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案例范例6篇

服务案例

服务案例范文1

关键词:核心、载体、机制、青年

近年来,__镇团委坚持“一个核心、两种载体、三项机制”,围绕青年、依靠青年、服务青年,为__镇经济社会发展谱写“青春”篇章。

在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__镇团委始终坚持以有效凝聚青年力量为核心。将各个方面的青年能人选入了镇团委班子,选配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多样化的特点,充分体现了青年群体的代表性,结构更趋于合理,有效扩大了团组织的覆盖面,增强了团组织领导班子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青年的能力。

一是围绕全镇工业发展和青年职工成才,我们抓好非公团建,组织多小个企业建立团组织,努力做到有青年的企业就有团组织,有团组织的地方就有活动。还依靠镇团委委员、镇中学教师杨幼惠,扎实开展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二是以组织活动为载体,我们搭建平台,频繁组织青年交流活动。镇团委积极开展各类文娱联谊活动,“保护母亲河,青年在行动”、“__镇‘舞’动五月,感恩母亲”、“军警校携手共植‘绿色家园’”、“____,粽香情”卡拉OK赛等活动,吸引青年们施展才艺、发挥才智,展现青年风貌。并抓住时机,做好特殊阶段服务活动。在“3.5”、“12.5”等组织义务活动,在暑期请医大学生为镇、村提供医疗咨询等服务,并组织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开展环境清理、拜访空巢老人、关注留守儿童等系列实践活动;在企业招工时,为农村青年和外来务工青年提供招聘信息;在开学前做好贫困学生援助工作。

一是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激励机制。在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典型选树两方面下工夫。帮助农村青年确立正确的就业观开始,采取优秀创业农村青年报告会、就业创业见习等多种形式,以更新创业观念为先导,引导广大农村青年摒弃等靠要思想。积极组织各类技能比武、岗位练兵、专场技能鉴定等活动,为农村青年学习技能提供平台,营造氛围。

服务案例范文2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餐饮服务;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3-0061-02

一、引言

《餐饮服务与管理》是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该课程是酒店管理专业的专业核心课,教学重点是让学生了解饭店餐饮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各种要素及其运行的程序与内在联系,掌握餐饮实际业务活动和实际操作,并能将理论与实际结合。对于该门课程的教学,目前采用的通常是两种方式,其一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即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学生记笔记,课后完成作业。这种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在这种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中心,学生自主意识淡薄,教师如果还是照本宣科,那听课的学生则早就昏昏欲睡了。第二种方式是采用大量实际操作练习,几乎所有开设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职业学校都有中西餐实训室,对于餐厅的实际操作无外乎就是进行托盘、摆台、餐巾折花一类的实操训练,对于这种方式而言,学生练习之后会很熟练餐厅服务的具体操作,但学生不懂餐厅服务和酒店各项业务的内在联系,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必然导致服务意识和服务观念的缺乏,这样,学生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是会碰钉子。

二、案例教学的意义

结合酒店专业学生的特点,为了让学生能够更好的掌握餐厅服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我们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师可以假设一种以案例为核心的情景,把学生带入特定的事件场景中,激发学生探究问题的兴趣,通过选择与确定问题、讨论与提出设想、实践与寻求结果、验证与得出结论,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形成一种集讨论式、开放式的教学方法。运用案例的另一项收获是使学生从中找到乐趣和激情。教学实践表明,通过趣味教学,能充分发挥学生潜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在案例法学习中,学生的角色可能是一名酒店服务员,也可能是餐厅的经理,这使他们的乐趣和激情常新。参与案例讨论的学生慢慢会形成一种感觉,那就是作为一名餐厅服务人员或餐厅经理,无论在知识上还是政治上和社交上,都是一项很大的挑战。

三、案例教学运用于餐饮服务教学的步骤

1.准备案例。案例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餐饮服务案例也一样,选择餐厅服务的案例时要注意案例要有一个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情节,并包括一些戏剧性的冲突,案例叙述要具体、生动,尽可能明确时间地点,要能反映出酒店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复杂性。在案例法选择过程中,教师个人首先要认真地阅读和思考每个案例。好案例的标准就是有一个真实、生动的故事,让学生对案例中的人产生移情;案例中的故事最好是近5年发生的事,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师在选择案例时,需要对案例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对案例中的决策进行评价,之后才能作为“导演”,演好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

一般来说,案例使用频率的高低可以从教学目标、案例作用和基本观点三个方面去比较。如下表所示。

2.课堂阅读案例。为了让学生在课堂讨论中能够提出自己的独到观点与见解,教师在进行课堂案例教学前应引导学生熟悉该案例,对案例认真的阅读和思考,进行必要的理论与实践的准备,并让学生适当记录;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提醒学生不要拘泥于定式思维。

3.学生分组讨论。对学生进行分组也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可以随机分组,但这种分组形式可能使得案例讨论效果不够理想,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如性格、学习成绩、性别等情况分组,这就需要教师在具体实施时总结经验,找到最适合本班的分组的方式。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之后,进行讨论。在讨论中,教师应适当激发学生自主思考,参与讨论和发言的积极性,最常用的是每个小组成员都进行角色扮演,让学生进入情境;同时教师要根据餐厅服务的规律适当强调案例中的重点和难点。

4.得出结论评估反馈。这个阶段在教师的引导下,每个小组进行交流,可以让学生来做总结,也可以由教师自己来做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该案例讨论当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为了让学生在讨论中发现自己观点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教师在点评时要注意问题的思考空间;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实现案例教学中的教育目的,要鼓励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活跃性和意见的合理性,强化以前所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的案例。

四、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注意点

1.案例讨论过程中注意引导学生。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对学生应该学会多样性和创造性地包容与欣赏,包括不同的观点、不同的价值判断和不同的理解水平,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意见,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当然,学生在发言过程中如果偏离主题或出现错误,教师不能放任自流,应对学生的发言进行“去伪存真”的提炼,以帮助学生提高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并将讨论引向纵深。

