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美范例6篇

成人之美

成人之美范文1

【关键词】班主任;教育本质;成全;教育情怀

【中图分类号】G635.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45-0034-02

【作者简介】沈良先,江苏省洪泽中学(江苏淮安,223100)教师,一级教师。

笔者日前有幸拜读了中国当代著名的报告文学作家王宏甲先生的一部著作《教育的良心》,书中作者对中国当代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良心的拷问发人深省,这也触动了我对教育本质的进一步的思考,进而引发了我对既往教育实践的总结与反思。教育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说一千道一万,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成全”,即成人之美。再回想这十几年班主任工作,得失也往往就在于自己能否怀有一颗成人之美的心。

一、成人之美是班主任工作的终极追求

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终极的评价。而对于整天跟分数打交道的教师和班主任来说,这样的评价变得相对简单而易于操作,只要看看最后的学科成绩和班级整体成绩就可以下个结论。

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一次偶然的机会,让笔者对此有了不同的理解。记得那是2009年的暑假,笔者在一次户外活动中遇到了一位暑假前刚刚毕业的学生,笔者在担任他两年班主任的过程中对其认真负责,但是到高考成绩揭晓甚至直到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他都没有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或是发过一个消息,这着实让我有些失落。在这次谈话最后,他主动提到那样做的原因,他说:“老师,您为我、为这个班的确付出了很多,我们应该感谢您。但您或许不知道,与所谓的好成绩和好大学相比,我们更渴望得到你对我们的尊重和宽容。那一句‘都是为你好,以后就会懂’,或许我们一辈子也不会懂,也不愿去懂吧!”

现在看来,一位学生就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每一个生命个体都具备健全发展的可能,而且,是天然地内含着这种可能――这正是教育行为能够实施、能够有所作为的前提。而通过教育,这种潜在的可能,就会变成显性的‘能力’:生存的能力,生活的能力,不断获得进步和发展的能力。所以,简单说,教育之道,就是成全之道。”而担负着更多教育责任的班主任,把成全学生一切的发展可能当作自身工作的终极追求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成人之美是班主任工作的核心内容

应该说,传统的教育也是追求成人之美的,但此中的“美”主要指的是以知识能力的习得来获取好的学习成绩,即便涉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也更多地在遵循教师的“授”与学生的“受”的既定秩序,而在相当程度上忽略了学生作为人的尊严和个性。成全教育所涵盖的范围却是很广泛的,笔者认为成全教育贵在成全学生的尊严维护,重在成全学生的个性发展。

记得笔者在担任班主任的最初几年,面对多是身材高大的学生,于是,反复提醒自己:他们是学生,我是教师,无论如何他们都得听我的!“驯服”的意识催生了“驯服”的行为,于是动辄严厉训斥,偶还会拍案而起。近几年,笔者慢慢注意到在一些具体而细微的工作上对学生尊严的呵护。例如排座位,原来笔者都是采用由上而下的方式,即班主任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需要先把座位表排好,然后贴到公示栏里让学生照着安排去坐就结束了。现在每次班级排座位都是学生自主选择、按需分配,让他们享有选择自己学习生活小环境的权利。当然,对于学生的意愿,班主任也不能盲目顺从,笔者在综合权衡后,会和少部分学生进行单独沟通,师生务实协商,这样,既充分理解他们的想法,又明确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每一次排座位后,学生都能坐得舒心,学得开心。学生的个体尊严就在像排座位这样的教育行为中得到呵护。

与维护学生的尊严相比,成全学生的个性发展更为迫切。现在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那就是每个学生不可能都一样优秀,面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顺应其天性和本能,给予适当的引领和点拨,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施以援手,才是对他们最好的成全。刚刚过去的这届高三,笔者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实现了本科上线的满堂彩。在欣喜之余,有一件事让人难以释怀。班内的一名女生在高二高考报名时曾经想选择自己挚爱的音乐,但是家长并不同意。在家长的恳求下,我花了很多精力才做通了她的思想工作。她今年高考成绩是342分,可在志愿填报的时候,她却说:“到了大学,我还想学音乐,我一定要圆自己的音乐梦想!”当时,我着实为当初对她的说教产生了不小的愧疚。希望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面对怀揣梦想的学生,一定要了解并理解他们的内心:他是怎样的人?他能够成为怎样的人?在成为他可能成为的样子前,教育能够为他做些什么?应该怎样做才会更好?只有做到这样,我们才算是秉持了教育的良心,才算是真正做到了成人之美。当然,这样的成全需要教育者坚信教育能够促进人的成长,或迟或早而已,所以要有耐心,有悯忍,能够始终保持一种坚定的期待!

三、成人之美是班主任成就自我的重要途径

十多年的教育实践,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与其他职业相比,教育的最美好之处就在于它能实现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的相互成全。传统的教育观念中,受教育者的成才主要依赖于教育者的辛勤付出,而受教育者对教育者自身成长发展的积极意义往往被忽视。我们必须承认,无论哪个班级都会有不交作业的学生,上课睡觉的学生,扰乱班级秩序的学生,偷偷早恋的学生……而这些,正是构成丰富多彩生活的教育生态,也构成了教师职业生涯最具挑战、也最能进行自我修炼的一部分,而能否面对这些学生的状态,往往会成为衡量教师教育情怀的标尺。

成人之美范文2

一、尊重个体的价值支点,个性弥漫的课堂伦理

教育的本质是德育,一切教育者都有责任给予受教育者以人道的价值化育。当然,德育肯定不是指某种自封的先进文化价值观的强行灌输渗透,而是一种其实非常低调的伦理底线的润泽。这些伦理底线因其低调而能成为人类超越种族、国别、语言等的共识――因为低调,而具有普世性;又因为普遍,而难以为国人理解、接受乃至坚持、坚守。

无论是往昔朝贡时代还是现代民族国家时代,一直以来,中国的德育从事的都是一种高调的伦理价值观教育。无论是传统圣人亦或是红色圣人,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不具备个人性,他们刻意炮制的公开形象因为无欲无我而成为这种高调伦理的代表。这显然是一种特殊价值观,他特殊不是因为他了不起,而是因为无人真正做到;而奇怪的是,中国一直发展到现代,教育居然还坚持这种无人真正做到的圣人德育。

