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意见范例

干部工作意见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1

(一)走访调研聚智。

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广泛调查了解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愿和要求,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改进各项工作。

(二)集中办公服务。

全面推行干部集中办公,集中办公时间:乡镇为每周一,村(社区)为每周四,共建县直机关单位每2个月到所在乡镇集中办公1天,县直涉农部门每季度轮流到各乡镇集中办公1天。集中办公队伍:乡镇由党委书记值班,班子成员、乡镇干部参与;村(社区)由驻村(社区)干部值班、村(社区)干部参与;共建县直机关单位到所在乡镇集中办公由联系乡镇县级领导带队,各单位负责人参与;县直涉农部门到乡镇集中办公,由分管县级领导带队,部门相关干部参与。集中办公内容:设立政策咨询台,对群众的各类咨询事项现场答复或解释;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为群众办理民政事务、计生服务、劳动保障、农机补贴、城建国土、财政补贴等相关业务;设立来访接待处,现场集中接访和处理群众问题,调解矛盾纠纷,对矛盾纠纷实行层级受理,逐级处理。集中办公要求:当面交流,阳光操作,规范运作,详细记录,集中考核,倒贴兑现。在集中办公时间,群众找不到机关干部的,由相关机关干部按20元每人次赔偿其误工费,群众找不到村干部的,由相关村干部按10元每人次赔偿其误工费。

(三)参与同建同治。

以生态村寨(社区)为目标,加快水、电、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组建文明礼仪宣传队,推进文明礼仪进社区、进村寨活动;积极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文明素质。

(四)扶贫济困解难。

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提高群众自我发展和自我脱贫能力,帮助群众增产增收;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村(社区)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居住等生产生活问题;加大精细化帮扶力度,做到“算精细账到户、落实资金到户、选择产业到户、建立台账到户”。

(五)夯实基层组织。

按照“班子共管、阵地共建、党员互培、活动互联”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城乡党建统筹发展。指导和协助村级组织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完善管理制度,凝聚村务管理合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抓好村级联合办公;加大财力支持力度,落实基本待遇保障,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和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五个好”党组织,打造“双强型”党员干部队伍。

二、具体要求

通过县委抓总,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齐抓共管,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协调服务,促进规模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县级领导牵头,整合力量,推进重点项目(产业)建设;通过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和党员志愿服务队,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开展与干部群众谈话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深入调研,着力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沉五联”的要求,推进党员干部走访调研活动常态化,深化机关与领导干部定点联片工作,完善精细化结对帮扶措施,促进城乡同建同治,提升信访维稳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对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人武部部长的要求

每人联系1个乡镇、联系1个村(社区)、联系1家重点企业、联系1项重点项目(产业)、指导1个党建示范点、开展1项专题调研、帮扶至少2户贫困户,每年参加1次居住地社区活动。

1.每月到联系乡镇指导1次工作。就乡镇重点工作进行调度指导,接待群众来访,开展与干部群众谈心活动,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和社情民意。

2.每两个月到联系村(社区)开展1次联合办公。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3.每两个月到联系乡镇开展1次联合办公。召集共建单位负责人集中述职,督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处理复杂难题。

4.每月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工作进行1次调研,督查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每季调度审查主要工作预安销号情况。

5.每月到联系重点企业进行1次调研,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与企业员工交流谈心,帮助企业化解难题。

6.每半年到帮扶贫困户走访慰问1次。指导贫困户搞好生产经营,为其办1件实事。

7.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结合各自分工或联系单位实际,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8.每年参加联系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

9.每年走访基层群众20户以上,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对其他县级领导干部的要求

每人联系1个村(社区)、联系1家规模企业、联系1项重点项目(产业)、指导1个示范点(党建、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示范点)、开展1项专题调研、帮扶至少2户贫困户,每年参加1次居住地社区活动。

1.每月到联系村(社区)工作1天。与两委联合办公1次,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发展问题,接待群众来访,开展谈心活动,化解矛盾纠纷。

2.每年参加村(社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2次,为联系村(社区)办1件以上实事。

3.每季度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工作集中调度1次,督查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审查主要工作预安销号情况。

4.每个月到联系重点企业开展1次调研。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与企业员工交流谈心,帮助企业化解难题。

5.每半年到帮扶贫困户走访慰问1次。指导贫困户搞好生产经营,为其办1件实事。

6.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结合各自分工或联系单位实际,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7.每年走访基层群众20户以上,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每人联系1个村(社区)、开展1项专题调研、参加2次以上居住地社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帮扶至少1户贫困户。

1.每月到联系村(社区)工作1天。与两委联合办公1次,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发展问题,参与同建同治,接待群众来访,化解矛盾纠纷。

2.每两个月到联系村(社区)集中组织1次规劝教化与干部党员谈话活动。与两委一起入户宣讲党和国家政策、精神、洁净行动、文明礼仪,弘扬文明新风尚。

3.每半年到帮扶贫困户走访慰问1次。指导贫困户搞好生产经营,为其办1件实事。

4.每人专备1本社情民意记录本。将走访排查、接访处访以及日常工作中收集的社情民意及时记录在册,每月会同村(社区)进行1次汇总。

5.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结合各自分工或联系单位实际,撰写1篇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6.每年为联系村(社区)办2件实事。根据实际,力所能及地为联系村(社区)提供信息、技术、人力等支持,搞好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服务。

7.每年走访基层群众30户以上,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要求

各单位根据联系村(社区)实际,组织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种养大户或重点对象结成帮扶对子,每名股级以上干部至少结成1个帮扶对子,提倡其他党员干部主动结对,党员干部每年到居住地社区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

1.每季度到结对户走访1次。及时掌握结对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建立走访台账。

2.每年为结对户办1件实事。根据个人岗位特点、专业特长,为结对户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其它扶助,实事项目列为党员年度公开承诺内容。

3.每年走访基层群众10户以上,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4.每人专备1本社情民意记录本。将走访排查、接访处访以及日常工作中收集的社情民意及时记录在册,每月会同村(社区)进行1次汇总。

