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例6篇

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精神卫生体制;历史沿革

中图分类号:R197

我国现有的精神卫生财政保障体制,是随着建国后对精神卫生认识不断加深、政策不断完善、配合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而产生的结果。我国精神卫生政策经历了起步阶段、发展阶段至全面开展阶段三个历史时期。了解和梳理我国精神卫生体制的历史沿革,有助于我们理解现有精神卫生体制的形成原因,从发展的角度探讨其现存的矛盾与问题,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起步阶段

我国的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是从1958年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第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开始起步的。会议上提出了“积极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开放治疗”的工作方针,制定规划,建立机构,完善管理,从此推动了我国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发展。当时的工作方针,是和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之后,进一步建立了由卫生、民政、公安部门为骨干组成的精神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依靠初级卫生保健组织,开始在城乡建立精神病三级防治网。这一时期的工作不仅建立了我国精神卫生体制的大体框架,而且大大促进了精神卫生理念认知、服务体系、防治水平的发展。

从世界范围看,精神卫生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重点是保护社会,其对象主要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收治。因此,1958年后的20多年的工作方针,大致与此相适应。第二阶段,则为保护患者,扩大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健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精神卫生第一阶段的任务尚未完成,公众对精神卫生的了解还很少,还有不少重性精神病患者没有得到恰当的治疗。由于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我国正处于进入现代化的快速进程中,各类与社会变革相伴的心理行为问题明显增长,因而精神卫生第二阶段的工作,也已提上议事日程。新的指导原则,兼顾两个阶段的需求,既要重视预防,又要加强治疗;既要抓住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又要不断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同时,还要加紧立法,依法开展工作,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精神卫生工作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阶段。

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阶段

“七五”(1986―1990年)规划明确提出发展社区精神卫生保健的方向。在城市推广以专业机构为中心的三级防治组织,提倡基层卫生组织和精神卫生服务相结合的形式,或以社区为中心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在农村建立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开展家庭社会防治工作。此外,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家庭结构、人口结构改变,人类预期寿命延长,生活事件和各种心理卫生问题增多,要求精神卫生服务必须从对精神病的防治扩大到预防和减少心理卫生和行为问题的发生,把开展社区精神卫生保健工作提到议事日程。

1986年全国第二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和1990年卫生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全国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经验交流会,促进了城乡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进一步发展,精神卫生服务从精神病院,扩展到综合性医院、基层卫生机构乃至学校、工厂和社会。大多数医学院校建立了精神医学教研室、教学基地。医学心理学已列入教学计划。部分院校开设了精神卫生、行为医学或精神医学专业,国家组织了包括精神残疾在内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将探索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精神社区防治康复体系列入国家规划。选择30个市、30个县进行精神病综合防治康复试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精神病院、社区、单位、家庭密切配合,各尽其责,使精神病患者安定情绪,缓解症状,解除关锁,参加劳动,改善生活的要求,国家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这个计划纲要制定了《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八五”实施方案》。

《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八五”实施方案》着重强调要提高人们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社会、心理和行为因素在健康和疾病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和中残联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争取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逐步扩大精神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研究和推广适合我国国情又确有成效的精神卫生技术,使更多的人通过精神卫生服务而受益。

在“九五”(1996―2000年)规划中提出扩大试点,又新增加136个市县,在覆盖2亿人口、200多万精神病人的200个市、县对120万严重的精神病人进行综合性的康复治疗,使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稳步发展。

三、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开展阶段

我国近10年来的精神卫生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2000―2004年的规划阶段、2005―2007年的全社会意识阶段以及2008年以后的实施性政策阶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

(一)规划阶段

2001年10月30日,全国第三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是:认真贯彻同志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确定新时期精神卫生工作的重点、发展策略与目标,动员全社会参与,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卫生部等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及《中国精神卫生工作2001―2010年规划(草案)》进行了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但是,由于《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委中没有财政部,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经费问题的挑战。经过各方面的协商,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等7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精神卫生工作发展思路,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针对社区和农村精神卫生,《意见》要求各地区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精神疾病患者治疗与康复中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在社区建立精神康复机构,并纳入社会福利发展计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二)全社会意识阶段

2006年10月11日,党的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的部分中,提出“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心理和谐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而维护精神健康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工作组成。2005年,国家开始编制“十一五”规划。部分精神卫生知名专家联名向国务院副总理递交了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建议,呼吁“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我国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卫生部经过研究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建议》(高强, 2005)。监理部门间精神卫生协调制度,申请成立由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残联、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等部门组成的全国精神卫生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推动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形成,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团体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组织管理、协调机制。2006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全国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卫生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卫生部牵头。国务院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有关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张明园,2005)。

(三)实施性政策阶段

2008年以后,我国的医改进入攻坚阶段,精神卫生在大卫生以及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进一步重视。精神卫生联席会议成员中的16个部委和文化部于2008年1月15日联合印发了《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纲要(2008―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定了精神卫生体系的基本原则。第一,以预防为主,部门分工负责,依托现有力量,建立和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人员队伍。第二,开展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并逐步完善社区康复功能,实行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通过改建和新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第三,实施重点干预,完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第四,加强领导协调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张明园,2009)。《纲要》提出了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的目标,包括心理卫生问题预防。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网络、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精神维护心理防治服务网络及中小学心理辅导。实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制定精神卫生体系发展实施计划;精神卫生资源的配置首先满足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治疗需要;新增机构主要设在综合医院精神科成为《纲要》的三个亮点。

四、用发展的眼光看精神卫生政策的沿革

(一)对精神疾病认识的逐渐深入

纵观我国有关精神卫生工作政策的发展,不难看出政府对于精神卫生认识的逐渐深入。从1958年全国第一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以来,精神卫生工作逐渐由“积极治疗”发展到“治疗为主,防治结合”,对预防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加深。

