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学范例6篇

经营管理学

经营管理学范文1

(一)以自主经营、自我服务为中心

目前,普遍存在一些高校对后勤社会化改革认识不足的现象。对食堂经营管理模式老停留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习惯了以自主经营、自我服务为中心的经营管理模式。该经营管理模式基本上只注重个体经营的利益,不为服务质量作长远考虑。另外,还存在一些高校在实施后勤社会化改革后,没有取得成功的效果,如出现食物中毒的状况,因此造成了食堂发展滞后的现象。

(二)以社会招标、个体经营为主要经营管理模式

目前各大高校的经营管理模式是以社会招标、个体经营为主。此经营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人力与物力资源,并为高校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2]。但是,也存在一部分高校不对中标者进行实质性考察,造就了经营资质、信用承诺以及经营力度存在很大隐患。

二、高校食堂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刻意保留传统的自主经营模式

目前,高校食堂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便是刻意保留传统的自主经营模式。虽然自主经营模式给领导、教师提供了方便,并保证了食品的安全;但是从学生角度上分析,该模式存在很大的缺陷性。例如:食品样式很难有所改观,在早餐、午餐以及晚餐上,样式总是一成不变,没有给学生提供多样性的用餐。另外,饭菜的质量、服务的质量以及食堂设施的更新也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这便不利于实现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而影响了高校的整体发展。

(二)个体经营过于盲目追求经济效益

个体经营过于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会呈现食堂管理混乱、卫生不具合格性以及食品具有安全性等状况的发生。首先,普遍存在部分个体经营者只考虑个体经营自身利益,不充分创造卫生条件,在购进卫生设施上表现的尤为不重视。例如:对于像防虫蝇与餐具保洁等重要卫生设施完全没有购进的意向。其次,一些个体经营者完全没有实施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存在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低下、食品卫生意识不高以及食品卫生知识匮乏等现象,这便让食品的卫生性与安全性大大地降低了[3]。最后,高校食堂监管显得尤为困难。有些中标者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忽略了食堂的服务价值观与公益价值观。普遍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例如:经过一些不合理途径购进劣质的食品来充当优质的食品,以此糊弄广大师生。以上一系列的隐患将无法保证高校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进而影响了高校的整体发展。

三、优化高校食堂经营管理模式的有效对策

(一)实行公开招标、择优引进方式

对高校食堂实行公开招标发包,运用企业化的运作模式,其中要体现出租承包经营的特点,这样便充分避免了传统经营管理模式所存在的缺陷。实行公开招标的时候还尤为注重审核投标方的资质信用、资金能力、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

(二)规范管理,充分保证饮食的卫生性与安全性

实现高校食堂规范管理需要做好很多方面的工作。例如:制度规范约束、用严谨的措施保证饮食的安全、严格把关主食的采购与储存工作以及充分做好卫生预防工作等。另外,强化对高校食堂饮食从业者进行教育与培训工作也非常重要。因此,便需要对饮食从业者实施定期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此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让他们成为高校食堂中的高素质人才。鉴于此,规范管理,充分保证饮食的卫生性与安全性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让高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模式得到优化。

(三)以公平竞争为原则,建立竞争机制

想要让高校食堂经营管理模式得到充分有效的优化,以公平竞争为原则,建立竞争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做好该方面的工作,可以把高校食堂的承包权分散开来,分散给3到5个承包商进行经营管理,这样便有效防范了独个承包商垄断高校食堂的状况。从另一个角度,也可看出将食堂经营管理承包权分散开来,有利于激励经营管理商之间的竞争,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激烈竞争中保证食堂饮食的卫生与安全,让广大师生以及经营者自己能够受到巨大的利益。

(四)统一购置设施,合理分配利润

对高校食堂的基础设施进行统一化的购置,例如食堂饭桌、椅子以及餐用碗筷等。其中,也不能忽略了厨房设施的统一化购置。做好食堂基础设施与厨房设施的统一化购进才能够实现整体化的购置方针。另一方面,合理分配利润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承包商应该主动承担相关费用,需要根据高校用餐的数量进而分析预测承包费用。高校管理层应该将承包商的利润控制在20%以内。并且从这20%的利润中抽取40%作为高校上缴利润[4]。这40%的利润可用来作为学生饮食上的补贴以及提供给食堂作为改进的经费。这样,便能够让高校、学生以及承包商三方都得到受益。

经营管理学范文2

学田,是我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经济支柱,设学田以赡学的制度,创始于宋代,此后,一直延续到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站——清朝。清朝统治者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不仅继承了这一传统,而且认识到崇立学校、征用儒雅是争取和笼络汉族地主阶级的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于是更为重视学校的作用和建设,清代的学校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清朝的学校有官立和私立之分。官办学校包括国子监、宗学、府学、州学、县学等;私学有书院、家塾、义塾、社学等。各学大多拥有属于本学校的田产——学田。府、州、县官办儒学的学田属官田,书院、塾学等民办或官督民办的田产仍属民田范畴。不论学田为官田或私田,其土地所有权均为官学或私学等各教育团体所共有,是一种公共土地。所谓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1)在清朝地主经济的条件下,封建租佃制占主导地位,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采取租佃的形式分离子出去。因此,在认识学田的土地关系时,首先要把握住收益权和处分权。而这两种权利都为学校这一教育团体所共有。学田的租入是用于一个教育团体的膏火、修葺之费,在这一土地关系中的受益者是整个团体,而不是团体中的某个人。同时,学田的产权一般都表现为一种不可转让、不可典卖的财产关系,学校不仅通过强化规则的办法防止学产的转移,而且通过向当地官府呈报立案的办法,凭借封建官府的力量稳定公产的产权,防止私自串捏盗卖。私卖学田被视为犯法,从法律上否定了个人对学田公产的处分权。对于原捐者来说,私产既已捐为公产,就已脱离了原有者之手,不论原有人或其子孙,对业经共有化之财产,不再享有管理权、处分权等。对于原卖者,须在卖地契约上写明该地自卖之后,听从买主立界、围堑、更佃,永远管业,各亲族不得再有异说之辞。“倘有来历不清、重复典卖及内外人等生端异说,俱系卖主一身承管,不涉买主之事”。(2)且“捐者即并非业主,原卖之人已系隔手,老业主又自无言加言赎之理”,倘有加添回赎等情,“首事即纠通合户,议定鸣官处治”(3)。学田的管理者也都是代表集团的意志行使管理责任的,个人不具有完整的收益权和独立的财产处分权。掌管人侵用或借支钱谷要赔偿,如有欺隐行为,便由公众共同清理,失职或德才平庸、不善管理者要随时公议撤换。据此,在学田的土地关系中,具有排他地支配权的是学校这一团体性地主,即学田的所有权属于一个集体,而非个人所有,这就决定了学田在经营管理上的特点。