(五)对乡镇干部、第一书记的要求

1.乡镇干部、第一书记实行驻村(社区)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一般干部驻村(社区),每年乡镇干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社区)不得少于180天,每个月与两委联合办公1次以上,每年参加村(社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2次。

2.每人专备1本社情民意记录本。将走访排查、接访处访、与干部群众谈心以及日常工作中收集的社情民意及时记录在册,每月以村(社区)为单位汇总1次,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3.乡镇干部每年走访驻点村(社区)居民户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第一书记每年走访驻点村(社区)居民户,每户不得少于1次;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结对联系2户以上基层群众。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对村(社区、居委会)五大主干及农村无职党员的要求

1.实行村(社区、居委会)五大主干轮流值班制度。每名主干每周到村级活动中心或群众集中区值班1天以上,接待群众来访,回答群众咨询,力所能及地为居民提供代办、代言、、代诉等便民服务。

2.实行村(社区、居委会)五大主干走访调研制度。每名主干对责任范围内的居民每年每户走访1次以上,每人专备1本社情民意记录本,将走访排查、接访处访以及日常工作中收集的社情民意及时记录在册,每月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汇总1次,报乡镇党委。

3.农村党员要力所能及地走访帮助农户,每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

4.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每年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同时开展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谈心活动。

(七)对县党代会代表的要求

县党代会代表除要完成党员干部相应的任务外,还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每年开展1次调研活动,走访选区内的党员群众1次以上,撰写1篇调研报告。

2.每年到党代表工作中心(站、室)值班1天以上,接待来访的党员群众,解答选区或社区群众的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回复和办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党员干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五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

县委成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杨彦芳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余晓泓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汪立东,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向加茂,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樊忠清,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石远配,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程方国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同建同治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程方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龙化成任副主任,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合署办公。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建立相应机构和运行机制。

(二)督导检查到位。

由县委统一印制社情民意记录本,发放给每名党员干部。党员干部每月向单位党组织汇报1次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每两个月由联系乡镇县级领导召集,组织共建单位进行1次述职;每年由乡镇组织1次群众评议,评议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收集数据、明察暗访、汇报交流、实地查看、电话测评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季度对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督查指导1次、进行1次情况通报,每半年召开1次推进会,每年考核表彰1次。

(三)考核奖惩到位。

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办公”由县委办负责,并按季度审核汇总党员干部到基层联合办公情况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管理”由县委政法委负责,并按季度统计党员干部接访处访情况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走访调研”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负责抽查党员干部的社情民意记录,并按季度统计党员干部走访调研、开展教化活动与完成调研文章情况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设”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并按季度将党员干部参与组织建设情况汇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由社区统一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并按社区—乡镇—县委组织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次汇总上报;“结对帮扶”由县委建扶办负责,并每半年汇总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情况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建同治”由县同建同治办负责,并按季度汇总党员干部参与同建同治情况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与绩酬发放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

(四)纪律约束到位。

严格执行上级各项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坚持务实简朴作风,提倡坐班车下乡,提倡住宿在乡村,提倡参与群众劳动,不准下乡打牌玩乐,不准午间饮酒,不准做与基层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廉政纪律制度,驻村期间必须交纳伙食费,不得进馆子就餐,不得接受基层土特产或礼品,不准在基层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切实维护干部良好形象。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2

关键词:新形势;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发展现状;建议意见

在对党和国家的干部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人事的调动以及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所以说加强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尤其是面对当下人事制度的改革以及人事档案数量的增多,该工作已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当下很多单位对于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导致很多问题影响到了档案管理的水平,也不利于为人事调动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完善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举措,切实提高人事干部档案管理的水平,适应新形势的需求,真正地为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服务。

1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经过调查研究发现,新形势下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依然存在着不合理之处,尤其是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1缺乏重视程度,导致管理理念滞后

经过调查研究,很多地方或者部门对于新形势下的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依然不够重视,存在着很多不合理之处,比如说,临时突击整理档案现象较为严重,不能够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常态化,对于干部档案中的内容不能够进行全面的更新,导致档案信息不准确,无法真正地反映出干部的基本情况,不利于为干部选拔和任用提供强有力的档案资料。尤其是随着我国人事档案资料的改革,很多单位依然不能够提高重视程度,存在着应付的心理,导致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能够正常推进,影响到了干部的正常选拔任用。

1.2人事干部档案管理缺乏精细程度

很多单位在对人员进行录用时往往缺乏对人事档案的重视,这样就导致了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地位依然不高。尤其是很多地方对干部档案,只是认为是记录干部身份的凭证,没有其他的用途,因此,对于档案的内容不能够及时有效地更新,对于档案的准确度也无从考量,这些都会造成人事档案中的内容不准确的现象。

1.3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人员管理较为混乱

一些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多为兼职,缺乏人事档案管理的专业经验,因此在对档案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缺乏理论和系统性的知识,无法对档案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整理。另外由于档案管理的机制体系不够健全,也不能够有效地推进档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较为混乱,在对干部进行调动时,人事档案的转接手续不能够按照科学合理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导致档案的材料和数量并不清晰,责任也不明确,最终就造成档案缺失,给干部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由于机制体系不够健全,材料经常会出现不归档的现象,而且存档的材料也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出一些本人的现实情况,导致人事档案的不完整,影响到了档案职能的正常发挥。

1.4人事档案管理效率较低,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当下干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依然采用传统的手工操作办法,这样不仅造成供需较为繁琐,而且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出现了一些人为篡改的现象,这些都不能够保证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开展,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令人担忧,缺乏档案专业知识的人员,总之,落后的档案管理影响到了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2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1要加强认识程度,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随着我国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部署和修订,应该加强对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地认识到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个部门或单位必须要进一步理顺档案管理工作的关系,既能够成立相关的组织部门,也能够聘用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形成这种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档案管理格局,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通过进一步加强重视程度,也能够使得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得各个科室都能够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因此必须要形成领导亲自抓的良好局面,才能够使得新形势下的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科学有效推进。