从最初的治疗为主,到逐步突出预防的作用;从最初的避免精神病人对社会造成危害,逐渐发展为保障精神病人的权益。这两项对于精神疾病和精神病人政策的变化,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精神卫生事业认识的逐渐深入。但是,从具体实践来看,社区由于缺少必要的经费和医疗专业人员,在精神疾病预防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医疗机构没有足够动力进行预防工作。因此,一个全面具体的预防体系和配套实施方案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精神卫生地位的变化,也体现了人们对于精神卫生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入和重视程度的逐渐加强。1998年我国部委调整后,精神卫生工作从由卫生部医改司负责改为疾病预防控制司负责,精神卫生开始走向公共卫生领域。

(二)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的逐渐增加

200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要重点抓好四件事,其中第二件事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加强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病防治”。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在国家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与精神卫生相关的内容,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和残联等4部委联署;国务院转发的《意见》,由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残联、教育部、司法部和财政部等7部委联署;最近的《纲要》 由17部委联署,新增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老龄委,包括政府部门和群众团体,《纲要》得到更多部委的认同。这三份文件首先都确定了精神卫生的重要性,认为其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卫生部、民政部,2002)。

(三)对精神卫生工作投入的逐渐增加

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视不断加强。从投入的角度来说,从最初的指导性工作,到对精神卫生工作专项投入的不断增加,可以看出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不断重视。2008年12月1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和配套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下发,拟安排中央专项投资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包括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建设。200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和民政部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各地依据本地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整合区域内卫生、民政、企业等所属精神卫生资源,原则上每个地市中央支持一所地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建设任务是承担精神疾病急性住院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各省已上报90亿建设资金预算和投资计划。这将是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硬件改造的首批大规模国家投资。政府对于精神卫生领域的投入显著提高,精神卫生机构硬件建设有效地促进了精神卫生工作的落实和开展。但值得注意的是,对精神卫生领域“软件”的投入还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对于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包括医生、护士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等。

2003年“非典”的防治经验使中央决定要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为此,国家开始了第一个三年的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以保护社会稳定和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可及性为切入点、以探索医院社区一体化的全程服务模式为目标,作为当年唯一的非传染病预防控制项目列入了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成功地进入了国家公共卫生改革的行列。因2004年获批中央经费686万元,项目以后被简称为“686项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06)。

2009年3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指出要从四个方面着手,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在第一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中提出,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包括精神疾病在内的5大类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在第三方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中,提出重点改善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提出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包括对中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参考文献:

[1]高强.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Z].2005.

[2]卫生部,民政部. 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Z].2002.

[3]张明园. 我国精神卫生工作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J]. 上海精神医学,2005(17): 1-2.

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2

近年来苏联医学科学院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科学委员会和它的五个专题小组进行了许多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实践意义的社会卫生研究工作。例如,在苏联保健部的领导下,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研究所制订了《1986一1990年加强预防疾病和巩固苏联居民健康的综合计划》,这里包括保护周围环境、巩固居民中各种社会人群的健康和预防最重要的疾病的2000多个具体课题.这个计划规定研究和运用一些方法和手段,以保证:—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中的劳动安全和劳动条件的健康化;—综合性地研究、掌握和保护天然治疗资源,以便在治疗和顶防疾病的工作中广泛地利用它们;—发展群众性的、各种形式的体育运动和休息;—教育、职业定向和职业选择,以保证从居民健康的角度最良好的生活方式。几年来与24个专业临床研究所、教研室和地方卫生机关在大规模的实验过程中,研究所还研究了逐步过度到全民防治服务的方法和组织问题。

确定了预防性医学检查在对居民的不同人群进行防治服务中的作用和地位,各类医学机构在防治服务工作中的规模和性质,以及各类专科医师和诊断科室参加这项工作的程度。研究了进行全民防治服务和群众的性医学检查的组织形式。所进行的有关防治服务的实验研究的一切重要结果已成为与一些研究所一起制订的发展防治服务的广泛计划的基础。刚开始进行的有关科学技术革命的社会卫生问题的综合研究是非常切合时代需要的.对居民在中不同人群的健康的研究,特别是由苏联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研究所、苏联医学科学院儿科研究所和全苏妇幼保健中心进行的儿童健康状况的综合研究有着巨大的社会和医学价值。

苏联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研究以及卫生学方面的各研究所在进行《工业城市居民的健康状况的生态学问题》的综合研究过程中,确定了居住在城市中气候状况不同地点的居民的健康特点。发现的在发病率和其它临床指标方面的差别使人们有可能根据居住地点、年龄和一系统社会条件制订更具体的预防措施。在人的生活范围内的变化的影响下,不仅在居民的疾病方面、而且在人口过程中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头几年的社会卫生研究发现了有关人口过程的水平、规律和趋向,人口过程最重要的趋向之一是居民“老化”和60岁以上的人所占的比重增加.据人口学家的估计,到20世纪末,老年人所占的比重将达到20肠。这有着重要的社会经济和社会卫生意义,后者要求加快研究改善老年人医疗救护工作的医学组织措施。

和过去一样,在死亡率的结构中心血管疾病占有显著的地位。虽然近2年来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趋于稳定并略有下降,但这些疾病不仅对老年人的平均寿命和不可逆转的损失的规模产生明显的影响。沃罗涅日的研究人员得到了新的材料证明心血管疾病在形成农民最主要的健康指标方面占据主要地位;这些疾病在农村的发展超过了城市居民因这些疾病而致残和死亡的增长速度。这在处于能劳动年龄的男人身上特别明显.这些材料已成为农村居民对专科门诊服务的需求指标的基础。居民死亡的第二位原因是恶性肿瘤。在死亡率结构中占有明显地位的还有不幸事故,中毒和创伤,呼吸器官疾病.在40岁以下的人中创伤是主要死亡原因.还发现了主要死亡原因的地区特点。所获得的有关人口再生产的医学社会特征的材料是在我国制订和实行积极的人口政策的先决条件之一。

