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1 15:30:24
宁波市财政局局长叶双猛告诉记者,城镇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改村为镇,否则以后城镇化就要走歪路。“这几年我们也在大力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宁波的城镇化是让不同的产业各安其位。县级以上的地方为中等城市,主要的产业目标在第三产业;乡镇为小城镇,其主要定位是通过小城镇的建设,把二产发展起来,这样既增加人气,又节省开支。”
按照规划,宁波下属的余姚市就确定了余姚泗门镇、慈溪观海卫镇等7个卫星城市试点。各试点镇立足宁波大都市,对各自发展目标重新进行了定位,如石浦镇的定位是长三角区域特色鲜明的休闲渔港,西店镇的目标是宁波南部重要的现代化工贸型滨海城市。
围绕这些定位,各试点镇陆续启动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同时为了加快卫星城市发展,各试点还致力于建设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石浦镇结合空间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海产品加工业,把13家鱼粉厂整合成一家,既减少了污染,又提高了产业发展水平。
创新要素资源保障机制同样重要。溪口镇在完善投融资体制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开展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试点。
不过,叶双猛说:“在发展小城镇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最大的困境是启动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的启动资金还是不够。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搞基础设施建设,其启动资金的融资工具非常有限;二是我们这里常用短期贷款,虽然能贷来钱,但风险比较大。要解决这两个问题,我建议能否增发长期的基础国债,来解决小城镇启动资金的问题。”
大连:消除二元结构
大连市对城镇化的解读是,城镇化不是简单的户籍关系转移,而是通过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提高就业、医疗、教育、社保、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吸引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逐步破除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差别的过程。
在消除二元结构中,财力的支持一定要跟得上,扶持资金主要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统筹用于城镇化建设。大连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国平告诉记者:“虽然大家都在反对土地财政,但客观地说,它对地方的融资确实是行之有效的。”
近期高层频频表态,透露出经济转型过程中,城镇化被寄予厚望。
国务院副总理4月2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开幕式上发出强音:继续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是关键;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转方式的主攻方向,扩大内需是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城镇化是中国内需最大的潜力所在。
寄望城镇化拉动内需,不无道理。城镇化会带来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不仅交通、通信、供电、供气和供水等基础设施投资和住房投资需求增加,而且随着农民变市民,城镇人口特别是中等收入阶层人数的增加,也会提升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消费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27%,而2000年这一数字仅为36.2%。根据今年全国“两会”制定的发展目标,2012年末全国城镇化率预期达到52.07%,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认为,中国城镇化水平的峰值在70%~75%,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60%左右,到2030年会接近67%。今后20年,中国还将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镇常住人口还要增加3亿左右。
城镇化趋势不可逆转,但这并不意味着现行的城镇化推进路径和方式已经成熟。3月底的2012中国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即表示,中国城镇化率的快速增长,依靠低成本的强力推进,包括土地和劳动力的低成本、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欠账、相当一部分人员社会保障残缺不全,以及公共服务能力明显落后于城市扩张,“目前的城镇化推进的路径和方式难以持续”。
城镇化的实质应该是,将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转变为有就业、有住所、有社会福利和高素质的市民,并且逐步成为中等收入者。但中国的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
如何真正实现人口城镇化、找到真正适合的推进路径,已经成为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模式之辩
关于中国城镇化模式,历来有“大城市为主”和“小城镇为主”之争。前者认为,应该多发展大城市、超大城市,认为这是世界潮流;后者认为中国应以小城镇为主。
现状是,一些大城市虽然工作机会多,但交通拥挤、房价上涨,生活成本太高;而小城镇很难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造成能源利用效率低下,加之国际市场的变化,增加就业机会面临困难。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曾表示,要把大中小城市网络化,通过基础设施一体化实现大中小城市的同城化,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合理分工,大城市提供市场,中等城市界定产业分工,小城市、小城镇增强居住功能,形成合理经济圈和生活半径,既能转移农业人口,又能避免某种城市过大过小的弊端。
“过去的城市化形成了大城市模式,存在很多问题,应该再发展一些二级城市,成为新的中心,使移民愿意去。”刘鹤称。
