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范例6篇

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范文1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首都生态涵养发展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功能定位的有关要求,整体推进部级生态县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确保我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根据市农委、市环保局《关于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的通知》(_政农发〔_〕_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部级生态县的实施意见》(密发〔20__〕9号)以及县政府《关于推进创建北京市生态文明村活动的实施意见》(_政发〔_〕_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给予扶持奖励的资金,是指县财政为实现创建部级生态县目标,向县人大报送的本级预算中补助乡镇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扶持奖励的范围和原则

第三条扶持奖励的范围

(一)建立完善的长效保洁机制;

(二)农村新型无害化户厕建设;

(三)推广应用农村新型能源;

(四)编制民俗旅游生态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

(五)创建达标的环境优美乡镇;

(六)创建达标的生态文明村。

第四条扶持奖励的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的原则;

(三)坚持乡镇、村投资为主,县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

(四)坚持以奖代补的原则;

(五)坚持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市、县政策在项目区域内不重复奖励,具体执行县定政策。

第三章扶持奖励标准

第五条对建立完善的长效保洁机制的扶持奖励。对推行“环卫就业”方式、每个行政村按每百户1人的指标配备专职保洁员、严格执行保洁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工作职责的乡镇,县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对保洁员给予工资补贴。___镇、河南寨镇、十里堡镇、西田各庄镇、溪翁庄镇、檀营乡、石城镇、穆家峪镇、巨各庄镇等县城周边9个乡镇和所属村的垃圾,由乡镇政府统一运输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理费用每年50万元,县、镇乡两级各负担50%,包干使用。

第六条对农村新型无害化户厕建设的扶持奖励。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对按照县爱卫办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改厕的农户,凡农户所属行政村改厕率达85(含)以上的,每新改建一户户厕,县政府无偿提供洁具一套,并给予300元的资金扶持。

第七条以示范村、户为主,鼓励农村推广使用新型绿色能源。对农户按照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使用新型沼气池、生物质汽化炉、节能吊炕、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照明路灯等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资金扶持。标准如下:

(一)新建沼气池按每个15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二)新安装使用生物质汽化炉按每个3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三)新建节能吊炕按每铺2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四)新安装使用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按每个4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五)新安装使用太阳能照明路灯按县、乡镇、村1:1:1的投资比例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第八条对编制民俗旅游生态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扶持奖励。坚持“科学设计、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突出实效”的原则,大力推进民俗旅游生态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对按照县有关部门规划设计要求,编制以发展民俗旅游为主的生态文明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行政村,按每个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第九条对创建达标的生态文明村的扶持奖励。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全力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达到市级建设标准的行政主村,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标准如下:

(一)人口在200户以下(含200户)的行政主村,按每村3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二)人口在200户以上的行政主村,以30万元为奖励基数,每增一户增加奖励资金500元。

第十条对创建达标的环境优美乡镇的扶持奖励。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全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达到部级和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的乡镇,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标准如下:

(一)经验收合格,达到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标准的乡镇,县政府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二)经验收合格,达到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标准的乡镇,县政府再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第四章扶持奖励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的建设、验收与管理由县农委负总责。每年10月底前,各乡镇将下一年度启动的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计划和相关工程项目上报县农委,县农委会同县生态办、财政局、环保局、发改委、市政管委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县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十二条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负总责。县农委与各乡镇签订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合同书后,由县财政局将扶持奖励资金根据建设进度情况分三期予以拨付,启动拨付资金30,项目工程过半拨付40,项目完成后拨付30。

第十三条扶持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的建设,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各乡镇政府要制定相应扶持奖励政策,加大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乡镇政府扶持奖励政策资金投入不得低于县级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50。

第十五条各乡镇财政科要加强对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于每年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县财政局报告上一年度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县财政局对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各乡镇专项补助资金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县财政局对专项补助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专款到位不及时或使用效益不高的乡镇,将减少或停止以后年度专项补助;对挤占、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将收回和停拨补助资金;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在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县农委、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原《___县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密政发〔20__〕40号)自行停止执行。

___县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

扶持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___县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扶持奖励办法》,推进部级生态县建设工作,确保顺利实现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总体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___县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扶持奖励办法》适用范围:年度内纳入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计划内的项目单位。

第三条生态文明村建设单位指本县行政村主村所在地。

第四条《___县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扶持奖励办法》实施时间为20__年至20__年。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程序

第五条《___县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扶持奖励办法》适用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实行申报制度、审批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

(一)申报。凡下一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农村新型无害化户厕建设、农村新型能源(新型沼气池、生物质汽化炉、节能吊炕、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照明路灯等)推广应用、民俗旅游生态文明村规划编制等建设计划和相关工程项目,必须于每年的10月底前,按照相关部门规划设计标准和要求,详细筛选汇总并经主要行政领导审批后,由乡镇政府统一将本乡镇、村建设的计划和项目上报到县农委。

(二)审批。每年11月15日前,县农委将乡镇申报的下一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计划和相关重点项目进行汇总,会同县生态办、财政局、发改委、市政管委、文委、精神文明办、规划局、环保局、旅游局、林业局、水务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后,报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三)合同管理。经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执行的下一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计划及重点项目,由各乡镇政府统一与县农委签订合同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签订合同书后开始执行,并计入年度考核和扶持奖励范围。

(四)验收。每年分三次,由县农委会同县生态办、财政局、环保局、发改委、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精神文明办、文委、爱卫办、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等部门对列入当年的资金扶持奖励项目按进度(启动、过半、完成)进行三次验收,由验收工作组填写验收报告单,经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审批和县财政局复核后,报县长办公会批准执行。县财政局凭项目阶段验收报告单按照相关扶持奖励标准以3:4:3比例分三次拨付扶持奖励资金。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六条扶持建立完善的长效保洁机制。各乡镇要健全和完善环卫所,配齐相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镇域内保洁工作的督查和垃圾清运工作。各村保洁员要求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实行保洁合同管理,执行考勤制度。

第七条扶持改建农村新型无害化户厕。村内改厕包括本村所有住户。新型无害化户厕建设要严格执行市爱卫会确定的三格化粪池厕所规范标准;改厕率指应该改厕的户数占全村总户数85(含)以上。已经实现保洁厕所的住户,不在政策补贴范围。

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范文2

浙江省湖州市,山水清远、人文荟萃,历史悠久,风光旖旎,民风淳朴,天华物阜。该市地处长三角的中心区域,北濒太湖,东临上海,南接杭州,与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隔太湖相峙,处于长三角经济圈、环杭州湾经济带和环太湖经济圈的腹地,位于我国沿海沿江生产力“T”型布局的结合部。湖州之于浙江的独特性就在于,她是浙江省内唯一的滨临太湖且因湖而得名的城市。

