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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范文1
集贸市场法制计量管理和诚信计量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度,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并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持续强化集贸市场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的法制监管、提升公正用计量器具配备率、规范基层计量执法配备,提升执法队伍的计量专业素养,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及震慑力为基础。积极创新机制,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在集贸市场计量监管中的可行模式;探求切实压实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引导市场主体计量自觉、自理和自律的新机制,激发市场内生动力,营造集贸市场诚信经营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以南站市场为试点,以点带线拉面,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推进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建设。
为加强我市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完善计量服务保障,进一步推进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建设,维护集贸市场公平竞争,我局以南站市场为试点,积极打造亮点市场, 并于5月8日早上10点,联合广西区计量院、桂林兆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南站市场举行桂林市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共建试点标准砝码交接仪式。仪式上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与市场开办方桂林兆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签订了《集贸市场衡器管理试点建设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广西区计量院将无偿向乙方提供32个M1等级的不锈钢砝码使用至试点建设结束,试点共建时间结束后收回;无偿为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砝码进行计量周期检定;无偿向乙方提供砝码使用、维护等技术咨询等。
通过此次仪式,将南站市场作为我市集贸市场衡器管理试点,力图通过该试点以点拉线带面,为下一步集贸市场法制计量监管与诚信计量建设在我市全面铺开,持续推进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迈出了坚实有力的第一步。下一步市局和市计量所将安排专门人员为桂林兆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检定人员培训和计量标准申报建标及授权委托等工作。
二、以“5·20世界计量日”为契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的作用,重点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集贸市场法制计量监管与诚信计量建设,发挥计量基础保障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进展、新风貌、新经验、新成就。市局专门划拨经费印制了520“世界计量日”宣传册2000份,宣传海报20张,并制作了宣传横幅,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5.20当天由市局计量科牵头,邀请市计量所、象山区市监局、南站市场主办单位桂林兆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5·20世界计量日”现场宣传活动,同时为加强宣传效果,由市局宣传科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活动现场我们开展了以下三项宣传活动:
1、开展“5.20世界计量日”现场宣传及咨询,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拉宣传横幅;
2、免费向南站市场配置公平秤交接仪式(市局、象山局、市场开办方三方公共参加),今年计划将对全市集贸市场实现公平秤全覆盖。
3、由市计量所免费为市场及周边的电子计价秤使用经营户进行检定;并对桂林火车站、汽车站周边的旅游商场开展了执法检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法制计量监管与诚信计量建设工作开展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完善计量服务保障,持续推进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进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建设,维护集贸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我局组织十一县(市)六城区深入辖区市场开展商贸集市等重点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严厉打击计量欺诈、短斤少两、计量侵权等计量违法行为,提升群众计量维权意识,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推动诚信计量体系的建设。截止目前,全局(含市县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检查电子计价秤461台,对不符合检定规程的电子评价秤限期要求经营户更换合格的电子计价秤。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范文2
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汇报材料
近年来,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对文化市场“不规范、不顺畅、不健康”等实际情况进行深度调研,查找出掣肘文化执法工作包括职责职能、人员队伍、经费资金、规章机制、效率效能、监管制约在内的“六大问题”,针对问题精准施策,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进,成效显著。
一、分类监督管理、扩展执法范围,解决“文化执法职责职能不清”的问题。从理清机构执法权限入手,将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和娱乐演出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扫黄打非”以及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等138项具体业务进行分门别类,科学划分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印刷、旅游六大类,并明确了各类业务的具体责任人,为全面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奠定。同时,将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首次纳入文化综合执法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文化综合执法范围。
二、增加人员编制、规范执法主体,解决“文化执法人多编少,执法不正规”的问题。为从根源上解决文化执法大队“执法力量单薄、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协调,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市编办从全市事业机动编制中调剂出12个编制纳入文化执法大队,使编制总数由原来的8个增至20个,并通过全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方式新招录了12名执法人员,有效增强了执法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所有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对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不授予其执法资格,不允许其从事执法活动,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主体合法化。
三、加大财政预算、增强硬件投入,解决“公务资金短缺,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市财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全部纳入市政府财政预算,今年累计核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75万元。同时,为加强配套硬件设施建设,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此外,继续加大办公设施投入,新购置了1台用于文物、旅游等执法用航拍机、10台执法记录仪、20部执法对讲机、配备了4台综合执法车辆、更新所有包括电脑等办公设备、为每名执法人员新增工作服装1套,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范文3
关键词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江苏泗阳
1泗阳县农业执法体系基本情况
