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科普工作计划范例6篇

少数民族科普工作计划

少数民族科普工作计划范文1

一是促进了科技民生工作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2011年起已连续被列为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重点项目。各级科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科普惠农惠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带头人的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科技服务,引导城镇居民和青少年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一年来,自治区科协系统累计开展科技服务活动1000余项,技术咨询服务1800余次。

二是建立了科普长效机制

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始终坚持培养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带动一批、表彰一批的原则,在全疆开展科普示范典型的培养和发展。截止目前,全疆已确定65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61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65个科普带头人、46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603个社区作为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储备项目,为今后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治区还在全国首个将“科普惠农服务站”作为抓手,列为自治区科普惠农表彰对象,并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引导、帮助基层科普组织和社会各界建立科普服务站,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延长科普惠农惠民工作链。2012年,全疆新建科普惠农服务站105个,科普惠民服务站94个。截止目前,全疆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834个,科普惠民服务站145个,其中各级科普惠农惠民表彰对象建立服务站450个。

三是提升了科普服务能力

据调查,全疆94个县市区中科协独立建制的54个,合署办公的40个。全区共有社区1613个,7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协组织(科普小组),社区科普志愿者近5万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全疆现有各类农技协组织1883个、会员63.4万人,成为基层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通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在全区各地扎实有效展开,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高了基层科协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了科协组织的实力。在大力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各县(市、区)积极筹备成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截至目前,全疆所有的地州市科协和43个县市科协成立了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成为全国建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最多的省区市,为进一步开展基层科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是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通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行动计划”,不断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受奖补单位开展农村科普宣传和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科普各项工作的开展,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依靠奖补资金扶持,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拓宽服务领域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引进步伐,不断带领大家共同致富。昌吉州第一个获四级表彰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昌吉市榆树沟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建成了昌吉州乃至全疆第1个农村科技频道电视、第1个信息化数字乡镇和第1个大规模的设施林果基地,推广普及加工番茄机采技术、滴灌节水技术和设施林果种植等技术,2010年该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在昌吉市率先实现1万元。和田地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紧紧围绕地区实际需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新型农牧民、增加农牧民收入、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提高各族群众科学素质等方面,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各项科普活动,2010-2011年,工作队开展各类专项科普活动达200场次。克州阿图什市上阿图什乡科普带头人都力坤·阿不里孜,参加工作20多年来,一直从事牲畜品种改良、动物疫病防治、畜禽和畜产品检疫、科技培训等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基层技术人员在农家牧点开展畜牧技术培训班337次,举办科普讲座43场,听讲人次达到万余人次,发放畜牧类科普图书近万册。全国科普惠农带头人訾桂信,长期以来以帮助农民科技致富为己任,把自己的连片温室大棚办成科普培训基地,向皮山县各族农民群众普及科学技术,五年来,共举办设施农业科技讲座58场,现场技术指导3000多次,培训农民3.3万人次,培养农民技术员132人,接待上级观摩团和兄弟县市取经人员148批次1万多人,带动全县设施农业从五年前的不到100座,发展到现在的2500座,棚均效益从1600至2000元,提高到1万至1.5万元。

少数民族科普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实施科教兴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全自治区评比、筛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集体和个人。从2006年起,每年评选“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2个“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开展“计划”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单位和个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科协、财政局的推荐名额与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资助:

1.业务范围属于广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符合广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

主要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和经常性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普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4.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综合各市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推荐名额均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自治区科协、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市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县,并通过本市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市的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县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市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6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五)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汇总市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10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批准公布。对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由自治区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其中: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补助和奖励8万元,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各补助和奖励2万元,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各补助和奖励10万元。

(六)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在获得“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评选。

(七)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少数民族科普工作计划范文3

[关键词]四川;少数民族人口;人口现代化;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F12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2)02-0086-05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一般项目“我国西部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路径研究”(编号:07SYB012)

作者简介:李继红(1966-),女,硕士,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四川 成都 610041;杨风(1972-),男,博士,济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山东 济南 250022

人口、资源、环境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位置,大致可以概括为: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起点和条件;人口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终点和目标。[1](P.10)研究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状况

人口发展是指作为社会生活主体的人口,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其数量、质量和结构及其与外部的关系不断由低级向高级运动的过程。人口发展既有数量的发展变化,也有质量的发展和飞跃,还包括人口结构的运动和变化。[2](P.16)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人口数量方面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四川少数民族人口147.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2.27%;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缩减至124.8万,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降低到1.27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为266.6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6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34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17%;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411.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5.00%;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人口490.8万,占全省总人口的6.12%。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的比重由2000年3.86%提高到2010年的4.31%,居全国第六位。2000-2010年,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75.97万,增长了19.2%,年均递增1.77%。