与高调伦理不同,底线伦理从不强迫人成为圣人,只是要求把人当人看,尊重人的基本欲求,满足人之为人的基本渴望,诸如关于安全、交流、表达等方面的先天渴望。高调伦理以类为度。由于类的内涵和外延永远都是模糊的变动的,总是为少数人所解释,这些少数人把自己的利益等同于类的利益,他们需要绝大多数人的无条件的奉献和劳作。于是,顺理成章,高调伦理没能为个人留下基本的存在空间;因为个人的基本存在空间意味着个体的发生发展成长,无不关系到权力和利益的诉求,它只要求人们成为圣人;因为圣人从无基本的权力和利益诉求。底线伦理的原则却是以身为度。以身为度,极其自然而强有力地划出了自身与他人、自身与社会的界限,个人从此原则所拱卫的空间中独立出来,成为人类社会伦理的支点。正是以身为度,人才有了成长、发展以至完全成人的机会;正是以身为度,人才必须要承担起经营自身,让自己独立成人的责任;也正是以身为度,人才有责任也能够发展正当正大的社会交往理性。一句话,正是以身为度,人才能成长为无可替代的个人,人的尊严、价值都因此而滋生壮大。

毫无疑问,郭初阳的课堂,一直以来都站在个人主义的价值支点上,形成了其课堂独特的伦理生态。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成年人,与学生相比,有着天然的知识与阅历优势;他明白,放弃这种优势是不可能的,只是一种矫情的姿态;所以他非常慎用这一优势,不以此优势强化自己的权威,而是以此服务于课堂和学生。郭初阳是什么人?我以为他是一个课堂内外都力求最大程度地与学生同感同受的人。这使得他既能做到把自己定位于一个与学生一样有着各种需要的独立个人,从而最大限度地尊重学生的各种需要,尤其是思考表达乃至独特成长的需要;又能慎用年龄和伦理关系中的权力优势而把自己定位为课堂上的服务者,最大程度上宽容理解接受学生的各种需要,尤其是尊严、独立、价值感和交流的需要。

在课堂上,郭初阳与学生的伦理关系是纵横交叉的。横向上,他是一个和学生平等的交流者。他在与学生的平等交流中获得了极大的知识、智慧、个性、情感、视野的启示,学生让他不断成长;学生给予了他在一个开放民主自由独立的环境里,成长没有止境的深刻认识;这一深刻认识又让他反身回报学生以极其自由和谐的人性化教育伦理境遇,他以更丰富更自由的成长回馈给学生。在纵向关系上,他是一个服务者,他给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文本阅读资料和以问题方式呈现的文本之思乃至生命之思,他能在交流的阻塞时刻提供尽可能顺应学生思维方向的恰当的提示与引领。有些学者认为郭初阳的课堂实际上仍然是一种传统的封闭型课堂,他在课堂上的角色定位仍然没有超越圣人人格范型,我在研究了郭初阳的大量课堂后,不能认同。我们的朋友心仪于后现代主义的课堂,认为那种课堂是纯粹对话的课堂,在对话中,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只能是绝对平等的独立个人,课堂因此成为一种开放民主的课堂,其间充满了未定因素,其偶然性所带来的惊喜层出不穷,成人之美作为存在的开敞于是得以无穷地呈现。在理论上也在理想上,我是认同这一后现代主义课程论的;然而,落实到具体的课堂生态层面,我以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彻底开放的课堂,有限的课堂时间,无论是四十五分钟还是更长,都无不成为一道铁闸,关闭了那种无限开放的理想主义诗情。另外,存在平等的对话,但不存在没有主线的平等对话,课堂的主线是教师的伦理责任,并不能放弃,这也决定了课堂内的偶发惊喜也是在一定的话题框架内的,不可能漫远无涯,也不可能没有穷尽。

由于其个人主义的伦理支点,导致他的课堂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其一,以学生手头的教材文本为原动力的大教材课堂。他的课堂往往为学生提供大量的相关文本,不仅包括与作者和本文相关的文字资料与评论,还有一些与教材内容有关的其他形式的文本,如电影、音乐、绘画等。应该说,这些资料和教材一样共同构成了一个大文本,且从多个角度共同指向同一个核心问题。郭初阳的这个特点也会导致许多人的误解,以为他提供的文本资料本身就取代了学生的前理解,规定了学生的思维与理解方向,有控制学生之嫌。我以为这种说法没有道理。因为中国学生的前理解是很可疑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们的前理解要么极其陈旧,要么非常幼稚,有的甚至干脆一片空白,带着这类前理解上课,我们别想指望高质量的对话出现。更何况,郭初阳提供的文本的多样性本身就内含着多种思维角度。另外,他的课堂虽然文本多,但其实课堂上讨论的核心问题往往就一个。这也是许多人以为的另一种封闭,而我认为这恰恰是尊重了课堂生态原则与学生的认知规律。试想,一节课几十分钟,能讨论多少问题呢?但如果课堂上所有的问题都环环相扣,最终或多角度或多层次指向同一个元问题,岂不更能让学生一节课就有一种淋漓尽致的认知与交流快乐吗?这是他的第二个课堂特征。第三个特征,是他从不追求一种确定的答案,无论是《愚公移山》,还是《套中人》;无论是《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还是《项链》,他的确引导了学生对某一问题的深度关注,但却绝没有给出自己的答案,课堂最后总是留有几种看法,提供后续文本,交由学生课后或课外交流解决,这体现的正是他对学生个体的尊重与期待,他知道成长是学生自己的事。第四个特征,是他往往能通过启动学生对关键词的提炼,迅速把握课文基本内容,聚焦文本的核心问题,从而水到渠成地形成对话,这体现出了他对文本的深刻理解和对课堂的整体把握,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他对学生理性与人格的信任与尊重。

二、直面真实的道德勇气,永远在场的生命热情

基于语文学科特点,我越来越坚信,没有历史感与现实感的语文课堂,是完全失败的课堂,没有人气的课堂。我们说教育的本质是德育,不是要耳提面命地灌输给学生高调的圣人伦理,不是要千方百计地抹杀学生的个体追求与生命本能,而是要顺应他们的天性,帮助他们懂得在自己的生存空间内捍卫自身的权力与利益,懂得在公共空间内承担起自身的责任,每个人的尊严无不来自这两大空间的伦理责任。这就要求我们的课堂既要有清醒的历史关怀,又要有深刻的现实关怀。