(二)

清朝学田的管理方式各地不一,政府也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同一府县、甚至同一学校或书院的所有田的管理方式都不尽相同,甚至同一学田前后的管理方法有时也有差异。但各地对学田方方面面的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则,以期妥善经营,不致使学田有名无实,正如湖北墨池书院章程中所说:“图终于始者,虑事之本心;有初鲜终者,奉行之通患。……谨权事宜,详议章程,其意本于防微杜渐,其事期于缕析条分,其法必使上之人厘然有籍之可,下之人晓然有规之可守;而其要,归于上下官民、交互考察,以相为牵制,而后作奸者有所忌而无所容,亦庶几维持勿替云尔”(4)。学校通常设有专门机构或委派专人管理学田,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学官管理,二是由乡绅地主管理,三是由学校生员管理。

一般说来,府、州、县儒学学田,各学分别管理,由教授、教谕、训导等学官掌管,即担任训教诸生的学官,同时是学田的经营管理者。而书院田、塾田则不然,相对于官学,私学具有鲜明的自主性质。一般由乡绅地主管理居多,乡绅地主是封建政权在基层的主要支柱,在地方上有一定威望与政治势力。而且,其经济势力也很雄厚,他们大多支持当地封建教育事业,并对经营土地有丰富的经验,能充分保证学田租的收入。在公众举办的学校中,为了防止在经营学田中营私舞弊,常常设置几人共同管理,这样,可以在管理中相互牵制,难以上下其手。一般是由众绅士推举几位家境富饶、廉洁正直、慷慨好义者担任董事或首事共同管理,按年轮值,核算每年学田租佃及收支的数额。所以如此,因其殷实才不至“赡其私”,且“田租一项收租有年份大小之不同,出粜有价值贵贱之各异,非归公正董事经管不足以查照核实”(5)。而分年执掌不仅可预防一人独揽的弊端,而且倘遇有人想借支或挪用学租时,本期董事则可借其位屡易以推辞,或说无前例可援而将责任推于前任,或说移交时定数难报而将责任推于后任,使想挪用学租的人难以得逞。每年年终董事须向县上报查核,若该年董事经营有弊,如趋利若鹜,垂涎学租,或专为酬金而来,不务正业等,致使捐主、生童等不服,众人可上书将其有违规条之罪列出,同声共讨,将其革除职位。首事具体的轮换程序,各学又稍有差别。现举几例以说明:临安县锦成书院,由地方绅士推举殷实公正董事四人,每年二人,分年轮流经管,一切发放膏火、收取息钱,以及收租出粜,均归该董事经管,每年十一月底,由该年董事将全年收支细数登入四柱册内,交与下年接管的董事备查所有收支,一切事宜“毫不假手胥吏,以期滴滴归源”(6);湖北宜昌墨池书院,学租取息岁修各事,“若假手胥吏,即多侵蠹;每年应公举公正绅士二人,随同监院管理。惟临时举报,易启营谋侵渔之弊,宜防其渐。今议即于众首事中核定十二人,于年终散课时,签掣二人为值年司事,周而复始,巡环签掣。此十二人中,如有事故不能在院理事者,亦即由众司事另行预举,报监院查明实系公正者,归于年终统掣”(7);麻溪吴氏塾田,规定不准分房轮管,因“分房独出帐目,或会稻价高低不实,或会暗图公费各存私囊”。而应选族中品学兼优、家庭富裕者管理学田,不论房分,立一正一副总理共同掌管学田,三年满期,或留或换,须听生童“公议公请,因塾田原为合户生童甲科而设,租既专为伊等用,田即系伊等之田”,“若地非宗祠,时非长至、人非生童,具谓私请,每年帐目须于冬至日上凭祖先,下凭生童,合并族人面结”(8);而归氏学田,却恰与之相反。学田“呈案勒石,为我子孙膏火之资,三房孙曾照规支领,至收租完赋支放款目,惟三房孙曾轮年掌管”(9)。私学的这种由公众代表负责管理学田的制度,既能反映地方公众的要求,亦可发挥其办学积极性。

有的学校吸收年长学徒参加学田管理,或选家境殷实者,或选成绩优秀者,或是在学生员轮流值管,这既是人才、物力、财力的节省,也是对学徒的教育和锻炼。如康熙九年(1670年),普宁知县段藻捐俸置田,田租“递年俱诸生经收”。(10)四川巴县九华山东川书院膏火田一份,原租83石,一向刘姓承佃,道光六年(1826年)秋,该佃以荒歉为由,仅纳租谷50石,该院肄业生童陈嘉言等随即下乡查勘,得知九华山“田水冷浸,丰年雨水过多,不如旱年较易长谷,凡九华山附近之田,无不加长,有赢无绌,伊等舞弊莫此为甚”,众生童又就近访问,查知该佃将学田私自招佃,从中渔利,滥佃至十三户之多,于是禀请书院将各佃户全部更换,“庶朋比之奸可除,霸工之弊可清,则数十年之积弊一新,即川东人士所忭颂于不穷也”(11);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南雄郡守张杼捐买猴陂王岸租66石,“俾府学、始兴二县应贡廪生纳粮轮收”。(12)乾隆十八年(1753年)揭阳县拨入梅冈都莲化心等处官荒入学,“递年租银一百一十三两二钱零,交岁科五名前文庠生收办”。(13)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归善县佐宾兴田“每年议定近乡殷实在学者及岁科两试案首轮值收交”。(14)(三)