近几年来进行了与制订提高对居民的医学服务的效果和质量的综合措施有关的研究工作。在当前卫生工作的物质技术基础的发展已达到较高水平,医务干部问题在数量上已得到解决的条件下,确定卫生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途径有着重妥意义.在对改进全国卫生计划定额基础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居民结构变化预测的不同,有区别地制订了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各经济区的居民医疗预防服务的定额标准。还科学地制订了医疗预防机构网的布局原则。这些建议被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采纳运用于居民在消费预算的计划中。

苏联科学技术进步综合计划的《保护居民健康》部分研究了卫生工作发展的预测,并根据这项研究的结果,结合人口状况和周围环境因素,拟订了保护健康的基本发展方向.但是,卫生工作领域中的研究工作必须达到更大的效果。苏共中央二月和四月全会(1984年)对‘医学科学和医学实践提出了进一步巩固苏联居民健康的新的巨大任务。苏联保健部制订了苏联卫生工作的医学科学1986一1990年的5年发展计划的基本目标和方向。为了完成这些任务社会卫生学的专家们应当就全国保健组织进一步发展的远景的科学根据方面进行大量的基础性质的研究工作。应当集中自已的注意力于卫生工作的各种根本问题。今天,属于这些最重要的问题是:

研究在现代条件下发展预防疾病和对居民的防治服务的科学基础,并根据不同人群和全国各地区的特点科学地规定实施步骤。

研究在发达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形成居民健康的规律性:用居民健康指标和经济指标评价卫生工作发展的最终结果的方法.

研究管理卫生工作,组织对病人的各种医学救护和治疗,保证提高医疗工作质量的措施的科学基础。

卫生经济和卫生计划间题,以及预测卫生工作发展的科学基础,卫生工作物质技术水平的作用的科学基础和它对国家经济的贡献。

在卫生管理和卫生计划中应用电子计算机和数学方法,建立有组织的运行图和工艺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电子计算机。

发展社会主义卫生工作的理论和组织问题,对资产阶级有关卫生工作问题的理论的批判。—医学中的信息,科学管理基础的方法学和理论问题。

研究在国内各经济地理区域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人群的行为的科学基础.在这些问题中,现阶段主要的是强化卫生工作,预防疾病和对居民的防治服务问题。正是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治疗个别人或个别人群的全部效果转而为解决提高整个卫生工作的效果问题,这可以在居民健康指标的改善中反映出来。#p#分页标题#e#

首先应当研究一级预防的科学基础以论证这样一些国家、社会、文化和其它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消除促使疾病产生和蔓延的条件、特别是决定当前婴儿死亡率水平的那些疾病。必须在专门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国各地区、人群、最重要的疾病确定这样的条件的因素,以便在预防计划的以后发展阶段可以大致上评价这些问题在各地区的社会、医学和经济意义,以及评价预防计划在防治这些疾病方面的效果。这就可以确定某些计划的优先地位,并可在国内各人群和地区中疾病的构成和形成条件的差别逐渐消失的期间用实施这些计划过度到采用目标计划和目标管理。

社会卫生学者还必须加强对疾病的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工作的科学论证。当前提出扩大对最广泛流行的非传染性疾病,首先是心管病、肿瘤、糖尿病的一级预防的措施,以降低诱发这些疾病的危险因素的影响,不仅改变居民的心理定向,泛引导实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必需的,而且在门诊部、住院部、疗养机构以组织形式,医务人员的心理状态,医疗工艺,劳动组织等方面也需妥有一定的变化。在群众性医学检查中广泛运用自动化和其它技术,在评价健康状况和卫生工作活动方面必须有一个系统性.社会卫生学家和科学研究所的其他专家们在近期内应当制订出主要非传染性疾病高危因素分类的方法指导.在转入国内全民防治服务时期,卫生经济问题和医务工作者的物质和经济刺激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制订确定医学机构工作的不仅医学的、而且社会的和经济的效果的方法很重要。在这方面已走了第一步。高尔基医学院和苏联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研究所的科学家们确定了医疗预防工作经济效益的方法.运用这个方法评价卫生工作效益的经验证明必须完善这个方法。

可以在比较节约的方法条件下确定发病率和死亡率的水平和结构的居民健康的研究工作对规划的实施满足居民对医疗工作和预防疾病的需要的计划特别有价值。在利用电子计算技术记录被挑选出来的人群的基础上建立基础信息系统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应当特别注意对巩固地段服务、改进门诊部的诊断工作等进行科学研究,包括改进门诊部的咨询工作的组织,扩大医疗工作的规模和提高质量,预防科的工作,康复治疗,等等。社会卫生学者现实的任务之一是改进对农村劳动者医学服务的组织形式,以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居民的专科服务水平。