盘点近年来出台的九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和成都(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和长沙、株洲、湘潭(长株潭)城市群,都不同程度地在城镇化模式上做出尝试。
不过,希望移民转向小城市居住的政策初衷要成为现实,还有漫长的距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去年对20多个城市7000多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外出农民工希望在地级市以上、在大中城市定居的占到一半以上,希望在县城和小城镇定居的还不到40%,选择今后要回到农村定居的还不到10%。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刘守英告诉记者,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是,中国城镇化布局正在跟随工业化布局,建设城市群的思路是正确的,但是,中国区域发展需要大的调整。
他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已经实现了经济集中度和人口集中度的重合,土地开发强度已经很大。未来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往中西部布局。
金融危机以来,在资源环境恶化、劳动力短缺等多重压力下,中国经济从沿海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加速。
政策层面,国务院批准了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广东推出了产业与劳动力“双转移”战略,中西部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承接产业转移。
不过,记者在各地采访中发现,虽然有诸多鼓励政策,但是,产业转移更多的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要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运输成本、产业配套等多方面因素。
比如说,同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近年来选择向中西部转移的纺织服装企业明显增多,但箱包企业并不多见,因为相对于转移后节约的生产成本,增加的运输成本更高。
考虑到东西部在基础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的差距,产业转移的进程不会快速完成。
“长三角、珠三角是从开埠以来就开始慢慢发展了。”刘守英认为,虽然近年来中西部工业化速度加快,但这不是一两年能完成的。
人口城镇化滞后
在中国城镇化过程中,一个突出特点是,城镇建成区快速增长,而集聚的人口则明显滞后。
按国际公认标准,衡量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关系的城镇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其合理区间在1至1.12。
而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从2000年到2010年,土地城镇化速率是人口城镇化速率的1.85倍。如果再考虑人在城市,但是没有城市户籍的人口,不能充分享用城镇用地的情况,实际上土地城镇化的速度还应该更快一些。
他称,国土资源部曾做过测算,按照现在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如果让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跟上来的话,2010年城镇化率应该达到59%。即人口城镇化率与土地相比,大概慢了10个百分点。
即便如此,常住人口口径的城镇化率也常被人为高估。国家统计局按国际惯例把一年中在城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口都统计为城市人口,这其中就包括1亿多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而农民工及其家属,无论是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还是在公民权利方面,都存在严重、明显的缺失。陈锡文曾多次表示,如果以农民工实际享受的待遇衡量,目前纳入统计的城镇居民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口”没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
广东省政协4月6日公布的《广东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城市主要的公共服务项目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农民工与城市社区活动基本隔绝,只有17.2%的农民工认为自己是城里人。
农民工对政府在入户城镇、生存保障、保障房建设等方面满意度都较低。他们面临急需解决的生活问题依次是子女教育、条件艰苦、医疗问题等。
如何将农村居民转为享有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城镇居民,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陈锡文认为,中国可以借鉴发展水平相似国家的做法,设计一种允许过渡的制度,对选择未来留在城市和返乡的农民工,设计不同的社会保障,同时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样既给了农民工自我选择机会,也给了政府过渡的时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俊则表示,解决这一问题,政策上有三个层次,首先要建立以居住地为基本单元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其次,免费推进居住证制度,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子女就学、各种公共服务上要与当地人口享受同等待遇;再次,要分类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居住地有序落户。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一年前出台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县级城市放开户籍登记,地级市对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放开户籍登记。
不过,韩俊认为,光放宽户口落户政策是不够的,关键还是要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第一靠就业,第二有比较好的公共服务”。
刘守英则表示,这一政策只是在原来县一级放开的基础上,增加了地级市,不会有什么根本性的变化,“核心的还是大城市的问题”。
制度改革待举
