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例6篇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1

近年来,证券市场中的惯性与反转现象逐渐成为研究热点。所谓惯性现象,是指过去的赢 (输)家组合持续成为赢(输)家组合,而反转现象是指过去的赢 (输)家组合成为未来的输(赢)家组合。惯易策略是以股票过去的表现作为买卖判断的基础,即买入近来的强势股,卖出近来的弱势股;而反转策略则卖出近来的强势股,买入近来的弱势股。一般认为,这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股票价格对过去或公开的信息发生具有规律性反应。惯性与反转现象的发现,被视为“市场异象”。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这些能给投资者带来超常收益的规律性现象是对传统资本市场理论,特别是“有效市场假说”(emh)的极大挑战,冲击着当代金融理论的基石。从投资实践的角度看,把握资产价格的这些规律性变动,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超常收益,增加获利空间。关于惯性与反转现象以及相应投资策略的研究,无疑具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目前,比较成熟的研究主要建立在国外市场发达的交易机制和成熟的投资环境基础之上。本文以中国偏股型封闭式基金和偏股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行为为研究对象,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因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是市场发展趋势的方向标;二是从1998年3月中国发行第一支基金至今,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规模达5008.2亿元,沪深两市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共有54家,开放式基金102家,发行基金单位6551.13亿份,基金资产净值 1050亿元,可见中国基金业取得了超常规的快速发展。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研究,不仅有利于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投资理念,发展壮大投资基金,而且有利于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金融体制的健全完善。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根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3月10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该在每个季度的公告截至日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整的投资组合公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予以公告。基金公告的内容包括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股票明细,即股票名称、数量、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本文将上述的前10名股票定义为“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并以其作为研究样本,样本以一个季度为间隔,时间跨度从1999年3月31日至 2006年3月31日。为使样本数目尽可能达到统计检验中大样本数目的经验要求,本文选择了投资组合公告在5年以上的偏股型封闭式基金,共49支;投资组合公告在两年半以上的偏股型开放式基金,共24支,作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天软数据库、深圳国泰君安数据库(csmar)和金融界网站(http://),采用matlab和microfit统计软件。

(二)模型定义

本文根据gtm模型,做出如下改进:

首先,gtm模型对惯性反转现象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先对整个市场的股票按照某一标志,如超常收益率进行排序,选择高低两端的股票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并分析这两种组合在未来一段时间的超常收益率情况。本文认为,由于资产价格对不同的信息将发生不同的反应,并且不同的资产其价格对同类信息也将产生不同的反应,因此本文基于行为金融的理论和研究方法,选择了24支开放式基金和49支封闭式基金为研究对象,以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为样本,基于这些股票过去一段时期相对于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进行分组,分别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之所以选择上证综合指数,一是因为其作为国内外普遍采用的衡量中国证券市场表现的权威统计指标,是一个包括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综合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债券指数、基金指数等的指数系列;二是因为基金持股的偏好受到行为、心理因素的影响,个体差异较大,以上证综合指数来构筑赢家、输家组合,可以提供一个相对科学、统一的分析参照系。

其次,gtm模型并没有区分基金在买卖股票时所采用的交易策略的差异性,比如:投资组合中的某只股票的权重变化为负值,有可能是因为相对于通过持仓调整而将权重维持在当前水平的投资策略而言,投入到该支股票的新资金所占比例较小。然而,本文希望测量的是增加的交易量本身,而不是由价格变动或由新股票进入、退出所引发的权重变化带来的惯性估计值的改变。

如图1(以股票进退投资组合和市值为研究对象)和图2(以股票进退基金投资组合的支数为研究对象)所示,中国基金进出股票相当频繁,持股仍以中短期为主。因此,本文将基金买卖股票的行为分为三类:完全退出、新进去和持仓调整。分别考虑有股票进入或退出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影响,并检验未来一段时期超额收益的变化趋势和惯性反转的程度。这样一来,权重变化在有新资金进入(退出)的情况下总是正值(负值),并且,在没有惯性(或反转)交易的零假设下,每一个组成部分的惯性值应趋近于零。

综合以上内容,本文提出用以检测基金投资策略的衡量指标的模型为:

其中,t表示股票j在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的次数;n表示基金投资组合中所考察的股票支数,因本文以基金投资组合中前10位的重仓股为研究样本,所以 n的最大取值为10;rj,t-k为股票j在t—k期间的收益率,按照复利方式根据股票的日收益率计算出股票的季度收益率:表示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j的权重,pjt表示t季度股票j的季末价格,hjt表明t季度投资组合中股票j的股数。

本文采用复数表示惯性估计值m,其中实部为

用来衡量基金在考察期内所采取的投资策略的综合效果。当rj,t-k>rm,t-k时,即股票i在t—k期的收益率大于同期的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若wj,t>wj,t-1即基金增加股票j的持有市值比例,则m>0,表明基金采取追涨的惯性策略;当rj,t-k<rm,t-k时,若wj,t<wj,t-1,则m>0,表明基金采取了杀跌的惯性策略。表明基金采取了卖高的反转策略;当rj,t-k<rm,t-k时,若wj,t<wj,t-1,则m<0表明基金采取了买低的反转策略。总之,m衡量的是基金在考察期内所采取的投资策略的综合效果,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追涨杀跌的惯性策略;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买低卖高的反转策略。虚部数值的变化可将基金交易行为区分为新进入、完全退出和持仓调整三类。imm(i)>0,表明本期增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减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股票,j退出基金的投资组合;imm(i) =∞,表明新股票i进入该基金的投资组合。1表示对基金投资组合权重变化进行检验的时间跨度,当1等于1时,是对连续季度的投资权重变化进行检验;当1等于2或4时,检验的时间间隔分别为6个月或1年。本文对1分别取1、2、4时的惯性值 m进行检验。k表示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是根据本季度或前k季度的股票价格波动所做的反映。当k=o时,m值反映基金经理基于本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当k=1时,m值衡量的是基金经理根据上一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

三、实证结果分析

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 (1995)用gtm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时,采用的是t—统计检验,本文考虑到每个季度的估计值不一定独立,采用fama-macbeth方法,对各个季度的横截面数据进行基金持股比例、收益率和m值的统计检验。实证检验结果见表1、表2和表3。

实证结果表明,全体股票、新进入股票这两列m值,其均值和中位数,不论是t—检验还是符号检验,都大于零,表明基金投资行为的惯易倾向显著。基金在有新进入股票时的m值,无论是均值还是中位数,都远远大于全体股票、退出股票的相应度量值,这表明基金在买入股票时,追涨现象十分显著;在只考虑完全退出股票时,m的均值和中位数都为负,即存在反转交易行为,这表明基金在卖出股票时,高卖的现象十分显著。

