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方法范例6篇

工程合同管理方法

工程合同管理方法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教学方法;改革

当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教学手段单一、不重视实践教学、考核形式单一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亟待改革。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实践性很强,涉及到诸如工程造价和技术、工程法律等,对学生和教师都有较高的要求。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手段单一,学生积极性不高。

当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主要还是传统的以“讲授法”为主,教师一味地讲,学生一味地听,学生主要出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课堂上,学生的积极性很难被调动起来,学生缺少参与、体验的机会,师生之间也缺少互动。课堂气氛比较沉闷,有的学生甚至呼呼大睡。这种“一言堂”的独角戏的教学方法必须得到改革,否则教学目标无法实现,教学效果不可能令人满意,师生关系也不会融洽。

2、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

当前,建筑专业课程设置的教学学时分配上占主要部分的是理论教学,实践学时分配少之又少。教师可以通过带领学生参观当地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等辅教学,来让学生了解开标、评标和定标的程序过程;可以要求学生去咨询公司实习,了解招投标文件的编制程序;可以要求学生去施工单位实习,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实施;教学还可以通过角色扮演教学法来让学生熟悉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全面系统地掌握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让学生学会如何将书上的理论知识很好地应用于实际业务中。

3、考试形式单一。

通常而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试题型多为填空、简答及论述题等,主要考察的内容无非是教材中的一些条款、程序等理论知识,而对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涉及较少,关于他们在实践中的灵活运用的测试就少之又少,学生只需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这也无形中误导了学生对实践能力的轻视,这样的考核显然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反映出不出学生的真实学习效果。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师要在该课程的实际教学中,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结合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设计出合理、科学的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实践教学多样性方面进行大胆的研究和创新。

1、案例教学。

该课程可以结合现有的工程实例,采用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来探讨经典案例的实施,可以采用动启发和开放式的方法,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能力。教师在应用该方法时一定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如何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最后要对学生的探讨成果进行归纳、拓展和升华。这种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学生为主体”的原则,颠覆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主的模式。案例教学法能科学地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与技术服务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教学内容的职业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师主导下的学生分组讨论,能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性及求知欲。既让学生学会了专业基本技能,又提高了学生的职业综合素质,实现了传统教育的澶变。

2、开放式教学。

教师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加深学生对课程的理解和掌握,应组织学生参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观摩实景的招标会议。学校要加强校企合作和实施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可以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企业专家、工程师等来学校做讲座,以他们的亲身经历来讲述理论知识,必然会给学生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在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时,可以邀请以工学结合为突破,邀请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突出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

3、加强课程实践教学。

要结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特点,优化教学手段,注重能力培养。提升专业培养计划的科学性,合理分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学时和学分,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易于接受理论知识。教师在实施项目教学法时,应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尝试让学生协助老师完成科研项目的部分工作,这样既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知识,还可以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要注重校企合作,校企共建实习基地,建立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生产与教学合一型”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开展实习和见习活动提供方便,为培养人才市场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打造良好的实践教学平台。

4、改革考核方式,适应职业资格考试。

为了让学生适应建筑类执业资格考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充分采集、运用全国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中的典型案例,要把自己的教学内容和这些考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教学内容与这类考试的要求相一致,让学生在参加工作后能够顺利通过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

三、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建筑工程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业需求的迅猛增长,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当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只有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不断提高这门课程的教学水平和效果,才能为社会输送既具备优秀的招投标能力,又能很好地驾驭合同管理的复合型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阮雪琴等.高职院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初探[J].当代职业教育,2014(11):40-41.

[2]蒋先智.试论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创新[J].经营管理者,2014(07):347.

工程合同管理方法范文2

与传统土建工程相比,钢结构工程的制作阶段具有工厂化制造、按体系发货、按体系交验的突出特点,与加工承揽合同极为相似,但钢结构构件是定制设计加工,除特定的钢结构工程外无法用于其他工程;钢结构安装阶段具有按体系进行安装、按体系交验的特点,故而钢结构工程天生节点明晰、连续、紧凑。钢结构工程合同约定和其后的履约节点管理密切相关,稍有不慎,即有可能丧失合同的加工节点控制优势,转为处于安装节点工期的劣势,出现合同约定不垫资而事实上垫资完成项目的情况。甚至不仅不盈利,反而因工期、构件返工等问题被扣款。还有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或者长期拖欠工程款,个别发包方索性不进行工程验收而直接使用未竣工工程。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建筑法规,即使双方有约定在先,承包方也很难直接申请法院对未验收工程进行拍卖以收回工程款。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工程评估及诉讼周期往往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诉讼结果暂且不说,仅诉讼成本加上应收款的利息,给钢结构企业带来的损失就是巨大的,其中又有业主的刁难、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使得诉讼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因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而决定停工时,又往往由于自身项目管理的节点失控,一味委曲求全而承诺招标方的苛刻合同条件,事到临头才发现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自己不利,不敢轻易停工,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分包钢结构安装工程时,也常会有分包方唆使安装队在工地闹事,迫使钢结构公司在未到节点支付时支付分包款。