以历史感与现实感的有无来判断语文课堂的成败,从教育的根本目的来说,是因为我们要培养的是适应现代文明主流的独立自主的公民;而自有文字记载至今,我们的教育目的,一直是以圣人伦理规训个性与人性,以期打造没有个体意识的顺民;我们的历史与现实总呈现出相同的面貌,千年如一日地上演着对个人的围剿与扼杀――我们的历史与现实也因此合二为一,最终成为无历史亦无现实的存在。所以,我们的教育要恢复的是清醒的历史感与深重的现实感,惟有如此,才能使属人的时间与成人的空间再次启动,从而激发滋长真正属于个人的生活。从个人成长来说,一个没有历史感与现实感的人,他不可能正常成长。没有历史感,他不可能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超越个人欲望涉及个人与群体关系的爱与恨就没有实在的支点,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只能建立在流沙之上。没有现实感,他不可能知道自己是谁又要成为谁也不在乎自己是谁;他不可能明白自己真正的需要――他会把兴趣等同于时尚,把本能要么视为羞耻要么视为人生的全部;他的正义感不超过自己的吃喝拉撒:活着,和大家一样,这是他最高的真理诉求。

成人之美范文3

关键词: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制度;启示。

多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司法(结合各国的一般用法及我国的司法实践,以下亦称少年司法制度)实践更多地体现出刑事化倾向,国内学者对域外未成年人司法的研究也较多侧重于未成年人司法中少年犯罪与保护性司法的研究,但完整的未成年人司法绝不应简单地理解为是对“罪错少年”的特殊惩戒与保护,少年法院也绝不应成为单纯的“初级刑事法院”,[1](p393)我们亦应关注域外少年司法较为发达国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另外一极,即以儿童与家庭为核心、在完善的福利体系支撑之下作用更深远的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发展,以推动我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基于此,笔者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美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就其源起与发展作一分析,以试图为我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制度的构建提供基本逻辑参考。

为了研究内容的统一,笔者首先对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概念作一界定。所谓未成年人,是指依据一国立法未达成年年龄标准的人。而根据《儿童权利国际公约》,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一般称为儿童。所谓“少年”,当今各国立法大都倾向于为其规定“年龄区间”,如英国《儿童及少年法》规定8周岁以上17周岁以下的人为少年,“少年”更多的是与犯罪和身份罪错相关联。基于本文研究旨趣,除明确标示外,未成年人、儿童为同义语,根据语境变换进行选择,在谈及司法制度发展时仍沿用最初的“少年法院”、“少年司法”等用法,但以未成年人民事司法为一般用法。

一、美国儿童福利制度与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诞生。

(一)儿童福利制度的源起。

美国少年司法最初容身于福利制度之中。美国儿童福利政策因循英国传统开始,18世纪末19世纪初《济贫法》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渊源,其确立了减轻、缓解危难者(包括儿童)的困难与痛苦的国家责任,将危境儿童置于国家监护(parens patriae)之下。随后,各地执行《济贫法》的官员们继续依靠招收学徒和各种形式的直接援助以及设立专门机构来帮助穷困者、无人照料者以及孤儿,同时他们还批准将儿童置于救济院或将其拍卖给最低条件的竞拍者。[1](p15)由于人们观念中对儿童权利的漠视,尽管有了国家监护的雏形,但儿童民事权利的保障程度依然很低。19世纪早期,新的家庭观念将儿童作为一个有着特殊需要的个体,并开始将儿童期作为人生一个独立阶段分离出来,在儿童观上强调儿童天性善良,“担忧儿童”(fear for children)的价值取向使“决策者们力图在一种以个体自治为动力的社会体制中,将儿童作为某种有别于成年人的独特个体来探讨,由此得出了最具启迪作用的法律语词———儿童的最大利益”。[1](p16)与此同时,美国鲜明的个人权利保护倾向和特殊的反国家主义传统又使人们相信,儿童问题首先是私人问题,只有存在确凿的证据证明父母监护失败后,公共机构和社区才能介入对儿童的照管,随之形成了一系列父母亲权神圣、家庭隐私不可侵犯的家庭自治观。而在“有限政府”的理念下,各种关注于儿童利益的福利政策与私营组织不断涌现,并不断影响着美国儿童福利政策的走向。

(二)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萌芽。

美国少年民事司法肇始于1825年纽约市建立的第一个少年矫正院(亦称纽约避难所),将不守法纪与无人照管的儿童集中在一起同成年人分离进行矫治,这凸显了人们不断扩展的对儿童的责任感,以及以严格的纪律、教育和劳动为内容的结构性环境处遇可以重塑儿童人格观念的信守,儿童福利与少年司法实践及机构逐渐合而为一。[1](p24-25)其后,矫正机构的效仿者接踵而至,宗教团体、民族团体以及友爱和慈善协会建立起孤儿院,对父母死亡或丧失能力的孩子进行监护与照管,这成为少年法院出现之前最显著的儿童福利与少年司法举措。[1](p27)这些福利机构承载了当时人们对儿童问题新的希望,但很快,政府无力提供资助导致的基金匮乏制约了矫治机构的发展,为了维系生存,政府赋予私营救济机构以经营者的地位与权利,矫治机构因此开始利用儿童为其谋利。当谋利具有正当性之后,矫正机构建立的初衷悄然改变。