2.2完善相关的机制和体系,推进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对于当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合理之处,应该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人事档案管理的体制和体系,通过制定日常档案管理规范和工作制度,来为推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无论是档案的审核还是传递,亦或者是使用等环节,都必须要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才能够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和可靠,并且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比如说在对档案的收集归档的过程当中,要制定严格的借阅和传递的管理制度,避免材料在收集或者是借阅的过程中出现丢失,而一旦档案出现丢失或者改动,应该启动办案管理的相关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的手续。对于利用职务之便,对档案信息进行泄露和涂改的人们要进行严格的追责。

2.3全面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都纷纷采用了信息化的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干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采集和录入计算机,建立相关的干部信息数据库,为人事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强有力的可靠保证,应该对人事档案管理的软硬件条件进行投入,能够及时地更新各种计算机设备,并且购买档案信息整理的软件,推进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而且要对人事档案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能够及时地进行档案的更新、档案的收集以及档案的打印和存储等相关的工作。通过及时更新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并且对业务内容进行有效的维护,实现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网络化和自动化发展。另外,干部人事档案作为人事选拔的重要信息和资料,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资料信息的共享。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字化的采集管理和利用,通过采用这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档案信息资料实现共享,为我国人事录用以及人员的使用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档案资料使得人尽其才。另外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当中也要加强保密工作,因为互联网技术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平台的安全保护工作,在实现信息共享的同时,也能够确保各种软硬件平台,具备较强的安全性。

2.4全面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对当下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欠缺,专职人员少等现象,应该把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并且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来开展此项工作,尤其是要配备一些思想政治素质相对较高、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相对较强的同志来从事专门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为了充分激发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应该进一步改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条件,并且落实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关待遇。同时要经常举办一些业务培训,通过这些培训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业务能力。

3结束语

在新形势下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容乐观,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政审淡化,对于干部身份记录不严格,缺乏对档案的补充各种考核以及评定,材料并不完善,同时各个部门也不能够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配合,导致档案管理工作较为滞后,缺乏信息化的手段,也会造成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效率较为低下。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做好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认识,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和办法,有效地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发展,最重要的是提高人事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够将人事档案整理得更加齐全、及时准确。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也是必然的选择。

参考文献:

[1]俞雅楠.新形势下加强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6(12):76-77.

[2]程淑梅.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探究[J].青年时代,2016(17):251.

[3]楚建欣,刘营.新形势下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研究与探讨[J].读天下,2016(22):13-14.

[4]孙丽铭.新形势下医疗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魅力中国,2016(30):94-95.

[5]宋涛妤.新形势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研究与探讨[J].卷宗,2016(7):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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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艳平.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工作的措施与建议[J].兰台内外,2018(1):93-94.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3

一、总体要求

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巩固“十一五”增收节支、节能降耗工作措施和方法的基础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和低碳型生产、经营,创新节支降耗管理机制,全力开展增产增收,节支节约活动,为治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年,要加大各级机关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力度,重点抓好对公务购车、办公、会议、接待、培训、出国等费用的控制,其中会议、培训、接待费用在上年基础上压所5%;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压缩办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企业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业利润率;要继续大力清理往来账款,事业单位往来账款较上年降低20%以上,企业经营往来,账款总额与上年相比不增加。

三、具体措施

(一)细化指标,明确责任。市局将继续对各单位节支降耗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市局节支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意见,分解细化指标,落实工作措施,建立目标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节支降耗工作的力度,落实责任,保证节支降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局属单位节支降耗工作意见和控制指标请报市局备案。

(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对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办法进行清理、补充和完善。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资金调控、资产管理,出差、会议、培训、接待、后勤服务、项目成本控制、重大财务事项预测决策等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开支范围和报销程序、手续,规范各项财务收支行为。要加强民主理财,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管理作用,提高依法办事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节支意识。各单位要以“增产、增收、节支、节约”为主题,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和发展低碳型经济等宣传教育等活动,让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当前单位经济形势和发展任务,自觉树立节支降耗意识,从教育、制度入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堵塞管理漏洞。

(四)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控制作用,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水利资金,树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理念。切实际解决预算意识淡薄、敞口花钱的问题,严格执行预算,发挥资金效益。各事业单位年内超过上级下达预算组织的收入,要按程序报经批准后方能安排支出。各企业单位要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切实加大对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力度,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管理,努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企业成本费用要严格控制在年度维修养护收入范围内,加强成本约束控制,并对往年潜亏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逐步加以解决。各单位要研究、吃透国家政策,积极储备预算项目,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逐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五)充分利用资源,增加单位积累。正确处理增加职工收入和单位积累的关系,职工收入的增长要与单位经济增长相适应,企业单位负责人个人收入要与本单位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各事业单位不得违规提供担保、进行贷款以及借款发放职工工资,不得占用专项资金支出职工工资或一般业务费用,凡是职工工资不能全额发放的单位,不得提出购置公务用车或出国(境)申请。

(六)继续开展往来账款清理。各单位要继续把往来账款清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往年的呆账、坏账及历史遗留的往来账款进行认真清理,查明原因,按财务权限进行处理。对本年度新增往来账款要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回收应收资金,减少经济损失,降低财务风险。实现事业单位往来账款较上年降低20%以上,企业经营往来账款总额与上年相比不增加的工作目标。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清理回收工作专门小组,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按照发生时间、原因、批准人、经办人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制订出清理方案。市局下一步将重点进行清查摸底。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4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切实搞好村、社区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村、社区集体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按照《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省农业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农业部等4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村社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县委办公室人们政府办公室关于村社集体财务规范华管理的实施意见》、《农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的通知》、《农业局关于印发〈村社集体资金财产和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的目的、意义、作用