上述问题常常会导致钢结构企业长期负债经营、应收款难以追回、提前不合理支付工程款等,在南方一些钢结构行业发达的地区,已经发生了由于上述问题致使钢结构企业倒闭的情况。

钢结构企业工程人员缺少合同管理知识,在工程管理上又可以直接表现为:

1、对投标报价不分析,仅仅按图纸进行预算和投标,当工程决算时追加的费用不被发包方认可,导致直接损失。

2、在合同签订时不认真进行风险预测和对策研究,只相信拉关系和所谓“君子协议”,当风险发生时无法解决。

3、在工程施工前只有技术交底,没有节点控制交底。导致项目管理人员只知道按图施工,不知道按项目节点控制施工,在工程变更和业主不按时付款时,仍然盲目苦干,对工程问题不能及时补救而造成直接损失。

4、不懂得充分利用合同进行索赔和反索赔,致使己方一再处于劣势。

5、在项目结束时对合同签订和实施不进行总结,只追求形式上的年签订合同数量和合同标的额,导致企业一再负债经营,最终被呆帐拖死。

为此,很多钢结构企业都聘请了律师,但是律师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并不适应现代钢结构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诉讼律师的定势思维,往往表现为动辄以诉讼威胁发包方,并不能迅速解决现实问题,反而使承包方和发包方矛盾激化,难以继续合作。实际上钢结构工程时间短、定制设计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风险只能靠工程节点控制化解,不可轻易诉讼,否则直接受损失方还是钢结构企业。其次,钢结构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法律部、商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财务部等共同协调完成的综合治理结果,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与各部门一般沟通很少,在没有统观全局的状态下,顾问仅对合同做是否形式上合法的审查并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各部门之间对合同履行进程的配合,要求部门人员不但具有本部门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知识,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不能完成对上述部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同样,土建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模式也不适合于钢结构工程。首先,从工期上比较: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一旦发生问题,承包方可以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与业主在工程节点上进行谈判,各部门只要各司其职一般不会出现大的纰漏。而钢结构项目速度快的特点,要求承包方必须将工程节点事先明确,一旦节点出现问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在工程中各部门之间也需要密切沟通、迅速发应,如果有个别部门对工程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在其他部门要求协调时坐视不管,往往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其次,从损失控制上比较:土建工程双方争执不下时,承包方可以把水泥、沙石、钢筋等拉走用于其他项目,因此前期直接损失较少。钢结构工程由于是定制设计,制造完成的钢构件除在本工程中使用外,一般无法在其他钢结构工程中再次利用,钢结构成品即使从工地拉走了也只能报废。所以应尽量避免与发包方关系破裂,这就需要合同风险管理者具有很高的前瞻意识和风险控制技巧。

由此可知,要达到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的最佳效果,只有引进同时具备钢结构经验和法律专业的律师,指导监督商务、工程、财务等各部门进行商务谈判、签约、履约、按时收款,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使得合同的三大目标——工期、价格、质量向着最有利于承包方的目标实现,将合同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早在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前,现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师即担任当时全国最早的钢结构企业——杭萧钢构的法律顾问,自1995年至今,杭萧钢构在成为钢构行业的知名企业过程中,中喆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杭萧钢构一直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在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实践中,中 喆 律师逐渐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系统管理方法。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 成立以后,钢结构企业顾问律师们逐步将杭萧钢构、山东杭萧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的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加以总结,并随国家法规和钢结构行业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现已经将该套法律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杭萧钢构及其下属的各子公司,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钢结构合同管理法律解决方案主要内容为:

1、招投标管理投标方向的选择:商务部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最有利于己方的市场进行投标,避免由于市场饱和造成的投标恶性压价情况的发生。

