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范例

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范文1

 

服务贸易又称劳务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经济交换活动。当今世界经济区域化、一体化趋势空前加强,各个国家间的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国际服务贸易在其中更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然而,正是由于跨国贸易合作各主体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文化差异,使得研究文化差异的存在对服务贸易的影响显得尤为必要。   一、文化差异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文化是人类社会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形成的,而也正是文化将人类社会区分为不同的群体。因此,人类的文化现实具有复杂性和多元性,这使得人们对于文化的理解以及运用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文化同国际贸易有着密切的联系,即使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给国际贸易带来了一系列的考验和挑战,但是我们同时应当看到带来优势以及机遇。首先,国际贸易实践中出现的文化差异可以使参与主体清楚的看到不同国家,民族见文化差异存在的必然性,学习如何适应接受并管理文化差异对于其自身在日益激烈的世界市场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由于认识到了文化差异的重要性,各参与者会自觉地进行角色的转换工作,使得自身能够深入了解交易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还有国际市场的需求,更加准确地理解别种文化的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从而制定出包含民族特色的市场战略,开发出具有当地竞争优势的文化特色服务产品。还有,文化差异使得各个国家的工作人员在平常的交流沟通中相互学习,思想交流碰撞,认识互补,提高解决难题的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因此,这种文化差异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全方位、全系统及全过程的广泛影响。我们应该要正确看待文化差异积极和消极的一面,正确的解决贸易过程中的差异问题,创造属于本国的持续型竞争优势。   二、文化差异与服务贸易的关系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人们会更多地关注自身文化,精神和心理上的需要。服务,作为一项集观光,住宿,餐饮以及游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项目,独具异域特色的文化内容和形式就是吸引国际消费者的重要条件。服务贸易中的文化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因为其大多是表现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所以不像货物贸易的物质文化那样,易于移植。文化的这种归属稳定性在某种程度上为世界各国拓展服务贸易提供了稳定而又巨大的资源。由于人们通过服务,主要购买的是情感、心灵以及生活方式的各种体验。这样,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如何发挥各国自身独具特色的本土文化就显得及其重要。正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开放的环境中,我们应当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将文化差异巧妙地与服务贸易相结合,施行“文化服务贸易”策略,从而为中国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寻找新的途径。   三、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的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文化服务需求的日益增加、文化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等等多种因素的推动,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业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并因此形成了多门类、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服务体系。随着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以及自主创新的加快,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将快速增加,成为拉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力量。取得一定成绩后,我们却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那就是:我国一直是一个货物贸易出口大国,然而同时却是文化输出小国。我们需要反省的是中国现在面临的不仅是西方文化的渗入,近年来,日本、韩国文化也大肆入侵。据统计:2002年出版业就已经创造了我国3%的GDP,仅仅印刷业就提供了约300万个就业机会;但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我们还远远谈不上大国,在文化服务贸易领域更是十足的小国、弱国。直到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不过744亿美元,大致相当于货物贸易出口额的9.8%;服务贸易进口额838亿美元,逆差94亿美元,是1995年以来连续第11年出现服务贸易逆差。   四、应对策略   1.建立国际性的文化交流组织和文化交流中心。文化是有传统的,然而它更是可以交流的,并且高层次的文化是易于被世界各国人民理解和接受的。因此,建立国际性的文化交流组织和文化交流中心,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展示和交流,以消除观念、习惯、语言和鉴赏等方面的贸易阻碍,显得尤为重要。   2.对外服务贸易策略制定注重与当地文化的紧密融合。创造当地人接受又有吸引力的情境,使文化渗透其中。这要求,要了解不同国家的风土人情、消费习惯、生活方式、制度法规等,并与本国的相应方面作比较。加深对国外文化的理解。在当地进行实地的观察和研究,在与当地消费者的直接接触中理解他们的文化,把握他们的动机。例:美国人在中国的肯德基和麦当劳店里将玉米羹、汤与可乐同售。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国文化创造力。我们不能失去自身服务贸易的源国属性,即是说要具有自己的核心文化属性。例如我们可以在外国生产的文化衫上找到中国的京剧脸谱,但是说到纯粹的京剧艺术,那就只有原生于中国文化氛围下的京剧艺术表演家才能诠释京剧的韵味。2003年韩国长篇电视连续剧《大长今》造成的轰动可谓空前,是一部在东西两半球均创收视奇迹的电视剧,而且更重要的是带动了韩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韩国的旅游业,韩国饮食的传播。这是将本土特色文化,典故与服务贸易结合的极度成功的案例,对我们也有很多的启发性。

服务贸易范文2

1.1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贸易融资服务潜在市场需求旺盛

近年来,宁夏进出口实现快速发展,进出口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逐年提高。涉外企业快速增加,新的贸易方式不断涌现,进出口结构日趋复杂,必将催生多样化的贸易融资服务需求。

1.2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服务供给与创新加快

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商业银行正在推进自身经营模式转型,将发展包括贸易融资的中间业务作为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在提高精细化经营能力的要求下,逐步转向重点经营中小客户乃至小微客户。

1.3金融需求客观合理,贸易融资拥有健康生长土壤

通过调查了解,宁夏涉外企业开展贸易融资主要源于及时回笼货款、缓解资金压力、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融资成本等真实需求,融资形式与资金运作简明,融资期限整体较短,融资工具单一,资金流转渠道少且占比低,跨境套利风险较小。

2宁夏中小涉外企业贸易融资现状

2.1融资对外贸企业进出口整体支持乏力

2013年,宁夏涉外银行本外币贸易融资发生额约9.8亿美元。仅占2013年全区进出口总额的30%,而同期全国贸易融资占商品贸易的比重近60%。贸易融资对宁夏外贸发展,尤其是中小涉外企业的支持力度较弱。

2.2中小涉外贸易企业有着较强的融资需求

宁夏中小涉外企业大多为纯外贸型企业,因进出易环节相对较多,需要占用自有资金,面临较大的资金周转压力,需要融资予以支持。

2.3适合中小涉外企业的融资产品有限

当前,宁夏涉外银行利润增长仍然依靠存贷款利差,对于专业性较强、前期投入较大的新型贸易融资业务不够重视。贸易融资仍以授信开证、进出口押汇、汇出汇款融资、打包贷款等传统产品为主,针对中小涉外企业经营特点的融资产品较为缺乏。

2.4融资服务对象“重大轻小”

目前,宁夏占比不到10%的大型涉外企业几乎占据了全部贸易融资业务。而占比超过90%的中小涉外企业,因贸易融资认知度低、财务信息不健全、缺乏抵押担保、业务类型单一等因素,较难通过客户资质审核,基本被排除在融资大门之外。

2.5出口信用保险工具有待拓展

宁夏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缓慢,风险容忍度不高,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较低,缺乏针对性、差异化的承保政策,对出口信用保单融资工具的使用还远远不够,外贸交易的安全成交系数有待提高。

3宁夏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缓慢成因分析

3.1中小企业法律保障力度欠缺

与欧美发达国家动辄数十部专项法律构成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相比,国内中小企业法规政策数量少,多从方向性层面给予鼓励支持,缺乏物质经济的实质性内容和可操作的规范,在具体落实时,存在无法可依,无据可查的困局。

3.2贸易融资市场垄断程度较高

2013年,四大国有银行贸易融资业务量占比超过70%,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融资业务竞争同质化。一方面是产品缺乏差异化,另一方面是融资营销均以大客户为主。高度垄断的市场削弱了外贸融资对中小涉外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3.3缺乏针对中小涉外企业的个性化融资授信机制

外汇银行贸易融资授信标准仍以考察企业主体信用以及担保条件是否充足为主,企业财务和征信状况仍是决定因素,与贸易融资需要量身定做、较高技术含量及创新要求不相符。

3.4贸易信息不对称

由于宁夏既没有专业的外贸服务公司,也未建立针对中小涉外企业的社会征信体系,银行较难掌握企业货物流通、仓储状况、贸易收支等内部信息,更偏好于向大型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3.5政策性与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不足

国家开发银行尚未开展面向中小涉外企业的融资服务,其功能定位不具备对外贸的政策性融资支持。此外,重点服务中小企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也较少,缺乏以小型金融机构为主要载体的中小企业发展金融体系。

3.6保险担保市场发展滞后

目前宁夏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较少,资金实力不足,费率较高。同时,政策性保险机构缺位,商业保险业务拓展积极性较低,业务品种单一,没有发挥出外汇保险对中小涉外企业贸易融资的信用支持作用。

4支持宁夏中小涉外企业发展贸易融资的政策建议

4.1建立保障中小涉外企业贸易融资的宏观政策管理环境

(1)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政府应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从金融、创新、税收、组织化、公平竞争、维权等多个方面,构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能够在贸易融资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切实支持的地方法规和政策体系。

(2)破除制约中小涉外企业发展的体制障碍。

加大简化行政审批项目与程序的力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投向管理,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中小涉外企业。

(3)提供相对宽松的金融监管环境。

金融监管部门应创新工作机制,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公司创新中小涉外企业金融产品,提高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容忍度水平,改善贸易融资发展环境。

