学生对其不断认同、接受并自我践行。思政课实践教学就是改变“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 的旧模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活动为主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形成大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的良性机制,主要有课堂内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等环节相关主题实践活动。如:课堂讨论、演讲和知识竞赛、专题报告、案例分析、观察考察、调查报告、社会服务等。其目的和宗旨就是以学生为对象和中心,教师围绕思政课的基本内容,培养学生在实践中体验理论、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大学生政治素养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目的
思政课实践教学以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营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格局,最终使学生做到学以致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为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将其融入思政课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做人做事的基本常识和道理,提升他们最基本的政治思想道德法制素养,满足他们在基层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岗位上的需要和要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了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的内容
黑龙江东方学院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由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和校团委根据思政课的教学大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和热点、焦点问题来确定,采取学生组成团队参与社会实践并开展社会调查的方式进行。最终实现培养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明辨是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品行修养、实现自我全面发展。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育教学的成效
学生通过思政课的实践教学环节,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了对基本理论的理解,提高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过程中,提升了学生的综合能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学活动能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实践体验,内化践行,学以致用。如:在课程准备阶段,教师把学生组成若干团队,每个团队选择一项实践调研主题并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学生根据选题要求,设计调查方案、调查题目,撰写调查提纲,制作调查问卷,收集数据资料、整理分析归纳总结,形成调查报告。指导教师负责评阅调查报告和选优环节给予指导。该实践教学过程自始至终都以学生为中心,有效地改变了学生单纯听课的学习方式, 深化和巩固了学生的认知,培养了大学生“能吃苦、讲奉献”的良好作风,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过程中,总结出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组织形式。一类实践教学是在课堂内,由学生依据教师指导和教学内容要求,以学生为主,以教师为辅,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而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如:观看记录片、收听收看各种报告会、开展课堂辩论和讨论等形式。另一类实践教学是在课堂外,用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有效地调动了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可分为校外实践活动和校内实践活动。校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观学习、考察实习、社会调查、行为训练、社会服务等。校内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义务劳动,社团活动,读书征文活动,科技文化比赛,一帮一责任区、重大事件、重要纪念日组织主题教育活动等。
(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过程中,总结出了思政课实践教育教学的新模式。黑龙江东方学院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主要有:服务型实践教学模式、虚拟实践教学模式、“基于问题学习”的实践教学模式。服务型实践教学模式是指学生在参与各类服务社会的活动中,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技能、提高学生的自我能力、不断更新知识,使其逐渐养成健全的人格和公民责任感。虚拟实践教学模式是指在原来的教学资源基础上和有限的空间、时间内,创设主题教学实践情境、实施情境主题实践教学,从而达到理论联系实践、实践与理论的有效融合。“基于问题的学习”的实践教学模式是指将学习内容隐含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从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入手,以解决问题为主线组织教学,以此方式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获取知识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贯彻德育为先的方针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着力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的良性发展。学院成立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领导机构,成立了思政课实践教研室,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职责,为学校思政课的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二)制度保障。黑龙江东方学院思政教研部为了让学生在实践中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先后制订了《关于推进思政课建设改革的若干意见》《思政课专周实训管理办法》和《黑龙江东方学院思政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等文件。思政课实践教学作为一门课程单独开设并列入教学计划,共设18学时,1学分,使其享有与理论课相同的地位。进行了全面部署,确保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全面实施与落实,良好的制度也更好地促进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和发展。
(三)人员保障。黑龙江东方学院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师德建设、队伍建设,逐步培育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由思政教研部统一部署,由团委、教务处和各学部共同组织,由思政课专兼职教师、各级团干部和年级主任、班主任共同参与,明晰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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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模式范文5
2008年,IBM公司提出“智慧地球(smartplanet)”这一理念。次年12月,该公司又在“智慧地球”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智慧城市”的概念[1]。智慧城市是借助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IT技术手段,通过感知化、物联化、智慧化的方式,打造具有类似人类智慧的新型城市[2]。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最新的信息技术和低碳技术的应用,引领经济发展转型,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形成新型城市发展模式。作为城市化的一种新路径和发展战略,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智慧城市”代表了人类社会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方向。目前,全球大概有200多个“智慧城市”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已经纷纷启动了“智慧城市”发展战略[3]。
2廊坊智慧城市建设进程
