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金融与网络金融范例6篇

电子金融与网络金融

电子金融与网络金融范文1

【关键词】全球;金融业;网络化;兴起;启示

在第三次产业革命中,计算机技术的发明与应用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改革,并在后来的发展中迅速得到广泛应用,成为当前所有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先进科技。可以说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带动了整个世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对于经济发展而言,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发展更是具有极大的意义。金融业作为世界经济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网络化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给我国本土的金融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机遇和冲击,如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下应对金融业网络化带来的问题就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以下本文就来简要谈谈全球金融业网络化的兴起与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启示。

一、金融业网络化的内容

在今天,金融业已经几乎完全呈现出了网络化的发展态势,所有的金融交易都离不开计算机网络技术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直接促使了金融业的高速发展,也加快了国际贸易和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进程。而金融业网络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笔者认为可以从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网络证券与网络保险这四大方面体现出来。

1、电子货币

在金本位制和金汇兑制瓦解后,电子货币代替了有形货币,并得到了迅猛发展,这使得信用货币无论在种类上,还是在规模上的急剧增加成为可能。据统计,信用货币占西方各通货流通量的90%以上,各种形式的支票、支付凭证、信用卡等种类繁多,这表明经济的发展对信用的依赖越来越深。

世界各国的金融支付系统正在进行着一场变革,电子支付系统正逐渐取代传统支付系统,支付工具和支付手段也在发生变革。电子货币将在国际金融活动中逐步发挥重要作用,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发表了电子货币的发展报告,报告全面研讨了消费者保护、法律、管理、安全等诸多问题,提出了发展战略并鼓励新型金融服务的开展。

2、网络银行

网络银行是现有银行专用网络的扩充和延伸,也是传统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补充。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类正在迎接一次信息技术革命的挑战,网络银行将成为新技术革命的重要里程碑。自从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于1995年10月18日在Internet上开业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纷纷上网,网络银行逐渐风行,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风潮。

3、网络证券

网上在线投资的优势,在于一是时间和速度,二是方便,三是节省大量人工和中介环节,手续费低廉,它充分体现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市场经济准则。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和电子结算的快捷,使得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钟情于当日买卖交易,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交易量,成为交投活跃的技术性支撑。在证券发行方面,惯于闭门瓜分上市股票的投资银行也不得不顺应市场要求,拿出更多的上市股票份额给电子券商和网络交易者。网络在线证券交易打破了投资传统、重新分配市场份额让个人投资者得以与长期以来称霸股市的华乐街投资专家分庭抗争。新兴的电子在线经纪券商正面挑战华尔街历史悠久的证券公司与投资银行,其市场总值已超过执券商牛耳的美林证券,这具有强烈的历史意义和象征意义。

4、网络保险

金融保险可以看做是为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秩序而服务的一个特殊行业,是金融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在网络化大趋势不断冲击传统金融市场的今天,很多保险公司都开始改革传统的经营模式,充分利用网络的信息优势,来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在当前信息时代下竞争不断加剧的保险市场中生存发展。

二、金融业网络化兴起与发展对我国金融业的启示

自从金融业网络化发展兴起以来,金融网络化模式的发展态势就势不可挡,并迅速成为当前世界各国金融业改革的主要手段与目的。在我国的金融业来讲,自然也受到了其网络化的很大影响。金融业网络化极大的推进了我国整个金融业向现代化、科技化发展的进程,但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其也为我国的传统金融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如何充分利用全球金融业网络化所带来的发展机遇,而避开其所来的影响与冲击,就成为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在以自身体会的基础上,总结了一些全球金融业网络化对我国的启示,具体如下所述:

1、加快传统经济向互联网经济的进程,大力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只有国民经济走向了信息化,传统经济转向了互联网经济,金融业的网络化发展才有基础。电子商务既是互联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又是金融业网络化发展的必要前提,在推进我国金融业网络化的时候,必然离不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2、加大金融业信息系统基础建设的投资,促进金融业网络化的发展。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全面网络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家商业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及重要的公共场所多设置各类电子终端,加大信用卡、借记卡及各种电子支付工具的普及程度,大力推广智能卡,使人们体验电子支付的优越性,转变观念,为接受电子货币打下基础。加大对金融业网络化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为今后网络金融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研究开发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确保金融网络的安全运行。由于国际互联网本身是个开放系统,而网络金融的经营实际上是变资金流动为网上信息的传递,这些在开放系统上传递的信息很容易成为众多网络“黑客”的攻击目标,目前多数客户不敢在网上传送自己的信用卡帐号等关键信息也是基于这个原因,这样就严重制约了网络金融业的业务发展。我国金融业的网络化有必要发展自主的操作系统,以保障网络的安全。