4.2健全支持中小涉外企业贸易融资的金融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政策性及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体系。

一方面可以积极申请在宁夏设立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发展以政府预算为主的地方政策性金融体系,加大政策性融资支持力度。同时,大力支持地方性商业银行和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放宽外汇市场准入,丰富融资市场供给主体。

(2)完善和建立信用担保与社会征信体系,有效降低融资风险。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政策性、商业性、互助合作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丰富资金来源,完善风险分担和资金补偿机制,建成涵盖中小涉外企业的社会征信体系,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3)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增加企业信息来源渠道。

未来应由政府牵头、社会资金主导、商务财政税务部门积极扶持建立大型仓储物流中心和外贸服务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银行与其开展融资合作,增加融资参与方,将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重点由传统财产担保落实转变到贸易流程环节的控制上来。

4.3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中小涉外企业水平

(1)提供差异化的特色金融服务。

外汇银行应改变过去客户与产品同质化竞争局面,立足宁夏人文资源和特色产业,关注和研究中小涉外企业群体,针对其贸易方式及产业发展的特点,适时设计和引进诸如“供应链贸易融资”等适合中小涉外企业需求的多元化融资产品,达到改变依赖少数企业,培养更多优质企业的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中小涉外企业的认知水平。

银行应与金融监管部门形成服务合力,通过举办贸易融资产品推介会、银企座谈会等方式,搭建畅通高效的银企沟通平台,使中小涉外企业充分了解贸易融资业务,增加贸易融资服务的实际市场需求量。

(3)大力发展外汇保险业务。

服务贸易范文3

关键词: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法

2018年9月,上海市政府正式首批服务贸易领域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列出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同年自贸区政府又出台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管理措施》)以配合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准入实施。这两项规定的出台是负面清单制度探索过程中又一重大里程碑,针对专项的跨境服务贸易而开设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的定义、确立了跨境服务贸易管理与开放的基本原则等,旨在推进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与往次的4次修订,细化对比各修订内容,可以发现2018新一轮自贸区外资产业呈现以下特点:开放产业更广泛、外资开放程度有限、金融业调整力度较大,这潜在映射出我国负面清单制度和自贸区发展在积极方面存在的情况下,消极因素仍亟待被研究和改进。在此背景下,本文欲在我国负面清单逐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探讨新一轮推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特点,在自贸区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分别探讨积极因素对我国发展的意义和消极因素对我国发展的制约,并深入探究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存在的不足点,并给出可行的建议和对策。

一、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概述

1.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的概念界定

负面清单,又名“禁止清单”或“否定清单”,从法学角度理解,在国内法上是指东道国接受外国投资时,政府列明的投资准入特别条例,明令规定不得投资或不得以某种方式投资某种产业与项目,除此“法无明文不禁止”[1];在国际法上是指在国际投资协议或者与投资有关的协定当中,缔约国“以行业表格的形式将与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不符的外资准入措施列人该表,表明目前外资准入的限制条件,或者以行业表格的形式列出部分现在国内还不存在的行业,保留在将来可以采取不符措施的相关权利”。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经济学范畴上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凡是与外资的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这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外商投资领域的运用。跨境服务贸易,是指由境外服务提供者向自贸试验区内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商业活动,包含自境外向自贸试验区内提供服务,即跨境交付模式;在境外向来自自贸试验区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境外消费模式;境外服务提供者通过在自贸试验区内的自然人形式存在并提供服务,即自然人流动模式。作为国际贸易之一的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分支中的重要一环,从狭义讲,国际贸易结构可分为对外货物贸易和对外服务贸易。当前国际社会中,国际条约如BIT、FTA等协议中有关服务贸易的规定,都是依照WTO《服务部门分类列表的文件》对服务行业部门的规定而进行制定和划分,即跨境服务贸易,一般包括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等。

2.我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的推行和发展

我国负面清单制度自2013年出台开始,在不断适应、调整和发展,如外商特别管理措施共有190条,而后在两年的时间内,负面清单已经压缩至122条。而我国负面清单制度规模逐渐扩大,逐渐涉及国际商贸的各个领域。2019年3月15日新推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明确规定了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这是该制度在我国由从政府法规到正式法律规定的实质跨越,意味着我国将从法律角度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将极大促进外商投资。然而,之前推行负面清单制度重点强调货物贸易在我国的实施和管理办法,在服务贸易方面篇幅相对较少,为弥补该方面的缺失,我国在2018年着重补充了跨境服务贸易的相关负面清单,完善了负面清单制度的整体结构布局。2018年,国家发改委修订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首次大幅修订服务贸易清单,大幅扩大服务业的开放力度,是我国重视和发展跨境服务贸易的良好开端。同年9月,上海市政府正式首批服务贸易领域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办法》,详细阐明了跨境服务贸易在上海自贸区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我国推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的意义

1.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发展

在贸易自由化趋势背景下,我国将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贸易,自贸区的设立使外商直接投资更便利,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更开放,开放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货物贸易扩大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准入标准降低。由于世界国际分工日益鲜明,产业内贸易和商品差异化需求使国际服务贸易的世界联系日益密切,为迎合市场需求,进一步落实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推进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格局已成为必然。所以设立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汲取已经设立的负面清单经验,在上海自贸区可以满足跨境服务贸易的市场需求和扩大市场范围。在未来该清单也将逐条缩减,内容进一步细化,外商投资会更有自由性和灵活性。

2.弥补实施正面清单的不足和缺陷

联合国贸发会议指出,外资准入模式一共可以分为五种大类,其中与负面清单模式相对应的是正面清单模式,正面清单指的是东道国明文规定准许开放的产业[2]。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开放程度不高的情况下,正面清单必不可少。政府具有界定“非法”的权力,并可以依法追究责任,这相当于是一种将市场主体置于灰色地带的行为,无论是政治租金还是经营许可证,都会对外商投资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包括美欧在内的发达国家都极力推行负面清单模式,这其实是一种既保护国内支柱产业和幼稚产业的行为,又是一种扩大贸易增强全球竞争力的方法。但根据现有的WTO和GATS协议,正面清单是一种常规模式,东道国都具有较大的裁量权,所以在新一轮贸易体系改革中,既会不断发展正面清单制度的系统体系,负面清单制度的推行也将提入议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为止共有约77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发展中国家陆续进入,这一规模势必会有所扩大。

3.加强自贸试验区的试点作用,带动全国发展

上海自贸区及我国其它自贸区建设的目的,一是我国在为适应和参与潜在的新世界贸易规则做准备,二是为促进中国转型升级,释放更多的制度红利,从而带动全国改革进程的全面升级,其本质是构建一个“境内的离岸金融中心”,并通过“在岸+离岸”的双重驱动实现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各方面转型升级。因此,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自贸区采取负面清单试点,意味着服务贸易试点试验工作已经开始,自贸区服务贸易发展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除此之外,上海自贸区的跨境服务贸易制度创新,有利于带动其他地区自贸区的服务贸易发展,并最终带动全国服务贸易体系的发展。截止目前,各地区已组建并发展了共计11个自由贸易区。例如,2016年新设立的河南自由贸易区,起到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立体化作用,而河南自贸区如今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就是金融开放,总结上海自贸区跨境服务贸易的金融开放经验,势必会推动河南自贸区金融开放的五位一体建设[3]。各地区自贸区未来将继续呈现范围扩大的趋势,自贸试验区总数将会增加,面积将会扩大,最终也将会向全国范围覆盖,所以跨境服务贸易制度的创新有覆盖全国的效应。

4.推动市场体制改革,创新投资管理制度

推进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推广就是管理制度的创新,从负面清单实施至今,政府在外商投资进入中国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正逐步得到优化。我国政府以往对于市场“看不见的手”是半操控半开放状态,虽然负面清单制度将会淡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但适度的负面清单制度不会对整体宏观调控产生不利影响,只会促进跨境服务贸易市场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投资管理模式的制度创新[4]。以金融业为例,金融业已经成为经济命脉之一,金融风险的保护和掌控已经成为各国重点研究课题之一。我国早期对银行业的控制较为严格,尤其是外资投资控股最多不超过20%,但近些年我国已经逐步放开外资控股等,金融业对外愈加开放。在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的规定中,第25、26、27条则分别规定证券公司、期货和寿险公司的外资控股比不超过51%,并于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这势必使外商对于自贸区金融业的投资吸引力大增。就全国范围内而言,《实施办法》负面清单对金融业的规定较为明细,但大多都是要求外商是经批准的合格投资者,对其它条件无额外规定,这也符合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扩大的趋势。所以笔者认为,自贸区金融公司的外资控股比虽短期内不太可能在全国范围生效,但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格局扩大和深化已成为必然。

三、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由于刚刚开展,不单单是实际践行上,在文本立法上亦存在亟待解释和完善的问题。笔者通过简要归纳,认为2018新推出的《实施办法》和《管理条例》存在着内容指向不明确、负面清单覆盖面积不足和缺乏立法机制的保护等基础性问题,亟待改正。