表3为基金持仓调整时的 m值,本文将它作为衡量基金投资综合效果的参照。从表3中可见,对于持仓调整策略而言,虽然其惯性估计值的均值和中位数都非常小,但均为正值。例如,对于一个季度(k=1,l=1)的滞后回报,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均值分别为0.2116和0.1974,中位数分别为0.2066和 0.1574。以封闭式基金为例, 0.2116表明机构投资者在季度末持有的股票在该季度的回报率仅比上个季度开始时持有股票的相应回报率高0.2个百分点。这和grinblatt,titman和 wermers(1995)0.3个百分点的惯性估计值非常接近。随着滞后期的拉长,均值的估计值上升,而中数却仍然很小。此外,所有m估计值的分布都是偏斜的,中位数比均值小。在持仓调整的情况下,所有m值的滞后平均惯性估计值都为正数,并且在统计上显著,虽然显著值非常小。可见,不论以本季度股票回报率的变动(k=0)还是以上一季度股票回报率(l=1)作为决策依据,基金明显倾向于采取追涨的惯性投资策略。

从投资的综合效果来看,当 k=0时,m值的均值大多大于 k=1时的均值。可见,绝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倾向根据本季度股票收益率的变动同向调整持股结构,即采取追涨的惯性投资策略。其中的原因,一是因为中国证券市场属于资金推动型的幼稚市场,当大盘开始启动后,个股存在着较大的上涨惯性;当大盘开始下跌,无论是绩优股、成长股还是垃圾股都同步下跌,基金只有采取趋势投资策略顺势、借势、甚至造势,才能赚取超额利润。二是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标准粗糙。目前,对于多种风格、不同风险收益目标的基金,各基金管理公司都采用基金净值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价。由于基金经理采用同一股票研究分析平台,又为了获取市场认同,在业绩上不输给同业,不得不采取谋求短期盈利的行为,导致选股和投资决策雷同和基金投资风格趋同。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为研究对象,分析这些基金是否存在收益的惯性反转现象。实证结果表明:在交易策略上,证券投资基金整体采用惯易策略,但倾向于买过去表现好的股票,尤其是收益率高于同期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的股票;不倾向于卖出过去表现差的股票,即采用高买高卖的策略。m值在考虑有新股票进退时,显著大于其他各种情况,这表明基金经理在选择新股进入投资组合时倾向追涨。并且选择股票时偏好收益率高于上证综合指数的股票。m值在考虑股票完全退出的情况下,所有的m值均为负值,说明基金在进行投资组合调整时,都倾向采用完全退出并投资新股的策略。可见在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基金投资跟风、同质现象依旧存在。要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加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数量;另一方面也应使基金的投资风格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2

关键词:非公开发行,资产质量,价格操纵,动机,制度

一、引言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又称“定向增发”。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股权分置改革前已有尝试,其特点是发行对象主要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以资产购买所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与公开增发结合在一起;发行要经监管部门的特批,范围很小。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有些公司把股权分置改革与非公开发行结合进行,其特点主要是特定对象往往是控股股东或母公司;特定对象购买股票的目的是支付股改对价或收购母公司资产;母公司借股改实现整体上市。

非2006年5月8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颁布并实施,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了基本的管理制度,非公开发行不再是个别公司的“特权”,而成为所有符合制度规定的上市公司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和渠道。

虽然非公开发行股票属于上市公司私募行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对象之间“两厢情愿”的选择,然而由于发行会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股票价格及控制权等方面的变化,进而引起原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资本利得及分红的变化,因而将对原股东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非公开发行实际上是全体股东和新增股东之间的事。同时由于非公开发行具有发行条件宽松、审核程序简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等特点,加之管理层还缺乏对之监管的经验,因此非公开发行在实践中会出现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平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这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及时、有效地处理、解决出现的问题,引导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规范、有序进行,对实现整体上市、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拓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推动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形成与效应的发挥、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管面临的难点

笔者认为母公司认购股票资产的质量问题、相关当事人对发行价格的操纵问题以及战略投资者行为动机的不当问题是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已经或即将出现的三大问题,也是非公开发行监管工作面临的三大难点。

(一)认购股票资产的质量问题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下称“母公司”)通过以相关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可实现母公司整体上市,解决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及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强等问题,同时实现母公司资产的证券化,有利于优化其资产结构。然而以什么质量的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必将对其他股东的权益带来影响。从理论上讲有三种结果:一是相关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如果高于上市公司或与上市公司具有优势互补效应,则以相关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相关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增强或产生财务协同效应,这对其他股东的权益将产生有利影响;二是如果相关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与上市公司相当,则以相关资产认购股票、相关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将不会发生较大的改变,这对其他股东的权益不产生影响或影响甚微;三是如果相关资产的质量和盈利能力低于或大大低于上市公司,则必然导致上市公司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标的下降,上市公司业绩必将下滑,这必会侵害其他股东的权益。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国企在改制上市时将盈利能力强、质量相对高的资产投入到了上市公司,而将盈利能力弱的部分经营性资产及辅助、服务设施资产留在了母公司,因而第三种结果必然存在且是相关资产的主要部分。

从保护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出发,第一种相关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鼓励,第二种相关资产认购应当许可,而第三种相关资产认购则应当不予核准。如何正确评判相关资产质量的优劣,这是管理层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监管中面临的难点之一。

(二)发行价格的操纵问题

发行价格关乎新老股东的切身利益,影响原有股东的持股成本或在二级市场上的资本利得。无论是以资产认购增发股票的母公司还是以现金认购的战略投资者,皆希望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认购。按照《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价格的原则性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可见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的股价水平是发行定价之关键。在此背景下,母公司、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管理层或“内部人”为了共同的利益会达成“内部协议”,共同打压、控制有关20个交易日的股价,以便相互进行利益输送,这实际上就是对非公开发行价格的操纵问题。

从操纵手段来分析无外乎三种:一是上市公司管理层调控信息披露,集中表现为对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不利的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其他投资者由于掌握信息的不充分而处于不利地位,对公司的基本面或未来产生动摇而抛售股票,从而导致股价下跌。例如在20个交易日内有关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的信息、公司亏损的信息、公司某一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投产的信息等等。二是战略投资者利用以前从二级市场购进的存量股票,集中在20个交易日的某几个关键日抛售,从而打压股价。三是此两种手段相互结合,相互呼应。

非公开发行价格的操纵具有特殊性:一是操纵主体的多元化,既有母公司,又有战略投资者,又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或“内部人”。二是操纵目的的多重性,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融资;母公司为了实现资产的证券化并获得其资产的增值;战略投资者或为了以较低成本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或为了获取较高的资本利得;公司管理层或“内部人”为了“寻租”,或为使股权激励制度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益处。三是操纵手段的隐蔽性、多样性或“合法性”。虽然《刑法修正案(六)》第一百八十二条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给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实践中情况却异常复杂,因为操纵行为常常与合法、合规行为相互交错、混合进行或在合法、合规行为掩盖下进行,这使合法与违法、合规与违规、正常与操纵难以辩认,依法监管面临疑难,反映在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的调控方面往往是符合《证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的;反映在战略投资者对股价的操纵方面似乎也规避了“操纵证券市场罪”的风险。非公开发行价格操纵的特殊性以及依法监管的疑难性,加之全流通背景下价格操纵的复杂性,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监管带来了又一难点。