必须科学地论证如何进一步发展对农村居民的门诊和住院工作,评价目前正在进行的把农村地段医院改为医师门诊所和设立新的医师门诊所的效果,并根据农村医务地段的具体条件(服务半径,到区中心的距离,区中心医院的规模等)研究这种改组的效果。应当加强有关改进区中心医院和区间医院的工作的研究,这两类医院是向农村居民提供专科化医学服务的在农村的主要机构.在与改进农村医务地段居民医学服务有关的研究工作中,对区中心医院专科医师流动专科服务的组织形式的研究应占重要地位。这些研究工作对制订有效的人口改革是一种科学的贡献,由于劳动资源增长的减少而实施这种政策有着特别重要的国家意义.对卫生工作先进经验的正确评价也有着重大的方法学和实践意义。建立新的医疗服务形式的工作大大加强了。研究机构应当制订客观评价新组织形式的效果的方法,为扩大和进一涉推广这些新的先进的工作形式应当研究出它们的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这些问题与卫生工作领域中科研成果的运用问题紧密联系.应当研究对所提出的建议和联系预期效果运用这些建议的途径的评价方法(主要用居民健康指标,利用卫生资源的强度和经济性的指标)。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认为科学研究工作结束,而实际建议已充分地准备在实践中运用.必须有更多的实验基地以便在实践中运用新事物并使卫生机构均掌握先进的工作形式。改进管理结构,工作作风,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质量,运用规划—目标计划和形式,和运用新的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的意义提高了。这首先在于研究在州、市、区一级管理卫生工作的最合理的形式,特别是使用现代计算技术。这有助于发现主要问题和使卫生工作的目的具体化,可以寻找发现医疗特别是预防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有效地管理医疗预防工作的形式。

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3

一、农村卫生

(一)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解决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二)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做好乡医的执业注册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根据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抓紧制订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方案、农村卫生站的建设标准。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长管理知识、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和乡村医生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培训项目,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社区卫生

(一)制订《*省*-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根据需要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与标准,对现有城镇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卫生配置,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针对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有计划地实施社区干预,建设健康社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继续通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产生一批在落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加快健全服务网络、建立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实现基本服务功能、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先进性,在社区疾病预防控制与重点人群保健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居民群众广泛认可和拥护的全国及省的示范城区的候选单位。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妇幼进社区”、“中医药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等特色社区卫生服务。

(三)召开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会。总结近年来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交流各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

(四)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推进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社区医生参加全科主治医师技术资格考试;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社区卫生服务骨干人员到社区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培训考察。

(五)加强对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定期考核评价。

(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帮助其配备基本设备和房屋等设施。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基本需求,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政策中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部分可用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补助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

(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理论研究。组织对卫生部政策研究课题“中小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

三、妇幼卫生

(一)围绕我省卫生发展规划妇幼保健目标,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一法”“两纲”的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现状和《*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推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争取出台《*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修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启动和做好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许可审批工作。配合卫生部研究制定母婴保健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措施和要求,完善母婴保健法制建设。

探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新思路,争取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执法调研内容纳入*年的工作计划,并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采取措施规范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落实免费婚前医学咨询等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水平。

组织全省母婴保健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执行母婴保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有关制度措施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登记核查制度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在妇幼保健机构现状调研基础上,研究制订我省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具体措施,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开展妇幼保健进社区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做好基层群体妇幼保健工作。

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补助政策。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总结“十五”规划实施情况,部署*年工作,研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规划。

(四)全面实施母婴安全工程,保障母亲和儿童健康。继续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的专项治理。按照*-*年度降消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年度降消项目培训、健康教育、专家驻县指导和项目督导等工作。积极做好降消项目*-*年度继续滚动的有关准备工作。总结推广农村住院分娩纳入合作医疗和流动人口孕产妇社区管理模式,提高住院分娩率。

认真做好爱婴医院检查评估和重新确认的有关准备工作,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监督管理。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广责任制助产的服务模式。认真做好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试点工作。加强对国际和国家妇幼卫生合作项目(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妇女孕前期和孕产期人性化服务试点研究项目、中国育龄妇女营养状况调查项目、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等)的监督指导。

(五)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的群体防治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将控制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列为专项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组织好今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宣传周活动。开展出生缺陷群体监测的试点工作。规范和加强我省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的管理。研究制订《*省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治方案》、《*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和《*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行动计划(*-2010)》。

(六)围绕两纲中期评估,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3+1”的上报模式,做好省级质控。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孕产妇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做好妇女儿童两个纲要中期评估的数据统计、执行报告等工作。

四、初级卫生保健

(一)把农村初保工作与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规划目标,推进初保工作全面发展。重点加大农村卫生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完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召开“*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初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督导制度,加强对初保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规范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目标审评认定办法。制定《*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2010年)》、《*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

(四)全面开展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审评认定工作。制定下发以乡镇、县为单位的《*省农村*-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审评认定记录(试行)》,指导各县对乡镇初保工作的审评认定工作。举办各市、县初保办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评认定工作培训班。

(五)召开全省初保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六)做好世界卫生组织*-*年度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以该项目为依据组织申请省的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七)加快初保工作法制化建设步伐。组织起草《*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管理条例》。

五、健康教育

(一)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法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进一步做好我省城乡防控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预防知识和技能。

(二)继续积极组织实施《*省“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检查督促全省各地“行动”落实情况,组织一次全省“行动”试点互评活动,争取创建更多的“行动”试点,总结推广省、市“行动”试点经验,迎接*年全国“行动”终期评审工作。

(三)加大医院、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与教育部门联合倡导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营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站建设,把健康教育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省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召开全省健康教育学术交流会。

(五)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和评选无烟单位、无烟草广告城市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公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六)积极开展项目宣传活动,组织筹办今年“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

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4

一、医疗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截止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医疗机构设备配置和医疗服务利用情况为:

(一)医疗机构

1.数量和类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898家(不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其中,综合医院3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乡镇卫生院13所,门诊部12所,诊所、医务室、村卫生所(室)866所。

2.级别:全市医疗机构中有二级综合医院2所,二级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

3.民营机构: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13所,其中综合医院1所,门诊部12所。

(二)床位数

全市医院(卫生院)床位总数为1776张,其中综合医院950张,中医院200张,妇幼保健院30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张,乡镇卫生院398张,民营医院98张。全市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2.12张(平均2.17张,全省平均2.98张,全国平均2.83张)。

(三)人员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卫技人员(含乡村医生)2650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19人(市平均3.22人,全省平均3.64人,全国平均3.80人),每千人拥有执业(含助理)医师1.09人(全省平均1.49人,全国平均1.57人),全市护士710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0.86人(全省平均1.36人,全国平均1.25人)。