4、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加快我国金融国际化的步伐。金融业的网络化发展,使资本流动突破了规模上、地域上和有形无形的限制,使得金融活动国际化,这在客观上要求一国金融的国际化。目前国际金融交易额是国际贸易交易额的50倍;新的信息传输技术和交易的电子化,使全球金融市场中的“传染性效应”更加明显,对中国金融业的网络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加快我国金融国际化进程。

5、重视金融网络化带来的新问题,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对于网络金融的监管问题,需要各国政府及金融业进行合作与谈判,根据网络金融业的发展特点,以战略的眼光从总体上把握金融业网络化的发展方向,达成对网络金融监管的共识,共同制定和完善有关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以促进网络金融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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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金融蒸蒸日上。它给人们带来了便捷的服务,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商机,但随之而来,网络金融诈骗等一系列利用网络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给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金融的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本文着重从网络金融诈骗的现状、特点、方式、类型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一些规制网络金融诈骗的方法。

 

关键词 网络 金融 诈骗 规制

作者简介:俞庶言,浙江工业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020-02

网络金融,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网络与金融的结合。它利用电子技术或者网络技术,在数字化金融信息,电子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推进金融机构的虚拟化,实现金融交易的无纸化和金融市场的网络化。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移动电话等工具的普及,全球金融业的电子化程度逐步提高,主要体现在网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蒸蒸日上和电子货币,信用卡等电子支付产品的广泛应用。

 

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其技术基础的不同,而计算机网络给金融业带来的不仅仅是技术的改进和发展,更重要的是运行方式和行业理念的变化。网络金融的主要特点有:(1)虚拟化。网络技术的引进虚拟化了金融的实务运作。比如经营场所由实体柜台变为虚拟的网址。(2)高效性。网络金融的使得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从柜台式接触变为通过网上的交互式联络,这种交流方式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大大缩短了市场信息的获取和反馈时间。(3)经济性。从运营成本来看,虚拟化的网络金融无需承担经营场所、员工工资等费用,较之传统金融服务经营成本明显要小。但事物总有其自身的两面性,网络金融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风险。

 

金融本身就是一个脆弱的东西,而网络也有其自身的技术风险,两者加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使原本就脆弱的金融变得更加脆弱。比如,相关数据在传递的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者技术系统没有更新换代,与之带来的损失都是巨大的。网络金融犯罪的类型主要有:破坏金融网络信息系统的犯罪;盗窃或篡改金融网络信息的犯罪;以网络为工具实施的网络金融犯罪。其中我们相对比较熟悉又能感同身受的就是最后一种——以网络为工具实施的网络金融犯罪,而在这类中又以网络金融诈骗居多。

 

一、网络金融诈骗的概述

近年来,网络金融犯罪呈上升趋势。例如2009年吵得沸沸扬扬的花旗银行网银巨额失窃案。2009年12月25日,美国政府官员近日表示,联邦调查局目前正在调查一桩针对花旗集团的网络安全攻击案件,该集团怀疑电脑黑客通过网络安全漏洞窃取了巨额资金,造成数千万美元的巨额损失。2012年发生在国内的济南平阴特大“炒黄金”系列网络诈骗案。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李某、贺某等为实施诈骗行为,虚构“香港恒达金融国际有限公司”,以贺某设计开发的“恒达公司黄金平台交易网站”为依托,租用操盘软件模拟国际黄金网站走势,并指使聘用的业务人员,通过百度搜索电话号码,广泛进行电话联系,利用投资人快速致富的心理,冒充黄金投资人、黄金分析师等角色,告诉联系人炒现货黄金业务很赚钱,并通过网络发出网络模拟操盘,当与对方达成投资意向后,便诱导其将资金投入指定的炒作账户,然后通过后台操作,将投入的资金全部流入犯罪嫌疑人个人账户,从而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由于网络需要以计算机为载体,因此网络金融诈骗实际上属于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利用计算机诈骗本质上和其他诈骗是一样的,即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但它因为有了独特的犯罪工具(或手段)——计算机,而有着不同于普通诈骗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技术性强。网络金融诈骗,由于它实施犯罪的工具是网络,决定了犯罪人是懂计算机和网络的人。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2)犯罪隐蔽性好。网络的虚拟性使犯罪分子不受时空的限制,可以不与被害人进行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进行诈骗活动。并且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往往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及其他相关信息,难以追踪定位。(3)犯罪取证难。由于计算机中的数据很容易被篡改和删除,而且删除后不保留任何痕迹,加上很多信息系统在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时候安全防范设置不强,不具备数据保护、审计等功能。犯罪分子实施破坏、窃取数据后,系统没有自动保留犯罪痕迹,所以案发后也无法取证和调查。(4)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犯罪分子不用锁定特定犯罪对象,只需呆在家中,有一台能上网的电脑,轻点鼠标就可以修改信息或者将诈骗信息出去,几秒内收益可能就有几十万。(5)犯罪影响广。网络不受时空限制,犯罪人一条诈骗信息,可能几秒之内,该信息就能覆盖全球,因此它的受害人不仅仅局限在一个省份甚至一个国家内。