中国目前的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分处两条不同的轨道。政府通过征地卖地获得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建设,而原住民及农民工自发的城镇化却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要解决这一问题,制度改革不可避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公开表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最核心、最紧要的是要着力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通过制度设计,恢复农村生产要素和资源参与市场平等交换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推进征地制度的改革。
广东省政协前述报告认为,由于农村土地有偿流转机制不活,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降低了土地流转的速度及数量,加上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土地逐渐成为农村劳动力的失业保障和养老保险屏障。
去年12月27日,国务院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制订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他表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刘守英认为,现有的征地制度虽然简单快捷,但也带来很多后遗症,原住民并未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合理推进城镇化,必须对征地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做大的调整,理论上和政策上都要有所突破,需要明确农民工、原住民、政府如何获得、政府如何使用这部分收益,“而这中间会存在激烈的争论”。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征地制度改革的理想模式,是赋予农民完全的土地财产权。首先,要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允许农民在国家规划引导下,自主地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其次,对必须征为国有的土地,赋予农民谈判权,参照市场价协商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他认为,由于利益关系调整比较大,改革不一定能一步到位。但方向应该明确下来,不能含含糊糊。改革方案,应有一定弹性,鼓励地方继续探索,避免“一刀切”的弊病。
对于政府经营土地获利,黄小虎认为,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政府成了市场主体,以管理手段实现经营目的,“这个问题不解决,单纯改革征地制度,很难改得彻底,而且落实起来也会阻力重重”。
他表示,改革政府经营土地制度,涉及干部制度、财税制度等更深层次的问题,难度更大。可以考虑分步实施,第一步应是把经营土地的职能从土地管理部门分解出去,管理部门只负对城乡土地按统一规则实行管理的责任,经营土地的职能则交由另外的部门承担。
政企合作的城乡
一体化之路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和现实需求出发,“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国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需要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公平与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通安镇位于江苏省苏州高新区西部,是苏州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的先导区,通安镇正处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转轨期。对他们而言,既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和困难,又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
政企联合促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安镇原来是苏州西部一个交通闭塞、比较贫穷落后的乡镇,主要产业是开山采石。2002年工业产值仅7.2亿元,财政收入4251万元,可用财力仅为1000万元。
近年来,随着通安镇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地块相继调出走集约土地的发展方式。首先建造动迁安置小区,实现了在20平方公里范围承载着43.6平方公里人口和社会管理的所有职能。受土地指标等瓶颈制约,招商载体资源匮乏,发展空间受到限制。2010年,在840多家入驻企业中,年纳税额超500万元的企业只有3家,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不强,对地方财税贡献较小。且入驻企业大多以电子和传统纺企业为主,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较少,产业特色不明显,引领示范作用不强。
通安镇党委委员季晓丰对《经济》记者说,“我们镇党委对通安的整体发展进行了多次调研,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和借鉴浒墅关镇成功开发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一致认为:通安镇只要创新发展思路,解决融资平台,改善投资环境,就完全能够使通安镇的巨大发展潜力转化成现实的发展优势。”
2011年底,由通安镇政府、苏高新集团、永华公司三家单位分别出资4900万元、4900万元、200万元合作组建“苏州高新区新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通安镇整体建设开发的主体负责单位,进行通安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新公司的成立实质是充分发挥政府的招商、动迁及服务功能,同时发挥苏高新集团和永华公司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形成优势互补。
同时,通安镇党委政府成立通安镇五年跨越发展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要领导任副组长,镇四套班子领导、镇经济发展、动迁、、党政办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苏州高新区新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唐对《经济》记者说:“我们通过这种政企合作,以工业园开发带动通安镇的地方发展,发挥各自优势,迅速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的目的。”
