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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交易范文1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制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元,评估价值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付清。
四、资产交割
乙方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者首付款后,甲乙双方_________(1、按付款比例;2、一次性)进行资产交割,甲方将编制好的《资产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邢台市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赔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邢台市产权交易市场凭本合同及《资产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五页,附件____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份。
企业资产交易范文2
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保证贷款面向文化创意产业各行业,尤其是北京市政府重点扶持其中的6大行业,即,影视业、出版业、演出业、艺术品经营业、动漫与网络游戏业等。上述行业的中小企业可以其合法有效的版权作保证,通过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指定的合作机构对融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贷款银行的贷款审查,可以获得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版权保证贷款的资金支持。版权保证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300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可达3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版权保证贷款可改变目前文化创意产业中小企业主要依赖成本高、纠纷多的民间融资的现状;改变中小企业的自主版权无法实现其资本价值,甚至企业被迫放弃自主版权,而无法实现其持续性发展的现状。
为有效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保证贷款的开展,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资和信担保有限公司和北京森海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文化创意产业中小企业版权融资合作协议,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将与合作伙伴携手,为支持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再次迈出创新领先的一步。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知识高度密集、高附加值、高整合性的新兴产业形态,已经被世界各国视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黄金产业”,视为全球最有前途的产业之一。文化创意产业正逐步成为未来世界经济的新的增长点,成为各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同时,文化创意产业也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当代世界的文化创意产业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迅猛向前发展,引起了各国之间新一轮的文化和经济的竞争,已经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
从当代世界文化与经济的发展过程看,文创产业对中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推动第三产业,特别是高科技支持的文化创意产业类高端产业群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创意产业的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高整合性,对于提升我国产业发展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企业资产交易范文3
一、关于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定义
《非货币易准则》将货币性资产定义为"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并以列举方式,说明货币性资产项目主要为"货币资金、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等,尽管上述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及美、英等国家的准则制订机构的有关定义并无实质性差别,但国外准则机构都强调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应以现金方式收回",并且要求"未来现金流量必须是固定的或可确定的"。
反观我国的具体经济现状,企业间"三间债。拖欠情况普遍,甚至商业银行的信用都令人置疑,并且现行企业大多采用期末余额百分比法而非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也只有3‰-5‰,不少应收款项长年挂账。而且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内容较为混杂,各种备用金、保证金、暂借款以及其他科目无法核算的款项均在此科目核算;有的应收账款不能以现金方式收回,有的早就应作为费用性开支处理,其隐藏的风险较应收账款有过之而无不及。最近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月要求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并规定所有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均需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这毫无疑问将大大提高企业应收款项的质量。但"补充规定"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计提方法和比例,为企业规避"补充规定"提供了可能,而应收款项质量的改善程度尚不知晓。