 

二、网络金融诈骗的主要类型

(一)网银诈骗

以网银系统升级或者动态口令牌过期更换为由,诱骗客户登录假冒网站,并窃取账户信息,进行快速转账,盗取账户内资金。

(二)中奖诈骗

经常点开一个网页就会跳出一个窗口说:恭喜你成为今天被我们抽中的幸运观众,获得联想笔记本一台,请填写个人信息,银行账号等。

(三)网址或者网站诈骗

犯罪分子设计的诈骗网站网址与正规网站网址极其相似,往往只有些微的差异,不仔细分辨很难发现。当用户登录虚假网站进行资金操作时,其财务信息将通过该网站或者网址泄露出去。

 

(四)网络传销诈骗

比如以网络购物为幌子,假借“电子商务”“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吸引会员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并推荐他人参加购物成为会员,根据下线会员的数量或购买商品数额的多少获得奖励。

此类诈骗的表现形式还有很多,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统计,2004年,这个中心接到的欺诈事件报告一共达到223起,犯罪分子都是通过使用“盗号木马”、“网络监听”以及伪造的假网站等手法,盗取用户的银行账号、证券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个人资料,然后以转账盗款、网上购物或制作假卡等方式进行诈骗。

 

三、规制网络金融诈骗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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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网络金融;特征一、网络金融概述

    一)网络金融内涵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二)网络金融的特征1、业务创新。网络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2、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金融机构放弃过去那种以单个机构的实力去拓展业务的战略管理思想,充分重视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网络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也趋于网络化,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将被一种网络化的扁平的组织结构所取代。3、市场创新。由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本身也开始出现创新。一方面,为了满足客户全球交易的需求和网络世界的竞争新格局,金融市场开始走向国际联合。另一方面,迫于竞争压力一些证券交易所都在制定向上市公司转变的战略。4、监管创新。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过去分业经营和防止垄断传统金融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随着在网络上进行的跨国界金融交易量越发巨大,一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不能完全控制本国的金融市场活动了。

    二、网络金融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首先,从技术风险来看,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的安全程度越来越受制于信息技术和相应的安全技术的发展状况。第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难以适应金融业网络化需求的迅速膨胀,网络金融的运行无法达到预想的高效率,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安全隐患。第二,技术解决方案的选择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选择失误风险,该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不兼容,这将会降低信息传输效率;二是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很快被技术革新所淘汰,技术落后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从经济风险来说,网络金融在两个层面加剧了金融业的潜在风险:其一,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行业融合程度加强的同时,实际上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其二,由于网络金融具有高效性、一体化的特点,因而一旦出现危机,即使只是极小的问题都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并迅速扩散。

    三、网络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第二,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在主观方面,主要存在两点问题:第一,未能进行有效的统一规划。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因缺乏宏观统筹,各融机构在发展模式选择、电子设备投入、网络建设诸方面不仅各行其道,甚至还相互保密、相互设防,造成信息、技术、资金的浪费和内部结构的畸形,不仅不利于形成网络金融的发展,还有可能埋下金融业不稳定的因素。第二,立法滞后。一方面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滞后。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只有《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等几部法规,并且涉及的仅是网上证券业务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与传统金融业务健全的法律体系相比,网络金融立法同样滞后。面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和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调整金融业现有的监管和调控方式,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网络金融积极稳妥地发展。

    四、建议应采取的对策针对上述风险和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1)确立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并行发展的战略。(2)建立专门的指导和管理机构。(3)加快网络金融立法。(4)造就复合型金融人才。(5)改革分业管理体制。(6)加快电子商务和网络银行的立法进程。(7)银监会应提高对网络银行的监管水平。(8)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9)建立大型共享型网络银行数据库。(10)建立网络金融统一的技术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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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硬件、软件、防火墙、网络监控、身份认证、通信加密、灾难恢复、安全扫描等多个安全要素。而网络金融安全问题关乎我国的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因此,必须站在更高的层面审视网络金融安全问题。

