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责任制范例6篇

煤矿安全责任制

煤矿安全责任制范文1

关键词: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在矿长责任制得到落实的同时,切实履行好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感。从煤矿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来看,主要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落实造成的恶果。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安全生产曾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因此要强化落实国务院23号文精神,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实施,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的现状

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煤矿企业存在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现状比较突出,其中,不少的煤矿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煤矿企业完全忽略了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目前我国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与其它国家相比还高出很多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

一是企业负责人意识淡薄。有相当一部分煤矿企业的法人代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知识,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知之甚少,被经济利益冲昏头脑,置安全生产于不顾。

二是安全管理基础台帐缺乏、不规范。通过近几年的强抓不懈,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有了明显的改善,初步建立了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已经建成并且得到了完善,做到了规范化,一些国有重点煤矿基本达到了国家的要求。但是,一些地方煤矿、个体小煤矿仍然存在安全管理台帐流于形式,只是为迎合相关部门的检查而记录,并未真正体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实际生产中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安全生产投入存在不平衡现象。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煤矿企业都能按相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保证提取费用的有效实施,极少数中小型煤矿企业在投入上亟待加大,仅满足于最基本的生产条件;在安全设施投入、必要的装备投入、安全培训、淘汰落后的机电设备及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只是以最大限度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

四是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安全检查是煤矿预防各类事故的重要手段,有不少煤矿企业存在安全检查人员少,瓦斯检查员少,由于检查不到位,造成局部失控,出现死角死面现象。

五是安全生产十八项制度不健全。在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煤矿十八项制度的建设要求,但迄今为止仍有相当一部分煤矿企业,尤其是个体小煤矿,对国家规定置若罔闻,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制度,但不能保证制度的严格落实。

二、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起这个职责。因此,《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第1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河北省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第二章,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表述,明确划分了各自职责。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依法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的职责之一就是及时消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这就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职,不得有丝毫马虎与松懈,要从思想隐患和现场隐患两方面入手进行排查治理。要深刻认识思想隐患是最大的隐患,有隐患而查不出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查出隐患必须跟踪处理,使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三、建议及对策

煤矿企业是一个高危行业,水、火、瓦斯、顶板等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从全国瓦斯防治总体情况看,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2010年1-10月份,煤矿重大瓦斯事故明显增加,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66.7%和220.6%,其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同比上升85.7%和171.1%,在全国煤矿各类事故总体同比下降的背景下,凸显了瓦斯事故不降反升,隐含了瓦斯隐患治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事实,但事故的发生是存在事故链条的,只要我们全面认真细致的排查事故隐患,杜绝“三违”,严格落实规程措施,有效的斩断事故链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切事故皆可预防。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任

一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明确机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及成员,职责明确,协调治理,建立长效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二是从矿到区队逐级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落实相应的责任,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领导“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督查,必要时进行通报及提请上级部门挂牌督办。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分级管理,公司主要领导及各矿矿长定期召开月度隐患排查会议,建立台帐跟踪管理;将各矿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危害的关键方面、薄弱环节定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对安全生产重点项目要分析具体情况,确定级别,研究办法,定方案,定措施,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人,实行跟踪管理,进行整改;对安全生产关键部位的检查要做出检查日程安排,保证人员、保证检查次数和检查密度,防止出现漏检,要有主要领导亲自到场排查隐患,严格落实矿级领导现场24小时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力度。

(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矿井要按照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行山西晋城经验,建立安全红线制度,凡是触及安全红线的要按照制度给予重处。要树立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使职工做到不敢违章,不能违章或不违章对触及规章的行为出手要重、要狠,决不能姑息。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之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排查事故隐患,依法监督事故隐患整改到位,依法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矿井,确保执法查处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的管理,对隐患排查实行闭合管理,跟踪落实,直至隐患得到处理。严厉打击“三违”“三非”等现象,使隐患排查监管监察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方位、全方位督促企业,尤其是企业法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阶段性安全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落实与否、落实是否完全到位,关系到事故隐患能否排查、能否治理、能否提高企业本着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齐抓共管,形成层层级级抓隐患排查治理,使各行各业各岗位责任制都能得到落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煤矿安全责任制范文2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将安全生产管理落到实处,必要引入安全生产责任审计机制,定期对煤炭企业各种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规范的审计,以发现和彻底消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责任审计是为查明安全生产的状况,与规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收集和评价相关证据,并把其结果传达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有组织的过程。煤矿引入安全生产责任审计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遗漏或忽视之处,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在安全管理中具有预防性、前瞻性的特点,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审计