2008年泗阳县经编委批准成立的农业执法大队有执法人员7人,没有执法专用车辆,只配备了电脑、照相机等基本的执法取证装备,无法满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1)农业行政执法综合规范、农业执法地位和执法形象明显提高。以规范执法工作为核心,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全面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采取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坚持程序法和实体法并重、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并重,持证执法人员每年平均参加学习培训都在10 d以上。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2)农资市场监管管罚并重,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紧紧围绕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目标,按照农时季节特点,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大要案查处,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在连续几年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中,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方面探索了许多有成效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农技“双连锁”经营模式,基本实现农资经营单位监管的全覆盖。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市场秩序。结合农时季节和农资市场特点,仅2009年就先后部署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护农行动,种子、肥料、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进行拉网式检查,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好转。三是强化农资质量抽检,净化农资市场。农资质量抽检是农资打假的重要手段、净化农资市场的重要抓手,近几年来,根据农资市场的形势和特点,制定抽查计划,突出抽检重点,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面,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以案件查处作为农资市场整治的突破口,严历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和警示其他生产经营者。五是参与农业生产事故调解,普及农资使用常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参与农业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为农村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努力。通过农业生产事故调解工作,及时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常识,提升农民群众依法维权能力。
2当前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农资市场监管力量极不适应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数量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泗阳县共有各类农资经营(门市、服务部、经销部、门点等)近3 000家,其中证照齐全的合法经营户不足一半,而目前从事行政执法的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仅有7人,监管力量显然严重不足。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农业执法在全面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1-3]。二是因农资市场放开过快,行业门槛低,经营成本和风险小,加之近几年农资价格的过快上涨,利润空间较大,有关法律法规对农资经营单位的设立条件不明确,使农资市场迅速膨胀。三是农业执法体制尚未完全实行真正地综合执法,出现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削弱了执法力量。
(2)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素质极不适应不法生产经营手段、方式的变化。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交通便捷、信息畅通的影响以及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农资生产经营由设点经营向流动兜售、直接销售向订单供应的方式转变,采取合法的包装假劣产品、添加违禁成分提高使用效能、未经授权擅自生产等方式大肆制假售假。产生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现有农业执法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多,法律人才少,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水平普遍不高,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执法工作,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尚未形成,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与农资生产经营人员联系紧密,出现执法不严现象,助长了不法经营人员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削弱了农业执法的权威,政治思想素质有待加强[4-6]。
(3)农业行政执法保障极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性质、人员配备、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等基本的监管保障能力都不能适应农资市场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因没有农业执法专项经费支出和工作需要的基础设施保障,普遍不能满足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3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的对策
在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过程中,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各方面的关系,对农业法制和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准确的定位,为尽快完善农业执法体制,努力创新农业执法机制,大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不断强化农业法制保障,切实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奠定基础。
(1)处理好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业行政处罚的关系。农资市场监管是农业行政执法的基础,是依法治农的关键,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农业部门要将工作重点前移到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同时要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构建以综合执法机构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事后监管体系,坚持规范和查处并重,教育和处罚并行。
(2)处理好法制工作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的关系。执法机构是农业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者,是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者。法制部门应该支持执法机构的工作,两者之间要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同时要有效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进农资市场环境的净化,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3)处理好农业执法机构和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中央在《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理顺市场监管机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是农业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效途径。要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农业执法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消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对大案、要案、跨区案加强部门间、地区间协作与联动,最大限度地惩处违法行为[7-8]。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及时、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信息,方便各地执法查询,做好检测与案件查处的衔接,对检测有问题的产品及时查处。
(4)处理好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农业政策是党和国家指导农业发展和推动农业改革的基本手段,是农业法制的基础,法律是解决长期性问题的保障,二者要相互协调,平衡力量。深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避免工作中偏重其一,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职能作用,真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4参考文献
[1] 纪镇光.对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探讨[J].中国粮食经济,2005(3):47-48.