1.部分负面清单内容指向和解释不清晰

《实施办法》部分负面清单条款指向不明确,不容易被外商理解。如第9条规定“文化产品进口,由中国文化产品进口企业经营”,狭义上的文化产品仅指精神产品,可能包括著作、影视产品等,其销售传播途径广泛,小规模生产经营在实际中难以控制;而广义上的文化产品又包括生产工具、消费资料等物质产品,国际交换中存在较多的销售形式如寄售等,而手工业文化产品大多由个人经营销售,这些销售形式难以如清单所述的企业经营方式管理,所以该“文化产品”及其销售形式指向不明确。《管理条例》的“说明”部分存在着模糊说辞的问题,透明度不清晰。例如,第六项未列出的相关措施“以现行规定执行”,那么地域的差异性和规章制度的自由裁量会存在疑问,实施起来可行性效率低下,会影响实际效率。在“列表”里的个别项目措辞也不够明确。如第11项所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其含义具体是指限制准入还是禁止准入,这会对外商和国内政府的判断造成干扰。第20项的中方相对控股和其它项的中方控股,根本未解释其相对的股比,只是“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无从判断。另外,存在问题最多的还是文化影视业,如第41项、43项所提到的禁止引进,但又经批准可以合作,很容易造成中外联合政治寻租,以许可的方式准入中国市场,并可能对外商独资企业造成冲击,使其对我国投资环境产生质疑。

2.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覆盖面积不足

跨境服务贸易对自贸区而言,只是刚设立准入标准,然而对于非自贸区而言,这套标准的适用性何如,确实也值得商榷。例如资本服务业、保险业的外资市场,在自贸区负面清单协议中虽然开启股比优惠政策,但如果脱离自贸区,外资企业是否就要重新寻找并遵循《外商投资法》或者《证券法》等国内法,这可能会导致双重指标的“双轨制”发生在金融服务市场,影响投资环境。再者,如《管理条例》电信业务的第23条,原有自贸区推广到所有自贸区实行,但对国家电信网而言,这只是冰山一角,根本无法比拟衡量,而这28.8万平方公里乃至所有自贸试验区的面积内,已经存在的试点政策又是如何也不得而知。因此,外商对于小覆盖面积的电信业务,笔者认为,其积极性并不高。

3.负面清单制度在立法上仍亟待补充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是我国扩大开放和引进外资的重要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在投资管理部分的第28条确立了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在立法上赋予负面清单制度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虽然规定了负面清单制度并肯定其法律效力,但篇幅较小,条款内容只是笼统性概括,对各项细节未做出具体规定,更未明确自贸区负面清单的实施条件和实施范围,所以我国负面清单制度在立法上仍存在较大盲区,具备法律保护但保护力度有限。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起始期为2020年1月1日,但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国自贸区已经实施数年,那么在该段时间的负面清单是否具备时间上的法律效力,出现投资争议时解决争端所持的法律依据是否得当仍存在异议。由此可见,我国实施的负面清单制度在立法上仍亟待补充。

四、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的对策建议

我国贸易自由化趋势所带来的贸易发展目标,势必将从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角度出发,这也正是自贸区建设的三大重要目标。在针对上述目标的过程中,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制度虽存在一定的不足,但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前景而言仍是潜力无穷,而且会在区域辐射效应下整体带动中国经济国际化的改革和发展。所以在现有基础之上,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完善对策。

1.进一步筛选负面清单内容并做出清晰化解释

负面清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的清晰化,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外商投资的干涉,也有利于外商对我国准入标准的清晰理解,具有指引导向的作用。在制定或修订负面清单条款时,政府应充分结合我国实际国情,筛选最切合我国产业标准和产业发展需求的负面清单,并进一步细化各条款内容,精确外商准入的标准和流程,使外商投资准入时不会因条款不清晰而产生争议。而对于跨境服务贸易清单,自贸区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可充分参考借鉴,适当完善,以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考虑到TPP作为一个多国参与的区域性经济贸易协定,以负面清单对投资准入进行管理,是对这项制度的一项重大实践。所以我国负面清单不妨参照对比TPP负面清单,对各领域细则所涉及到的产业结构、竞争能力、发展情况深入研究,并且详细列明对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条件,找出自贸区负面清单所依照的国际国内法律依据。

2.优化政府市场监管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负面清单制度将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变更为备案制,会对政府在监督工作的事中事后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上海自贸区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原则,即简政放权对企业而言有很大的激励作用,然而对政府则会是一个重大挑战,不仅要求政府建立起一套审核体系,在人员分配和裁量标准上有所研究外,还要避免“重批轻管、以审代管”的现象发生[5]。如《管理条例》第29、30项,如果禁止投资市场调研,那就要求政府在监管工作上尽很大力,对于外企的市场环境分析调查,政府很难从事前劝阻,然后在事中进行调研,这样监督起来有不小的难度,势必会浪费政府的人力物力。还有如第37项规定的医疗机构,如果将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事前监管取缔为事中事后监管,也会造成政治寻租的现象发生,这需要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优化政府市场监管模式,就是要明确地方政府自身的监管职责,明确对外资的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并详细列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所需要注意的方向。此外,“境内关外”的监管模式在自贸区可以贯彻落实,有利于效率的实施。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负面清单制度的法律保护

用明确的法律法规给负面清单制度加以保障,是这项制度健康发展的最终力量,以法律的约束力保障负面清单制度的环境安全。现阶段,我国负面清单制度发展的第一要义就是以《外商投资法》为主要法律依据,立法机关应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的法制建设,通过法律修订和司法解释将负面清单制度在《外商投资法》的相关内容补充完整,通过立法确立其它法律部门以承认和使用负面清单制度。此外,各级政府机关应为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设立相应行政法规,加快我国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适用。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可以用《证券法》《金融法》的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来补充负面清单的资本市场服务内容,用影视业的行政法律法规规范文化媒体的服务贸易等。

4.考虑提前加强对我国尚未出现的服务贸易产业的保护

我国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的产业安排是建立在2011年所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基础之上的,其中所涉及的产业全部都是在我国国内市场中已经出现并发展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新产业将出现在国内外市场之上。例如德国梅赛德斯奔驰集团于2018年11月在拉斯维加斯展示的无人驾驶汽车F015,是一款新能源AI汽车,这种新产品代表着一种崭新的服务贸易形式———AI智能服务,而且汽车领域在未来将有可能进行产业升级。又如我国正在研发的5G通讯系统已经接近成型,但国内外尚未对该产业做出规范和思考,因此在对负面清单制度进行保护时,应充分考虑加强对我国尚未出现的新新产业的保护。这个规则实践已经出现在国际社会上,例如在马来西亚政府与日本签订的BIT协议中,马来西亚政府明确规定在负面清单中保留对本国尚未出现的产业制定不符措施的权利,这相当于是对未来产业发展的一个预备兜底,是可以借鉴的。

5.加强中外自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规则的签署

目前,中国对外签署的自贸协议总计有14个,其中分别涉及到22个国家和地区,然而中国缔结的自贸区协议开放程度普遍较低,尤其在服务贸易领域中一直没有做出扩大开放的承诺。中国签署的自贸协议与TPP有较大差异,其中最主要的是承诺方式的不同。国际TPP通常在进行市场开放承诺时,采取负面清单谈判方式进行沟通协调,缔约方可以额外列明保留的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标准,这使得自由谈判更具方向性[6]。中国自贸区建设的具体实行是与国际社会接轨的,自贸协议的签署相当于给中外在自贸区问题沟通上架起了桥梁。值得一提的是,中澳FTA的签署意味着澳大利亚成为了第一个用负面清单方式与中国服务贸易谈判并做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并把我国列入最惠国待遇条款国,我国也做出相应承诺,这体现了中国自贸协定缔约实践的新进展,也利于双方的政治外交关系互建。同时我国在签署自贸协议的同时,应将服务贸易的扩大开放作为重点,承诺服务贸易将进一步扩大,降低服务贸易进出口准入标准,通过谈判协商和政策互建在自贸协议中额外签署相关的服务贸易规则条款,进而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形式促进我国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

6.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中引入竞争中立原则

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竞争中立原则,即“政府的商业行为不应仅因其公有制地位而获得比私营竞争更多的竞争优势”的原则,目前已受到世界广泛关注,已纳入OECD和欧盟法律体系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有专门的投资保护和投资管理的相关条款,投资保护则重点从补偿、商业机密和争议解决方面提供保护,投资管理部门则重点从许可、报备和安全审查制等方面着手,这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即政府救济力度较大[7]。笔者认为在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制度中引入竞争中立原则,将有利于中国积极融入最新国际形势和适应国内企业改革升级。引进竞争中立原则可能与我国国企战略发展有所冲突,但在其它企业和产业中为促进外资融入,不妨可选择接纳并保留该原则,在自贸区试验区中可以先行试点[8]。同时如果可以在负面清单制度所规定的条款中,采纳竞争中立原则的思想,那么将利于外商投资准入标准的进一步降低从而扩大对外开放。

7.签署协议时可适当纳入兜底条款

服务贸易范文4

 

