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范例6篇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范文1

在我读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我就爱上了《法制画报》,那精彩的案例写得浅显易懂,卡通式的插图生动有趣,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时常教我许多法律知识,每次发到手,我都看过全面,而且我总喜欢把案例向爸爸问个不停,问到爸爸哑口无言。那时我家还没有订《广东公安报》,爸爸是个农民,只知道会给瓜果、蔬菜施肥的事,法律知识一点也不认识。有一次,我向他提出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子女犯了错,父亲打子女有罪吗?”他理直气壮地顶了我:“当然无罪!我生的,谁敢管我!”我明知道这是错的,但由于自己那时对法律知识不太懂,不知道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敢和爸爸争辩。

学校发了一本《法制教育乡土教材》,每周品德课我都认真听老师讲日常事例,从中悟法,从中悟理,从学校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活动中,我更加明白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意义,它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爸爸平时有空就喜欢,妈妈无事做时也常常在旁边观看,剩下无人理睬的我时时在想:“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家迟早会……”我不敢再想下去,因为从“顾问”里我看到了许多有关而导致家离子散的例子。还好,爸妈是疼爱我的,于是,每天晚上我都借作业不会做的理由要他们帮我,陪我,还问有关《法制画报》里的许多问题,同爸爸一起争议,就这样,爸爸渐渐忘了的时间,喜欢和我“争吵”起来,我趁热打铁,说:“爸爸,我们来一个协定,家里订一份法制报,你来看,我看我的报,看谁最懂法?”击掌之后,我家订了一份《广东公安报》,爸爸也常常着了迷,可能是那些发人深省案例,又可能是那可怕的结局把爸爸吸引了……

法律顾问范文2

1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机制和体制的创新进入新的阶段,是我国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有力举措。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对于规避风险,降低企业损失,规范企业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节约企业的诉讼经费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是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必然要求。

1.1规避风险,规范企业行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旨在为企业董事会以及管理人员提供正规的法律建议和法律支持。世界各国的大型国企以及跨国公司都设置有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地规范企业的行为,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获得法律保障,为企业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做好准备。

1.2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地为企业的生产行为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在企业改变生产经营方式的时候为企业提供法律性的建议,从企业的注册、合并、分立、兼并、破产、清算等环节做好系统的谋划和安排,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调整企业的生产活动,为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权益保护。在企业遇到经济纠纷以及仲裁等事件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与帮助,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节约一定的经济费用。

2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局限性

我国现行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仍不够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还没有全面的普及于各个企业,有些企业还没有设置法律顾问,甚至对于法律顾问的重要性没有高度的重视,再加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职业规范,使得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具体运作时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2.1隶属部门不明确根据国家的1997年颁布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内容可知,国家原定的负责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应为原国家经贸委主管,可是随着国家近年来的体制改革,国家经贸委这一机构已经被取消,而且国家也没有颁布的相应文件指明现在负责相关工作的负责人,这就意味着国家法律中指定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负责人在现在已经是一个空职。这一现象导致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具体运作的时候缺少直接的管理者,多个部门兼管的现象频繁出现,但是在具体问责的时候却又没有直接的负责人。

2.2职责分配不清《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企业法律顾问分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和总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由国家认定,而企业法律顾问的聘任却由企业自己决定。这样一来企业法律顾问的存在和权责就缺少一个明确的标准,一切都由企业自身决定,使得企业法律顾问的存在长期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企业在具体的生产活动经营过程中也由于这个原因缺少一个为自己谋利益的法律顾问,使得企业的有些生产活动由于不符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而不得不接受一些钱财类的处罚。

2.3企业对于法律顾问的重视度不够在我国,一部分企业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对于聘请法律顾问这样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他们甚至认为企业只是一个赚取经济利润的存在,只知道被动的接受合同管理以及诉讼案件,将法律规范灌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意识不强,让法律部门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经营活动的重视度不够。他们对于法律的认识还远远停留在被动限制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法律人员的积极性与参与度被严重的限制起来。

2.4行业组织规范不健全行业组织是一个市场活跃和规范的必要前提,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细化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行业组织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健全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企业法律顾问行业的组织规范还不够完善,大都属于区域性的组织规范,而没有被统一规划起来,缺乏一个系统的领导机构。法律顾问行业的组织规范不健全使得一些企业的法律顾问由于不符整个行业的从业标准而只满足所属企业的法律顾问条件,从而在法律知识以及法律顾问水平上远远不及行业标准,这样在处理经济纠纷以及应对诉讼的时候常常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企业的合法效益,给企业的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3加强建设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措施