[2] 王立华,李成忠,王玉国.关于种子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问题的探讨[J].种子科技,2006,24(2):7-10.
[3] 李建军,熊桂芝.浅议晋城市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J].山西林业,2008(5):8-10.
[4] 赵艳萍.关于种子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思考[J].种子科技,2007,25(2):9-10.
[5] 李建民.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的思考[J].河南农业科学,1992(5):43-44.
[6] 于水泉.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与展望[J].河南农业科学,1986(1):4-6.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范文4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随机抽查清单、随机抽查监管市场主体名单和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进行更新,细化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全面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监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体系。
三、主要任务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一)商务局负责对我县辖区内的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监管科室。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主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对我县46家加油站点重新梳理整合,并对监管主体设立详细的档案信息、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内容、执法依据以及事中过程和事后处理等详尽名录。同时对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建立详细的名录清单,真正做到“一单两库”。一并进入“双随机”监管体系。
(二)3-5月份是商务系统统一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审的时间,利用年审时间段,对监管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成品油经营户做更加细致的监管。并且对随机抽查的监管主体名录和抽查内容以及抽查结果及时通过本系统的公共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以后的时间段采取不定时的随机抽查的方式成品油市场的监管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情况和名录变动实行电子平台的动态调整和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公正、严谨的阳光执法。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范文5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如何达到跨越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课题。我们只有在“学先进、找差距、搞对标、促发展”活动中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维,才能把现代化发展思路与模式变成现实,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促进广电事业跨越发展。
一、跨越发展首先要不断解放思想
跨越发展是一种新的发展思路,是适应当代社会快节奏前进的新模式。但跨越发展需要思想大解放。解放思想从本质上说,就是实事求是,主观符合客观。客观事物是永恒发展的,是不断变化的,那么主观思想也要跟上,这个跟上也是永恒的,可以说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思想解放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大致有两种过程:一种是循环往复,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另一种是循序渐进,即由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这两种认识过程都充分证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不是固态的、静止的、一蹴而就的,而是不断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常知常新的。实践没有止境,认识就没有止境,解放思想也就没有止境。解放思想从目的上说,就是要发挥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作用,先进的思想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落后的思想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我市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就是准确地把握住了解放思想的本质和目的,以发展的思想来应对变化的市情,以先进的思想来促进鹤岗的发展。这是对立场观点方法的积极和创造性实践。
二、反思差距自我加压增强跨越发展信心
在查找差距中,我们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文化市场监管方面。首先是监管力量较薄弱。由于历史的原因,原来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家部门都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监管体系,各有自身的管理队伍等资源,也形成了一系列行业监管制度。尽管现在合而为一了,但基于大文化的发展趋势,以及文化发展的交叉性、融合性、多元性等特点,我们的管理体制还无法适应文化市场发展的趋势,严重制约和弱化监管力量。其次,文化市场监管行为还不规范。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本应该是一个统一的体系,当然也应有统一的制度来规范,那么,统一健全的监管主体就必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然而,随着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文化市场门类日趋繁多,网络文化、动漫文化、艺术品等新兴市场不断涌现,传统文化市场也在不断更新,所以文化市场必然会呈现职能交叉、内容融合、边界模糊、管理复杂等趋势。这些新形势、新问题在发展初期的很多文化项目难以准确界定和合理授权,容易出现监管缺位现象,政府的监管职责必然大打折扣,管理责任也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方面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源分散,大宣传格局有待完善。广播和电视两个宣传阵地各自为战,资源分散,缺乏有机的统一和统筹发展;两大阵地宣传队伍的综合素质也参差不齐,很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广播电视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新闻宣传工作太累,新闻宣传干部和骨干人员得不到认可,使队伍不稳定。另外,宣传思想工作形式和手段还比较落后,新闻宣传孤立化、形式化等现象突出,未能形成大宣传、大教育、大服务的格局,宣传合力不强。这些问题有主客观的原因,但深层次原因,还在于我们的思想观念不新。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思想解放办法多,困难与不足就都会被克服。