集约开发腾出发展载体
在开发规划和资金问题解决后,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被提到工作安排日程来,强镇富民是城乡一体化的目的。
2011年,通安镇动迁农户7600余户,建造了125万平方米的动迁安置小区――华通花园,新铺设道路80公里,新建了通安中学、通安实验小学和幼儿园,逐步实现了农民散居向社区集中,企业向工业园集中。华通花园的开发,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使众多农民享受了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过上了城市人的生活,而且腾出了一批建设用地指标,为发展二、三产业腾出了空间。
据了解,通安镇今后五年准备投入资金50亿元,对苏州绕城高速以东整片区域实施统一规划,大力实施以工业和现代服务业、老镇改造、休闲度假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功能板块建设。季晓丰说:“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6年末,全镇实现一般预算收入1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工业总产值3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30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5万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万元。”
实现上述目标,新振公司将发挥更大的开发建设作用。该公司总经理唐介绍说,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紧抓苏州科技城产业辐射效应机遇,建设新兴产业扩容基地,为科技城做好配套服务;二是加快通安老镇改造,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形成3平方公里具有江南小镇特色的新镇区;三是以树山村、青峰村7平方公里为载体,进一步发展特色休闲度假旅游业与构建综合型乐活养老医疗康复服务社区。
做强三大功能板块的发展主体
通安镇把发展工业及物流服务区、居住商贸综合区、特色生态旅游度假区作为未来五年发展的主体。其中:工业及物流服务区的土地一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作为富民载体的20~2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老镇改造、一级开发的土地征用、厂房民房拆迁、市民广场及作为富民载体的零售商业区的建设等;特色休闲旅游度假资源的整理整合、综合老年服务社区的改扩建等。
在工业建设方面,通安镇投入动迁资金13亿元,投入基础设施配套资金3亿元,形成以现代物流服务业与新兴产业配套基地,实行合力统筹发展。在当地的华金路、绕城高速合围处规划用地近400亩作为优质项目引进基地,进行有选择地招商。
在老镇改造方面,通安镇投入动迁资金30亿元,投入社会事业配套资金1亿元,对中心地带3平方公里老镇区域进行改造,对老镇危旧民房及配套机构用房实施拆迁,对道路、河道、管网、绿化等设施进行改造,充分展示现代江南古镇的风韵。同时,通安镇规划利用真山山麓约200亩用地,作为通安镇创业富民载体,其招商定位将以配套的科技研发、金融服务、风险投资、商务商贸服务为主,届时通过股份合作社对商业区进行资产证券化,以此来搭建有效的富民载体。
在休闲度假区建设方面,一是在利用树山生态村、青峰村已有的旅游设施和自然生态景观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当地蕴藏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以“休闲、乐活、养生”为理念,借助“树山温泉”特色品牌,发展特色休闲健康产业积聚区,逐步实现特色旅游产业化。二是投入资金3.5亿元,对青峰村大阳山西麓现有养老敬老设施改造、扩建,建设一所占地面积约6万平米,建筑面积3.5万平米的综合型养老医疗康复服务社区。
《经济》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通安镇五年跨越发展规划,以通安镇为主体,依托苏高新集团公司实力,借助苏州科技城产业辐射效应,各分项工程的具体实施计划与开发顺序可根据地方招商要求及资金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一、目前城镇化进程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相伴的城镇化加速发展,不仅对经济发展起到非常大的拉动作用,而且对社会的经济结构、组织结构和政治格局都产生了新的影响。城镇化让大量农民变成城镇居民,让广袤的农村成为都市。这样一个伟大的变革,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思想、意识、社会生产力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是中国具有历史性的重大选择。自1996年以来,我国城镇化进入加速阶段,每年新增城镇人口约2000万人,年均城镇化水平提高近1.5个百分点。2012年,我国城镇人口已经超过7亿人,城镇化率达到52.57%。
未来20年,将是中国城乡变动最为明显的时期。数据显示,到2030年,中国总人口将超过15亿,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届时,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将超过10亿。也就是说,未来20年,中国农村的人口将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将有3亿人由农村移居到城镇。
然而,在过去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却出现了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在以地生财的利益驱动下,盲目拉大城市建筑框架,乱批乱占土地,热衷于扩大城区,增加开发区,土地利用十分粗放。一些地方政府人为地、机械地将非城市地区划入城镇,农村人口并入城镇人口,导致城镇人口规模短期内迅速增加。因此,现在所说的超过50%的城镇化率,只是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绝大部分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农民工并没有在城镇实现永久定居。如果按户籍来算,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而现行户籍和土地制度,正是阻隔在城乡之间的主要壁垒。
现代化的城镇,不应是建筑和道路堆积而成的“水泥化”,而应是人与城镇、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化”。谁是城镇的主体?毫无疑问,是生活在城镇中的人。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人们之所以愿意来到城镇,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城镇需要让人幸福!