目前,世界产业结构呈现出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型特点,伴随世界经济服务化的飞速发展,服务贸易对一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地位也日益抬升。由于服务贸易特别是生产性服务贸易对推动技术进步①和经济增长[1]具有极其重要作用,各国都高度重视服务贸易的发展。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近年来服务贸易也飞速发展,不仅在服务贸易总量上逐年增加(图1),其服务贸易总额占全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图2)。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制造业面临着严峻挑战:必须转变增长方式,实现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以此提高制造业效率和附加值。要实现上述目标,服务贸易的引入是有效途径之一,服务贸易进口作为制造业的中间投入,其所内含的知识资本、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深化专业分工提升产业竞争力[2-3]。   1文献回顾   服务贸易的快速崛起及其在国民经济中日益显著的地位与作用,使之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热点。所谓服务是一种被其它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用作中间投入的资源[4],主要包括设计、研发、信息咨询、财务、法律、金融、质量控制、运维、后勤、营销和广告等活动。从本质上讲,服务贸易根源于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因此,较早时期学者开展了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Robinson在不考虑贸易模式差异的条件下,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了服务贸易自由化所产生的经济增长效应。之后,有学者针对不同部门(行业)的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间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多数研究集中于金融、电信和医疗卫生等服务部门),研究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结论:服务业部门的开放或者生产率的提高能够显著地促进经济增长[5]。由于服务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制造业为服务对象的,因此,此后学者开始较多的关注服务业与制造业间的关系研究[6]。   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获得较快发展,但相对北美(以美国、英国为首)和西欧等主要发达经济体而言,我国服务业发展还是较为落后,在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进行转变的过程中,为弥补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而造成高级要素投入的缺乏,选择从国外进口较先进的服务就显得非常必要,大量研究结果表明服务贸易进口对一国制造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①服务贸易进口的R&D溢出对服务进口国的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正向效应[7];②服务业FDI能够促进制造业生产率提高①;③服务贸易进口能让一国服务业深化专业分工进而推动制造业生产率的提升②;④服务贸易进口能与当地生产要素产生互动,产生“环境适应性”,进而提高当地制造业生产效率[8];⑤服务贸易进口促进进口国的服务部门发展,从而降低了投入到制造业的中间服务的成本[9],进而促进了制造业竞争力的提升;⑥制造企业将其相对无效率的服务环节外包,专注于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将会带来制造业生产率的提高[10]。与众多学者热衷于服务贸易与制造业生产效率关系研究不同,只有少数学者关注服务贸易与产业竞争力关系的研究。Hoekman研究认为在开放条件下,服务业将是国内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决定因素,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基础服务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产品出口竞争力③。国内学者顾乃华等通过实证认为,在中国东部区域生产性服务业发挥的作用最充分,金融保险业最能发挥提升制造业竞争力的功能[11]。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主要关注服务贸易进口与制造业生产率间关系,但关于服务贸易进口对一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研究很少。虽然我国制造业的出口竞争力与其生产效率有一定内在联系,但制造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并不完全等同于出口竞争力的提升,影响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除生产效率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如行业标准[12]。因此,与已有研究不同的是,本文在理论分析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影响机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2001—2008年的服务贸易进口与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相关数据进行考察,尝试从服务贸易进口视角分析如下问题:①总体上,服务贸易进口是否促进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提升;②不同服务部门的贸易进口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是否具有差异性;③不同部门的制造行业出口竞争力   的提升对服务贸易进口的依赖度是否有所不同。通过上述问题的解答,提炼出提升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对策。希望能对中国服务贸易政策的制定及中国制造业发展规划提供经验支持。   2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机理   2.1服务外包提高制造企业生产率   随着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贸易进口的增加,进口国制造企业可以把非核心服务业务外包给更多专业的承包商,关注核心业务(制造业务),扩大其生产规模从而整体上降低成本和提高生产率。具体而言,服务外包通过以下4种途径对制造业生产率产生影响[13]:①静态效率;②重组效应;③外部学习性;④多样性。   2.2服务贸易进口的R&D溢出对进口国的制造业   生产率具有正向效应服务市场开放是技术扩散的最重要途径,不仅为进口国的技术进步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同时还降低了进口国的技术进步成本,这一点对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尤为重要。服务市场开放引起的技术转移和扩散效应能够促进包括开放的服务部门在内的所有经济部门的生产率。服务贸易进口对进口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影响机理,除了有与货物进口相类似的R&D溢出机制外[7],由于服务贸易本身的特点,还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14]:①深化生产者服务的专业化分工,使下游制造业使用的中间投入品在品种上增加,在品质上提高,并获取规模效应,进而推动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②一旦所进口的服务与当地生产要素产生“融合”后,进口服务更具有“当地化”与“适宜性”,因此更易促进当地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③产生制造业和服务业在空间分布上的联动效应,从而提升下游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④深化专业化分工,对于异质性产品的生产控制和协调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最终促进各种异质性最终产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15]。#p#分页标题#e#   2.3服务贸易进口所获得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促进进口国制造业优化升级   生产性服务实质上是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传送带,如果把这两大资本投入到制造业的生产过程中,它们将会提高劳动与资本的效率,且改进商品的质量,促进制造业的优化升级[16]。刘志彪也认为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制造业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的攀升,关键在于现代生产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尤其是通过服务贸易进口而获得的高级生产者服务,因为它们拥有各种产品研发服务具有增强产品差异化和区分竞争对手的作用,从而强化企业的商品定价能力和调控市场能力[17]。   2.4服务贸易进口促进进口国的服务部门发展,降低了制造业的生产成本   服务贸易进口有利于一国的服务部门的发展,而服务尤其是生产性服务的发展对制造业的生产成本产生了较大的影响:①从专业化角度看,劳动分工理论认为劳动分工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熟练程度,节省工作转移时间,降低劳动的复杂性。因此,制造企业将一些原来由企业自己管理的职能部门转移出去,或外包给企业外部更专业化的服务组织,而它们因为经验丰富且存在外部竞争,收取相对制造企业自己做某项服务业务的成本更低的费用;②从交易费用经济学角度看,伴随社会劳动分工的日益加强和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制造企业之间交换的商品数量和规模将会不断增加,也会引起各种交易成本的上升,它将冲抵一部分由劳动分工带来的效率提高,因此,需要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以帮助制造企业降低交易成本[18]。   3研究指标及其数据   3.1制造业出口竞争力   由于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研究行业出口竞争力,因此目前国内外学者用于衡量行业出口竞争力的指标有很多,如创新能力、技术水平、劳动力投入、资本积累、外资引入、产业集聚、产业内贸易和规模经济等。但一般而言,行业出口贸易额与行业出口竞争力之间存在较为紧密联系,如行业出口竞争力较强,那么其出口额将会上升,反之变然。因此,本文将我国制造业出口贸易额(ZZYCK)作为中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有效替代变量[14]。行业分类分别为信息产业(XX)、医药卫生(YY)、交通运输(JT)、汽车工业(QC)、能源工业(NY)、纺织工业(FZ)、石油化工(SY)、冶金行业(YJ)、机械行业(JX)、轻工行业(QG)、建材行业(JC)等11个制造部门。上述制造业出口总额及各部门出口额的数据均由国研网的重点行业货物出口额数据计算得到,单位为亿美元(图3)。从图3可以看出,我国制造业出口额具有以下特点:①总体而言,所选取的11个行业出口额逐年上升;②从不同制造部门角度看,在11个行业中,机械工业、信息产业和轻工行业出口增长速度最快,而其它行业虽有增长的趋势,但增长幅度相对较小。   3.2服务贸易进口   服务贸易进口用服务贸易进口额(FWJK)替代,其中它又可分成运输(YS)、旅游(LY)、通讯(TX)、建筑(JZ)、保险(BX)、金融(JL)、计算机信息(JSJ)、专利(ZL)、咨询(ZX)、广告宣传(GG)和电影音像(DY)等11项不同的服务部门。其中旅游(LY)和电影音像(DY)两项属于消费性服务,其余9项属于生产性服务。上述服务贸易进口额及各部门服务贸易进口额的数据均由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获取,单位为亿美元(图4)。从图4可以看出,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总体上看,服务贸易进口贸易具有加速化趋势,进口额逐年增加;②分类看,服务贸易进口发展具有非均衡化趋势。我国服务贸易进口主要集中于运输和旅游两个方面,两者相加约占问题的近60%—70%,而其他的服务贸易进口占的比重较小。   4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影响的实证   本部分内容旨在通过总体与分部门层面分别分析作为制造业的中间投入,中国服务贸易进口是否促进了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提升,研究方法为多元回归分析法。为了更为客观地反映现实经济中服务贸易进口与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关系,在分析中加入制造业资产规模和劳动力规模两个控制变量。   4.1服务贸易进口与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关系的总体分析   LogZZYCKt=C+β1×logFWJKt+β2×logCapt+β3×logComt+εt(1)式中:Capt和Comt是两个分别代表第T年我国制造业资产规模和劳动力规模的控制变量,由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行业间所投入的资产不同,将造成不同行业间的资金实力存在差异,会影响到行业制成品的技术水平、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而影响到其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另外,不同的劳动力投入也会通过影响制造业生产效率进而影响到行业产品出口竞争力。本文分别用“行业累计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作为上述两控制变量的有效替代变量,其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8年)。从表1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总体上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服务贸易进口额每增加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将提升0.625%,而且,这种效应比资产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都要大(制造业资产规模每扩张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提升0.431%;制造业劳动力规模扩大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只能提升0.202%)。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制造业由劳动密集型逐步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过程中,劳动力数量对制造业效率和效益的影响作用会越来越小,而资本投入增加导致的资产规模扩张和具有技术溢出效应的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的影响较大。虽然总体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认为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提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不过不同服务部门与制造业出口竞争力之间是否也存在着类似的关系呢,如果有,是否存在着差异呢,因此,接下来本文按不同服务部门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情况进行分析,尝试回答上述问题。   4.2不同部门的服务贸易进口与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关系的分析 #p#分页标题#e#   LogZZYCKt=C+β1×logYSt+β2×logLYt+β3×logTXt+β4×logJZt+β5×logBXt+β6×logJLt+β7×logJSJt+β8×logZLt+β9×logZXt+β10×logGGt+β11×logDYt+β12×logCapt+β13×logComt+εt(2)从表2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不同部门的服务贸易进口对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程度差别很大。其中,YS、LY、TX、JZ、BX、JL、JSJ、ZX、GG和DY等10个部门的服务贸易进口对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具有正向影响力。且在这些服务部门里,计算机信息、广告宣传、咨询和金融的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程度较大,具体而言,计算机信息(广告宣传、咨询和金融)部门的服务贸易进口每增加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将提升0.732%(0.623%、0.547%和0.521%);而电影音像和旅游部门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程度较小,电影音像和旅游贸易进口每增加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只提升0.001%和0.031%。由于计算机信息是内含高新技术的服务产品,而广告宣传、咨询服务(金融服务)进口会通过高效影响产品营销渠道(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从而增加出口,而电影音像和旅游之所以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影响不大的原因,是因为它们主要属于消费性服务,而非生产性服务。此外,专利进口对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提升具有负面影响,我国从国外每进口1%的专利,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将下降0.326%,这表明从国外进口专利使得制造业对其产生技术依赖,不利于我国制造业开展技术自主创新,从而降低了我国制造业产品的技术含量进而影响其出口竞争力的提升。按不同服务部门进行回归后,我国制造业的资本规模和劳动力规模仍然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有正面的影响,只是相对整体而言,影响程度比较小,分别为0.310%和0.101%。   4.3服务贸易进口与不同部门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关系的分析   把我国制造业分成XX、YY、JT、QC、NY、FZ、SY、YJ、JX、QG、JC等11个部门,运用式(3)进行回归,分析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不同部门的出口竞争力提升的影响(表3、表4)。LogBMCKt=C+β1×logYSt+β2×logLYt+β3×logTXt+β4×logJZt+β5×logBXt+β6×logJLt+β7×logJSJt+β8×logZLt+β9×logZXt+β10×logGGt+β11×logDYt+β12×logCapt+β13×logComt+εt(3)式中:BMCKt代表第t年部门制造业出口额,具体计算时用11个部门的贸易出口额替代。从表3和表4可以看出,服务贸易进口对我国不同部门制造业竞争力影响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其中,服务贸易进口对属于技术密集型的XX、YY、JT、QC、NY和SY6个部门的出口竞争力影响比较大,对属于资本密集型的YJ、JX两个部门的出口竞争力影响次之,而对属于劳动密集型的FZ、QG和JC的影响最小。从不同的服务部门看,对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影响较大的仍然是计算机信息、广告与宣传、咨询和金融四部门,专利与制造业出口竞争力还是呈现负相关性。   5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总体上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服务贸易进口额每增加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将提升0.625%,而且,这种效应比资产投入与劳动力投入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都要大(制造业资产规模每扩张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提升0.431%;制造业劳动力规模扩大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只能提升0.202%)。因此,首先,各地政府部门应克服“重工业而轻服务业”的错误思想,进一步放宽服务贸易进口特别是先进国家的服务贸易进口限制,通过引入国外先进的生产性服务业使我国制造业摆脱缺乏技术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的被动局面,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出口竞争力。其次,积极引导国内外服务业在中国的投资领域,改善国内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的结构和水平,从而更有效地发挥服务市场开放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加快我国制造业技术进步,提高制造业出口产品的增加值,以加速我国传统制造业向现代制造业转变。表4服务贸易进口对SY、YJ、JX、QG和JC部门出口竞争力的影响回归结果Tab.4TheimpactofservicetradeimportonexportcompetitivenessofSY,YJ,JX,QGandJCseparately   第二,不同部门的服务贸易进口对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程度差别较大。其中,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咨询、广告宣传和电影音像等10个部门的服务贸易进口对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具有正向影响,计算机信息(广告宣传、咨询和金融部门)服务贸易进口每增加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将提升0.732%(0.623%、0.547%和0.521%);而电影音像和旅游部门对制造业出口竞争力的影响程度较小,电影音像和旅游服务贸易进口每增加1%,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只提升0.001%和0.031%。专利进口对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提升具有负面影响,我国从国外每进口1%的专利,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将下降0.326%。因此,服务业的开放虽然有利于经济增长,但服务市场开放仍应遵循“循序渐进、有选择、有重点、有层次开放”的方针。具体地说,应当有针对性的扩大计算机信息、广告宣传、咨询和金融的服务贸易进口,对于专利方面的进口要适当的加以限制,加大制造业的创新投入,进而提升我国制造业的出口竞争力。   第三,服务贸易进口对我国不同部门的制造业的影响也存在着差异。其中,对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出口竞争力影响比较大,资本密集型影响次之,而对劳动密集型的影响最小。因此,我国应当制定相关政策,以鼓励服务贸易进口更多地投入到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制造行业中,流入劳动密集型制造行业中的服务贸易进口适当减少,如此才能在有限服务贸易进口条件下更快速地提升我国制造业出口竞争力。