由于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范畴的界定将直接关系到交易处理原则的选择,而依据现行《非货币易准则》对货币性资产的界定,企业管理当局只需要在非货币易意设计换人(换出)一定数量的应收款项,就可规避执行《非货币易准则》难以实现准则制订机构"尽量扩大非货币易的范围,限制企业操纵利润"的目的。故鉴于我国当前的国情《非货币易准则》最好能对作为货币性资产处理的应收款项在账龄期限或最终回收方式等方面作出范围限定。当然最为稳健的做法是将货币性资产只理解为"货币资金、银行承兑的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少数几个报表项目。
二、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类型确定
国外相关准则均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我国《非货币易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企业以一项资产同时换人多项资产,或同时以多项资产换人一项资产,或以多项资产同时换人多项资产,也视为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但这里是指存货、固定资产等大类资产,还是指某一具体规格或型号的存货或固定资产,准则未给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给实务操作带来了不便。
另外,采用账面价值法处理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方便。如企业发生"破木椅换真皮沙发"等非对等交易,根据账面价值法,换人优质资产将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金额很小)人账,换人资产的价值将被严重低估,该部分低估价值日后会以存货销售结转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方式影响损益,常常被企业作为调整后期利润的"蓄水池",从而实现间接粉饰利润的目的。故《非货币易准则》应注意到低估换人资产人账价值同样是一种利润操纵行为。笔者认为,尽管并非所有的非货币易都是公平合理的,但只要非货币易中换人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合理确定,并能获取有力的外部证据,我们就完全有理由在充分披露非货币易的性质、金额及其实现损益的前提下,当期确认换出资产的持有损益,这样非但不会影响到企业盈利能力的真实反映,反而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有用性。递延确认换出资产的持有损益原本就不是《非货币易准则》制订的目的,仅仅是为防止企业操纵利润而人为设计的。
鉴于上述分析,本着不违背《非货币易准则》的制订目的,并从稳健性原则出发,笔者建议,准则应改变当前将所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一并作为同类非货币易处理的作法,对于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应分情况处理:如果所有的换人资产(或所有的换出资产)均属同类,则可以参照单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处理原则来处理。但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同类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在判断换出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时,最好以各单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一一件比较,不应简单地将所有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与账面价值总额比较,以避免"中和"效应的发生,并根据各项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孰小的原则,汇总计算"应分配的换人资产人账总值",以最大限度地达到稳健。当各项换人或换出资产的持有用途不同时,首先应判断所有的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都能可靠、合理地获得,如果可能的话,则将该笔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视同"不同类非货币易"处理;如果不能,出于稳健性考虑,可将该笔交易视同"同类非货币易"处理。
三、换入资产的人账价值能否超过其公允价值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第29号意见书规定,无论是同类还是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如果换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合理确定,其人账价值始终不应大于其公允价值,所有持有损失应在交易时即期确认;但我国《非货币易准则》只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其
企业资产交易范文4
关键词:金融资产危机;FM-IS-LM一般均衡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0.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8)01-0031-05
目前,在金融资产价格及其对于宏观经济影响的研究中,金融资产价格常常是作为一个外生变量而被引入的,着重于分析它对实体经济变量的影响,这就使得金融资产价格游离于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制定视野之外,而显现出一种无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对现实经济体系的分析,本文将在传统经济理论模型中加入可交易金融资产,从而建立包含可交易金融资产的一般均衡模型(FM-IS-LM模型)。
一、包含可交易金融资产的宏观经济模型
为了能对金融资产价格变化及其对于经济的影响做出全面的分析,我们将可交易金融资产引入传统经济模型,建立一个包含有三个市场: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货币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一般均衡模型。
(一)局部均衡分析
1、对于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的分析。