剥削儿童、过于拥挤、管理不善、态度粗暴等现实问题迭出,引起了父母们的强烈抗议,而矫治效果的不明显最终埋没了机构矫治的理想,人们开始寻求新的福利机制。

(三)未成年人司法组织的建立。

在19世纪末期,随着工业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儿童有了新的观念,发展出更精确的儿童与儿童期概念:“儿童”是有着自身需要和兴趣的独特的个体;“儿童期”是儿童所拥有的学习、生长和玩耍的特殊时期。新概念的引入引起了人们对儿童特殊脆弱性和需求的关注。儿童福利制度的基点也从“担忧儿童”(fear for children)转为“害怕儿童”(fear of chil-dren),人们开始害怕儿童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并且主张合适的儿童期应当受到适度的干预,从单方面强调儿童福利保护到有效地管教救治失养罪错儿童,福利制度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如何更好地照管被忽视的儿童,如何对父母与寄养家庭实现有效的监管,如何使罪错儿童远离成人刑事司法的严酷?在拯救儿童运动的推动下,1899年4月14日伊利诺斯州议会通过了《少年法院法》(act to regulate the treatment andcontrol of dependent,neglected and delinquent children)、《规范无人抚养、被忽视和罪错儿童的处遇与控制法案》。[2](p703-709)随之,以福利为根基、职能广泛的伊利诺斯州少年法院走进了公众的视野,成为“自1215年英国大宪章以来,英美司法制度之最重大进展。”[3](p101)伊利诺斯州《少年法院法》第3条规定,人口超过50万的县应从巡回法院中选择和指派一名或者多名法官负责审理本法所规定的所有案件,并应将一个特别的法庭室(court room)指定作为少年法庭室,审理这些案件。为了方便起见,这个审判室可以称为“少年法院”。[4](p120)虽然最初的少年法院仅是巡回法院的一个法庭,但因其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庭的审判理念、案件受理的范围与审理模式,因此已经成为相对独立的审判组织。

(四)未成年人民事司法与专门儿童福利机构的逐渐分离。

伊利诺斯州少年法院的产生极大地推动了少年司法在广度与深度上的发展,在其之后,少年法庭运动席卷了整个美国。“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在相关理论的影响下,各司法管辖区的少年司法制度逐渐融合,其各自的名义或形式虽有所分别,但其基本理念、基本法律规则以及相关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实践操作大体一致。……它们的受案范围大体相当……它们的基本宗旨也大体一致,即处理并矫治越轨少年、防止少年越轨以及通过适度地干预家庭保护少年健康成长。”[5]少年法院的建立使得政府及社会专门的福利机构与少年法院的职能走向分野,“法庭外的社会福利机构有了极大的扩展,服务于无人照管和被忽略儿童的专门机构(包括收养安置家庭)发展迅速且数量充足,法庭与社会机构之间分野的适当界限得以明确,在这一领域已经有了从法庭分离大量案件的更好的实践。当然,有一些案件,如变更监护(包括自然的或其他的),从家庭中带走孩子,将孩子送入福利机构等诉求的听审应当专属法庭”。[6](p98)到20世纪90年代,联邦立法通过了《收养和安全家庭法》(adoption and safe families act)(afsa),建立的审查和监督机制确保了不需要法院裁决的案件直接由儿童福利机构处理。[1](p319)随着司法与福利制度功能分区的清晰,未成年人民事司法也逐渐完备起来。

二、当代美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基本内容。

(一)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组织。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中对涉及联邦法律的未成年人案件可以由联邦地方法院处理。作为州立法的产物,哥伦比亚特区及50个州司法系统中均设有少年法院、家庭法院或少年分庭(juvenile court or juvenile division)等少年司法组织,从美国各州少年案件处理的法律规则角度看,其普及全国,大体覆盖到了每一个郡县。据此估计,美国的各种少年审判机构应该约有3000个左右———与郡县数量大体相当。[5]各州根据其州法及州法院等级体系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案件听审类型、审判人员组成,并形成与儿童福利机构、缓刑机构不同的关系。[7](p4)如在得克萨斯州,通常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便是该州少年案件的实际审判机构。美国的少年司法组织在建制上大体可分两类:即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机构和非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机构。所谓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审判机构,即依法独立设置和管理的少年审判机构,通常称为少年法院(juvenile court)、家庭法院(family court)或少年与家事关系法院(juvenile and domestic relations),其建制与刑事法院(crim-inal court)、郡县法院、城市法院等并行。所谓非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机构,即有权依据少年法律规则处理少年案件的地方普通法院(general session),这些法院往往会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指定专门的法庭(court room)审判少年案件。其负责少年案件审判的法官往往相对固定。[5]就审级制度而言,少年司法机构是州司法系统的组成部分,作为基层初审法院或专门法庭,其审理的少年案件根据各州及联邦诉讼制度可以提出上诉,直至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在少年审判组织实践方面,华盛顿特区、加利福尼亚州、大纽约市、特拉华州、夏威夷州以及新泽西州等均建立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统一家庭法院。美国少年与家事法院的法官通常由具有专业兴趣和特殊能力的法官、社会工作者和专家担任,一些从事过家事审判的法官更是主张:“审理复杂的商业纠纷的法官与审理包括未成年人的未来在内的监护权纠纷的法官应当区分开。……家事法官应当是掌握案件处理与法庭管理技术的家事专家。……必须接受过包括未成年人的需要、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家庭暴力和保护未成年人事项的专业知识和培训”。[8](p73-74)(二)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管辖范围。

从伊州少年法院开始,案件管辖权大都及于未成年人犯罪与偏差、身份过错以及未成年人民事保护案件,其中民事案件主要包括无人照管、被忽视或虐待等。在其后少年法院的发展演变过程中,案件管辖范围逐渐扩大,以少年法院诞生地库克郡为例,作为伊利诺斯州的一个特例,该郡独自拥有一个巡回法院和一个上诉法院,现在的库克郡巡回法院被划分为三个审判职能部门,即郡县部(county department)、市政部(municipal department)和少年司法与儿童保护部(juve-nile justice and child protection department)。少年司法与儿童保护部包括两个基本的业务职能分部,即少年司法分部(juvenile justice division)和儿童保护分部(child protectiondivision),民事司法体现在儿童保护分部的职责中,其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儿童虐待、儿童疏于照管、儿童需要扶助、个人监护权以及父母亲权的终结等案件。[5]再以纽约市家庭法院为例,具体的案件管辖类型包括:儿童虐待与疏于照管、收养案件、监护与探视案件、家庭暴力案件、寄养许可与审查案件、监护权案件、少年越轨案件、父权案件、需要监管者案件(persons in need of supervision)、儿童抚养及配偶扶养案件。[5]

可见,对未成年人以家庭监护为中心的民事权利维护成为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控制未成年人罪错的基础,美国少年司法正从倚重国家监护,强调对越轨和身份罪错少年的机构处遇模式向以家庭(可以是包含更多亲属的扩展家庭)监护为中心关注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儿童家庭案件一体解决的模式转变。