服务贸易范文5

一、国际货物运输现状分析

近日,持续了一年上涨的国际海运价格突然出现大幅回落,从中国至美国西海岸的标准集装箱运价自9月初的2万美元跌至1.6万美元,跌幅超过20%。而部分货运公司甚至指出,自宁波港与上海港发往美西的海运费用,在过去3个交易日内就跌去了过去3个月的累计涨幅。中美海运价格回调,已令不少之前饱受运价暴涨之苦的外贸中小企业重新看到了曙光。而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价格回调,实属正常现象,随着订单的周期性减少,海运运力增加,海运价格或将逐渐回归至理性水平。近日,波罗的海货运指数(FBX)数据显示,全球集装箱货运指数已从9月10日11109美元跌至10月8日的9949美元。其中,跌幅最大的是热门航线中国/东亚—美西,指数价格已经连续四周下跌,9月10日为20586美元/FEU,10月8号跌至16004美元/FEU,下跌近5000美元,跌幅达到22.25%。甚至有最新报价显示,从深圳/盐田港到美国洛杉矶/长滩港运费已降至8300美元,相对比于波罗的海货运指数(FBX)价格直接腰斩。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出现大幅低于市场价格,可能是临时调整放出来的仓位,也可能是“黄牛”抛柜压低价格。疫情虽然令全球供应链的问题凸显,但也加速了可视化线上货运平台的发展速度,对于全球货运物流从业者来说,危机中也存在巨大的机遇。飞协博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科技型货代公司,与传统的货运不同的是,其通过提供可视化的全球物流平台,为客户提供物流、贸易、金融和供应链服务。买家和卖家都可以在电脑上操作订舱、付款、报关等环节,并可实时监控货物到达的每一个节点。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首次参加进博会的Flexport飞协博亚洲董事总经理高学亨指出。“2020年,我们的全球销售额较疫情前的2019年实现1.9倍的增长,疫情的确带来了线上货运的业务量猛增。”2021年6月,Flexport的全球海运量比上年同期增长40.7%,而全球海运总量仅同比增长7.3%,疫情的确加速了业内对货运“上线”的接受度。

二、我国国际运输服务贸易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一)运输服务贸易逆差巨大

运输服务贸易是传统货物的增值服务形式,也是一个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运输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具有极强的相关性,也就是说,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为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原动力和市场机会。然而,我国运输服务贸易较之世界发达国家比较落后,较之我国的货物贸易发展也相当滞后,国际运输服务贸易连年高额逆差。据世界国内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我国跨境互联网交易企业,如甘肃沃供配送有限公司等超过多家平台企业。就目前来说,我国跨境互联网交易的集货方式主要有海外直邮、集货直邮和保税三种形式。海外直邮既是商家在顾客购买之后以城配公司运输公司一单一单发到国内;集货直邮则是公司在接到产品订单后将买卖品集中存安放在海外的集货仓,完成一定包裹量之后再统一发到国内。这几种模式资金多,速率也较低,用户从购买到收到货物均衡预计用时在32天左右。而保税方式就是网店店主通过大数据分析提前将热卖商品屯放在中国市场的保税区,用户下订单以后,直接从保税区出货,一个省下企业的城配和人力成本,物流效率还差不多与中国产品订单无异。另一方面,以保税形式进入仓库架的货物,能够个人产品清关,在税收和检验检疫的环节都具备优势。但是短期行邮税对这一方式冲击还需要去观察一下。跨境电商物流的迅猛发展吸引速递公司参与当中,帮助跨境电子商务解决国际物流难题,当中清关是最根本还是阻力。