学田管理的学官或董事、司事一经确立须对学田施行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田如何租佃、租银如何管理、发放等等。清朝各地学田的经营方式几乎都采用租佃制,但在具体的租佃经营上也有着不同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其一,学校直接租佃学田的经营方式。学校作为学田的直接经营者,必须亲自丈量学田,招徕佃农,确定、收取租额。对于所属田亩,学官或首事都会亲自并选派工书差役协同逐一丈量田亩四至,查明坐址、租额等,绘图造册,并须把原存、新拨、续拨、新置等各项另册注明,以备核查。如锦成书院,学田“虽各有界址,而日久年深,佃户田邻,难保无藉词争执情事,现当归管之初,非查丈清厘不足以垂诸久远,应饬各里董事督同文书将各该里所捐田亩查照捐户,绘具田图,注明亩分弓口四至,汇成一册,立案备查”(15)。很多学校还要将土地的亩数、坐址、四至、租额等有关资料立碑刻石,以防侵没。如新化学田,“不拘一处,零星散漫,稽查已极难周,况日久生弊,尤恐各佃户不无以李代桃,指鹿为马之事,议以田畔概竖石碑,丘大者每丘一碑,丘小而毗连成段者,每段一碑,庶几彰彰耳目,不敢为冥冥之堕。或时事变迁,而访询故老遗民,犹能历指其处,可籍以清查复额,亦筹前虑后之一法也”。(16)

学田在招佃时,为了保证租米收入不被拖欠和侵渔,一般都规定在学生员不得佃种学田,生员中倘有占管占佃者,即行追回,并严加究治。对于族塾来说,须规定不许招本族人承佃学田。如所捐或所买之田原为本族人承佃,必须全部换为外族人承佃,倘有首事徇情蒙蔽,则首事和佃人一同革换。因为本族人佃田既不便收租、拖欠租谷又不便鸣官。一般来说,实际租佃学田的多是农民小生产者。也有个别学校的田地并未佃与农人,山东钜野县学田,道光年间,由两学轿夫、门斗承种;海阳县学田,也每由门斗乘租(17);还古书院征收各佃姓氏中,有僧已玄田租1钱5分,现佃古城寺僧信荣,又僧慈融园租1钱7分,现佃古城寺僧信荣,“因书院前辈诸先生以僧寺与书院紧接,便于照看,又僧信荣师徒情意殷厚,故让与租种”。(18)

有的在学校买田或官员、乡绅捐田的同时,即将原耕种土地的佃户一并划归学校,福建莆田县学田,“乾隆元年(1736年),邑人知县程大僖捐送学田3亩9分余,共载早冬租8石6斗4斛,民田生大沟佃户林而章;又田4亩4分余,载大冬租10石2斗,坐星渡洋,佃户戴季哥;又田6分余,载早冬租7斗2斛,民田坐东埔后营,佃户李义候……”(19)。也有的学校将所得田地另行招稳妥佃户领耕,亲立佃字。嘉庆五年(1800年),四川巴县职员龚载鼎捐田入东川书院,书院即“饬书赴彼,勘明该处界址,查明条粮,饬拨院册,另募佃户刘天禄出备押金70两,揭还前佃,每年认纳租银26两,归书院以资生童膏火”(20)。

佃户租佃时要履行一定的承佃手续。有愿耕种学田者,须会同保人,认佃纳租,并由官府发给印照为凭。各佃户如有自愿退佃者,须亲自向学校报明,由学校另行招佃,新佃户亦须自请保人,面书佃字,登簿复查,如敢有私相授受,隐匿不报者,查出重罚,并将新旧佃户一并革退。虽然如此,私相转佃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山西汾西县有官荒地400亩划归儒学,由任光雷承种,乾隆十三年(1748年),学中斋长贾国儒等查出任实际上只耕种120亩,其余全部转租他人,学校恐其辗转收租而导致拖欠,遂令任光雷将自种120亩,另立租约,仍让其耕种,其余尽行退出,另行招种(21);四川巴县东川书院膏火田,原租45石,押佃钱100两,佃与双山寺佃户古万顺,道光五年(1825年),该佃过世,其妻古吴氏孀居,便将田拨出一半给其弟吴兴顺耕种,后遭古万顺兄古万兴告至官府,“遂断令古吴氏退佃,其押金银两,等招佃后令古吴氏赴案,除银60两还债外,余银40两给其母子度日”(22)。

学田一经承佃,经管人即须立一总簿,将承佃情况登记在册,写明佃户姓名,田亩若干,坐于何处。更换经管人时,必须逐庄按簿查核,如有侵占隐匿及砍伐树木等事,必禀告官府处治追还,倘经营人徇情宽恕,也一并受罚。康熙年间,闽浙总督姚启圣对福建全省的学田普遍捐赠了田地或银两,为了“兴儒之意”能千秋彪炳史册,也为了更好地收取学租,他将凡耕种他所捐土地的佃户编排起来,“另置一户于首图,甲首之名同姚兴儒”(23),“姚兴儒”户下的田地,佃户和租额等即归属当地府州县学。

各地学田租额都有定数,交租也会规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限之内,或由佃户自送,或由管理人包缴。多数学校都会派人协同乡保逐户催纳,且须查照底本,另立田亩租钱征册,注明完纳日期,给与钤印执照。如有花户抗租,或逾期不纳者,必禀官追究,除追出租课外,仍公同革退,催租不力者也有一定的惩罚。甚至有为催租而闹出命案之事。湖南邵阳县彭在兴佃种义学田亩,每年应纳租谷49石8斗,折钱24900文,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欠租未交,四十六年(1781年)五月,义学首事王宏前去追讨,彼此征闹。彭在兴恐其禀官,便捏告王宏强牵猪牛,并要王华山作见证人。后经审讯,王华山供明实情,仍将彭在兴责惩追租。彭在兴因恨王华山不肯袒证,就赶到王华山处吵闹,发展到棍棒相加,彭在兴被欧致死(24)。

这种由学校直接经营的方式,校方需进行一系列相当繁琐的工作。而第二种情况,即学校并不直接对学田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而是委托他人经营便可节省大量的人力。如临安县庠发会,为一种民间助学组织,专门经营学田供给各学学租。该会有田产296亩,均为邑民捐助,并由绅士管理,助给办学经费。临安县的锦城书院原有田7亩,后由邑绅章相等禀请学宪拨入庠发会,“每月朔望县学官集诸生于堂会课文艺,生童分三等,县官择其优者奖给花红,庠发会助给膏火”。(25)余杭县学田,乾隆三十一年(1772年),由黄湖镇贡生陈筵捐田31亩1分7厘,额租谷48石,“每年仍属陈宅承办,除收租一切费用及水旱歉收不计外,每年净缴折租钱26000文”(26);广东佛山劳公,于嘉庆十四年(1809年)将己田的三分之一捐为族中公田,作为进庠、登贤书者膏油之用。议定其百年后,“倘有进庠登贤书者出乎其间,即许其对该业田收租管业,以为膏油之用,一人进庠登贤书者则一人所得,两人进庠登贤书者,则两人派分,推之百十人亦然”(27)。这是将学田让其资助的学生自行经营收租。这种经营方式对于学校有一定的益处,由于学田土地分散或远离学校所在地,而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对于分散的学田进行直接经营必然会多少对正常教学产生影响,把学田的经营权分出、学校仅仅收取地租的经营方式就能解决这一矛盾。