为了提高我国大型企业的整体竞争力,积极的应对经济全球化,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抓住经济发展的机会,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必须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要想在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必须深化企业内部的改革,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占据广阔市场的同时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在面对经济纠纷的时候用法律武器做自己的保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明确主管部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适用于整个行业的一种新的管理方式,是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的机构,所以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部门是特别重要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化社会,要想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让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水平,必须由政府的主管部门主导,司法和行政机关配合,共同建设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当法律顾问制度发展到相当成熟的阶段,可以让组织企业法律顾问的协会来主持管理。

3.2明确职责范围企业聘用的法律顾问应该由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行业规范,为他们从事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定明确的职责范围,并用法律的形式对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服务准则以及服务标准作出明确的限制,让企业法律顾问在行使自己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的时候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受到法律的限制,让法律顾问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并且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3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以及对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重要建议者,而且还是一个企业注册、升级、改革、发展的基本条件。国家应该要求企业领导人学习了解国家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领导人的法律意识,有意识的规范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充分地让他们认识到企业法律顾问对于一个企业的生产管理的重要性,让他们了解谋取经济效益和遵守法律法规并不矛盾,相反的,如果聘用了企业法律顾问甚至还能为他们节约一笔官司诉讼费用,更好的进行企业的生产经营。法律顾问能够有效地指导企业领导者的生产活动,为他们防范风险,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能为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4加强企业法律顾问的能力应要求聘企业法律顾问的人员必须持有全国统一的法律顾问上岗证,对于上岗证不合格以及没有拿到上岗证的法律顾问不予聘用。对通过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的竞聘者必须同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对于通过企业的法律顾问考试的应聘者要尽早组织他们教育、注册、培训,对于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准就职。除此之外,企业还需组织定期培训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巩固拓展更高层次的业务水平,并鼓励他们多多看书和学习,不间断求学道路,让他们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保障企业的合法效益。

4结语

法律顾问范文3

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指在行政执法单位自主聘请法律知识较强的专业人员,作为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是加强单位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行政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一般应是注册的执业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单位可以聘请一名法律顾问,也可以聘请多名组成法律顾问团或顾问组,设首席法律顾问。

三、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所签定聘用合同。凡以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决定、重要文件,事先要经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才予以审阅签发;凡涉及单位重大的项目、机构改革政策等,单位领导班子都应专门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法律顾问的权利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参加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列席单位有关会议,获得履行单位顾问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文件资料以及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

五、法律顾问的义务是对单位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依据,对单位起草或拟作出的行政行为,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参与处理单位涉法民事、经济、行政及其它纠纷;单位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单位参与重大商务洽谈,审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协助单位开展法制教育,解答法律咨询;向单位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单位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和咨询服务;应当保守聘用单位的秘密;办理单位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范文4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预防性合同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由于现实世界及企业运作环境的复杂性,再周密的防范性合同管理措施也不可能绝对不出意外,从而诉讼风险的控制或诉讼管理在所难免。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做好救济性合同管理工作。

一)出现纠纷后,进行协商、调解解决问题可能性的判断,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做好纠纷解决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完全顺顺利利、当事人之间毫无不同意见可能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利益的不同与冲突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后)的不同看法、争议并不少见。如果争议不可避免,且争议明显具备法律性质,则企业法律顾问就不能置身事外,而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如争议产生的原因、涉及企业利益的大小、对方态度与要求等等进行综合判断,看是否具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并与业务人员一道,订好解决纠纷的各类具体协议并参与、监督这种救济性协议或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现妥善解决纠纷的合同管理目标。

(二)诉讼、仲裁难免时,应积极准备并及时进入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如果不具备协商或调解的可能,或者协商、调解久无效果,以及发现严重危害本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如侵犯本企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与商业秘密,挪用、侵占企业财产,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则应积极收集、准备证据材料,向企业权力决策层书面建议进入诉讼、仲裁等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三)选对、用好律师