(三)特定对象的行为动机问题

笔者把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控股股东,另一类是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特定对象无论以资产认购还是以现金认购增发的股票,都有其特定的行为动机。对于母公司以资产认购而言,其行为动机一般有三:一是实现母公司整体上市;二是增大母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强化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三是以流动性差、存在质量问题的资产换取流动性强、可以获得资本利得的证券化资产。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的行为动机一般有四:一是战略投资者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认购股票是为了分享公司未来高速发展的成长收益;二是战略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在业务链、产业链等方面具有互补性,认购股票是为了以股权为纽带完善业务链、产业链或结成行业同盟;三是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后长远经营、与公司共发展;四是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后通过所谓的“资本运作”掏空上市公司。

以上七种行为动机中,母公司整体上市、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及战略投资者分享公司未来成长收益、完善产业链、着眼于长远经营等是应予以支持、肯定的行为动机,而特定对象通过资产证券化以套取资本利得及获得控制权后“掏空”上市公司的真实动机则应坚决否定。由于母公司或战略投资者的此类动机常常冠以“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完善公司治理”、“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等表面动机,因而难以判断。以表面动机掩盖真实动机是非公开发行监管工作面临的难点之三。

三、监管对策建议

(一)关于母公司认购资产质量问题的对策

如何判断母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对应的资产质量的优劣,《管理办法》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要求与规定,但要求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拟进入上市公司资产(包括权益)有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笔者认为通过这些报告的比较分析,一般来说可以判断拟进入资产相对于上市公司资产的质量的优劣,但难以判断出该等资产的获利能力以及该等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应,为此,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对相关资产的质量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母公司认购股票的相关资产必须是原改制上市时留在母公司的优质资产或母公司培育的优质资产,不允许以质量低于上市公司现有资产质量的资产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严禁以无效资产或盈利能力差的资产认购股票,如变现能力差的荒地、厂房、存货、应收账款,落后的机器、设备等,以防“烂资产”进入上市公司。

2.建立认购资产质量问题的财务顾问制度:即要求由具有资格或权威性且独立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保荐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的财务顾问机构出具关于母公司认购资产质量问题的财务顾问报告。在财务顾问报告中要求重点分析拟进入资产的质量状况,对进入资产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净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进行准确的计量,并与上市公司近三年的相应指标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进入资产的相对质量。

3.建立关于资产认购的盈利预测制度及相应的补偿机制:即要求上市公司对认购资产未来至少一年的盈利进行预测;对认购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未来至少一年的盈利进行预测;对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至少一年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净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价值等指标进行测算与估值,并与资产进入前上市公司相应的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该部分资产对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带来的影响及效应。如果因认购资产进入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或业绩下滑,则母公司应向其他股东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追送相应的股份。

(二)关于发行价格操纵问题的对策

针对非公开发行价格操纵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在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管理办法、制度中明确规定:存在发行价格操纵问题者,其非公开发行不予核准;明确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公告日。

2.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定价基准日前一定时期(至少一个月)内的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并要求说明各信息与发行定价的联系及对股价和发行价格产生的影响等。

3.要求特定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其控制的企业、自然人提供定价基准日前一段时期(至少三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

4.要求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报告或保荐意见书中对发行定价依据、定价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价格操纵的事实进行阐述、分析、评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大保荐机构责任,加强非公开发行定价保荐制度。

(三)关于特定对象不规行为动机的对策

针对母公司为了通过资产的证券化而套取资本利得的投机动机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利用上市公司“壳”资源而“掏空”上市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建议监管部门采取如下防范对策:

1.在有关非公开发行的管理办法与制度中明确规定:母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手段套取投机性资本利得;存在“掏空”上市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者,不得成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或战略投资者。

2.要求特定对象提供关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行为动机的专项说明,同时对认购增发股票后的行为动机做出承诺并承担违约责任。

3.要求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特定对象的行为动机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意见,同时要求其对特定对象认购股票后三年内的行为动机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四)适当强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制度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要求虽然不应像公开增发那样全面而严格,但必须有利于全体股东或投资者判断。除向投资者披露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外,管理层还应规定披露有关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的报告书,其内容应参照公开增发的招股意向书并进行适当取舍,着重披露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及发行后对公司各方面带来的影响与变化,以利于其他股东和投资者对持有公司股票或“用脚投票”作出决策。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2.吕途、杨贺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理解与实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3.《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30号,2006年5月。

4.吴晓求:《全流通时代的监管转型》,中国新闻网周刊,2006年5月31日。

5.王黎明:《写在即将全流通下的思考》,,2006年5月2日。

6.凌峰:《全流通“考问”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时报》,2006年7月1日。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3

8月16日上午11点5分,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因订单生成系统出现问题,在短时间内滚动下单,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 7亿元,导致股市暴涨,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14只银行股等71只个股一度涨停,上证综指盘中最高达2198点,最高涨幅达5. 96%。下午1点,光大证券紧急停牌,2点临时公告,披露有关情况。

8月20日,光大证券复牌交易,全天“一”字跌停,逾41亿元市值灰飞烟灭。当天,沪深大盘继前一天的反弹之后,重归跌途,券商股一片愁云惨雾。

继1995年的“327国债期货事件”后,光大证券“8·16”事件给国内券商业再添一个巨大的耻辱。这是一场完全由人祸所引发的重大灾难:光大证券内部管理的混乱、风控系统的缺失,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券商信用交易方面的管理失控、重大信息披露的滞后,也对事件的发生和恶化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制造灾难

8月18日,光大证券公告,阐述“8·16”事件过程。

8月16日,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按计划开展ETF套利交易,部门核定的交易员当日现货交易额度为8000万元,并在交易开始前由审核人员进行了8000万元的额度设定。 9点41分,交易员分析判断180ETF出现套利机会,及时通过套利策略订单生成系统发出第一组买入180ETF成分股的订单(即177笔委托,委托金额合计不超过200万元)。10点13分,交易员发出第二组买入部分180ETF成分股的订单(即102笔委托,委托金额合计不超过150万元)。11点2分,交易员发出第三组买入180ETF成分股的订单(即1772笔委托,委托金额合计不超过200 万元)。

11点7分,交易员通过系统监控模块发现成交金额异常,同时,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电话,迅速批量撤单,并终止套利策略订单生成系统的运行,同时启动核查流程并报告部门领导。为了对冲股票持仓风险,开始卖出股指期货IF1309空头合约。截至11点30分收盘,股票成交金额约为72. 7亿元,累计用于对冲而卖出的股指期货IF1309空头合约共253张。