(四)医疗设备

全市医院有核磁共振成像仪(MRI)2台,全身CT5台,500mA以上X光机6台,彩色多普勒成像仪11台。

(五)医疗服务利用

全市年卫生统计数据显示:年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完成诊疗人数141.66万人次(其中县级以上医院诊疗人次55.78万),入院病人总数为5.99万人次(其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人数为3.3万人次),全市平均床位使用率81.72%。

二、主要卫生问题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教育知识广泛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将树立“健康消费”的观念,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将成为一个新的医疗保健服务对象群体;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将呈现多样化,医疗服务既要保障基本医疗,又要满足特殊医疗需求;重大传染病仍在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非典、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防治不能放松,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医疗救治水平亟待提高。受环境和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仍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人口老龄化的形成,要求尽快建立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和康复体系;口腔保健和口腔疾病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儿童和妇女保健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重要保障,应受到高度重视。

(一)医疗服务供需状况

通过我市年卫生事业相关统计数据分析,我市门急诊和住院诊疗人数上基本与国家第四次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数据相符。但是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利用医疗服务的比例也将逐年提高。据测算,目前我市居民每年发病未就诊人次数184.5万人次,经医生诊断而未住院人次数为8800人次。加上人民群众对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市在医疗服务供需方面仍然存在总体明显不足。增加医疗设备,改善医疗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当务之急。

(二)医疗事业发展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最近1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市基本建立起了三级医疗保健网,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技术人员队伍逐步健全,医院基础设施和硬件设备得到改善,居民就医环境得到优化。但是,通过对我市卫生资源现状的调查、分析和评价,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协调,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大多数医院集中在市区,市区内医疗资源相对过剩;农村大多数地区医疗资源缺乏,医疗条件差,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较大。

2.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高级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在市直医疗机构,乡镇一级医疗机构人员素质较低,且普遍缺乏。全市乡医年龄偏高(50岁以上占58%),学历低(中专以上学历占32%),大部分乡医仅经短期培训,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新兴工业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医疗服务市场有待开发。港尾滨海新城,九湖圆山东南片区等新兴工业园(区)尚无适当规模的综合性医疗机构配套,角美全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建设,医疗机构也需重新规划以满足新区的医疗服务需求。

4.医院内涵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社会经济发展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来群众对医疗保障需求的日益增长,现有的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和卫生资源总量的扩增将会是我市在今后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的必然要求。

三、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面向城乡,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适当调控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缩小城乡差别,保证城乡居民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

(三)可及性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群众得到服务。

(四)分级医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危重急症和疑难病在城市医院诊疗。

(五)公有制主导原则。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基本方针,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四、医疗机构发展规划

(一)总体目标

1.以居民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全市医疗机构纳入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2.通过规划使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的设置做到层次清楚、结构合理、功能到位,以利于发挥整体功能。建立以市直医院为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所(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大力发展中间性医疗服务和设施,包括医院内康复医学科、社区康复、家庭病床、护理院、护理站、老年病和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合理分流病人。

4.建立健全急救医疗业务体系。规划期内市争取建立一所急救站,各医院要加强急诊科建设,建立以急救站和医院急诊科组成的急救医疗业务体系,合理布局,缩短业务半径,形成急救业务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能力。

5.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业务体系。大力发展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院建设,扶持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二)医疗机构设置与发展规划

根据省和市“十二五卫生事业专项规划”数据,依据《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及《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到2015年,我市医疗机构数量、床位和人员发展指标控制(按总人口为85万人)如下:

1.必需床位数

到2012年,全市总床位数2210张,每千人口2.6张,到2015年,全市总床位数2975张,每千人口3.5张。

2.必需医师数

到2012年全市医生(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人数1166人,每千人口1.44人;到2015年,全市医生人数达到1530人,每千人口1.8人。其中中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占医师数比例不低于20%,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比例不低于50%。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医师数比例不低于1:0.4。

3.必需护士数

到2012年,全市执业护士人数969人,每千人口1.14人;到2015年,全市执业护士人数1717人,每千人口2.02人。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护士数比例不低于1:0.4。

4.乡村医生数

由于我市乡村医生总数已基本能够满足农村基层基础医疗保健需要,到2015年,乡村医生数量控制在774人。重点加强无学历的乡村医生中等医学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工作,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度。

(三)医疗机构的配置

1.综合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到2015年设置三级综合医院1所,规划床位600-800张,由市第一医院扩建。

二级综合医院:到2012年设置二级综合医院2所,为市第二医院规划床位200张及第一医院角美分院规划床位300张,规划期内,不再投资新建政府举办的二级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严格控制一级综合医院数量,规划期内政府不再举办一级综合医院。

民营综合医院:市区内原则上不增设民营综合医院。池医院要抓紧医院二期建设,规划期内开放床位要增至98张,已设置的林下医院要抓紧筹建的扫尾及人员的招聘工作,年底要投入使用。港尾滨海新城,九湖圆山东南片区等规划新区、开发区及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角美规划增设综合性医院,床位达到50张以上,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增设综合性医院。

2.中医院

二级中医院:设置二级中医院1所,为市中医院,规划期内床位数达到300张。

3.妇幼保健院

设置妇幼保健院1所,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与职责、人员配备与管理、制度建设。规划期内床位增设到100张,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

4.精神病医院

到2015年设置规划1所一级床位20-70张精神病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精神科门诊。

5.专科医院

口腔、儿童、美容、妇产、康复、皮肤、疗养、眼科等不同类别一级或二级专科医院可设置一所,政府原则上不举办专科医院。

6.急救中心

市级设置急救站1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应加强急诊科建设,并与急救站构成本区域急救网络。

