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范例6篇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范文1

召开这次干部教育培训协调会是非常必要的。今年以来,全市各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提高我市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当前,全市广大干部正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学习培训任务十分繁重,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对于圆满完成全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刚才,几位同志分别介绍了本系统、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状况,归纳起来,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领导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十分重视,宋长瑞书记、马誉峰部长多次听取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汇报,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都是在第一时间批示,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指导意见。8月底,宋书记专门听取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汇报,要求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切实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领导干部和人才保证。同时,市委领导多次亲临培训班指导,宋书记、马部长、杨宏部长参加了市委党校2003年春季主体班开学典礼,参加培训的干部很受鼓舞。各单位也都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问题,保证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重点明确。各单位都能够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以县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为重点,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举办了中央党校县级干部和组工干部理论培训班、市委党校主体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轮训班,并聘请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周光召、中央党校原校委委员王瑞璞、省社科院副院长杨连云做了报告,市人事局以公务员培训为重点,科学确立培训内容,市直工委和其他各单位也都能够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培训工作。

三是组织缜密。各单位在组织干部教育培训中都很注重培训效果,认真组织。对谋划、开班、组织、管班、结业等环节都认真研究,精心安排,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不断创新。各单位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市委党校中青班采取入学考试、毕业答辩的方法,调动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其他各单位也都在探索培训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上取得进展,为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水平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展较慢,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二是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缺乏交流、沟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没有形成一盘棋。三是有的培训班次内容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陈旧,管理不严格,培训质量不高。四是有的部门领导和干部对学习培训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不高,不愿意参加培训;有的参加培训干部不能静下心学习。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

今年还有将近四个月的时间,培训任务还很繁重,为保证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干部教育培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央和省、市委十分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02年底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以来,多次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力地指导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备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条件。各单位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切实加强领导,促进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注重发挥三个层面的作用。一是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的“总揽”作用。切实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管理和协调机构,及时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部署,认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二是组织部门的“主管”作用。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特别是加强与各综合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协商。三是有关部门的“合力”作用。充分发挥承担教育培训部门的优势,建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格局,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

二、理清思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今年初,我们确立了以服务全市大局为主线,突出培训对象、培训内容两个重点,保证组织协调、教学管理、基地建设三个到位,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理论素养、道德修养、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思路。各单位要按照这个工作思路,对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一次梳理,明确今年后几个月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把握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了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决定,确定了未来五年“一个翻番、三个突破”的目标,即确保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力争提前一年翻番),财政收入突破5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000元。这就是大局,干部教育培训要围绕这个大局、服务这个大局开展工作,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干部队伍保证。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培训对象要突出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这个重点,把提高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理论素养、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培训的重要任务和根本目标。同时,要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确立终身教育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切实把各类各级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做到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干部抓紧培训。培训内容要以理论武装和业务知识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培训,把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上来。同时,抓紧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帮助广大干部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本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范文2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范文3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范文4

1.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2.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党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十七大作出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任务,这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3.改革创新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不竭动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必由之路。近年来。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提出的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干部教育培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党性教育比较薄弱,培训机构体系的开放度和竞争性不够、优质培训资源不足与资源相对过剩并存,干部学习内生动力不足、学用脱节、学风不正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方式,而且涉及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除制约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努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4.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5.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改革。强化培训需求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什么就补什么,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竞争择优。以改革促动力释放。以竞争促资源盘活,继承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择优促质量提升,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中学用脱节、学风不正问题。形成推动培训机构联系实际办学、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改革的基本要求。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贯穿于改革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

6.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2020年。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要求相符合。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形成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开放竞争、优势互补、充满活力的办学体制。网络培训广泛运用。

――形成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规范有序、健全高效的运行机制。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形成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规律。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教育培训模式。培训理念、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

――形成适应科学发展新要求、广大干部新期待。并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师资选聘、培养、评价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