2.教师应对案例的讨论结果求同存异。酒店餐厅服务问题没有唯一的、精确的答案。对学生或酒店人员来说,不能通过书本来检查他是否已找到恰当的解决方法。在各种餐厅服务环境中,很可能是最好的答案还没有找到,即使老师也没有找到。所以案例法学习并不提供答案,也许班上的各个参与者会提出几个可行“答案”;或者由老师说明案例情况下实际发生了什么。然而,在餐饮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了什么和一个酒店服务人员或管理者认为应该干什么,其意义是不大的,有意义的是你懂得在各种特定情况下你应该干什么。

3.案例教学法要有软硬件保障体系。案例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而在很多职业学校,从教学硬件设施配备到课程学时安排都很难满足案例教学的要求。就硬件条件来说,最起码要有能进行分组讨论的教室,桌椅最好是按照分组形式布置好的,不用利用上课时间搬动桌椅,甚至可以是在中餐实验室或西餐实验室进行,更具有现场感。学时安排最好是一次上课时间能分析讨论完一个案例,否则等下次上课时又要花费时间重新阅读案例,学生又要重新进入角色。因此教师对案例的选择、理论知识点的教授及信息的反馈都要在时间上进行很好的处理,才能保证在采用案例教学时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不容置疑,案例教学法与比较传统的教学模式而言,能变被动为主动,变注入式为启发式,更加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符合当今社会人才培养的需求。案例教学法作为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先进教学法,应该在酒店管理教学特别是像《餐饮服务》这种技能性、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中不断加以运用、普及和推广。

参考文献:

[1]李斌.案例教学过程的设计与评价[J].教育与职业,2007,(1).

[2]尹芳.浅议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学中的运用[J].考试周刊,2011,(4).

[3]张文丽.案例教学法在旅游管理教学中的运用[D].辽宁师范大学,2010,(5).

[4]薛二伟,李翠萍.FLASH课堂教学中创新能力的培养[J].福建电脑,2011,(1).

[5]高琼.旅游管理专业案例教学法的运用[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7,(9).

[6]朱友涵.案例教学实施现状的分析和思考[J].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08,(4).

[7]张丽梅.案例教学法在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践与应用[J].黑龙江商教研究,2007,(1).

[8]任明川.哈佛案例教学的“形”与“神”[J].中国大学教学,2008,(4).

服务案例范文3

【关键词】 药学服务  案例解析

        基层医院外科医生平日投入很大精力专研手术技能,由于条件限制获得其他领域知识机会甚少,尤其在合理用药知识层面接触更少,因此需要药师提供药学服务较多,我院用药咨询中外科医生占很大比例。以下是我院外科药学服务的2个案例,通过分析可以加强医生与药师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知识互补,使医生药师的知识都得到扩展,提高了我院合理用药水平。

        1 案例介绍

        1.1病例1 男性患者,44岁因肾结石,碎石后为排石顺畅给予插管,拔管后第二天患者发热,体温38℃,因患者青霉素、头孢菌素过敏,给予左氧氟沙星0.5g qd静滴3天效果不好,第三天出现排尿困难。测血常规:wbc25.68×109/l,n%90.34%,其余正常。尿常规:wbc16137.0/ul,rbc2959.0/ul,管型计数10.76/ul,尿蛋白+2,隐血+2,其余正常。尿液混浊。医生想用阿奇霉素,药师考虑阿奇霉素耐药率较高,对尿路感染效果不好并且患者经常使用阿奇和左氧,有耐药可能,对严重感染患者应采用降阶梯治疗防止病情迅速恶化[1],随后(48-72小时)根据微生物学检查结果调整抗生素的使用,使之更有针对性--防止细菌产生耐药,并降低费用[2]。降阶梯治疗的适用人群:既往抗生素治疗史、有侵袭性操作或长期住院。比较符合该患者,于是询问患者青霉素、头孢类过敏表现,患者自述有时上肢出现皮疹,有时不过敏。药师建议做青霉素试敏,如果阴性改用美洛西林舒巴坦2.5g bid,同时送血尿培养,使用2天后,患者出现腹胀、尿潴留,体温39.9℃。血尿培养均为未见细菌生长。改用甲硝唑、头孢哌酮舒巴坦(舒普深),体温下降至37℃,使用4天后出现睾丸炎,彩超:肾盂积水,睾丸内可见高回声区及低回声的包囊。患者之前有侵袭性操作,怀疑耐药菌感染,建议使用碳青霉烯类。血尿培养都未见细菌生长。 

把舒普深换成美罗培南0.5g tid,使用5天体温降至正常,患者体温下降至正常,改为0.75g bid巩固治疗3天。好转出院。

        1.2病例2 女性患者,70岁,40年前出现喘息,无咳嗽、咳痰、咯血,自服抗菌药止咳药后好转,诊断支气管哮喘,8年前头晕头痛,测血压最高180/100mmhg,服用降压药好转,1月前因胸闷气短,门诊诊断心功能不全给予倍他乐克、茶碱缓释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口服治疗,服用一个月,患者突发口唇发绀,神志不清,当地医院抢救后清醒,来我院就诊。入院查体口唇发绀,神志清楚,无咳嗽咳痰,无胸闷气短,双肺布满哮鸣音;心律齐,未闻及病理性杂音。心电图示:窦性心律,偶发室上性早搏,s-t段抬高。肌钙蛋白<0.05ng/ml。倍他乐克较大剂量时对心脏的选择性逐渐消失,对血管和支气管平滑肌的β2受体有抑制作用,患者既往有哮喘病史,哮喘发病机理是气道对各种刺激因子出现过强或过早的收缩反应。β2受体抑制剂会导致支气管平滑肌收缩,诱导哮喘发作[3]。倍他乐克与治疗哮喘的β2受体激动剂作用相反,患者服用1个月后引发哮喘发作。建议停用倍他乐克。