1、推行村、社区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其核心是推行村社集体财务“双代管”,即村、社集体资金委托镇财务托管中心代管。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各项农村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改变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滞后以致混乱的状况,通过各种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将村、社区集体的财务活动及财务成果置于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全面监督之中,更有利于推动村务、社务公开,切实做到记账更及时、管理更规范、资金更安全,促进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2、推行规范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六个统一”、有利于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落实“四个监督”,把过去事后监督改为跟踪全过程的全面监督,使财务工作更加透明,更有利于堵塞财务漏洞,防治集体资产流失,减少矛盾纠纷;通过定期和规范的财务公开形式,将集体的财务收支状况向群众公开,可以真正实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利于摸清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家底,增强集体收支的计划性,在经济工作中努力增收节支,发挥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村、社区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按照《村务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镇村、社区的财务管理,达到公开、规范、透明的作用。

(1)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要规范,公开内容要让老百姓能看得懂;村、社区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内容一式二份:交镇政府存档一份,村、社区留存一份,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

(2)规范: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要完善各种制度,做到“六统一”,村、社区的各种收支全部纳入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进行管理。

(3)教育:加强对村、社区财务人员和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考评工作,加强对村、社区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和审查工作。重点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村社区债务财产情况、农民负担、农村“一事一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社区补助经费、镇财政补助的专项经费审计审查工作。

(4)稳定: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使我镇村、社区财务管理能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使我镇群众针对村、社区财务信访势头得到扭转,起到稳定的作用。

二、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区企业除外)的所有财务收支活动都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包括:依法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收入,村、社区企业上缴收入,征(占)地补偿费,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和补助经费,清收的村社提留尾欠,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种由村、社区实施的工程费用,村、社区以各种名义收取的管理费,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村、社区的各种捐助赞助,各种服务收入和村、社区各种其他集体资金和其他收入。

三、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村、社区集体财务“双代管”。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镇党委、镇政府成立镇村、社区财务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和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二是将村、社区集体资金委托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代管,即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村、社区所有集体资金存入当地金融机构,存折不再由村、社区保管,直接由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总出纳员保管。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接受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委托对村、社区财务统一做账,村、社区不再设会计,分村、社区设报账员,由村、社区文书兼任村、社区报账员。集体资金进入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帐户,分村分社区再设立二级帐户;印鉴统一为: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公章、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主任私章、委托会计私章、总出纳员私章。相互监督,防止资金挪用、挤占,以维护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委托会计必须认真履行会计职责,每季度向村、社区提供财务报表,每季度向村、社区提供财务公开详细资料,每半年向村、社区提供财务报告,并随时接受被村、社区的检查、监督。三是将村、社区财务档案包括会计账目、会计报表、财务凭证和单据,全部交由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分村、社区设置档案柜,实行一帐一柜,一柜一锁。

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已封好的档案,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走。查阅档案资料,须经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同意,保管人员在场,查后应及时归档。加强会计档案的安全管理,严格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和销毁制度,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无损。

实行“双代管”以后,村、社区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审批权不变,属村、社区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或侵占集体资金。

(二)坚持“两审议”制度。

坚持村、社区两委审议制度。村、社区集体每年的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的承包、集体财产的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基建项目资金安排等重大财务活动必须经村、社区两委讨论审议。坚持群众代表大会审议制度。经村、社区两委讨论审议的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交由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才能履行,真正体现民主自治,民主理财的作用。

(三)加强村社财务“四监督”。

要不断完善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对村、社区集体财务实行全面监督。一是实施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农业社居民小组由3-5人组成,村、社区由5-7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集体财务收支事项,并形成会议记录,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反映。二是实施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监督。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村、社区集体财务的真实情况。三是实施县级农经部门监督。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提请县农经部门(农村经济审计站)要每年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对部分村、社区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开展对离任的村、社区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和征地补偿等热点费用的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实行群众监督。村及社区财务收支状况要定期由村、社区向广大群众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对集体财务工作的监督。

(四)严格实行“六统一”制度。

一是坚持统一的现金管理制度。村、社区集体所有的现金收支统一由村、社区兼职报账员管理,并在收款后一周内存入统一开户的金融机构,存款回单交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登记备案。根据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状况和规模大小,由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核定相应的备用金,严禁坐支现金,帐外品迭,以收抵支,决不允许资金体外循环,严禁小金库等不良形象的发生。备用金一般每农业社居民小组200元以内,每村500元以内,每社区300元以内,每季度结算一次。二是坚持统一的票据制度,严禁白条入账。村、社区经济收支必须开据由县农业局统一设计、印制的《村(社)合作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村(社)合作经济组织付款凭证》和《“一事一议”专用收据》等票据,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要建立领用登记、销号制度。三是坚持统一的办公制度。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要在每季度末的25-30日把委托会计、村、社区报账员集中到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集体办公一次,在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指导下,认真做好村、社区以及农业社、社区小组的记账算账、财务报表和财务公开榜的填写工作(农业社和居民小组每半年在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指导下做一次帐)。每周三、周四为全镇村、社区的报账日。村、社区负责人审批签字的单据到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800元以上大额支出由镇长审批)报账。四是坚持统一的开支审批制度。村、社区集体财务实行“双代管”后,村、社区集体的各项开支实行两审核一审批办法,即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由组长签字并做好相关记录,村、社区负责人审批签字,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村、社区大额支出由镇长审批)后方能入账报销。现金支出审批权限为:村、社区单笔支出200元以下由村、社区主任审批,由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审核后报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后直接在总出纳处报销。村、社区单笔支出在200-800元的由村两委讨论后由村主任签字并做好记录报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审核,由组长签字后再由村主任签字后到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后在总出纳处报销。村、社区单笔支出在800元以上的由村、社区两委造出支出计划,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由组长签字并形成会议记录后报填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后方可支出。对于特别重大的财务支出由村、社区两委造出计划并经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组长签字并做好讨论记录,并报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会过半数同意报镇村财务托管中心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支出,报销同样按此程序报销。所有报销票据必须具备发生时间、地点、名称、用途、领(收)款人、经办人、证明人、参加人、审批人、支出事由等报销要素,否则不予报销。报销的票据原则上使用税务发票,如有的支出的确没有税务发票必须在支出中注明事由,领款人、经办人、证明人本人签字并被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账。村、社区报销员到总出纳员处接受票据审核并完清票据交接凭总出纳员开取的银行取款单到银行取报销金额和备用金。各村、社区一律不准新增债务,凡新增债务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严格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纪律支出,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后果。五是坚持统一的财务公开制度。要切实按照农业部、民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村务公开条列》的要求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方式,切实做到村、社区财务每季度月末公开一次,农业社居民小组财务没半年公开一次。六是坚持财务档案统一管理制度。村、社区财务档案统一集中在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设定的财务档案室保存,专人管理。