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相关管理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由于当天增加了72. 7亿元股票持仓,为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暴露和可能的损失,公司需要降低持仓量,但当天买入的股票只能在T+ 1 日实现卖出。可行的做法是尽量将已买入的ETF成分股申购成ETF卖出,以实现当天减仓, 也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来对冲新增持仓的风险。为此作了如下处置安排:对上午发生的事件所形成的过大风险敞口,尽量申购成ETF直接卖出;对于因ETF市场流动性不足而不能通过申购ETF卖出的持仓部分,逐步使用股指期货卖出合约做全额对冲。

下午开盘后,策略投资部开始通过将已买入的股票申购成50ETF以及180ETF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同时,逐步卖出股指期货IF1309、IF1312空头合约,以对冲上午买入股票的风险。

据统计,下午交易时段,策略投资部总共卖出50ETF、180ETF 金额约18. 9亿元,累计用于对冲而卖出的股指期货合约共计6877张,其中IF1309、IF1312空头合约分别为6727张和150张,加上上午卖出的253张IF1309空头合约,全天用于对冲而新增的股指期货空头合约总计为7130张。

核查原因

8月16日中午休市期间,上交所要求公司查明事件原因并及时公告,经光大证券申请、上交所同意,13点,公司股票实施了紧急停牌。14点左右,公司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递交了编号为临2013- 032号提示性公告,向投资者披露了相关情况。

经核查,事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策略投资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统出现了问题,该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核查中发现,订单执行系统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进行有效校验控制,而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会导致特定情况下生成预期外的订单。

由于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导致在11时5分8秒之后的2秒内,瞬间生成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由于订单执行系统存在的缺陷,上述预期外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被直接发送至交易所。 按照8月16日的收盘价,上述交易的当日盯市损失约为1. 94亿元。

该次事件导致光大证券“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指标超过了100%的监管红线。光大证券的7月份财务简报显示,月末公司净资产为218. 4亿元。

8月19日,光大证券称,为保持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平稳处置8月16日因本公司策略投资部门套利交易系统事故而购入的股票以及为对冲风险而购入的股指期货合约,公司决定在制定并公告处置方案前,不会减持上述已持有的股票。对于已购入的股指期货空头合约,自即日起由公司自主决定在市场平仓,如有因此而获得的利润,公司承诺将按依法被认定的责任处理。

8月20日,光大证券再发公告,从19日起,公司自营业务股指期货交易被中金所限制开仓。同时正式证实19日在债券市场上出现乌龙交易。8月19日上午,光大证券金融市场总部在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进行现券自营买卖点击成交报价时,误将12附息国债15债券卖价收益率报为4. 20%(高于前一工作日中债估值约25个基点),债券面额为1000万元,此报单被交易对手点击成交。后经协商,该笔交易不进行交割。

谁来埋单?

光大证券“8·16”事件震撼市场。从董事长到风控部门负责人,光大证券的高管们会否为他们的涉嫌失职或渎职行为埋单,这成为市场拭目以待的一个重大悬疑。

盲目追求利润,忽视风控建设,光大证券“8·16”事件的爆发绝非偶然。近年来,光大证券加大策略投资业务的发展,2012年实现业务收入1. 24亿元,但其套利交易系统却缺乏基本的风险控制,最终酿成大祸。

对于券商所累积的巨大风险,证监会主席肖钢洞若观火。2013年5月,肖钢拒绝出席券商创新大会,令风控成为券商创新大会的主基调,曾引发很多既得利益者的强烈不满。但不幸的是,肖钢所担心的极端事件还是发生了。

梳理“8·16”事件的整个过程,可以发现无论光大证券,还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都负有重大责任。尽管在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等多次公告,并召开新闻会,解释事件的过程与原因,但并未触及很多关键问题。

首先,光大证券董秘梅键涉嫌虚假陈述。8月16日上午11:32,21世纪网率先以《A股暴涨:光大证券70亿乌龙指》为题进行报道,指出A股的暴涨,缘于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乌龙指。当天中午,针对21世纪网的报道,光大证券董秘梅键对大智慧通讯社称,自营盘70亿乌龙纯属子虚乌有。该消息经各大网站转载,对投资者构成严重误导。

值得注意的是,光大证券在8月16日下午14时才临时公告,承认套利系统出现问题。此时,距梅键对外误导性的言论已有约一个半小时,大量投资者由于听信他的言论而作出错误判断,并遭遇损失。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4

关键词:弱式有效;历史信息;交易策略;超额收益

一、引言

价格已经充分反映了所有可以得到的信息,这就是有效市场假说的基本命题。从经济意义或现实操作层面上讲,EMH的这一理论含义是指没有人能持续的获得超额收益。中国股票市场是否达到弱式有效一直是争论的热门话题。我国股票市场具体处于弱式有效、半强式有效和强式有效哪种阶段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有效市场假说理论自提出以来,对现代金融理论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它使得在分析资本市场时使用概率微积分得以正当化,在此基础上,像马克维茨均值-方差模型、CAPM、APT、B-S期权定价模型等各种理论模型得以蓬勃发展,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现代金融学理论体系。这些模型均是现代金融学中最主要的模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金融理论的完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市场假说的研究和进一步深化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二、理论和文献简述

在总结了前人的理论和实证的基础上,并借助Samuelson(1965)的分析方法和Roberts(1967)提出的三种有效形式,Fama(1970)提出了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简称EMH)。之后,金融学家们对EMH进行了广泛的检验,结论基本是支持EMH的。按照Fama(1970)对EMH的定义,一个市场是有效的是指证券价格能反应全部可用信息。而按“可用信息”集定义的不同,市场有效性被划分为三种形式:(1)弱式有效形式:可用信息只有历史价格信息。(2)半强式有效形式:可用信息包括历史价格信息和其它公共信息。(3)强式有效形式:可用信息包括历史价格信息、其他公共信息和私人信息。这三种形式的有效性暗示了三种投资策略的无效性(无法获得超额利润):弱式有效市场上技术分析是无效的;半强式有效市场上基本面分析是无效的;强式有效市场上,内幕交易也无效。

近年来,一些国内学者对实证支持中国股市弱式有效提出异议的同时,也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股市有效性的检验。陈灯塔和洪永淼(2003)进一步改进了广义谱域分析方法,其对中国股票市场的实证研究同样支持不是弱式有效的结论。因为股价变动不满足鞅过程,更不满足随机漫步。

深圳股票市场有效性研究报告(2003)对深圳股票市场的弱式效率作出多种检验。对随机游走过程的研究发现,85%的个股没有通过单位根检验方法,深圳成指没有通过VR检验,说明深圳股票市场不服从随机游走过程。深圳成份指数和40只样本股中的62.5%样本没有通过白噪声检验,说明深圳市场股价不服从白噪声过程,没有达到弱式有效市场。ARMA(p,q)-GARCH(1,1)-M模型证实了深圳股市没有达到弱式有效,不仅存在二阶的GARCH现象,还存在三阶的影响,且存在周五效应和假日效应。分年度的随机游走模型和白噪声过程检验表明,深圳市场各年度都没有达到弱式有效率,但市场整体效率正朝着有效的方向发展。