――形成促进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效能显著的宏观管理体制。指导与服务相结合。

三、办学体制改革

7.深化市(地)县(市)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地)县(市)党校办学体制改革。通过整合本行政区域内同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等途径。提高培训水平。县级党校可作为市(地)级党校分校,着眼于提高办学水平、满足基层干部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增强市(地)级党校办学实力。由市(地)级党校统筹教学工作;也可拓展培训职能,整合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将培训对象延伸到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市(地)属区级党校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县级党校可以精减重组,其培训任务由相应市(地)级党校承担。各省可根据本地实际,继续探索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新途径,为广大基层干部提供更好的培训资源。2015年,基本完成市(地)县两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任务。

8.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大力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优化整合本部门本单位所属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各省要对直属部门所属的职能、业务相近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整合,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不断提升其专业化水平。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要综合考虑培训任务总量、专业化程度和市场可替代性。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市(地)县两级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除特殊需要外,要逐步撤销,其培训资源和职能可并入上级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或同级党校市(地)县两级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各省党委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对名为培训干校、培训中心等实为宾馆、度假村,主要靠非教育培训业务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坚决取消其办学资格。

9.构建更加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突出培训特点。开辟各类实践教研基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增强培训实效。中央组织部、省党委组织部可利用高等学校优质资源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发挥资源优势。为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党性锻炼提供直观、生动的课堂。鼓励和引导具备干部教育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方针,积极利用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积极稳妥开展领导人才培训国际合作交流。

10.加快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加强网络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干部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整合现有网络培训资源,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规范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201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规范高效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

四、运行机制改革

11.完善体现培训需求的计划生成机制。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需求调研,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提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以此为依据设计培训项目,提出教学计划。干部所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需要,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成果共享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研究确定需求调研、重点班次、培训计划等事项。部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年度培训计划,由中央组织部征求各省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意见。

12.建立激发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对承担干部教育培训职能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资质认证。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高校培训基地和经过资质认证的社会培训机构中,省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对部分培训项目采取直接委托等方式。择优确定培训项目承担者。加强对干部培训竞争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公平参与、规范运作、能进能出。

13.建立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干部参训机制。严格执行调训计划申报制度。提高调训计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加强对调训计划的统筹协调。解决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多年不训的问题。对政治理论、党性教育、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等需要组织调训的坚持实行组织调训。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以及需要点名调训的可实行点名调训。把组织要求和干部个人需求结合起来,推行干部自主选学,鼓励干部自愿参训,逐步扩大干部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时间的自。充分利用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抓好“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干部自主选学质量。年,进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自主选学试点,取得经验后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普遍推开。各省要积极推动干部自主选学工作。中央组织部要适时研究制定干部自主选学办法,规范和推进干部自主选学工作。

14.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委托或会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将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如实记入干部信息库,严格执行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运用理论和知识、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等情况。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重点班次。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并将重要培训情况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跟踪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和延伸培训效果。

15.完善干部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干部进行任职考察。要达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干部培训工作与干部管理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仍未完成的要延长试用期。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16.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将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价,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等。定期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2012年,全国普遍推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五、内容方式改革

17.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分类培训大纲,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岗位培训等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等,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18.完善培训内容体系。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教育的同时,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体系。致力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国情和形势教育;致力于提高干部的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所需的各种知识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所需知识的教育培训;致力于提高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重点开展忠于党和人民、尽职尽责工作、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拒腐防变的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会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科、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打造品牌培训项目,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大力开发案例教材。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宏观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教材质量。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每年定期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

19.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倡导异地培训、挂职培训、分段式培训,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突出按干部类别开展培训。改进讲授式教学。探索完善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后备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制度。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学校的合作培训模式。上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干部的特殊培训需求,主动送教上门。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改进干部在职自学。

六、师资管理改革

20.改进师资队伍选聘。引导优秀师资积极参与干部教育培训。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聘用专职教师,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优胜劣汰、有进有出。坚持专兼结合。大力选聘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结构合理、专兼职比例适当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市(地)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构成要逐步过渡到以兼职教师为主。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到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授课。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选送优秀教师支持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12年,中央组织部和各省党委组织部分别牵头建成部级、省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为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21.强化师资队伍培养。实施培训者培训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切实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业务水平。境内外知名高校和上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进修。通过挂职锻炼、实地调研、跟班学习等途径。