湖州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历来是中国最宜居的城市之一。“行遍江南清丽地,人生只合住湖州”是元代诗人戴表元对湖州良好人居环境的赞誉,更是今日湖州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湖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这一战略目标,始终坚持“生态优市”方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全力打造“山水清远新湖州”。目前,湖州已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工作市等多项荣誉,并被浙江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

牢固确立生态优先理念

在发展定位上,继2003年提出建设“生态市”的奋斗目标以后,2007年召开的市第六次党代会,又提出了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战略目标,明确把“生态优市”与“工业强市、开放活市、科教兴市”一起作为实现奋斗目标的四大重要战略路径,提出了打造“生态湖州、富庶湖州、文化湖州、平安湖州、法治湖州”五个湖州的总体布局。

在规划引领上,这几年来,湖州无论是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城乡总体规划,还是编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口计划等专项规划,都始终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第一要素来考虑;专门编制了《生态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系列规划,逐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刚性要求。今年7月召开的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又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当前,由中国环科院等研究机构参与的《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正在编制中,将成为浙江省第一个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题规划纲要。

加快培育生态产业体系

湖州市坚持把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产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千方百计调结构,不遗余力促转型,努力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体系。

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制定出台了《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围绕六大特色产业实行了“六个一”的培育机制,努力促进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特色产业做大做强。通过几年努力,成功创建了3个部级、6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创建了中国童装名镇、中国椅业之乡、中国实木地板之都、中国竹地板之都、中国绿色动力能源中心等7个部级区域品牌,长兴县成为全国最大的绿色环保动力电池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态现代农业,深入实施“4231”特色优势产业培育计划,形成了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生态特色农业基地和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有效提高了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生态化和多元化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实施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纲要,促进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围绕打造长三角休闲旅游中心的目标,突出南太湖、安吉等重点区域,加大景区开发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响了太湖、竹乡、古镇、名山、古生态和湿地等“六大旅游品牌”。2009年,湖州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4.8%,高于GDP增幅4.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9%。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湖州市在全省率先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了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行动计划”,特别是以“3911”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试点,落实了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3大任务,提高了纺织、建材等9大行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动了100多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完成了100多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2008年,湖州市被评为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市。

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深入实施节能降耗十大行动,一手把好产业准入关,严控“三高一低”项目,一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先后关停小造纸企业5家、蓄电池企业125家,整治漂染企业210家、小化工企业250家,拆除粘土砖瓦窑72座,全部淘汰所有80座水泥机立窑,成为全省首个无机立窑市。近四年我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19%,COD削减率12.7%,SO2削减量提前完成“十一五”目标。

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湖州市在污染治理上毫不含糊,舍得下血本,花力气进行整治,曾在全省挂牌的长兴蓄电池和南浔旧馆有机玻璃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成功实现“摘帽”,一批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环境不断优化,安吉县成为首个部级生态县,并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德清县成为第一批省级生态县并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核查;长兴县创建成为省级生态县并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全市共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1个、省级生态乡镇42个、市级生态乡镇55个、部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村196个。

努力使太湖水更清。湖州位于太湖南岸,境内的东苕溪、西苕溪是太湖的主要水脉,密密麻麻的河道沟渠都与太湖相通,日夜进行着水体交换,太湖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湖州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近几年,湖州市围绕蓝藻治理、水质改善、生态修复等课题,相继启动了“苕溪清水入湖”、“水环境生态修复”等六大类180个治理项目,累计完成河道清淤4721公里;对13个行业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突出太湖沿岸污染治理,全面关停太湖沿岸5公里范围内不达标的污染企业,由政府买单拆除了湖边24条餐饮船;加大太湖蓝藻防治力度,制定出台《应对太湖蓝藻保障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建成日处理能力达5000吨的藻水分离站;联合苏州、常州、无锡、嘉兴等地开展“环太湖五市政协联合议政保护太湖”行动,组织开展“捐献爱心食藻鱼”活动,每年向太湖投放各类食藻鱼苗2000万尾。通过这些措施,使湖州境内的入湖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成为太湖周边水质最好的区域之一。

全面建设美丽乡村。近几年,该市三县两区结合本地实际,都竞相探索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如安吉创建“中国美丽乡村”,德清建设“中国和美家园”,长兴创建“魅力乡村”,等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批美丽乡村新样板。以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累计创建全面小康示范村211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区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自然村覆盖率超过95%以上,累计建成46座污水处理厂,完成77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控害工程,积极开展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完成存栏生猪100头以上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了初步控制。

精心打造生态城市。按照“生态、文化、和谐、精致”的城市特色定位,统筹推进滨湖新区等六大片区建设,着力打造“最美、最洁、宜居、乐活”的城市品牌。全面启动中心城区“一港两区”、老居住区改造、“三路一河”综合整治等一批重点项目,突出抓好陈英士故居纪念馆、赵孟故居等十项历史文化修复保护利用项目,在太湖南岸规划建设和引进实施一批高品位的休闲度假酒店、休闲广场、旅游度假项目。特别是围绕“南太湖、港两岸、漾周边、山特色”大做山水文章,相继完成潜山公园、余家漾公园、长岛公园、项王公园、市民广场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景观公园,建成一条2.5公里长的沿河水景观光走廊,使湖州的山水自然和人文景观很好地融合在一起,营造出“天蓝、地绿、景美、人和”的生态城市宜居环境。

不断创新生态建设机制

湖州市坚持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永葆生机的动力之源,着重在创新五大机制上下功夫。

创新政策引导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担责”的原则,探索建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对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担负着生态维系责任的重点乡镇给予生态补偿。积极出台生态建设市场导向政策,一方面实行“节能考核”政策,制定了《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鼓励企业节能节水、降低污染排放;另一方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出台了《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将环保信用信息纳入金融征信系统,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创新市场运作机制。深入推进水权制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编制实施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证管理办法》,对全市18个项目实施了排污权交易。

创新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源头控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与排污总量控制联审制度,即“6+X”项目联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在线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省市县三级环保管理信息化“三位一体”的监控体系。同时还建立了环保监测结果通报、环境违法企业公开道歉和媒体曝光等制度。

创新评价考核机制。湖州市率先建立了绿色GDP核算应用体系,取消了GDP直接考核指标,将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退化成本、生态破坏成本以及污染治理成本从GDP中加以扣除,使其反映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成为首个全国地级市绿色GDP核算应用体系。在对县区综合考核中,更加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内容,实行环保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生态危害官员问责制”;每年市政府与县区签订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年底逐项进行考核并进行实名通报。