(二)人口素质方面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四川少数民族人口中,具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6.68%,比四普时的29.00%增长了7.68个百分点;初中文化水平的占8.97%,比四普时的9.95%减少了0.98个百分点;具有中专、大专、本科教育水平的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依次为2.21%、0.84%和0.44%,分别比四普时增加了1.09、0.54、0.20个百分点。由此来看,四川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提高。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四川文盲、半文盲人口占6岁以上人口的10.86%,而少数民族人口的同类指标高达41.47%。四川少数民族中,超过或接近全省小学以上受教育水平人口占总人口比重(82.41%)的只有回族和羌族,其中回族为83.18%,羌族为79.4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苗族、藏族、彝族,其中苗族的同类指标为73.98%,藏族的为47.34%,彝族的为44.55%。另外,四川每千人中拥有大学教育水平的为7.6人,超过这一平均水平的只有回族(29.5人),而苗族(5.7人),羌族(4.2人),藏族(2.4人),彝族(1.4人)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总之,虽然四川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总体水平依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且各少数民族之间发展极不平衡。

(三)人口结构方面

1.人口年龄结构方面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四川少数民族人口的年龄结构正由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0-14岁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1.1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的4.42%,年龄中位数为24.40,老少比为13.95%,前三项指标表明,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已进入成年型,老少比还处于年轻型。

2.人口产业结构方面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四川少数民族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高达90.50%,比全省及汉族人口分别高出12.89和13.63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79%,比全省及汉族同类指标低6.91和7.29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占7.71%,比全省及汉族同类指标低5.98和6.34个百分点。人口产业结构不合理状况由此即可窥见一斑。

3.人口城乡结构方面

城市化是衡量人口城乡结构的重要指标。鉴于统计数据的缺失,本文用民族自治地方的城市化水平为代表。1978~2009年四川民族自治地方与全省城市化发展状况如图1所示:

图1 1978-2009年四川民族自治地方

与全省城市化发展

注:本图用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代表城市化率;(资料来源《四川统计年鉴》(2010))

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出:曲线交点以前年份,民族自治地方的城市化率大于全省平均水平,交点以后年份,民族自治地方的城市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两者之间的差距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二、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发展所遇到的问题

(一)人口增长过快所带来的问题

四川少数民族人口主要生活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长给民族地区带来充裕劳动力的同时,由于增速过快,与当地的资源环境,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从而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加剧了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增加了可持续发展的难度。主要表现为:

1.人口增长过快导致人均耕地锐减

1978~2009年四川民族自治地方与全省人均耕地的变动如图2所示。

图2 1978-2009年四川民族自治地方

与全省人均耕地变动

(资料来源:《四川统计年鉴》(2010))

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出:民族自治地方与全省的人均耕地都在不断减少,但其下降速度快于全省平均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均耕地由1978年的1.64亩降到2008年的1.10亩,年均减少0.017亩,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012亩)。

2.人口增长过快导致环境恶化

人口数量变动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当人口数量的增减与环境的变动相一致时,会有利于环境的利用和生态的保护;反之,当人口增减与当地生态环境的变动相悖时,会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民族地区的耕地不但贫瘠、分散,而且大多位于山高坡陡之处。据统计,阿坝州20°以上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66%,甘孜州高山峡谷区25°的坡耕地占47%,凉山州达到63%,大渡河流域的峨边县和金口河区达到70%以上。粗放式的耕作模式,特别是毁林(草)开荒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水土流失加剧。仅1975-1986年,水土流失面积就扩大了3.1倍,水土流失面积已达45%。作为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的阿坝州,水土流失面积也达到了26860平方公里,年均土壤流失量达1.4亿吨。[3]由水土流失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均在10亿元以上。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贫瘠、单产减少,为增加总产量,势必进一步增加开垦面积,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3.人口增长过快导致就业压力增大

1995年民族地区社会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重高达60.46%,近年来一直处于徘徊阶段。尽管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经济发展,以吸收更多从业人员,但由于人口增长速度快于就业岗位的增长速度,致使就业压力增大。

(二)人口质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据原四川省人事厅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底,三州民族地区人才资源总量1131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95494人,经营管理人才17635人,与近年来三州地区人才总量的历史数据相比,基本上稳定不变。2007年当年三州地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共计流入8583人,流出7708人,年净流入仅有875人。

民族地区高素质人才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数量不足、结构失衡、引进困难、流失严重。以医护人员为例,甘孜州基层医院八成以上是中专毕业,道孚、炉霍、甘孜县级医院医学本科毕业的分别有4人、2人、1人。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短缺严重,30%的乡镇卫生院仅有2人以下,甘孜州乡镇一人一院的有34个。

农村人口素质较低制约了其非农化步伐。据调查,2005年,三州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仅有17.8%,各州差异较大,阿坝州比例最高(21.9%),甘孜州最低(11.3%)。