    一、网络金融概念特点

    (一)概念

    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是一种通过个人电脑、通信终端或其他智能设备,借助国际互联网和通信技术无境域限制的联结客户与金融机构,以实现及时获取经济金融信息、享受网上金融服务、开展网上金融交易的金融活动。网络金融包括在线银行、网上保险、网上证券、网上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

    网络金融安全,是指金融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畅通快捷。网络金融安全包括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部分,系统安全主要指网络设备的硬件、操作系统以及应用软件的安全,信息安全主要指各种信息的存储、传输和访问的安全。

    (二)特点

    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自1995年10月18日开业以来,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浪潮。这一金融创新正彻底颠覆了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业态,银行由实体化向虚拟化发展,金融服务的时空界限不再明显。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金融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虚拟化。网络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同时也是一个虚拟化的市场。网络金融虚拟化主要表现在金融实务虚拟化、服务机构虚拟化、交易过程虚拟化和交易货币虚拟化。

    2、无界性。网络金融的无界性主要是指金融活动无时空局限,打破传统的金融服务时间、境域、空间、方式等限制。网络经营企业只要开通网络金融业务,世界各地的上网用户皆可能在任一时间、任一地点、以任一方式成为其客户,并以商家愿意接受的任一电子货币支付,交易地域模糊性给计量造成困难。

    3、低成本。虚拟形态的网络银行交易成本远小于物理形态的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而且服务效率得到提高、服务质量没有降低。这是网络金融得以出现并迅速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4、加密性。传统金融下交易过程依赖于物理设置和现场办公,而网络金融下交易过程采取技术上加密算法或认证系统的变更或认证来实现。

    5、信用性。电子货币和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涉足短期电子商业信贷、中介支付、投资理财顾问等金融或准金融业务,而金融交易信息传输保存的安全性、客户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和财务信息的保护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无疑,人的信用价值以及游戏规则的固化是网络金融快速发展基石。

    二、网络金融安全现状

    网络金融安全伴随着网上交易的整个过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来自金融机构内部,网络系统自身的安全以及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内控能力。如由于软硬件配置不匹配、系统设计不合理、运行不稳定等形成的安全隐患;二是来自于金融机构外部,取决于选择的开发商、供应商、咨询或评估公司的水平,以及其他各种外来因素如黑客攻击、自然灾害侵袭等所造成的安全问题。

    有关调查表明,目前国内80%的网站都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有20%网站的安全问题还十分严重。安全问题已日益成为困扰网上金融交易的最大问题,影响我国网上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网络金融活动中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金融装备落后。我国金融电子设备的核心技术大部分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国产化率低、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少,在金融电子化过程中,整个金融系统内的操作平台,以及电子支付系统等核心技术,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由于平台软件源代码末公开,导致我国金融安全的基础相当薄弱。因计算机硬件故障造成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事件,成为网络金融业务的安全隐患。

    2、网络系统漏洞。互联网本身固有的技术体制存在缺陷。基于远程通信的便利,互联网并未考虑安全性问题,因而基于信任主机之间的通信而设计的TCP/IP协议缺乏安全机制,建立在互联网络为基础的金融网络系统存在安全漏洞,防毒软件功能不强,造成网络运行不稳定,被病毒入侵、被黑客攻击,轻者数据毁坏丢失,重者烧毁硬件。目前全球的黑  客攻击事件,40%是针对金融系统的,我国则高达60%以上。 3、交易系统缺陷。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金融机构的网上业务要达到三级安全标准,但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安全状况都未达到这一要求,其自行开发、应用的网上交易系统大多未经过权威部门的检测认证,存在安全控制技术落后、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抗攻击能力不强、响应滞后、访

    问授权混乱、客户地址及邮箱等资源保护不力等情况。出现系统虚假信息泛滥;账户密码被黑客破译,数据资料、交易指令被篡改,资金被盗取,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被盗卖;信息传递的私密性、真实性、完整性、不可否认性缺乏保障等等现象。

    4、交易监管滞后。由于网络金融交易的不透明、虚拟性、开放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身份确认、交易真实性验证、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网上支付和结算系统全球化,提高了信用风险程度。目前,我国网络金融运作监管经验不足、手段不全、技术落后、分业网上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内控制度不健全、网上业务定期内部审计流于形式,出现了网上业务运作中密码控制不严、软件控制功能薄弱、授权机制执行不力等问题。