(1)有利于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使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发现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堵塞漏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有利于安全投入的及时到位和有效实施。为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可以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督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督查安全费用是否真正用于安全投入,是否挪作他用;通过审计,评估安全投入的实效性;通过安全审计,可以统一安全投入统计口径,避免安全投入统计的随意性,保证安全投入的真实性。

(3)有利于激发煤矿企业加强基层安全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增强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治矿的意识;有利于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审计是一个新课题,还没有一个标准的模式以及规定的内容,还在实践中探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要求:

(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中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职责开展审计,如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及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安全资金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专款专用;安全配套项目、设施是否按规定计划得到有效落实。

(2)审计的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要由政府审计机关、安全监督部门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组织审计一至两次。

(3)审计结果的分类、管理和奖惩。把被审矿井划分为A、B、C、D4个类别,A类为安全矿井,B类为基本安全矿井,C类为安全较差的矿井,D类为安全不合格的矿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审计报告审定煤矿安全程度的类别,并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煤矿整改。同时,要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类别实施动态管理。发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严重,达不到审计评定类别标准或发生重大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予以降级处理。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结果,国家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设计专项资金,对煤矿企业实施奖惩。通过审计,被评定为A类矿井的建议由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及责任者予以重奖;被评定为D类矿井的予以重罚,并责令其停产整顿。

三、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工作经常遇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措施

(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操作困难,无章可循。应通过试点,探讨行之有效的办法。安全责任审计具体标准和办法要由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统一制定,安全责任审计应从经济责任审计中脱离出来,形成有独立地位的安全审计部门,保证这项工作具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2)在实施中容易发生部分煤炭企业、安全监察人员和审计机构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一些煤矿对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工作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抵触情绪。所以,要加大对煤炭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对拒绝接受安全审计的煤矿,必须依法查处。

(3)审计标准把握不严,审计结果失真,就会失去了审计工作的指导作用。因此,必须要严格审计标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的质量。这项工作具有较复杂的技术性和较强的政策性,参加审计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以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把握审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和针对性;按照审计标准,确保审计质量,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工作要建立煤炭企业自律机制,合理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的组织机构,正确运用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的程序和方法,提高安全责任审计人员的素质,建立安全责任审计质量考评机制,确保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赵铁锤.建立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制度推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创新.中国煤炭,2003年

[2]康钟琦.现代审计学原理.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8

[3]管锦康.现代审计学原理.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4.5

煤矿安全责任制范文3

(1)有利于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使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发现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堵塞漏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2)有利于安全投入的及时到位和有效实施。为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可以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督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督查安全费用是否真正用于安全投入,是否挪作他用;通过审计,评估安全投入的实效性;通过安全审计,可以统一安全投入统计口径,避免安全投入统计的随意性,保证安全投入的真实性。(3)有利于激发煤矿企业加强基层安全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增强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治矿的意识;有利于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审计是一个新课题,还没有一个标准的模式以及规定的内容,还在实践中探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要求:(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中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职责开展审计,如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及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安全资金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专款专用;安全配套项目、设施是否按规定计划得到有效落实。(2)审计的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要由政府审计机关、安全监督部门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组织审计一至两次。(3)审计结果的分类、管理和奖惩。把被审矿井划分为A、B、C、D4个类别,A类为安全矿井,B类为基本安全矿井,C类为安全较差的矿井,D类为安全不合格的矿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审计报告审定煤矿安全程度的类别,并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煤矿整改。同时,要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类别实施动态管理。发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严重,达不到审计评定类别标准或发生重大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予以降级处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审计结果,国家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设计专项资金,对煤矿企业实施奖惩。通过审计,被评定为A类矿井的建议由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及责任者予以重奖;被评定为D类矿井的予以重罚,并责令其停产整顿。