22.完善师资队伍评价。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办法。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职业道德规范。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

七、宏观管理改革

23.强化管理职能。对干部教育培训要以宏观管理为主。切实履行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中央组织部和各省党委组织部。抓好重点培训项目的同时。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指导东部地区做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工作。

24.改进管理方式。研究制定规范公务员培训的法规。建立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法制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评估和监督约束等方面配套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25.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从严治校。端正学习态度,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勤俭办学。学员要加强党性锻炼。严守校纪校规。教师要严守纪律、严谨治学、以德施教。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学习成果作为评价学风情况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6.改革经费管理。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完善经费“跟着项目走”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经费“跟着干部走”使用方式,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力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

27.落实领导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相关改革任务和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范文5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服务大局,贴紧实际,突出重点,力求干部教育机制创新,围绕提升干部的执政能力,全力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全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了我市推行《领导干部终身学习教育培训手册》的做法,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交流了我市“围绕提升干部的执政能力,创造性地做好干部教育工作”的经验,课题“领导干部终身学习教育培训方法创新研究”荣获全市科技成果。

一、主要做法

1、服务工作大局,针对培训对象特点,加强干部执政能力培养

为实现我市全面小康和新一轮大发展的奋斗目标,我们从加强各级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这一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三贴近”。一是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加强对干部的市场经济、金融、外经外贸、电子政务、行政许可法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开设一些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项目。比如,围绕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工业振兴发展目标,先后举办农业产业化、经济管理、政策法规等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来漯作读书报告,先后举办3次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培训县级干部及后备干部3900人次。二是贴近全市重大决策。围绕全市建设开放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建成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等重大决策,组织干部学政策、搞调研、献计策,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凝聚全市上下力量和智慧,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三是贴近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目标。根据干部素质特点,突出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全方位、大力度开展培训。两年来,共办培训班480期,培训各级各类干部28100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54%。

2、建立“五学一体”长效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激发各级干部的学习内动力

在干部教育培训中,我们着眼根本和长远,注重制度和机制创新,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漯发〔2004〕3号)文件,建立了融“自学、督学、述学、评学、考学”为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并狠抓机制的落实。一是建立督学制度。市委选定60多名市、县级离退休老同志、在职干部作为督学员,加强对全市干部学习教育的督导,每半年督查一遍县级干部的学习情况。各单位也都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督学员,定期向上级干部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部门报告本单位学习情况。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落实情况,理论学习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经常督促检查,并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建立述学评学制度。在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培训和外出考察时,组织干部进行述学。结合年中、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及领导班子换届,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学”一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晋职晋级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考学制度。加强对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规定市委党校主体班入学和结业进行考试,通过测试掌握学员理论水平的提高情况。坚持干部培训与使用挂钩。选拔使用干部时,把培训情况作为考察的一个重要方面。凡没有按规定经过培训的,提拔后及时补训。市委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测试成绩,分前十名和后十名予以通报。近两年来,全市因理论学习达不到规定,有23名干部被通报批评,17名被淘汰出后备干部队伍。四是建立激励机制。近两年来,市委先后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了15名35岁以下年轻县级干部,10名党外、妇女县级干部,通过“双推双考”选拔了4名正县级领导干部。拿出25个县处级中层岗位,在**职业技术学院和**医专进行竞争上岗。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全程量化,使一批注重学习,勤于思考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学习的热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3、坚持内培外训并举,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加大开放型教育、开发型培训力度