三、股市弱式有效性研究

我们采用交易师股票程式交易软件对交易策略进行优化和投资组合收益率进行统计分析,实证研究我国股票市场是否达到弱式有效。

样本数据为2011年4月1日到2015年6月15日期间每个交易日的上证综指收盘价,样本数量共计1021个,时间跨度近四年,符合时间序列样本数据的基本要求。样本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挂牌的股票交易数据。

策略一:5日移动平均线、10日移动平均线、30日移动平均线、90日移动平均线、120日移动平均线依次多头排列,当日收盘价突破近60个交易日的最高价,这是一个明显的上升趋势。当上证A股中任意一支股票符合这一条件时则采取“买入”策略;当最高价偏离5日移动平均线8%时则采取“卖出”策略。每次开仓资金占投资组合资金量总额的10%,投资组合初始资金假设为100万元,交易成本默认为千分之一。

策略二:布林线有上轨、中轨和下轨三条轨道,它们的总体运行态势能明确指示个股的三种中线运行趋势,即向上趋势、向下趋势和横盘趋势。其中轨线为个股趋势的强弱分界线,中轨和上轨之间的区域为强势区,股价进入强势区运行的个股统称为强势股。强势股的股价一般会在中上轨之间反复向上,这就为投资者提供了中线波段操作的机会。当收盘价上穿布林线下轨时采取“买入”策略,当收盘价上穿布林线中轨时采取“卖出”的多头平仓策略。每次开仓资金占投资组合资金量总额的10%,投资组合初始资金假设为100万元,交易成本默认为千分之一。

策略三:5日移动平均线、10日移动平均线、90日移动平均线、120日移动平均线刚刚多头排列,当上证A股中任意一支股票符合这一条件时则采取“买入”策略;与策略一中卖出条件――当最高价偏离5日移动平均线8%时采取“卖出”策略不同,5日移动平均线向下穿过10日移动平均线时采取“卖出”策略。每次开仓资金占投资组合资金量总额的10%,投资组合初始资金假设为100万元,交易成本默认为千分之一。

根据以上三种交易策略交易数据实证研究结果如下:

显然,常见的基于历史信息的交易策略无法持续的获得超额收益,主动型的证券组合定量管理很难跑赢市场。

四、结论

中国股票市场在某些时间区间内能够达到弱式有效,即根据历史信息做出决策无法获得超额收益;总的来说,中国股票市场基本达到弱式有效,与国内大部分学者研究的结论一致。同时投资者总能根据成交价格、成交量、换手率等历史信息制定交易策略,从而获得超额收益。随着参与者和套利者的参与,市场会逐渐向弱式有效均衡发展,超额收益的机会就会消失。

如果一个交易策略是可持续获得超额收益的,则投资者都会按照这个交易策略进行套利从而使之失效,因此有效市场假说隐含着市场不断演化的特征。股票市场无规则的定价确实可能存在,甚至会持续一段时间,股票市场也会经常为一时的趋势和市场氛围所左右,出现异常繁荣和萧条、甚至过度波动,然而任何市场股价的有效异常都将得到修正。

参考文献:

[1] 张亦春,周颖刚.中国股市弱式有效吗?[J].金融研究.2001(03)

[2] 邱宜干,我国股市是否达到弱式有效.2001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5

论股票交易中的执行成本问题

投资领域中激烈的竞争,使得投资管理中如何最大限度地节约有关投资方案实施的交易成本,就成为投资者增强其竞争能力的源泉。证券投资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可分为确定性成本和执行成本两大类。确定性成本由交易手续费和交易税构成,按手续费和交易税占交易金额的一定比率来计算,无论手续费的确定是否自由化,都可以在股票实际交易之前确定其大小。而执行成本则是由股票成交过程中市场因素的影响所产生的成本,由于市场的不确定,也决定了该成本的不确定。在我国,股票买卖手续费的收取实施的是固定手续费制度,投资者每一笔交易所需的这一部分成本是非常明确的。由于执行成本的隐含性性质,许多投资者在观念上及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忽视这一部分成本的存在。但是,随着我国投资者队伍的逐渐发展和成熟,尤其是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加盟股票市场,投资活动中投资组合形式的扩大,如何有效地控制执行成本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对执行成本的分析也必将引起投资者的足够重视。根据成本最小化原则,一个具有独特优势的投资方案,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成本过高,也不一定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执行成本问题的提出及分析方法的形成

60年代以前,世界主要证券市场上,一直维持的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结构。Www.133229.cOm而60年代末期以后,由于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及各种投资公司等大金融机构进入证券市场,不仅打破了原有投资者队伍的关系结构,而且也带来了投资交易策略等方面的深刻变化。机构投资者不同于个人投资者,他们一般都具有资金力量雄厚、买卖交易量大、要求投资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在投资策略上,注重组合投资形式,即把资金分散地投入多种证券,利用各证券间收益变动的不相关性,达到回避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一个优秀的组合投资方案,不仅要求选股精良,而且各证券间的投资比例是否合适也直接影响最终投资收益,所以,适时地调整总资产中的投资比例,就成为资金管理者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但是,在组合投资的具体操作过程中,频繁地调整组合权数,又引起了新的问题。如在美国,许多养老基金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过高的交易周转率引起交易费用(包括手续费)增加,成为影响投资成果的重要因素。那么,如果合理地管理交易费用,就对基金的管理者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关于执行成本的定义,可以追溯到1971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其“机构投资者调查报告”中,有关股票大额交易的扩大对股票价格形成影响的分析。这个报告将投资者买卖成交的即时价格称作执行价格,并以“上升刻度”(执行价格大于收盘价)和“下降刻度”(即执行价格小于收盘价)相区别,来表示前日收盘价和执行价格之间的变化。从当时调查的结果看,具有下降刻度特征的卖出委托要比具有上升刻度特征的买入委托对股票价格形成的影响大。之后,80年代美国劳工部在实施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险计划的投资成果的调查中,对年金资产运用中的交易成本也进行了分析。