着力打造长三角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城市

站在新的起点上,勤劳智慧的湖州人信心满怀,对生态文明建设充满了更大的期待。在今年市委六届十次全会上,提出了具有湖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目标,全面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始终坚持生态优市方针,以深入推进生态市和省级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化、完善生态制度,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着力建设“生态城市、美丽乡村、特色产业、和谐民生”,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湖州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使湖州成为全省、长三角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到2015年,三县全部建成部级生态县,两区达到部级生态县区建设要求,湖州力争通过国家生态市命名,省级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全省、长三角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

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长三角最宜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力争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充分发挥湖州的生态和交通区位等优势,有选择地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文化创意、信息服务、服务外包、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拓展休闲观光农业、生态高效农业等现代农业,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现代农业样板区,初步形成符合生态要求、发挥比较优势、实现错位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生态城市建设加快。依托湖州良好的山水条件,秉持“求精、求细、求美”的建设理念,编制实施《生态城市建设行动纲要》,通过开展“碧水蓝天”、“森林城市”、美化家园、生态创建等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城市公园、生态景观、绿地系统等生态工程建设,着力建成一批生态环境良好、人文内涵丰富、体现湖州山水特色的生态城市景观节点,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彰显城市生态魅力,切实使“生态、文化、和谐、精致”的城市特色得到充分展现美丽乡村走在前列。深入推进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的要求,制定实施《美丽乡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以污水处理、垃圾收集、道路交通、乡村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凸显乡村生态和文化特色,努力使全市60%的村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美丽乡村和农村幸福社区。

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范文3

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坚持以思想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型,努力把“环境是最稀缺资源、生态是最宝贵财富”的生态文明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树立生态文明是发展的强大引擎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促增长和转方式的重要结合点,以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以集约节约带动发展方式转变,以生态优化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连续7年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去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增长13.2%,连续三年全省第一,经济总量由全省第6位跃居第5位,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32位。

树立生态文明是百姓基本需求的理念。主动顺应徐州百姓求富、求变、求绿的强烈期盼,大力实施蓝天碧水、显山露水、还绿于民等生态惠民工程,千方百计创造更多更优的生态产品。

树立生态文明是城市持久竞争力的理念。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市建设,高起点规划建设“1+5+30”的城镇体系,打造高铁生态商务区、云龙湖风景区、吕梁山风景区、大龙湖风景区等生态片区,形成楚韵汉风、南秀北雄的城市特质。

树立生态文明是建设全面小康重要标杆的理念。2012年我市率先在苏北以市为单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突出亮点是生态建设指标最过硬,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的达标率为118.5%。我们将以生态文明新“标杆”定位更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坚决打好美丽徐州建设攻坚战。

二、多管齐下推进生态修复

立足资源枯竭型城市实际,把生态修复作为重要突破口,变历史包袱为发展资源,使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改观。

大规模实施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原则,全力推进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和综合利川。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整治采煤塌陷地9万多亩,其中复垦治理4.48万亩、新增耕地3.5万亩,生态修复规模超过5万亩,完成了潘安湖湿地、九里湖湿地、督公湖等一批重大生态再造工程,盘活利用矿山废弃土地7000亩。

创造性开展宕口整治修复。对市区900多处采石宕口和废弃矿山实施生态改造,全市累计完成宕口绿化2.5万亩,治理山体200多万平方米,建成全国首座宕口遗址公园——东珠山宕口公园,被国土部确定为城市矿山治理样板工程,京沪高铁沿线26个宕口经过整治成为生态景观优美的绿色风景线。

全方位推进荒山绿化。先后实施两轮“进军荒山”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5.9亿元,绿化荒山396座、11.1万亩,栽植各类苗木1200万余株、成活率超过90%,在全国开创了“石头缝里绣出绿色森林”的成功范例。

高水准打造精品园林城市。坚持精心精细精致精品理念,对市区72座山峦、3条河流和7个湖泊进行生态景观再造,建成300亩以上大型开放式景区20个。近三年市区新建游园绿地300多处,新增绿地面积1227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超过17平方米,实现500米街头绿地“全覆盖”。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深入实施产业升级,加快调高、调轻、调优、调强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发展的绿色转型。

在“新”字上求突破。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连续五年保持50%以上增长,去年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3.8%,五年提高25.9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连续三年保持80%以上增长,去年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7.6%,三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在“转”字上争主动。一方面,突出抓好规模、科技含量、节能减排、附加值、品牌和竞争力“六个提升”,去年全市重点发展的六大干亿元工业产值突破8000亿元。另一方面,实施上大压小、技改升级、产能置换和搬迁改造等调控措施,实现增产不增污、增效又降耗。

在“集”字上增效益。推动先进制造业向开发园区集中,去年全市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以1.2%的国土面积,贡献了55%以上的GDP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推动现代服务业向特色片区集中,50家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入驻企业达到4300家。推动优质资源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全市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2家,超50亿元服务业企业(市场)达到15家。

在“压”字上打硬仗。“十一五”以来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5.8%,以年均9.5%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14.1%的经济增长,在全省率先彻底关闭“五小”企业,整合搬迁城北小煤港码头70多处,境内6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被评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强化生态文明考核。在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乡镇发展分类考核等“三大考核”中,逐年加大生态指标考核权重,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率先实行乡镇发展分类考核,坚决防止“村村点火、镇镇冒烟”。

强化环评制度落实。近年来全市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重大项目560多个、总投资超过150亿元,在全省率先实施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设定11类52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强化法制法规约束。发挥徐州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先后颁布实施了城市绿化管理、采煤塌陷地复垦、山林资源保护、重点绿地保护、云龙湖水环境保护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以法制“红线”严守生态“绿线”。

强化管理体制创新。在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公园广场管理和镇村垃圾收运等领域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全覆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市场化运作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实行重大生态工程规委会集体审批制度,着力提高城市生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五、力行五大行动计划

新时期,徐州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以实施“五大行动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从而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市。

大力实施“天更蓝”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空气质量提升“七大工程”,突出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及秸秆焚烧等“四大源头”治理,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更加清新的空气。

大力实施“水更清”行动计划。重点推进控源截污、清淤贯通、水质提升、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等重点工程,打造全国一流的水生态环境。

大力实施“地更绿”行动计划。系统化构建绿色屏障、规模化推进植树造林、精品化打造园林景观,坚持不懈为改善环境扩绿、为城市发展造绿、为百姓生活添绿。

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县生态县建设规划》为依据,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围绕我县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两大任务”,围绕实施中东部突破,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重点抓好生态县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逐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我县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县。