四、规范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根据我镇目前经济条件和工作实际,制定以下管理要求:

(一)办公场所设在镇政府财政所内的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并制作吊牌。

(二)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器材(含公章、私章、条章、电脑及财务软件等)。

(三)抽调相应的专职公章人员并给予一定岗位补助。(各村、社区的报账员每月给予20元交通补助,在本村、本社区的自有资金中支出)。

(四)具备专门的财务档案室,并具有防火防盗设施,配备防火金属柜,做到一镇一室,一村一社区一柜。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统一制作的《会计人员职责》、《出纳人员职责》、《会计核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等职责和制度。

(六)具有规范的财务公开栏。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办公室或者群众常聚地设立规范的财务公开栏目,定期公布村社财务收支情况。

五、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由于机构改革后镇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责任审计由农业中心划归镇财政所管理,人员有相应变化,因此对镇村、社区财务托管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建立镇村、社区财务托管领导小组,组长:、邱林,副组长:成员:组成。成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平时工作,主任:,成员:组成。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具体负责村、社区财务托管工作。

六、明确职责,定岗定员

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实行定岗定员,定岗定责。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代明根,负责中心具体工作,并兼任村、社区委托会计和社区集体经济责任审计审查工作。刘伯君任村、社区总出纳员,管理村、社区财务档案,村、社区票据领用登记销号工作,村、社区收入支出票据审核工作,根据各村各社区的支出票据为各村、社区支付报销金额和备用金。

七、建立奖惩处机制

奖励:镇政府对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人员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镇村、社区财务托管中心人员全面完成任务的给予补助,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扣发岗位补助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各村支部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是村、社区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报账员是村、社区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与各村、社区以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占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分10分。对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和本意见,成绩突出由镇人民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和表彰。

惩处:一违反本意见,有下列行为其一的,视其情节,报请县业务管理部门给以相关处分:1、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上报要求核销或减免的应收款未经认真审核擅自批准核销减免的:2、未按时组织村、社区财会人员集中进行结算的;3、统一做账时,对村、社区财务收支审查不严的;4、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重大经济事项不认真审查处理的;5、未按规定办理村、社区财务人员任免手续的;6、发现平调、挪用村、社区集体资金行为,不及时制止或上报的。二违反本意见规定,有下列行为其一的,应视其情节,由镇村、社区托管中心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分别给以社区干部、直接责任人必要的处分:1、村、社区集体财务未坚持审批制度和未按规定报销费用支出的;2、未督促财务人员按规定公布账目的;3、未监督财会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4、重大经济事项应报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审查而未报的;5、未经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批准擅自支取集体资金的;6、未坚持现金限额管理和未按规定专户储存集体资金的;7、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使用县农业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监制的帐、表、薄、据的。

八、法律责任

1、村、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和镇政府予以一定处罚,责令改正。

(1)对重大财务支出、资产处置等需要经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过半数通过的。

(2)对土地、房产等村、社区资产的经营,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方式进行招标、发包、入股、转让、捐赠或其他行为的。

(3)进行年终收益分配时,未按全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提留和分配的。

(4)不公布或不及时公布财务收支及资产权产权属变动情况的;资产统计报表及资产变动情况不报送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备案的。

(5)财会人员的任用,未经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考核批准的。

违反上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00元一下罚款;违反上款第(四)(五)项规定的,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

2、镇村、社区财务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在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谋取私利的,应依法给与行政处分。

3、违反本意见有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镇纪委调查,从严处理,并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事项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5

关键词:内部审计;现状;问题;发展;思考

一、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现状

我国内部审计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起来的,随着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和审计意见的陆续颁布,内部审计在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越走越稳,内部审计工作领域越来越宽广,中国内部审计的未来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1.内部审计工作日益受到重视。随着内部审计对社会影响力的日益提高,内部审计的作用及其地位在相关法律中得以确认。在我国,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经济、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内部审计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各级政府纷纷出台加强内部审计的意见。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规定,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与此同时,许多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如《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晋政办发〔2016〕22号)提出: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5〕17号)中指出,完善和加强内部审计制度与机构建设,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和工作要求,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随着这些意见的出台,内部审计在管理方面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将更有力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2.内部审计工作领域不断扩大。新形势下,党中央确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达到这个目标,内部审计的范围、工作领域也需要相应地得到扩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再单是协调配合国家审计监督,促进本单位自身财务管理规范。纵观各家的《意见》,都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这些意见的出台,为内部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扩大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域,加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新时期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有:一是切实加强对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和“三公”经费管理支出的监督力度,保障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安全完整和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二是积极开展绩效审计、管理与风险审计,通过揭隐患、促管理、增效益,保障各项政策制度落实,促进单位经营管理目标实现。三是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投资项目等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强化对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项目实施规范性以及绩效的监督评价,提高决策水平。四是深化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做到定期轮审、离任必审,形成对权力的长效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二、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内部审计作用发挥不明显。内部审计机构有的设在财务部门,有的设在纪检监察部门,部分内部审计机构是通过行政强制推动设立的,很少有切实的工作,在审计策略上消极被动。大部分内部审计机构承接联系外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进行沟通的作用,工作没有实质内容,工作结果不被重视,内部审计机构没能显现出存在的价值,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部门领导的重视;由此,造成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较低,内部审计的作用发挥不明显,近年来纪检巡视检查发现的大量违法违纪问题,就是内部审计没用充分发挥作用的有力证明。2.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内部审计建议不被重视。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年限普遍较短,有的内部审计人员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识,更有甚者对审计业务一窍不通,更谈不上深层次地发现问题,大部分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停留在“查错防弊”上,审计目的就是以发现问题为主,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重点放在阐述审计所发现的问题上,对改善部门管理工作的审计建议提的不深刻、不准确,这样的报告可供管理者参考的意义不大,引不起领导的足够重视,领导认为内部审计可有可无。另外,还很被动的一点就是审计沟通工作做的不到位,由于内部审计工作“监督与被监督”的特性,双方缺乏信任,被审计对象的抵触情绪,造成内部审计人员在基层不受欢迎,这种尴尬的局面挫伤了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妨碍了审计目标的实现,致使内部审计失去意义。3.政府购买内部审计服务,削弱了内部审计的地位。也流行一种说法叫“内部审计业务外包”。2014年,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中包含的会计审计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中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事项。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有的内部审计机构受人员限制,将其内部审计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内审业务,将内部审计工作交由社会审计机构来做,降低了内部审计发挥内部审计的功能。政府购买内部审计业务扰乱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界限,容易将内部审计看作是社会审计的一部分,削弱了内部审计的地位。