当时,对执行成本的分析,基本方法有两种,其一是将投资者的成交价格与当日股价指标进行比较。这种方法以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或最低价,作为评价的水准基点,把投资者不同时点上股票买卖的实际价格与所选择的水准基点价格之间的差作为评价指标,以此来评价投资者的投资成果。其二是美国劳工部在进行的有关调查中,所采用的以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为水准基点的方法。所谓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vwap:volumeweightedaverageprice)是以交易量为权数对每日执行价格进行平均,而计算出的当日平均执行价格,即: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σ(执行价格×交易股数)/σ(交易股数)=买卖总额/交易股数由于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考虑了各价格的成交量,所以与由收盘价、开盘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平均的股价指标相比,是更加合理的价格水准基点。但上述两种方法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困难所在,即交易成本评价的水准基点,对于投资者来说较难掌握。如果评价的水准基点选择不合理,就会诱导交易活动在策略上发生偏离,对交易者的买卖决策生产恶劣影响。这之中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有些股票的交易,虽然整个市场的交易量不大,但由于有几个特定的交易者,只要进行几笔特别大的买卖,就会对交易量加权平均股价产生影响。如果据此来确定买卖价格,很有可能导致价格的偏离,引起交易成本上升。第二,水准基点的游戏可能性。如以开盘价作水准基点评价执行价格的方法,其问题点在于,如果交易者知道评价开盘价的基准,就可在价格略比开盘价低的时点上发出买进指令,而使执行成本为负。但是,在价格一路看涨的情况下,这种方案很难被执行,买入失败直接增加交易成本。相反,在预期价格下降的情况下,虽然也可依据开盘价确定其指令价格,但同样也会落入由开盘价进行评价的陷阱。而利用收盘价作为水准基点的评价方法,交易者虽可尽量地采取在接近收盘价的时点上执行买卖指令,但是与开盘价一样,具有“指标游戏可能性”的问题。因此,为避免这种可能性,投资分析家们继续寻找和研究新的方法,促进了交易成本分析方法的发展。

投资者的投资执行方案与执行成本

90年代以后,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又采用了一种新的分析组合投资综合执行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将交易成本为零而又无时间损失的票面组合投资收益作为比较的标准,通过监测股票投资组合的实际收益与标准收益的差,来评价投资者的投资成果。也就是说,所选择的评价水准基点是票面组合(paperportfolio)投资收益率,且该投资组合的交易成本为零。在以票面组合投资收益与现实的组合投资收益进行比较中,票面组合投资收益是在假定其所选择的股票与现实组合完全相同,并且同时可与现实组合中的股票进行替换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收益,它与现实投资组合收益的差就可以看成是交易执行时的成本。票面组合投资收益与实际组合投资收益间之所以会存在有差额,是因为交易过程中,除了有手续费那么明确的成本以外,还会因交易时间的推迟,而产生价格变化、市场变动、买卖价差等。通过对此进行合适的定义,就可分析出投资方案与执行方案间的有机联系。现实组合投资中,总成本是以开始选择股票的时点为基点计算的,因为从理论上看,这应该是在已获得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投资抉择的时点。但实际上投资活动中信息的获得并非易事,决策者往往都利用前日收盘价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这是因为收盘价具有与投资组合的清算价格或平衡价格一致性的特点,且可以与投资评价的水准基点指数进行比较。任何投资活动的开展,都是按股票选择、指令下达与交易成交等几个阶段进行,那么,由此所产生的执行成本可以分解为由指令下达时间的选择为起因所构成的交易时间成本和由委托金额大小及委托指令流动性关系决定的市场效果成本。执行方案的总成本=交易时间成本+市场效果成本表现的就是买卖某股票时执行成本与交易时间的相关性。

股票交易策略报告范文6

【关键词】 目标公司;反收购策略;选择

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了全流通,我国资本市场的收购活动将更加频繁。收购可以分为善意收购和敌意收购。目标公司对敌意收购有必要采取各种反收购策略。研究反收购策略的选择,可以提高目标公司反收购的成功概率,降低反收购的成本,提高反收购的针对性,实现公司价值及其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目标公司在众多的反收购策略之中,选择“最优”的反收购策略,并据此制定实施方案,需要依据各方面情况进行科学选择。本文结合中外反收购案例,试予论述。

一、根据时间阶段选择适时的反收购策略

目标公司首先应该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的收购阶段选择适时的反收购策略。按照收购人进行收购的时间分析,收购的过程可以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其中收到收购要约或协议是最关键的标志性事件。每个阶段反收购策略是不同的。如果说事前阶段是“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那么事中阶段则是“短兵相接”,是反击于已然;事后阶段则是善后处理。

(一)事前阶段的策略

为了避免被收购,上市公司应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并考察防御措施实施的力度和效果,通过这些防御措施使收购难度增大或使收购根本成为不可能,令收购人望而却步。在华尔街,收购袭击者通常被称作鲨鱼,上市公司的这些出于防卫目的的防御措施也就被称作“防鲨网”, 或曰修筑防御工事。

事前阶段可采取的反收购策略有定向配售、培养战略投资者、承担社会责任以提高社会形象等。兰州铝业,第一次发行新股上市时,即向战略投资者甘肃省电力公司和山西铝厂定向配售了大量股票。新亚股份在2001年1月8日增发新股时,也向基金和机构投资者定向配售了大量的股票。

(二)事中阶段的策略

在遭到收购袭击时,目标公司应针对收购人的收购动机和手段采取各种反收购策略,策划反收购方案,迫使收购人鸣金收兵或付出高昂代价。这一阶段可以选择的策略有回购股票、帕克曼防御术等。

帕克曼防御术是指目标公司威胁收购人,进行反收购,并开始购买收购人的普通股,以达到保卫自己的目的。帕克曼防卫的特点是以攻为守,使攻守双方角色颠倒,致对方于被动局面。目标公司还可以出让本企业的部分利益,策动与目标企业关系密切的友好企业出面收购收购方股份,来达到围魏救赵的效果。美国收购史上最有名的帕克曼式防御案例莫过于1982年马丁・马里埃达集团(航天集团),反击本蒂斯重型机械和航空工业集团的收购战。马里埃达集团在遭受本蒂斯集团的标购后反过来收购本蒂斯集团。借助于其中的一件桃色新闻,本蒂斯的收购计划非但功亏一篑,而且造成资金极度紧张,半年后反被阿利德技术公司所兼并。

(三)事后阶段的策略

事后阶段指在收购战争收场时,进行善后处理。目标公司在击败收购攻击后,应该进行事后总结,为下一次的反收购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例如,总结在反收购之前,是否制定过有效的防御措施并检讨防御措施的漏洞和缺陷,及时修正和弥补。

可以通过调整公司股权结构,重组业务与资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股价水平,巩固第一大股东地位,以防范下次再遭收购。2000年,天天科技入主爱使股份之后,调整了爱使股份的经营结构,收购了山东泰山能源,当年业绩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0%。2002年3月20日,百科药业和上海新理益联手举牌爱使股份1 500.65万股,超过天天科技持股量的0.008%,天天科技差点从爱使股份第一大股东地位“失守”。其后,天天科技通过增持1 522.06万股,使其持股量占到爱使股份总股本的5.08%,稳住了第一大股东的地位。2003年6月23日,天天科技增持爱使股份1 951.93万股,实际控股比例达到该公司总股本的10.09%。

二、根据盈利能力强弱选择量力的反收购策略

上市公司经常采用每股收益、每股股利、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评价其获利能力。在反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应全面准确分析自身的盈利能力,根据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显示的信息,判断盈利能力强弱,选择量力的反收购策略,以提高反收购的有效性。