7.乡镇卫生院

各镇(乡)原则上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乡镇根据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并实行分类管理。

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原则上建成区内每个街道办事处3-10万人左右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相对集中达0.6-1.2万人左右可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不再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9.门诊部

规划期内我市严格控制新批准设置综合门诊部,做到合理布局,在同一区域内,同一类别门诊部控制在1所。

10.诊所

个体诊所按1家/3000人口数为标准设置,原有个体诊所数已经超过控制标准的不再新举办。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

11.村卫生所(室)

各行政村原则上设置一个卫生所,人口数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每增加1000人口可增设1个卫生室。实行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市区已经完成村改居管理的,原有村卫生所室应逐步转变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个体诊所。

12.医务所室

员工总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厂矿企事业单位、100张床位的托老、养老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为内部服务的医务室。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内设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设置。

13.其他诊疗机构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可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其他诊疗机构。

(四)医疗技术配置

市直医院作为本市医疗中心主要负责向本县区域内提供综合性医疗服务,具备一定危重症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任务。以提供第一类医疗技术服务为主。

一级医院主要负责向一个社区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卫生院负责向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所(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门诊部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不设病床(产床),不开展技术复杂、难度较大、风险较高的医疗服务。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不设病床(产床),只开设简单的,风险较低的医疗服务。

村卫生所(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五)医疗设备的配置

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根据《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鼓励共享共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五、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明确政府职责,建立卫生财政保障体系,落实财政投入政策。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的、具有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对发展基本医疗服务负有重要责任。

财政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建立卫生财政保障体系,落实对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对卫生经费投入的比例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有所增加,原则上应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改革医疗服务运行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区域内的全部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监督和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按社会需求控制和调整机构规模,规定服务内容,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引导病人树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就医理念,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服务成本。

在控制卫生资源总量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形成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态势。卫生行政部门对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与审核,并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医院社区卫生信息系统资源共享

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逐步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新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和康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双向转诊制度的不断建立与完善,也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存在着密切的双向转诊、指导培训、信息反馈等关系[1]。这就需要医院信息系统与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之间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以尽快满足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转变及实现医疗卫生管理信息化的需要。

1研究背景及存在问题

HIS是由计算机和一系列通信设备组成的,支持对医疗信息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交换,并满足各授权用户功能需求的医院局域网络。信息科学的发展,使医院信息系统的开发逐步向产业化方向发展。20世纪60年代,美国、西欧及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将计算机引入到医院管理方面。其中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的分布式医院计算机程序、日本北里大学附属医院综合信息医院等。发达国家已广泛应用医院信息系统。这些医院信息系统多数是在20世纪80年代开发的,大多以大型机或微小型机为主机,采用集中形式处理。医院计算机网络设施齐全,通讯方便,同时,还可与院外局域网、广域网互联,主要应用于医院信息系统,支持医疗信息的实时处理[2]。

我国的医院信息系统开发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侧重于事物处理和经济管理方面。目前,在各医院已建立的医院信息系统中主要包括的功能子系统有:门急诊挂号系统、门急诊计价收费系统、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系统、病房医嘱处理系统、药品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3]。目前,我国正在建立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上涵盖了医院大部分的事务性的管理,但是,它目前只是以医院的管理信息为中心,还需在功能上不断地完美和扩充,并逐步过渡到以病人信息为中心的临床诊疗信息系统,如可加入医学影像系统(PACS)、电子病历功能、计算机辅助诊断功能、科研管理子系统及多媒体辅助教学功能等,并为社区、医疗保险等其他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标准规范的接口功能。

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服务管理信息,可概括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评价和决策支持四大信息系统,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医院及有关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我国社区卫生信息系统的开发正处于起步阶段,表现为地域性强,条块分割,多头开发严重,各系统缺乏统一的信息分类标准和数据元素标准。

分析以上两大信息系统,笔者认为主要存在的问题是:(1)社区卫生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在总体设计时没有考虑共网设计,造成目前各自为政百花齐放的格局,不利于信息资源共享;(2)两大系统的标准化建设程度不够,系统的数据格式大都采用自己的格式,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协议;(3)两大信息系统的网络结构各异,运行平台和数据库不统一,而且系统之间也没有为对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数据接口,无法直接互联实现信息共享。现有系统不适应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因此,研究双向转诊系统中信息资源的利用,探讨如何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和社区卫生信息系统之间的资源共享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2资源共享系统的建设原则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不断完善,一般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如下特点:可识别性、可传输性、可存储性、经济性和信息可共享性。信息可共享性是指信息在输出的过程中,只能使输入一方的信息量增加,不会使输出一方的信息量减少,从而实现“信息共享”。信息的共享性主要表现在不同的管理领域和管理层次都可共同使用同一信息。所以,医院信息系统和社区卫生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性程序对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医院信息和社区卫生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应该具有目的性、整体性、相关性和环境适应性等一般系统的特征,并应遵循以下原则[4]。

2.1面向用户原则这是系统目的性的体现。医院信息系统和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是为医疗卫生服务与医疗卫生管理工作服务的,建成的系统要由管理人员(用户)来使用。系统开发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符合用户的需要,满足用户的要求是开发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用户是否满意是衡量系统开发质量的首要标准。因此,在系统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应该始终与用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不断地、及时地了解用户的要求和意见,这是系统建设工作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

2.2整体性原则系统的整体性,主要体现在功能目标的一致性和系统结构的有机化。为此,首先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严格按阶段分步实施的原则,采用先确定逻辑模型,再设计物理模型的开发思路;其次,要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强调管理集成、信息集成和系统集成。