(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的特殊程序保障。

1.当事人适格的扩张与检察官诉讼。

未成年人权利的维护与监护密切相关,但亦涉及社会公益,在家庭内部发生的对未成年人的虐待或遗弃等,更需要及时有效的救济,因而,必要情况下当事人适格的扩张成为立法的当然选择。美国社会福利机构(public social serviceagency)在孩子遭受遗弃或虐待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将孩子暂时或永久的同家庭隔离。同时,该机构还有权提起认知请求诉讼和抚养请求诉讼。在诉讼层面,为弥补未成年人诉讼行为能力的欠缺,最大程度救济未成年人利益,检察官可以在亲子关系事件中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

2.事实发现的辅助法官机制。

少年与家事案件的审理强调对个人尤其是未成年人利益的全面保障,以及对国家与社会公益的维护,因此,发现案件事实真相甚或探寻纷争背后的症结所在往往成为关键,鉴于此,美国许多州的少年或家事法院设立了“专员”

(commissioner)以及“仲裁人”“调解员”(referee)等法律职业人士作为辅助法官帮助法官进行裁判。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例,“专员”负责将诸如监护、子女以及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等事实调查清楚并做出法律上的判断,然后再将之向法官做出汇报。而在密苏里州,“专员”则专门负责整理事实问题,并将事实认定的结果向法官做出汇报,法官在认为报告准确无误的基础之上再做出判决。为调整法律问题背后的人际关系,美国许多州在法院内部还设立了“法律顾问”

(counselor)等特别辅助机构,帮助法院解决诸如家族之间的人际关系以及法律之外的诸如经济、社会甚至生物学方面存在的事实问题。[9](p326)3.当事人正当程序权的保障。

少年法院意在通过对所有危及少年生活的强有力干涉来达到拯救孩子的目的,因此非正式的程序优先于正式的诉讼程序而得到适用。[1](p143)在少年法院创立之初,实现对儿童的安置是法院最关注的内容。如对于无人照管的儿童,不必接受法院的详细审查和评论,即可将其安置于付费看管的寄宿家庭、工读学校、少女感化院甚至少年犯收容所和监狱。但对于安置是否恰当,审理程序是否保障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听审请求权,是否遵循了正当程序则在所不问。但随着少年司法的发展,以及实践中少年安置机构存在的种种问题,人们开始反思关于父母亲权、国家监护等一系列基本理念。许多州开始规定儿童及其父母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以加州康特拉科斯塔郡为例,少年保护案件的父母具有获取律师帮助的权利,而少年保护案件的涉案儿童还可以享有法院指定律师的权利。[5]另外,为了尊重父母监护,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以下两个判例确认了父母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其一为桑托斯基诉克雷默案(santosky v.kramer),该案确认亲权不能被剥夺,除非有明确的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父母有不适当的行为;另一案是斯坦利诉伊利诺斯州案(stanley v.illi-nois),该案确认了未婚父亲拥有参与其子女抚育和监护听审的权利,[1](p319)父母抚养权与听审权的保障促使司法对当事人权利保护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发展。

三、美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发展之基本启示。

综观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我们看到从纯粹的福利机构、市民社会组织对失管失教儿童的救助,到少年司法机构的独立是美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发展的第一阶段。儿童观的变化提升了国家在失养失教儿童身上的责任感,国家监护理念不断加强,美国政体下联邦与州的特殊关系形成了少年法院的特殊出身,即作为州立法的产物并被福利制度所“包裹”。在这一阶段少年司法没有刑事与民事案件的明确区分,失养失教儿童都由少年法院以福利性质的方式进行救济。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发展的第二阶段始于少年司法机构的独立与司法性的加强,父母家庭监护被关注和尊重,保障家庭监护功能的实现,在亲权不明、监护存在纠纷或失当时启动民事司法程序,通过专门法院的审理促成监护功能的实现,成为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新取向。美国少年民事司法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构建我国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启示。

其一,理性的儿童观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民事司法的根基。未成年人的保护既是父母的责任又是国家的责任,但养育子女首先是父母于宪法上的权利,父母家庭监护优先于国家监护,而国家监督、指导、支持下的良好的家庭环境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长大成人。

其二,尊重和保障家庭监护功能的发挥,强化司法与福利制度的功能分区与个案合作,服务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是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制度追求。未成年人民事司法以解决监护纠纷为核心,对被忽视儿童、被虐待儿童、被剥削儿童(如被逼卖艺儿童)等的保护不仅应担当裁判者的角色,更应担当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与家庭、福利机制协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这也是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特殊职能所在。

其三,恰当的民事司法边界是未成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障的起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众多,但通过对美国民事司法的考察,我们发现并非所有与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障有关案件均属于未成年人司法管辖范围,这其中恰恰蕴含了未成年人民事司法的边界所在。在尊重父母家庭亲权监护的基础上辅以国家监护,才更有利未成年人的长大成人。因此,进入民事司法程序应当是父母家庭监护不能、福利保护不力的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试想,有效监护下的未成年人,无论其为原告还是被告,监护人都将以当然的法定诉讼人的身份进行诉讼,最大可能地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此时,完全不需要为这种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设置特别的程序。只有在未成年人成为暂时无人照护的孩子,国家才有必要介入未成年人监护的领域,为其确定新的监护人或要求监护人履行职责。

其四,将未成年人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并重的儿童与家庭法院应是未成年人司法组织的未来发展走向。首先,设立专门的司法机构既是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客观需要,亦符合法院制度的发展要求。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离不开家庭的语境,婚姻家庭问题与未成年人休戚相关。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婚姻家庭案件日趋复杂的今天,构建未成年人与家庭法院更符合中国的国情。其次,未成年人与家庭法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利益与成年人家庭利益的平衡保护,涵盖未成年人保护性案件与家庭关系案件,更有利于实现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也避免人们仅从单一方面评价制度体系的利弊,使其有更强的涵摄力和更广的发展空间。再次,它还将有别于普通诉讼法院,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职能,如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教育监督职能、对未成年人福利发展的促进职能、对未成年人保障立法的建议职能等。审判权行使也将有别于普通诉讼而更多地体现出和谐共赢、面向未来、保障成长的鲜明特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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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康树华,郭翔,等。青少年法学参考资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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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1949,(1)。

[4]watkins.selected cases on juvenile justice in thetwentieth century[m].washington:the edwin mellen press,1999.