(一)盈利能力强的策略

目标公司盈利能力相对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绿色邮票、签订中止性协议、帕克曼防御术、股票回购等反收购策略。

绿色邮票也称绿票讹诈,指目标公司溢价收购公司股票以防敌意收购。中止性协议一般伴随着绿色邮票,是指目标公司与潜在收购人达成协议,收购人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增持目标公司的股票,如需出售这些股票目标公司有优先购买的一种反收购策略。1986年,已收根据“毒丸计划”, 盛大方面最多只能再购入新浪0.5%的普通股,如果盛大未经新浪董事会许可继续强行购入股份,新浪的其他股东可以按市值一半的价格购买和自己所持股份相同数量的股份。新浪此举意味着盛大目前所持有的股份将面临被稀释的可能,丧失其目前新浪第一股东的身份,而且在未经过新浪董事会和新浪公司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盛大也将无法通过公开市场取得对新浪的控股权,收购新浪计划遭到“毒丸计划”抵制,无功而返。

(二)有条件反收购的策略

收购大战诡异莫测,目标公司根据各方面综合分析,权衡利弊,实际上内部秘密决定同意收购。因为一旦被收购成功,可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争取最大利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目标公司表面上不同意收购,并在收购过程中采取适当的反收购策略,促使收购人提出更合理的报价,或者促成其他潜在收购人的竞争性报价,达到最优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的反收购策略有锁定交易,股份回购,修订公司条款等。

锁定交易类似于白色护卫防御。在锁定交易中,目标公司出售的是资产而非股票,将自己的资产卖给善意的第三方。目标公司往往出售它认为是收购人最需要的部分资产,会使得公司对于投标者而言缺乏吸引力。因此,收购人如果提出收购该部分资产,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1985年6月中旬,佩雷尔曼出价收购露华浓有限公司。目的是出售露华浓旗下的健康保健公司而保留著名的化妆品公司。遭到拒绝后,佩雷尔曼就以潘瑞・布莱德集团的名义公开以每股47.5美元向瑞福伦化妆品公司出价。1985年底,潘瑞集团将每股收购价提高到50美元,后又提到53美元。这时,露华浓董事会则通过了福斯特曼利特尔公司每股56美元的杠杆收购计划。露华浓同意以5.25亿美元出售部分资产,前提条件是出价者需购买露华浓40%的股份。佩雷尔曼认为这个协议违反了股东权益法,而向特拉华州法院提讼,要求将瑞福伦公司的方案宣布为非法和无效。在听候法院裁决前,福斯特曼利待尔又将报价提到每股57.25美元,而佩雷尔曼毫不示弱,将其报价提高到58美元。10月中旬,佩雷尔曼在这场收购战中终于获得胜利。1985年11月5日,露华浓总裁伯杰雷克被迫辞职,佩雷尔曼作为第一大股东当上了瑞福伦化妆品公司的新总裁。锁定期权在交易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收购方的出价,增加了股东的财富。

(三)无条件同意收购的策略

在收购过程中,收购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报价合理,买卖双方利益拉得很近。目标公司经过全面科学的分析,认为收购能够使双方的资产、人力资源、管理资源、技术资源、销售资源等得到优化整合,能够产生协同效应,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股东的合法权益也有保障,因而决定同意收购。这种情况可以不采取反收购策略,而是按照法定程序谈判签约。本文不予讨论。

四、根据收购人的类型选择精准的反收购策略

收购人类型主要分为池底渔夫、扩张者、战略买家和金融买家四种。不同类型收购人的盈利能力、收购方式和收购目标各不相同。一旦出现恶意收购行为,目标公司要分析出收购人所属的类型,选择精准的反收购策略,制定出详尽的反收购方案。

(一)反对池底渔夫的策略

池底渔夫是指在收购市场上不断寻找便宜货色、行为活跃的买主,他们倾向于收购低市盈率的有利可图的公司。目标公司应对池底渔夫可以及时评估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并向市场公布,建立预警机制和设置降落伞计划。

降落伞计划是通过提高企业员工的更换费用来实现的。巨额补偿是降落伞计划的一个特点。降落伞计划规定在目标公司被收购的情况下, 相关员工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迫离开公司, 都可以领到一笔巨额的安置费,增加敌意收购方重组目标公司的难度,驱赶池底渔夫。在20世纪80年代,“金降落伞”增长很快,美国公司中有一半以上的董事会通过了金降落伞议案。1985年6月,瑞福龙公司在受潘帝布莱德公司收购威胁时就为其管理人员提供“金降落伞”。1985年A111edCo.(亚莱德公司)与SignaICo.(西格纳耳公司)合并成亚莱德西格纳耳公司时,前者须向其126位高级干部支付慰劳金(金伞)计2 280万美元。当年美国著名地克朗塞勒巴克公司也通过了一项金降落伞计划:“16名高级负责人离际,有权领取三年工资和全部的退休保证金。”1986年戈德史密斯收购了克朗公司后不得不支付该等款项。该项金额合计共达9 200万美元。其中董事长克勒松一人就领取了2 300万美元。贝梯克思公司被艾伦德公司接管时,其总裁威廉艾格得到了高达250万英镑的额外津贴。

(二)反对扩张者的策略

扩张者可分为市场份额扩张者和产品系列扩张者两种,其目标在于扩张他们产品的市场份额或者产品的系列。应对虎视眈眈的扩张者,目标公司可以采用相互持股计划、白衣骑士、培养股东和投资者等策略进行反收购。

相互持股是指关联企业或关系友好企业之间相互持有对方一定比例的股份,当其中一方受到收购威胁时,另一方施以援手。相互持股可以减少流通在外的股份,从而降低被收购的机会。相互持股还有助于双方公司形成稳定、友好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2004年9月1日,中信证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拟收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此前,辽宁成大持有广发25.58%的股份,是广发的第一大股东;广发证券工会是辽宁成大的第二大股东,持股16.91%。广发证券与辽宁成大坚定的相互持股关系,在广发证券反收购成功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在中信证券发出收购消息之初,辽宁成大即表示要坚定持有广发的股权,并于9月28日受让美达股份所持有的广发证券1.72% 的股权,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给了广发证券极大支持。10月14日,因无法达到公开收购要约的条件,中信证券只能发出解除要约收购说明,广发证券反扩张者收购成功。

(三)反对战略买家的策略

战略买家是指寻求多元化发展或者重新组合资产的购买者,其目的是希望通过对目标公司的控制,获得收购后企业的联合收益。战略买家一般非常关注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战略的可行性以及交易后的整合问题,因此,他们通常会支付比其他购买者更高的价格。战略买家的收购要约一般都很优越。面对这样的收购人,目标公司很难找到愿意出高价的白衣骑士。如果采用毒丸计划或者焦土政策,减少目标公司的吸引力,会对本公司造成伤害。因此,可以考虑开展公关行动。主要措施有:文件,披露自己的业绩,批评收购人逻辑和收购价格,建议目标公司股东不要接受;利润预测,报告或预测以往或当年年度利润,削弱收购人对高回报的预期;游说、争取员工支持,批评收购人对目标公司的计划等。

