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范例6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范文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一、组织领导1、各基层党政领导要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2、党支部书记(指导员)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二、基层基础工作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三、目标与任务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四、奖罚规定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五、其它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公司责任人:基层责任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范文2

一、落实综治责任,推进平安建设。要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稳定也是政绩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把保一方平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更大、气势更足,氛围更浓的舆论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巩固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抓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要以“平安社区”考评验收办法为标准,认真对照检查找差距,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平安创建最关键的环节抓起,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二、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按照“同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运作模式,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多渠道、多种方法排查调处格局,努力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主、处置得好”和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和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尤其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要积极座位,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深化与“邪教”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斗争,继续做好民间“保钓”人员的教育劝导工作,积极参与边海防管理,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问题。

三、强化打击防控,提高防范能力。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要认真落实区、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在巩固现有的基础上,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力度,扩大防控覆盖面,消除防控盲区,努力形成全时空、立体式的治安防控网络。鼓励各社区通过整合松散型小区建立物业管理的方式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整体效能。针对辖区部分路面犯罪猖獗,公共复杂场所多,旅游景点多的特点,科学合理布局治安巡防力量和治安执勤点,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控网络。

四、强化基层基础,提高管理水平。要在加强社区党的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抓好基层综治组织、治保会、调解会、警务室、群防群治队伍、外口管理站建设,规范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综治创安工作中的作用。要通过集中授课、岗前培训、业务交流等种种途径,加强对基层综治骨干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综合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越来越多的“社会人”纳入各种组织之中,把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有人负责的严密管理之中。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青少年、辍学生、流浪儿童、吸毒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教育,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参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努力建设平安铁道线,确保不发生路外死亡事故。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半年和年终,各社区应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综治委书面报告履行责任情况。年底,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检查考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街道、社区各执一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范文3

创建”及“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省、市及句容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华阳建设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镇党政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华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党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以及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华阳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不发生执法人员作恶性案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

(三)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创建责任。

(四)各村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党支部书记任综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各村配备综合治理的专职人员,定期研究综治工作。

(五)加强各村综治办(创建办)建设。综治办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人,相对应的创建办(含综治办人员)人员分别达到综治办人员的2倍。加强对综治专职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加强综治办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六)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达到上级要求。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村及大中型企业调解室的建成率达100%,并配备专职调解员。村民小组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站,建立健全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建立调解信息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八)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委会以及民调、治保组织建设。年底之前,所有的村建立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调处、外来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以及情报信息收集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综治办,人员配备、办公用房、装备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九)努力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村综治办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落实到位。

二、责任目标

(十)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发生围堵公路、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教师集体罢课以及聚集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不发生赴京集访和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因矛盾激化赴京、省、市或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的自杀、自焚、自残或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的事件,赴京上访批次和来省、市集访批次低于上年。一旦发生重大集访和能依法果断处理,不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flg等组织的破坏活动得到严密控制和坚决打击,各项工作目标达到上级要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健全,责任落实,不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或事件。各村(单位)综治办对本地散居社会境外人员有关数据资料要每年定期更新上报,情况力争做到详实、准确;明确专人,制定切实的防范措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十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疏导、化解及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检查督导,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民转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十二)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刑事案件破案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效果明显。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满意和基本满意度达90%以上。

(十三)深入推进平安华阳建设。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保障力度,严格检查督办。深入开展平安村、无毒村、平安企业、平安学校(零犯罪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场所、平安大道、无村以及平安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继续坚持和推行党员干部义务巡防、契约化保险式联防、校园警务站(室)建设,巩固、发展创建成果。辖区范围内平安建设覆盖率达100%。

(十四)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村治安防范工作,积极探索村治安防范工作新路子。按照科技防范建设标准与要求,在完善和规范技防镇的基础上,新建一批技防村、技防单位和技防户。按照平安创建考评标准要求,配齐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刑事案件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50万元以上的盗抢案件。不发生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特大恶性刑事案件。

(十五)公共复杂场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力的查禁打击。不发生在镇江乃至全省有影响的突出治安问题。

(十六)加强道路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和危险物品监督管理,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事故。

(十七)认真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并充分发挥作用。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落实对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措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在镇江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