二、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自党的十明确提出“新型城镇化”以来,这一词汇渐成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中央政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之一是,过去将近30年,中国经历了一个快速的城镇化阶段,但遗憾的是,在这一过程中,虽然人口在空间上似乎实现了从乡村到城镇的转移,但这群人并没有真正融入城镇,实现真正的城镇化。于是,中国出现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现在的统计是2亿多,如果未来城镇化政策得不到改善的话,这群人的规模将变得更大),这个群体的未来走向和归宿,将直接决定中国新一轮城镇化的走向和归宿。
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利益,不能牺牲农业和粮食,更不能牺牲生态和环境,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集群化、生态化及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
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宜居之所。
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而不是单一地建高楼、建广场。农村人口转移不出来,不仅农业的规模效益出不来,扩大内需也无法实现。
新型城镇化的方向是让更多的人城镇化,而不是只解决土地的房屋化和扩大城市边界,其中更多的是要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政府职能和市场应该发挥的作用需要重新厘清。
新型城镇化旨在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正确理解“新型城镇化”的理论内涵,有必要对长期被扭曲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概念进行反思。时至今日,还有一些人将“工业化”等同于“工厂化”;将“城镇化”等同于“城区化”、“非农化”,误认为“城镇化率”是没有极限和边界的,城区可以无限扩展,城镇化率可以无限提升。这就导致一些地方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基本上是靠“土地财政”为支撑,牺牲农业、农民和农村发展,不断强化城乡“二元结构”为代价的。
三、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
我国的城镇化不能是人口简单地由农村向城市的空间转移,其背后涉及深刻的社会结构变迁,需要在社会关系的调整中逐步实现社会融合,并在一系列的制度框架下引导并实现社会平衡。不能只看单一的经济发展数字,而需要从人文视野关注公众的社会福利,尊重城镇化发展的长期性、渐进性规律。改变过去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把发展重心从“城”转移到“人”上来。
值得肯定的是,目前,从决策层到学界,从媒体到公众,普遍的共识是:大规模的、有点流浪性质的流动人口的出现和存在,是不正常的,也充满不公平性。要改变这一现象,需要加速推动包括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中央和地方财税制度、高考制度、收入分配体制、养老统筹制度、医疗体制、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新型城镇化实质上是人口和土地同步城镇化的过程。人口城镇化滞后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极其深远。农民工进城就业,出现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等社会问题。而新生代农民工,对农业和农村比较陌生,却很难真正融入城镇。因此,新型城镇化要妥善解决农民人、地分开的局面,将地的城镇化与人的城镇化合二为一。地方政府必须改变过去土地融资的发展模式,千方百计让已经进城的两亿多农民工安顿下来,将农村留守的儿童和家属逐步向城镇转移。这就要求以制度创新来解决人口城镇化难题。需要制定国家层面的人口城镇化规划,明确提出人口城镇化及其需要的转型与改革的基本目标。从多方面看,“十二五”初步解决有条件农民工市民化的时机成熟、条件具备,且有望近一两年在发达地区率先取得突破。
四、深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人口城镇化改革有两个关键问题:以农民工市民化为突破口,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作为“十二五”的约束性目标;以创新农民工土地制度安排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城乡土地制度一体化。一方面要尽快剥离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权。
新型城镇化是一场真正的改革。正如总理所指出,“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会带来经济和社会深刻的变化,需要各项配套改革去推进。在推进过程中,还会遇到并且必须解决各种问题。”5月24日,国家发改委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关键靠改革。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人的城镇化,《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以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县人口、人口集聚功能为重点,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实施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创新城乡社会体制管理。《意见》明确,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转移人口情况,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促进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的过程,更是城乡各方面利益关系大调整的过程。新型城镇化面临两大挑战,第一个挑战是如何实现已进城农民工平稳有序的市民化,第二个挑战是如何统筹城乡发展对人口和劳动力的需求。城镇化会导致大量的农民变成市民,被迫的城镇化对失地农民而言将是痛苦的。从农民到市民的变化不只是简单地改变称呼,而是涉及到户籍、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问题,需要政府进行一系列配套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户籍制度改革,因为当前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已经实行了近50年的户籍制度,像一条无形的带子,在相当程度上束缚着人们的自由流动。人们愈来愈强烈地呼唤彻底拆除户籍制“围墙”。户籍制度改革不该是一个形式,而应是城乡间利益和资源的一次实质性“重组”,也是政府部门间权利的一次“重组”。户籍制度是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一个门槛,是一个制度群,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中央政府进行顶层设计。户籍制度改革关乎公民社会权和民族国家的建构,不能仅限于地方制度的改革,中央政府应从国家建设和公民权的角度来制定相关法规。
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是由传统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过渡和改革为城乡统一的一元户籍制度,打破“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口界限,使公民获得统一的身份,充分体现公民有居住和迁移的自由权利,剥离、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功能,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这是现代国家社会管理效率的要求,是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要求,也是公民社会权益公平的要求。
贵州应主动推进人的城镇化
:在中国城镇化的进程中,人的城镇化严重滞后。对此,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多次强调:“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厉以宁、易宪容等众多国内知名经济学家也指出,城镇化的实质是农民的市民化,城镇化意味着城乡公民权利的平等。对此,你怎样看?
