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个人考察材料范例6篇

干部个人考察材料

干部个人考察材料范文1

一、政治坚强,具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同志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修养,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有着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都能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维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作风扎实,具有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敬业精神

同志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进取,勤政务实。他带领全科进一步形成了严、细、实、精、快的工作作风。他顾全大局,凡事以事业为重,具有“一盘棋”的思想和合作精神,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尽职尽责。他讲求实效,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明实情,出实招,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有着敢于创新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他谋求一流,对任何工作都认真细致,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举轻若重,力求完美,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他注重学习,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与时俱进,不断丰富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提高知识水平。他讲究团结,尊重领导,热情服务,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关心同志,以诚相待,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三、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善于把握工作中的规律性

同志坚信,只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业务知识,才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坚持在繁忙的办案工作中,精心钻研劳动法律和法规,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养,虚心向其他有经验的劳动仲裁员学习,使他逐步成长为一名有过硬本领的业务骨干,他共审结案件件,无一件案件上诉,得到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收到表扬信`感谢信30多封。他特别是在案件的调解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能独当一面,是劳动仲裁员里的精英。他现在又致力于劳动争议案前调解,今年一年案前调解成功了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四、清正廉洁,自觉地高标准遵守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

某某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警钟长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艰苦奋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为名、不图利,耐得住工作的艰苦,守得住生活上的清苦,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在连续十年的年度考核中,都是合格及称职以上等次。

干部个人考察材料范文2

要解决干部考察材料在撰写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创新理念,准确把握干部考察材料的要求,在“五化”上下工夫:

(一)、特征描述个性化,避免“千人一面”。虽然大多数干部可能共同具有某种优缺点,但是其具体表现形式、方法、程度等各有不同,考察人员应深入挖掘并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个性化信息。比如,“工作业务能力强”是许多干部的共同特点,但“能力”实际上可以分为突发事件处理、做群众思想工作、前瞻性思维等多个方面的能力。再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体到每个干部则可表现为说话抑扬顿挫、富有感染力,说话层次清晰、条理性强,善于运用形象化语言等不同特征。考察人员应从不同角度予以个性化描述,使考察对象各具特色,形象鲜明。

(二)、评价分析具体化,切忌“内容空洞”。有的考察者在撰写考察材料时,对干部不作具体分析,而是简单地以集体政绩代替个人能力,或把阶段性的成绩看成是一贯的表现,写虚的多、写实的少,导致考察材料空洞无物。对干部的评价,应通过类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环境分析、历史分析等手段,依据确切的事实和群众的合理意见,客观公正、深入具体地评价分析干部的功过是非、评定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干部存在的问题也应深入分析,弄清是偶然性的还是经常性的,是思想品质问题还是工作方法问题,通过有理有据的分析来增强干部考察材料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三)、重点突出典型化,力戒“流于形式”。目前,干部考察材料一般按德、能、勤、绩、廉的顺序撰写,在材料的分布上,往往是面面俱到,只强调材料框架的完整性,平均用力,导致重点不够突出。撰写干部考察材料时要把有限的笔墨落在干部的“闪光点”上,对干部在关键时期的工作表现,以及最具有代表性、最能打动人的典型事例,应农墨重彩,保证对人物的描述充实饱满,对共性的内容、干部表现不是很突出的方面以及其他辅工作,则可以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以“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层次结构,为干部勾勒出一幅清晰丰满的人物“画像”。

干部个人考察材料范文3

一、通过素描画形象,把个性写活。一是对个性特征进行科学分类。为准确抓住考察对象的个性特征,勾画出不同考察对象的内在差异,我们把干部个性特征分为外在形象、内在素质、人际关系、性格表现和工作态度等五大类。二是对个性特征进行集体画像。我们设计的《干部考察对象整体形象测评表》涵盖了描绘干部个性特征的各项内容,考察期间组织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进行集体画像。考察组通过汇总分析《考察对象整体形象测评表》和个别谈话内容后,召开考察小组会议集体提炼归纳出考察对象最具有代表性的个性特征,力求把考察对象“轮廓和骨架”画准、画像。三是对个性特征进行真实评价。我们对干部形象素描的文字用语不画框框、不作束缚,提倡“百花齐放”,要求用群众语言原汁原味画出考察对象的“长短肥瘦”。

二、通过成果说能力,把实绩写实。一是社会公示实绩。要求考察对象将近3-5年来最能体现自己德才表现、工作思路、务实作风等方面的3件典型事例进行写实描述,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在单位及县委组织部党建网进行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群众评议实绩。组织考察对象在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干部群众对其工作实绩的真实性进行评议,这样较好地挤干实绩中的水分。三是组织审核实绩。考察组通过综合分析群众评议情况、个别谈话情况、实地考察情况后,对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进行审核并作出客观评价。