招标方资信情况调查:包括工商调查及担保方面的调查,以保证招标方在今后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投标风险预测: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介绍,律师与技术、财务部门一道,通过工程预算进一步核实工程规模、工程量、设计资料情况、合同条件、工程环境等有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并对此作出风险预测和规避风险办法。

对标书的审核:根据招投标法及有关建筑法律,指出标书中对我方有利和不利的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件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的风险控制根据建设部标准合同及有关最新法律规定,律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作出一套切实保护企业钢结构工程利益的合同文本,包括钢结构制作合同文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文本、高层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文本、外协加工定做钢构件合同文本等。

在建设部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在专用条款上设计最大程度保护本企业利益的合同条款,并尽可能对标准合同文本不足的地方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

在业主要求与其签订业主拟定的合同文本情况下,对业主提供的文本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与商务部一道与业主方进行谈判,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在合同签订前,与工程部、商务部、综合计部、财务部、总经理实行集体负责制,分别对合同提出具体意见,就不同认识进行磋商和必要调整,并签字确认。

3、履约风险控制律师对合同工程节点和付款节点进行归纳,找出合同条款中存在履约风险的地方,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在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的同时,工程部安排律师对项目经理、商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合同履行风险交底,并出具书面的节点、风险及防范内容。

项目经理按照主要工程节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安排有关人员对工程节点资料进行收集,并将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律师。在发包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的工程节点文件时及时告知律师有关情况,以便律师提供相应工作预案。

财务部有关工程项目收款负责人,在发包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向项目经理和律师作出汇报并提供欠款情况简表,以作为工程部和律师发出催款和停工函的依据。

在发包方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拒绝进行决算、拖延验收时间时,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公司名义发出工程联系单、工作函、公司函、律师函,督促对方按合同约定履约。

协同工程部一道,决定对工程停工及复工,并及时发出书面停工、复工函。

根据合同约定,对发包方、监理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反索赔,对于业主违约在先或者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主张自己的权利。

协同商务部、工程部与欠款单位进行谈判,及时令发包方作出抵押、提供担保等。

必要时候对违约方进行诉讼。

4、诉讼风险控制及时协调清理企业件所欠的三角债,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尽最大可能将工程问题解决在非诉阶段。

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对己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

在时效内提出管辖异议,以达到在诉讼时间上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

在诉讼过程中搜集有利于己方的工程证据和对方违约的证据,以利在调解中取得优势。

准备意见,代表企业进行诉讼。

5、企业人员合同素质培训为顾问单位的商务、工程、财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合同法方面的培训。并结合钢结构工程的实际情况,就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提供指导性意见。

工程合同管理方法范文3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6012(2015)12-0145-01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了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利益。由于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而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而容易引发纠纷屡,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此,在建设工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有助于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就建设工程本身而言,工程有着建设周期长、施工复杂等特点,进而也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劳动合同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1]。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果建设工程合同不能涵盖建设工程的方方面面,就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利益,进而就会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可以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利益以及双方所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是对签署者的限制和约束,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合同有助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行为,保障施工安全,为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保障[2]。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意识薄弱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双方履行义务和权利的法律保障,然而就目前来看,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合同有失公正,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不对等,很容易造成违约的现象发生。另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承包人为了不受合同的约束,恶意用其他承包商名义来签订合同,进而影响到建设工程施工。

2.2工程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设工程是一项动态的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而也增加了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但是,就当前的合同管理体制存在很大的漏洞,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制定力度不够,合同管理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管,合同管理制度难以发挥应用的作用,进而使得合同履行难度增加,容易引发各种纠纷。

2.3专业的管理人员不足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设计内容较多,专业面广,不仅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求具备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但就目前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来看,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大多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他们虽然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知识,但是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而影响到工程合同管理质量。

2.4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低

就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来看,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以文本形式,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管理的归档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合同履行工程中没有严格的监督控制,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3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率,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认真履行和执行各自的义务及权利。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教育,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的审查,进而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作为建筑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就必须认真学习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合同内容中要将双方的情况详细的填写清楚,在合同签订之前,一定要仔细的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审查,要提前对那些事情进行预防,要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通过双方的协商以后,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3]。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切工作执行的标准和依据,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人言,要想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的全面管理。首先,工程建设各方要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的监督管理;其次,要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合同履行[4]。另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要加强合同的监管,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

3.3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证合同履行,建设工程各方就必须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不仅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工程造价专业知识的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而为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保障[5]。