       2 分析讨论 

        医生是治疗疾病的主体,药师参与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并审核用药医嘱的合理性与适宜性,对药物治疗提出意见,协助医师鉴别选择最适宜药品,必要时建议医师调整临床用药或药品的剂量、用法。病例1中,药师更深入更细致地询问药物过敏史,扩大了患者用药范围,为疾病治疗做出贡献。药师应用药学知识参与疾病治疗,为临床提供新思路,帮助解决药物使用中的问题,发挥了药师的作用。证明药师在药物治疗中是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药师要主动为医疗活动尽自己的努力,在解决问题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观察病情的变化,发现问题主动协助解决。病例2中,药师根据药物机理推断出患者用药不当,及时停用危险药品,充分发挥药师的作用。作为一名临床药师,在面对每一个需要救助的生命时,要时刻铭记以患者为中心,以一颗平和,诚恳之心,积极投身到医院药学的工作中。

参 考 文 献

[1]iregui m et al.chest2002;122:262-268.

服务案例范文4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急救医疗行为和秩序,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完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急救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急救医疗事业发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急救服务需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院内急救医疗服务以及社会急救及其管理。

第三条 定义

本条例所称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受理急救呼叫后,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院内急救医疗服务,是指设置急诊科室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急诊医疗机构)为急救中心(站)送诊的患者或者自行来院就诊的患者提供紧急救治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社会急救,是指社会公众在突发急症或意外受伤现场,采用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基础操作,及时救护伤者、减少伤害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责任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急救医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财政投入机制和运行经费补偿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参与急救医疗服务,健全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保障急救医疗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 部门职责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范围内的急救医疗服务工作,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急救医疗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建设、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旅游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急救医疗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急救医疗服务是公益性事业,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

本市建立由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和院内急救医疗服务组成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现场自救互救是急救医疗的重要补充。

第七条 信息公开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急救医疗服务信息,方便患者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第八条 宣传教育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组织开展急救医疗的宣传教育,引导患者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急救医疗服务的公益宣传,倡导自救互救的理念,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宣传救死扶伤的精神。

第二章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第九条 机构设置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规划和设置标准,设置急救中心(站)。

急救中心(站)以及承担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其他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院前急救医疗执业登记。

第十条 机构职责

急救中心(站)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日常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二)政府举办的重大社会活动的院前急救医疗保障服务;

(三)城市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

(四)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

(五)其他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任务。

第十一条 工作规范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院前急救医疗工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

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院前急救医疗工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急救业务培训和考核,执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计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 院前急救人员

院前急救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和急救辅助人员。急救中心(站)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符合院前急救行业特点的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院前急救车辆

本市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急救反应时间)、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及业务需求增长情况等因素,按照不低于每三万服务人口配备一辆救护车。

救护车应当符合国家救护车标准,有明显的行业统一规定的急救医疗标志及名称,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定位系统、通讯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警报器、标志灯具、急救设备,并喷涂标志图案。

急救中心(站)的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未经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不得使用120标识。

第十四条 通讯指挥平台

本市设置院前急救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急救呼叫受理服务,统一受理全市急救呼叫,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第十五条 专用号码及联动机制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呼叫专用电话号码为“120”。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应当根据人口规模、日常呼救业务量设置相应数量的“120”呼救线路,配备调度人员,保障及时接听公众的呼救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呼救信息,不得对“120”呼救专线电话进行恶意占用和其他干扰。

本市建立“110”、“119”与“120”联动协调机制。

第十六条 受理调度

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应当在接到呼救信息后,进行分类、登记和调度。必要时对呼救人员进行急救指导。

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受理呼救。

第十七条 现场抢救

院前急救人员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时,应当穿着统一的急救服装。

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需要送往急诊医疗机构抢救的急危重患者,应当通知急诊医疗机构做好收治抢救的准备工作。

院前急救人员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患者家属或现场其他人员应当协助配合院前急救人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 送院原则

院前急救人员应当遵循满足专业治疗需要、就近、就急的原则,决定送往相关的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患者或家属拒绝遵从的,院前急救人员应当告知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由其签字确认。

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院前急救人员决定送往相关的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一)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

(二)疑似突发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

第十九条 特殊保护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时,对有危害社会治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或者依法需要提供特殊安全保护的患者,院前急救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机构,由公安机关或专业机构负责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 资料记录保存

急救中心(站)应当做好急救呼叫受理、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监护等过程的信息记录。

院前急救医疗病历按照国家规定管理保存。急救中心(站)的呼救电话录音、派车记录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

第二十一条 立体救援

本市积极发展水上、陆地、空中多方位救护,形成水、陆、空立体救护网络。

第三章 院内急救医疗服务

第二十二条 院内急救能力建设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完善本市急诊资源布局,制定急诊科室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及管理规范,加强对急诊科室的监督管理。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专科医院应当按照急诊科室配备配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设置急诊科室,加强急诊学科建设和日常管理,提高院内急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急诊医疗机构开展急诊、重症监护室一体化建设。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急诊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关停急诊科室。

第二十三条 院内急救人员配备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配备掌握急诊医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并加强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 院内急救服务规范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院内急救医疗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遵守诊疗技术规范,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

第二十五条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医疗的衔接

急救中心(站)应当与急诊医疗机构建立衔接机制,保持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实现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

院前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达急诊医疗机构后,急诊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患者交接手续。急诊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患者交接,不得占用救护车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 急诊分级救治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急诊病情分级指导原则,按照患者疾病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决定救治、处置的优先次序。