尽管民族地区整体实现了“两基”目标,但是,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滞后,学前教育毛入园率32.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36.2%,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三)人口城市化滞后的消极效应

城市的出现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体现,不仅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一种新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加速发展。马克思曾指出:城市化就是“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4](P.470)列宁指出:“如果城市的优势是必然的,那么,只有把居民吸引到城市去,才能削弱这种优势的片面性。”[5](P.192)人口城市化不仅有益于提高居民的素质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人口城市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反过来,区域经济发展自然也会推动人口城市化步伐。据有关专家对西部地区1978~1999年的有关数据研究得出,西部非农人口比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能使西部地区人均GDP增加690元。然而,1978~2007年,四川民族自治区城市化率仅仅增长了1.3个百分点。

三、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路径

“单一的因素解释不了不发达;单一的政策与战略也无法启动复杂的经济发展过程”[6](P.15),四川少数民族人口发展问题错综复杂,其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口现代化。所谓人口现代化是指人口的数量、质量和结构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日益提高的过程。人口现代化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人口数量的增减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口质量的提高,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之需要;人口结构不断优化从而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之间保持协调关系。[2](P.164-165)具体到四川少数民族人口来说,其发展路径主要包括:

(一)合理控制人口数量

如果不适当控制人口数量,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将很难摆脱“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恶性循环,也就不可能实现民族的繁荣与进步,势必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以至小康社会的实现。为实现人口数量现代化,在民族地区继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还需要:

1.大力推行“少生快富”工程

自2006年始,我国全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这是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之后的又一项重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四川省根据政策规定,对民族地区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孩子,并采取了可靠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通过政策倾斜和优待,帮助项目户发展经济,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2006年,全省三个民族自治州及乐山峨边、马边两县共有12000户群众获得奖励,兑现奖励资金3600万元,起到了很好的带动和示范效应。

2.加强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

新型生育文化以文明、科学、先进的婚育理念为核心,通过大力宣传,让新型生育文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转变人们旧的、传统的生育观念,影响、引导人们树立新的、现代的生育理念。

3.强化计划生育的服务功能

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特别是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技术服务、生殖保健、规划统计及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从而提高计划生育的服务功能。

(二)提高人口素质

我国东西部的发展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层面,也表现在知识、信息、教育、科技、体制等领域。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是关键。为实现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现代化,我们需要:

1.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入

美国未来学家奈斯比特指出:“在新的经济秩序下,谁在教育方面投资多,谁的竞争力就强。”[7](P.311)为促进民族地区的“两基”攻坚,2000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开始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10年行动计划”,决定用10年时间,每年投入3亿元共30亿元资金,助推民族地区完成“两基”任务,从此拉开了四川“两基”攻坚的序幕。5年来,两个“计划”(即“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10年行动计划”与“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已经投入资金21亿元,相当于实施前30多年的总和。[8]2007年,民族地区终于整体实现了“两基”。

2.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迁移流动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出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而且还能提高自身素质。列宁指出:“迁移是防止农民‘生苔’的极重要的因素之一,……不造成人口的流动,就不可能有人口的发展。”[9](P.216)农民外出做非农业的零工对提高其素质大有裨益,因为人口流动把农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中拉出来,使其卷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漩涡中”,因此,有利于提高外出农民的“文化程度及觉悟,使他们养成文明的习惯和需要”。[9](P.527)俞宪忠教授指出:“发展需要流动,流动是发展的根本路径……”[10](P.223)为此,民族地区需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法保障非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人口城市化

为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人口城市化进程,我们需要:

1.逐步打破长期实行的城乡分离的二元管理体制,实施积极的城市化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农业是城市化发展的初始动力,工业是城市化发展的基本动力,第三产业是城市化发展的持续动力。如果说,工业化发展所带来的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数目的增多,即城市化“量”的增长;那第三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则是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即城市化“质”的改进。在目前城市化动力“推-拉”失衡的形势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将有助于提高城市化拉力。第三产业已成为吸纳城市从业人员的主要渠道。民族地区在继续大力发展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邮电、金融保险的同时,应积极培育扶持旅游休闲、文化传媒、中介服务、社区服务等行业。

参考文献:

[1] 田雪原. 田雪原文集[M]. 北京:红旗出版社,2005.

[2]吴忠观. 人口科学辞典[Z].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3] 张双虎. 节水型社会须从“源头”构建[N]. 科学时报,2006-03-31.

[4]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5] 列宁. 列宁选集(第二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吉利斯. 发展经济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7] 李佑新. 社会发展[M].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8] 刘大江. “两基”攻坚为四川民族地区托起“明天的太阳”[EB/OL].[2008-01-25] (2012-2-29).sc.省略/content/2008-01/25/content_12321750.htm.