(十八)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登记率达90%以上,发证率达95%以上,登记输机率达100%。加强对房屋中介以及私房出租户的管理,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旅馆住宿人员登记验证率达100%,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职业、房屋中介、建筑工地、市场以及旅馆住宿人员等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成率达90%以上。

(十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不发生脱管、漏管和失控现象。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就业,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

(二十一)各村(单位)禁毒领导机构健全,禁种、铲毒工作要列入综治责任书。无毒村(单位)、无毒学校创建覆盖率达100%。

(二十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二十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完成市、镇综治委、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十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为指导和推动全镇各地的工作提供经验。

(二十五)推进依法治镇、建设法治镇江、创建合格村,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各村(单位)要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本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

(二十六)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村(单位)要健全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合格镇”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十七)开展建设“法治镇江、创建合格村”活动,要按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确保“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十八)加强基础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单位)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二十九)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村、单位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十)做好对法治镇江建设、创建合格村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十一)各村(单位)要确保专项工作经费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三、检查考核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范文4

按照中央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制定一份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极其重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综合治理责任书样本,供大家参考。

综合治理责任书样本1为了进一步加深贯彻党的__大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平安企业、和谐霍煤建设,确保我公司综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委下达的综治目标责任,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__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一、综治目标

(一)、杜绝指标

1、杜绝重大政治案件和重大政治事件;

2、杜绝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3、杜绝造成严重影响的群体性治安案件;

4、杜绝恶性治安安全责任事故;

(二)、控制指标

1、控制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到重点要害部位不发案、“八类”刑事案件减少、“三类”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发案率(按矿区实有人口计)不超过万分之八;

2、控制职工违法犯罪,做到职工违法犯罪率不超过千分之二;

3、控制群体性上访,做到矛盾纠纷处置及时妥善,减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4、控制火灾事故,做到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少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三)、管理指标

1、治安保障到位;

2、管理控制到位;3、打防建教到位;4、基础管理到位。

二、基层管理目标责任

(一)、组织基础管理

1、单位治保、民调组织机构健全(不设治保、民调机构的科室、部门要有治安工作兼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类规章制度、考核、台帐记录健全,执行到位;

2、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的治安问题,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

3、单位重视,做到综治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评比、同奖惩”。

(二)、治安管理

1、单位职工无打架斗殴,参与偷盗,侵吞私拿或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侵占企业财产的违法违纪行为;

2、单位职工无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

3、单位职工无违反公司综治、治安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4、单位职工无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5、单位领导无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

6、单位职工无重复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7、单位不发生治安责任事故,责任区域不发生失窃、侵占、伤害案件,不发生“三类”可防性案件和“八类”刑事案件。

(三)、消防部位管理

1、消防重点部位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执行到位;

2、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摆放合理,无损坏,转借、丢失,保持完好,有专人管理,有防火巡查记录;

3、电器设备符合防火安全用电要求,无违章用电,无私拉乱接现象,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可靠有效;

4、用火用电手续齐全,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岗位人员达到“四懂四会”;

5、年度无重大火险隐患,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四)、五管要害管理

1、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岗位责任明确,各类台帐,簿册齐全,填写规范;

2、人防、物防、技防实施齐全,设计安装合理,避雷设施有专业检测报告,有专人管理;

3、物资分类存放或摆放合理,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帐物相符;

4、隐患整改及时彻底,责任落实到人,无重复隐患,工作人员政审合格,认真负责,不违规上岗。

(五)、稳定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到位,矛盾纠纷不上交;

2、职工无参与非法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无非法邪教组织在本单位活动;

3、无因领导干部工作方式方法欠妥或违法乱纪引发矛盾纠纷,各类信息反馈及时,无漏报、瞒报;

4、各类宗教人员,“不放心人员”,“重点人口”,“两劳释放人员”情况明,底子清,帮教监管到位;

5、全年无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与安全培训同步进行,有法制宣传培训计划;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法制宣传培训,出一期法制宣传版报,要求有备课,有内容,有学习笔记;

3、积极配合公司综治、法事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

三、考核奖惩

(一)、本责任书由公司综治办负责组织日常考核,按季度进行打分排队,第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100元奖励,最后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100元处罚;