[5]高维俭。美国少年审判机构现状概览[j].青少年犯罪研究,2010,(2)。

[6]frederick w.killian.the juvenile court as an institu-tion[j].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1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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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之美范文4

跑腿小伙结识博士,

“单身”男人工作劳累心更累

今年27岁的董明是长沙市一家跑腿公司的职员。3年前大学毕业后没找到理想工作,便应聘当了一名跑腿员。跑腿工作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顾客什么时候有需要,他就得什么时候满足要求――大到护送病人、挂号拿药、存款取款,小到外卖物品、赔礼道歉、代人送花。董明为人谦和、善解人意,深得顾客喜欢,不少老客户都点名要他服务。

2007年9月的一天,深夜12时,董明提着食品袋来到某单位三楼的一间办公室。敲门进去,只见一个年近40岁的男人正聚精会神地埋头审看图纸。

对方叫刘立文,博士,高级工程师。刘立文说:“长沙要建地铁,规划设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只好开夜战。从今晚起,你每天这个时候给我送吃的来,面条米粉都行,连续送半个月。另外,帮我买一床薄被子,明晚连同夜宵一起送过来。”

凌晨1点,刘工还在忙碌,董明去而复返,见刘工愣神,董明说:“今晚气温有点低,总不能让您挨一夜冻吧?店铺都关门了,正好我过生日时朋友送了我一床被子,还没打开包装,您先用着。”刘工接过被子,感激地笑笑,要给他钱。董明连连摆手:“刘工,这被子就算我送给你的,反正我也没花钱,”

见董明不肯要钱,刘工让他把被子拿回去。董明只好收下了100元。

第二天深夜,董明给刘工送餐时找给他12元,说:“我问了朋友,被子是88元买的,我不能多收你的钱。”刘工望着这个憨厚的小伙子,什么也没说,把钱收下了。然后,他边吃边跟董明聊自己的心事。说着说着,眼里竟冒出泪花儿。

原来,刘工结婚已5年,妻子是大学时的小学妹,两人本来感情非常好,可是她竟然不想要孩子,要做丁克家庭。两人为此吵了两年,最近分居了,刘工搬到办公室来住。 “你们这样也不是个办法,你得去和她沟通。”董明说。刘工点头说:“是的,只要她答应生孩子,我会立即回到她身边。可是,她不接我电话,我回去看她,她连门都不开……再这样拖下去,我们就该办离婚手续了。”刘工说这话时,眉眼低垂,满是落寞。董明知道刘工很在乎这段婚姻。

董明跟刘工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巧遇落寞女设计师,

跑腿小伙决定成人之美

2008年5月的一天上午,董明接公司派单,到超市采购纯牛奶、方便面等送到叶女士家。董明敲门进去,发现客厅里坐着个穿着人时的漂亮女子,30多岁模样,客厅中央的一张大方桌上摆放着各种图纸和绘图工具,她坐在那儿望着满桌的图纸发呆。董明进门时,她连身都没有起,只对他点了点头,说:“把东西放这儿吧。”结完账,那女子说:“晚上9点请你送一斤口味虾过来。”

晚上,董明却怎么也敲不开叶女士家的门。夜里12点,他从保安处问到叶女士的手机号码,得知她得了阑尾炎,正在湘雅医院动手术。热心肠的董明骑上电动车就往医院跑。叶女士刚从手术室出来躺在病床上,面色苍白。她认出了董明,轻声说:“对不起,让你白跑了。”

一周后,董明到医院将叶女士接出来,护送她到家。叶女士给董明沏了一杯热茶,赞许道:“小董,现在像你这样热心又讲诚信的小伙子不多。”叶女士告诉董明她叫叶琳,高级家装设计师,业务忙得不可开交,连做饭购物的时间都没有,只好请跑腿公司帮忙。

叶琳请董明帮找保姆,说只要人品好,没贪念,能做事,会带小孩的就行。董明问:“你有小孩?”“暂时没有,在找到合适的保姆之前,我不敢要孩子。就因为这,我老公跟我吵了两年,以离婚相威胁。”叶琳说着说着,眼眶红了。“我们现在是分居……”她叹了口气,“其实,家里没个男人还真不行,何况我和老公感情很好。”

董明一听这话,立即想到了刘立文,他脱口问道:“你老公叫什么名字?我或许认识他。…他姓刘,是城建规划部门的,你不可能认识他。”叶琳说着,起身给小董添茶水。董明心里有了谱,一个成人之美的计划在脑海中形成。

热心小伙促成“鸳梦重温”,

高知夫妇感恩馈赠新房巨款

当天晚上,董明问刘工,他妻子是不是叫叶琳。刘工诧异地说:“是呀,你咋知道?”董明便讲了这几天的经历,一听说妻子动手术,刘工就焦虑起来。

董明安慰他说叶琳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接着告诉刘32:“你妻子并不是不想生孩子,而是没办法带。她正托我找个好保姆哩!”

“真的?”刘工满脸惊讶。董明点头说:“她对你感情深着呢!你们眼下需要一个中间人做和事佬。这事交给我来办吧!”刘工激动得拍着董明的肩膀高兴地说:“小董,只要你能把她的思想做通了,我可以向她道歉、赔不是,事成后我重谢你。” 两天后,董明带着一大束玫瑰花和一箱纯牛奶来到叶琳住处,说:“琳姐,这是你爱人刘立文托我送给你的,他知道你喜欢喝纯牛奶。”叶琳十分惊讶。董明讲了与刘工相识的经过。叶琳脸上掠过一丝欣喜,微笑着问道:“他同意我不生孩子了吗?…他说随你自己决定,等找到一个好保姆再生也不迟。他每次见到我都要提起你,他对你的感情很深很深。其实他也过得很苦,沙发当床,顿顿方便面,工作又忙,没人照料,人都瘦得不成形了。”董明添油加醋地说。 “这是他自己找的!你告诉他,我过得很好,不劳他挂念。他应该赶紧去找个能立马给他生孩子的女人。”叶琳说着,迅速转过脸去。董明换了个话题:“琳姐,你们确实该要个孩子了。我去给你物色个好保姆,你要尽快生一个,了结刘工的心愿。”这时,叶琳情不自禁地拿过玫瑰花闻了一下,说:“其实我也是想要孩子的,哪个女人不想做妈妈?”董明说:“保姆的事我来想办法。”