在坚持通过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开展主体班培训的同时,注重培训创新,提高培训质量。一是加强涉外办班培训。按照党校学理论,外地学经验,结合实际搞调研,理清思路谋发展的思路,拓展干部培训渠道。先后在山东省潍坊市、青岛市,浙江省温州市、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农业产业化、经济管理、党务及人力资源管理、乡镇党委书记综合素质等培训班,还组织部分县级干部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港、澳进行培训。两年来,累计在省外、国外办班11期,培训县级干部和科级干部510多人。二是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在加强理论培训、党性教育的同时,市、县选派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乡镇及企业任职,使干部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接受锻炼。去年以来,我市郾城县和舞阳县组织30多名乡镇或县直部门的领导干部到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对口单位挂职,这些干部返回工作岗位后作用发挥较好。三是依托高校开展培训。市委要求45岁以下的在职县级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2007年前要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他干部要积极参加大专和本科以上学历学习,有条件的参加高层次、高学历学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检察院分别与清华大学、河南大学、中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人才培训项目,为全市干部接受高层次知识学习提供方便。目前,全市每年参加学历教育和进修培训的干部达5500多人。

4、创新教育载体,形成全员培训、终身学习的教育格局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习联系点。市委领导带头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会,为干部学习作表率。市、县、乡镇领导干部都明确学习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为干部职工讲课,加强对学习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开展“五学一提倡(学理论,学法律,学WTO,学英语,学计算机,提倡讲普通话)”活动。制定工作台帐,组织编写教材,举办相应的骨干培训班和轮训班。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设立专题节目和专题栏目,播出辅导讲座,刊登有关资料、活动动态和干部学习心得。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广大干部的作风,尤其是学风和思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兴起了全民学习热潮。三是推行《领导干部终身学习教育培训手册》。在全国组织系统率先编印《领导干部终身学习教育培训手册》,全市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由干部个人记载年度自学计划及完成情况、学习心得、学习培训经历等,单位党组织经常检查,上级组织部门定期调阅,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手册》突出学习、记载、查阅、督促检查作用,为干部学习提供了有效载体。四是开展“争创学习型城市,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市委提出创建学习型城市的目标,并作为提升**综合实力和城市品位的重要措施,注重把创建目标分解量化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干部个人,提出开展“双争”活动,对学习培训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两年来,共对41名学习型干部、30个学习型单位进行表扬,树立了良好的学习导向。

虽然我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政治理论过硬、能力素质全面的优秀干部。但就目前我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来说,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干部调训还存在一定难度。一是个别干部对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重要岗位、重要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忙、任务中,干部调训协调难度较大。三是县区、乡镇等基层单位财力有限,培训经费比较紧张。四是市县两级党校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学设施落后,缺乏吸引力,不适应干部教育培训要求。

2、干部教育培训的约束激励作用还不够强。“五学一体”机制虽已建立,但针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督促、考核、奖惩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系统化、严格化和可操作化。

3、从中央到地方,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综合培训多,分级分类培训少,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二、几点启示

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各项任务的落实,必须建立和完善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创新观念,加强管理,改进方法,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的效果。

1、要创新观念,树立广大干部重视教育培训,自觉参加教育培训的导向机制

干部教育培训,观念要先行。全面推进新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快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要树立干部教育培训是基础性、战略性建设的观念。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先导性作用。从投入与产出的角度看,干部教育培训是最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智力投资。要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优先发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摆在基础性建设的地位,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干部教育培训成效切实体现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上。其次,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干部队伍素质是党的事业成败的决定因素。要把干部培训教育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能,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人才。第三,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要进一步整合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工作动力和活力,努力形成开放式、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局面。要使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发展和履行职责的要求相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做到重点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加强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第四,要树立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观念。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更新步伐加快,干部教育培训必须适应时代前进的要求。要引导干部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不断更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建立适应客观形势和工作目标发展变化的知识体系。在培训内容上,要由一般知识技能培训向综合素质教育转变,不断强化对方法和能力的培养,促进各级干部向“专家型”、“思想型”、“管理型”转变。

2、要加强领导,建立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

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调整充实干部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干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强化职责,牵头抓总,定期研究,加强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发挥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规范制度的作用。要坚持培训审批制度,凡涉及本单位以外干部参加的各类培训班包括学历进修班必须提前申请,经各级干部教育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审批,方可举办,切实解决部门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健康运行。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党校(行政院校)主体带动、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新型干部教育管理体制,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要逐步规范,构建科学严密的干部教育培训运行机制