胡晓登:人的城镇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全国性问题。国家统计局2012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7.1亿人在城镇居住,其中2.6亿是农民工。而且,这一数据还将以每年2000万人的数量递增。
同时,人的城镇化又是一个中国特有的问题。世界各国都有与户籍或身份相关的制度,但绝大多数只是个人信息识别制度,基本上没有权益的差别,农民进城后即成为市民。而在中国,城乡的不同户籍,涉及60多项福利的待遇差别,农民进城后无法自动获得城镇身份,也享受不到“粘附”在城镇户口上的相关权益、福利和公共服务。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是这一问题第一次写入党的报告。之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城镇化列入今年六项工作重点,将其作为拉动战略转型的重大决策,强调“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可见,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已刻不容缓。
:2012年,贵州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36.5%,远低于52.57%的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贵州经济基础薄弱,人的城镇化问题更为突出。
胡晓登: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在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但在顶层设计出台前,贵州应更积极、更主动地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出台制度和措施,推进人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化带动战略的质量。
比如,尽快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贵阳市的流动人口“城市绿卡”制度。2011年11月,贵阳市对流动人口试点“城市绿卡”制度,凡在贵阳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并准备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照片,已婚育龄妇女携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即可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或设置的办证大厅,方便快捷地办理居住证。办证后的“新贵阳人”,与贵阳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这一制度是全国各地居住证制度中“门槛”最低的。与之相比,上海实行的是人才、精英入户制度,也就是“人才积分”,广东实行“年限积分”,北京的“门槛”则更高。
政府应对这一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看是否有实质性进展以及同城待遇的具体落实情况。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并在全省范围内特别是有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尽快推行。
实际上,人的城镇化的难点,是解决与流动人口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但在改革之初,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一定要面面俱到,而应进行重点突破,优先解决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入园、医疗卫生保障等核心问题。
在这方面,贵州大有所为。比如,贵州可以率先将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纳入地方住房保障体系,让他们逐步享有住房上的同城待遇,给他们希望及对未来的良好心理预期。通过这样的改革,在人的城镇化上贵州就能先行一步。等到国家正式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时,贵州的主动性就会更大。
制度设计必须接地气
:2012年8月,国家城镇化专题调研组对浙江、广东、江西和贵州等8个省的城市进行调研后发现,户籍制度改革几乎遭到所有市长的反对。即便中央有决心推进这一改革,若在地方集体遭遇“肠梗阻”又该怎么办?
胡晓登:这就需要在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设计上更加科学、更接地气。中国目前已有2.5亿农民工,而留在农村的农民总数为6.5亿。如果一蹴而就地废除户籍限制,大量农民将在人口流动的“推、拉”规律作用下涌入城镇,哪怕是短期的非理性涌入后再返回农村,也将给城镇带来难以想象的压力、混乱甚至使城镇瘫痪。所以十报告强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二字是非常科学的。我们必须通过制度设计,分阶段、有重点、有序地推进农民市民化。
比如,在制度设计时应区别第一代农民工、第二代农民工以及农民工后代。第一代农民工大多已经五六十岁了,他们不是市民化的重点。即使有了城镇户口,他们最后可能更愿意回到农村,因为那里有他们的土地、房产和他们习惯的生活环境。
农民市民化的重点,是有强烈意愿且有能力进行市民化的新生代农民工。这部分农民工以“80后”为主,也包括部分“70后”。对这部分农民工,应实行“新生代农民工优先入户”政策。对此加以明确,有助于理清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路、方向和目标,确立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户籍制度改革战略。
与此同时,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能力素质培训力度。特别是能力素质培训。能力之外一切为零,能力素质培训是“授”新生代农民工予“渔”,助其实现市民化的治本之策。
别让6亿人资产“裸奔”进城
:有学者认为,除户籍制度外,现有农村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农民市民化。
胡晓登:目前的农民市民化,面临户籍、就业技能、文化程度、能力素质、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资产代际转移、城镇资产建设、政治参与等方面的障碍,但其中最致命的基础,就是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改革的严重滞后。
在中国,市民可以“资产随人走”,当他们迁居时,其房产及其他不动产可以变卖,换成钱带走。但农民却不是这样,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比如宅基地、承包的耕地等都不能变现。世界上,农业转移人口“资产不能随人走”的只有中国,由此,形成了中国城乡产权二元结构。
这一方面导致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大量闲置、低效,另一方面更将目前已有2.6亿、未来20年总人数将突破6亿的城市农业转移人口变成了无产者。如果不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制度的改革,这6亿人都只能是资产“裸奔”进城。
房产是世界上绝大多数民众的首位资产形式。一份对全国8000户城市居民的抽样调查显示,中国城市89.7%的居民拥有住房,但农民工在城镇拥有房产的不到3%。他们的贫困不仅是收入贫困,更是以房产为核心的资产贫困。
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改革的严重滞后,使进城后的农民工变成无产者,并出现生存发展和安居乐业问题。这就必然产生一个广泛而深刻的问题: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多的农民工无产者群体与有产的城市居民之间,形成了中国社会最大、最深刻的贫富二元结构。
:对此,去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具体应如何完善?