首先,金融资产价格的动态特征。在短期内金融资产价格变化常常表现出正反馈特性。即金融资产价格出现初始上升后,金融资产收益率提高,原有的均衡被打破,于是货币总量将进行再配置,一部分资金将流入到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推动金融资产价格进一步上升和数量进一步膨胀,与此同时,这种资金再配置可能导致实体经济陷入紧缩状态。这时如果货币当局依据传统经济理论,增加货币供应意图刺激实体经济复苏,则由于金融资产收益率超过实体经济投资收益率,增加的货币会主要流向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致使金融资产膨胀进一步加剧。
因此,金融资产需求函数ADf和金融资产供给函数ASf的形态分析表明,金融资产需求函数ADf曲线在短期内呈现向右上倾斜的特征(见图1中ADf)。金融资产供给函数在短期内也表现向右上倾斜的特征(见图1中ASf)。但是在长时期看,金融资产价格变化表现出负反馈特性。其主要原因在于货币的过度扩张也是有限度的,当货币扩张减速,流向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的资金也将减速以至不足以支撑金融资产价格的进一步增长,这时对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将会发生反转。
这样,当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达到局部均衡时(见图1),表现为多重均衡。即:ADf与ASf至少有两个交点:EA,EB。其中EA为低均衡点,通常对应着金融资产市场的低位盘整状态;而EB为高均衡点,通常对应着金融资产市场的高位盘整状态。
2、对于商品市场均衡的分析。
模型继续沿用凯恩斯理论中的IS曲线分析方法。即:当点(i,y)位于IS曲线上时商品市场的供需达到均衡。
3、对于货币市场均衡的分析。
由于可交易金融资产的存在,对于货币市场均衡的分析需要进行较大的扩展。
在传统宏观经济理论中,并非没有纳入金融资产的存在,但是它将投资者的投资动机仅限于金融资产的持有收益,而未能考虑金融资产交易带来的资本利得所引发的交易动机,因此,其模型中的金融资产实际上等同于不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存款)。这就使得投资者的投机动机仅仅与利率变化有关,而与其交易价格变化无关。
因此,在传统经济理论中,货币需求仅与产出和利率有关,而与金融资产交易价格无关。即:
利率的进一步下降和货币供应的进一步增加所引致的内生性宽松效果刺激金融资产收益和金融资产市场资金存量进一步增加。金融资产需求函数进一步向右移动。这时金融资产收益率进一步上升,而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中的货币存量也由此增加。
从长期看,金融资产价格变化服从负反馈机制。经过一个较长时期,供给进行调整,IS曲线向右移动,在实体经济中产出增加,同时利率上升。利率i的上升通过信号效应和货币供应量的内在紧缩导致下降,这使得金融资产交易价格出现下降,金融资产收益率也随之下降。
由于金融资产价格变化的不同会导致实体经济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金融资产收益率出现缓慢而持续的下降,这会导致资金逐渐从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流出,进行实体经济的投资和消费,从而促使实体经济中投资需求迅速上升,拉动实体经济增长和物价上涨。经济体表现出金融资产紧缩和通货膨胀并存的状态。
另一种情况是,金融资产价格突然崩塌。金融资产需求函数曲线大幅下跌,金融资产需求意愿急剧萎缩,金融资产价格出现无量空跌,致使金融资产市场内的资金无法撤出,同时企业财务状况恶化,银行出现大量坏账,这就造成货币供给内生性急剧减少。
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为了避免出现流动性危机银行被迫收缩信用,不仅从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流出的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而是停留在银行体系内形成超额准备,而且即便是货币当局为了摆脱这一局面所增加的货币投放也会因为银行急于增加流动性而失效。
另一方面,企业由于自身财务状况恶化和银行信用紧缩的双重影响,投资需求急剧下降,居民消费也由于消费信贷的压力而下降。
2、实施紧缩货币政策的一般均衡时序分析。
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的变化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由于资金流向结构的不同又分为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如果货币供应量的总体减少量大于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资金的减少量,那么在实体经济中,LM曲线左移导致产出减少,物价下降,同时利率升高。因此就会由金融资产紧缩导致实体经济紧缩而出现“双紧缩”状态。
2)第二种情况。如果货币供应量的总体减少量少于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资金的减少量,这意味着从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中流出的资金有一部分流入到实体经济中,于是实体经济中的增量资金推动LM曲线右移,出现产出增加,物价上涨,同时利率逐步下降。实体经济逐渐进入复苏甚至通货膨胀状态,即由金融资产紧缩导致出现轻度通货膨胀。
在中短期动态特征上,金融资产价格变化表现出正反馈效应。在实施紧缩货币政策的初始时期,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的资金减少较慢、较小。这时总货币存量的减少远大于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的流出资金,因此在实体经济中也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流出。在实体经济中,由于货币存量的减少,LM曲线左移;而在短期内IS曲线变动很小,于是产出由y1减少到y2,同时利率由i1上升到i2。
由于利率的升高和产出的下降,货币供应量将会进一步减少,从而内生性地推动金融资产紧缩状态受到强化而加剧。金融资产需求函数曲线进一步左移,同时收益率进一步下降。
金融资产收益率的长期时序特征表现出负反馈效应。经过较长时间后,实体经济供给进行调整,IS曲线向左移动,利率i逐渐下降。在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上,金融资产收益率重新开始上升,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中的资金逐步增加,推动曲线开始右移。
参考文献:
[1]易纲,王召.货币政策与金融资产价格.经济研究,2002;3