第二十七条 转诊分流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进行救治、转诊或分流。患者经急诊科室救治后需要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优先将其转入住院病房治疗;患者经急诊科室诊治后病情稳定、无需继续急诊救治,且符合出院或转院标准的,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或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者康复。

第二十八条 政策引导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体系,畅通患者双向转诊渠道。

市医保部门应当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经过急诊处理、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相关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者康复。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将符合出院或转院标准仍无故滞留急诊医疗机构急诊的患者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置。

第二十九条 考核制度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急诊医疗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构功能定位、急诊规模、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和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向急诊科室予以倾斜。

第四章 社会急救

第三十条 政府及红十字会急救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本市社会急救的培训工作。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配合开展社会急救培训。

红十字会应当普及急救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社会急救培训,参加现场救护。

第三十一条 社会参与

本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本市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市民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

第三十二条 社会急救培训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警察、消防队员接受急救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旅行社、旅馆、旅游景点等经营或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急救技能培训。

其他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组织人员参加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第三十三条 社会急救设施配备

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会展场馆、风景旅游区、大型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单位和建筑施工、大型工业企业等,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使用和维护。

第三十四条 公民紧急现场救护

任何人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都应当立即拨打120电话呼救。

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

在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的场所,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可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

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财政保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将急救医疗服务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 社会支持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医疗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医疗服务的,应当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捐赠,并依法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受捐赠单位对资金、物资的使用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 用地保障

急救中心(站)的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区(县)人民政府为急救中心(站)预留建设用地,并作为一类卫生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第三十八条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保障

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备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设施设备。

供电、供水、供气和通讯企业应当保障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的稳定和通信网络的畅通。

第三十九条 交通保障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救护车信息共享机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优先通行,在急救车辆遇到交通拥堵时应当及时进行疏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门口的道路通行方案,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以外,禁止停车。

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在禁停路段可以临时停车。

任何车辆和行人都不得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通行;救护车执行急救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因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而导致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免予处罚。对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让行的车辆、行人依法处理。

对依法从事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活动的救护车免收过路、过桥费等道路通行费、停车费。

第四十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保障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医疗专家库。

本市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应急医疗救援队,参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急救医疗工作。

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急救医疗,必要时由应急医疗专家进行现场伤情评估后,分送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者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急救医疗服务保障内容。

第四十一条 治安保障

患者应当遵从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的安排,不得干扰急救医疗服务,不得妨碍急救医疗秩序,不得殴打、辱骂急救医疗人员。

对有前款行为的人员,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急救医疗收费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急救医疗服务活动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急救医疗服务活动收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第四十三条 医疗保险

本市将符合规定的急救医疗服务的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别制定。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结算。患者或其家属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急救医疗费用。

第四十四条 急救医疗救助

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其急救医疗救治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因意外伤害需紧急抢救,无经济支付能力又无其他渠道解决费用的病情危急、伤势严重的病员,医疗机构可申请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五条 信息化保障

本市建立急救医疗信息系统平台,对全市院前、院内急救资源状况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资源信息共享;实现与医保、公安、交通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第四十六条 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和投诉并及时查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规使用急救车辆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擅自调用急救车辆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规使用急救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 冒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名义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擅自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或使用120标识,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未经批准假冒急救车辆或非法营运急救业务车辆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第五十条 干扰呼救信息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谎报呼救信息,对呼救专线电话进行恶意呼救和其他干扰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院前院内交接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与接诊医疗机构交接规定,导致救护车不能正常运行或占用救护车设施、设备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渎职责任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急救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突发公共事件急救医疗

突发事件的急救医疗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

服务案例范文5

一、案例教学法及其在饭店服务与管理课程中的可行性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方法,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以实际案例作为被剖析的对象,在教师的指导下,教师和学生要共同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和寻找实现途径等工作。所谓饭店服务与管理类案例教学,指以职校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开设的专业课为教材,运用语言形式或各种视听手段来描述真实特定的对客情景,将饭店带入课堂,让学生通过阅读、观察和思考,相互之间进行讨论、探讨而形成共识,相应地提高思考问题与处理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的宗旨不是传授最终真理,而是通过教师出示一个个具体案例,组织学生开动脑筋思考案例中提供的矛盾,参加讨论,各抒己见,去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主动、积极学习的兴趣和能力。案例教学甚至不在乎能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它真正重视的是答案的思考过程。在教学任务上,要求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研究积累经验,以发展自己的创造才能。在教学方法上,以学生的独立分析研究为主,教师的传授、指导应配合学生进行。学生一方面从教师的引导中增进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从同学之间的交流、讨论中提高对问题的洞察力。

案例教学大大缩短了教学情景与实际生活情景的差距。在教学过程上,总是从案例开始,然后分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引导学生做好独立分析研究工作是教学的中心环节,而教学的准备、教师的指导都是为学生的分析研究服务的。

当然,在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还要受到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和学生理论基础等诸多要素的影响和制约,还需要做很多工作,因其本身就是一种需要继续探索、创新的事物,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完善。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方法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活动,它在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教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将抽象、生涩、陌生的知识直观化、形象化,创建生动的表象,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那么如何巧妙的将案例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也就是我们教师所要积极探索的,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一)准备阶段

1.搜集案例

(1)访问企业,与企业、实习生沟通,把实习生在岗位上遇到的一些典型的、突发的事件有选择的撰写成一个个案例。

(2)通过学生搜集,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有时候学生收集来的案例五花八门,真的很不错。特别是毕业了的学生或者是在实习的学生返校时会讲起他们工作中碰到的各种案例和趣事,那么不妨做个有心人,把他们所讲的整理一下,马上就有了一个活龙活现的案例。

(3)把教师自己在顶岗实习期间亲眼所见的、亲身经历的事件,生动的讲述给学生听,是一种最好收集案例的方法。采取此类方法收集的案例较生动,有一定的说服力,毕竟是自己的亲身体验。