三、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审计工作经常遇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措施

煤矿安全责任制范文4

关键词:煤矿采矿;安全管理;事故防范;策略

引言

长期以来,人们在从事煤矿生产的过程中,安全意识比较缺乏,对于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煤矿行业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安全事故。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检查的力度逐渐加强,对煤矿采矿生产过程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于煤矿开采过程中工人的生命安全保护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煤矿采矿安全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仅会对采矿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影响,还会阻碍煤矿行业的发展。为了不断促进煤炭行业的快速发展,应该要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且采取正确的措施进行应对。

1 煤矿开采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1.1 煤矿矿主的安全意识不够,对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煤矿行业的利润比较高,因此当前煤矿开采行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各种规模的煤矿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很多煤矿矿主的安全意识不够,对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是追求短期的利益,因此对煤矿生产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工作比较忽视,最终导致严重的安全问题。尽管近年来我国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些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整顿和取缔,通过对煤矿业的专项整治,使得煤矿行业的发展得到了一定的规范,但当前煤矿矿主的安全意识仍然有待提高。

1.2 地方监管部门工作存在问题

地方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保障,当前很多地方监管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并没有积极发挥其作用,没有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落实。比如有的地区只是在形式上建立起相应的体制制度,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仍然是流于形式,在客观方面,没有专业的监管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在煤矿生产的经费投入上也不足,最终导致相关部门不能正常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使得煤矿采矿作业中频频出现安全事故。在主观方面,当前我国很多煤矿开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工作态度以及工作能力上都存在问题,同时由于存在一些思想腐败问题,在安全监管工作中采取走马观花的方式,并没有真正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也没有及时解决,最终导致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的出现。

1.3 煤矿企业的安全责任体制不够完善

煤矿企业的安全责任体制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很多煤矿都是私营性质的,由于管理者的综合能力水平有限,因此在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很多煤矿管理者并没有先进的管理意识,在煤矿的安全责任体制的建立方面没有强烈的意识,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应的规定招募更多的人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最终导致煤矿企业的安全责任体制不够完善,不能对具体的采矿工作进行规范,从而出现安全问题。

2 加强煤矿采矿作业安全事故防范的策略探讨

在煤矿采矿过程中,安全是首要问题,只要加强安全生产,才能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才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当前煤矿采矿作业中安全问题频繁出现,与安全监管不够以及生产不规范等因素有关,在实际的采矿生产过程中,应该要不断加强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安全事故防范的效率。

2.1 加强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煤矿采矿作业的发展,安全是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生产,一个重要的保障就是要加强安全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高煤矿企业的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为煤矿企业引进安全相关专业的专业人才之后,还应该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从安全技术知识以及职业道德素养两个方面加强培训,从而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煤矿采矿的安全管理。

2.2 配备更多现代化的机械设备

在煤矿采矿作业中,机械设备是影响生产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为了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在煤矿采矿生产中应该要积极引进现代化机械设备,提高采矿效率。老旧的机械设备有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出现,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各种事故的出现,应该要加强采矿作业的投入,适当引进科学设备,解决由于设备老化而形成的安全隐患问题。比如在采矿作业中应该要加强集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于一体的机械的使用,加强采矿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预防,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2.3 健全采矿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安全评价模式

在煤矿采矿生产中,对安全评价模式进行健全,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加强安全评价模式的建立,有助于对煤矿采矿作业中的安全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模式就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以安全预测和安全预防为主,结合当前煤矿采矿过程中的技术特点,制定更多科学的安全算饭,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现状评价方式,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判断,并且将具体的安全责任落实,一旦发现问题要找到相应的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事故进行治理。

2.4 充分发挥相应部门的安全监管作用

煤矿采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监管部门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当前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并没有积极发挥相应的作用,导致安全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在煤矿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要对传统的管理意识和观念进行改革,强调监察执法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对于监管部门中很多人监管意识不强的问题,可以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考评机制,将实际的工作质量与工作考评相结合,促进监管部门发挥相应的作用。