二、工作目标

年,全县20%的乡(镇)达到部级或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标准,20%的村庄达到部级、省级或市级生态村建设标准。到年底,县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县各项指标要求。

到年,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生态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生态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工业用水重复率、噪声环境质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化水平、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9项指标达到生态县建设目标要求。

三、指标分解及责任分工

(一)基本条件

1.制定《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责任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2.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各乡、镇依据生态规划制定本辖区生态建设中期实施方案及生态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考核办、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责任部门:县发改局、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林业局、住建局)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市名列前茅。(责任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林业局、住建局)

5.我县20%的乡镇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或部级生态乡镇标准。我县20%的村庄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配合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6.到年,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县各项指标要求。(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二)生态县建设指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8000元/人。(责任部门:统计局、各乡镇政府;配合部门:发改局、农牧局、财政局)

2.单位GDP能耗小于0.625吨标煤/万元。(责任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工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

3.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小于19立方米/万元,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大于0.72立方米/万元。(责任部门:水务局;配合部门:发改局、工信局、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4.主要农产品中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大于65%。(责任部门:农牧局;配合部门:统计局、各乡镇政府)

5.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平原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0%。(责任部门:林业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

6.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及丘陵区达到22%;平原地区17%。(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

7.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

8.水环境质量达到市政府考核目标标准。(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水务局、各乡镇政府)

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发改局,各乡镇政府)

9.城区噪声环境质量95%以上达到功能区标准。(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交通局、住建局、公安局、槐阳镇政府)

10.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二氧化硫低于3.83千克/万元,COD低于6.69千克/万元。(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11.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5%。(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住建局、水务局、发改局、工业区管委会)

12.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1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人。(责任部门:住建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

14.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达到55%。(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配合部门:统计局)

1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1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责任部门:农牧局;配合部门: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17.化肥使用强度(折纯)小于270千克/公顷。(责任部门:农牧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

18.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水务局,各乡镇政府)

1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配合部门:统计局)

20.环保投资占GDP比重不低于3.5%。(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政府)

21.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责任部门:统计局;配合部门:计生局、各乡镇政府)

22.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7%。(责任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统计局、各乡镇政府)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生态功能区保护对策与县城空间发展战略

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严格执行分区控制性规划,统筹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一是对建成区坚持“优化整合、率先发展”,拓展县城空间,完善县城功能,创造宜居环境。二是对工业区坚持“发挥潜力、快速发展”,夯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对西部山区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重点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绿色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业等和生态旅游业等特色产业。打造县具特色的经济隆起带,加快实现东部率先突破。

(二)推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优化工业布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积极引进、培育和壮大覆盖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重点发展高端工业、生态工业,将南部工业区东区创建环保示范区打造成为县战略新兴产业龙头带动区,低碳、生态建设的先行区。大力转变工业增长方式,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研发与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使用高效节能设备与节能产品,实现源头节能,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2.打造绿色生态农业。到年,基本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建成生态型现代化的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体系。加快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谋划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区、生态观光旅游区、农产品加工配送等功能区。通过循环农业建设,大力推广节约型技术,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对水、肥、药、能的消耗,缓解资源约束矛盾。

(三)推进生态环境体系建设

到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达到国家和河北省要求,主城区和周边城乡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恢复,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农村环境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到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减排要求。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化“洗城净天”工程,确保城镇和农村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继续加大分散燃煤锅炉拆治力度,全部拆除主城区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对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扬尘污染的管理。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化实施“清源净流”工程,确保水环境安全。全面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连续达标运行。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城乡统筹和新民居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密集村镇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环保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以奖代补”、“以奖促治”项目资金支持。加强畜禽养殖业和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实施乡村清洁能源示范工程,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热、沼气等清洁能源技术,提高农村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推进生态人居体系建设

大力提升环城及城区绿化水平,提升公园特色,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加快“城中村”改造和旧城区开发,全力推动城镇建设上水平,努力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倾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城镇形象。实施生态创建“细胞工程”,深入推进“全民环保行动”,全面推进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等绿色创建活动。

(五)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是保护文物古迹,开展物态文化建设,划定文物保护核心区和建设控制区,严格控制周围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风格,新建筑要与历史背景相融合;注重对文物格局、历史街区和典型民居的调查和整理,在文物古迹周围设置以历史文化特色为主的隔离空间,重现文物的历史环境和生态环境,加强对各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二是提高全民生态和环保意识,开展广泛的生态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理性绿色的消费方式和融洽公平的社会风尚。

(六)推进生态建设能力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组织保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生态建设,设立常设机构,保障工作运转,使生态建设工作步入长期化、常态化轨道,从政策研究、行政决策、行政引导、行政组织、绩效监督等入手,进一步完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体系。二是环境管理能力保障。环境监测能力、环境应急能力、监督执法能力、宣教能力、信息化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建立全区域概念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三是构建科技保障。强化科技创新,开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服务业发展模式和生态景观等研究。四是构筑资金保障。完善生态建设政策体系,以财政投入为引导,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参与,把政府投资、市场融资和社会投资结合起来,为生态建设构筑资金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月-年12月)

召开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大会,对中期阶段任务进行部署。各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按照生态县建设规划制定中期实施方案,并按照任务目标重点推进。

(二)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阶段(年1月-年6月)

重点开展生态县、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生态县建设的重点项目稳步实施,全面实施生态县建设规划,16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县指标要求。年底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县各项指标要求,并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县的创建工作,年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县标准。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7月-年12月)

全面完成中期建设的各项任务,对所下达的任务指标进行全面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生态县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建立分级管理的组织机制,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城乡共建的带动机制,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检查考核的促进机制,典型示范的推动机制,确保整个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一)组织保障

1.组织机构

生态县创建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设立生态县创建办公室(简称生态办),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制定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任务分解,综合汇总阶段性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创建信息,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组织社会宣教活动;对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责任分工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完成县生态办下达的各项任务,主要负责国家生态镇、村的创建,乡镇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等指标的完成。

县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县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态县建设指标纳入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创建条件中,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主要负责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组织与策划,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及公众对环境满意率指标的完成。

县监察局:配合县生态办督导各成员单位生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重点考评生态创建指标的完成情况。

县政府督查室:督办各成员单位创建过程中没有及时解决的问题和没有按期完成的工作,推进问题的解决和任务的完成。

县发改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县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配合开展创建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宏观生态经济研究;编制和下达生态县创建重大项目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建立重大项目督察、评估和激励机制。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第三产业GDP比例、能耗、水耗等指标的完成。