少数民族科普工作计划范文4

湖北省宣恩县兴隆街社区少数民族科普宣传分队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群众称赞该少数民族科普宣传分队有“三最”:主题最明确,中心最突出,特色最分明。

一是主题最明确。始终围绕“科普主题”,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科普宣传分队作为宣恩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所属的最基层的社区科普宣传分队,无论开展任何宣传活动,始终突出科普主题:提高科学素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弥扬科学精神,引导居民群众“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形成健康、文明的工作和生活方式。2012年“全国科普日-宣恩县科普季”活动期间,科普宣传分队就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为主题,结合辖区优势,精心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科普宣传活动。

二是中心最突出。始终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突出科普中心任务、服务群众中心思想。科普宣传分队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中心工作,拟定社区科学普及和科普宣传等有关计划,依法开展科普工作,发挥社区“科普轻骑兵”的作用。2012年以来,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等中心工作,突出科协系统确定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中心任务,分队依据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组织开展综合科普宣传工作,还结合兴隆街社区实际,自编、自导、自演了“食品安全专场科普演出”,得到了各级领导、专家的好评,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三是特色最分明。始终突出民族科普宣传特色,内容是科普的,形式是民族的。宣恩县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丰富的民族文化是珍贵的民族文化瑰宝。科普宣传分队善于把科普与民族文化相互结合,以科普为内容,以民族文化为形式,效果显著。以“宣恩耍耍”、“八宝铜铃”、“滚龙莲湘”、“三句半”等传统文艺形式表演的科普节目,将科普性、民族性、宣传性、教育性、娱乐性寓于一体,深受喜爱。无论是在宣恩县“乡土文化节”文艺汇演,还是在“星级农家乐”食品安全宣传表演赛上,社区少数民族科普宣传分队都是群众公认的“心连心科普明星团队”,无论走到哪里,都广为欢迎。

(来源:湖北省科协供稿)

少数民族科普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民族教育

中图分类号:C5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3)02-0001-09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新形势下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09&ZD011) 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郑长德( 1962- ),男,四川广元人,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经济发展、民族经济。四川 成都 610041

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本文通过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大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文章对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评估,分析了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差距。

一、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取得的长足发展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民族地区大力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并率先在民族地区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在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上有了快速地发展。

(一)“两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人口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到 2009年,民族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5%。比1998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点。民族地区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据测算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2009年较2000年,全国增长了0.63年,八个多民族省份中,内蒙古增长了0.5年,广西增长了1.05年,贵州增长了1.01年,云南增长了0.81年,增长了0.87年,青海增长了0.90年,宁夏增长了0.13年,新疆增长了1.06年[2][3](表1)。由此可见,民族地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了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

(二)办学规模扩大,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提高

截止2010年,民族地区“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1978年民族八省区基础教育(小学和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2787万人,2010年为2974万人,期间1998年到2009年每年均突破3000万人。从占全国基础教育在校学生数的比重看,1978年为13.17%,到2010年提高到16.86%[4][5]。

(三)教育投入大幅度增长,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民族地区教育投入明显增加。一方面中央财政加大了对西部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和专项投入,主要面向西部地区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各级地方政府也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2009年民族八省区教育经费总收入为1696.9亿元,占全国教育经费总收入的11.70%,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404.47亿元,占全国的13.44%,同年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0.19%,财政收入占全国的4.68%[6]。从教育经费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比例看,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除内蒙古教育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低于全国水平外,其余地区教育经费占财政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均高于全国水平,甚至高出许多,例如,教育经费是其财政收入的1.6倍以上。

随着教育投入的增多,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教师待遇稳步提高,教育、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育信息化也开始有了较大发展。

(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西部大开发以来,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得到改善和加强,专职教师的数量、负担的学生数和学历合格率都有所增加和提高。据统计,民族地区小学的专任教师数,2000年为920388人,2010年为981857人,占全国普通小学专任教师数的比例分别为15.71%和17.48%;普通中学(包括初中和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数,2000年为510426人,2010年为735295人,占全国比例分别为12.74%和14.58%[5][7]。由此可见,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数有了较大的发展。

随着专任教师数量的增加,每位专任教师所负担的学生数开始有所下降。从2000年到2010年,民族地区普通小学的生师比由23人下降到18人;普通中学的生师比由18人下降到16人,各地区生师比情况(见表3)。