(二)运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弱

国际上常用TC指数来测定、衡量一国某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大小。TC指数反映的是贸易竞争力指数,它是某一产业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无论进出口的绝对量是多少,数值均在±1之间。指数越接近0表示竞争力越接近于平均水平;指数值越接近于1则竞争力越大;等于1时,表示该产业只出口不进口;指数值越接近于-1表示竞争力越薄弱;等于-1时,表示该产业只进口不出口。我国运输贸易的TC指数一方面长期在低于0的负数值区域地位徘徊,与丹麦、韩国等世界运输贸易强国比较有较大的差距,竞争力不强,在国际物流运输市场上仍处于弱势的竞争地位。另一方面,我们也清楚的看到,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在加入WTO以后,TC指数的负数值越来越小不趋向于0,这说明我国运输贸易的竞争力正在逐渐增强。目前,我国对外贸易正处于增速换挡期、结构转型期,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到中高速增长区间。去年我国外贸增速放缓,除受上年部分月份基数偏高因素影响外,主要是由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的: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无法支撑我国外贸高速增长。从国内看年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在外贸领域,国家出台的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系列措施的政策效应将继续显现,通关改革的红利也将不断释放,这对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增长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我国服务业发展状况滞后

目前服务业还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而在金融、保险、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如银行业,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可以经营银行、保险、证券、租赁等相关业务,它们进入金融市场可凭借雄厚的资金,灵活的经营机制,多种金融产品和良好的服务质量来开拓业务,而中部地区融机构则缺乏灵活经营的能力,这增加市场竞争的难度。由于地区、部门分割,企业无法扩大规模,取得规模经济效应,缺乏竞争力。信息查询方面,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的服务部门缺乏且规模小,部门间信息封锁、信息闭塞和信息失真的现象还很普遍。获得服务贸易的具体资料并不轻易,有关现代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只是从对外经济统计数据中初步估算出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数额,误差很大,这就给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很难摸清中部地区的情况。服务贸易中占有相对优势的产业是旅游业和运输业,其他行业尤其是信息、会计、咨询、法律等专业服务贸易领域的统计几乎是空白,为这些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设置了障碍,不利于中部地区服务贸易的全面发展。

三、我国发展运输服务贸易的建议

(一)国家政策调整来引导运输服务贸易发展

1.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政策体系

以我国国情为政策调整基础,以国内需求为指引目标,政府应有目的性的制定出台能够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的运输服务贸易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比如税收优惠、保险支持、政府补助等,从而促进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并增加出口。建立更加健全完善的运输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规则,提升我国国际地位。

2.提升交通运输基础建设

从中国经济长远发展考虑,我们需要坚持坚定以运输贸易为导向的经济发展原则。这就需要政府应该持续增加对交通枢纽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财政上也要项交通基础设施上予以倾斜,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弥补我国交通运输上的不足,发挥我国体制优势,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充分运用交通运力,提高交通运输水平。

3.逐步扩大运输服务贸易范围,稳步开放部分市场

目前我国在交通运输业还处于区域封锁阶段,要想充分利用领域的特殊监管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功能和政策优势,就需要我国逐步开发相关市场、放宽对行业准入的部分限制,引入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投入,以达到推动运输服务贸易发展的目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香港、澳门、台湾的龙头与前站作用,在交通运输领域展开深层次、多角度的合作,进一步开放与融合。

4.重视运输行业人才培养与选拔

运输服务贸易行业需要大量专业的乃至精英级的人才,才能有效的提升行业在国际间的竞争力,所以从政府层面,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职业技能培养、职业培训,实现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机制,建立稳定的人才输出渠道,从根本上解决相关运输行业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提升我国在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二)从企业发展角度的相关建议

1.增强企业间的协同合作,共同发展

目前我国从事货物运输业的企业大多是规模相对国外运输公司小,技术水平较低,设备相对落后,管理模式陈旧。因此应该打破“各自为战”的桎梏,展开合作互助,国有企业也不要圈地为王,而是加强与航运企业合作,共同合力形成大产业链,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让优势更加突出,进而提升整体竞争力。

2.港口航运联合战略势在必行推进航运企业的

中国要想发展海上运输,就需要航运企业与港口之间的沟通更加深入细化,所以港口航运联合战略势在必行,这样可以使船舶公司的码头投资可以保证班轮公司的专用权的使用,同时也能保证公司的船期及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3.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为目标,大力发展全球物流战略

客户对运输服务的需求是随着经济水平、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而随之提高的,客户不但要求运输安全可靠,同样也要快捷方便,足不出户,即可通过软件网络实时监控了解货物的包装、运输、存放、配送等全部过程。

4.参加相关国际组织,发展全球的合作关系

服务贸易范文6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人力资本;贸易竞争力

目前各国产业发展格局发生巨变,服务经济飞速发展,已成为新时代背景下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和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的主要推动力,是如今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新兴重点领域,世界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新兴服务部门倾斜,而传统服务业所占份额持续下降。以金融服务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在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中的比重将显著提高,服务业的竞争重点将逐步从传统服务业的竞争转向通过金融服务的新兴服务业的竞争。在此背景下,探究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的主要动力要素是富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关于金融服务贸易这个议题,大多数文献集中在对其竞争力的探讨。部分学者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等对金融服务贸易进行了对比研究[1~3]也有部分文献围绕金融服务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究,主要从宏观经济因素和要素投入角度两个方面展开。刘建廷(2012)[4]从FTA视角出发,对比了中国、日本、韩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现状,认为中国的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与贸易自由度均无法与日本和韩国相抗衡。因此,中国应渐进有序地开放金融服务贸易策略,逐步推进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黄满盈,邓晓虹(2018)[5]将总量与动态发展纳入综合考量,构建了BTCGa用于测度双边服务贸易竞争力,并基于引力模型对其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发现:贸易双方的经济规模、经济自由度会对中国双边金融服务出口竞争力产生显著的影响,中国对大多数贸易伙伴的金融服务出口不具有竞争优势。黄蓉(2016)[6]从要素投入的视角展开讨论,她认为在未纳入技术因素的条件下,资本对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出口具有负作用,但在技术条件下劳动力对金融服务贸易规模具有较大的积极影响,且能淡化资本的作用力。

1人力资本对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的理论基础

斯密将“分工理论”延伸到国际市场成为比较优势理论的源泉。Hecksher&Ohli基于李嘉图模型进一步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更深层次的扩展和补充。随着服务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入服务贸易研究中,希望为服务贸易找到适用的理论依据。在新经济增长理论中,Lucas将人力资本视为一种特定的要素,提出了“专业化人力资本积累增长”模型。他认为劳动力的专业化可以通过“干中学”效应在生产实践中获取,劳动要素的专业程度随着产出数量的增加而强化,专业化后的劳动要素因为具有内生动力而成为人力资本,由于专业化的人力资本增长是在已有的人力资本水平上进行,人力资本的积累总体上递增,导致人力资本的边际产出具有递增性,因此人力资本积累是产业不断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源。Sagari(1989)[7]在探究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根源时,内生增长理论的内核引入H-O-S的分析框架下,认为国家之间不仅存在技术阶梯,而且技术转移日益成为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国与国之间存在技术落差,不同技术水平所导致的要素投入组合不同,即较高的技术水平可节约要素投入。因此,各国间的技术差异是驱动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金融服务既具有资本密集型特征,也具有人力资本密集型特点。当今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竞争激烈化的一个重要表征即人才竞争的不断加剧(刘辉煌,2000)[8]。人力资本增加意味着生产要素质量的提高和生产技术水平的进步,首先会导致金融服务业规模经济效应的形成,由于规模经济效应,人力资本产出的边际成本逐渐降低,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由此得以实现和保持。其次,人作为技术实现的主体,在人力资本作用加持下,传统金融服务与新思潮、新科技的结合,强化金融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质量,进而提高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最后,技术流动使得一些发展中国家获得了较快的技术进步,服务贸易本身就是一种技术的传播渠道,它可以通过影响技术和其他生产条件,进而影响一国产业的发展。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内容和服务技术水平遥遥领先,在金融服务领域外商直接投资不断增多,中国对金融服务的大量进口,将对中国金融服务行业产生某种程度上的“技术溢出”,充足的高质量的劳动力(即所谓的人力资本)意味着更强的学习与吸收能力,在人力资本作用的加持下,通过对进口金融服务内容与技术的转化和吸收,能够刺激中国金融服务企业更新其服务内容与技术创新动力,从而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基于以上三点,本文提出假设:人力资本对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促进作用。