2.5 加强企业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

当前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责任体系缺乏是导致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未来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应该要加强企业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责任体系,比如将企业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作为具体责任人,将具体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应该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的培养,让他们能够带着安全责任意识生产,降低由于自身安全意识缺乏造成安全事故的频率。

3 结束语

在当前煤矿采矿作业中频频出现安全问题,不仅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还阻碍了煤矿行业的发展。煤矿采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煤矿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应该要对各种安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且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提高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张伟.中国煤炭开采企业安全机制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3(09).

煤矿安全责任制范文5

20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县煤炭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之年,也是实现我县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现场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重大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上半年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安全责任,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

一是年初县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炭工作会议,与各乡镇煤管所、各煤矿企业、驻矿安全监管员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逐步形成了县、乡、矿三级安全管理的“立体网络”,并始终抓紧抓细抓实安全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实行了领导包片、干部包矿、安监员驻矿的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做到了“人人都管矿,矿矿有人管”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形成网络化得安全管理模式,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到班组。

四是充分发挥矿山救护队职能,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煤矿企业检测设备的校验、校核工作,加强煤矿生产的技术指导,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一定的保障。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抓到位

二、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抓到位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煤矿改善安全办矿条件,杜绝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我局从强化企业法人责任意识入手,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煤矿按照要求,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了安全管理。

二是始终坚持以“一通三防”工作为重点,多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消除了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完善了防尘、防火、瓦斯监控系统,严格执行了瓦斯治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方针,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遏制较重大瓦斯事故。

三是继续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切实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成立探放水机构,加强对采空区、老窑水的探放工作,有效防范了矿井水害事故。

四是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煤矿企业从合理开采布局、改善支护形式、提高支护质量、确保支护有效,严格执行敲帮问顶等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强化现场管理、科学编制措施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

五是加快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案进行建设,切实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是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现场交接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事故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化

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每月对全县各煤矿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

一是我局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排查梳理煤矿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监督煤矿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是要求各煤矿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挂牌督促整改隐患制度,确保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严格按要求定期报告。

三是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掌握煤矿存在的问题,督促煤矿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

四是驻矿安全监管员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煤矿并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做到下矿必下井,安全检查做到“严格认真、全面细致”,不搞形式,真正做到服务于企业。

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全资格准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有效地防范各种“三违”现象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积极开展春季大检查

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春季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检查方式:安全大检查活动采取以“煤矿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开展;另外,我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回头望”,不定期突击检查,将煤矿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工作具体要求:各煤矿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隐患整改及时;驻矿安全监管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

规作业行为,督促煤矿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县局报告。检查活动中,各煤矿企业、矿山救护队、乡镇煤管所全力配合,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确保了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五、严格验收程序,做好煤矿节后复工验收工作

严格验收程序,为了认真抓好全县煤矿节后复工验收工作,我局成立了验收小组,把节后复工验收当做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履行复工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是煤矿复工前认真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供电、通风、瓦斯排放、巷道维护和排水的安全措施,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复工前的瓦斯排放工作由县矿山救护队组织实施,未经复工验收合格的矿井不得恢复施工。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经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炭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复工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是严格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子长县节后煤矿复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坚持井上井下全面检查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安全监管员签字备案制度,防止敷衍塞责走过场。

三是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不得恢复施工。矿井建设未按设计组织施工、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以建设为名非法组织生产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未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的;未按要求建设完成监测监控系统(或未签订合同)、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未制定复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煤矿作业人员、新招录的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特种岗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的。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煤矿16个,申请节后复工验收煤矿14处,(甄家沟煤矿未开工备案,石家沟煤矿未申请复工验收)验收基本合格的煤矿14个。

六、积极开展夏季煤矿安全大检查

夏季汛期来临,根据县安委会安全工作会议安排,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别是汛期防汛工作,对全县煤矿开展了夏季安全联合大检查。此次煤矿安全大检查采取煤矿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各煤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对各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此次检查内容主要针对矿井防止水和雨季“三防”工作;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采区、工作面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符合规定要求;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组严格认真,全面细致,不走形式,真正查出隐患,督促煤矿进行整改,真正做到服务于煤矿企业。