3.4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动态的工作,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末。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为了保证合同履行,必须要对合同的各方各面都要进行系统的管理,对于现场出现的问题更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同时还要建立有效地监控系统,加强工程合同的监管、审查、评估,全面管理工程合同[6]。另外,还要注意对合同的时间点的主意,对于那些由于时间引起的问题要及时的解决,比如各种停工、工期延迟等等问题。要仔细的划分事情发生的原因和负责人的负责范围。然后按照合同进行解决。

4结束语

工程合同作为建设工程一项重要的工作,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降低工程建设风险,提高工程效益,保证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为了保证工程合理履行,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就必须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工程双方的法律意识,对工程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进而为工程带来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刘光忱,傅卓林,张兆弟.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工业技术经济,2006,(09):29-30.

[2]曹玉红.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策略探究[J].经营管理者,2015,(17):307.

[3]潘锡雄.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14):70+87.

[4]吴岩.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改革与开放,2010,(18):58-59.

[5]史伟利.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J].基建优化,2005,(01):27-28.

工程合同管理方法范文4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指出:“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指出,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显然,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全面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参建各方的一项重要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经济活动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方面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知识,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以达到预期的合同目的,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基本特征

合同是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法制化在经济活动中的反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是运用法律法规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活动的必要手段,有着自身的基本特征:

1.合法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既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也受到技术规范和工程定额的约束。在合同拟制、谈判、签约、履行等过程中,有关参与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预算定额,要依法办事。首先是合同主体要合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规定,工程承包人要具备法人资格;其次是合同内容要合法,不能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计划的条款;再次是形式要合法,符合《合同法》的形式要求。

2.目的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工程建设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最终目标是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只有工程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有关各方有组织地实行合同管理,分别实现各部分的合同目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同目标才能实现。

3.真实性。合同的真实性要求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一致,内容是可行的。即是说所订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有能力全面履行,并且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

4.严肃性。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切实制约作用,所以要严肃对待,不能单纯把合同当作信任凭证。订立合同要严格合同审查制度,要有专人管理和解释,促进合同全面实现、全面履行。

5.预见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受到气候、地形、环境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施工难度较高。这就要求在订立合同时,尽量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同类型情况,特别是不可抗力方面的条款要作出明确的表述,使合同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有据可依,不至处于被动局面。

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的种类及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必须依法订立合同,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等分别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等。目前,勘察设计合同的范本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包括《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从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到运行管理,都直接与经济发生关系,都需要用合同的形式注释这种关系。因此,合同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近年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阶段的问题

招标阶段的问题多发生于施工合同,主要是招标不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由于施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存在互异性,必然产生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并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二)签约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例如,某大 (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项目法人未经招标与某丙级资质监理公司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规定》,丙级仅可以承担Ⅲ等以下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监理合同因此出现主体不合格问题。

2.合同文字不严谨。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依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文字不严谨、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例如某水电站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三通一平工程承包合同中,对工程属性划分并不十分明确的项目,合同条款也未给予明确,仅在计价方式中写道“本工程项目总价暂定xx万元。其合同价款按四川省九二定额执行”。这一条款的缺陷较大:首先是适合工程的该省九二定额有市政与建筑之分;其次是合同未对工程的类别和相关配套文件加以注明。到底该按何种定额、何种取费标准执行,缺乏可操作性,结果就严重影响了合同的顺利履行。

3.合同出现违法条款。合同违法条款无效;若违法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例如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有一条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大小伤亡事故,建设方概不负责,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条款显然违反《劳动法》、《民法通则》等有关责任事故、劳动保护和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4.合同内容有缺陷。《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内容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按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合同,就会出现内容缺陷,从而影响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例如某堤防工程施工合同签约七日之内,项目法人就按总价30%支付给施工单位1500万元的预付款,后因施工单位把资金挪作他用,造成该项目后续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5.合同与结算分离。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执行合同不严格,对竣工期限和罚责的履行不真实,出现了按合同无法结算的情况,于是只好合同归合同,结算归结算,相互分离,失去应有的作用。典型事例是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条件约定不明确,施工单位拖延建设工期达两年之久,最终仍无法按合同条款的罚责进行工程结算。

6.合同形式有缺陷。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签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执行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公证或鉴证才有效力,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鉴证就开始履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7.国际间合同疑问。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水利工程涉及国际间合同。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出现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三)履约阶段的问题

1.违法转包或分包。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不全面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等,都应当遵照合同约定。某些工程出现合同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就是不全面履行合同问题。