[2]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3
[3]Filardo, Andrew J, 2000, “Monetary Policy and Asset Prices”,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Kansas City, Economic Review, 3rd quarter, 11-37
[4]Lettau, M. and S. Ludvigson, 2001, “Understanding Trend and Cycle in Asset Values: Bulls, Bears, and the Wealth Effect on Consumption”, Working Paper,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
企业资产交易范文5
摘 要:碳资产作为一种全新的资产,是在全球气候变暖和低碳时代背景下提出来的。面对着全球兴起的绿色革命,合理应用碳资产、发挥碳资产的价值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于碳资产兴起的国际、国内背景,从碳资产的定义的出发,论证了碳资产是一种可评估的资产,又从分析影响碳资产的不确定因素出发,提出了利用均值方差模型来评估碳资产的价值。最后,结合国内外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提出了我们应该在合理评估碳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碳资产。
关键词 :碳资产 碳资产评估
一、背景
(一)国际背景
工业革命创造了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使人类从传统的农业社会迈向了现代化的工业社会,社会面貌焕然一新。但是,工业革命以煤和石油作为燃料和动力,造成了环境的恶化。第一次工业革命成就了“日不落”的大英帝国,但是由于过度依赖化石燃料,造成了自然环境的极度恶化,英国伦敦成为了举世闻名的“雾都”。同样的,在第二、三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中,人们在创造更为先进生产力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化石能源的开采、利用,由此造成的气候问题在全球蔓延开来。事实可以证明,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的发展方式已经是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如果我们仍然一味地相仿发达国家,走发达国家的老路子,经济的发展依靠对化石燃料的过度使用,人类必将面临更加残酷的现实。
2005年2月16日,旨在抑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生效。《京都议定书》按照经济学原理中成本效益理论,以最小的成本来实现碳排放量的最大化。其中有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碳排放量的交易以及工业国家之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交易,开启了碳资产交易的时代。
(二)国内背景
过去的30多年间,我国正处于经济的高速发展阶段,工业化、现代化有了极大地提升,同时也造成了对资源的浪费以及对环境的污染。过重依靠煤和石油发展的局面,导致了碳排放量的极大增加。到2013年底,中国的碳排放量超过了欧盟和美国的总和,达到了100亿吨。同时,首次以人均7.2吨的碳排放量超过了欧盟。与发展中国家来比,我国是印度的四倍。面对着全球环境变化给人类带来的种种威胁,我们必须重视起来,打破发达国家对于碳排放核心技术垄断的局面,合理开发和利用碳资产,在新的竞争环境中占据有利地位。2014年联合国成员国联合声明中宣布了: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到峰值,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20%左右。同时,截止到2014年6月,北京、上海等碳排放交易试点已全部开始实施交易。在这种背景下,推动建立碳资源交易市场的建立成为了必然趋势。但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识别、评估碳资产的价值。在市场中进行交易,就必然需要一个价值,充当买卖双方交易的媒介。
二、“碳资产”的论证
(1)“碳资产”的定义
“碳资产”作为一种新兴的资源,它是在全球气候变暖和低碳时代背景下提出来的。由于提出的时间相对较晚,现在理论界对碳资产的定义还比较少。根据现有的文献梳理出的一些结论认为:第一,在环境容量相对合理的前提下,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要受到某些限制,从而加剧了一些特定主体对“碳排放权”和“碳排放量额度”的需求,从而形成一种在市场上公开买卖的“产品”,这种产品就是“碳资产”。第二,碳资产作为特定主体由于实行节能减排而给企业带来的有形资产和无形收益。总结起来:“碳资产是一个具有价值属性的对象身上体现或潜藏的所有在低碳经济领域可能试用于储存、流通或财务转化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这个对象,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城市、地区。”
(2)碳资产的价值
碳资产作为资产的一种类型,首先表现为:碳资产是由特定主体在过去交易行为或事项产生的,经过了国际或国家官方机构核证认可,由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其次,碳资产具有流动性和交易价值特性,可以给特定的经济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由于特定主体对碳排放权和排放量的需求,就会促使供求方索取一定的费用,需求方为了使用这项特权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从而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3)碳资产的交易
碳资产的交易是为了促进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缓解环球气温变暖所采用的市场机制。碳资产交易的核心价值是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控资源的价值,利用金融手段来解决面前的气候问题。同时,对于微观主体来说,比如企业,通过碳资产本身具有的价值,一方面可以带来现金流;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进行融资,利用碳资产为企业进行贷款。