廊坊地处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之间,被誉为“京津走廊上的明珠”,是京津冀1小时经济圈的中心地带。廊坊2012年被列为河北省首批两个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之一,2013年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首批90个智慧城市试点之一,廊坊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在河北省起步较早。作为沟通京津的咽喉要地,交通领域在智慧廊坊的打造过程中备受重视,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和智慧交警项目,包括电子眼、绿波带等智能化的交通改善了廊坊市公交出行的环境。公共事业服务监管建设也是重点建设项目。此外,为助力廊坊市智慧城市建设,2014年,廊坊电信启动大规模百兆光纤宽带建设。据悉,百兆宽带可同时满足多部互联网移动终端的网页浏览、视频观看等需求,让“智慧家庭”真正走进普通百姓。廊坊智慧城市的建设为廊坊高校英语教学管理新模式的出现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技术支持。
3廊坊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高校英语教学管理新模式探析
廊坊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面临建设的复杂性和诸多困难。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进高校英语教学改革将保障廊坊智慧城市建设深入长远发展。
3.1廊坊高校英语教学理念变革
智慧城市涉及工作、生活、学习、娱乐等诸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的实质是一项城市综合系统工程!高校的智慧校园的建设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系统。智慧校园面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业务需求,将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信息服务融入学校的各个应用与服务领域,实现互联和协作。以人为本,旨在实现教育环境的智慧化、教育资源的智慧化、教育管理的智慧化和教育服务的智慧化。而高校智慧校园中英语教学变革在智慧城市建设大环境的新浪潮下成为必然趋势。传统教学中,学生学习的内容从教师的言传身教和大量图书中获取,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它使教育内容增加,使教育思想、教育手段更加先进。原有的基于班级授课制,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室为中心的知识传递模式正逐步让位于广泛的学习资源,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的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现代教育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创新拓展人类学习手段的过程。2012年大规模开放式在线课程(MassiveOpenOnlineCourses,简称MO0C)在全球高校的爆发式崛起就是一个发人深省的信号———教育史上的“一场数字海啸”(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翰•汉尼斯语)。很难想象如此发展下去,世界名牌大学和名牌教授们会否很快带来可怕的兼并垄断浪潮,所以从现在起,不能走向卓越就可能意味着不远的将来走向消亡[4]。高校英语教学改革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信息技术和机器的引入过程,它是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转变的过程。
3.2廊坊高校英语教学管理模式变革探析
社会治理模式范文6
【关键词】 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贫富均化;劳动力不足
中图分类号:D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4-003-01
北欧四国(芬兰、丹麦、挪威和瑞典)的社会福利制度以“高税费、高福利”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模式著称于世,是当今世界上社会保障制度几种主要类型之一。研究北欧国家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分析其中的优缺点,可以启发和指导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将有助于提高完善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相关工作的效率。出于这个目的,本文对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展开了相关的研究。
一、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建立与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
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以其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的。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是维持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转的前提和基础。以瑞典全国人人为例,在瑞典,全民都能享受到养老金,然而只有在每年经济增长率在3%以上时,它才能维持一个收支平衡的平衡,否则将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二、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的特点
浙江财经学院经贸学院的王翔将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概括如下:
1.福利范围的广泛性。与其他国家相比,北欧国家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范围更广,包括教育援助、下岗救济、免费医疗、残疾人救助、养老金支付、单亲父母援助津贴、家庭和儿童保护措施等方面。
2.福利包容的普遍性。北欧国家的福利制度建立在普遍受益的原则之上,这意味着所有居民都被给予社会保障福利和服务,而不管他们在劳动市场上的地位如何。
3.福利享受的平等性。北欧国家的福利制度不依阶级、阶层、性别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高收入者、低收入者以及无收入者均被融入同样的福利体系之中。
4.福利政策的强制性。在所有的社会福利领域,北欧国家都有强力的政府管理力量。
5. 福利体系的有效性。推行福利制度所带来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人民团结等种种正面效应,也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积极因素。
6. 福利制度的稳定性。北欧国家的福利制度得到了本国民众的广泛支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北欧模式根本改变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三、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面临的问题
北欧国家推行的高补贴、高福利、高税收和高保护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者,抑制了贫富分化,具有政治上的进步意义,但在经济上削弱了市场机制的力量,妨碍了竞争,严重制约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存在如下缺陷。
(一)失业率居高不下
目前北欧国家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 是失业率比较高。在北欧福利模式中, 实现充分就业一直是一个至高目标, 这不仅因为充分就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同时也因为这是国家能够提供福利服务和收入转付的先决条件。失业率居高不下对北欧国家而言是一个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二)劳动力严重不足
与失业率居高不下相伴而生的, 是北欧国家的劳动力供给不足。高福利和福利平均化造成了“不劳而获”甚至“少劳多得”的现象,致使公众的工作热情降低,职工怠工现象严重,出现了动力真空。这既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和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竞争精神。
(三)沉重的财政负担和通货膨胀
在北欧国家,全民福利的实行使社会福利计划的各项开支过分膨胀,使其在公共支出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同时,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的日益严重也使北欧各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大幅度下降,有些国家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导致财政不堪重负。从而引发了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
(四)高福利使公平与效率双重失衡
福利制度表面上缩短了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体现了社会公平,但在平均的背后隐藏着不平等。如缺陷2所述,不愿就业、厌恶劳动的现象在这些国家极为普遍。这种情况的存在又导致了经济增长缓慢甚至停滞,从而使社会上的大多数人收入水平下降,贫困现象增多,陷入了公平与效率双重失衡的恶性循环。
北欧模式社会福利制度建立的基础是其高度发达的经济水平,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是维持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分析相关调查结果发现,北欧国家推行的高补贴、高福利、高税收和高保护政策,其福利制度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平等性、强制性、有效性和稳定性六大特征。
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北欧模式福利制度存在着明显缺陷。这一制度虽然一定程度地抑制了贫富分化,但在经济上削弱了市场机制的力量,妨碍了竞争,造成了高失业率下的劳动力不足等社会问题,严重制约了生产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