2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动态

2.1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规模与结构。整体而言,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规模呈扩大态势,但贸易净值常年为负值。2005年金融服务贸易出口额为6.95亿美元,2018年扩大至84.04亿美元,相比增加了约11.1倍,年均增长率为23.41%。另外,中国金融服务贸易逆差在报告期内呈先扩大后缩小的发展趋势:2005年金融服务贸易逆差为66.64亿美元,随后持续扩大并于2013年达到峰值,逆差额为186.03亿美元,2014-2018年金融服务贸易逆差状态有所缓和,但仍处于逆差状态,说明我国金融服务国际竞争力并不乐观。中国金融服务贸易逆差主要原因在于保险服务的大量进口,2018年进口了近119亿美元的保险服务,而其他的金融服务进口规模约占前者的17%。

2.2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本文通过计算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MarketShare,MS)和贸易竞争力指数(TC)来分析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动态变化。就市场占有率而言,报告期内中国金融服务国际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由2005年的0.24%上升至2018年的1.33%。TC指数显示,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不强,但这种局面正在不断改善。2005年,中国金融服务TC指数为-0.827,接近-1;2018年,中国金融服务TC指数为-0.25,趋近于0。虽然目前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强,后发优势乏力,但就发展趋势而言,其市场占有率与贸易竞争力已有显著的提高和强化,如表1所示。

3实证分析

3.1模型构建与指标选取。为了验证分析人力资本水平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影响。Sagari(1989)模型以44个国家的金融服务贸易净出口额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了截面分析。本文则在Sagari(1989)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一定变动,将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的TC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基于理论分析,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则意味着质量更高的生产要素与更强的技术转化能力,是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以人力资本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以实际人力资本指数来衡量人力资本,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力资本指数报告2019》。此外,以下因素对金融服务贸易也存在着一定影响,本文将其纳入控制变量:(1)金融服务本质为生产性服务,是为商品的生产与流通而存在,商品贸易的发展是金融服务贸易规模增加和服务内容、形式创新的基础,即货物贸易的规模越大,发展越迅速,对金融服务的规模和质量需求越高,有利于促进金融服务形成贸易竞争力。因此,本文选取中国商品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货物贸易发展的指标。(2)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取决于其行业的发展,其行业的规模又决定于资本量。资本量的不断累积意味着金融服务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在规模效应下金融服务行业的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由此获得竞争力。因此,本文以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占GDP的百分比作为衡量金融服务业发展规模的衡量指标。(3)就金融服务资本密集型特点而言,FDI的资本补充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会对其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其贸易竞争力,本文选取金融业实际利用外资额来衡量FDI对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影响。(4)科技日新月异,金融服务贸易打破传统边界,实现便利化和智能化离不开互联网移动平台的支持,因此本文选取互联网普及率这一指标衡量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以上数据均来源于中经网数据库)。

3.2回归结果分析。表2为回归结果。列(1)的回归结果是在不加入其他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对人力资本HC及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TC)的回归。列(2)加入了其他控制变量,即金融服务业资本规模、金融服务FDI、商品贸易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四个控制变量后的结果。根据表2的回归结果,R2分别为0.833和0.962,表明拟合优度良好;人力资本与代表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之间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582和0.660,并在1%和10%的水平上显著,且符号均为正,符合理论假设。由于模型设定为时间序列,因此对回归后模型的残差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在1%的水平下模型残差序列平稳,因此本模型不存在伪回归现象。在模型(1)中,人力资本指数与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有正向相关关系,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模型(2)给出了包含控制变量的模型的估计结果:人力资本、金融服务外商直接投资与服务贸易竞争力正相关,分别在10%和5%的水平上显著。人力资本与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之间存在显著正向相关关系,符合假设预期。人力资本实质上是高级生产要素,能够从规模效应、技术创新、强化吸收能力等方面促使金融服务质量的提升,进而增强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由于金融服务资本密集型的特点,外商直接投资能够增加资本总供给,要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和质量,拓展其服务的边界,完善服务业的设备,促进国内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在资本补充作用下提高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此外,外商直接投资可以引入先进的金融服务内容、技术等表现为“技术溢出”,中国金融服务业在学习、吸收其服务技术、服务内容的基础上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4结语

服务贸易范文7

[关键词]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经济增长;影响

1997年,世界经济领域发生了两件非常巧合而又影响深远的事情,一是金融贸易开放不久后的亚洲新兴经济体卷入了亚洲金融危机;二是WTO成员在GATS框架下签署了《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把全球95%的金融服务贸易纳入自由化进程。从目前的金融发展水平来看,发达国家在国际金融服务贸易中具有绝对优势。但是,除了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一直在积极倡导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之外,并不是所有发达国家都主动采取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政策。而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地区)中的新加坡、泰国、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等却在并不具备很强竞争优势的条件下积极推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但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出于各种压力,不得不参与到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由此可见,尽管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经济效应表现多样,各国却并非仅仅为了贸易利益,更多是出于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利益考虑开放其国内的金融服务市场,这是因为金融服务业作为一个与其它各部门联系甚广的经济部门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不可替代的经济功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其对于提升新时期我国服务贸易水平、拓宽服务贸易发展空间、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但与此同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弊端。因此,研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助于扬长避短、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一、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涵分析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提出始于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此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理念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传播,随后在世界部分国家得以实施。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涵研究也受到了世界各国学者的关注,国内外学者纷纷对其内涵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综合当前学界对于这一概念的分析,可以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界定为两个方面,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静态形式和动态形式,[1]静态形式是指整个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及政府监管程度;动态形式则是指整个金融市场从普遍的限制阶段走向逐步开放,最终实现相对的自由竞争的过程。

二、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已经逐步凸显,这其中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可见明显的负面影响。因此可以认为,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可谓是利弊共存。

(一)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在实践中得到证明,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竞争因素,提升了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率。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时代来临后,大量的国外热钱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外金融机构不仅在我国设立相应的金融分支机构,同时还积极与我国本土金融机构通过技术合作、资本入股等方式加强合作,从而提升了我国金融机构的整体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这些都有利于金融交易成本的减少,促使更多的储蓄转化为投资,刺激经济发展,增加国民经济总收入。2.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利于优化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最终拉动经济增长。长期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深受金融效率低下的影响,金融效率不高的直接原因就在于金融系统的总体竞争力较低,金融市场垄断程度较高。许多新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难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或在进入市场后受到诸多限制,而垄断程度较高的企业则可以继续获得较大收益。长此以往,大企业就会丧失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影响经济健康发展。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则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国外金融机构参与本国的金融市场竞争,促使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进行改革和创新,有利于提升国内金融市场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整合金融业务类型,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2]与此同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国外金融机构的先进的经验、技术、理念以及人力资源等等,也都会对国内金融市场产生技术外溢效应,从而加快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改进和整体竞争能力的提升,进而促进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已经在实践中被证明。但不可否认的是,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也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给国内金融市场和体系带来一定冲击。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时代,国外金融结构纷纷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对国内金融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冲击,突出表现为国内金融市场份额被蚕食。[3]同时,国外金融机构在进入我国市场后,往往会优先选择我国经济较发达、人口较为稠密的大城市,例如北上广深等地,而这些地域又是我国的经济中心,这就有可能给我国的经济安全带来风险。2.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宏观调控也是一个考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带来的是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而我国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又离不开金融监管机构的宏观管理。以往我国金融机构针对本土金融企业的相关措施可能不适用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下的金融市场发展,相关金融监管措施的出台还需考虑到国外金融机构的发展,这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三、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下促进我国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必须要积极采取措施,在有效降低甚至避免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发挥并利用好其优势。

(一)健全金融服务法律法规,促进相对自由化发展带动经济增长

实践证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是有利的,特别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但在这种积极作用的背后,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因此,为有效保证我国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必须把握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时代的金融市场发展规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健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时对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制定出与我国国情相符合、适应现代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的金融监管机制,[4]加强统筹协调,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发挥至最大,同时有效规避其负面影响,促进我国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二)加快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创新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也对我国现阶段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能力和金融服务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尽快转变服务理念,推进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以目前金融市场最受关注的养老金融为例,其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关键在于应面向老年人群,开发出更多适合老年人需求的金融产品,不断满足老年人口日益增长且多元化的金融需要,针对个人养老需求提供多层次、个性化服务,[5]目前,许多金融机构已经在试点推出适合老年人的各种金融产品,如老年人银行卡、老年人商业保险、信托以及养老基金等产品。未来,金融机构还应继续加大老龄金融产品的研发力度,注重金融产品的个性化,根据老年人不同的经济情况及心理特点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加多元、更加人性化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参与老龄金融的积极性;此外,各大金融机构还应积极联系其它养老保障行业,建立跨行业的老龄金融服务机制,将老龄金融服务和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保健等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因此,加快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创新是提高国内金融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专业服务队伍

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国外金融机构纷纷进入国内市场后,我国国内金融机构要想加快金融创新,争取更多的市场资源,不断促进自身发展,就必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复合型金融专业服务队伍,积极树立并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各类用户提供更具个性化的现代金融服务。当前,我国金融机构亟需人才,尤其是高素质、复合型的金融专业人才。因此,不断夯实我国金融机构发展基础、促进其良性发展,关键在于由政府等相关部门,根据现阶段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现实情况,构建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时代金融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培养机制,不断扩大复合型金融人才储备,切实培养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职业道德的现代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时代下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四)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提升国际竞争力

我国金融机构的整体服务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着不小的差距,这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积极借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改革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努力健全金融机构,构建我国新时期金融机构发展的新体制,努力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银行机构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尤其应重点构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鼓励民间资本等各类市场主体有条件地进入银行业,构建竞争有序、产权协调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从而带动我国金融体系改革,有效提升我国金融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拉动经济发展。[7]

四、总结

总之,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经济发展有利有弊,应通过各种有力措施有效降低其负面影响,最大化地发挥其带动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基于此,我国政府部门还需要继续坚持创新,全面提升我国金融服务的整体效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体系,努力实现国家金融服务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带动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汪办兴,汪兴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走在国内稳定和国际冲突的边缘[J].城市金融论坛,2000,(7):19-22.