三、内部审计未来发展的方向

1.加强内部审计研究。这些年来,我国的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取得了不小成绩,初步形成了以提高企业价值为目标,以监督、确认、咨询为职能,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内部审计理论体系。新形势下,内部审计任务在不断发展变化,客观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不断进行新的理论探索。内部审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立足于内部审计的新任务,针对内部审计的新特点、新变化,研究内部审计发生的新情况,在总结以往取得的经验基础上,不断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深刻领悟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围绕“十三五”时期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开展理论研究。尝试从一些管用的“小理论”做起,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工作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成效,但理论是行动的指南,理论研究工作不扎实、不创新,相当于内部审计工作就缺少了指明灯。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又回归于实践、接受实践的检验。内部审计人员要不断地进取,重视内部审计理论研究,为推进内部审计工作,摸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而努力。2.改进内部审计方法。内部审计方法是内部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任何行业要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都离不开行之有效的方法。首先审前要安排足够的调查时间,通过充分的审前调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工作重点做出评估,然后制定出比较完善、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经内部审计小组人员反复研究和主管领导审查,使得内部审计重点明晰,收到良好的内部审计效果。随着内部审计的需求,内部审计技术在不断进步,如信息化审计、大数据审计甚至云审计等应运而生。审计人员要借助计算机硬件及审计软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使审计工作更加及时高效。大数据审计,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了履行职责的新工具,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获取与此相关的所用数据,综合运用多种大数据技术方法,开展大数据审计,对多源数据进行综合关联、挖掘分析。利用先进的技术来丰富内部审计工作内容永远都是明智的选择。近日有则新闻是关于“湖北省审计厅万里送‘技’支援山南审计开展大数据分析”。由于西藏地域广大、交通不便,扶贫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多,面对大量的项目资金和贫困人口,如果采用传统的审计手段,是根本行不通的。为此,湖北省审计厅、山南市审计局跨界融合,在扶贫资金审计中开展大数据审计,运用信息化技术来核查问题,对数据进行评价判断和综合分析,从数据中提取信息和发现问题,让数据“说话”。3.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专业知识,还会有效的沟通,体现出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过硬的政治素质。随着内部审计业务范围的拓宽,内部审计人员需要的专业知识也必须拓宽,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懂得审计、会计、统计、财务、税务、金融、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懂得内部控制、战略管理、风险管理、法律规定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这就需要:一是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保障内部审计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二是内部审计人员要抓紧时间自主学习;三是内部审计协会经常性的举办内部审计人员研讨、经验交流;四是单位在选聘内部审计人员时实行准入制度,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一名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除了应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及扎实的业务技能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内部审计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键一点还看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沟通能力。一种是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在内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向财务人员,还要向经办业务的相关人员、参与审批事项的领导了解情况。这就需要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要有尊重对方的心态,善于听取对方的意见,先让对方放下戒备的心理,然后再将自己正确的观点传达给对方,做到以理服人,在愉快的沟通中获取有效信息。另一种是与内部审计团队成员的沟通,与领导要多请示多汇报,与团队同事要多交换信息,互通有无。总之,有效的交流沟通在内部审计中无处不在。内部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掌握审计工作的新标尺,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区分是主观故意违纪违规还是过失犯错、是政策制度法规不完善还是有意违规、是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还是以权谋私。我国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许多现实问题,值得思考和探索。总之,内部审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抓住未来发展的机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笔者坚信,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内部审计工作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晋政办发〔2016〕22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5〕17号)

[3]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4]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5]刘力云.论发展和完善我国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审计研究,2007(3)

[6]王兵,刘力云.中国内部审计需求调查与发展方略.会计研究,2015(2)

[7]王光远,瞿曲.内部审计外包:述评与展望.审计研究,2005(2)

[8]王兵,刘力云,鲍国明.2013内部审计未来展望审计研究,2013(5)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6

一、抓队伍,提升班子的整体合力

一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开展一次以“如何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推进街道各项事业上新台阶”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以达到创建一批“五好四强”优秀基层党组织和培养一批“六带六争”优秀党员的目标,进一步提振干部积极向上、勤奋工作、争创一流的干事创业激情。

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市里出台的《关于治理庸懒散混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化街道正在开展的“作风与制度落实年活动”,把效能建设深化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积极探索反腐倡廉科学新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预防、监督、惩治制度建设,同时要努力做好党政(居)务公开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做好街道、社区换届工作。要以此次换届调整为契机,以落实好明年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营造“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干部积极向上、勇于突破工作重难点的激情,增强街道、社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工作的齐头并进。

二、抓重点,提升经济发展的品质

一是抓项目,促发展。着力跟踪督促项目建设,促使各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见成效。

二是抓转型,强后劲。仁风工业区位于清源山、南少林寺风景区及海峡旅游商品步行街的衔接地段,街道要充分发挥该特殊区位优势,高起点、高品位规划,打造宜居宜业的投资环境,使其相互呼应辐射,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标。今年要力争转型3万平方米。