三、资产评估方法在碳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由于碳资产作为一种全新的资产,符合资产评估中对资产的定义。我们可以利用资产评估的方法对其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但是三种方法都有其局限性,本文通过比较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同时得出来可以借助数学模型可以模拟出碳资产的合理价格。
1、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似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1、要有一个公开活跃的市场;2、公开市场要有可比性机器交易活动。从目前的市场行情来看,我国碳资产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度都相对较低,可供评估的案例又很少,而且没有统一的标准,差异性很大,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碳资产的交易价格比较高,而一些落后的地区,碳资产的价格就相对的比较低。再加上交易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又比较远,造成了应运市场法评估碳资产的价值具有相当大的难度。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的预期收益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它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以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的价值。收益法的基本前提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资产拥有者所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应运收益法来确定碳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是可以的,因为碳资产作为一种资产,它本身是具有价值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但是在现实评估工作中,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领域,以及不同的行业中,对碳资产的利用以及对碳资产的重视程度来说,是不尽相同的。从评估合理性来说,建立统一的价格并不能很好的保证碳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3、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计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计被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估计被估资产已经存在的各项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扣除。成本法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它的前提条件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的状态或是被假定处于使用的状态;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应运成本法对碳资产进行评估,关键要对碳资产形成的成本和各项贬值进行可靠性的货币计量,而且对于碳资产来说,它更多的体现为一种无形的资产,使用成本法并不能很好的评估它的价值。
四、风险资产定价模型
风险资产定价模型已经很成熟地应运于金融领域,同时我们也可以借助风险资产定价模型来分析碳资产的价值。但是,借助风险资产模型来分析就必须影响碳资产价值的因素,然后确定其中哪些是不确定因素,然后通过过去交易数据来模拟他们的分布,从而得出碳资产的合理价值。本文主要认为碳资产减排量、碳资产价格以及人民币汇率这三个因素为不确定因素,也就是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
碳资产的价值=碳资产的排放量*单位价格。碳资产的排放量=交易价格* CERs。由于碳资产的排放量是一个不确定值,我们首先用数学的方法,设其为Qi(Q为随机变量,i为减排项目的承诺减排量)。其中,影响Qi的因素也是不确定的。所以Q=[Q1,Q2,…,Qn]。对于每年Qi的估计,用前一年同类项目的平均值作为评估年的值。考虑到统计学原理,样本量越大,估计的参数越接近真值。所以本文采用更多年份的历史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评估年的值。
1、碳资产价格的不确定性
目前,在碳资产价格的制定方面,由于欧洲发达国家是主要的发起者和参与者,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处于劣势,我们没有能力去参与碳资产价格的制定,只能被动的接受发达国家提供的价格。因此,碳资产价格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外生变量。同样,我们可以借助均值方差模型来确定碳资产的价值。均值-方差模型(Mean-Variance Model)投资者将一笔给定的资金在一定时期进行投资。在期初,他购买一些证券,然后在期末卖出。从所有可能的证券组合中选择一个最优的组合。这时投资者的决策目标有两个:尽可能高的收益率和尽可能低的不确定性风险。最好的目标应是使这两个相互制约的目标达到最佳平衡。从而,假设碳资产价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价格为P,只需要用前几年的均值和方差来确定。y=lnp(i),p=ey。
2、人民币汇率的不确定性
由于汇率的不断变化且具有不确定性,导致一国商品的价格在另一个国家市场上也在随时变化,如果我们向国外出售碳资产,那么汇率的变动又该如何影响碳资产?到目前为止,清洁能源项目的碳排放量价格以美元和欧元计价。人民币升值,对于我们出口碳资产来说将面临最大的挑战,出口碳资产的成本增加,收益下降,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假设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汇率为r,并假设每年汇率r服从均值-方差的正态分布。由中心极限定理可知,在大样本容量下,r服从正态分布。
五、碳资产评估所面临的机遇和调整