在董明的撮合下,叶琳夫妻俩终于又住到一起了,恩爱有加。董明如释重负,开始为他们找保姆。

然而,好保姆确实难找。董明到家政服务公司去看了几次,没找到合适的。他想了好几个晚上,想来想去想到了自己的女友张芳,她善良、心细又勤快,人品没得说,可她正在复习迎接今年的高考,她会同意去当保姆吗?无论如何,自己都要去做通女友的工作。

2008年6月2日,董明特意请了几天假回到老家益阳。张芳听说去做保姆,马上就拒绝了。董明劝她:你已经考过一年没考上,今年的几次模拟考成绩又都达不到三本线,考上大学的希望实在是太微,还不如和我一起到长沙去,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张芳觉得男友说得也有道理,而且可以和男友在一起,这不是自己一直希望的吗?于是答应了董明。

两天后,董明带着女友来到刘家,刘工和叶琳一看就中意。在刘工的建议下,张芳还是参加了当年的高考,但连三本线都没上。张芳便放弃了读书的打算,安心在刘家做保姆。

接下来的日子,张芳将刘家打理得整洁干净,饭菜也做得很合叶琳的口味。叶琳发现张芳在看科学养育婴儿的书,就问她干啥看这类书。张芳说:“是董明让我买的,让我好好学习,等你和刘工有了孩子后,我就用得上了。”叶琳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动情地说:“芳芳,刘工把小董当弟弟,你就把我当亲姐姐好了。今生今世,我和刘工决不会亏待你们俩。”

2009年5月21日,刘工和叶琳的小宝宝呱呱坠地,是男孩,两口子高兴得合不拢嘴。张芳把孩子侍弄得周到妥帖,刘工夫妇非常满意。

成人之美范文5

论文关键词:成长 黑人民族文化 自我意识 所罗门之歌

美国著名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凭借其力作《所罗门之歌》于199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托尼·莫里森的一位艺术界朋友给她这样留言:“你获得的大奖也是我们大家的,你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确实如此,该书在美国乃至世界文艺界赢得广泛好评,其作者托妮·莫里森也成为历史上诺贝尔文学奖唯一的黑人女性得主,她的一系列作品在20世纪的美国文学发展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一、《所罗门之歌》作为奠里森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是以黑人奶娃的成长为主线。

讲述了奶娃摆脱各种束缚与羁绊,发现家族的巨大秘密和自己的真实身份,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归属,从而彻底的认清了自我,最终达到心灵的净化与思想的升华。

故事通篇围绕一个绰号叫做“奶娃”(milkman)的黑人的成长展开,谈到成长问题,我们知道,成长是指青少年通过经历一系列的磨练和考验后,突然顿悟,从而重新认识自我、人生和社会,获得独立应对社会和生活的知识、能力、和信心,进人人生的另一阶段一成熟阶段,这一发展过程被称为initiation。以青少年的成长为主题的小说被称为成长小说。通篇阅读《所罗门之歌》,不难发现该作品是一部典型的成长小说。

小说的情节曲折有趣,描写诙谐幽默,人物刻画深刻形象生动。先看一下这个黑人男孩的出生,父母完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没有共同语言,奶娃的父亲之所以能够娶他的母亲,最主要的还是贪图了奶娃外公的财产和家业,并非传统观念里来自精神方面的爱情,正是在其姑姑彼拉特的精心策划下,让梅肯·戴德喝下所谓的壮阳药,使得露丝怀上了奶娃,然后又是在彼拉特的庇护下,他才躲过了父亲的蹂躏和折磨,在这样的家庭背景下,这个黑人男孩诞生了,可以说这是一个奇迹,也可以说是一种悲哀。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也是他所处的周围环境不断对其熏陶潜移默化的过程。奶娃的成长便受到周围形形人的影响,奶娃父亲梅肯·戴德是一个彻底的拜金主义房地产商人,他为人刻薄、冷酷无情,为了能继承黑人医生的大笔遗产,他娶毫无感情的露丝为妻。奶娃母亲在奶娃看来是一个毫无地位可言而又难以理解的人,对被母亲喂奶喂到六岁而感到羞愧和耻辱。奶娃对姐姐莉娜和科林斯也并无好感,甚至认为她们跟大街上拉客的没什么两样。奶娃的姑姑彼拉特在奶娃看来就是一个肮脏、贫穷、落魄、丑恶的象征,为有这样的姑姑而感到无比的耻辱。

二、奶娃受到种种不同价值观念的影响。

不论是来自父亲的、母亲的,还是姑姑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越发地跟周围环境变得格格不入,因为圣餐问题父亲打了母亲,这似乎在童年或年少时显得十分正常,但此时的奶娃早已受够了父亲的冷酷,出手打了父亲,这一事件更加激发了奶娃挣脱父亲枷锁,寻找自由生活的殷切向往。

奶娃从此抛开了以往的虚华与傲慢,“不再假装回避问题,不再躲闪羞羞答答地绕开困难走路”,敢于正视问题,面对现实,南方寻宝之行重新塑造了“奶娃”,虽寸进未得,但他寻到了比金子更珍贵的东西一戴德家族的根,知道了自己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为自己的祖先感到骄傲,找到了自己民族文化的根,找到了和自己本民族文化相联系的纽带,发现了自己的真正使命、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真谛。南方之行后的奶娃对家人、对社会、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感悟,这种认识与感悟是如此的理性和成熟。随着奶娃思想道德责任意识的渐渐成熟稳定,奶娃褪去了浮夸与傲慢,从一个漠不关心的人成长为一个乐于助人的好人。

成人之美范文6

关键词:旅游 管理 美育

随着国际和平环境的持续保持和现代科技的猛进,战后的世界经济迅速发展。这种发展,使得发达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总收入增长,国民可供自由支配的收入也因之增多;同时,由于现代化大生产及社会斗争、推进等原因,可供国民自由支配的时间增多;加之交通条件现代化。这三大基本原因,使得旅游业兴旺发达,成为朝阳产业。发展至90年代,旅游已与石油、汽车业鼎足而立,成为世界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演进。面对充裕的金钱、时间,文化素养高的国家(或地区)的人民,乃以旅游为仅次于生存需求的人生第二需求。