要坚持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要引导干部自觉地在岗学习,有针对性地向领导干部推荐理论学习书目和辅导材料,提出读书的目标、重点思考题和基本要求,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成果交流活动,到期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可以采用学分制,规定各种教育培训课程的学分,要求每一位干部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学分,学分可根据学习对象工作岗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学分的高低与工作的关联度相对应,使培训的内容与工作岗位的需要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做到学以致用,让干部通过培训实现其知识结构与工作岗位的最佳匹配。

要建立干部任职资格制度。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岗位职责的需要,结合各级各类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文化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要求等任职条件。定期组织干部参加任职资格考试,对不能通过考试的,不能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或被提拔任用。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干部在上岗前后,必须参加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设置必修的专业知识课程,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必修课程的,要采取留岗停职参加培训等强制性措施。今年,省委组织部将我市作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的试点城市之一,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近期将在我市铺开。

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试考核制度。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从干部参训的不同形式、不同类别出发,根据干部应该掌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制定严密的考试考核制度。每年对全市县处级干部和县处级后备干部进行一次统一的理论考试,把考试结果作为衡量干部学习成效的重要依据,将成绩反馈给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试不及格或相对较差的县级干部,本年度不能定为优秀格次,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使用,并进行谈话诫勉,成绩差、态度不好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各级后备干部建队前、提拔前、试用期满要组织理论测试。后备干部年度理论测试不及格的不再列入本年度后备队伍,属试用期干部应适当延长试用期,直至取消提拔资格。建立脱产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对每期主体班次,组织部门都要派人跟踪管理,将学员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培训档案,并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利用计算机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系统,将每一位干部接受政治理论教育、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专题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层次、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等)记录在案,全面反映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并适时提供给干部任用部门。

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要坚持做到“三不”原则:一是现职领导干部任职期内不按要求参加党校培训和其他培训的,一般不能连选连任;二是年轻干部未经党校脱产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一般不能提拔使用,确有特殊情况的,在任用后,应按规定安排其接受教育培训。三是各级组织部门研究干部提拔任用时要上报干部参加培训情况,未经组织培训的,一般不能上会。与此同时,启动利益机制,把学习培训与干部的评优选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定格等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实绩考核、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促使干部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把学习当成一项涉及自身利益的工作,学实学好。

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市场机制在教育培训运行中的作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创新的一个基础性问题。以适度市场调节方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创新,建立培训机构的优胜劣汰机制,引导培训机构在竞争中以效益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建立培训项目的市场选择机制,对出国出境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发挥市场对教育培训的调节作用;尝试对部分培训项目特别是干部的中长期培训进行市场化运作,有的培训项目如出国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可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拉动市场化运作,有的培训项目如干部的高学历教育则可以完全进行市场化运作。

4、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进一步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的保障机制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础性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础性建设,应从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入手。

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上,要加强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建设,加大硬件投入,加快现代教学设备配置,改善教学手段。同时,要不断研究如何借用外部资源,用开放式的思维和市场运作方式,借助省外、国外的一些培训机构和培训力量为我所用。立足我市实际,我们确定了市委党校、市人事局培训中心、**职院等市内五大培训基地,温州市委党校、潍坊市委党校等作为省外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立起了适应**干部培训需要的布局合理、明确分工、结构优化、优势互补、统一完整的培训基地体系。在进行实体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的同时,还应当充分享受现代科技成果,运用网络技术加快网上培训中心建设。网上培训中心的建立可以使干部教育培训实现自主性和互动性,既较好地解决了教学资源的时空限制,又能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一方面,应当加强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要有计划地引进高学历、高水平人才,充实到党校教师队伍中去。重点还要制定规划,拿出措施,将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落到实处。选派优秀教师到外省、市有办学特色的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中心考察学习,鼓励教师到高等学府进一步深造,提高学历层次。不仅要提高党校和行政院校教师的理论知识水平,还要通过挂职锻炼、参与市、县(区)党委政府重大调研课题研究和中心工作等活动,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以便在教学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应当拓宽视野,打破固有模式,采取聘用的形式,将一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以及业务骨干吸纳到干部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中来,较好解决师资不足和培训内容单一的问题。