收集了众多案例后,应按一定方法将它们进行分类,一般可按部门划分,大致可分为前厅部、餐饮部、客房部、工程部等几个重要部门。在课堂教学时,挑选好针对性的案例,所选的案例要体现它的价值,一定要精心挑选,不仅要符合课堂的教学要求,而且还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想听,乐于参加,寓教于乐,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2.分析教学需求,确定教学目标

明确要教什么内容,是案例课程设计的第一步。

3.选择案例

在教学目标确定以后,我们就可以选择案例了。

4.学生课前准备

在传统的教学中,老师往往担当台上的主角,而学生往往是观众。但是案例教学要求学生也要在课前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如仔细地阅读案例将案例编成短片进行模拟训练,以便参与课堂上案例的引入和讨论。

(二)课堂实施阶段

1.案例的引入

案例的引入可采用情景教学法。情景教学能带动课堂气氛,比如上《餐饮服务与管理》时,讲到服务员在值台时不小心将菜汤洒到客人身上这一案例时,就可以在餐饮训练室模拟对客服务,让部分学生模拟客人,一位学生扮成服务员;在讲到客人用餐时喝醉了服务员应该怎么处理时,同样可以采用情景教学,做到身临其境,师生共同进入角色,都能以当事人的态度去分析问题,大大的激发了他们的研究兴趣,而且为下一步进入工作岗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案例的讨论

案例讨论旨在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对于同一个案例,允许不同的学生提出不同的分析结果和实现方法。有的学生找到的方法比较繁杂但容易理解,有的学生则能发现较为简易的实现途径但难以理解等。教师要引导学生滤除掉案例中次要的细节,发现案例中主要的结构和案例与理论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案例的关键是学生和教师共同努力,把案例中的内容与相应的若干条理论知识联系起来。要达到这样的要求,教师关键要做好启发引导工作,想方设法创造自由宽松的讨论氛围,在宏观上把握和指导好案例讨论,让学生成为案例讨论的真正主角,同时又不至于出现大的方向性的偏差。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积极地独立思考,大胆地交流研究。

这个环节充分体现了学生的自主性,让学生在不断尝试中得到新知。体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把教材、同学、教师都作为学习的帮助者,目的是为了自我学习,同时也可照顾学生之间的差异。让先完成教学任务的同学帮助学习慢的同学。

3.案例总结

对于每个学生提出的不同观点,教师要一一作出评价。在每个案例的背后,教师都要作总结,不能不了了之,要做到分析中肯、简练,而且分析的质量应该有所提高,切忌简单的重复陈述,更何况案例教学并不重视是否得出正确的答案,关键的是要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每次案例分析到最后,肯定会有许多不同的见解,如何把这些见解很好地概括、归纳起来,这也是我们教师的任务所在。因为教师在做总结,并不是为学生提供标准答案,主要在于找出解决当时情形的适当办法。事实上,在现实中遇到的问题,没有唯一的解决方法和标准的正确结论,往往要因时因地因事而有所选择。重要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技能,懂得判断和发挥。这也是现代教育的真正目的。

服务案例范文6

论文摘要:本文用案例说明,图书馆个性化检索服务是根据读者需求提供的服务。大多数读者的信息需求具学科专业背景,服务一般是“一对一”的,服务手段包括网上检索和纸质文献检索。在针对读者需求进行检索的过中会遇到各种出处不同,内容迥异的资料,只有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甚至必要的实地考察,提供一次、二次文献编写三次文献,才能向读者交出一张较为满意的答卷。

引言

图书馆个性化检索服务的内容,一般都具有学科专业背景,在读者提出咨询后,馆员应及时提出检索建议,指出检索途径,然后进入“一对一”的服务程序。学科馆员对检索到的资料应从专业的视角进行比较、分析、整理,按照文献的等级结构,尽可能全面的向读者提交一次、二次文献,编写三次文献【1】,为帮助读者完成专业研究,找到翔实的图书资料。下面就向安徽读者马俊如先生提供定题服务的案例,说明上述观点。

1确定选题时空范围

读者咨询的选题是“历史人物王传炯”。针对这个历史学科课题,我们先进行网上搜索,“王传炯”网页的搜索结果,共显示135条信息,其中包括史书转载、单位网站、评论文章、个人博客、求职招聘信息、小说章节等,同名同姓者至少3人以上。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做了这样的分析:

1.1人物年代。客户咨询目标是历史人物,而非现代人物。因此,我们首先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中国时代表编制,将现代人物“王传炯”的信息条排除。

1.2真实性。读者要求尊重历史,查询结果必须真实、客观。鉴于此我们又将虚构的文艺作品、带有感情色彩的评论文章、个人博客中的帖子逐条排除。

1.3 时间坐标。客户咨询时仅提及历史人物,却未说明历史阶段,而时间是历史的坐标,必须首先弄清楚查询对象所处的历史时期。

经文献检索,我们选择出4条一次文献信息。第一条原文出自《清末海军史料》上册445页,海军各学校历届毕业生名册。该书由张侠、杨志本、罗树伟、王苏波、张利民合编,海洋出版社1982年5月出版。

江南水师学堂驾驶班历届毕业生:

第一届计十八名 (光绪二十二年毕业)

林建章 黄仲则 沈继芳 朱礼琦 姜廷材 周兆瑞 甘联璈 林继荫 盛文植 程树基 周帮正 乌承绪 汪元祐 艾曾恪 何忠贤 陈鑑泉 赵道行 陈汉章

第二届计十五名 (光绪二十五年毕业)

於越贤 蒋元恭 唐文森 王良英 陈长祐 蒋元勋 赵士夔 余德能 孙文远 张金镛 彭凤藻 刘荣衮 朱家琳 张春江 周奉璋

第三届计十五名 (光绪二十八年二月毕业)