县工信局: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建设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指导与协调;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负责县城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推进工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污染物排放强度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负责组织完成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装备等工作。

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工作,主要负责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配合环保宣传教育普及及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县科技局: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设立创建生态县专项科研课题并予以资金支持;组织、管理和指导创建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工作,为生态县创建提供科技支撑。

县公安局、交通局:配合有关部门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确保机动车尾气合格率在90%以上。主要负责噪声功能区达标过程中的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指标的完成。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全县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指标的控制和完成,防止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较大环境事件和事故。

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生态县创建的财政政策,筹措创建资金,根据创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做好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参与创建投融资政策和有关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制定和实施。

县人社局、县编办:主要负责独立环保机构、生态创建机构建立及编制保障、人员配备、人才引进。

县国土局:负责国土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与修复;实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主要负责各类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完成。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工地和城市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村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城区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主要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的完成,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生态保护,完善全县公路网生态建设系统;负责控制公交、出租车辆达标运营,取缔污染严重的公交车辆。

县水务局:负责水土保持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河道整治、农村改水、节水工程的实施,指导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并监督河道的生态化整治。主要负责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的完成。

县农牧局:结合新农村建设,组织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指导与协调,加快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开展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指导与监督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农村清洁能源、再生资源的推广应用。主要负责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比例,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利用,化肥施用量等农村建设指标的完成。

县林业局:制定全市林业建设规划,负责防风固沙、生态公益林、生态防护林带的建设和保护,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指导与监督无公害林产品基地建设;强化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及其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主要负责森林覆盖率等指标的完成。

县环保局:承办县生态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要负责水功能区达标、空气质量达标、污染物排放强度、水源水质达标率、噪声达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等指标的完成。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

县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生态旅游区的开发保护规划,指导开展生态旅游区、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完善旅游区各项环境基础设施,负责旅游环境质量达标工作的监督。

县统计局: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及环境指标的动态趋势进行分析,对照生态县各项指标及时查找差距与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综合决策依据。主要负责提供经济指标、城市化水平等数据。

(二)资金保障

在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同时,加大乡镇政府和部门对创建工作的稳定持续投入。各级财政用于生态建设专项支出应逐年增加,设立生态建设“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资金。制定和完善各种经济优惠政策,建立污水和垃圾的收费分配体制,保证城乡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形成多元化投资、排污者交费、全社会受益的良好局面。

(三)政策法规保障

健全与完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清洁生产、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法规与规章。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法规和规章建设,强化政府行为,把生态县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予以落实。在完善机构体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监督管理实效性。

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范文5

县长 周崇凝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政府在上级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建设“心灵之岛、健康之岛、智慧之岛”和美丽健康幸福南澳的目标任务,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较大成效。

——抓转型促发展,经济综合实力稳步增强

一是着力稳增长,经济发展持续稳健。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9.24亿元,比增7.1%;第三产业增加值8.4亿元,比增9.2%;农业总产值18.66亿元,比增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2亿元,比增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亿元,比增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38亿元,比增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9.1亿元,比增23.2%;外贸进出口总额累计实现8119万元,比增37.1%。大部分经济指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二是着力促转型,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围绕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渔、农、旅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预测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5∶31.5∶43.5,第三产业比重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旅游业主导地位凸显,全年上岛游客59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7.5亿元,分别比增10.5%和20.6%;国庆黄金周期间日入岛车辆最高峰1.5万辆,各项数据刷新记录。创建5A旅游景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进展顺利,海岛生态旅游服务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通过省级验收;与腾讯大粤网签订“智慧旅游”合作框架协议;新建一批环岛景观和宾馆酒店,旅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举办2017年中国旅游日汕头主会场、南澳岛首届相思花节、第二届“海上丝路”(南澳)国际商学院丝域挑战赛等大型活动,旅游竞争力和知名度继续提升,连续四届进入“广东旅游综合竞争力十强县”。海洋产业稳步发展,全年完成水产品总量18.74万吨,比增2.8%;其中养殖产量12.12万吨,比增8%;海洋捕捞产量6.37万吨,海洋捕捞双控成效较好。风电工业有序推进,预计全年风力发电3.9亿千瓦时,比增8%。重启对台贸易工作取得新突破,已完成4宗对台水产品交易。

三是着力优服务,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已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中青城投广东有限公司总部落户南澳,编制《南澳•世界心灵岛旅游总体规划(2017—2030)》,确定首期合作项目(2017-2019)预计投资50.7亿元。南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青城投控股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中青城投广东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已注册,景区运营管理、总部基地和中国青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收购建设中国青旅海悦度假酒店等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抓建设补短板,城乡面貌日新月异

一是规划和土地开发利用日益高效。牢固树立“规划先导”理念,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汕头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开展《南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指令性工作,编制完成八项控制性详规,全县控规覆盖率为59.9%,县城区控规覆盖率为50.8%;全力推进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城乡发展资源,加强重点中心镇的规划建设。

二是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完成隆长线滨海旅游公路、中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完成县城瑞祥路南段、南中路改造项目。动工建设金澳路(国道539连接线、环城西二路),环岛公路大修全线路面主体工程、环城东路、金龙路、广新路、金山南路、隆澳大街以及深澳集镇部分道路可望在今年春节前改造完成投入使用。

三是“补短板”项目取得突破。汕头市中心医院南澳医院于4月正式挂牌,新住院大楼于6月正式启用,医疗急救中心、门诊综合楼、体检中心等项目动工建设。后江现代渔港(二级)已完成总投资的23.2%,云澳示范性渔港项目已被列入省海洋经济“十三五”规划。南澳岛引韩供水工程、“格兰云天”酒店等建成投入使用。投放新能源公交车75辆,公交电动化率在全市率先达到100%,新增南澳直达潮阳、潮南2条公交线路。

——抓整治清源头,发展创业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创文强管”成效初显,获“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推进“三清三拆”,整治市容“六乱”现象,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创局面。建设数字城管云端监控系统,严厉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行为。文明形象明显提升,城市管理考核连续七年位居全市第一名。我县荣获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后宅镇南光村被评为广东省文明村镇。

二是生态建设扎实推进,高品质美丽南澳展现雏形。“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其中金澳湾(海上丝路文化广场)成为一道新的亮丽风景线;部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开工建设;青澳美丽海湾、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青澳部级海洋公园率先在全省完成总规编制;11条主要河流溪渠落实“河长制”;县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成为全市非中心城区唯一通过省无害化验收的区县;森林碳汇、造林抚育、乡村绿化美化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景观林建设初显成效;生活市场改造有新进展,山顶市场改造完成,云澳中心市场可望近期开工建设,全县生活市场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检测。