三、通过事例找缺点,把不足写准。一是考察对象找不足。要求考察对象在写自己干得最满意的3件工作实绩的同时,还要写出自己“最不满意”的1项工作,并对自己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也要找出1―2件自己不满意或不足的事例。二是干部群众评不足。在干部大会上,采取反向测评的方式组织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的不足进行测评,并在个别谈话时进行论证。三是考察组集体议不足。考察组汇总分析各类材料,集体讨论、分析考察对象的不足,并以具体事例加以说明。

干部个人考察材料范文4

一、基本格式

干部考察材料的格式,要有利于把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准确、清楚地表现出来,给人形成生动、立体、确切的印象,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一般采用以下格式:

l、标题。即“同志考察材料”。

2、正文。一般结构是:

第一自然段:写政治思想素质方面的情况。无论是写哪一类或哪一级领导干部的考察材料,都要注意反映这方面情况。主要写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历次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表现和能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方面的情况。“”、1989年中如果没有问题,可以不写,其他方面也不一定面面俱到。

第二至四自然段:根据不同干部的不同特点,综合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重点评价工作实绩。每个观点篇幅大致相当。

第四至五自然段:概况的评价考察对象的思想作风、廉洁勤政、群众威信等方面的情况,写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五至六自然段:主要缺点和不足。写实、写具体,与优点不相矛盾。

3、落款。即署明考察组组长、成员姓名。

4、考察日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反映的特征不够突出。就是说特点不鲜明,所描述的干部不像考察对象,所勾画出的‘人’似曾相识,谁都像又谁都不像”。基本上分不出层次和所从事的工作,“千人一面”。对优点的评价,大都是政治坚定,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事业心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等等;而缺点和不足往往集中在有时注意方法不够,脾气比较急躁、工作不够大胆泼辣等方面。

二是材料和观点不够统一。概念化的叙述较多,量化分析和典型事例等写实性表述比较少,有的仅罗列一些事实和数据;有的只有观点,缺乏说明观点的事实,或是观点和事实不一致。如观点为“开拓性比较强,敢于创新”,而事例却是重视业务学习,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观点是“思想解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所举事例却不是这方面的内容。也有的内容前后重复,前面写了工作能力强,后面又写组织领导能力如何。写最后一个观点,一般是概括地评价一些考察对象的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的情况,但有的材料又把工作如何勤奋和其他的情况写进来,如“切实做到廉洁勤政,积极配合好科室间的工作”。

三是语言表述不够准确。有的评价过高,如“组织领导能力很强”、“有很高的专业造诣”、35岁以下干部用“善于、精于、敏于”,与其身份不符;有的引用事例不够准确,把一个县市区或一个市直部门所做的工作,说成是某个单位副职或者中层干部的政绩;有的语言缺乏推敲,如“比较民主、不用命令压人”,“脾气随和”,“配合意识强、思想政治素质好”;还有的口语化,如“工作作风粘糊点”,“工作粗拉些”等。

三、注意事项

撰写考察材料一般采取观例法,即抓住被考察对象的个性特征,确立几个观点,运用具体事例加以说明。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像”。就是考察材料所描述的干部,要像被考察对象。这就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从重一般、轻个性的套路中解脱出来,找出最能体现德才表现和性格特征的思想、行动、言论及数据,并运用富有特色的语言,使考察材料做到形神兼备,个性鲜明,使人看后“如见其人”,让熟悉的人看后知道写的是谁,不熟悉的人看后也能有鲜明的印象。需要把握三点:一要根据干部考察任务突出其特点。比如,对拟提拔任职干部的考察材料,要突出实绩和特长;对后备干部的考察材料,要突出基本素质和潜能;对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察材料,要突出政治水平和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等。二要要结合考察对象所从事和分管的工作写出特点。如对组织部门领导干部的考察材料,要突出政治坚定性、公道正派和组织协调能力;对宣传部门领导干部的考察材料,要突出政治敏锐性、思想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三要在与周围其他干部的比较中写出特点。既全面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又要突出与其他干部的不同之处,突出“个性化”,变“千人一面”为“一人一面”。

2、要“实”。就是采用写实的方法,用事实说话,不要一般概念化的描述。要充分利用考察中获得的各种数据,对考察对象进行定量分析,运用定量分析结果,对考察中的定性评价进行印证。比如在履行职责情况方面,要在考察材料中具体说明考察对象在工作中做了怎样的决策,提出了什么建议,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再如写一个干部的能力怎样,只要写出几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的具体成绩,就一目了然;写上许多句“成绩突出”、“做了许多工作”、“有一定贡献”,不如选择几件能代表本人成绩的事实让人信服。对干部的功过是非,尤其是缺点和不足,要如实反映,不能笼统抽象地概括。在文字表达上,要朴朴实实、直截了当、实实在在,不能华而不实、言之无物。