沈 梁 吴振南 蔡朝栋 杜锡珪 甘联驹 唐伯勋 林宗庆 郑祖怡 汪克东 郁邦彦 查子茂 程思万 陈信才 杨绍晋 王得端

第四届计十一名 (光绪三十一年二月毕业)

王传炯 饶涵昌 沙训麟 张兆宣 陈季良 朱孝先 朱天森 王光熊 方佑生 汤心豫 林瑞田

第五届计十七名 (光绪三十二年春毕业)

杨庆贞 吕德元 孟慕超 奚定谟 何兆湘 王开元 卢国济 刘长敏 沈 奎 吴志馨 陈士衍 魏春泉 林秉镛 张 鹏 徐世溥 张鹏飞 吴秉成第六届计十四名 (光绪三十四年冬毕业)

孙必振 陈绍宽 许凤藻 王寿廷 汪仲贤 阙凤彤 周麟瑞 王朝琛 丁祖庚 华贻谷 王树泰 唐玉鑑 刘学杰 王建勋

第七届计十七名 (宣统二年冬毕业)

陈有根 傅祖肇 郑体慈 张承愈 杜翰章 周家驹 王崇毅 戴希彭 毛邦燕 缪庆福 沈自道 丁国忠 范学湘 汪于洋 史国贤 张日章 蒋元福

以上共七届计一百零八名。

王传炯是该校第四届毕业生,于光绪三十一年二月毕业,即公元1906年12月。

第二条原文出自《海军大事记》18-19页,民国七年(1918)海军部编存。

“1907年,吴振南受清廷派遣与毛仲方、林国庆、宋天森、许建廷、王传炯等5人一道前往英国格林威治海军大学朴茨茅斯枪炮学校及朴烈茅斯领港学校学习高等技术。”出国留学的审批文件,在国家第一历史档案馆(故宫档案馆)收藏。

第三条是历史上中国同盟会向中国国民党的转变。原文出自《中国国民党大辞典》,李松林主编,安徽人民出版社1993年出版,书号ISBN7-212-00630-0:

国民党(1912年8月)

1912年8月5日至11日,同盟会推举宋教仁、仇亮、刘彦、汤漪、张耀曾、李肇甫,统一共和党推举马麟翼、彭允彝、王树声、张寿森、谷钟秀、殷汝骊,国民共进会推举王宠惠、徐谦、陆定、沈其昌、王善荃、蒋邦彦、马振宪、姚憾,共和实进会推举虞熙等为代表,商量合并事宜。8月25日,五团体正式改组为国民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

理事长 孙 文(宋教仁)

理事 孙 文、黄 兴、宋教仁、王宠惠、王人文、王芝祥、张凤翙、吴景濂、贡桑诺尔布

参议 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沈秉堃、温宗尧、陈锦涛、陈道一、莫永贞、褚辅成、松毓、杨增新、于右任、马君武、田桐、谭延闿、张培爵、徐谦、王善荃、姚锡光、赵炳麟、柏文蔚、孙毓筠、景耀月、虞汝钧、张琴、王传炯、曾昭文、蒋翊武、陈明远

备补参议 严昌衡、袁家普、唐绍仪、唐文治、胡汉民、王绍祖、高金钊、许廉、夏仁树、贺国昌

总务部主任干事 魏宸组、殷汝骊 政事部主任干事 谷钟秀、汤 漪 文事部主任干事 杨庶堪 交际部主任干事 李肇甫 政务研究会主任干事 刘 彦、张耀曾

第四条是辛亥革命烟台起义的记载。原文出自《中国近代海军史》海军起义归附革命一文,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7月出版, 吴杰章 苏小东 程志发主编 。

“1911年11月12日,烟台起义成功,福山县知县悬白旗投降民军。13日,成立山东军政府。14日,推举清海军管带王传炯(舞凤舰舰长)为民军司令。”“北伐舰队由上海出发北上,到烟台时,烟台已经光复了,王传炯为烟台都督。”

根据上述检索结果,我们将这个历史人物的活动时期锁定在中国近现代史阶段,并向读者提供了相关一次文献。

2筛选、整理提供二次文献

读者咨询的题目涉及王传炯参加辛亥革命烟台起义的历史。辛亥革命(Chinese Revolution)是一场全国范围,波及世界的激烈变革,国内外图书、报刊、画册、评论性文章种类数量繁多,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进入K23、K25历史学科类目【2】,再按中国时代表编制,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民国时期(1911-1949),可以找到数十种乃至上百种《中国近代史》图书资料,其中许多图书在描述辛亥革命烟台起义时,大多是一笔带过,很少或基本不描述事件的细节,有的甚至没有提及烟台起义。网上和某些地方性的回忆录、评论文章,由于作者缺乏对这一历史事件、人物的全面了解,一些地方有失偏颇,山东省的资料拿到河北省就有不同的版本,读者对其内容很不满意。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先从政协全国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的辛亥革命历史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写的《近代史研究》丛书、国家教育部组织高等院校编写的《中国近代史》教科书、胡绳同志主编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和辛亥革命时期外交文件等公认度较高,发行量较大,馆藏范围较广,影响面较宽的正式出版物中,了解辛亥革命烟台起义的章节,对这一历史事件予以确认。然后,再以网上搜索到的信息为线索,从纸质馆藏图书资料中查找烟台起义的详细经过。收入二次文献的信息主要有:

2.1外交文件。英文版《英国蓝皮书》170-171页,英国驻威海卫专员骆任廷致外交大臣哈考特先生函,“我在本月11日(1911年11月11日)的信中通知您:英王陛下驻济南领事曾电告英国驻烟台代领事说,山东省已宣布独立。我现已收到的该省巡抚的那封信,……从中很难了解该信是从已经宣布独立的政府首脑发出来的。该信除了使用模棱两可的词句之外,盖有山东巡抚在该省宣布独立前致函我国政府时所用的关防,而且所注年代系目前清朝皇帝的年号,即宜统三年。在这些方面,它不同于中国其他地区革命党的官方文件,那些文件所盖关防清楚地表明,发出文件的官员属于革命党。而且所注年代为黄帝四千六百零九年......,从我附上的英国驻烟台代领事转送该地临时政府行政长官王管带(即舞凤舰舰长王传炯)来函的译文中,便将看到这种情况。您将从该译文中看出:王管带提及“总统”字样,而且该信所注年代为黄帝纪元第四千六百零九年,……。”此外,美国纽约圣约翰大学亚洲问题研究所编印的《The Chinese Revolution of 1911》一书,也有烟台独立的记载。

2.2史实性图书。中文版《辛亥革命》一书卷七331页,郭孝成所写“山东独立状况”一文,原文出处《中国革命纪事本末》第二编,“煙臺民軍,於九月二十二日晚起事,徐道(指清政府道台徐丗光)聞變,乘間逃出,即登龍裕輪船赴青島。福山縣令易某,即大開城門,高懸白旗,投降民軍,民軍遂用投票法選舉官員,其被選者如左:總司令官王傳炯 民政官萬坤山 李星軒 財政官孫文山 張誠卿詹台玉田 軍務科科長虞克昌 董寶太 交涉科科長倪顯庭 孫暇臣 文案科科長(中文)李鐘英 唐用珍 (洋文)江文臣 王耀東……。”辛亥十月十二日《申报》第一张四版对上述事件作了报道。

2.3地方文献。王传炯参加辛亥革命的地点是山东烟台,时间是1911年11月。经查询,在民国时期,关于烟台城市状况综合介绍的图书资料,大致有4本【3】。第一本是《烟台要览》,1923年出版,分为首编、续编两卷。首编由郑千里编纂,胶东新报社发行,本书分目非常详细,文字浅显易懂,重点在于社会实用,是一本近似于城市手册的指南性图书。第二本是《烟台通志》,这是一部全部用英文撰写的图书,原书名为Pictorial Chefoo 1935-1936,直译为《图说烟台1935-1936》,作者为英国人阿美德(A.G.Ahmed),1936年出版,出版地与出版社不详,从装帧印刷来看,不似在烟台印刷。本书正文分为5章,分别是历史概览、行政机构、贸易和工业、交通运输和通讯、社会、教育和宗教。在本书中,还随文收录了230余幅图片,对当时烟台的重要商会、机构、团体、人物作了图文并茂的介绍。本书的中文版,由陈海涛、刘慧琴翻译,由齐鲁书社出版。第三本是《烟台概览》,1937年出版,由当时的烟台特区专员公署编纂,复兴印刷书局印刷,胶东卍字报社、复兴印刷书局总发行。本书分为方域、古迹名胜、风俗商情、海防、行政、交通、宗教、慈善、教育、金融与关税、商业、工业、物产、医药、文化事业、机关与团体、宿食游览、各项事则18章。第四本是《烟台大观》,1940年出版,是由烟台市公署情报宣传室策划,委托鲁东日报社组织专门的《烟台大观》编辑处搜集资料,编纂而成。本书分方域、中日机关、教育文化、经济、通信、交通运输、卫生、观光及史实、娱乐机关、宗教及救恤、日本人进出状况、绅士录共12章,登州道尹张化南题词,烟台市市长耿逎熙作序。上述4本图书中,均有“王传炯纪念碑”的记载。其中《烟台概览》一书20页有“王传炯先生纪念碑在毓璜顶 民国八年立”字样;《烟台大观》一书22页金石栏目有“王传炯纪念碑(民国八年立在玉璜顶)”,4本图书均有纪念碑原始照片的页面。根据上述查询结果,我们在烟台图书馆翟辛灵、王燕老师的帮助下,从文物档案入手,对辛亥革命烟台起义的经过做了全面检索,向读者提供了二次文献。

3综合分析编写三次文献

经过对一二次文献的分析、研究,读者咨询的问题,又回到“王传炯何许人也?”,该问题被再次提出的主要原因是:3.1历史地位。与许多历史书上宣传的大人物相比,王传炯是小人物,尚无定论;3.2馆藏残缺。 经与多家图书馆联机检索,历史上留存的孤本《王传炯君小传》已经不知去向,暂时无法找到;3.3瞎子摸象。 图书馆现存的可检索图书资料,虽然揭示了王传炯读书、留学、参军、任职和参加辛亥革命、国民党建党的若干史实,但都是片断,没有完整的形象;3.4“文革”破坏。 位于烟台毓璜顶的王传炯纪念碑,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损毁,碑文内容不得而知。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这一历史人物做深入细致的了解,以编写三次文献的形式,在更高层次上再现一次文献。首先是弄清人物的生年卒月。据《中华民国海军史料》810页登载【海军部职员录】(1922年3月公布),原文出处《海军门军衡类》记载,王传炯籍贯安徽,出生日期为1884年。据我国安徽省无为县政协委员会资料记载,“王传炯1935年患血毒症,病菌侵入脑内而不治,客死于南京寓所, 终年51岁。”其次是历史人物关键时段的表现。主要是烟台起义前后到离烟南下的行踪。据《申报》1912年1月24日第六版登载的消息,标题“烟台欢迎民国军舰”,内容“民国军舰海容、海琛、南琛三艘,于旧历十一月二十八午后三句钟,由沪驶抵烟台。自军政分府王传炯以下,暨各衙署、警局、区所文武员弁,均乘小轮登该舰欢迎。……。”第三是纪念碑的下落。经赴烟台实地考察,拍摄了碑石照片。经查文物档案和多人指认,石碑确实存在,但损毁于上世纪60年代(约1966-1967)。《王传炯纪念碑考察报告》现存北京时代学人文化研究院。第四是历史人物所属党派团体。经检索,民国时期,中国共有320多个党派团体。据《中国国民党前身及历届常委会机构和组成人员》记载,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等5团体正式改组为国民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王传炯是出席的30位参议之一。另据《近代稗海》第十二集126页记载,中华海军协会1912年3月上旬成立,王传炯是发起人之一。此外,山东省近代史研究资料中,有王传炯曾参加徐镜心、刘艺舟等人组织的共和急进会的陈述。第五是历史人物的著述和言论。据台湾《现代青年》杂志登载的文章《王传炯先生生平事略》一文记载,王传炯生前曾经写过两本书,《潜水艇学》(1920)和《鱼雷快艇学》(1931)。由于在公开场合发表言论较多,无法一一查找,只能向读者提供只言片语。一是参加烟台起义的原因,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作为民国一分子,未敢放弃责任”。二是做人原则和后来加入海军协会的原因,是“不悔军人保国保民之原意”。三是对自己行为的态度,是“至若炯事,一身祗求无罪于国民足矣,功名利禄,非所敢知。” 原文均出自《辛亥革命电档》,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我们经过对大量图书资料的整理,对历史文献仔细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按照时间顺序,以辛亥革命期间年、月、日、时为重点,采用历史人物传略的形式,编写并向读者提供了三次文献。