    5、协同机制缺乏。各银行网络系统各自为政,各行间信息隔绝,缺乏沟通协作。有的商业银行将其银行网络系统拓扑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等作为绝密材料被保存,行业间数据资源共享是一道屏障,造成资源资金浪费,延误了整个金融业的发展。   6、应急预案缺失。除上述种种因素外,金融机构未对停电、暴力犯罪等人为因素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不确定事件的发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网络金融的运行安全。

    三、网络金融安全对策

    1、加快立法进程。我国网络金融立法滞后,网络金融安全立法更是一片空白。由于网络金融安全关乎我国的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因此,网络金融安全立法进程刻不容缓,国家应高度重视,拟成立网络金融安全管理机构,研究制定金融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指导和约束网络金融的安全发展,应充分借鉴英美的成功经验,参照英美颁布实施的《电子通信法案》、《数字签名法》等法律,在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签名法后,加快电子证书法、加密法等网络金融安全法律法规的出台,打造网络金融规范化、法制化环境,明确商家、消费者、第三方支付系统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资格、行为、责任,打击网络金融犯罪,保护金融机构及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络金融业健康、规范、有序地发展。

    2、强化技术防范。网络金融安全防范中,技术防范是关键。金融企业应制定全面周密的软硬件装备升级换代方案,即时引进和应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有较高安全系数的金融电子化软件平台和金融电子设备核心技术,保证计算机应用软件的不断升级,维护网络系统健康运行。要配备性能良好的内外网络防火墙、病毒防御与杀毒软件,定期升级,严格网络登录口(下转第235页)(上接第233页)令管理等。要采用数字证书等较高级别的网络加密技术,设置交易中的客户身份认证和交易密码。此外,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研发网络安全系统、语音鉴别系统、电子转账系统、智能卡识别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提高金融装备国产化水平,夯实金融安全基础。

    3、加紧人才培养。网络金融机构要培养一批既掌握计算机枝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又掌握金融实务和管理知识的复合型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从国家层面讲,要积极培养政治过硬、技术全面、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金融执法队伍,提高金融执法人员素质,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法、违规活动。从企业层面讲,要通过不间断的全员培训培养教育,让全体从业人员全面了解网络技术安全缺陷,充分认识潜在的网络安全隐患危害性,掌握必要的软件系统安全技术、数据信息安全技术、病毒防治技术等。要通过改善硬件设施和办公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尽可能减少操作失误带来的麻烦,保证网络金融企业的经济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

    4、加强内部控制。网络金融机构要参照相关的法规条例,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操作规程、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病毒防治、密钥等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人员变动管理,及时注销、移交和变更原有的密钥等信息资料。要建立数据备份中心,实现数据可追溯性。

    5、加强预警监控。掌控网络金融风险重在预警评估与防范。网络金融机构,要建立网络金融风险预警机制,专人监控业务运行,加工处理数据,研究数据指标,制定网络金融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发现指标逼近预警线,果断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以应对。

    6、加强监管合作。面对网络金融市场高度国际化,大部分金融交易依赖于电子网络,网络银行资金日趋庞大和资金流动速度加快,但由于网络技术发展存在先天性缺陷——技术漏洞,使得网络安全成为制约网络金融发展的最大障碍。我国金融管理机构有必要适时同外国金融监管当局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沟通信息,打击犯罪,规范业务合作的程序,交换网络监管措施,创造网络金融活动的准则。

    参考文献

    [1]赵艳.网络金融监管的难点及对策探究[J].学理论,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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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融资;小额融资服务;竞合博弈分析;小微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03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7-0170-03

0 引言

网络融资就是以网络为中介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借贷活动。这种活动建立在网络中介服务的基础之上,通常需要贷款的一方需要在网上填写企业的信息,并向网上的第三方平台或者直接向银行提出申请,在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并批准之后,就可以发放贷款了。这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是顺应着目前信息科技的发展而出现的,并被很多的中小企业所采用[1]。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各电子商务企业已披露的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各大金融机构累计为约3万户企业发放3288亿元网络融资贷款,自网络融资业务推出三年来,工行累计为4.3万户小微企业发放了7710亿元的网络融资贷款。[2]2010年,以阿里巴巴、网盛生意宝等上市公司为代表,中国第三方电子商务市场企业全年网络融资贷款规模首度突破“百亿大关”,达140亿元。[3]