胡晓登:应建立“永久流转、城乡通开、专用账户、政府配款”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民工资产建设制度框架。“永久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这个基本所有制框架下,对农村以土地为核心的资产实行永久性流转,实现其资本功能,把农民工的宅基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林权等变成个人资产,让他们能带资产进城。
“城乡通开”是指要打破城乡“产权二元结构”,农村资产向城市资本敞开,吸引城市资本下乡,为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注入资金及各种现代要素。
“专用账户”是指通过制度设计,让农民工的资产进入城市专项资产账户,用于技能培训、购房、子女教育等。这个账户应像城市职工公积金账户一样实行专款专用。
“政府配款”是指政府对市民化进程中的农民工进行资产建设支持。政府应通过一定比例的财政配款方式,吸引和鼓励农民工将资产转移进专项资产账户,转移得越多,政府配款就越多。
我国城镇化初探
周晶
摘要: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城镇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城镇综合实力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日新月异,城镇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城镇化的重要性也日益增强。同时,我国的城镇化水平还比较低,城镇化还存在着很多方面的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有效地推进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仍是一个难题。本文从我国城镇化的基本特点、基本过程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出发,探讨了其今后的发展思路和道路。
关键词:城镇化;滞后;发展
城镇是人类的主要聚居地,也是生态系统中最为复杂的类型之一。从城镇化的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及特征来看,城镇生态系统是一个人为改变了结构、改变了物质循环和部分改变了能量转化的、受人类生产生活影响的生态系统。它既具有一般自然生态系统的特征,同时又受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上层建筑所制约。城镇化的过程概括起来包括以下特征:从人口特征来看,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增加;从空间特征看,城镇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从产业特征看,是非农经济代替农业经济的过程;从社会文化特征看,是城镇文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普及和传播。城镇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改变了人们的观念,提高了人口素质,改善了生活质量。城镇化不仅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因而,正确判断当前中国的城镇化水平,是中国进一步制定和推进城镇化发展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就我国城镇化的有关方面、就其基本特点、基本过程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其以后的发展道路作了一些初步的探讨和追寻。
一、 我国城镇化的基本特点:
我国是个低度城镇化的国家,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起步晚、总体水平低、发展滞后、城镇人口比重大。
1、 我国城镇发展滞后主要体现在:与同等收入国家相比,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与产业结构变化相比,城镇化也滞后于我国的就业结构和城乡结构的变动;与我国的工业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城镇化也大大地落后了,例如1949年我国的工业化率与城镇化率相差不多,仅为1.93个百分点,而到1998年,差距就加大为11.8个百分点,而最高的时候为13.43个百分点:另外,我国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落后,跟不上时展的脚步。
2、 国城镇化水平滞后的原因:首先是由于我国的城镇化建设起步太晚,发展时间短而且波动较大,期间工业现代化又持续增长,导致城镇化延后;其次,在其发展过程中,粮食的供应紧张制约了城镇人口的增长,重工业导向战略使城镇人口的扩张力减弱,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城镇化的行政干预以及户籍管理制度的坚冰难以突破。
3、 国城镇化水平滞后的后果——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滞后抑制了消费需求的增轧钢内,阻碍了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妨碍了农业产业化进程,阻碍了城镇建设和城市中心功能的发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它还影响了国民素质的提高,影响用地的集约利用和城乡生态建设。
二、 建国以来我国成镇化的发展过程:
1、起步阶段(1949年—1959年)
这个阶段是我国城镇化的酝酿阶段,此时产业结构不合理,农轻重比例不协调,偏向重型化。而且由于是建国初期,国家更多地注重高强度的积累方式而忽视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
2、动荡阶段(1958年—1965年)
由于此时国家政策的不稳定以及农业上诸多失误,城镇发展也进入一个动荡的阶段,基本上还在原地踏步甚至有所倒退。
3、萧条阶段(1966年—1976年)
此时正是我国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整个国家陷入一片混乱:生产停滞;城镇化水平倒退(1965年为17.9%,到1976年只有17.4%);工业布局分散、管理完全停摆;城乡分割进一步加剧,非但农民无法向城市迁移,反而有2000万城镇干部和青年被下放。