2003年,万和集团绕道ST美雅管理层,通过鹤山国资办就直接拿下美雅27.49%的国家股。面对强大的收购对手,美雅急中生智, 高高举起“ 同业收购、产业整合”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大旗,采取一系列公关行动反击收购方:第一招:舆论进攻。2003年10月16日,ST美雅董事会立即披露了预亏公告:由于受市场变化及公司客观情况影响,ST美雅经对2003年前三季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初步测算,预计 2003年1~9月份的累计净利润为负数。一个亏损累累的公司, 万和收购是为了什么?第二招:提高费用战。ST美雅在期间“对职工劳动合同期满补助”,这样“导致期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1.76%,使美雅价值下降。第三招:高帽战。ST美雅在董事会报告中称,“股权转让是企业发展的新机遇”,鹤山市国资办会考虑“更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而决定转让其所持股权”。第四招: 股民战。ST 美雅在董事会报告中称,引入对纺织行业有充分了解、有纺织领域技术及市场优势的收购方“相信会更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ST美雅公开地将强大的收购对手――万和集团置于不欢迎的――面,鹤山国资办“陈前反悔”――停止将美雅国有股转让给万和集团。面对不利的战斗局面,万和集团只有往回撤退。

(四)反对金融买家的策略

金融买家指仅仅追求财务效应的投资者,比较倾向于用现金或金融杠杆完成交易。金融买家通常只关心企业价格、财务结构和预期收益,要求企业具有稳定收入,很少的负债和良好的成长性,不太在意公司的内在属性。由于金融买家通常希望以很低的价格买入目标公司,然后寻找时机转手出售或者分拆出售,以赚取差价,因此价格对于金融买家至关重要。针对这一特点,目标公司可以建立预警措施,寻找白衣骑士、调整资本结构加大负债或者采取“虚胖”策略等。

1989年,桑塔菲公司实施了有史以来最大的资本结构调整计划,以此作为反收购策略防止公司被亨利集团收购。根据该资本结构调整计划,桑塔菲公司将向股民支付47亿美元的红利,这笔资金通过出售资产和承担巨额债务来筹集。桑塔菲公司共发行1.565亿股股份,他们同意付给股民每股25美元的红利,同时搭配5美元的次级债券。桑塔菲公司支付的现金达到40亿美元,支付的债权其票面价值为7.83亿美元,息票利率为16%。这些债券5年内不需要偿还,偿付方式的设计为了尽量减少桑塔菲公司已经扩大的现金流需求。另外,桑塔菲公司通过出售南太平洋铁路、管道、林地、其他房地产以及其他辅助措施筹集到将近22.5亿美元,贷款19亿美元。这些措施使桑塔菲公司财务杠杆急剧提高,总负债率从26%提高到近87%。如此高的财务杠杆对公司而言意味着更高的风险水平,公司对金融买家的吸引力急剧下降。

五、根据反收购策略的特点选择定向的反收购策略

目标公司还要根据各种反收购策略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研究表明,反收购策略有近二十种。每一种反收购策略都有自己的特点,使用条件、适用范围、成本、态度、结果等各不相同,定向针对不同的收购人。

(一)合作共赢型策略

目标公司对待收购人持合作态度,谋求共赢,相应的反收购策略包括白衣骑士、白衣护卫等。

“白衣骑士”策略是指在公司遇到恶意收购时,管理层可以寻找一个相对友好的支持者,扮演收购方的竞争对手的角色,以更高的价格竞购目标公司,从而迫使恶意收购人要么提高收购价格,要么放弃收购。1996年底,主要从事房地产业的广州三新实业公司接连两次举牌申华实业,其改组申华董事会的提议遭到了董事长瞿建国的强烈抵抗,申华公司的董事会内部也因此发生决裂。在此期间,瞿建国却已经私下联系了君安证券,希望其能作为“白衣骑士”出现,以解决僵持不下的“申三事件”。11月21日,君安证券公告称已经持有申华的股份达5.045%,已经略高于三新在申华的股权。同日,瞿建国依据公司章程的某些规定罢免了与其作对的副董事长的职务。君安随后又了4次增持公告,期间申华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君安的人选顺利进入申华,董事会进行了重组。至此,君安对申华的收购成为定局。

(二)同归于尽型策略

目标公司宁可破坏公司的价值,两败俱伤,也不接受收购。这是自残型策略,只在比较极端和紧急的情况下使用,包括毒丸战术、焦土政策等。

“焦土政策”是指目标公司采取类似于自残的方式,对公司现有的资源进行破坏,以降低自身吸引力的行为。1985年2月,美沙石油公司决心对尤诺卡进行全面收购。美沙找到能提供30亿美元的130名投资家,又从商业银行贷出10亿美元,在《纽约时报》上公布:以每股54美元收购尤诺卡6 400万股票。这样美沙就能取得过半数的股份,剩下的股票则以每股54美元的保证价格买进。 尤诺卡立即进行反击,提出每股72美元买回5 000万股的“自我股权收购报价”,但是美沙如果不先买尤诺卡的股票,他们就不买回。这实在将焦土战术运用地淋漓尽致。他们知道,尤诺卡的股票没有72美元的价格,提出这个报价,只是为了不让股东将股票卖给美沙而已。如果美沙先买,尤诺卡就得以72美元的高价买回美沙所买剩的股票,这么一来,尤诺卡公司就陷入濒临破产的状态。不论什么样的股东,一定会在报价最高时脱手。这次收购战,美沙因尤诺卡的焦土战术而没有收购成功。

(三)温和型策略

介于合作共赢型和同归于尽型两个极端之间,相对比较温和的反收购策略。通常采用修订公司条款、培养战略投资者、锁定向友好方发售股票、管理层收购等。

管理层收购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融资收购自己的公司,以保持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进而获得产权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1999年12月10日,胜利集团冻结的国家股份被公开拍卖。在拍卖过程中,广州市通百惠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百惠)从4家竞拍者中脱颖而出,以每股1.06元的价格购得3 000万股,从而以占总股本13.77%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对胜利股份的控制权意在必夺。然而这一努力却遭到了以原管理层为代表的山东胜邦企业有限公司的极力抵触。为了不让“肥水外流”,胜邦公司在短短一个月内的出击让广州通百惠断绝了入主胜利股份的希望。2000年3月2日,胜利股份公告称,胜邦公司通过受让山东省广告公司等四家公司所持股份一跃成为胜利股份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达15.34%。胜邦公司及其相关联的公司所持有的胜利股份总量加在一起,其持股量已经超过30%,稳居控制地位,成为胜利股份新的第一大股东。至此,胜利股份的管理层收购正式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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