2.3相关性原则医院信息系统和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功能)组成的,整个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整个系统的功能并不是各子系统的简单加总,而是1+1>2。组成管理信息系统的各子系统各有其独立功能,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通过信息流把它们的功能联系起来。如果它们之中的一个子系统发生变化,其他子系统也要相应地改变和调整。因此,不能不考虑其他子系统而设计某个子系统。整个系统为层次结构,可分解为多个子系统;子系统同样又可分解为更细一级的子系统。系统、子系统均有自身的目标、界限、输入、输出和处理内容,但它们不应该被孤立地看待和处理。

2.4动态适应性原则医院和社区自身条件及其外界环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卫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这两大系统必须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性。能够经常与外界环境保持最佳适应状态的系统,才是理想的系统。开发信息系统必须具有开放性、超前性的眼光,应立足当前,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人员和工作基础,兼顾卫生信息化长远发展的需要,使系统具备较强的动态适应性。

2.5工程化、标准化原则系统的建设管理必须采用工程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即科学划分工作阶段,制定阶段性考核标准,分步组织实施。所有文档和工作成果要按标准存档,以便修改、升级、维护和重用。

2.6系统数据库的统一性为了使两个系统具有良好的资源共享性,必须对两个系统中的共同部分制定统一的数据结构和存储格式,以便使两个系统通过最为简单的数据通信接口,便可实现系统间的数据共享。

3资源共享系统的组成与实现

资源共享系统的组成主要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大部分组成。硬件系统由高性能的中心计算机或服务器、大容量的存储装置、遍布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各部门的用户终端设备以及数据通信线路等组成信息资源共享的计算机网络。软件系统采用具有面向多用户和多种功能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软件开发工具以及各种医院信息和社区卫生信息数据库与数据库管理系统。

资源共享系统采用客户机/服务器(C/S)模式和组件程序设计。C/S结构是构成分布式应用系统的良好方式。这种结构和运行方式将应用分工,客户机执行前台功能,服务器执行后台功能,有效地发挥了客户机的处理功能和作用,从而减少了服务器的压力,形成了多CPU分工处理的环境,提高了速度和效率。数据库采用ORACLE,操作平台则采取跨平台方式,能够在多种平台上(如Windows,Unix,Linux)运行,支持微机系统、小型机系统等多个硬件平台,采用光缆、10/100Mb网络线路、PSTN、DDN等多种通讯手段,以形成高速交换带宽,达到快捷的网络速度,建立以城域网为骨干的资源共享系统网络结构,客户端分布在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各个机构部门。通讯协议采用TCP/IP网络通讯协议,能与各种开放网络良好衔接。

软件开发必须依照医疗行业规范,从实际出发,密切结合当前医院管理体制和社区卫生服务体制的改革趋势,严格遵循软件工程规范。各子系统互相连接、交织成网,应充分考虑整个系统的模块化和可拆卸性,模块接口简单清晰,充分考虑和医疗保险系统的统一规范,提供与医疗保险系统的收费结算系统的良好接口,便于医院医疗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采用诱导式编码输入法,并提供编码查询功能,具有完备字典功能。采用的标准及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医院管理制度、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国家标准《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及国家、行业及系统级的信息分类与代码。

4资源共享系统的内容构架与基本功能

随着社会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速度也在迅速提高。我国各级医院都在不同程度地建设具有各自特色的管理信息系统,但由于医院规模、地理位置、管理部门等差别,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仍然千差万别。较完整的和先进的系统较少,大多数仍处于部分网络化,部分手工化的低水平、小规模层次,还仅限于信息的输入、统计阶段。虽然国内有众多家IT厂商参与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但是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医院在实施医院信息系统时还具有一定难度。

医院信息系统是管理系统(MIS)在医院环境的具体应用,因此,具有一些其他MIS系统共有的特性,比如它们均是以数据库为核心,以网络为技术支撑环境,具有一定规模的计算机化的系统;都是以经营业务为主线,以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和辅助决策为主要目的,可以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在系统内部按一定原则划分为若干子系统等。但是医院信息系统的推出又有许多不同于一般MIS系统的独有特点,信息系统在医院的实现又具有其特殊的功能要求。例如要有一个大规模、高效率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支持;要有很强的联机事务处理支持能力;具有易学易用的友善人机界面;具有可剪裁性和可伸缩性,能适应不同医院的发展计划需求;具有开放性与可移植性,能适应不同硬软件平台;采用模块化结构,具有可扩充性等。参照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中的要求[5],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以下5个部分组成,从而构成完整的医院信息系统,见图1。

图1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内容构成

临床诊疗部分主要以患者信息为核心,将整个患者诊疗过程作为主线,医院中所有科室将沿此线展开工作;药品管理部分主要包括药品的管理与临床使用;经济管理部分属于医院信息系统中的最基本部分,它与医院中所有发生费用的部门有关,处理的是整个医院中各有关部门产生的费用数据,并将这些数据整理、汇总、传输到各自的相关部门,供各级部门分析、使用并为医院的财务与经济收支情况服务;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主要包括病案的统计分析、管理,并将医院中的所有数据汇总、分析、综合处理,供领导决策使用;外部接口部分包括医疗保险接口、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和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

社区卫生作为三级预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求社区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也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为此,我们参照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来建设社区卫生管理系统。我国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最基本的内容是居民个人、家庭及社区健康档案管理,提供针对居民需求的包括生物、心理、社会3个层次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与主要针对疾病的医院服务有明显的差异。社区卫生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基础管理、医疗管理、预防保健和综合管理四大功能子系统,见图2。其主要特点是把医疗同社区卫生服务紧密结合,把费用使用同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把行政管理同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从而使该系统能够为管理机构提供决策支持,能够为科研机构获取包括卫生经济学等方面的信息[6,7]。