从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看,2009年民族八省区小学专任教师981829人,其中研究生毕业占比0.04%,本科毕业占比14.98%,专科毕业占比58.56%,高中阶段毕业占比25.12%,高中阶段毕业以下占比1.29%。同年全国小学专任教师5633447人,其中研究生毕业占比0.08%,本科毕业占比19.71%,专科毕业占比55.04%,高中阶段毕业占比24.57%,高中阶段毕业以下占比0.6%。2009年民族八省区普通初中专任教师为528096人,其中研究生毕业占比0.28%,本科毕业占比57.03%,专科毕业占比41.14%,高中阶段毕业占比1.51%,高中阶段毕业以下占比0.04%。同年全国普通初中专任教师3513438人,其中研究生毕业占比0.5%,本科毕业占比58.94%,专科毕业占比38.84%,高中阶段毕业占比1.68%,高中阶段毕业以下占比0.04%。2009年民族八省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为191932人,其中研究生毕业占比2.11%,本科毕业占比89.88%,专科毕业占比7.84%,高中阶段毕业占比0.16%,高中阶段毕业以下占比0.01%。同年全国普通初中专任教师1493313人,其中研究生毕业占比2.81%,本科毕业占比90.79%,专科毕业占比6.26%,高中阶段毕业占比0.13%,高中阶段毕业以下占比0.01%[8]。民族八省区各地区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学历结构(见表4)。

随着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改善,教学质量明显得到了提高。通过初中升学率(高中招生数/初中毕业生数)指标可以反映出这个特点。1999年全国初中升学率为24.93%,民族八省区平均为23.40%,到2010年全国初中升学率提高到47.82%,民族八省区提高到42.77%。分地区看,增加幅度最大的是内蒙古,2010年较1999年增加了31.30个百分点(图1)。

图1 全国和民族地区初中升高中的比率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1)。

(五)民族教育快速发展

对于民族地区,积极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是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基础。例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以彝族、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2.88%。近年来,该州大力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民族教育有了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少数民族儿童入学率达到95.78%,全州基础教育(小学和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数463983人,占全州基础教育在校学生的58.12%,高于人口比重,其中少数民族小学在校生占全州小校在校生的66.29%,少数民族普通中学在校生占全州普通中学在校生的40.18%[9]。

双语教学是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校教育中采取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对学生进行教学的一种特殊教育方法。双语教学在提高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社会扫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水平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0]以云南省为例,截至2010年,云南省有15个州市、74个县(市)、4056所学校开展双语教学,学历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少数民族学生296.7万人,少数民族教师有12.85万人,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稳步增长,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35%。又比如,凉山州截至2010年开展双语教学的中小学有822所,接受双语教学的在校生有26.11万人。

二、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表5是根据《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的数据计算得到的。可以看出,民族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和技能劳动力比例都较全国水平有较大差距,更不用说与相对发达的东部和东北地区比较了,即使与西部地区比较,差距也很明显。根据我们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调查,目前,全州受教育年限为6.7年,彝区受教育年限不足6年;凉山州贫困地区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数占农村总人口数19%,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数占农村总人口数6.5%,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仅占农村总人口数1.5%[11]。

(二)民族地区调整学校布局出现的问题。

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自然环境和地形条件复杂,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单纯根据人口进行追求规模效应的学校布局调整,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颁布实施,我国农村中小学开始了新一轮学校布局大调整,重点解决农村学校“布局分散、规模小”的问题。布局调整的结果是,从全国看,2000年86.91%的行政村有小学,到2010年只有40.41%的行政村有小学校,2010年每100个乡镇有153所初中,到2010年每100个乡镇有初中134所,2000年全国每100个县有702所高中,到2010年变化为492所。表6把2010年民族八省区基础教育获得的水平与2000年进行了比较。首先从小学学校数覆盖的行政村的比例看,随着学校布局调整的进行,除外,小学覆盖的行政村的比例都大幅度下降,例如,内蒙古从86.88%下降到23.69%,初中学校覆盖的乡镇数类似。

从学校布局的密度看,表7分别计算了全国和民族八省区每100平方公里学校数、每万人学校数和综合密度。之所以计算综合密度,主要是考虑到民族地区地广人稀,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教育不能仅仅考虑人口数,还要考虑覆盖的面积数。这些计算都表明,学校布局调整的结果是,不论从哪个角度考虑,学校密度均有大幅度下降。

学校布局调整的一个结果是学生就学半径扩大。据计算,学校布局开始调整前,民族地区学生就学半径就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例如内蒙古2000年小学生的就学半径是8.1公里,布局调整后,普遍扩大了学生到学校的路程,如表8所示。原来半小时就可到学校,现在需要1个小时,甚至还要多。原来的就学半径只2-3公里,现在扩大到4-6公里,使得学生上学的路程更远,有的学生上学往返要走几个小时,早上不能按时到校,下午放学到家太晚,起早摸黑现象比较普遍,尤其在秋冬季问题更为突出。在路途时间增加,相应地学习时间缩短,就学的风险增加。这几年多省区连续多次出现校车事故,与此有直接关系。在某种程度上,目前所进行的学校布局的调整甚至带来了学生的流失,产生了新的教育排斥现象。

是学生接近学校,还是学校接近学生?目前的学校布局调整遵循的是让学生接近学校,追求规模经济的方法。基础教育具有很强的公共物品性质,保障公民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的均等供给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而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公民有权利自由选择在哪居住。在学校布局调整,甚至在新农村建设中,部分地区强制居民搬迁,虽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因规模经济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成本节约,但却损失了基本的公平。这些做法是值得深思的。