(四)

收入的学田租银需造册登记。经管人将全年所有租谷钱粮若干、田租粜出若干、何项开支若干,共用若干等等,通盘核算,开列四柱清册。并于年终或董事换界时,将各收支帐目结算报销。有的还要约集各乡绅士或生童共同清算,开列清单,张贴公布于众,以示公而无私。如新化县学田,“每年收支约于五月宾兴会后结数一次,首事先一月督同司事将各项数目逐一核对,缮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详细帐簿一本,听候临期公算,另缮四柱简明清册一本,呈送县署存案,其各团则照数刊印二百份分看,亦欲使人人共知免生疑谤之意也。每逢结数之期,须请城乡正绅公同核算,先二十日具柬知会,务必齐到,人马食钱按远近致送,20里以内600文,40里以内800文,60里以内1000文,80里以内1200文,百里1400文,在城不送,非请不送,……”(28);粤东启蒙义学,每年腊月核算,“总理暨司事将一年出入总帐,用黄纸一一书明,会同本地绅衿耆老,衣冠诣本境香火庙,书疏一纸,凡会议者,各各署名画押,并出入总帐,拜焚神前炉内,同明心迹,以示征信”(29)。清查无误后,如无亏挪,则可移交给下一任经管人。如有亏缺,生童或绅士可请示更换,并令其照数赔偿,倘或互相徇私,含糊接办亏挪之款,后任接管人也须一并受罚。若非如此,恐管理人经手租息,蒙混作弊,以少报多,以至钱粮日侵月削,日后无凭可查,有违学田助学之愿意。

学租是专为培养士子之需的,在具体发放时,也有一定规章。由于各学田地租银具有定数,所以经费需量入为出,一年中须用束修膏火及其他杂项,必须就该年应收租息通盘核算,不能漫无节制透支滥用。府、州、县儒学,每年各学的学租银由学官收上再解司转解学院赈给贫生,学校必须通过学政衙门或地方政府专拨才得到经费。清朝散发学租,“旧例学臣散给学租于各处考试事竣,始据各学册报结发,其中易滋弊端”,乾隆十年(1745年),谕曰:“散赈于考试事竣之日,何如散给于士子云集之时,嗣后学政学官确查极贫次贫,造具细册,于按临之日投递学臣核实,即于三日内逐名面赈”。(30)各学如有需要动用学租,须得到藩宪的允许方能行之。如昌化县学宫,乾隆年间,“残缺者非止一处”,该县令查明学册中有学租谷价银370余金,于是“详请修葺,惟藩宪尚未允行,以致有待”,直至下一任县令到任,再次向藩宪说明详请,于是才得以动工,“首文庙渐及庑祠堂阁,皆以次整辑”。(31)可见官学学租的分配权掌握在布政史、学政手中,而学官不能随意动支。书院等私学的学田租银支用则勿须官审官批。每月应发钱文,值年董事查照章程,先开具数目清单。生员膏火、教师束修往往按月或按季发放;学校的考课费,于每课核定名次之后,确定其得奖等级,由掌教开单发交董事,于下课给卷时按名给发;学校的宾兴费,于考试之年或由司事托付诚实可靠者带往考试之地分散,其带银往散者,除应得试资外,再另加酬银,或由司事于赴试者起程前几日致送。(五)

尽管各学都制定了如此详细完备的学田管理规则,但实际上学田管理不善,以致学田被侵没、学租被挪用等情况仍时有发生。嘉庆九年(1804年),白鹿洞书院经费亏至七千余两,以致“院长修缮有缺,生徒膏火不给”,江西巡抚秦承恩见状命人按籍核查田亩,“向时积负,严限追偿”,“考议条规,一矫旧弊”,又借南昌友教书院寸银两千两,为白鹿洞书院修建、置田以图复兴。但以二千两的借款,填七千两之亏欠,终究是无补于事,多年的侵蚀、败落,不是一时之间可以振作了的。(32)又如余杭县学,“旧日相沿有佃户孙承恩名下插纳粮银1两3钱6分,无田租可查,历年本学赔粮”(33)。学田或其租银逐渐摆脱官府的控制而落到私人手中,有多种途径:其一,为官吏侵没。康熙十三年(1674年),白鹿洞书院清理洞田时,总额共3850亩,岁收洞租银930余两,但“惟正讲、副讲二人岁支学俸共百金,余尽归郡、县官吏中饱”(34);临安县学,黄敏中于乾隆年间任该学训导,前知县置田亩山地交儒学收息为岁修之资,久为胥役侵没,于是黄核实原册,择近城诚实诸生轮收(35)。经费被中饱,这种腐败是封建官僚政治制度下的通病。其二,地主豪强虽捐办学田的例子很多,但其侵占和兼并学田的现象亦十分普遍。他们或直接将学田吞并归己,如明清之际,社会动乱,岳麓书院在明代艰苦积累的学田,又为豪势之家所占,到康熙年间,已是“皆不可卒问矣”(36);或与老胥蠹役通同为奸,买卖学田。在福建漳浦县,由于豪绅和官吏相勾结,私相授受学田,致使学田“既多侵没,所征不及十分之几”(37)。其三,佃户对学田的隐匿,在清朝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有关官员在提到学田弊端时,常把佃户隐占与豪绅兼并、胥吏侵没通同并列。“狡佃”或借口水旱歉收,或诡称亩数不足,拖欠学租,甚至佃上招佃、抵当偷卖。道乡书院,“佃户不肖者盗当盗卖,以及暗中顶耕,无所不至,始则缴租不足,旋且隐没田工,实为田间一大蠹。如雷观章、雷之质、雷得后、雷得苟以及雷得仁等,非以书院公田私行变卖,即以他人批约冒滥承充,于是该学将盗卖之契追缴,分别惩创退耕”(38)。其四,有些捐户也违反契约,擅卖所捐学田。道光元年(1821年),四川巴县陈文贵将所买黄泥坳田业一份,送入字水书院,以充膏火。道光十六年(1836年),文贵亡故,其子与子侄等人因人丁浩繁、租谷不敷日用,加之开设炭窑折本,负债累累,即商议将该田出卖,书院告至官府,官府命其或将原田追回,或照当时卖价如数缴纳,以便另置产业生息。(39)其五,宗族塾田的租银有时也会因族内他项事物而被挪用。如周氏家塾,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置田收租,“嗣后接年所收田租因宗族修整支用。咸丰元年(1851年)凭族众清算,宗族实亏欠义学钱300串……”(40)。其六,寺院僧徒对学田也有侵蚀现象。如道光年间,黎世序官淮海道,将崇实书院原被普应寺僧占去的膏火田600亩,清出复归书院(41)。以上种种对学田的肆意侵没,给学校造成了严重后果,不少学校由于学田被侵等原因,学徒众散而去,“弦歌之音不闻久已”。