1 面向小微企业的网络融资服务模式

目前国内面向小微企业的网络融资服务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①由第三方平台与银行合作的网络融资服务: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高级别的信用水平,在网上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②以银行为主体的网络融资服务:银行通过自己的网络平台提供融资服务,整个服务的主体是银行自身,并不涉及其他的第三方参与。由建设银行推出的“善融商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就是一种这样的平台。③第三方平台直接提供的网络融资服务:第三方平台募集资金,面向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典型的代表是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金融”。

在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服务方面,金融机构拥有雄厚的资金优势和丰富的融资经验,而第三方交易平台拥有全方位的客户信息优势和灵活的融资机制。本文以建设银行与阿里巴巴为例,分析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在面向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方面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并探索实现趋于稳定的双方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新路径。

2 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竞争与合作

早在2007年,阿里巴巴与建行合作,推出基于交易平台信用的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服务——E贷通。但由于双方对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服务的信贷理念不同产生嫌隙,双方在小微企业网络融资上的合作逐渐减少,阿里巴巴通过自己成立的“阿里金融”来为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融资服务。2013年2月,阿里集团把支付宝公司也纳入阿里的金融板块业务,经过一系列大动作的调整,打造一家真正专注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公司。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在网络融资业务上从合作走向竞争,在竞合中共同探索适合小微企业的网络融资新模式。

2.1 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合作关系:以“E贷通”为例 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较高,是制约其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因素之一。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小微企业的基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交易记录建立信用评价数据库,为会员企业提供网络诚信认证,只有通过认证的小微企业才具有申请网络融资的资格,从而解决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的难题,降低银行贷款违约风险,这是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合作关系的基础。[4]

2007年至2010年期间,建设银行与阿里巴巴公司合作,推出“E贷通”产品,是双方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信贷产品,有机结合电子商务企业的网络信用、建行网上银行渠道与信贷业务系统,为类似于阿里巴巴“诚信通”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批量信贷支持的服务。通过采用网络联保等一系列手段来降低小微企业信贷准入门槛,是有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款崭新金融产品。该产品推出后,荣获“第二届中国小微企业最佳融资方案”奖项。目前,建行“E贷通”产品针对不同小微型企业特点推出三款量身订制的产品,分别为网络银行电子商务联贷联保业务、网络银行电子商务大买家供应商融资业务、网络银行电子商务“速贷通”业务,前两款产品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第三款产品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不同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不同需求与不同融资产品对接。[5]

建设银行与阿里巴巴公司合作的“E贷通”产品,有效地为资金供需双方搭建桥梁,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的共赢。①对于银行或贷款公司来说,网络融资降低了经营成本,效率更高,也更为灵活;②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网络融资更便捷,能及时满足自身的融资需求。③对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而言,实现了由基于B2B信息流的服务向资金流服务的有机扩张,拓展了自身服务领域,丰富了商业模式。

2.2 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竞争关系:“阿里金融”VS.“善融商务” 经过三年的“E贷通”项目合作,阿里巴巴已经建立起一整套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数据库,以及一系列应对贷款风险的控制机制,开始以自身的交易平台优势帮助建行对客户进行风险控制,甚至包括针对网络特性制定的坏账客户“互网全网通缉”。这些举措亦获得了建设银行的认同,其创新融资模式和广阔市场前景令人瞩目。

有数据、平台、资金方面的明显优势,再加上与建设银行三年多的合作积累的融资经验。“阿里小额贷款”项目在短短两年间已经为累计13万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发放超过260亿的贷款规模,而不良率仅为0.72%。[6]2013年2月,阿里巴巴宣布,阿里金融板块将包括支付、小额贷款、担保和保险四块业务。而原支付宝的共享平台事业群、国内事业群、国际业务事业群将与现有的阿里金融业务事业群合并成为阿里大金融。阿里金融不可能复制传统银行的模式,也绝对不会去做一家线下的银行,而是以互联网的技术和平台为依托来发展业务,具备更大的市场和空间,甚至是一个互联网金融的革命。

另一方面建设银行也看到电子商务的商机无限, 2012年6月“善融商务”项目上线,分为个人商城和企业商城两个端口,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融资、理财、分期付款等多种金融服务。通过自建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于对客户信息数据的全方位掌控,是银行信贷业务和风险控制的根本。