三是挖潜力,增财税。在继续做大做强“一带两圈三市场”的基础上,有重点的培育壮大4项“龙头”企业,跟踪服务年纳税超500万元以上的楼宇企业,促使其增资扩营。今年要新增纳税超1000—5000万元楼宇11幢,新增限上企业7家,培育上市企业3家,培育总部企业4家。

三、抓文明,提升街道的整体形象

一是抓管理,促提升。①坚决实行街道挂点领导包社区、社区领导包小区、社区人员包“街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格化管理制度。②创建“二街二区”的城市管理示范街、区目标。③坚决制止“两违”。要加强“技防”手段建设,在重要路口增设若干个视频监控点,始终保持对“两违”的高压态势。④要紧紧围绕2014年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对各方面工作广泛深入的宣传和落实,营造大干快上的良好氛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五连冠”。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7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法律规范

一、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一)宪法和法律层面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的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着力发展公民所需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当公民遇到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国家和社会会提供物质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赋予了我国公民基本的社会保障权。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了修正。该修正案指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维护,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我国一部保护婚姻家庭的部门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保护了我国公民尤其是老年人的正当家庭权益,体现了宪法原则之一———基本人权原则。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决定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法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待遇则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除此以外,该法还规定,参加此类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只要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就可按月领取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我国唯一一部社会保障层面的基本法,具有法律强制性,它规范了我国公民应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和应享有的社会保险权利。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该修正案指出,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晚年基本生活,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不得无故克扣、拖欠或者挪用。另外,经济条件尚可的农村,除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外,还可以凭借着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设立养老基地点,该基地点的收益则全部用于老年人养老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具有法律权威性,它不但为老年人的正当权益与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准绳,而且传承了中华民族尊老的优良传统。

(二)部门规章层面

1992年1月3日,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该方案指出,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全体农民的老年基本生活。该方案将年满60周岁的市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作为保险对象,并规定缴纳保险年龄为20~60周岁。在基金方面,本保险采取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方式进行筹集,并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除上述内容外,本方案还对缴费的标准、支付及变动,基金的保值增殖,立法、机构、管理和经费等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1995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该意见总结了自1992年民政部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来的实践成果,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五点建议,即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推广规范操作逐步完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基金的管理与监督,以及加强宣传工作改进工作方法,以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政策规定层面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从2009年起我国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新农保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并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的方式开展保障工作。新农保制度覆盖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农村居民,但不强制参保。其基金的筹集则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同时设立用于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且支付终身,只要农村户籍老年人年满60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可以按月领取此养老金。此外,该政策针对待遇调整、基金管理与监督、经办管理服务、相关制度衔接、组织领导、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以及舆论宣传工作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

现今,在我国虽然已颁布了不少的法律法规用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晚年基本生活,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本法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

目前,我国涉及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基本法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数量较多,但大多数条文内容都是点到为止且比较分散,不具备可操作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只提到国家会在公民遇到特定困难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提到子女必须赡养老人且法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虽提及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待遇和领取期限,但过于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只是提及了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金,针对无故克扣、拖欠或者挪用的现象,并未出台具体的处罚措施。另外,就经济条件尚可的农村设立养老基地点事宜,也只规定了其收益全部用于老年人养老所需,具体的如何运用则没有细化。况且,此事还牵涉到许多其他问题,该法都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方案或指导框架。

(二)法律保障层次低,强制性弱

如上文所述,我国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法内容都是点到为止。因此,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依靠民政部门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来实施的。这些《基本方案》《通知》《指导意见》虽在一定程度上为规范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了操作依据,但其无法成为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证每一位农民年老之后的基本生活,维持社会稳定而建立的,应当具备强制性,然而无论是在《基本方案》还是在《指导意见》中,均遵循农民自愿投保原则,从而导致了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大多是经济水平较高的农民,而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甚至无经济来源的农民则无法投保,违背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初衷。

(三)缴费标准较低,保障水平不高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至于到底应选哪种缴费档次,则由参保人员(即农民)自行确定。但现实是,大多数农民的经济条件都不富裕且参保意识不强,即使他们参与投保,也往往会选择较低甚至最低的标准进行缴费,这样一来,待他们年老后就很难享有高水平的保障了。除此以外,《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还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按照此规定计算,农民平均每人每月领到的养老金大致在100元左右,较多的也不超过200元。当然,有些地方农民的养老金还达不到每人每月100元。与如此低的养老金收入形成明显对照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今的物价水平年年上涨。这样的的保障标准,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显然是偏低的。

(四)违法违规处罚不明确,争议纠纷解决方案缺失

法律责任是保证任何事宜健康顺利发展的坚强后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亦是如此。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法律责任作为单独一章被列出,但内容较为笼统。另外,纵观三个视为操作依据的部门规章与政策性文件,其中民政部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分别只涉及了管理机构的职责、管理的方法、经费的支出途径和基金的监督,对于违法违规处罚只字未提。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也只是简要地提到党纪政纪会严肃处理贪污、挪用基金或因渎职导致基金严重损失的行为,情节严重到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除此以外,无论是基本法还是政策法规,都未就争议纠纷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行规定的对策

(一)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农村养老长期以来都是依据部门规章或政策规定进行保障的,但这些部门规章或政策规定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国家应提高农村养老规范的法律层次,即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出详细具体的农村养老规范,包括保险对象、覆盖范围、基金的筹集给付与运营管理、管理的机构及其岗位职责以及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因为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属于基本法,具备较高的强制性、约束力等法律效力。它不仅能作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法定标准和法律制度框架,而且能为解决农村养老过程中的一些复杂问题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这一层次的法律,能消除农民存在的质疑与不信任,能使农民安享晚年生活,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