清朝学田收支管理的严格性、独立性,使其基本不受国家财政盈亏的影响,各学钱粮收入做到了专项、专收、专管、专用,避免挪用借支,加上屋课、息钱之类,遂使各级各类学校大多拥有一定数量的学田及稳定的钱粮收入,保证了学校的日常费用的支出,不免使古人有“欲求一经久之方,万全之策,诚莫善于学田”之叹!(42)这也正是学田制度最根本的意义之所在。同时,学田制度将封建国家和私人办学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了清王朝的教育经费问题,不仅从文化教育上加强中央政权的稳固,而且为人才的培养,为社会教育的扩大以及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是一种在我国封建社会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土地利用形式,在清朝的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注释:

(1)江平、巫昌祯主编,《现代实用民法词典》,北京出版社,1988年,第316页。

(2)嘉庆《汉口紫阳书院志》卷六。

(3)(8)乾隆《麻溪吴氏族谱》卷一三七,《塾田条规》。

(4)(7)《墨池书院章程》,载璩鑫圭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第210页。

(5)(6)(15)宣统《临安县志》卷八,艺文志,《锦成书院记》。

(9)嘉庆《京兆归氏世谱》,《义庄志》。

(10)乾隆《普宁县志》卷四《学校》。

(11)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合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第491页。

(12)乾隆《南雄府志》卷五《学校》。

(13)乾隆《揭阳县志》卷八《学校》。

(14)乾隆《归善县志》卷八《学校》。

(16)(28)光绪《新化学田志》卷三。

(17)光绪《海阳县志》卷一。

(18)乾隆《还古书院志》卷十八,《土字》。

(19)乾隆《莆田县志》卷九,《学校》,转引自曾玲《明清福建的学田》。

(20)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合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第39页。

(2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清代地租剥削形态》,中华书局,1982年,第273页。

(22)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合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第51页。

(23)民国《建宁县志》卷六,《学校》,转引自曾玲《明清福建的学田》。

(2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清代地租剥削形态》,第196页。

(25)宣统《临安县志》卷三,《学校》。

(26)(33)嘉庆《余杭县志》卷五,《学校》。

(27)同治《劳氏族谱》,碑记,《书田记》,载广东省社科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古代史研究室编,《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82页。

(29)《粤东议设启蒙义学规则》,载璩鑫圭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第352页。

(30)《清朝文献通考》,《学校考》。

(31)光绪《杭州府志》卷十四,《学校》。

(32)李才栋著《白鹿洞书院史略》,教育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149页。

(34)李才栋著《白鹿洞书院史略》,第141页。

(35)光绪《杭州府志》卷一二二,《名宦》。

(36)杨慎初著,《岳鹿书院史略》,岳鹿书社,1986年,第131页。

(37)康熙《重刊漳浦县志》卷三八,《赋役》。

(38)《唐确慎公集》,载璩鑫圭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第190页。

(39)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合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第46页。

(40)光绪《周氏家乘》序。

经营管理学范文3

关键词:行政管理;经营理念;行政手段

学校传统的行政管理是管理者运用行政手段,按照行政方式进行管理的行为。行政手段是指采用决议、决定、指令、纪律、规章制度和标准、监督、检查等手段,它是学校管理中有效的不可缺少的一种管理行为。在校长负责制下,它对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顺利实施是必不可少的。但它也有明显的弊端,尤其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在承受着变革带来的阵痛。在“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我们看到许多沿袭着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学校缺乏活力,暴露出不少弊端,而那些渗透市场经营理念的学校则生机勃勃,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这截然不同的命运,我们不由地感悟到:学校必须改进传统的行政管理,渗透经营理念、运用经营机制,这是现代学校发展的趋势。这样,在学校管理中,既有行政管理为依托,又有学校经营为抓手,办学效益就能取得最优化。

一、确立学校经营理念

(一)市场意识

传统的行政管理注重照章办事,强调如何贯彻、落实、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对上负责,寻求行政支持。行政管理对于实现学校管理职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弱点和弊端。这种管理“等靠要”思想突出,被动消极,缺乏进取精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势必受到市场规律和教育规律的双重制约,学校必须根据社会的客观要求、学校的客观基础、办学的客观条件和教育的客观规律确定自己的位置。WWw.133229.CoM市场意识对学校管理者来说,要有一种学校生存的危机感,认识到学校必须经历生源竞争、教师流动等考验。对教师来说,要有一种职业危机感,认识到随着教师双向聘任制的全面实施,学生和家长选择权的加大,教师职业社会化的步伐加快,“铁饭碗”将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职业风险不断增强。这都要求我们逐渐形成市场意识,以适应社会对教育的要求。

(二)服务意识

行政管理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管理的垂直性等特性,其核心是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目标任务,学校管理者是行政命令者,教师是施教者,缺乏服务意识。学校经营的核心是如何提高学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谋求学校生存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增值。它关注学校在市场中的地位,强调服务,谋求主动发展,提升自己的信誉度和美誉度,努力满足教师、学生和家长的需要,所谓“顾客是上帝”正是这个道理。

对学校的管理者来说,其服务意识体现在:要树立教师才是学校发展主体的办学思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和谐的工作氛围,挖掘教师的潜力,焕发教师的斗志,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平台,把先进的办学理念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共同建构学校发展的美好前景。对教师来说,其服务意识体现在:树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和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的教育观,主动地为学生提供帮助,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真正体现教育就是服务。

(三)品牌意识

传统的行政管理,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统一的目标,统一的行动,它的着眼点是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以上级满意为目标,学校工作的重点是迎接检查、验收评比、晋级升格等活动。学校经营强调教育是一种产品,教育服务产品既然是产品就必须讲品牌,以品牌求生存,求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立品牌意识。