在发达国家积极构建碳资产体系,发展碳资产市场的背景下,我们也需要紧随时展的步伐,积极探索一条适合于中国特色的且符合全世界碳资产发展趋势的低碳发展道路,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碳资产评估体系,促进碳资产的交易、流通和买卖。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建立碳资产交易市场以及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碳资产评估体系,对我们来说即是机遇又是调整。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经历了三次比较污染的工业革命的人类,更加渴望一个更加清洁的绿色革命,低碳化的发展道路符合人类发展的规律,同时构建一个碳资产的评估体系,为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我们已经步入了改革的深水区,转变经济的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已经迫在眉睫。我们建立碳资产交易市场,为“碳资产”确定一个良好的估计值,可以促进碳资产交易的公平性、合理性、公正性,从而推动我们经济的发展。但是从当下的环境看,我们要建立完善的碳资产评估体系还面临着诸多严峻的困难。首先,我国经济发展的模式仍然是以高投入、高产出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为主,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当前的任务还是经济的发展,减少对能源的消耗,发展低碳经济可能会对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小的波动。但是,如果不抓住发展“碳资产”的有利时机,我们可能就会像第一、二次工业革命那样,远远的落后于发达国家。其次,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我国资产评估业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国企改革,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入和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对于碳资产的研究更是刚刚起步,人才、知识储备很少。交易规模较小,交易制度不完善也是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因此,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碳资产评估体系,是一个逐步的,由浅入深的过程,是一个立足于我国具体的国情,不断的批判继承中外先进经验的过程。
六、借鉴欧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经验
1、建立和完善碳资产交易的制度和法律
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碳资产交易制度是建立碳资产交易体系的前提条件。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个人认为我们建立碳资产交易制度需要:第一,确定碳排放的交易对象,交易期限等具体规则。第二,分配碳排放权的份额。第三,完善碳资产市场准入机制和市场监督以及惩罚制度,保障交易环节的公平。
2、确定合理的碳排放总量
从环境和经济发展着两个方面,制定一个合理的总量。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双重压力,在确定碳排放总量时,我们要以自己的具体国情出发,不能一味地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
3、考虑地区差异
我国低于辽阔,我们的国土面积欧洲差不太多,在碳排放量分配上也要考虑具体的区位因素。对于一些发达的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东等我们可以制定更为高标准的排放量,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则要放宽指标。
4、建立多远的碳资产交易市场
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前提下,我们需要政府以及第三方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在碳资产交易中,并不能完全放任买卖双方的完全交易,需要我们成立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监督,审核,以及评估等。同时,我们还应该建立碳资产交易信息数据库,把每一笔交易的具体情况都做电子档案。
参考文献
[1]基于时序仿真的新能源消纳能力分析及其低碳效益评估.曹阳.
[2]评估行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思考.钱洁园.
[3]浅析碳资产财务会计处理.王玉翠.
[4]有关企业碳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江玉国.
[5]碳资产评估理论及实践初探.刘萍.
[6]资产评估视角下碳排放权的.资产观.研究.张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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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交易范文6
侨兴债违约案并非偶发事件。
2012年至2014年期间,一轮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热兴起,多家中心成立并开展私募债业务,按照一至三年的产品期限推测,去年开始已进入密集兑付期。鉴于当前宏观经济态势下企业经营普遍承压,业界预测,类似“侨兴债”的违约事件在今年会陆续爆发。
为进一步防范风险,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在区域股权市场发行或转让的证券,仅限于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这意味着从《通知》之日起,活跃在区域股权市场的规模近百亿元的私募债融资形式或将暂时告别这一市场。
《通知》重申,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等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证券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转让时,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通知》明确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并要求区域性股权市场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对于存量的私募债,到期兑付了结。相关省级人民政府需深入摸排存量私募债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早前1月9日,证监会召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下称联席会议),便明确启动一次清理整顿活动,通过半年时间集中整治规范,解决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国务院发文之前,各地证监局和金融办已开始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摸底调查,主要方向为各地股交中心,但侨兴私募债事件后,金交所或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心亦成为重点。
