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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同管理范文1
一、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企业某些领导因法律意识淡薄,明知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是正确的,但却不按其出具的法律意见办事。或者法律顾问事前防范的作用在企业中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更多的是等到问题出现,才想起法律顾问,将其作为“消防队员”。
(2)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例如,签订合同的主体是“某企业项目部”、“某企业检测中心”等。这些部门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因此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另外,有些人明知担保责任的重大,也明知国家机关和公益事业单位不能提供担保,却片面认为尽管担保无效,也不必承担责任,就去担保。实际上只要在担保过程中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相关方资信了解不够深刻。与客户洽谈合同时,对客户的资信了解不够,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结果得不到预想的回报,上当受骗,甚至血本无归。
(4)先干活,后补签合同。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项目要求完成的时间比较急促,项目承揽单位为了争时间、抢速度,往往是先干活后补签合同,有的甚至是活已经干完,合同仍未补签。一旦发生纠纷,却拿不出有力的书面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观点,使其处于被动地位,带来不必要损失。
(5)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证据收集意识。一旦诉诸法律,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实这种行为,诉讼请求便得不到支持,从而造成不应有的败诉结果。
(6)合同执行完毕后不能及时归档。有的合同具体承办人习惯于自己保管合同原件,其理由是用起来方便,合同执行完毕后仍不归档。如果该合同具体承办人调离本企业,恰巧该合同又发生纠纷,急需合同原件时,档案室又查询不到,便无法提供有利证据。
(7)企业合同专用章管理混乱。例如,某企业营销部的每个项目部都分别设有合同专用章,却没有用印登记审批制度或审批制度不健全,其项目部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掌管合同专用章之便,以该企业的名义私自用章,签订合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原因分析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员工甚至个别领导思想上重视不够。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不强,合同无人管、无人问。第二,个别合同承办人素质偏低,缺乏签订合同时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学技术或学管理专业的人员居多,懂法律的人员较少,甚至根本没有。第三,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者尽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却不按制度办事。第四,合同管理缺乏创新,手段陈旧落后。合同管理依然是采用传统的纸、笔签订加手工存档方式,合同文本只是在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之间保存使用,合同文本所体现的信息资源不能被管理部门共享,质量管理下降。
三、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一定要从思想上重视,措施上保证,行动上落实。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采取以会代课的形式,通过培训、宣传、建章立制等形式使合同管理工作成为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内容,通过依法管理,使合同管理工作全方位覆盖企业活动并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合同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对合同管理混乱的企业、部门,要逐步地加以理顺,进行指导。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特别是经常与合同打交道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法、诉讼法的相关培训,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给予警醒和提示,避免上当受骗。上级管理部门要树立为下属单位服务的思想,到基层单位送法上门。宣传部门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普法教育规划。
(3)健全合同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制定、修改和完善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切实可行的合同会签、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合同审查、合同签订的委托等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4)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实行合同归口管理。从合同文本的保存到合同的回收、存档和借阅均应由法律部门的专人管理,所有法律性文件均应由法律部门统一归档。
(5)把好合同的起草、审查和修改关。企业重要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亲自起草。其他由专业部门起草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对其进行审查、修改。对合同签订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的主体资格,合同当事人所签订的条款是否清楚、齐备、合法,合同签订的程序和手续是否合法,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合同签订是否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是否签字、盖章等。通过对合同签订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不符合规范的合同和合同违法行为。
(6)把好合同履行关。随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律部门一方面要督促当事人认真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检查和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履行中出现的违约、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注重收集和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证据。
(7)抓好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合同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不能散落在其他人员手中。意向书、协议书、招投标文件、开竣工通知单、验收报告以及合同相关附件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之中,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台账,记录合同事项。
法律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控制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界定
(一)企业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利用规范来约束合同中所涉及的各项事务,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发挥出法律的作用,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合同进行管理,并可以起到领导与组织企业各项活动的作用。企业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准备、合同拟定、合同签署、合同生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撤销并对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进行解决等。
(二)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法律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当事方中的一方或是双方利益可能存在的潜在损失等。同时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会涉及不同的范围与领域且管理的过程也比较繁杂,在对企业风险规避的过程中也离不开合同管理,这些风险的合法性、有效性与及时性都应通过合同法律效力来进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是否存在,通过管理中的漏洞与表象来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与控制。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识别
(一)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