3.出现情势变迁没有及时变更合同。合同成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某些意外情况致使合同目的难于实现,需要对原合同进行适当修改,便于继续履行合同。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经济损失。

4.缺乏必要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材料。履约过程中的签证和函件往来是工程建设的需要,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有些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人员对此不够重视,当发生纠纷时,经常由于无法举证而败诉。

5.缺乏及时沟通。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各自为政,给合同全面履行造成困难,也经常致使有关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推诿、难以解决的现象。

6.诉讼时效问题。我国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7.不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负有一定期限的质量保修义务。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处理解决,这也是全面履约的要求。

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用计划经济模式的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办法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手段的管理方法不断地被引进到各项管理中去。因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在基本建设过程中不能仅仅重视专业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等传统手段,忽视法律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者们应当充分重视合同管理的作用、认真对待并严格执行各类合同,从而达到高效的管理目的,为工程建设争得时间、赢得效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简化管理环节。多年以来,我们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习惯于使用行政手段,使得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扯不完的皮、开不完的会,造成质量难于保证,进度难以按期完成,奖惩无标准,管理无章法。运用合同管理手段可以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严格按照合同约束和调节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可以简化建设管理的诸多环节。

2.减少工程结算纠纷。工程结算,是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最后一道关口,工作程序较为复杂。由于某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修改设计、增减子目,结算时仅凭现场代表的一句话就给予办理,一方面为极个别施工人员钻空子提供了机会,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严重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甚至产生工程经济纠纷。唯有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才能制约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工程结算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框定方案。

3.规范甲乙双方行为。一般来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都较大,参与建设的现场管理人员手中直接掌握着支配工程建设资金的权力,稍有不慎,便会造成极大的浪费。特别是在用行政手段的方法管理工程建设时,往往某位领导、某位管理人员的一句话,就可以任意变更设计、任意改变取费标准,任意签署结算单据。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4.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在以往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由于缺少对工程投资情况进行经济分析研究,使得某些项目投资金额不断追加,工期一再延误,以致严重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造成国家财政或者企业资金的极大浪费。只有严格执行合同的工期条款才能切实保证工程进度。在工程质量方面,也只有严格按合同的质量要求办事,才能够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最近几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多起人为工程质量事故,无不是未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而引发的。

五、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体制在改革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关键,是建立法制经济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切实保障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日趋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系统也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有关政策、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法律学习和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全体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遵循合同管理的法律程序,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陈旧方法。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是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例如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设置法律顾问,来专门审核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此外,也可以探讨建立单位计划、财务、质监等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监督部门共同把关的合同会审制度,以期减少合同内容的盲目性。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对于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要加强合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严格合同的预管理,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投标单位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中标单位的内在质量。

5.积极推广使用合同范本,签约之前广泛协商。使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有关各方应积极推广使用。每一份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合同文本要严格把关,必要时请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合同双方针对合同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进行全面、深入、详尽的平等协商,在签约阶段解决双方分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减少合同履行的难度。

6.加强合同实施监督,及时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实施监督是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监督和检查考核制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参建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通过正规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防止因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7.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随着现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电子信息化手段给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把整个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监理咨询等合同文本存储在计算机内,并进行适当的分类和编码,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随时掌握各个具体合同的实施动态,针对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8.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合同履行结束,要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此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经常出现索赔的问题。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合同索赔管理不仅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单位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未来的生存能力。

参考文献

[1]叶阳,何建新,刘建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中常见问题及对策探讨》.《中国工程咨询》.2006(7)

[2]姚小平.《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国城市经济》.2010(5)

工程合同管理方法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及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已在行业内相关人士中形成共识。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施工合同执行过程步履艰难。

一、建设工程合同实践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从合同法角度而言,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机制有待完善,有些法律法规不严谨,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从业主和承包商角度而言,不能正视彼此的关系,造成对合同管理的错误认识,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造成合同管理的作用难以发挥,合同文本不规范,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1、合同法律方面

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行为。

2、业主和承包商合同意识都有待加强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注意施工索赔,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建立管理制度,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监控施工单位履行合同。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帐务;为了与国际接轨,还要能够阅读和翻译英文合同文本。

3、学习国外一些先进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制定标准的合同条件是政府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重要措施。国际上较著名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一般是由代表各方利益的权威专业人士组织制定,由政府认可,工程参与各方可参照执行。经过长期的工程实践,再进行修改完善。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