三是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首要位置,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积极推进问题楼盘矛盾化解,做好全县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双盲”演练、督查约谈、挂牌督办、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渔船渔港、建筑工地、危险货品存储场所安全监管以及小档口、小旅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抓改革破瓶颈,发展活力充分释放

深化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设立“旅游警察中队”,推动“旅游+互联网”智慧旅游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市、县、镇三级“联合体、医共体”,完成全县医疗机构整体由汕头市中心医院托管工作;科学整合资源,县卫生监督所并入卫计局,设立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南澳县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打造全市首个“互联网+税务”智能联合办税服务厅。深化环卫绿化管养机制改革,全县各镇(管委)及环岛公路卫生保洁基本实行市场化运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普惠金融工作,创新海岛特色信贷品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部门登记信息快速联通。

——抓实事惠民生,人民幸福感不断提高

一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全县十一类民生支出9.6亿元,增长59.5%,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积极创造优质投资创业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群众收入,预计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万元,增长8.2%;其中城镇居民1.44万元、农村居民1.16万元,分别增长8%和增长9.2%,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社会事业蒸蒸日上。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100%通过了标准化学校复核,后宅、云澳、深澳全部通过教育强镇复评。全面开展创建“卫生强县”工作,汕头市中心医院南澳医院投入运作以来填补了多个医疗领域技术空白,各项业务指标明显增长,海岛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市级医院的优质服务。完成县文化馆、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配套建设。双拥工作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是城乡发展有效推进。精准扶贫有效推进,去年列入精准扶贫项目库的86个项目有效实施,五个省定贫困村完成整治规划和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克服历史征地遗留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历经两年多努力,完成5个主体村环境整治和154个工程建设,并通过省验收。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展加快,8个示范村已进入项目施工阶段。

——抓队伍强作风,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出台《关于“抓作风促发展、抓创文树形象”为主题的大督查、大评议、大考核督查方案》,实施“大督查”机制。建立县、镇、村三级服务平台。推行行政审批“一站式一门式”服务的做法。在全市率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已受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工程监理业务47宗,对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集中办公“并联审批”模式,切实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省开展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异地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离任审计试点工作,规范运行。率先在全市完成标准化法援服务窗口建设。

代表们,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辛勤工作的结果;是驻岛部队、武警官兵、上级驻南澳单位、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支持帮助的结果;也是全体人民代表、全县人民群众凝心聚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仍有不足之处:一是缺少上规上限企业和“造血型”项目,旅游特色主导产业的“主导”作用不明显,产业融合发展有待提升。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落后于时间进度,政策把握与部门协作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突出,村级经济仍较薄弱。四是“三清三拆”力度不够,交通、旅游市场秩序还需加强,“脏乱差”等时有反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上级和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心灵之岛、健康之岛、智慧之岛,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深化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变革,发展“大旅游”“大健康”产业,认真谋划和实施“三大环岛工程”,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提升海岛形象,开启美丽健康幸福南澳建设新征程。

今年经济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6%,农业总产值增长2.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2018年,要突出谋划建设“三大环岛工程”,带动南澳形象、旅游景观、经济发展大提升。

环岛岸线整治工程。抓好已开工的“蓝色海湾”整治、青澳美丽海湾、部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后江现代渔港(二级)工程、长山尾填海等项目建设。如期推进海岸带整治、中小河流治理、镇村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云澳示范性渔港项目。

环岛景观工程。加快推动青澳湾部级海洋公园、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东海岸高端旅游度假区休闲广场、环岛各公园、景区景点、景观平台、生态木栈道等项目建设。

环岛旅游工程。立足建设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积极推进广东滨海旅游公路南澳支线、金澳路、维也纳酒店、中国青旅海悦度假酒店以及与中青城投全域旅游合作开发项目建设。推进全省近零碳排放示范区、海岛生态旅游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推进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停车场建设和“厕所革命”。规范旅游公寓、特色民宿管理,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为实现今年的目标任务,要着力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突出产业创新,培育县域发展新支撑

做优滨海旅游业。深入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中青城投南澳旅游合作项目,打造心灵之岛、健康之岛、智慧之岛。修编《南澳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和《南澳岛创建国家5A级旅游区总体规划》《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深入推进“南澳海岛生态旅游服务先进标准体系试点项目”建设,申报部级试点项目。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青澳湾部级海洋公园等项目建设,设计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高端旅游产品。扶持乡村生态旅游,推动旅游与渔农业融合发展,规范特色民宿、旅游公寓管理。培育“互联网+旅游”新业态,做好“海丝明珠•魅力南澳”旅游目的地品牌体系建设,提升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

做大现代服务业。努力构建以健康疗养、电子商务、特色游乐、商贸服务、餐饮住宿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体系。以“供给侧结构调整”激活市场需求,加快星级高档酒店建设,提升经营档次、服务水平和接待能力。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网上网下融合。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深化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提升“互联网+渔业+金融”信息服务水平。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做强现代渔农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塑造品牌,推进传统渔农业创新升级。规划建设好部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的旅游功能,带动休闲渔业发展。引进推广水产良种育苗技术,发展“深蓝渔业”和深水网箱养殖。优化捕捞生产结构,鼓励渔业创新技术,引导渔民减船转产。培育和发展水产品深加工、海洋新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高精尖产业。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鼓励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向现代渔农业提供投融资等服务,助推发展高层次产业。

二、突出创新引领,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技术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海洋捕捞、海水养殖、特色农产品种植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汕头大学海洋生物研究院”建设,发展海洋科研项目,把挖掘南澳海洋生物多样化跟产业、研发结合起来,发展“海洋+”产业。突出人才创新,制定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和计划,加大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建立人才创新、创造、创业基地。突出项目创新,深入挖掘我县招商引资优势,对接政策、抢抓机遇,着力引进投资大、层次高、前景好、符合南澳生态发展理念的高科技项目和先进管理模式。

全力创建全国质量强县。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围绕生态旅游、现代农业、海洋渔业等优势产业,提升生产标准,积极培育和推进品牌建设。树立品牌质量标杆,保护知识产权,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和品牌发展之路。加大品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着力构建有利于优势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品牌产品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旅游环境和人文环境,提升南澳旅游形象。

创新项目服务机制。加强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积极服务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实施“四集中”服务企业发展机制和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机制,形成改善投资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抓好“投资、质量、工期、安全”控制,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高效运行。