卫生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原则

精神卫生工作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精神卫生工作发展思路,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为精神病人提供较好的精神卫生服务和治疗康复。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模式,保障精神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开展;制定有关促进和防范精神卫生问题的工作计划,实施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加强重点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努力开展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落实精神卫生的法律法规,完善地方性法规;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010年)》确立的工作目标,我省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200*年达到30%,2010年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10年降到12%;精神分裂症治疗率2005年达到50%,2010年达到60%;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工作覆盖人口200*年达到1200万人,2010年达到2300万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把精神卫生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县级以上政府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和协调组织,制定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目标,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统筹落实和安排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和落实各项措施。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防治经费,落实对精神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要研究制订有利于精神卫生工作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物价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源投向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二)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司法、残联、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部门和团体要针对日益突出的精神卫生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卫生部门要承担精神疾病的预防、干预和患者的救治任务,调整现有精神卫生机构服务方向和重点,采取措施降低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及相关费用,扩大治疗服务面,提高治疗与康复水平。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要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并及时收容和治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和抚养人的精神疾病患者。公安机关要会同乡镇街道、社区了解掌握本地区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有关情况,督促家属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公安部门所属安康医院要承担本地区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治疗工作。没有安康医院的设区市,卫生或民政部门所属的精神卫生机构必须承担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治疗工作;残联部门要会同卫生等部门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模式。

四、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本地区现有各级各类精神卫生机构,明确功能定位,实现资源整合。要建立以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心理卫生科、心理咨询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一)逐步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建设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重视精神卫生防治学科的建设,根据本地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需要,配备足够人员和工作经费,开展大众心理健康咨询、干预和培训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

省级精神卫生中心要充分发挥对全省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的作用,逐步成为全省精神疾病防治、科研、人才培训的基地。

各设区市至少要有一所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所属的精神卫生机构,尚无精神卫生机构的要尽快建立。要重点加强本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增加经费投入,改善精神病人的就医和康复条件,提高精神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努力为病人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并成为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培训、科研、治疗和康复的基地。

完善综合性医院精神卫生服务功能。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精神科或心理卫生(咨询)科,并列入今后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20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要有一所综合性医院能够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到200*年,各县(市、区)至少要有一所综合性医院能够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各设区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精神卫生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院承担本地区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治疗与康复以及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

做好社区和农村精神卫生服务保障工作。各地区要开展精神卫生服务保障进社区活动,把精神卫生服务保障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基层、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基层、农村卫生机构精神疾病急救水平。

(二)加快精神卫生工作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医学院校在校学生、现有精神专科、非精神卫生专业医护人员以及其他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对常见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和有效处理的能力,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通过举办精神科医生培训班、心理咨询师培训班、精神科学术年会、精神科康复医学年会等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的技术水平。

完善精神(心理)卫生机构、人员准入。卫生部门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和建立心理治疗和咨询的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从事心理治疗与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心理治疗与咨询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教育,上岗后要保证必要的专业进修时间,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加强精神疾病预防与干预工作

(一)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编辑、制作面向大众的心理健康读物和重点人群的干预材料,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使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大众传媒,开展经常性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利用每年“精神卫生日”等组织大型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动员全社会,积极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有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缓解求询者心理压力。开展危机干预试点工作,各设区市要确定一所精神卫生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院成立本地区精神卫生危机干预中心(科、站),设立并公布电话号码,为处于心理危机状态求助人员提供危机干预服务。

(二)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干预

1.重视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干预。加强对学校教师、班主任、校医等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早期发现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依靠学校现有工作队伍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包括技能训练)与咨询服务,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心理指导和帮助。

2.加强妇女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研究和干预。维护有精神疾病和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妇女的权益,加强妇女孕产期心理健康保健和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及处理工作,降低其产前、产后不良心理反应发生率;做好妇女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工作。加强农村妇女心理行为问题的多学科研究,开展针对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妇女精神疾病患病率。

3.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宣传和精神疾病干预。利用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建立老年性痴呆干预网络,普及老年性痴呆和抑郁等精神疾病的预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并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4.加强救灾工作中的精神卫生救援。加快制订灾后精神卫生救援预案,从组织、人员和措施上提供保证,降低灾后精神疾病患病率。积极开展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和心理应激救援工作,评估受灾人群的精神卫生需求,确定灾后心理卫生干预的重点人群,提供电话咨询、门诊治疗等危机干预服务。

5.开展职业人群和被监管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职业人群的具体情况制订适宜计划,疏导和缓解职工因工作、家庭生活等带来的压力。把被监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加强对公安机关监管民警,监狱、劳教部门民警和医护人员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根据被监管人员精神卫生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被监管人员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矫正工作。

六、重症患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

(一)加强社区和农村精神卫生工作。各地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精神疾病患者治疗与康复中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康复科室,并纳入社会福利发展计划。完善医疗转诊制度,帮助精神疾病患者早日康复。

(二)加强重点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要采取措施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双相情感障碍、老年性痴呆和抑郁等重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适当的治疗与康复服务。加强精神疾病药品的管理和供给工作,积极开展以药物为主的综合治疗,不断提高治疗与康复水平。对精神疾病患者被关锁(以无理的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情况进行普查摸底,从治疗、看护、资助等方面制订可行的解锁方案,积极进行监护治疗和定期随访。逐步提高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使其回归社会。实行城乡医疗救助试点的县(市、区),应将符合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七、重视精神卫生的科研工作

(一)重视和支持精神卫生科学研究。要积极创造条件,扶持教学、科研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进行精神卫生方面的科学研究,鼓励把科研成果应用于防治工作实践。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内外学术、人员交流与技术合作,学习国内外精神卫生服务保障工作的经验,以发展我省的精神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开展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通过对框架人口的筛查和对可疑病例的诊断,以了解我省人群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常见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和医疗资源利用率,为政府进一步制定精神卫生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地要完善精神疾病信息监测网络,加强监测和报病工作,及时掌握精神疾病流行情况和发病趋势以及治疗康复的覆盖面。

八、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