在教材建设上,要深入研究制定各层次、各类别、各岗位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标准,系统编写一套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干部教育培训系列教材。同时还应建立干部培训教材定期审定制度,使教材能够适时得到修正,保证教材始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二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评估机构,对全市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基地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形式要注意灵活多样,指标要规范清晰。一是组织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考察其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通过问卷、座谈等方式了解学员对培训的态度和培训内容的需求,反馈信息,及时调节教学计划和内容;三是通过考试、考核、演练等方式了解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四是建立对学员进行培训后追踪调查的评估体系,通过对学员领导、同事、下属问卷、访问等形式了解学员培训后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提高程度,以检验培训的效果。

三是切实保证干部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比例,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不断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在保证财政部门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单位、个人乃至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实现培训经费的多元化。

三、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哲学思考

根据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要在2007年前五年内使全市所有在职干部普遍轮训一遍,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如何确保我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落实过半,需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几个辩证关系,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证这一战略任务的完成。

1、正确处理干部自我教育与组织教育的关系

从广义上讲,干部教育培训有自我教育和组织教育两种形式。组织上根据不同时期的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使干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引导和支持干部进行自我教育;干部通过不断自学,提高自身素质,促使组织教育成果更好的转化,为干好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必须强化自我教育观念。观念是一个人的思想开关。要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活到老、学到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的意识,要有“朝闻夕死”的精神,要有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锲而不舍的劲头、克服困难的勇气,扎扎实实抓好自身学习教育。要调动干部抓好自我教育的积极性,只有每个干部都树立了“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大教育观念,才能积极参加组织教育,平时处处留心,搞好自我教育,真正实现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

要把握好组织教育的作用和效应。各级组织部门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开办集中培训班、脱产进修班,采取上挂或下派锻炼等教育培训方式,搞好教育培训,加快知识的传播速度,提高干部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形成大教育氛围。要通过查看自我教育计划,指定学习书目,划定调研课题,开展学习竞赛等形式,引导干部自我教育,增强干部自我教育的自觉性,树立干部自我教育的正确导向。

必须做到自我教育和组织教育并重。自我教育和组织教育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自我教育依赖于干部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干部投身组织教育的基础和保证;组织教育有一定的约束性和强制性,是促使干部养成自我教育习惯的有效措施。干部没有自我教育的意识,参加组织教育就会成为花架子,收不到应有的效果;没有组织教育激励和约束,干部的自我教育也会迷失方向,形成死水一潭。所以,干部教育培训必须以自我教育和组织教育并重,“双管”齐下,促进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2、正确处理干部学习的内动力与外驱力的关系

内动力是干部个人对学习的向往和努力,外驱力是一个组织或大多数成员的学习能力和学习精神,组织所建立的有效的竞争、保障、约束激励机制,对干部个人学习的推动能力。学习的外驱力和内动力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驱力可激发学习的内动力,并通过内动力发挥作用,内动力可以形成整个环境的外驱力。强大的学习外驱力,有利于造就良好的学习氛围,促使干部变得充实而自信,积极而热情,将干部的学习内动力从点点滴滴中激发出来。同样,如果每个干部都有对新知识的强烈渴求,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就会形成稳固和持久的学习外驱力,推动其他干部乃至整个组织的学习进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要努力实现干部学习的内动力与外驱力的有效统一,有效发挥全社会教育文化资源的作用,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构建时时处处皆能学习、人人享有学习和成才机会的学习型社会。

3、正确处理干部全员培训与分级分类培训的关系

在培训对象上,要实现整体与部分的辩证统一。整体和部分是普遍联系、不可分割的。干部教育培训着眼于全面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对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属于干部教育的整体范畴,而明确各级各类干部在政治素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则属于部分范畴。全员培训是分级分类培训的集合和基础,分级分类培训是全员培训的深化和提升。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既要着眼整体,又要突出重点。一方面,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通过搞好全员培训,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整体推进;另一方面要突出局部,抓好亮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干部的特殊群体进行重点培训,利用重点培训导引拉动干部培训全局。当前,要突出抓好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年轻干部的教育培训,这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核心。