鉴于社会律师在诉讼方面相对广泛的业务范围(如刑事诉讼领域)与相对丰富的水平与经验,企业法律顾问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企业一切法律事务包揽在身,而应在社会律师的选择、配合、监督方面,代表本企业做好相应的工作,如根据案件性质选择有经验的律师并签好委托合同(这本身也就是一项合同管理工作);会同社会律师一同做好案件;在案件过程中共同参与(共同、认真旁听、提供及留存证据、诉讼文书),以便及时了解案情进展,确保律师最大限度地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

四、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任何一种管理都离不开人际关系的协调,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也不例外。特别是因自身具企业员工身份、难免受到企业科层制带来的种种负面制约时,如何处理好一些关键关系,就成为影响合同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

(一)与权力决策层之间的关系

相对于企业权力决策层而言,企业法律顾问,即便居企业总法律顾问之位,也永远是副手,且难免参谋咨询色彩,在对法律负责的独立性与对上司负责的依附性之间,永远存在着矛盾。特别是企业权利决策层人员存在专业局限、唯我独尊作风甚至私心杂念时,企业法律顾问人员要真正为企业领导人在法律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做到法务工作“到位不越位”,认真完成《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还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为了真正对企业负责、对法律负责,企业法律顾问人员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在认真吃透法律、真正理清企业利害关系的基础上,不放弃起码应当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对在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上据法力争,在合同条款的有利性上耐性建议与解释,争取得到权利决策层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二)与业务部门等内部人员之间的关系

企业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处理好企业法律顾问与业务等部门关系的基础,而这种关系的理顺,反过来又会促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既是合同管理制度本身的要求,也是处理好与其他部门人员关系的首要保证。为了避免业务人员因自身业务优势而容易产生的对法律顾问的偏见,企业法律顾问在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的同时,也应不断学习,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合同管理的含金量,实现与业务部门等内部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认同。

(三)与外聘律师之间的关系

外聘社会律师永远是企业法律顾问的积极补充与法律事务后盾,特别是涉及疑难复杂合同管理以及救济性合同管理时,情形更是如此。企业法律顾问要善于为企业选择、利用好外聘律师,并从其身上学到更多的东西;在凭职业良知确信自身意见正确、但企业权利决策层人员不能认同时,可以借助企业外聘的社会律师的法律业务水准,印证自己顾问意见的正确性,并通过外聘法律顾问律师的意见影响决策层人员的看法,以真正维护企业的最大利益;同时,也应坚持自己是代表企业的立场,不因迷信外聘律师而人云亦云,更不放弃对外聘律师应有的监督。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法律顾问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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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 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律师团队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成立律师团队担任甲方2021至2022年度法律顾问,乙方以本条例约定的团队律师或其中个人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范围

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

(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内部管理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如企业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

2、就甲方涉及到的诉讼及非诉业务提供法律咨询;

3、参加甲方需乙方出席的会议或甲方认为需要咨询的其他法律问题。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乙方义务

(一)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二)乙方律师在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中,必须根据我国法律、政策及平等互利原则,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三)甲方遇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事项即可通知乙方律师团队,乙方律师团队对甲方的事务尽量予以优先安排办理。如该事务与乙方律师团队的计划安排确有时间冲突时,乙方可临时更换其他律师办理;

(四)乙方律师团队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及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等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

四、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在签约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制,甲方可根据需要通知常年法律顾问进行工作,有关诉讼业务须提前15日通知,以便乙方妥善安排;

(三)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真实的资料、文件、情况,不得隐瞒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律师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否则诉讼或非诉业务中出现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服务报酬

(一)本顾问合同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4日。

(二)根据《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律师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

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顾问费 元整,2021年8月1日前缴纳剩余顾问费元整(小写:¥元)。

(三)乙方律师接受甲方委托,为以甲方二公司为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办理包括但不。

(四)为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到额尔古纳市以外的地方工作,其他业务开支并包括律师的住宿、膳食、交通等费用,均由甲方另行负担。如到 市以外工作,乙方享受甲方工作人员的同等补贴。

六、解约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约的,乙方律师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签订后即生法律效力,有效期从2020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月 日止,有效期叁年。合同期满前,甲方续交下年律师费的,合同自动延续壹年。

八、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经办人:

签名:

签订时间:

乙方:

代表人:

签名:

签订时间:

法律顾问范文6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件xx万以下(含xx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xx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合同范本。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xx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下(含xx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上至xxx万(含xxx万),收取比例为x%;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x%。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xx市xx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x年,自2xxx年x月x日至2xxx年xx月xx日。

2、合同期满前x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甲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