因此,对学校管理者来说,根据教育市场需求,创造特色“品牌”和质量“品牌”,通过“品牌”,建立具有竞争力的生源市场,使学校具有一定的经济资本,从而创造更具吸引力的学校“品牌”,由此形成学校品牌--生源市场、生源市场--经济资本、经济资本--学校品牌的良性互动。

二、建立学校经营机制

(一)建立市场用人机制

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事业用人向社会用人转变。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单位用人机制,在经费总包干的前提下,学校根据内部的定岗核编,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平等的双向选择。这样有利于克服“人浮于事”“能进不能出”的弊端,体现优质优酬,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对校长而言,可以采取校长资格培训的市场化,校长任用的竞岗制,校长待遇的职级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经营管理学校的水平和能力等综合评估,给校长进行职级的评定,不同职级的校长享受不同的年薪和待遇。校长在聘期内,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有相应的学校经营权,获得相应的报酬,责、权、利结合。校长聘任期满后,接受考核,兑现奖惩,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二)逐步扩大学校的自主经营权

学校经营必须要有相应的自主经营权。在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学校可以自主筹集经费,自主用人、自主内部分配、自主进行教改实验,自主开发教育产品、自主开发学校品牌等,也可对学校品牌进行输出,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开发教育市场。自主经营权能主动解决学校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不利矛盾和弊端,学校才能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三)建立以质量标准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经营管理学范文4

关键词:连锁经营 管理专业 教学改革 途径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5-0083-01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对服务型人才的需求更加紧迫,因此很多高职院校更加注重对服务型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培养各方面人才的过程中,始终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出具有各个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道路。针对连锁经营管理专业适用的服务对象,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水平,更好地满足门店经营管理、总部管理、配送中心调配与管理类等经营岗位的各种需求。学生通过在不同岗位的磨练切实提高自身的素养,包括与人沟通、接人待物、专业技能、信息处理等。

一、关于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特点分析

在职业院校的教学课程中,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是其中的特色专业,主要的目标是为一些连锁经营企业、门店的管理和技术岗位输送高素质、高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一般来说,该专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发展时间较短。连锁经营企业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其发展有一定的背景,与国外连锁经营的发展趋势是分不开的,但是我国在引用连锁经营的理念上时间比较短暂。(2)技术要求高。结合连锁经营的特点来说,连锁经营企业要有成百上千的连锁门店以及小的分公司。(3)需求量较大。近年来,连锁经营企业发展速度较为迅速,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更是缩短了我国连锁经营企业发展的时间,也就意味着需要更多连锁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入到连锁经营企业的发展中。

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改革途径探究

1.明确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教学目标

只有具备明确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改革目标才可以有效地指导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工作,使之打破传统的改革理念和思想,在引进国外的先进的专业改革理念的同时加入自己的特色。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勇于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探索出一条具有我国特色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改革道路。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岗位的不同需求,制定好教学大纲,根据教学岗位的不同需求设置实践性教学课程,并且不断完善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要对实践教学的质量做好监督,在整个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改革的实践教学中,这是值得深思的教学改革难点。应该打破传统教材内容的限制,对整套课程进行全面的专业配套教材设置。

2.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教材设计更加科学

在经营连锁管理专业的改革中,教材的科学化、专业化是重点。目前,就教材的设置而言应该是在结合多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借鉴国外的连锁经营管理理念,结合我国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全面建设更具有专业理论的教材体系。同时,教材的编订应该遵循实践性、专业性原则,引进当今最新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力求打破传统的基础课程教材中的理论体系,更加追求经营连锁不同岗位的能力需求。另外,应该注重经营连锁管理专业课程中实践与理论的紧密结合,加入更多的实践性内容。

3.壮大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建设是能否实现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改革的重要保证,要建成一支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和素养的师资队伍,切实提高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改革的质量。充分利用现代的教育理念,通过不断地完善和调整师资队伍建设结构,以便建成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适应连锁职业人才培训要求的专业师资队伍。也就是说,要提高经营连锁管理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使他们的教学内容更现代化。旨在通过专业教师的教学活动,并且在教学教研和教学改革实践中,鼓励培育专业的教学骨干教师。可以聘请在该方面资质较高的专业教师,同时每年还要组织有资质的年轻教师进修,建设一批批具有高专业素养以及较高科研能力的教师队伍。在现代高科技技术的应用下,鼓励教师利用好现代的科研技术成果,例如多媒体、仿真模拟等现代教育技术和方法,帮助教师可以提升教育业务水平,利用好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资源。除此之外,要做好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学评价体系,实时进行教学质量的监控,在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的刺激下,不断优化教学环境。在提高专业教师综合素质的前提下,最终建成符合专业教学实际情况、高素质、专业性极强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师资队伍。

4.创造良好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改革的校内和校外环境

要想真正做好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改革工作,需要校内实验室建设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相互配合。在综合利用好现有的资源的基础上,根据经营管理专业的的培养目标和要求逐步完善设施,建设较为科学先进的实验教学基地。同时,要建成完备的校外实践基地,在践行好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要求的基础上,能够真正起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提供教学专业咨询、实习指导和适当就业安排的作用。只有建成相对完善示范性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才可以更好地指导连锁经营管理企业的工作。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对于社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更为更高,因此需要职业院校重点关注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开展,切实促进学生德育等素质的提高。就目前高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现状而言,需要加强对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力度,更需要广大的师生的共同努力,最终培养出各个行业所需要的连锁行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但是,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坚持不懈并配合以教学方法的创新途径,目标是为企业和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连锁经营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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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中耀,杨翠.基于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探索[J].学园(教育科研),2012,01:47-48.

[3]高皖秋.论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改革[J].学理论,2013,35:260-261.