以“侨兴债”为代表的部分场外私募债产品,多系区域股交中心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而成。
互联网金融业人士指出,借道“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互联网平台”的模式,招财宝上销售的私募债变相扩大了投资者范围,并实现了跨区域销售。而私募债的性质与区域股交中心的属性,决定了其本身的违约概率相对更高,招财宝平台通过变现功能,让更多不具备专业分析能力的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导致风险叠加传递。
“地方金融办已多次来公司了解业务开展情况,目前还在自查整改阶段。” 一家金交所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而变相将私募债分拆,突破投资人数上限,导致私募公募化,正是侨兴私募债风波的一大源头。
据《财经》记者从接近联席会议的人士处获悉,联席会议召开后,多个地方金融办及证监局已对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简称“金交所”)进行摸底排查,甘肃、天津金融办已停止审批新的金交所审批。
对于侨兴债事件涉事方蚂蚁金服投资的另一金融交易平台――网金社,年前,浙江省、市、区三级金融办“组团”摸底调查。主要涉及业务数据和风控标准等领域,并要求公司高层厘清务业务方向和定位。
邓舸在会上亦称,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是此次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2017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规范或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予以撤销关闭,届时,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停止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区域股交所乱象
与“侨兴债”关联的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系区域股交中心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而成。
侨兴债是在广东省的区域股权场所粤交所,即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发行的债券。官网显示,粤股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2013年7月11日挂牌成立。根据工商资料,粤股交前三大股东分别是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和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自2013年新三板全国扩容后,类似粤股交这样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普遍面临盈利压力,挂牌等业务营收不能支撑自身运营,股权融资业务对市场流动性有很高要求。相对而言,私募债是模式简单且周期较快的业务,股交中心依靠服务费和托管费等能够较快实现盈利。
自2013年起,上海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交中心、浙江股交中心、前海股交中心等陆续推出私募债业务。
《证券法》规定私募债上市前必须有券商尽职调查,然后交易所审核,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不同于《证券法》对沪深交易所的企业私募债的严格要求,区域性股权交易所的私募债要求不明确。
据了解,区域股交中心大多对发债企业的净资产和盈利能力没有具体要求,只需由“推荐商”(一般是各种投资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即可。交易所对报送材料只进行完备性审核,不对材料具体内容做实质性审核。股交中心只承担中介义务,并不起审核监督的作用。
如齐鲁股交中心就在产品优势中强调,“齐鲁股交中心对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材料完备性审核,不做实质审核;资金用途灵活,中心不对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
侨兴私募债事件中,浙商财险后来爆出的侨兴债的募资用途说明,与侨兴在2014年的私募债发行说明书上的发债用途不符。有业内人士指出,粤股交并未就募集Y金的真实用途和重大改变进行及时、充分的尽调和信息披露,亦负有责任。
目前在沪深交易所备案发行的私募债,其发行人多为政府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并且有信用评级和担保。而在地方股权中心备案的所谓私募债,更像是资信欠佳的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直接向投资人借钱。
“侨兴债不属于业内定义的私募债,而仅仅是一种比垃圾债风险还高的企业债。”一位券商固收人士认为,仅仅“备案材料齐全”,远远不能覆盖私募债产品的风险。
这种情况下,单纯靠股交所挂牌企业私募债,销路堪忧。因为市场不活跃,基本没有流动性,认购者少。因此,各地股交中心纷纷谋求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把高风险的私募债通过拆细、包装销售给大众投资人,原本高风险的产品摇身一变成了低风险的“类固定收益”产品。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齐鲁股交中心、前海股交中心、天津股交中心、浙江股交中心、重庆股交中心等在内,多家地方股权中心均设有互联网在线投融资平台或官网板块;私募债产品有被公开展示、并接受交易和转让。
无论是沪深交易所的中小私募债,还是当前各地股交中心的私募债业务指引,有两条监管红线从未改变。一是发行人应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债券:这意味着,公开劝诱、公开宣传、广告等形式均系违规:二是在穿透监管下,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而通过招财宝等互联网平台,私募债的销售推介信息向不特定的潜在投资者公开传播,显然不符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标准。