(三)升学率低、流失率高、辍学率高,“两基”巩固提高难度大。

据统计,2010年小学毕业生人数占2004年小学招生人数的比例,全国平均为99.58%,民族八省区平均为96.13%,其中青海为83.26%,为85.65%,宁夏88.88%,广西为94.83%,贵州为95.42%。表9列出了中国各区域及民族地区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及毕业情况。可以看出,各项指标中民族八省区都是最低的。

(四)区域之间的教育发展不平衡

表10列出了中国各区域及民族八省区2010年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在城市、镇和乡村间的差别。可以看出,民族地区人口受教育年限与全国及其他区域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乡村的差距上,其次是镇的差距;女性人口受教育的差距大于男性人口;民族地区内部城市、镇和乡村受教育差距居全国前列,例如,民族地区城市与乡村比,受教育程度相差3.22年,其中男性人口相差2.98年,女性人口相差3.49年。区域间人口受教育程度的差距反映的是区域间教育水平的差距。此种差距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专任教师的差距上。民族地区专任教师总体数量是不足的,特别是县镇以下农村中小学专任教师短缺严重,这可从很多志愿者到民族地区支教反映出来。除了数量不足外,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上看,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学历结构的城乡差距显著。表11列出了民族八省区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在城市、县镇及农村间的学历结构情况,并与全国进行了比较,可以看出城乡差距明显。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0年07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2]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2001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

[3]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2010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4]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6] 教育部财务司 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2009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9[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9]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局 “凉山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2015)”[R].

[10]吴敏娜,郑长德.西部大开发新阶段下西南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成就与问题――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J].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6).

少数民族科普工作计划范文6

关键词:改革开放;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成就

中图分类号:G5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把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作为提高国民素质,缩小差距,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并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点与需要,制定了一系列适合于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推动了民族教育的长足发展,在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实现了少数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

由于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是从奴隶社会一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有的还是从结绳记事的原始社会形态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是“三级两跳”,因此,1949年以前,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非常落后,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地区没有学校教育,更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学校教育,适龄儿童的入学率极低。如旧的适龄儿童入学率不到2%,青壮年文盲率高达95%。[1]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民族教育坚持以地方自力更生为主,国家大力扶持,民族现代教育很快从无到有,确立了现代教育体系、现代科学内容进入课程,逐渐形成了我国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培养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1965年,少数民族小学在校生5219165人,普通中学在校生233910人,农业、职业中学在校生103466人,高等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21870人。[2]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少数民族教育,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批转多份专门文件,以指导全国少数民族教育工作。1980年10月中央批转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和1981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调整和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方针与任务,强调要提高对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要战略意义的认识,并认真总结建国以来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经验教训,要求根据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切实注意和尊重民族特点、地区特点,注意把社会主义内容同民族形式正确地结合起来,把国家支援同少数民族地区的自力更生正确地结合起来,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国家给予重点扶持,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领导。提出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切实抓好中小学教育、调整和办好少数民族的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大力扫除文盲、加强师范教育等五项任务。1992年10月21日,颁发的《全国民族教育发展改革指导纲要》,要求确立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以提高劳动素质为根本任务,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2000年制定《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2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目标。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把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作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之一,并进一步阐释了民族教育对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同年制定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工作作为民族教育中的“重中之重”,列为攻坚计划。2010年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民族教育的发展,我国基本形成了涵盖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现代教育体系,整个少数民族受教育的人口也大幅度增长。到2012年底,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总数为2384.48万人,占学生总数的9.27%。义务教育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数达到1515.46万人,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全国普通中学在校生总数的9.39%,普通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占全国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0.7%。[3]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少数民族人口规模为11379万,占总人口8.49%。少数民族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生已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二、民族教育育人为本

1951年政务院第12次政务会议批准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少数民族教育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并应采取适合于各民族人民发展和进步的民族形式”,“这种教育必须采取民族形式,照顾民族特点,才能很好地和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各民族团结互助教育,要经常注意科学教育、革命传统、纪律和法制教育。贯彻自由政策,但坚决反对宗教干预学校教育。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根据形势的发展,强调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要求把维护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加强历史教育,进一步增强各族师生“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从1994年开始,国家教委、国家民委陆续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这项教育活动对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教育的使命就是有意识、有计划地促进生命健康成长和发展。[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教育全面贯彻了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少数民族青少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刻苦学习,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过硬的专业素养、健康的身心素质,担负起了崇高的历史使命。

