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假日范例6篇

国家法定假日

国家法定假日范文1

2020年国家春节法定假日:1月24日(除夕)~1月30日,共七天。

春节是指汉字文化圈传统上的农历新年,俗称“年节”,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春节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是中国最盛大、最热闹、最重要的一个古老传统节日。在中国民间,传统意义上的春节是指从腊月初八的腊祭或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的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五,其中以除夕和正月初一为高潮。

(来源:文章屋网 )

国家法定假日范文2

20xx年妇女节放假几天 三八节是法定节假日吗

女性同胞们,我们的专属节日即将要来了哦!大家想到怎样庆祝呢?其实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还是看看三八妇女节放假安排吧!那么20xx年妇女节放假几天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根据国务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20xx年妇女节的时间为20xx年03月08日,星期五。20xx年三八妇女节放假安排,3月8日放假半天。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而“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半边天”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以下节日不是法定节假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三八妇女节放假吗 20xx妇女节放假时间一览表

不知不觉一年一度的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了,大家都知道每年的3月8日就是妇女节,好多人是非常重视这个节日的。但是,你知道今年三八妇女节放假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20xx妇女节放假时间一览表。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关于妇女节放假的规定,女性在这一天是享有半天假期的。20xx年3月8日三八妇女节正好碰上周五,放假半天。《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指出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不补假,所以比较有可能是不会补休的,不过这个具体得看各公司的安排了。其实“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女性们”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

3月8日放假的规定 20xx妇女节假日怎么安排

国家法定假日范文3

对于放假这一件事情,每一个人所处的态度都是不同的一种表现在2021年到来的时候,国庆节会不会有假期的存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最新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最新通知在2021年的国庆节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是需要进行调休的。十一“假期十分给力。在原本7天的假期基础上,只需在10月8日和9日请两天假,即可拼成10天假期,可以在外面好好玩一下。

国庆节的节日来历国庆节是由一个国家制定的用来纪念国家本身的法定假日。它们通常是这个国家的独立、宪法的签署、元首诞辰或其他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周年纪念日;也有些是这个国家守护神的圣人节。虽然绝大部分国家都有类似的纪念日,但是由于复杂的政治关系,部分国家的这一节日不能够称为国庆日,比如美国只有独立日,没有国庆日,但是两者意义相同。而中国古代把皇帝即位、诞辰称为”国庆“。国庆节是每个国家的重要节日,但是叫法会有一些不同。

各国国庆节的风俗在国庆日到来的这一天,各国都要举行不同形式的庆祝活动,以加强本国人民的爱国意识,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各国之间也都要相互表示祝贺。每逢五年或逢十年的国庆日,有的还要扩大庆祝规模。为庆祝国庆日,各国政府通常要举行一次国庆招待会,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出面主持,邀请驻在当地的各国使节和其他重要外宾参加。但也有的国家不举行招待会,如美国、英国均不举行招待会,招待到来的客人。

国庆假期2021法定假日几天2021年国庆假期10月1日、2日、3日是三倍工资。其余4天如果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日工资基数的2倍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按下列方式计算:

(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薪天数21.75×8小时)×300%。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节假日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时,不排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因此,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薪天数×8小时)

月薪天数=(365-104天)×12月=21.75天

公式说明:

国家法定假日范文4

请问:其他法定假日撞上双休日可以顺延,婚假撞上双休日及法定假日为什么不可以顺延?

读者:梁 生

梁生读者: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所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关于婚假的天数,在法律层面是没有规定的,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的相应规定。1980年,《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是这样规定的:“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此文件当时针对国企。现在其他企业一般也都按此办理,通常都按最长3天计算。

国家法定假日范文5

工作任务重,年休假不批

案例:

张某是一家私营药厂的中层管理人员,该药厂生产的药品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畅销,市场上供不应求,时有断货。工厂效益好,工人工资高,可他们从来没尝过年休假的滋味。员工的年休假申请常常被以工作忙、生产任务重不予批准。尤其是管理人员,连周末休息日都没有。“五一”、“十一”,法定假日都不准休,当然更谈不上年休假。在这里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老老实实放弃年休假,要么就回家。

说法: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这是《劳动法》第四十五条中作出的强制性规定。《劳动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适用劳动法,执行劳动法年休假的规定,私营企业毫无例外。

支招:

效益不能遮盖一切,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对于张某所在私企的侵权行为,张某等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执法监督,对其不执行年休假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工作不满一年,没有年休假

案例:

柳某是某私营星级大酒店的服务员,她和其他五名同事是年初从其他酒店跳槽过来的。这个酒店地处国内著名景点,以接待国内外游客为主。酒店规定,员工在国庆、春节等长假、黄金假期不得带薪休假。在旅游淡季,年休假还是有的。前提必须是在本酒店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才能享受年休假待遇。柳某和几名同事,只能向今年的年休假说拜拜。

说法:

《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这里的“1年”、“10年”、“20年”,是以包括职工在其他用人单位工作的工龄连续计算的。对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有明确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支招:

“内部规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酒店违反法律规定的“内部规定”是无效的。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五十条的规定,因休假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就此,柳某和其他几名同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休完产假再休年休假,妄想

案例:

某私营制衣厂裁剪女工何某,因怀孕生产,产前产后按规定已休息了98天。她累计工作2年,她准备占用年休假再休息几天。为此她向老板提出了申请,得到的答复是:“所休产假的天数,已大大超过了其应休的法定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产假后不能再休年假” 。休了产假再休年假成了妄想。

说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支招:

何某累计工作2年,已满1年不满10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何某应有的5天年休假,在休了产假后仍可享有。用人单位不法剥夺,何某可以根据《工会法》第二十二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条,先请求工会、妇女组织协调处理。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

法定假日休完再提年休假,只能辞职

案例:

中年职员王某,是一家大型私营企业经销部的工作人员。因为该厂产品质量好、信誉高、市场需求大,很畅销,不愁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作相对比较轻松,每天工作8小时,周末休息,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按规定放假,一切按部就班。王某的连续工龄已达5年。最近他准备利用年休假,带着老婆孩子回家看望父母。企业领导对他提出年休假请求,很反感。批评他说:“元旦、春节、国庆、清明、端午、中秋你没少休,该满足了。还休什么年假。要休你可以现在就辞职。

说法: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和《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者可以同时享有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和带薪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支招:

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领导的认识是错误的。王某如因主张休假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王某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不付,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只能义务奉献,没有年休假

案例:

孙女士,某大学文科毕业,好不容易在一家私营企业找了一份秘书的工作。作为一个年轻女性从事这个行业不易,她每天要陪企业老总出席各种酒会等应酬场合,不断受到来自各方人士的性骚扰。而且没有周末、没有年休假。得不到年休假工资,这一切都被“义务奉献”。录用上岗时企业老总和她谈话就明确指出,不肯作这种“义务奉献”可以立即走人。孙女士虽然对这些“奉献”心怀不满,可争取这个岗位的有学历人士大有人在,为了保住工作,孙女士不得不忍受。

说法: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支招:

年休假不是福利,可有可无。他是一种必须执行的法律制度,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给开年休假工资是违法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孙女士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这种被“义务奉献”,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辞职、辞退后要年休假工资更没门

案例:

28岁的于某,年龄不大可入职某大型私企多年。前不久赶上长假,搀扶着父母,携带着妻小去外地旅游。跋山涉水,看名胜古迹,品当地风情。全家集体外出难得。长假到期,他电话申请年休假,想多玩几天,老板没批,就晚归了几日,竟被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离开时,于某要求企业支付没休部分的年休假工资。企业以因“旷工辞退”为由拒发,并称:员工辞职、辞退后,要年休假工资没门。

说法:

《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没休规定的“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支招: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与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没有关系,就是旷工乃至违法犯罪被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在单位没休的年休假,也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付年休假工资。应付的年休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违法拒付,于某可依《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将责令支付。

国家法定假日范文6

2008年8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应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但在执行过程中,不少单位的员工却享受不到年休假,带薪休假成了看得见却吃不到的美味“大饼”。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为50%。2015年以来,全国多地出台了带薪休假措施。

重庆宁通服饰贸易有限公司的缝纫工宁雅萍,在2003年至2015年长达12年的工作时间里,从来没有休过带薪年休假。2015年7月,她将用人单位告上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她“年休假补偿金”。

宁雅萍一较真,结果还真尝到了甜头。

带薪年休假,美味“大饼”难吃上

51岁的宁雅萍家住重庆市巴南区,退休前是重庆宁通服饰贸易有限公司的一名缝纫工。2003年1月1日,38岁的宁雅萍和重庆宁通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宁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宁通公司给员工的福利待遇不错,逢年过节除了聚餐之外还有奖金,宁雅萍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也很满意。

自从2008年8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后,宁通公司的职工们就开始掰着手指算自己的工作年限,看能够得到几天的带薪年休假。宁雅萍从2003年进入宁通公司起,到2008年,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按照规定,她一年可以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