三、突出“创文强管”,丰富人文环境新内涵

抓好“创文强管”不松劲。围绕确保2019年夺得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称号的目标,迅速落实各项措施。提升社会管理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实施“绣花式”城市管理,压实镇村主体责任,深入推动县、镇、村三级联创。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大“三清三拆”力度,强力整治市容“六乱”现象,通过持续严抓严管,抓出成效、管出习惯、养成自觉,形成城市管理常态化、法制化。坚持干部带头、全民行动,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活动,把南澳打造成志愿者之城、文明之城。

抓好乡村振兴不动摇。积极响应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优化路网布局。完善道路建设,推进金澳路、环岛公路等道路建设,科学谋划和建设改造升级一批公路干线、支线,实现城乡道路“全网通”,通过路网带动乡村振兴发展。二是试点建设村史馆。主动与院校合作,挖掘古村落、古驿道、古手艺、古树名木、民俗风情和新工艺、新农村建设等农村资源优势,维护、传承和创新乡村文化,讲好农村故事,展现农村人文魅力,增强农村发展生命力。三是培育农村发展新业态。谋划选准乡村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发展“自己摘菜、做菜、吃菜”“自己捕鱼、煮鱼、吃鱼”的体验式农家乐、渔家乐,构建以健康疗养、农耕体验、农家餐饮住宿为支撑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打造乡村旅游康养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引导农民走专业合作社模式,形成规模经营、融合发展。四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抓紧完成建设、整治规划修编,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等工作,持续抓好卫生保洁,提升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成果;贯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盘活农村资源资产。

抓好平安建设不停步。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维护公序良俗,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一是努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旅游商贸环境,开展特色渔农产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健全市场诚信经营和监管体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抓消防、渔业、交通、旅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全面推进“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青少年教育,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升综合管控能力。四是坚持在发展中消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社会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提升风险预警预测预防能力。

四、突出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文明新时代

优化发展空间布局。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规划先行,突出海岛生态旅游特色,做好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片区控制性详规、村庄规划和海洋生态示范区、海岸带保护等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围绕“三大环岛工程”,紧跟上级产业和政策导向,统筹编制项目规划,完善项目布局,打造特色线路、形成特色项目带。抓紧修改完善《南澳•世界心灵岛旅游总体规划(2017—2030)》,严格规划实施管理。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持以生态容量确定开发建设规模,推动有序开发。深入实施“河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管理好、保护好大气、土地、沙滩、岸线等自然资源。做好南澳岛候鸟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申报工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等制度。积极探索并努力争取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生态示范镇村、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绿色企业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绿色生态葬礼改革。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积极推进生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蓝色海湾”整治、部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青澳湾部级海洋公园等项目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整治项目和生态涵养林、国家森林公园升级建设。巩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省无害化验收成果,推进海岛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垃圾压缩转运站、青澳污水处理厂扩容、云深两镇污水处理厂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打造生态美丽海岛。

五、突出民生幸福,提升社会事业新水平

完善民生保障政策体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开展就业培训,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及培训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青年的就业统计和就业指导工作,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深化社保扩面和征缴工作,及时做好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年度资格认证和调整发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核发。继续做好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福利慈善、残疾人事业和动态低保工作。尽快落实适度普患型儿童福利制度。深入推进双拥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生活。加强保障住房工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统筹社会事业发展。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推进校园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创建步伐。推进“卫生强县”工作,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加强院前急救和应急体系建设,完善汕头市中心医院南澳医院管理服务。落实人口计生政策,提升二孩服务水平。发展文化事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丰富多样的文艺活动,完善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组织举办群众体育活动。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提升文明形象。

办好十项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道路、医疗、教育、生态、饮水、食品安全、垃圾处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在继续推进去年民生实事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再办好十项民生实事(详见附件)。

六、突出作风建设,营造务实高效新气象

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纠正“”特别是形式主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大督查”机制,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老问题新情况,加强整改问责,形成常态化治理。加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管理。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努力研究破解事关全县发展的重大课题。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力促政策落实和经济发展。抓好公务员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解决队伍中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干事创业队伍。

建设务实高效政府。抓好“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中介超市”“并联审批”“四集中”等机制的实施频率和覆盖面,优化办事程序,实现审批提速增效。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盘活资源,催生发展潜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南澳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发展实体经济。落实领导干部普遍联系群众制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建设法治南澳。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民主科学决策;完善政府权责清单梳理,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二是增强法治观念。加强法律宣传和培训,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各类议案、提案和建议。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担当。让我们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团结一致、砥砺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建设美丽健康幸福南澳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

2018年十项民生实事情况

1.金澳路(国道G539连接线)新建工程

资金总额:1.25亿元

项目概况:全长1.074公里,按照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h进行设计,工期18个月,为县城南北走向的重要通道。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2.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资金总额:0.54亿元

项目概况:对全县11条主要河流(沟渠)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河道总长度17.05公里。项目是落实“河长制”的重要工程保障,以恢复和强化河道功能,改善水环境,提升沿岸居民生活质量为总体目标,采取清淤、清违、清障及岸坡防护等工程措施,必要时进行堤防加固,同时加强蓄洪和水土流失治理,兼顾工程安全与生态景观需要,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3.医疗提升工程

资金总额:0.5亿元

项目概况:(1)120急救体系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建成全县120统一指挥中心,配套指挥调度系统,补充完善急救设施,并在云澳、深澳、青澳分别建立三个急救站点,实现全县医疗急救15分钟“急救圈”。(2)南澳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将原县人民医院旧综合大楼改扩建为医院门诊、体检中心、业务培训基地、行政办公等多功能综合性大楼,预计2018年底完工。(3)重点人群免费健康检查。计划投资约500万元,为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精神病患者等人群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4.教育提升工程

资金总额:0.22亿元

项目概况:(1)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计划投入1200万元,包括建设教育系统“三通二平台”,实施云澳、深澳、青澳区域学校教学设施现代化工程,开展教师技能提升培训等内容。(2)县第二中学校园改扩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00万元,新建一幢2000平方米五层教学综合楼,建设运动场及配套300米塑胶跑道等。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5.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资金总额:0.06亿元

项目概况:(1)建设食品快速检测系统。在全县所有农贸市场建立食品快检室,配套流动快检车1辆,实现现场食品检测定性。(2)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区。在后宅镇选定区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制定经营操作规范,培养一批食品安全标准化、诚信化管理的示范单位,建成我县食品消费的标志性场所。(3)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能力提升项目。对全县所有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促进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打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品牌。

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

6.森林公园景观林改造

资金总额:0.08亿元

项目概况:结合低效林、碳汇林、水源涵养林种植改造,推进龟埕、黄花山水库、金交椅等片区景观林建设,充分发挥海岛国家森林公园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彩色林业”。