三、实行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为确保少数民族考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此后又提出按比例录取的优惠政策,并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独命题考试、单划分数线录取等政策,这种照顾一直持续至今。为给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创造更多的升学机会,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本科招生适当降分,择优录取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预科结束后双向选择专业。培养模式灵活多样,针对不同教育层次和教育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案;毕业时除定向就业外,鼓励学生继续深造考取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教学中注意因材施教,探索适合民族班的课程安排,针对不同教育层次和教育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案,提升教学效果,突出少数民族学生的个性化培养。

鉴于少数民族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与汉族相比有一定差距,为保障我国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国家除了正常教育经费的拨付之外,还实行少数民族教育的资金扶助政策,每年给以特殊的补贴,自1990年起,在财政上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政府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教育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首先是加大财政支持,夯实民族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早在1980年10月颁发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在最困难的民族地区实行免费教育。“九五”期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款39亿元,其中22亿投向了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西部12个省、自治区。“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50亿义务教育专款重点投向西部民族地区。近年来,国家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加上新实施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两免一补”(即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等工程,中央财政先后投入290多亿元,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办学条件。2006年起,国家率先在西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特别困难的民族和地区,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如每年安排1.2亿元资金,对农牧区中小学实行“三包”(即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为扶持民族地区发展职业教育,2008年,中央政府向5个自治区投入8.27亿元,支持建设了83所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以及145个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和10所国际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下达给5个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达9.74亿元,资助83万多人,占在校生的90%。[5]

其次是实施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发动全国支援民族地区教育事业。1992年国务院提出了东部13个经济、教育比较发达的省、直辖市与内蒙古、云南等9个省、自治区的143个少数民族贫困县(旗)建立帮扶关系,从资金、教学仪器设备、培训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以及指导教学改革等方面给予援助与支持。2000年开始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从1992年至2001年,内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的资金、教学设备及培训费总计达1.6亿元;救助失学儿童38000名,培训中小学教师15000名,培训管理干部4898人。[6]国家还通过开展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与地方合作共建民族地区高校、加强特色学科建设和学位建设、实行定向招生、扩大招生规模等措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教育部最先于1980年在部属5所重点院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工学院(后改为大连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试办少数民族预科班。2006年,教育部推出了《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一些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也相继举办了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截至2009年,举办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的高校超过300所,招生人数达到3.1万人。[5]在近些年不断加大东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明显缩小地区高考录取率差距的基础上,教育部为提高中西部农村地区学生高考入学质量,首次实施面向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2012年录取1万多名本科生,这些地区上重点大学人数提高10%左右。[7]不少少数民族学生受益。

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师资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国家加大少数民族教师培训力度,扩大在职教师到内地培训的规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2006年,国家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当年有1.6万余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西部地区260多个县2850所农村中小学校。2007年,全国招聘特岗教师约1.7万人。两年内就招聘特岗教师3.3万名,覆盖了西部地区13个省、395个县4074所农村中小学、民族地区中小学。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重点支持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建立县级远程教育教学点和乡级电视、数据收视点,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启动校园网络或局域网建设,培养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

这些措施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缩小了少数民族区域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享有良好的受教育机会。到2010年,所有的少数民族地区全部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基本上扫除了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这是我国民族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朝鲜、满、蒙古、哈萨克等14个少数民族的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大学生,维吾尔、回、朝鲜、纳西等十几个少数民族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大学生人数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四、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民族文化

传承文化是教育的一大功能。我国是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多方言的国家。民族地区有众多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语言生活丰富多样。保护语言及文化的多样性能促进社会平等和包容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共同确定了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歧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1950年政务院就要求用民族语文授课、用民族文字翻译教材。在“”期间,双语教育实践及理论研究一度中断。80年代后,双语教育得到恢复和发展,并要求在语文、历史、地理等教材中都有民族和地区的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自1980年开始在小学恢复使用壮族语文授课。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亦做出了相关规定。2002年,国务院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开发少数民族语的数理化课程。内蒙古、新疆、等民族自治区,制定和实施了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中允许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各地开展民族语文教学或双语教学有不同的特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各级学校分别用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汉6种语言文字授课。内蒙古自治区对蒙古族中小学规定:小学阶段凡懂蒙古语的儿童用蒙古语文授课,加授汉语文;不懂蒙古语的儿童用汉语文授课,加授蒙古语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恢复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广西壮文学校,并在北部方言和南部方言区各选一个县作为重点恢复推行壮文,用壮文扫盲,在小学开展用壮文教学的试验。自治区规定,小学藏文班从四年级开汉语课,汉文班从四年级开藏文课,学生到高中毕业时兼通藏汉两种文字,都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地方广播电台每天用21种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播音。全国共有1万多所学校使用21个民族的29种文字开展双语教学,在校生达600多万人。2011年编译出版的民族语言教材达3665种,总印数达4703万多册。[3]下一步需要加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健全双语教材体系,进一步编译开发多媒体教学资源。在少数民族教育中采取双语制教学,是一种适合于各民族人民发展和进步的民族形式。双语教学中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这是增进民族间、地区间的交往,促进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多民族多语言和方言也使得我国的语言苑圃绚烂多彩,其承载的文化丰富多样。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作用及核心地位,同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树立了国家大气包容、兼收并蓄的形象,有利于民族团结、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保持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创造力,以及丰富性、多样性和先进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提出,国家将进一步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建设中国少数民族濒危语言数据库。