2009年1月10日,午餐过后的宁雅萍趴在休息室的桌子上,一边翻着旅游手册一边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同事王静走过来问:“宁姐,你这是在写啥?”宁雅萍回答道:“我和我丈夫准备过年时带孩子去北京转转,正在计划出游路线呢。” 见宁雅萍在制定旅游路线,王静也动了心:“宁姐,过年就放7天假,你跑那么远,来回时间够用吗?”宁雅萍搁下笔笑着说:“按照以往过年放假就7天时间,亲戚之间还要走动走动,时间肯定不够用,今年就不一样了,去年刚实行的那个《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不是有规定,说工作满5年没满10年的,每年可以向公司申请年休假5天,这样一来过年的7天假期再加上5天年休假,都快有小半个月了,肯定够。昨天我老公已经向他们公司申请了5天的年休假,现在就等我这边的消息了。”听了宁雅萍的话,王静也打起了年休假主意。

2009年的除夕夜是1月25日,宁雅萍按照和家人的计划,准备向公司申请2009年2月2日到2月7日的五天年休假。1月20日午休时,宁雅萍向总经理魏宇国递交了年休假申请书。魏宇国拿起年假申请书看了一会儿,问道:“你这是想向公司申请年休假?”魏宇国的反问让宁雅萍有点摸不着头脑,她点点头。在得到宁雅萍的肯定后,魏宇国直摇头并把申请书放在了桌子上:“新年里不能申请年休假。”一听魏宇国不批,宁雅萍有点着急了,连忙问道:“王经理,年休假是国家规定,怎么不行?”魏宇国解释说:“本来新年就会给职工放假7天,如果新年之后再休5天的年休假,其他员工知道后也跟着效仿,那年后公司还要不要继续运作了,订单怎么完成?”

垂头丧气的宁雅萍一从办公室出来就被其他同事围在了中间,大家纷纷询问:“宁姐,你的年假申请通过了吗?”看着众人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年休假的事,宁雅萍心里既委屈又不服气,看样子就算有规定,这年休假也不是想休就能休的。

随后,宁通公司直接发出声明称,员工除非有必须休假的理由,一般的年休假申请均不予批准。

追讨“年休假权”,我的年假谁做主?

2015年3月26日,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宁雅萍问会计:“都说这年休假如果不休的话一天便是三倍的工资,这么多年我一天年休假没休过,这钱是不是得补给我。”会计看着宁雅萍,笑着说:“宁姐,你是咱们公司第一个要年休假补偿的,即使上面有规定,不过也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呀,虽然没休的年假没补你们钱,但公司平时的福利都不错,这点钱都算在里面了。”宁雅萍则认为,自己在公司这么多年,福利归福利,权益归权益。

会计说这事他也做不了主,得请示总经理才行。过了两天,会计给宁雅萍打来电话,让她过去一下。到了办公室后,会计给宁雅萍结算了2014年、2015年两年的年休假补偿金共1245元。“那之前的十年呢?”会计摇摇头:“补给你两年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咱们之前每年的工资待遇都结清了,你当时没提,权当放弃。”宁雅萍不同意,最后嚷嚷到了总经理室。

魏宇国什么话都没说,拿出了宁雅萍前两天才办理的退休档案,指着档案上的退休日期,说道:“根据50周岁退休的规定,宁姐你在3月26日已经正式从公司退休了,也就是说你和我们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了。因此公司有权拒绝你的要求。”魏宇国的话激怒了宁雅萍,她一把扯过合同丢在了面前的桌面上:“退休前我找你们问年休假的事,你们一再往后拖,现在我退休了,你们又说我不是公司员工,没权来索要年休假赔偿,我就不信,这事全由你们说了算。”

回到家,宁雅萍气得连饭都吃不下去,想想这么多年为厂子的辛苦付出,眼泪直往下流,年休假的钱虽然不多,可也是她牺牲休息时间换来的,不能不要。丈夫见她这样,也很难受,劝她:“咱家日子又不是过不下去,何必跟他们生气,你看看社会上这么多公司,有哪几家公司能真正把年休假执行到位的。能补偿你两年的年假赔偿,不错了,我看这事就算了。”宁雅萍忍不下这口气:“钱不是最重要的,我在公司任劳任怨这么多年,凭什么到头来还得把苦往肚子里咽?”