(二)、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考评,第一名对单位责任人奖励200元,最后一名给予单位责任人处罚200元,并报请综治领导组批准给予黄牌警告。

(三)、全总评第一名给予单位1000元,责任人500元奖励,并推荐为集团公司综治工作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最后一名给予单位500元处罚,责任人300元处罚,责令单位责任人写出检查,并报请公司综治领导组批准,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或综治一票否决。

(四)、考核结果有综治办负责在季度综治工作会议上通报,并报送公司企管办纳入各单位经营考核,奖罚兑现。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

经理: 书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

综合治理责任书样本21 目的

旨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年度综治目标。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__公司。

3 程序

3.1

遵纪守法

3.1.1

全年无政治案件,无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1.2

无任何刑事案件,无违法人员。

3.1.3

无民事纠纷。

3.1.4

无、卖淫、嫖娼、贩毒吸毒、传播观看黄色淫秽录像等丑恶现象。

3.1.5

无爆炸、投毒和要害部位的破坏事故。

3.1.6

无经济违法违纪人员。

3.1.7

无违反厂纪厂规人员。

3.1.8

所属职工,上班要做好职工,下班要做好公民,处理好家庭、邻里关系。

3.2

工作学习要求

3.2.1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行政下达的各项任务。

3.2.2

树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端正服务态度。不得与用户(或下道工序)发生争吵。

3.2.3

严格按照操作(工作)程序上岗,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全年安全目标:工亡、重伤及多人中毒事故为“零”;重大交通、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设备、操作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3.2.4

积极参与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应达到规定的出勤率。

3.2.5

认真调解处理好职工群众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向__公司调解小组通报信息。

3.3

责任奖罚与考核

3.3.1

对实现责任目标,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好的先进班组,年终对班组长及其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3.3.2对综合治理开展不利的班组,如有违反以上条款者,除按有关法规、厂纪对当事人处罚外,还须按供销公司内部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对该组进行考核,按厂部扣__公司人均奖的三倍扣除所在班组人均奖,并限期整改。

3.4

本责任书所列条款,责任人应该认真履行并接受上级的检查考核。

3.5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上述目标责任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继任的相应责任人是本责任书的当然责任人。

3.6本责任考核由__公司内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季考核,年终总考核。

第一责任人:

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

年 月 日

综合治理责任书样本3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打造“平安__”,争创省级平安县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区委、区政府特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内容及指标

1、积极开展平安街道、社区(村)的创建活动。

农村要以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为重点,创安活动要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城区要以抓好居民住宅楼楼道“光明”工程(楼道安装感应灯)和单元对讲防盗门的改造为重点,切实抓好城区物防建设。积极推广技防设施。加强治安联防队员管理,发挥人防作用。

2、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年初有计划,半年、年终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各项簿册、记录、资料健全;综治档案管理规范化;党政一把手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季度街道班子召开一次研究综治工作的专题会议;与所辖单位100%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管理。

3、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工作,并配齐得力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4、综合治理信息每月至少反馈一次,重大案件、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

5、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定期分析辖区内治安形势,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分析会,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区综治办。

重大矛盾纠纷在24小时内要上报区综治办。

6、刑事案件发案率:兴海、兴盛、兴隆、创新地区不突破总人口的(下同)70/万,可防性案件控制在发案总数的30%以内;

于楼、渤海、新工、振兴街道刑事案件不超出50/万,可防性案件不超过发案总数的20%;其它街道发案率不超出30/万,可防性控制在发案总数的15/万。破案率达90%以上。全街不发生影响全区的重大事件。

7、治安案件发案率控制在30/万以内,查处率要达到100%,查结率达到80%以上。

8、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9、社会违法率(指少管、劳教)不超过总人口的5/万;

社会犯罪率(指判刑)不超过总人口的7/万。

10、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街道、社区(村)建立帮教对子,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要达到100%(含自谋职业),重新犯罪率不超过3%。

发挥社区(村)作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1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2、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专项斗争,坚决扫除横行城乡、欺行霸市的地痞、流氓、棍霸及各种犯罪团伙。

13、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生产、交通及治安灾害事故;