五、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人才,适应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人力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民族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为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新中国一成立就制定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计划,国家通过专门创办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民族院校,开办各种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干部学校,并组织全国教育力量培养民族地区急需、紧缺的人才,在普通高校举办民族班,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984年第二次工作座谈会上,根据教育相对落后和缺乏人才的状况,决定从1985年起在内地省、市创办班(校),利用内地的办学优势,帮助尽快培养大批建设人才。全国各地给予了支持,首先在北京、成都等城市创办有3所学校,在其他省、市开办班。2010年,内地班在校生总数2万余人;在内地12省市42所学校开办中职班。目前,15周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3年。[1]2000年开始,在北京等内地12个城市重点高中开办新疆高中班。200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又颁发了《关于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的意见》,决定从当年起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到2008年,新疆高中班扩大到12个省(直辖市)28个城市的50所学校,累计完成9届2.4万人的招生任务,毕业生中90%以上顺利升入内地高校进行学习,其中85%的毕业生考取重点院校。[8]因地制宜在民族地区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主要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县(旗)办好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同时,重视举办比较切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初级职业技术教育;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则办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则开展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2004年教育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民委、财政部和国家人事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在全国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从2005年开始选择部分中央部委所属院校试点招收博士生500人,硕士生2000人共计2500人进行培养。2010年7月,教育部进一步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国家通过实施“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培”工程,以及公派少数民族留学生等,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1980年开始试办民族班的大连理工大学,32年来,为新疆培养了6000多名各民族青年学子、在职科技和管理干部,在全国高校中树立了榜样,在新疆地区赢得了赞誉,在少数民族学生和家长中赢得了爱戴。[9]这是国家民族教育政策成功实践的一个缩影。

经过不懈努力,民族教育为民族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和科技、经济管理人才,大大改变了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结构。如自治区全区干部队伍中,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占70.3%,其中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1.6%。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4万人,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占76.8%左右。[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大批接受过高等教育、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少数民族干部成为新疆发展建设的主力军。1955年,新疆少数民族干部为4.6万人,1975年为9.3万人,2008年增长到36.3万人,占全疆干部总数的51.25%。[8]目前,自治区的政府主席、各自治州的州长、自治县的县长以及相应的人大常委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绝大多数的地、州、市的专员、州长和市长以及县长、区长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截至2008年,全国少数民族干部已达290多万人,约占干部总数的7.4%,比1978年增长了3倍多。全国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占9.6%,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少数民族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7%。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在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服务。[5]这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2005年至2010年,8个民族省区贫困人口从2338.4万人减少到1304.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6.5%下降到7%,比全国同期贫困发生率下降幅度快了近5.5个百分点。[3]

综上所述,由于国家十分重视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采取各种措施推动了我国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以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我国贫困人口有一半以上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地区落后的原因一是自然环境恶劣、资金缺乏,二是人才匮乏,但根本原因还是人才问题。因此,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任重而道远,这需要继续在消除民族成员在知识发展方面的贫困,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素质做出更大努力。有研究证明,由于少数民族地区有入学照顾和就业安排中的政策支持,中国经济转型期城镇少数民族教育收益率还略高于汉族。可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收入水平较低的少数民族群体提高受教育水平,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方法。[10]同时,民族教育要注意民族的特殊性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推动民族地区的教育现代化时,要重视对民族教育的特色化发展,照顾民族地区实际,使各种民族学校成为多元文化教育的载体,注重对民族文化主体的培植,延续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在培养人才中传承丰富的民族文化,利于中华文明传承和发展,也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安定。这就是让民族教育充分承担起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和传承民族文化的使命,帮助受教育者做好适应现代生活和现代民族生活的准备。2012年7月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把民族地区仍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倾斜的地区之一,要求巩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进双语教学,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在保障性工程项目中,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加强双语教师培训。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行,相信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会发展得更好,为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和平解放60年[M].2011-7-11.

[2]教育部计划财务司.中国教育成就(1949-19830)[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

[3]2012年事业的进展[M].2013-5-14.

[4]李政涛.中国社会发展的“教育尺度”与教育基础[J].教育研究,2012,(3).

[5]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M].2009-9-27.

[6]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史[M].海南人民出版社,2007.

[7]袁贵仁.在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2013-1-9.

[8]国务院新闻办.新疆的发展与进步[M].2009-9-29.

[9]发展民族教育 增进民族团结[J].光明日报,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