(二)拓宽保险基金来源渠道,提高保障水平

虽然国务院2009年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的方式,但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国家的财力有限,因而国家向农村养老保险提供的财政补贴较低。另一方面,当农村集体组织一旦遭遇经济实力瓶颈时,就无法对农民实施养老保险补助。因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筹资来源还是农民个人缴费,从而变相地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针对此现象,建议国家可以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制定具有约束力且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即政府补贴资金筹集方面、集体组织补助资金筹集方面和个人缴费资金筹集方面。第一、政府补贴资金筹集方面。首先是政府财政预算,即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因此它脱离不了政府的财政支持。其次是征地补偿金的发放额度,即国家因发展或其他需要,会征收部分农民的土地,同时给予适当的补偿金。但实际上这些补偿金的额度偏低,难以维持农村居民的长远生计。农民也没有“余钱”缴纳保险费。因此,国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征地补偿金的额度水平,并从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以保障全体农民的晚年生活。再次是与农村养老保险相关的福利的发行,1987年我国开始发行福利,逐步将残疾人事业、孤儿事业、困难人员援助事业等纳入该操作模式,即通过该模式向公众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亦可采用该模式,并划拨所获利润中的一部分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第二、集体组织补助资金筹集方面。首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其作用是增加社员的收入。建立与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为合作社社员的养老保险提供资金补助。其次是乡镇企业的设立与发展,此举不但可以为企业中的农民工提供养老保险补助,而且还可以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交给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用于其他村民的保险费补助。再次是农村集体经济传统发展思路的改革,即在充分了解现实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挖掘农村特色,开办“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等,从而扩大农村集体组织的经济来源,同时加强管理。当农村集体组织达到一定的经济能力后,由该集体组织向村民提供养老保险的资金补助。第三、个人缴费资金筹集方面。建议可采取鼓励农民以实物(如土地等)换取养老保险。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尚处于较低层次的经济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土地等虽作为一种农业资源,但其利用率和收益率都偏低,用土地等实物换取养老保险,将有利于缓解农民经济贫困的实际问题。

(三)明确处罚规定,落实法律责任

明确处罚规定是规范社会保障健康运行的基石。现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法律责任,然而考虑到我国的某些农村存在着特殊情况,因此建议可以运用法律手段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明确规定,对象涉及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等,同时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区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的衔接与配套工作。

(四)填补争议纠纷解决机制空白,维护参保农民正当合法权益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8

学生干部兼有“青年”、“学生”和“干部”的多重角色,即他们是当代青年中的一份子,也是受教育者,同时他们还是辅导员老师管理班级事务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他们当中出现一些不良现象,譬如以命令的口吻让同学执行辅导员老师布置的任务;更有甚者建立小集团,对班级中的学生颐指气使,这不仅疏远了同学,也给班级管理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学生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干部这个特殊的群体,在高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经常参与班级事务的管理和评奖评优工作,基于此致使许多同学在步入大学校园的时候就热衷于学生干部的竞选。加之,竞选学生都是新生,老师对他们的了解有限,在选人问题上使老师非常棘手。我个人而言,学生干部的选拔比培养机制更为重要,一旦学生干部选拔不当很容易影响班级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学生干部选拔中出现学生拉票、请客吃饭、送礼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竞选的公平公正。其次,高校学生干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不重视,学生干部中出现不良事件频繁发生,譬如“拉帮结派”等等。一些学生干部急功近利的行为明显,有些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出于各种目的,如:入党、就业等,达到目的后,对自己也就放任自流了。工作作风趋向官僚化。近年来,受社会官本位不良风气的影响,高校学生中刮起了干部风,学生干部希望能在为同学们的服务中锻炼自己,提升自己,但如果对于权力过分热衷,就背离了学生干部的初衷。许多学生以当学生干部为荣,误认为当学生干部可以耀武扬威,这种官僚化的作风给学生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许多麻烦。缺乏相应的约束,学生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新选拔的学生干部,对于大学班级的管理工作缺乏必要工作经验和工作思路,对班级管理的任务和目标不明确,加之,班级学生干部之间的职责不清,管理方法存在问题,致使许多学生对班级管理工作意见很大。当班级出现问题时,学生干部之间相互埋怨、推脱责任。

二、新时期下加强学生干部管理的策略

大学班级管理不同于高中,大学是学术自由、民主竞争、思想碰撞的阵地。大学是张扬个性,施展才华的舞台,对大学生的管理已不能像管理中小学生那样,必须结合不同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作用。精心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是实现高效管理班级的前提。如若班级比作高楼大厦的话,那么学生干部就是地基,普通学生就是骨架,只有充分发挥干部的“地基”作用,班级管理这座“高楼大厦”,才能建得更加坚实美观。因此,学生干部的选拔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选拔干部之前,首先,必须确定标准。不能以成绩为唯一标准,必须考虑人品、责任心、经历及交流沟通、处事能力等因素。同时,在选拔干部时注意引入竞争机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让那些真正有能力的同学成为学生干部队伍的重要力量。其次,辅导员应重视对干部的培养,要对干部进行思想灌输,培养其“感染、服务、独立”的意识。要求他们在纪律、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去带动同学,主动地、富于创造性地工作。针对每名干部的特点去培养他们,不断提高他们在同学中的威信。通过落实责任制、压担子等方式,培养一支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干部队伍,为班级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立学生干部监督考核制度,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不仅仅取决于学生干部自身的自我管理,还要有机制和制度的保证。只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才能使学生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高校学生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担任管理者角色,却没有享受相应的报酬和待遇。学生干部并没有多少管理经验,在实际管理中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学校也没有明确的干部处罚规定。因此,必须建立学生干部监督和奖惩制度,把监督的权利不仅仅放在老师的手中,更要注重被管理者,即学生的监督作用,建立班级的民主制度,充分发挥普通同学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注重学生干部德育工作,确保各项学生工作有效进行。在对学生干部培训时必须两手抓,即一手抓学生干部管理,一手抓学生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只有两手同时抓、同时硬,才能确保各项学生工作的高效有序地进行。从另一方面来看,学生干部的德育工作又是首要的,鉴于学生干部是特殊的管理群体,只有把学生干部的德育工作做到位了,才能为开展以后的学生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主题班会是学校实施学生管理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学校进行德育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更是辅导员工作的主要阵地。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