牵头单位:森林公园管委

7.美丽乡村建设

资金总额:1.25亿元

项目概况:以提升农村发展水平、打造独具海岛特色的“海韵乡村”为目标,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示范镇建设,补齐村居“九个一”建设项目短板。重点推进羊屿、前埔埕、城西、山顶渔村、山顶农村、龙地渔村、龙地农村等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做好三澳、吴平寨、后花园、金山、澳前、中柱、西畔、后兰、九溪澳、六都、南光等村的巩固提高工作。完成云澳、深澳两镇集镇生活市场、污水管网、市政道路等建设任务,改造隆澳中心市场、县城文化广场以及西山片区污水管网,带动全县镇村广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8.残疾人康复中心

资金总额:0.04亿元

项目概况:在原县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服务对象为我县持证残疾儿童等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逐步实现我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牵头单位:县残联

9.饮水质量和安全工程项目

资金总额:0.06亿元

项目概况:以加强水源监控保护、优化水源调配、改善供水质量、改善农村供水为重点。(1)对全县8宗重点水库的实时视频监控,实现全县重点水库汛情水情安全监测工程,确保供水安全;(2)实施县城黄花山水库到北面坑水厂引水工程和重点水库反虹吸管工程,吸取水库表层清水输送到北面坑水厂规范制水;(3)对深澳镇松岭村和后宅镇龙地农村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改善农村供水条件;(4)做好山村分散供水点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10.县域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

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范文6

一、创建举措

扬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工作。生态道德教育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进行,从城市到农村,全市行动。

1.加强生态道德教育,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扬州市大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培育全民的生态道德意识,提高人们的生态文化素养,从而促成公众由被动转化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

1)大力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在民众中广泛普及低碳环保知识,自觉选购节能、节水产品;大力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养成节约、环保、健康的消费习惯。扬州参与了全球熄灯一小时活动,与全球3000多城市近10亿人一起接力,用实际行动,在美丽的黑暗瞬间,展示对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支持。

2)推进学校环境基础教育和社会实践。全市中小学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环境问题,选择有益于环境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各类环保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家庭、影响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3)倡导节约资源能源,绿色消费(推行环保理念)。扬州市把资源节约落到实处,注重医疗设施、医疗环境、医疗服务过程的节能降耗,节约一次性医用耗材,制定管理制度,节约水、电、暖、气、油等能源,让各种物资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商场(超市)经营过程中,坚持绿色采购,优先采购有环保标志的商品,优先组织销售环保节能产品。向顾客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在商场醒目位置设置倡导绿色消费的宣传设施,与生产商签订统一回收协议,回收废旧产品和包装物。

2.加强党和政府的行政推力,实施全民生态行动计划。生态城市建设与每个扬州人息息相关,从政府部门到企业和社区,上至政府官员,下至社区居民都行动起来,全民参与生态建设。

1)倡导政府绿色采购。倡导政府采购部门优先采购高效、节能、节水或环保标志产品,建立节能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

2)深入开展“户户放绿、清洁家园”大行动。发动每个家庭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保持家前屋后、公共楼道的环境卫生;开展以绿化美化庭院、阳台为主要内容的“家家养花、户户放绿”主题活动,美化绿化居住环境,不断彰显“绿杨城郭是扬州”的城市特色。

3)自觉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严格遵守环保政策、法律法规,鼓励企业积极开展ISO14000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切实降低企业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自觉开展或参与各种环保公益活动,展示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大绿色产品、绿色技术使用开发,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切实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4)建设古城人文商旅区。保护传统建筑风貌,弘扬古城特色。甘泉路、广陵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对于两旁的古建筑,他们将按原风貌进行修缮,保持“青砖小瓦马头墙”的扬州建筑特色,并且将历史风貌延续,保持明清的建筑风格。

3. 以推进循环经济为核心,加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根据《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扬州市)着力构建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是全市生态市(删除)建设重点。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转变。

1)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培育发展高科技、高附加、高利税、低污染、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生态工业项目,鼓励发展废弃物资回收利用和再生资源化的“静脉产业”项目,优化和完善园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现园区由工业链向生态链的转变。

2)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工业园遵循“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 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建立不同企业之间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从源头上将污染物排放量减至最低,实现区域清洁生产。到2012年,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创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4.以环境综合整治为平台,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10年7月,扬州市举办国家生态乡镇专题培训班,230多名乡镇干部参加培训,对乡镇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进行的总体指导及建议。

1)重点抓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乡镇,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对于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抓紧时间进行设备调试,迅速投入正常运行。注重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镇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着力解决暴露垃圾问题。要建立健全镇区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清理整顿镇区环境面貌,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3)扎实做好迎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客观总结创建工作的成效和不足,突出创建亮点,完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软件指标材料;突出主要考核指标,认真准备迎查项目,精心挑选迎查线路,虚心接受专家考评。

4)突出抓好生态创建亮点工程。每个镇都要在工业污染防治、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节能减排、“一池三改”、高效农业、河道整治、秸秆综合利用以及绿色系列创建等方面培植一两个典型和亮点,充分展示扬州生态建设的新成果。二、制度保障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必须全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形成制度完善、政策到位、监管有力的体制机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生态行动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绿色创建工作。要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定期考核督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生态行动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比,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据生态市创建相关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3)制定落实奖惩措施。市政府制定了“以奖代补”政策,印发了《扬州生态市建设工作奖励暂行办法》。截至目前,市财政已下拨生态创建奖励资金一千六百多万元。

4)营造浓郁氛围。增强创建宣传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制定和细化宣传计划,加强与报社、电视、电台的沟通联系,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要做到每天有声音,每周有专期,每月有专版,集中宣传报道生态创建工作动态、举措、成效和典型。大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创建、关心创建的浓郁氛围。

三、创建成效

扬州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构思及相关政策的实施,使扬州在经济和环境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改善,推动了扬州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了扬州的整体发展。

1)生态细胞工程创建有了新进展。2010年,全市新增22个乡镇通过国家生态乡镇考核,上报到国家环保部待审核命名,是全省当年通过国家生态乡镇考核数量最多的地市。全市累计创成省市级生态村九百多个。

2)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突破。去年以来,全市有38个乡镇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累计已有64个乡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市区六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高邮海潮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均已建成投运。全市69个乡镇建设了垃圾中转站,配备了垃圾压缩机和清运车。

3)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有了新成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百万人清洁家园大行动”活动,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各县(市、区)加强农村“四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全市基本实现农村环境长效管护队伍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