七、积极主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1、针对今年节后复工验收,严格要求煤矿企业掌握季节气候变化规律,认真汲取以往事故教训,突出抓好“一通三防”工作:

一是矿山救护队对复工前各煤矿进行入井探查和瓦斯排放工作,瓦斯安全排放后,煤矿才组织人员入井作业。

二是根据市局要求,局安排矿山救护队每月逐矿开展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大检查。

三是确保矿井的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各用风地点实际供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局部通风设备实现“三专两闭锁”。

四是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三统一”(瓦斯记录牌、记录手册、日报表),严禁空班漏检。

五是建立完善瓦斯监控系统,确保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实时监控,瓦斯超限及时报警,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2、加强日常的监管检查。我局安全监管人员不怕劳累,不间断对复工验收的基建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强夜查和抽查,对重点隐患反复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饿矿井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上半年,我局共检查煤矿103次,检查矿井158处次,检查人员入井366人次,发现隐患904处。

3、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在今年的日常检查中,合营煤矿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值班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超定员下井作业,针对合营煤矿的违规现象,我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营煤矿罚款50万元的处罚,给予合营煤矿矿长罚款3万元的处罚,给予合营煤矿机电副矿长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停工进行整改;给予包矿领导罚款3000元并督促整改的处罚,给予包矿干部罚款3000元并待岗一个月的处罚,给予驻矿安监员各罚款元,扣三个月工资并督促煤矿整改的处罚,同时对其他煤矿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八、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煤矿法人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改积极性不高,效果不明显;

二是瓦斯治理、水患防治、顶板、运输管理还须进一步加强;

三是煤矿工人劳动纪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任然存在;

四是部分煤矿不能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五是部分煤矿由于各种原因矿井基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度缓慢;鉴于上述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煤矿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是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抓好“一通三防”、重大水害防治、顶板等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将全县煤矿全部建设为质量标准化矿井;

四是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五是认真抓好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工人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

六是加快矿井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切实抓好煤矿建设工作,引导全县煤矿企业走上安全、规模、效益的发展轨道。

煤矿安全责任制范文6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

当前,雨季即将来临,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为进一步加强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周树云为组长,副镇长胡伟、宣传委员黄顺林为副组长,王鲲鹏、秦先彬、王杨、李宏图、秦科友为成员的***镇煤矿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王鲲鹏任办公室主任。各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矿长、主要控制人)特别是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煤矿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防汛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有“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的观念,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严格组织落实,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

一方面,各煤矿企业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三防”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发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及时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煤矿不因汛而淹井和死人;另一方面,煤矿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并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再一方面,各煤矿应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管理,排查并治理各类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对矸石山实施监控,一旦有险情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周边居民在第一时间撤出危险区域,确保安全。

三、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各煤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防治水有关规定,健全防治水责任制,落实防治水措施。对矿井内的采空区积水、矿井周边小煤窑的积水要进行调查、观测、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凡矿井水文地质和老窑(小窑)不清,有发生透水可能的采掘面坚决禁止采掘;各煤矿要制订矿井防治水和防汛紧急处置预案,补充和储备防排水设备和物资,确保矿井排水设备及设施完好,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各煤矿要加大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煤矿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和职工的防汛、防灾的思想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三)制定暴雨灾害天气预警撤出预案,加强汛期值班工作。一是各煤矿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煤矿安全汛期预报制度,负责利用气象公益服务电话、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定时气象信息,重点对强降雨和汛情情况进行,提供预警等级。凡出现强降水暴雨灾害天气,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到各位职工。二是各煤矿应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和通报防汛工作情况,一旦接到重大汛情通报,要立即启动防汛工作预案,确保将防汛指令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职工。三是要各煤矿企业保证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一旦有重大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各煤矿的领导要坚守岗位,在汛期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努力做到靠前指挥,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