4、发展阶段(1977年到现在)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迎来了新的发展和机遇。此后,国民生产总值不断增长,居民消费上升。由于知青返城和经济结构变化及就业扩张,我国人口的城镇化水平也迅速上升,到1992年上升为27.63%。同时这阶段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农民的隐性失业变为显性,而逼使着农民不得不想办法谋出路。而且此时城镇化布局有了重大调整,由内地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并集中,因而造成了国内城镇化发展的地区不平衡。但是在城镇化动力和途径多元化的趋势下,它正朝着良性的发展方向前进。
三、 现阶段我国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首先是城镇建设需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如果大力发展城镇与中国国情不符,必将加剧人与土地、水等资源的矛盾,动摇农业发展的基础地位。第二,城镇规模太小,缺乏明显的集聚效应,公共产品的社会效益差。第三,在管理体制方面,城镇的发展基本上被纳入农村发展的范畴,是实现农村城镇的主要途径,但是缺乏统一完善的布局和规划。第四,城镇因缺乏支撑产业,进城农民易出现城市和农村两边住的“两栖化”倾向,还是没有真正实现离农。 第五, 。由于城镇城市功能残缺,企业进城的成本较高,往往是非农企业不愿进城,城镇因缺乏支撑其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外来劳动力和人口难以进城立足,使城镇成为“空城”。第六,在城镇经济发展方面,各地片面强调发展工业,导致产业结构单一以及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第七,我国的滞后城镇化(又称低度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水平落后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镇化模式,是一种违背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必然趋势的不合理的城镇化模式。第八,当前城镇化水平滞后工业化约10个百分,低城镇化率愈发显现出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
四、 对城镇化发展道路的探讨:
90年代初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1990年到2001年11年期间,我国地级城市数量由188个增加到269个(除特别说明,本文数据指地级及地级以上城镇的市辖区数)。市区非农业人口超百万的特大城市由31个增加到41个。城镇覆盖的面积达408.9万平方公里,比1990年增加了219.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比重由1990年的20%增加到42.6% 。虽然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滞后工业化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但随着十六大的召开,中国城镇化建设正进入新阶段。
第一,我国人口多的国情决定了中国的城镇化必须走多元化发展的路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举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适度积极地发展大中城市,合理地发展小城镇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大战略。小城镇建设的重点要放在现有的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不能遍地开花,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繁荣小城镇经济是小城镇发展的基础,要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支柱产业。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进城务工经商是农村城镇化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要正确认识农民工问题,善待农民工。对进城农民工要“减负、服务、留退路(不要急于收回承包地)”,以降低农民城镇化的成本,减少社会稳定的风险。
第二,从我国耕地资源状况出发,为了应对加入WTO的挑战,保持农业生产稳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我国城镇化的最重要目的就是实现农村人口的大规模充分转移。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也已成为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目的地。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只有积极推进城镇化,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才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第三,订立城乡一体化战略,从着眼城镇竞争力角度来看,首先要放开户籍制度,把能人吸引到城镇里来,这样能够带动很多就业,而担心放开导致城镇膨胀没有必要。近几年来,我国城镇全面实施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了城镇化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进城落户的条件,有些地方还推行了投资、买房可落户的政策,确立了以居住地和就业为原则,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落户基本条件的户口准迁制度。城镇基础设施的更新、吸纳能力的增强,使得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成为可能,也为城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足够的后备支援。
第四,城镇要成为经济增长点战略。要依托特色产业,形成生产要素聚集,增强带动周边地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