在培训方式和内容上,要实现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尽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干部状况各有特点,但就全员来说,干部的知识结构、基本素质状况仍是有共性的,需要接受的培训模式和内容应有一般性原则。因此,我们必须始终紧盯全员素质的整体提高,抓好全员培训这个基础性工作。同时,做好干部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摸清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经历的干部对培训的具体需求。要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坚持按需施教,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改革培训方法,把教育的中心从培训者转移到受培训者,充分满足各级各类干部多元化、个性化的培训需求,逐步实现单一培训向订单式、菜单式培训和挂职锻炼式培训的多元模式转变。要深入研究如何把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具体化。探讨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积极推进培训内容的层级化和专业化,切实把组织要求、工作岗位需求和干部个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合理的选择培训教材,设置培训课程,以达到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4、正确处理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培训与思想政治素质培训的关系

新时期干部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培训与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培训的辩证统一关系,就是“德”与“才”的关系,对于党的领导干部来讲两者都是不可偏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根本;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培训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在干部教育培训上,必须德才并重,培养一支“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队伍。要始终把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使干部不但有一个厚实的政治理论基础,而且还有一个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他们为党的事业奉献终身的忠诚意识和永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同时,要突出新理论、新技术、新技能、新知识、新方法等的培训,使干部的文化素质得到快速提高。要突出以研究现实问题和工作实际为重点的培训内容,使得培训紧贴实际,充分激发干部学习的热情,真正提高干部的宏观决策能力,统揽全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知人善任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5、正确处理党校(行政院校)培训与社会化培训机构之间的关系

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起着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社会化培训机构作为有益的补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日益深入,其作用必将越来越重要。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党校(行政院校)的建设,推动市委党校与市所在地的县、区委党校联合办学,整合全市党校(行政院校)教育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把党校建设成为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阵地和党性锻炼的熔炉。另一方面,在依靠党校(行政院校)主渠道的同时,要面向国内外充分挖掘教育培训资源。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的有机结合,选择和确定一批高等院校、知名企业、培训中心、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等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形成专业设置和地域分布科学合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通过网上教育培训中心,实现异地分散适时学习培训、考核测试和全过程的培训管理。

6、正确处理干部的学历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关系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范文6

一、深刻领会十七大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江苏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开展教育培训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主要是“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党的十七大鲜明地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一主题,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和根本要求。必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放到党和国家的大局、放到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个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动。建设新江苏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培训什么样的人才;需要什么内容,就培训什么内容;干部缺什么知识,就补什么知识,更加自觉有效地为“两个率先”服务。

二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部头脑,始终把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始终把理论武装工作摆在首位,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帮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准确理解和把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成果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十七大精神化为全体干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共同实践。

三是坚持以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为重点,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继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要求“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这就要求干教工作必须更加突出能力建设,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科学理论和现代知识,把能力建设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努力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党的十七大强调,“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这不仅提出了“量”的要求,更提出了“质”的要求,强调把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此,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整体推进“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既要大规模、更要高质量地培训干部。

五是坚持以创建学习型干部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干部终身教育的体系。党的十七大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提出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必须探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教育培训的可持续发展。

六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与时俱进。党的十七大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也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要适应“两个率先”的需要,认真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登上新台阶。

以上六个方面,既是十七大的新要求,也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历史经验的高度总结,我们要很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到今后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构建改革开放竞争择优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

解放思想是个永恒的主题,我们工作每前进一步,都源于思想观念的变革和改革创新的实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改革,创新培训理念、培训模式、培训管理、培训制度、培训手段,不断探索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要树立干部教育培训新理念。要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理念的创新,用现代培训理念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确立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理念,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把发展需求、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干部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要确立质量效益的理念,更加注重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实现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要确立依法培训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干部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学习、勤奋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