三、以勇于创新的精神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跨越发展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范文6
关键词 农业执法;措施;辽宁绥中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4-0305-01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现就提高农业执法水平提出几项措施。
1 建立健全农资管理机制
1.1 加强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
加强农药经营资格条件审查制度,严格审核发放管理,坚决查处无证经营,支持维护守法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及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等方面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对县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经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农药经营管理信息档案,及时督查农药流通情况,进一步完善农药市场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具体要求:农药经营门店的牌匾;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分类摆放情况;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合格证认证工作;农药责任分区管理制度;致全县农民朋友一封信、农药废弃物安全处置知识挂图、识别假劣农药简明挂图、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热线、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材料张贴上墙情况;信用卡、经销台账和物价标签等填写是否规范等[1]。
1.2 建立大队工作人员分片专管制度
实行责任人分区监管责任制度,制作分管区域责任人牌匾,设有举报电话、经营行为规范等,发放到每个经营户并张贴上墙。
1.3 建立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为提升农药监管能力,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打击经济领域犯罪[2],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农机、畜牧、工商、服务业委、质监、公安等八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
1.4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
对县内蔬菜优势区域乡镇,对符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办法》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户,出具《高毒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函》。各经营单位实行挂牌经营,并设立高毒农药经营专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由县农业执法大队统一印制的进销货台帐。进销货有详细记录,销货也要有明细销售去向,要求保存3年以上备案,做到进销货信息100%有记录、流向100%可跟踪、质量100%有保证,确保绥中县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安全。
1.5 烟剂农药审查备案制度
烟剂使用前期3个月,要求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烟剂农药备案申请表、药品样品,并送到省药管站检验,对合格烟剂予以备案,通过实行烟剂备案制度,有效地净化了烟剂农药市场,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3-4]。
2 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格市场检查
将抽验与执法相结合,据不同时节农药销售和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农药抽查取样工作,涉及除草剂、种衣剂、杀虫剂、杀菌剂等。重点抽查生物药剂、有不良记录的生产和经营单位,送省站化验样品,根据情况的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程序进行处罚。对标签不合格的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做出如下处罚:①警告;②罚款1 000~3 000元不等。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做出如下处罚:①责令停止销售;②罚款5 000元。并分别找来厂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将剩余产品全部返厂,全程监控,避免不合格农药流入群众手中,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指导农民购药。
3 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农资监管,实现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品双追溯管理,实行农资审查备案制度,绥中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共投资25万元,创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
4 开展创建诚信店建设活动
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督抽查力度,绥中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实行分片专管制度,把写有专管员姓名、联系方式的公示栏悬挂在经营单位墙上,每人分管几个乡镇,责任落实到人。年初有方案,年终有评比,设有流动性诚信店经营牌匾5块,对规范化经营门店年终进行挂匾奖励。
5 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处理农业生产事故纠纷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避免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事件。2015年绥中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接待和受理群众举报16起,主要涉及除草剂、杀菌剂药害等危害农业生产事故,该队本着勇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困难的精神,组织人员及时深入田间地头查处,调节纠纷,化解双方矛盾,使每一起纠纷的受害农户都得到了赔偿,使双方当事人和解、满意,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5万余元。
6 统一执法着装,树立执法形象
为进一步树立农业执法良好形象,规范执法行为,加大
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经县有关部门批准,2015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统一配备了执法着装。此次统一执法着装,规范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树立了执法队伍“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新形象。
7 参考文献
[1] 侯廷永.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8.
[2] 戴浩.广西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