现实需求的存在催生了巨大的市场。部分场外私募债产品被包装成理财产品,进入线下的民间销售网络。这种发行渠道,使得私募债变相公开发行,且发行中介的费用极高。投资人也根本看不到最初始的合同协议,而产品最终投资人也根本无法穿透。
“很多互联网理财平台包装后的产品,用户只能看到产品的名称、预计年化收益等信息,更深层次的信息,如资金投向、资金池风险等其实并不清楚,这自然就产生了风险。”一位金融机构资管人士分析,“如果股交中心自己不加强对私募债的风控,会容易出大问题。”
此次国办《通知》,对于夹缝中求生存的地方股交中心来说无疑是个致命打击。“以前还有个私募债顶着,以后的日子估计更难过。”华南某地股交中心的负责人向《财经》记者抱怨道。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禁止开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发行、转让私募债业务,此项规定对上股交几乎不构成影响。”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张云峰回复《财经》记者称,上股交一直以来对发行和转让私募债采取谨慎的态度,到目前为止,上股交可转股公司债净额只有2.7亿元,纯私募债几乎没有。
地方金交所异化
和股交中心一样,金交所正在成为金融行业一个特殊存在。
自2010年5月,我国第一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正式成立,金交所已有七年的历史。2011年,平安集团旗下的陆金所成立,并收购了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成为了行业的分水岭。
2013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陆续出现。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正在运营的金融资产交易所,大约有30多家,分布在20个省市。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7家。
金交所主要是地方金融办批准成立,并受其管理。各地的金交所成立时均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或消化地方不良金融资产、或解决地方国企资产流动性问题、或帮助解决本地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或发行城投债成为另类的地方融资平台等。
“在2015年之前,金交所还是一个无人注意的要素市场。”一位金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用互联网的手段提升金融资产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是大势所趋。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单一自然人及法人或其他机构的借款余额作出限制:单一的个体、单一的自然人在一个平台上借款上限是20万元;单一组织、法人在单一平台上借款上限是100万元。
这样,以往开展大额标的的P2P平台普遍面临合规性挑战,于是为寻求更合规的发展路径,越来越多的平台开始寻求与金交所的合作。
“优质资产争夺激烈,让平台放弃优质大额资产业务并不是一件易事。由于信贷业务存在连续性,针对存量业务很难做到说放就放,所以平台与金交所合作也实属无奈之举。”一家互联网平台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所以,拆分资产包销售就成了部分金交所的主流业务。类似此前的粤股交,金交所将一个大的资产包,拆分成多个小包,每个小包的销售人数不超过200人,成功绕过了监管。
虽然招财宝等互联网平台拆分私募债模式被叫停,但以其为代表的“大拆小”之类的金融创新却层出不穷。
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已有14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资产端接入了金交所的产品,既有陆金所、人人贷、开鑫贷等网贷平台,也有苏宁金融、京东金融、万达金融等消费金融平台。
事实上,大部分金交所没有风控能力,只是一个包装渠道。本身不担保,也没有招财宝类似的增信措施,其隐藏风险更大。
“一些互金平台自己成立金融资产交易所或者与一些地方金交所开展合作,包括与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合作企业私募债来转移大额业务,其实是利用政策空白实现政策套利。”金开贷总经理段嘉奇指出。
据《财经》记者了解,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监管部门直接点名批评了贵州、浙江的四家金交所。这四家交易场所将私募债拆分为多期进行发行,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投资者门槛低至几万甚至千元,吸引大量不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自然人投资。
监管挑战
早在2011年和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38号文、37号文时,包括国家发改委在内的八部委迅即联合行动,拟定了清理各类交易所名单,掀起清理大潮。
在随后的四年里,每年都会开展一场清理整顿行动。在上述金交所相关负责人看来,近两年市场流动性过剩,资产荒成为了此次交易场所问题死灰复燃的大背景。
而部分股交中心借助互联网平台放大了杠杆,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局部金融风险的积聚。
“其实,监管应该尽早给行业指出方向,不然大家试错很容易试到监管的底线。监管层应该对症下药,把不能容忍的事情明确下来,把责任主体和责任边界划分清楚。”国富资本兼青岛金融交易所董事长熊焰告诉《财经》记者。
“比如对私募债这类的监管其实不能卡两头,但要卡一头。如果对资产端放松,以便发挥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活力,那么在负债端就不能开放给个人投资者。要把大众资金控制住。中国的投资者很难认可买者自负的理念。”上述金融机构资管人士告诉记者。
而按照当下的监管机制,地方交易所虽然从事了应经证监会审批的交易,日常监管由地方金融办负责。很多交易所是当地政府批准,又是当地纳税大户,在清理整顿中,证监会仅仅是个牵头机构,在摸底调查工作中很难得到地方政府的配合。
现实中,地方金融办监管的行I门类较多,如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导致其缺乏专业的金融人才去跟踪与识别这些金融创新产品中蕴含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