经营管理学范文5

众所周知,剧毒化学品是极其危险的物品,若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东莞市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不设县的地级市,随着科技进步、IT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装饰品的要求越来越讲究,既求质量又求美观,所以东莞市电镀等行业使用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氰化锌、氰化亚铜等氰化物的企业多达160多家,氰化物市场很大,而且又比较分散。氰化物的自身特点和东莞市氰化物需用量大、使用单位分散这一情况,决定了东莞市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任务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繁重。因此,我们公司对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坚持依法经营,严格管理。

一、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

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一直认真坚持严格依法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1987年以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1987年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后,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和国家及省有关部门根据该《条例》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方针以来,东莞市经济迅猛发展,剧毒化学品的需用量不断增多,其经营管理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1997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物资总公司关于加强我市剧毒化学物品管理的报告的通知》(东府办[1997]42号)中规定,从整顿剧毒化学品市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入手,规范了市场秩序。《通知》明确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储存实施监督管理,并核发许可证;市物资总公司属下的化建公司负责统一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从而剧毒化学品市场得到净化;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的《条例》和配套规章,使市场经济条件下剧毒化学品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在严格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同时,省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常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组织省、市一些重点经营公司交流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经验。省公安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剧毒化学品实行属地管理、供应,大大加强了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的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到严格管理,保证需要,确保安全。

二、我公司的经营、配送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我公司经营剧毒化学品的指导思想是,既考虑企业效益,更注重社会效益,既要保证生产建设需要,更要确保社会安全。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我公司在市政府、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物资总公司的领导、指导、帮助、支持下,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给予

高度重视,即使在七、八十年代经营其他化工建材物资效益可观而经营剧毒化学品具有一定危险性、需要具备专用流通设施、经营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我们也从未放松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

(二)遵纪守法。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特别是在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市某些单位受利益驱使不按规定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形势下,我们除按正常渠道向有关方面反映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并未单纯为追求经济效益所动,仍然按规定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

为了准确掌握、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十分注重学习,不断提高剧毒化学品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一是组织职工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特别是去年国务院以第344号令公布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后,我们考虑到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重要法规,所以我们对这部《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给予了特别的重视;二是学习省、市的有关规定;三是学习有关剧毒化学品运输、储存等知识,尤其是对具体业务人员,坚持进行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准上岗,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在具体经营活动中,坚持执行《条例》和省、市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我们自身进货,坚持向公安部门申报,经批准后从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我们销售剧毒化学品,严格凭合法购买证销售,凡没有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的,无论是谁、无论出什么价格,一律不销售。

我们除自身遵纪守法外,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均按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

(三)建章立制。为了严格、准确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公司内设立了剧毒化学品营销公司,专门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建立了健全的购买、销售、储存、保管、进出库、运输、押运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完善设施。公司投资建设了规范的剧毒化学品仓库二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可储存剧毒化学品100吨;仓库落实了“三防”(人防、技防、犬防)措施;配有通讯设备;购置配送民爆器材和剧毒化学品专用运输车16台;管理部门购置了微机,经营管理数据输入微机,既建立起了用户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又可逐步实行现代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锐意改革,搞好服务。我们在严格依法经营的同时,积极推行现代营销方式,大力开展配送制,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我们的做法是:

1、开展调查研究。凡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合法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我们对其均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剧毒化学品需用企业及其所需品种、数量等基本情况,为合理组织资源、保证供应、开展配送服务业务提供依据。

2、建立用户档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用户档案。档案中载明用户名称、地点、法人姓名、需用的品种、数量、用途、质量要求、供货时间进度,以及用户确定的联系人和负责人等基本情况。

3、积极

组织货源。根据本市对剧毒化学品的需要,积极联系确定供货渠道,组织货源。一是进货前,先向公安局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证、运输证,经批准后,凭证购买、凭证组织运输。二是坚持向合法的且产品质量好、有信誉的供应商(生产或者经营企业)进货,建立购销关系。

4、按规定依法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开展配送服务业务。一是严格查验购买者是否是我市合法用户。二是严格查验购买者是否持有公安局核发的购买证。非本市合法用户或者未办理购买证的,一律不向其销售剧毒化学品。三是购买证查验无误后,按购买证所列

品种、数量,办理购销手续。四是用户办妥购买手续后,我们公司用专用运输车并配备押运员,将用户购买的剧毒化学品送到用户单位,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只要用户办妥购买手续,他们什么时候需要,我们就什么时候送货,做到不刁难、不拖延、不影响用户使用。五是每次配送均记录在案,详细记载购买单位名称、购买人姓名、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用途等资料,并妥善保管。

5、搞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我们除了在售前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用户基本情况和剧毒化学品使用特点,售中开展配送服务外,无论用户售前、售中和售后提出什么问题,我们都随时予以受理。凡我们能解决的,认真予以解决;我们不能解决的,向有关方面反映、汇报,求得解决。如用户提出所购剧毒化学品有数量、质量问题,我们及时与其核对或者找供应商协商解决。同时,我们还根据用户档案所载资料,发现个别单位某种剧毒化学品用量减少,就进行认真调查了解,如有私自购买剧毒化学品行为,及时报告公安局严肃处理。

剧毒化学品实行配送制,即根据用户需要,按时、按质、按品种、按数量将剧毒化学品配送到使用现场,不仅仅是营销方式的改革,使流通走向现代化,而且对于剧毒化学品这一危险物品来讲,还具有确保安全的重要意义,其好处主要有:一是方便用户。用户需要的剧毒化学品,由我公司配送到使用现场,可以免除用户自行采购之辛劳。二是降低用户使用成本。用户自行采购所需的剧毒化学品,需配备采购员、押运员、购置专用运输车辆、建设专用仓库等等,而由我公司配送供应,用户则可以节省这方面的开支。三是确保安全。主要体现在:第一,剧毒化学品统一保管、统一配送供应,大大减少剧毒化学品存放点和接触剧毒化学品人员,可以有效防止流失;第二,我市有160多家剧毒化学品用户,面广、点多、分散,各家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条件不一定完全符合规范,而我公司的仓库是按规范建设的,并按规范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万无一失;第三,我公司的业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和掌握剧毒化学品相关知识,可以保证管理、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完全到位。

(六)接受指导。我们在工作中,始终紧紧依靠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指导、支持,经常向他们请示汇报,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岗位培训、检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等等。

三、几点体会

(一)国务院以第344号令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系列配套规章,是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经营的法律保证。虽然我公司长期以来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但过去的一些法规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不能完全规范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在公布的《条例》和配套规章,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规,则从法律、法规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使我们从事的剧毒化学品经营业务,既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能做到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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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政府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指导、支持,是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经营的组织保证。市政府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严格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十分重视,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支持。他们除了按规定开具使用证、购买证、运输证外,对我们的工作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组织用户和我公司进行经验交流,这不仅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平,而且也密切了危险化学品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用户、经验企业的关系,加强了相互间的合作与配合。他们严格执法,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违规者予以严肃处理,从而增强了我们依法经营的信心。