[2]潘菁,刘辉煌.知识型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8,(4):45-47.

[3]潘菁,刘辉煌.知识型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经济增长效应及我国发展对策研究[J].经济界,2007,(4):59-63.

[4]李瑞琴.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自由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差异性研究[J].财贸经济,2009,(3):96-100.

[5]王青青,段元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4,(22):10-12.

[6]刘兴灿.经济新常态下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浅析[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4):92-96.

服务贸易范文8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在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的同时,生产性服务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逐渐成为其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其他发达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影响浙江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人力资本投入、制造业发展等,但从贸易视角研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几乎没有。因此,本文引入中间需求因素,研究贸易方式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影响,并进行了实证检验。   文献回顾   20世纪中期,生产服务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崛起并持续快速发展,相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研究的角度也日益多样化。而将生产性服务业纳入到开放经济架构下的文献较少,仅有的文献大多集中在生产性服务业对出口或贸易的影响,如jones和ruane(1990)运用李嘉图-维纳贸易模型,hirsch(1989)、melvin(1989)burgess(1990)、djajic和kierzkowsk(i1989)借用赫克歇尔-俄林贸易模型,将生产性服务业引入贸易模型考察其影响。而通过出口视角研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则不多见。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产性服务业与经济增长和就业方面。如程大中(2004)、顾乃华(2005)等,构建了一个反映生产服务业同经济增长之间因果关系的模型,认为生产性服务业会创造出内生比较优势,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关于生产性服务业与其他产业尤其是与制造业的关系,如高传胜、刘志彪(2005),吕政、刘勇、王钦(2006),江静、刘志彪、于明超(2007)等;关于生产性服务业与出口的关联效应,如刘书瀚、贾根良(2011)等指出,出口导向型经济是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的根源,但缺乏有力的实证检验;邱小欢,黄建忠(2011)基于全国面板数据,用实证的方法说明了生产性服务发展与我国贸易结构提升的关系等。综上可发现,大多数研究都是从供给和最终需求两个角度,研究影响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因素,忽略了生产性服务业的最突出的特征———中间需求性。另外,学术界对于贸易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影响的研究也相对缺乏。   理论分析   中间需求,是指生产者和商家为进一步满足加工和制造的需要而进行的购买需求。而生产性服务业的特征之一就是中间需求性,因此,本文引入中间需求的概念。假设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我们研究的经济体中有且只有的两个生产部门,生产性服务业部门的产品不会直接投入到消费函数,而是通过为制造业部门提供中间需求产品来产生作用。假设两个部门的生产函数均为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引入中间需求因素后,函数形式如下:Y=Sα(akKt)β(aiLi)γ0<α,β,γ,αk,αl<1(1)S=([1-ak)Kt]m([1-ai)Lt]nYtθ0<m,n<1(2)其中,Y是制造业部门的最终产出,S是生产性服务业部门提供的中间产品,ak表示用于制造业部门生产的资本(占总资本支出的比例),al表示制造业部门的劳动投入(占劳动总投入的比例)。θ表示制造业部门对生产性服务业的中间需求系数,θ值越大,表示制造业部门的中间需求越大,也就越能带动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根据以上的理论模型,我们对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之间的作用机制进行简要分析如下:出口导向型经济下,加工贸易的发展,使生产要素从生产性服务业部门向制造业部门转移,这样对生产性服务业产生挤出效应。加工贸易的发展,使得资金和劳动等生产要素大量用于制造业部门ak和al。   所以,用于生产性服务业部门的资金和劳动的份额自然就会减少,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同理,基于生产要素既定和分配的角度,一般贸易的发展也会产生挤出效应。但是,一般贸易对生产性服务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带动作用。由公式(1)我们知道,a表示制造业部门对生产性服务业部门的中间需求大小。由于加工贸易在国内的产业链条短,很难与国内其他的企业建立合理的价值链,所以a偏小,即加工贸易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拉动作用有限。而一般贸易下,全部的生产环节都在国内完成,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a值较大,制造业对生产性服务业的中间需求很大,也就能够较大的带动国内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实证分析   1.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生产性服务业总产值占GDP的比值作为被解释变量,用ps表示,主要用来衡量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结合已有的文献研究,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连续性,以及2003年前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不同,文中对统计数据进行了归并(见表1)。本文选取加工贸易出口额和一般贸易出口额占GDP的比重作为解释变量,分别用PEX和OEX来表示。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浙江省统计年鉴》,《浙江省2010服务业发展报告》和浙江省统计局。为消除样本数据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性,故对PS、PEX和OEX三个变量分别取对数为lnPS、lnPEX和lnOEX。   2.实证检验   (1)单位根检验。由于经济数据大多都是非平稳的,而非平稳的时间序列的各期均值等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这会使得计量结果出现偏差。所以,我们首先采用ADF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其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原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存在单位根,即原时间序列数据是非平稳的。经过一阶差分,在1%的显著水平下可以拒绝原假设,即差分序列是平稳的,各变量表现为一阶单整,可以进行协整检验,从而判断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   (2)VAR最优滞后期的选择。在进行协整检验前首先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VAR),这是因为协整分析的结果对滞后期长度的选择很敏感。利用似然比检验、最终预测误差及AIC信息准则来确定VAR的最优滞后阶数。表3的结果显示滞后4阶是最合适的。   (3)协整检验。本文根据Johansen提出的用极大似然估计方法来估计协整向量,用似然比检验来确定协整向量的个数(即协整关系的个数),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一般贸易规模和加工贸易规模的对数序列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表4的结果显示,有且仅有一个协整向量,即三者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长期均衡)。由惟一的标准化协整向量可知惟一的协整方程为:从协整方程可以看出,加工贸易与生产性服务业呈负相关,加工贸易占GDP的比重每增加1%,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则减少1.606%,而一般贸易则会给生产性服务业带来正面的影响,然而幅度小于一般贸易给生产性服务业带来的影响。#p#分页标题#e#   (4)脉冲响应分析。基于上文得到的VEC模型,建立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浙江省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影响。图1给出了生产性服务业对来自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一个标准差的扰动做出的反应。击有累积效应,这种累积效应会随着时间变化不断增加;而对于一般贸易标准差的扰动有正向效应,但短期内效果不明显,从长期来看,这种正向效应不断增强;加工贸易冲击在1~3期对生产性服务业产生负向效应,3~6期则会产生正向效应,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会走向负面效应,并且会越来越明显。说明,加工贸易在一定时期内或许能促进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但长期来看,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不利。   结论与政策建议   从以上实证检验可以看出,浙江省的出口贸易方式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影响,从短期来看,加工贸易在某种程度上是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而一般贸易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拉动作用并不明显;但从长期角度,一般贸易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正面效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加明显,而加工贸易最终会阻碍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由于浙江省的加工贸易大部分是通过FDI实现的,投资周期短,产生效益快,实现制造业产值的迅速增加。而制造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最终需求者,所以,制造业产值的增加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而一般贸易受到国内资本积累的限制,发展比较缓慢,但是一旦资本积累约束随着经济发展而解除,一般贸易将通过其较长的产业链对生产性服务业产生较大的需求,从而使两者得到协同发展。本文从出口贸易的角度,对浙江省进一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出几点政策建议。   1.适量压缩加工贸易并推进其转型升级   目前,在浙江省出口总构成中,加工贸易的比例基本维持在20%~30%。在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下,加工贸易所从事的是以消耗资源和要素为主的加工制造活动,产业链条很短,其过度发展导致了对发达国家资本货物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的增加,但却很少对本土知识密集、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产品和服务提出需求,使本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因此,为了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就必须控制并适量压缩加工贸易的规模。另外,浙江省加工贸易主要得益于地区丰富的原材料和廉价的劳动力,但是随着资源的日益匮乏和劳动力成本的逐渐上升,昔日的比较优势已逐渐消失。所以,必须推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将技术和服务融入到加工贸易当中,延长其在省内的价值链,从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2.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   一国贸易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内产业结构的反应,促进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带动效应,也就是要促进国内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联动效应。从产业价值链的角度来说,生产性服务业是制造业的上游产业,需求主要来源于制造业,所以,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本身也是依赖于制造业的发展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