干部个人考察材料范文5

一、考察对象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3.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组长对考察材料和考察汇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总责,考察组成员对所撰写的考察材料和考察汇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干部个人考察材料范文6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察工作,是指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的过程,考察结果作为对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下列情况必须对干部进行考察:

(一)干部选拔任用(提职、提级);

(二)列为各级后备干部;

(三)外地区、外单位干部引进;

(四)其他需要考察的事项。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区委及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对干部的考察。

区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干部的考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察机关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考察机关,是指我区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第七条对双重管理的干部,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实施考察工作。

第八条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需要时,考察机关可以借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

考察组成员如与考察对象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考察组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

(三)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考察组负责人及考察人员的职责:

(一)根据考察方案,认真组织考察,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考察方案,应报经考察机关同意;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开展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并对有关内容作翔实记录;

(三)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汇报考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对无法调查核实的要说明原因;

(四)全面客观地分析考察情况,经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结论;

(五)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并签署考察人员姓名,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和意见。

第十一条考察机关应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干部考察工作的合力。

第三章考察内容

第十二条干部考察内容的确定应当坚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客观全面、强调实绩的原则,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三条干部考察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包括考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以及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的表现情况等。重点考察干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和干部在重大政治活动中的表现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考察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等。重点考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解决突出矛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超前一步谋划全局的战略思维和眼光,以及把好方向、出好思路、抓好大事、带好队伍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包括考察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以及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等。重点考察干部是否具有团结协作、规范办事、服务群众、不事张扬的作风。

(四)工作实绩。具体考察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等。重点考察干部近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取得的创新性工作成果。

(五)廉洁自律。包括考察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重点考察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对拟选拔任用为处级领导干部的人选,还应重点考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的“三条高压线”,以及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的情况。

第十四条各级考察机关可根据考察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明确考察重点,细化考察内容。

第四章考察程序和方法

第十五条考察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四)实施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六)撰写考察材料,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

第十六条考察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考察要求、时间安排、考察组组成、考察范围、考察方法和步骤等。

第十七条考察前,至少提前一天对考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预告。预告内容一般包括:考察对象姓名、现任职务、考察对象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部门、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等。

考察预告一般在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工作单位采取张榜公告、会议公布或在一定范围内传阅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察组根据需要一般采取下列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一)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上级、同级、下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大代表和党外干部代表;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参加个别谈话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15人以下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一般采取无记名填写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由考察机关制定,由考察组负责回收并统计。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为: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30人以下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三)查阅资料。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考核及以往的考察情况、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培训锻炼情况、奖惩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核实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实地考察。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察对象的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还可以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或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走访和考察,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等社会生活情况。

(五)专项调查。对一些干部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必要时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六)同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干部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对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工作思路和观念、自身存在的优势和不足等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是指考察组在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的综合材料。

第二十条干部考察材料一般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

第二十一条撰写干部考察材料要体现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材料要“实”:手法写实,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用具体事件来进行描述;

(二)材料要“像”:要抓住考察对象的本质特征,写出特点,材料描述的干部要像考察对象本人,避免千人一面;

(三)材料要“准”:引用的数字、事例要有依据,准确无误,恰如其分地评价干部;

(四)材料要“精”: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挖掘典型事例,避免罗列数字和事例,材料的篇幅一般在1500字左右。

第二十二条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应及时建立考察工作档案,由考察机关负责管理。考察工作档案内容包括:干部考察工作表,考察预告,干部基本信息表,参加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名单,征求意见和测评情况,个别谈话名单,谈话记录,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考察材料,其他能够反映干部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察机关应加强对考察工作的领导,对考察严重失实、失真,造成用人失误和不良影响的,应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考察机关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实施考察工作;

(二)不准授意或暗示考察组成员违背事实真相,改变考察结论;

(三)不准在重大问题未经核实之前,急于对考察对象作出考察结论,并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负责人和考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二)不准借考察之机接受吃请、收受馈赠或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察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第二十五条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考察对象及有关人员要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客观反映有关情况,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向考察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防碍考察工作;

(二)不准弄虚作假,向考察组提供虚假情况和数据,或隐瞒考察对象的重要问题;

(三)不准借机对考察对象进行诬陷、诽谤;

(四)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十六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施考察或违反考察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察无效。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各部门、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支持、督促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考察的有关干部人选,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一律不予讨论。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