王传炯传略

王传炯(1884-1935),男,汉族,字仲遴,安徽省无为县人。近代海军学者。辛亥革命(Chinese Revolution)军事将领。他出生在一个教书先生家庭,家境清寒,幼年随其父王鼎丞识字,并在学馆馆东家中伴读。1901年入江南水师学堂驾驶班,多次参加考试,皆名列第一。1906年(光绪三十一年二月)毕业。1907年被派往英国格林威治海军学校留学。1910年回国后,任清海军《舞凤》、《龙骧》号二炮舰管带【4】。1911年初率军舰驻防山东烟台。1911年11月13日(辛亥九月二十二日),带领《舞凤》【5】全体官兵,参加反清武装起义,占领烟台城,被公推为民军总司令,通电全国,宣布烟台脱离清政府独立【6】,成立烟台军政府,旋被推为军政分府司令、独立政府都督。起义后联络南京临时大总统府和南方革命势力,促成北伐军事行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地方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1912年1月24日下午1时左右,上海北伐军舰《海容》《海琛》《南琛》三艘,驶抵烟台,王传炯亲自登舰迎接,向北伐官兵陈述起义经过,连夜为来烟军队安排食宿,与北伐将领共商革命大计【7】,遂派人到胶东各县、京、津一带活动,遭到满清政府军队的阻挠与破坏、革命军受到挫折。1912年2月,他在烟台为海军烈士萨国昌主持追悼会。同年4月,辞去军政府职务南下,面见孙中山,并随孙先生视察安庆、芜湖等地。1912年8月25日,出席中国国民党成立大会,是参议员之一。南北议和达成后,随南京临时政府迁往北京。1913年3月,发起成立中华海军协会。1914年5月15日,任海军部军事科科长【8】。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王传炯受命赴上海,处理烟台海军学校学潮,与军校学生对话,提出五条有利于学生的解决办法,支持了海军学生反对教育腐败的正义行动。1920年由军事科长调任编译科科长。曾出任蒙古宣慰使。

1926年7月,北伐战争开始,王传炯于1927年初举家迁往上海,在北伐海军司令部任参事。1929年奉命去烟台,收编奉系军阀的渤海舰队,受到烟台各界的欢迎。1930年始,应聘兼任上海轮船招商局船务科科长,任内培养提拔中国人担任船长、大付,打破了这以前中国轮船要职多由外国人担任的局面。1931年“九.一八”事变,抗日战争爆发,在南京海军部任职的王传炯,力主共赴国难,救亡图存,经常给海军学生讲授军事理论。1935年,因积劳成疾,患败血症在南京逝世,终年五十一岁。著有《潜水艇学》(1920)《鱼雷快艇学》(1931)二书【9】。为纪念辛亥革命烟台起义,烟台各界人民曾在毓璜顶修建了一座大理石雕像--王传炯先生纪念碑,以表达崇敬的心情。

王传炯处在中国社会发生激烈变革的时代。他少年立志投身海军,留学英国受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熏陶,学习并掌握了西方现代科学技术。回国后,他亲眼目睹清王朝的腐败,对中国饱受帝国主义欺凌的黑暗现实痛心疾首。辛亥革命期间,作为清末海军的下层官吏,他勇敢地加入了推翻满清政府的起义队伍,占到了中华民族的前头,从而顺应了历史潮流。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作为民国一分子,未敢放弃责任”。王传炯曾希望为中国海军建设施展自己的才华,但遭到的却是特务盯梢、怀疑、冷遇、排挤和打击。尽管如此,他仍然孜孜不倦地著书立说,力图使自己的所做所为不愧对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不悔军人保国保民之原意”。他为人之正直,学术之精深,在当时当地享有一定的声誉,受到海军界友人和无为县乡亲的尊重;他的革命行动,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留下了一笔永久的记载,而他对这一切所抱的态度,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至若炯事,一身祗求无罪于国民足矣,功名利禄,非所敢知”。他用短暂的一生践行了自己的诺言。

需要说明的是,这篇三次文献中的某些细节,如该历史人物从出生到进入江南水师学堂前这段时间的经历,该人物父母的姓名、家境等,除图书馆查到的相关图书资料外,王传炯先生的儿子,清华大学电机系王先冲教授以口述方式回答了我们的咨询(零次文献)。随着选题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将利用网上搜索引擎和网下纸质文献查询两种服务手段,以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献的形式,及时、准确、全面的为读者提供个性化综合信息检索服务。

参考文献

[1]王立诚,邵婷芝.科技文献检索与利用[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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