农村火灾事故同比下降20%。

14、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和“__”普法教育,各社区均有固定的法律宣传标语,全年普法宣传达4次以上,受教育面达95%以上。

15、辖区内不发生群众闹事等政治事件(指非法游行、示威、情愿、罢工及集体无理上访等)和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

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防止__分子和各种邪教实力渗透或混入宗教组织插手宗教事务。

16、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出租房屋登记率达98%,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暂住人口的办证率均达到90%以上,做到本辖区内流入流出人口、房屋出租情况清楚,并实行微机管理,积极开展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律宣传工作,遏制流动人口犯罪。

17、不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加强禁毒、禁赌宣传,积极开展争创“无毒街道”、“无毒社区”活动,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无毒社区达到90%。

18、深入开展以平安家庭为基础的创建活动。

19、打击和取缔“__”等邪教组织,做好教育转化和防控打击工作,保证发轮功等邪教组织分子去省、进京两个为零。

20、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21、班子集体或成员没有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处罚),职工(含社区工作人员)、治安联防对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22、与油田、铁路、电力、通讯、地震监测等单位开展企地工建和联防联护。

23、积极配合各级法院搞好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

24、积极开展综治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达85%以上。

25、街道党政一把手在12月初,对区综治委进行综治工作述职。

26、及时完成区综治委、综治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奖惩规定

1、全面完成责任状指标的为100分,没完成的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减分。

年终评比共分三个档次,既优胜、合格、不合格。

2、对优胜单位又区委、区政府统一表彰。

3、对合格单位不奖不惩。

4、不合格单位或辖区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特大严重暴力案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

5、被否决的单位当年不能进入综合性先进行列,责任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能晋职、晋级。

对那些社会治安长期混乱,酿成重大影响而不积极整改的单位的主要领导,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票否决的时效为一年)。

三、责任人

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相应领导责任,具体的综治工作人员负直接的工作责任。

四、资金来源

奖金:由区财政列支。

五、时效

从20__年1月1日到20__年12月31日止。

六、责任状签发人

街道书记签字:

街道主任签字:

社区主任签字

综合治理责任书样本4为认真贯彻上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全体教职工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井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现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长为法人代表,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年级部主任为第四责任人。

二、部门负责人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学期内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两次(年度内不少于四次,以记录为依据)。

三、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综治”工作负总责,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如教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违法犯罪等)要亲自过问、亲自抓。

四、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预防教职工违法犯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部门要密切配合学校开展普法工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普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六、加强“综治”工作的学习和宣传,了解“综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掌握“综治”工作的动态。

七、正确处理教职工中的内部矛盾,对易于激化的矛盾和纠纷要化解及时,处理得当,不发生教职工械斗和闹事事件。

八、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治安热点问题,确保一方平安,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各部门所辖教职员工范围为:政教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年级部主任、班主任;教务处下辖本处教职工和授课教师;总务处下辖本部门教职工;办公室下辖本部门和工会、团委教职工。

十、政教处要与年级部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尽其职,各尽其责。

十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否决内容有:年度内部门不得评选任何荣誉称号;部门所有成员不得评优受奖,扣发部门年度“创建”奖励资金。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教职工违法犯罪的;

(2)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受记过及以上处罚的;

(3)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人次达部门成员总数二分之一的。

校 长(签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范文5

一、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考核。

我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局党组会、办公会都明确将维稳工作和综治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就一年的综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以昭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单位一把手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局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综治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考评挂钩。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结合“五五”普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要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的活动,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上一堂法制课,重点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团结邻里,和睦共处的氛围。对少数有纠纷苗头的干部,工会和人事部门能够及时出面协调解决,防止激化矛盾。一年来,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和黄、赌、毒现象,未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的事件。

三、积极为民解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军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军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反映军休人员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调研,稳定军休人员的情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落实低保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严格执行《万源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实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能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社会性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烈士陵园及城区公墓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我局下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林业防火措施,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监督,专人把岗监控,严防发生山火。四是执行管理制度,维护民政办公楼安全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维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巡查保卫,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实践证明,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综治和维稳意识,内部管理基本做到“四无”目标;另一方面保卫工作得到加强,环境整治明显有效,综治工作实现“三有”,综治环境迅速改观,有力地维护办公楼的安全和稳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范文6