3 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竞合博弈模型

在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服务方面,金融机构拥有雄厚的资金优势和丰富的融资经验,而第三方交易平台拥有全方位的客户信息优势和灵活的融资机制,但目前由于各自的理念不同和利益冲突,竞争大于合作。二者我们引入博弈论来研究目前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交易平台在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服务从合作走向分歧的现象,并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3.1 模型假设 我们先用非合作博弈模型分析两家公司(金融机构A和第三方交易平台B)博弈结果,在此基础上,对博弈参与者进行有限理性假设,再用演化博弈分析两家公司合作的可能性、动力机制等。

假设1:在融资市场中金融机构A和第三方平台B分别拥有资源K1和K2。在某一项合作项目(以小微企业融资为例)中,只有对该两种资源进行整合后才能产生效益,即A和B建立合作关系,并设投资规模函数为Q,A和B分别投入资源K1和K2,假设其投资规模函数为:

Q=U1U2 (1)

式中: U1是A投入资源K1的量,U2是B投入资源K2的量。

假设2:我们假设投资效益函数为M,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系数为P,则投资收益函数为:

M=PQ=PU1U2 (2)

假设3:A和B的合作成本分别为C1和C2,g为惩罚值(当一方选择不合作而对方仍选择合作时,他支付给对方的罚值),且g

3.2 构建模型 考虑在融资市场中金融机构A和第三方平台B,其策略集合为{合作,不合作},博弈的得益矩阵如表1所示。

情况一:金融机构A和第三方平台B都采取合作策略时,他们的净收益分别为各自在融资合作项目中分得的收益减去自身的合作成本,即分别为s1(r1)PU1U2-C1和s2(r2)PU1U2-C2。分得的收益取决于分配系数与合作的总收益的乘积。而分配系数是关于竞争力水平的一个函数,我们假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的竞争力水平在短期内是稳定不变的,所以在一次竞合博弈中,可以把分配系数视为一个常量。

情况二:当其中有一个城市节点采取不合作策略、而另一个城市节点采取合作策略时,根据假设采取不合作策略一方支付g(惩罚值)给采取合作策略的一方。该惩罚值有两个方面的来源:一是来二者内部竞争与合作并存惩罚机制的设定,因为通过惩罚机制的设定可以避免网络内部的恶性竞争,规范二者的融资行为;二是来源于信誉的损失,在具体的某次融资合作项目中采取不合作策略将会使其信任度下降,由此而带来一些经济上的不利影响或损失。

情况三:当双方都采取不合作策略,双方既不需要支付对方惩罚值,也不要承担合作成本,故其得益均为0。根据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和上一节的模型假设,我们可以对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平台之间的竞合博弈模型进行纳什均衡的求解。此外,在正常的融资经济合作中,双方都采用合作策略时的收益分配额大于处罚机制中设定的惩罚值, 即s1(r1)PU1U2-C1>g,所以有s1(r1)PU1U2-C1>g-C1>0。因此,有:

①给定A采取合作策略,B同样采取合作策略的收益是s2(r2)PU1U2-C2,采取不合作策略的收益是-g,由于s2(r2) PU1U2-C2>0>-g,所以合作是城市2的占优策略;给定B采取合作策略,A的合作、不合作策略的收益分别是s1(r1)PU1U2-C1、-g,同样有s1(r1)PU1U2-C1>0>-g,合作是A的占优策略。由此可得(合作,合作)是一个纳什均衡策略。

②给定A采取不合作策略,B采取合作策略的收益是g-C2

4 总结与展望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在面向小微企业的网络融资服务中,各自拥有资金、信用资源等方面的不同优势,从一开始的双方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探索网络融资模式,到分道扬镳,各自建立融资渠道和信用平台,在竞争与合作中摸索适合小微企业网络融资的最佳模式。2013年3月阿里金融事业群总裁胡晓明公开表示,阿里金融即将推出信用业务,并会选择与银行进行合作。这是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从竞争中走向全新合作模式的序曲。

参考文献:

[1]王敏.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的小微企业网络融资探讨[J].中国证券期货,2012,4.

[2]曹磊,张周平等.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J/OL].http:///,2012-08-01.

[3]冯林.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网络融资服务模式研究报告[J/OL].http:///,2011-01-18.

[4]吴晓光.浅谈网络融资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与监管[J].风险管理,2011,5.

[5]陈强.基于网络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研究[J].企业研究,2011,8.

[6]阿里金融很凶猛:数据为王,工厂化运作[J/OL].环球企业家,中国管理咨询监理网.

[7]林煜.浅谈中小企业融通仓融资模式研究[J].中国商贸,2011(17).