二要打开干部教育培训新视野。近年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我们要立足于当今世界大变革大调整,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家软实力竞争更趋激烈的大背景,立足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要求,立足于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实践,立足于我省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新要求,用服务全局的视野来谋划干部教育,用创新发展的眼光来推进干部教育。加强对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历史经验的深入研究,加强对国外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政策的比较研究,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的系统研究,用更宽广的视野研究、探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要拓展干部教育培训新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不断发展,我们干教工作的领域也要不断拓展。要丰富培训内容,及时把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上的重大部署转化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打造出更多像城市规划、服务外包、环境保护等培训专题一样的培训品牌。要扩大培训对象,围绕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强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强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帮助各级各类干部不断提高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要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利用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新农村建设基地的资源优势,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利用友好省州、友好城市、驻外企业等优势,加强和改进干部境外培训工作。

四要创造干部教育培训新方法。要创新培训手段,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网络教育和远程教育,用信息化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现代化;要改进培训模式,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

五要构建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干部教育条例》为主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加强对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培训情况的考核,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活力。要建立质量提升机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加强机构、师资、教材、经费、信息化等基础建设,保证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今年干教工作的目标任务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要求,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为重点,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主要干部重点培训,后备干部强化培训,急需干部抓紧培训,基层干部加强培训。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我省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按照五年将全省所有在职干部轮训一遍的要求,今年年内要确保培训党政干部6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30万人,其中,培训市厅级领导干部280名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4500名左右。

关于今年的干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八个方面47条工作任务,会后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修改后抓紧下发。各市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总的就是,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一个重点,实施四个培训工程,构建“六管齐下”的大培训格局,即围绕江苏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突出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这个重点,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三个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和“百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党校培训、专题培训、境外培训、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和基地培训六管齐下的大培训格局。下面,我再强调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轮训,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上取得新成效。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干部的头脑,始终是干教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把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培训。按照省委的要求,在圆满完成8期省管领导干部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属高校党政“一把手”的轮训。各地各部门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的学习培训,确保上半年前将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培训一遍。二是要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动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新高潮。三是在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江苏更加美好明天”的专题读书调研活动,把读书调研活动的成果转化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转化成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科学决策。四是要充实完善党校主班次的教学内容,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主班次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进行专题学习。

(二)实施“四个培训工程”,在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上取得新进展。根据江苏的实际,我们要以实施重点培训工程为抓手,整体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一是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围绕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的培训。特别要抓好党政“一把手”和换届后新进班子成员的培训。二是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对县处级以下公务员进行以公共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三是实施“三个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以千名企业家培养工程、万名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工程、百万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程为载体,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重点抓好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员、全省骨干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四是实施“百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尊重特点、鼓励创新的要求,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于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科学发展能力培训工程”,对全省乡村基层干部进行以“科学发展,依法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基层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抓住重点环节,在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上取得新突破。“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是总书记对新时期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这一根本要求,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一是在培训内容上求质量。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培训,同时注重用“两个率先”所必须的现代科学知识提升干部素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培训方法上求质量。通过创新培训模式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推广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教学,形成不同层次和类别干部的教育培训方法体系。三是在资源整合上求质量。要充分运用优质教学资源,发挥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境外培训机构等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服务,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夯实基础工作,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保障体系上取得新进步。加强基础建设,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机构、师资、教材、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这里强调几点:一是要加快省委党校新校区建设,力争把省委党校建设成全国一流的省级党校。二是开展好市委党校的评估工作。按照省委批转的市委党校评估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推动市委党校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积极推动省、市、县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优化组合。三是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加强党校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实施骨干教师培训工程,有计划地选送省、市、县党校骨干教师到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进修培训,并充实完善省级师资库。四是加大经费投入。督促指导各地按照省委干部教育条例实施意见和“十一五”干教规划的要求,将干教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重要培训项目所需资金。

四、加强领导,整合资源,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的干教工作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明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领导和协调作用。为了加强对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省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主任例会制度,除组织部分管部长兼任主任外,增加几位副主任,由宣传部、人事厅、经贸委和党校的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事项,安排部署专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这是一种工作思路,也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工作中,各成员单位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又要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还要善于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整合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