第一条根据中央、省、有关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工作。

第三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以下简称“领导责任制”)。各地各单位党政正职干部为本地、本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工作责任

第四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应履行以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二)认真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干部任期目标。

(三)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并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部门预算,确保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督办考核、评比奖惩等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五)对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适时开展重点整治。

(六)积极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点进行合法性、可控性论证,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抓好落实。

(七)经常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民事纠纷一旦发生,迅速赶赴现场,依法果断处置。

(八)落实各项社会管理措施,加强服务管理和源头预防,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衡发展。

(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激励机制和见义勇为社会保障机制。

(十一)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对中央、省和在单位、市直单位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情况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第七条检查考核的主要形式是:定期收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类资料,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述职制度,开展暗访和督办,对重特大案(事)件和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纠纷进行个案调查。

第八条检查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四章奖励与惩处

第九条全面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任务,经年度考核达到优秀标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市直单位、基层单位每年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分别表彰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乡镇”、“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其单位职工增发一个月全额工资。

第十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进行一票否决: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本地区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低于70%的;

(三)重大决策事项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和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四)对不稳定因素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力,以致发生,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一年内发生2次死亡2人、1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事)件或严重泄密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发生等组织人员赴省进京滋事、冲击党政机关,或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自杀、自残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八)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而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及灾害事故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十)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第一、第二责任人或分管政法综治维稳领导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十一)其它需要予以否决的。

第十一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进行一票否决: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单位责任人对综合治理工作不重视,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造成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重大决策事项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和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

(四)对不稳定因素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力,以致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

(五)一年内单位内部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事)件或严重泄密案(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发生等组织人员赴省进京滋事、冲击党政机关,或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自杀、自残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八)单位发生重大案件,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刑事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九)因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公务用枪、弹药、雷管、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和剧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被盗丢失;发生重大涉爆涉枪、涉毒、放射性物品案件、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

(十)因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管理不严,导致分管行业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经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通知整改,而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警告、整改建议,而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十三)其它需要予以否决的。

第十二条对综治工作不力,治安环境差,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案(事)件,但不够一票否决条件的,应发整改或督办通知书,实行重点督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应进行约谈、黄牌警告和问责。

第十三条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取消被否决地区、部门和单位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取消有关单项奖励的资格及其第一、第二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资格,并在整改期间内不得易地易岗担任同级领导职务。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地区和单位,对其综合治理工作第一、第二责任人降职使用或就地免职。

第十四条涉及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已构成严重失职的,经市级以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核准,对责任人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后,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被否决单位应积极整改,从否决决定生效之日起,每三个月向作出否决决定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整改情况。

第五章执行程序

第十六条一票否决权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行使。

否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要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否决市直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企事业单位,要征求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综治委和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否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辖区内基层企事业单位,要征求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综治委意见。

否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市直部门,中央、省属在企事业单位,由市综治委提交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否决乡、镇、街道办事处、矿区辖区内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由市综治委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一票否决权一般在年终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核一并行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行使。

市综治委作出一票否决决定后,应将否决通知书送达被否决的单位和个人。被否决对象对否决决定不服,应在收到否决通知书后7日内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申诉。党委、政府收到申诉文书后在30日内指定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决定仍然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核决定后15日内向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申诉,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否决决定生效后,作出否决决定的机构应及时将否决通知书送交同级纪检、组织、监察、人社及其他有关部门,同时报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期限为12个月,从决定书下发之日起执行,经申请复议维持原决定的,从原决定书下发之日起执行。否决期满后,被否决单位应向作出否决决定的机构提出取消否决的书面申请,作出否决的机构应组织专班检查验收,作出是否取消否决的决定,同时报上一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八条一票否决与干部选拔工作紧密挂钩。组织、人社部门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第一、第二责任人时,要把干部本人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实绩作为一项重要考察内容,书面征求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

第十九条实行垂直领导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考察其下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能力和政绩时,应征求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意见。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对这些部门的下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应予支持采纳。有关部门在评定管辖部门综合性荣誉称号时,必须经同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审核、签署意见。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已授予的应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同级纪检、组织、监察、人社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领导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协商解决执行本办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