第二天,宁雅萍来到了重庆市巴南区花溪法律服务所,正式委托律师殷豪作为自己的律师,将重庆宁通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宁通公司支付宁雅萍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26日应休但未休的年休假待遇共36000元。巴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多次合议后裁决:宁雅萍2003年至2007年的年休假不予支持,而2008年至2014年的年休假予以支持,宁通公司需向宁雅萍支付2008年至2014年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共计9259.81元。

宁雅萍对这一仲裁裁决结果表示不服,随后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未休年假获赔三倍,

别让带薪年休假可见不可得

2015年8月28日,宁雅萍与宁通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正式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宁雅萍和委托人殷豪一起出庭,而被告宁通公司则是由委托人魏红梅和陈文琴出庭参加诉讼。

宁雅萍在庭上阐述了自己的理由:“我是2003年1月和宁通公司签订劳动协议的,在公司工作了12年,根据相关规定,我每年至少可以享受5天年休假,可工作这么久,公司从未批准过我的年休假申请,我要求公司赔偿我年休假补偿金44464元。”

宁雅萍陈述结束后,由被告方宁通公司的委托人魏红梅和陈文琴出庭陈述。魏红梅称虽然1995年的《劳动法》中曾提出过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但《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真正实施的时间是2008年的8月1日,因此在宁雅萍提出的时间段中,2003年至2007年的未休年休假待遇并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宁雅萍办理退休手续时,宁通公司已经补偿了她2014年、2015年的年休假补偿金共1245元。所以公司不存在过错,也不应该承担其他责任。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认为,2008年至2013年,宁雅萍和宁通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宁通公司并未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规定,在期间安排过宁雅萍休带薪年休假,侵犯了宁雅萍的休假权;2014年到2015年,宁通公司虽然没有安排宁雅萍年休,但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向其支付了这两年的年休假补偿金1245元,已经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2007年之前,因《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还未真正实施,对宁雅萍要求补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2015年9月29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宁通公司按宁雅萍日工资三倍支付宁雅萍2008年至2015未休年休假经济补偿金9259.81元。宁雅萍终于讨回了一个说法,对她来说,钱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她讨回了自己作为一个员工的尊严。

编后话: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我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但是归结起来,人们却遭遇了“不让休、不敢休、不愿休”这“三不”。

不让休很好理解,企业害怕耽误生产或经营所以设置很多门槛不准员工休假。不敢休和不愿休则很值得玩味。其一,人们面临着少拿工资的风险,一些要休假的人只能得到基本工资;其二,休假会给公司和同事添麻烦,不少人就不太想休了;其三,还有人害怕休假让自己在单位被边缘化,最有代表性的一句话是“领导没休假,你敢休?”最后的结果是全民皆怕休假。

专家认为,工资高福利好固然重要,但也不要忘记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如果发现合同中有触及个人权益的部分,一定要及时和所在公司领导商议修正,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间。此外,破解带薪休假之难,关键要靠执法部门主动监督,加大追责力度,像《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却没有标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里明确了年假没休时要向职工加付赔偿金,但处罚力度还太小。一些职工对于现行政策的了解程度有限,在遇到问题时也往往不了了之,建议未来应通过多种传播途径,特别是利用新媒体传播方式来加大相应政策的普及力度,让广大劳动者充分了解自身权益,找到合理可行的维权方式。

他山之石――

德国

除全年104天周末休假之外,德国《联邦休假法》规定每人每年享有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加上其他法定节假日,德国假日总和超过150天。

荷兰

荷兰法律对不同工种休假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荷兰媒体从业人员每年享有25天带薪假,而且包括雇主向员工额外发放的度假津贴。而荷兰大学研究人员的带薪假可达到40天,外加年薪8%的度假津贴,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

美国

美国联邦法定节假日不多,只有10天。美国没有强制规定带薪休假天数,但人们普遍有休假意识,企业也会比较自觉地安排假期,一般来说每年至少有15天。

韩国

韩国全年法定节假日共有16天,当中包括各为3天的春节和中秋假期。此外,韩国人的带薪年假为15至25天。加上双休日,韩国人全年假期可达到132至142天。

日本

日本法定节假日一年共15天。法律规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此后,假期随着工龄增加而按一定比例增加。

法国

法国《劳动法》规定,法国员工可享受每年5周带薪休假。如工作太繁重,雇主可拒绝员工带薪休假的申请,但是雇主必须让员工在5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至少有4周的带薪休假。

巴西:假日多得让国家“瘫痪”

巴西节假日总共可分为几大类:一是国家法定节日;二是地区性节日;三是宗教、民俗节日;四是职业性节日。此外,法律还规定,劳工每年还享有30天的带薪休假。巴西人对于节日的热衷,表现出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他们常挂在嘴上的话是:“工作是为了生活,而生活必须幸福。”

假期用不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