何谓旅游美育?旅游美育即通过旅游活动进行的审美教育,也就是在旅游进程中产生、完成的美感教育。旅游美育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旅游美育,其目的、任务是培养、提高旅游主体——旅游者对现实世界(自然的;社会的)和艺术世界的美的感知、鉴赏、创造,陶冶人格修养,丰富生活趣味,促进身心健康,升华道德情操。广义的旅游美育,则不仅对旅游主体而言,其对象推广为一切与旅游相关的人,如:旅游媒体从业人员、旅游客体中的人们。本文谈的是狭义旅游美育。

由于旅游资源一般分为自然旅游资源与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所以,人们每将旅游客体分为自然与人文两大类别。对旅游主体进行美育的基础,是旅游客体本身所具有的自然美与人文美。

一、自然本身是个纷繁的大千世界

产生美育作用的自然美是五彩缤纷的本文姑将其拟为六个方面:形象美、色彩美、形态美、声音美、嗅觉美、内美。

(1)形象美包罗万象,在旅游审美中占第一把交椅。不论地貌景观、水景、天文气象景观、动植物景观,无不以形象美为第一要素。依中国自然景观审美传统,形象美大体有雄美、秀美、险美、奇美、幽美、旷美等类型。雄美一般是就形体与气势而言。凡形体高大雄伟、气势豪壮磅礴者,皆谓雄美。雄伟的高山,喷薄的日出,参天的古树,凌云的雄鹰,无不给人雄壮的美感。雄美为阳刚,秀美为阴柔。险峻的瞿塘峡、“难于上青天”的蜀道、辽宁千山五佛顶,都是险美的代表。奇美在于形象之非同一般,变化多端,离奇怪异,出人意表。典型的奇山异水,有大西南之岩溶地貌,青藏高原神奇的湖泊,台湾、海南等沿海地区之海蚀柱、海蚀崖、海滩等。

(2)色彩美是大自然的杰作。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碧海、金沙、霜林、雪原、美草、百果、黄土地、红高粱、似锦繁花、五彩云霞、镶金的落晖、镀银的月华……大自然是绘就色彩美的最伟大的画师。

(3)形态美可分动态美与静态美两大类。动态美表现在流水、瀑布、海涛、潮汐、浮云、飘烟、流星、飞禽、走兽、游鱼等等。静态美是相对于动态美而言的,主要表现于山、石、树、花草、止水等。此外,尚有微动态,如涟漪之美。

(4)声音美无处不在。拍岸的惊涛,叮咚的山泉,淙淙的溪涧,哗哗的瀑布,苍莽的松涛,断肠的猿啼,雄壮的狮吼,呦呦的鹿鸣,婉啭的莺歌,呢喃的燕语,唧唧的秋虫,乃至雨打芭蕉、露滴清荷、风送秋叶……,无不表现出天籁之美。

(5)嗅觉美之最典型、最普遍者,是花香之美。唐皮日休咏牡丹之香是“独占人间第一香”(《牡丹》),宋林逋为梅花的香气写下“暗香浮动月黄昏”(《山园小梅》)的千古名句。植物之香不惟花,叶亦香。元叶梅峤既赏荷花之香,又重荷叶之香:“未花叶自香,既花香更别。”(《荷花辞》)茶叶的香味,已被世界上十多亿人认同,中国人更视茶为“国饮”。

(6)内美。我国传统审美观的“比德”说,即属本文所指的内美。“比德”,就是把自然物象比附人之道德,使自然物象“人化”为赋有伦理价值的意象。观赏松柏而思人之气节,二千多年前孔子便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赞空谷幽兰之孤高:“芝兰之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困而改节。”

 二、产生旅游美育作用的人文美

亦可大致分为六大类:文物古迹之美、建筑景观之美、民俗风情之美、饮食之美、文学艺术与工艺美术之美。

(1)文物古迹美大而至万里长城、龙门石窟、秦始皇陵……,小而至仰韶彩陶、殷墟酒尊、武威铜马(中国旅游标志)。中国是五千年文明古国,广袤一千万平方公里,堪称世界文物古迹魁首。

(2)建筑景观美,从性质上看,有造型美、气势美等不同类型;从时间上看,有古典美、时代美。建筑的造型美容易为人所认识,气势美则须作更深层次的把悟。如厦门集美海堤,硬是用花岗岩石从海中砌成,火车道、汽车道、人行

[1] [2] 

道并列,全长五千多米,宛如跨海凌波的水上长城,气势雄壮而灵动。

()探究民俗风情已成为近年世界各地旅游“热点”。它之所以成为“热点”,在于其具有独特之美。民俗风情之美的独特性,源于民族的或地域的差异性。因这种差异性而形成的吸引力,对旅游者来说便会产生一种美感。这种异于旅游者本地“风光”的民俗风情,对以猎奇为旅游动机的旅游者来说,更是以之为美。从本质上说,民俗风情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形成、长期沿袭的群体性共有行为方式。它的涵盖面很广泛,遍及每个家庭。民俗风情美属于社会美的范畴。

()饮食美具有社会美、艺术美、自然美多重美学属性。现代旅游业的六大要素是食、住、行、游、购、娱。可见,“食”之于旅游业之重要。对中国旅游业来说,最能吸引海外游客的是三大优势:自然风光、文物古迹、美食。中国饮食文化堪称世界饮食文化之绝。

孙中山先生在其宏著《建国方略》中指出:“昔者中西未通市以前,西人只知烹调一道,法国为世界之冠;及一尝中国之味,莫不以中国为冠矣。”饮食给予人的美感,不仅仅是生理科学上的味觉的美感。中国饮食之美,除味觉美之外,尚有嗅觉美、视觉美。譬如中国菜肴,八大菜系均讲究色、香、味、形,富有艺术性,给人以精神上的享受。

()文学艺术、工艺美术给人的美感,从生理科学上看,有听觉美(音乐)、意觉美(文学)、视觉美(绘画、雕塑)等;从美学属性上看,纯粹是艺术美。举凡历史悠久或知名度大的自然景观,往往有优美的神话、传说与之相伴。不论自然景观抑人文景观,每有集书法、诗词、哲理、雕刻于一体的楹联、碑刻、匾额。神话、传说、故事、楹联、雕塑等等成为旅游景观的有机组成部分,使旅游者平添想象力、诗画美、梦幻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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