(三)危险化学品由属地统一管理、供应,实行专营,并大力推行配送制,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第一,本地需要的危险化学品,由本地企业经营,既可使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又可堵塞外地和走私物品非法流入;第二,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专营,而非多家经营,便于政府及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企业的指导、监督、检查,也就是说管理部门只要把专营企业管好、管住,危险化学品的市场就可净化,非法经营行为即可杜绝;第三,在专营的基础上推行配送制这一现代营销方式,既方便了用户又确保了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是经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危险化学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经营这种商品的企业,既要考虑本企业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益和安全,否则,一旦出了问题,不仅危害社会,而且企业本身也要受到损失。因此,经营企业在核算本企业效益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这样,才能得到领导部门的支持和用户的信任。我们在经营剧毒化学品中,始终十分注重确保安全和提高服务水平。如我们开展的配送制,既可确保安全又可方便用户,而我们向用户提供配送服务,坚持合理收费、合理盈利,因此,深得领导部门的赞许和用户的欢迎。

四、几点建议

(一)国务院第344号令公布后,国家有关部门随之公布和印发了一系列配套规章,使之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我们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有力法律武器,我们一定认真地、不折不扣地执行。但规定中涉及的管理部门很多,这些部门按各自的职权各管一段,在具体执行中难免出现职能交叉,甚至出现某些矛盾。我们希望国家尽快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确定一协调机构(单位),一旦出现某些矛盾时,由该机构(单位)予以协调。

(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危险化学品属地管理、实行专营、大力推行配送制的经验。我市实行民爆器材和剧毒化学品的专营、推行配送制的做法是成功的,其他地区也总结出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加强安全管理、方便用户、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为有利。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总结推广这一经验,以加强和明确管理部门、经营企业的责任,使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依法走上规范化轨道。

经营管理学范文6

 

市场经济的发展,强化了人们的成本、效率、风险、人才、品牌、资源等意识。“经营”一词已经普遍被教育管理者所接受,学校管理的效益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按照企业经营的理念,经营就是创造价值,不断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学校虽然不能简单照搬企业管理的经验和做法,但企业经营和学校管理的要素间具有极大的相通性。例如,它们都面临资源配置、提高产品质量、投入产出、工作效率、品牌特色等问题,这就为学校管理借鉴成功企业经营理念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笔者认为,学校经营的核心理念应是盘活各种教育资源,改善内外办学环境,加强教学教研,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能,服务人才培养,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一、成本意识

 

没有成本意识,就谈不上提高效益。

 

启示:校长要经常算一算投入、产出比这笔经济账,努力做到用最少的投入和消耗获取最多的收益。首先,要通过精简行政管理人员,明确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和强化服务意识来减少“内耗”以降低行政成本。其次,要强化财务预算职能,加强财务监督,减少浪费,以节约开支。第最后,要按需设岗,优化组合,人尽其才。

 

对于学校这个特殊“企业”而言,时间是学校的最大成本。清华同方经营思想(一分钟目标+一分钟赞美+一分钟惩罚)给我们的启示耐人寻味:合理分配时间,实行目标教学,注重非智力因素的挖掘等等。

 

二、效率意识

 

企业经营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由它的经营效率决定的。在同行业里,规模小但效率高的企业往往比规模大但效率低的企业更受投资者关注和喜爱。

 

启示:对于学校来说,效率决定着学校的发展速度和教育质量。很难想象,一所办学效率低的学校能够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但效率不是由学校规模决定的,它的核心是教学效率,其他如行政效率和教学设备设施使用效率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教学效率。

 

三、风险意识

 

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促使企业不得不树立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预测和防范工作,抵御经营风险,加强企业经营的风险管理,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启示:现在的教育外部环境何尝不是如此。家长和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使得教育竞争成了一场看不到硝烟的战争。可是中小学校尤其是公立学校的管理者们仿佛身处世外桃源一般,他们更多的是关心学校的今天和个人的进退荣辱。虽然客观上这也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壮大,却很少有人真正去考虑学校的明天和未来,关心学校的存亡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四、品牌意识

 

品牌是给拥有者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的资产,而一个品牌的核心支撑就是质量。成功的企业经营者,无不重视树立品牌意识,实现品牌经营,把发展自己的品牌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目标。

 

启示:经营学校同样如此,学校品牌是学校的生命和核心。在信息时代,学校的最大资产不再是有形资产,而是以学校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通过营建以教育理念、校风学风、精神意识和共同价值观为核心的学校文化,打造学校品牌,是建设强校名校的必由之路。现代品牌学校应该是有现代教育理念,有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明确办学方向的学校。

 

五、资源意识

 

企业发展的基础在于各种资源的整合,关键是解决紧缺资源和充分利用冗余资源。

 

启示:学校管理者首要的任务应该是解决紧缺资源——优质师资,采取各种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崎先生曾经说过:“大学之大,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人才成本核算也表明,培养人才成本最高,吸引人才居中,而开发和留住现有人才成本最低。

 

另外,学校管理者不应该用本位的眼光看待学校的各种资源。例如,家长对参与到学校工作本身是有需求的,家长对学校工作有了深入的理解和信任,就会主动地调动资源,解决一些学校自身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再如,学校的后勤职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可以采用“1+1”工作法,参与到学生管理工作中来,形成全员育人、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六、创新意识

 

管理创新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持久动力源泉,可以说一个好的思路是决定一个现代企业发展趋势的基石。其中,观念的创新是基础,方法的创新是关键。

 

启示:守旧,意味着落后;创新,才能充满生机。学校应该通过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各项实施方案,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这既是传承性的创新,又是原创性的创新。只要能符合实际,服务实践,就是科学的创新。值得注意的是,跨国公司微软的管理理念——“管理=合适的时间+应做的事”启示我们,学校管理创新不能仅仅局限于中微观的教育技术、教学科研和教学方法的创新,更要注重宏观的教育思想、学校管理的创新。

 

七、国际视野

 

国际视野首先要放眼国际,不要局限于国内。要有国际市场的意识、参与国际竞争的胆略,要了解国际商业规则、国外文化习俗、价值观等。

 

启示:一所学校无论是追求什么样的发展模式,都应该把培养学生的国际化素质作为重要任务。这不仅是统一学校的思想和认识的途径,也是践行“三个面向”教育理想的要求。其中的国际交往能力、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国际文明素养和国际思维品质都是可以和必须植根于日常教学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高考英语如何改革,学校都不能弱化英语教学。

 

总的来说,将企业管理中“经营”的概念和理念引入教育管理领域,应是一种非常好的现象。一方面反映了教育管理界对于企业管理理论的关注和重视;另一方面还表明中小学正试图学习和借鉴企业管理的理念、经验和思想,来改善学校管理工作,以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效能,促进教育改革和学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