电子金融与网络金融范文6

【关键词】网络金融 创新 监管

一、网络金融的创新特点

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体现的创新不仅仅是计算机技术的创新,更重要的是金融的运行方式和服务理念的变化。具体来说,网络金融的创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信息化与虚拟化

具体来说:货币可以看作是反映财富的信息,资产的价格可以看作是资产价值的信息,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咨询和中介服务可以也可以看作是信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金融市场成为一个信息市场,而且加强了金融市场的虚拟性。金融机构的经营地点已经不同于以前传统的方式,现在金融机构可以拥有一个虚拟化的网络地址以及一个虚拟的经营空间。网络金融的业务创新也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方面,这种业务创新在金融各个领域都可以看到,比如银行利用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消费信贷、房屋抵押信贷和信用卡信贷,第三方支付等等,这些大多都是通过虚拟的电子货币和网络来实现的。同时金融机构的经营过程也都通过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电子货币、信用卡系统和网上服务来实现,通过虚拟网络来解决所有问题。

(二)经济性与高效性

网络金融的发展使金融信息交流和业务处理更加方便快捷,突破了以往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客户直接通过网络获得信息和服务,大大提高了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与以前柜台式服务相比,网络金融的服务方式不仅节省了信息获取的时间,而且虚拟化的网络金融节省了经营场所的费用开支,显著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具有很高的经济性。而且随着信息的采集和收集传播更加快捷,整个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更加充分和透明,整个金融市场的供求双方联系越来越紧密,金融市场对中介机构的需求越来越少,脱媒现象越来越明显。

二、网络金融的发展对当前金融体系的影响

(一)给当前金融体系带来挑战

无论是从企业生命周期、抗风险能力角度还是内部财务管理角度来看,传统商业银行倾向于与政府部门或者大中型企业合作,将信贷资源投给这些实力雄厚的主体,而占据金融市场大量比重的小型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互联网金融以其巨大的信息量和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方式,迅速抢占小微市场,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被迫缩小,必须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创新以应对网络金融的发展。

由于网络金融的发展,大量微型投资者都普遍参与到金融市场,整个金融市场的参与者相比传统金融市场更加大众,资金的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发现和匹配,金融中介的地位被削弱,交易成本也降低。金融脱媒现象加剧,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造成冲击。

(二)网络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机遇

由于互联网挑战了以往传统金融机构的地位,商业银行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为客户的服务,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得到加强,服务效率得到提高,加强客户体验和参与,从经营管理到业务操作,商业银行都在进行变革和优化,这样才能留住老客户,拓展新客户。同时,商业银行也必须利用虚拟金融市场的发展,加强跨界经营,构建新的价值网络,拓宽发展渠道,与其他网络平台展开合作,提高盈利能力。

网络金融和大数据技术为信用风险的管理提供了方法和相关数据。互联网技术可以突破地理空间的限制,构建了一个虚拟的庞大的“网络社会”,这个虚拟的社会可以捕捉很多客户的信息和人际关系资料,使小微客户的信用信息更加透明。在信息更加充分的情况下,信息不对称被降低,有效的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三、网络金融发展中监管的面临主要问题

(一)对网络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虚拟的金融市场,传统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不适用于网络金融市场,对于网络金融的创新,传统金融的监管手段已经落后。网络金融遇到的问题,传统金融的监管手段可能无法解决。比如,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交易双方出现的交易纠纷,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对此进行仲裁;对于破坏网络银行系统的恶意行为,没有可以依据的法规进行处理,也没有明确的机构可以对其绳之以法。

(二)“统一监管”难度加大

现行的监管制度为“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但是这种监管制度已经受到很大的挑战。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虚拟性的特征,使得整个金融市场正在呈现一体化的趋势,混业经营已经是一个趋势,各种金融服务产品已经趋同,这也要求监管制度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将会被“全能经营,统一监管”取代。这意味着传统金融市场上的严格的专业分工现象将会发生改变,传统的金融市场分工将会受到强烈的冲击,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无法满足网络金融发展对监管的需求。

四、网络金融的监管建议

(一)建立一个全面的现代化的金融法制监管体系

我国应该尽快建立针对电子货币的监管体系,在制定货币政策是应该把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区分开来,单独对电子货币进行监管。适时放松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监管,这样才能促进网络金融的创新发展。在条件成熟时,应当考虑允许非金融机构与银行合作开发电子货币产品,以增强我国电子货币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快制定网络金融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在注重对技术风险监管的同时,也要关注对战略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监管;在完善内部监管的同时,也要建立一个全面的对第三方的监管机制。及时对现有法律不够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改和补充,及时出台新的适用于网络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做到预测和控制未来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先行立法保护。

(二)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