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

对于大型工程而言,应力求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这是因为如果按照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将给业主带来极大的麻烦。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工程投资有所节约,而实际上由于工作界面划分过多,业主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常常造成有的事没人做,而有的事又大家争着做。施工中间业主常常发现在计划开始时没有想到的问题,并往往因此而影响了工程的进度,造成施工的返工或工程量的追加。

对于单价合同,是固定项目的单价,实际测量工程完成的数量,并由监理认可的数量与施工单位结算。对于单价合同,工程量的控制实际上取决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变更。我们如果控制好了设计,就完全可以控制施工的最终结算。

国外工程施工中,十分注意工程保函的作用。保函是由银行开出的施工单位提供的保证文件。采用保函就可以迫使施工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去做,否则业主将向银行提出提取保证金的手段,使施工承包商遭受巨大的损失。

总之,就上述分析来看,我国的合同管理状况要想得到改善,需要政府和业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调整有关合同样本,以均衡各方的利益和风险,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建筑业界来说,要强化合同意识,正确理解合同的意义:认真研究有关法律规定,多花功夫在合同的签约审查和履约把关上:养成以合同来履行义务、要求权利,以法律途径来应对阴阳合同、霸王条款等不合理的东西的习惯;同时,要着力培养能胜任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对外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3.

[2]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 . 东南大学出版社 , 2002.

[3]高茂远.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工程建设与管理 . 同济大学出版社 , 2005.

工程合同管理方法范文6

1当前工程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法律意识模糊

一些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不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导致无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合同风险,对于合同中一些不规范的条款无法进行有效规避,无法做到深入了解合同中的条款,再加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足够的重视,施工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问题的概率较高[1]。除此之外,由于工程单位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仔细分析合同中的条款,盲目签订合同的情况较多,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违约情况,由于没有明确进行责任划分,致使合同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违约的情况较为普遍。

1.2管理队伍专业素质水平提升空间大

工程甲乙双方之间的合同签订是一项具有较强技术性和专业性的工作,但是,由于工程双方主要职能关系及相关领域人才的关系,大多缺乏专业的法律人员,因此后期的合同执行存在较大的风险。同时,由于工程管理单位合同管理工作负责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较弱,对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缺乏必要的了解,缺乏对合同管理的专业素养以及管理经验,非常容易导致工程双方单位合同管理混乱的问题,严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效率。

1.3合同履行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工程单位在中标之后,会在第一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接着就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工程的施工方面,在此过程中,很少有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会主动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认真分析合同中对工程施工的相关要求,致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没有全面的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情况[2]。除此之外,部分工程单位的监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没有高质量的监理自己的职责,不仅会影响工程管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也会加大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履行到位问题的发生概率。

2工程建设中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应对策略

2.1全面提高法律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工程单位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问题的重视,使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新形势和新情况的需要,就需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在对工程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具体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即工程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活动的方式或聘请专家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方式。工程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活动的方式主要针对一段时间之内,企业在施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管理问题进行分析,主动总结经验,规避合同风险[3]。而聘请专家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方式则主要通过邀请合同管理专业人员,对企业负责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基于企业工程管理人员必要的指导,提升工程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规范性。通过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使工程单位管理人员能够更加深刻的认识合同对于自己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不断通过学习与实践,提升自身的责任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在施工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深入分析合同条款,把握合同中提出的需要注意的施工问题,在此过程中,有效提升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质量。

2.2切实提升管理队伍素质

为了有效提升工程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工程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就要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方面,工程单位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安排专人参与合同管理工作,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工程单位也可以对现有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促进本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合同方面的专业素养的提升,提高工程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由于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行业的合同存在较大的差异,其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有较高的专业性与严谨性,因此,在对企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法律知识的传输,还要做好工程建设专业知识的传输工作,在此基础上,有提升工程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使他们能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来对待合同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有效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水平。

2.3严格履行合同相关规定

在保证合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严格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对于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推动意义。在正式制定合同之前,首先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科学进行条款设置,避免完全照抄其他工程合同条款的情况出现,使合同的条款能够更好的满足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而有效的指导工程施工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工程双方一旦签订了合同,就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依照合同中的相关要求开展施工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成本,最大限度的减少因违背合同条款规定而导致的违约问题,保证工程单位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此基础上,有效提升工程的施工效益。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管理施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在实际落实相关工作的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要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充分的认识,不断发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寻找相应的解决方法,在此基础上,不断对合同条款进行完善,最大限度地避免因违约问题给工程甲乙双方单位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赵翔宇.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9(1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