在企业经营与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主要内容,合同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水平,可以看出法律是保证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合同管理出现问题、产生偏差,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等也会偏离企业的发展,严重的话还会脱离法律轨道,也会导致合同内容实效情况的发生,这样风险也就随之而来。可见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确保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企业中的实际规章制度都可以对合同中的风险进行识别与判定,这也是企业中的关键。
(二)合同管理的程序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形式上来看,可以将法律分为程序法与实体法,在这其中程序法指的是一项制度在执行中的一个标准,同时其具有一定的理论导向性。这样合同管理的整体程序就可以成为企业的管理制度并可以得到落实与执行,而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管理程序上加大管理力度,以此来保证合同的规范性与务实性,如果在管理程序上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合同在整体执行过程中出现漏洞,也会加大后期执行的难度,并无法为后期的管理提供正确的管理方向与管理指导,这样就会导致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所以从中可以看出,在对合同进行整体管理时就需要形成一个有效的、科学地的、完善的管理程序,并严格地对各个环节进行管理。
三、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控制措施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经营与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就应做好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工作,企业应制定出相关管理制度并以此作为管理指导。例如,可以在企业中建立法律风险管理机构,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下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专业的法律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专门的合同管理法律部门,并对企业的法律问题进行协调与指导,对企业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统一的判断与决策,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法律风险防范战略计划。此外,管理人员还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控制工作,并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制定出相关的处理方案及具体的落实情况,并对所执行的法律风险处理方案及执行效果进行评估与记录,为以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提供参考。
(二)对企业合同实务实行战略习惯的管理
在之前的合同管理时多是事务性的,多在遇事后再解决。但是随着企业的转型与发展老旧的管理方式在管理时已无法显现出效果。所以企业管理层应做好战略性、规划性的管理,这样的管理形式也是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中的战略管理目标是在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内容来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能力。企业可以对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性的操作并对合同中的内容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统计与分析,统一对合同管理法律问题进行解决,以确保企业可以合法的经营与发展。
(三)加强合同信息化、标准化的管理
现代企业中信息化、标准化是合同管理的主要方向,在此基础上来解决合同管理法律风险。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遵循统一的原则,也就是利用相关的技术手段对合同中所涉及的信息进行固定,并根据信息内容对法律风险进行统一的管理与处理。信息化管理可以将传统的纸质管理转换成电子式管理,通过信息化来处理合同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在管理的过程中采用标准化来实现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
(四)加强对于合同管理的队伍建设力度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应从各个方面入手,企业管理人员也应给予合同管理部门大力的支持,并将管理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并提升管理的专业性与科学性。同时企业还应增强人才培训力度,以此来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为企业建立起一支专业性强的合同管理队伍,增强企业对风险的掌控能力。
四、结语
目前,企业是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应利用法律来完善自身管理。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所有的项目、合作都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尤其是在企业合同管理上应利用法律来规避风险。应制定完整的合同管理法律来规避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并以此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法律合同管理范文3
关键词: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各个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对于劳动合同的管理也变得愈加重视。科学有保障的劳动合同既能有效维护普通员工的切身利益,也能保证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但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法律风险,在新时期下如何有效这些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是每一个业界人士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之一。
一、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概述
在企业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种类众多的合同需要进行管理,其中,劳动合同管理就是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类。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合同形式,通过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不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而劳动合同管理则是对劳动合同的实施情况等进行有效管理的一个过程,其属于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一大组成部分。与其他合同管理形式相比,劳动合同管理具有以下的几个主要特征。
(一)重要性
在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管理十分重要,只有科学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才能使得员工与企业之间实现“双赢”,让员工在一种和谐积极的氛围中工作,实现自己的自我价值。
(二)复杂性
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过程,其中有很多需要值得注意的环节,稍有不慎,就会影响企业全局的发展。例如,如何合理处理劳动纠纷、如何有有效进行成本控制等都是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难点和重点内容。
(三)全过程性
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管理的时候应该具有大局观,而非仅仅将眼光局限于眼前。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到劳动合同的履行等各个环节,相应的管理工作都应该认真到位。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实施全程监控能够有效降低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保证劳动合同的顺利实施。
二、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风险
(一)劳动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签订形式上的风险。具体包括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未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所带来的风险;企业没有按时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给劳动者而带来的风险;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所带来的风险三方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上的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量等三种类型。在具体的实践中,很多企业未能分清三种期限的具体使用范围,由此产生了一定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和条款上存在的法律风险。在具体的劳动合同签订中,劳动者与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存在加大偏差,特别是对于一些重点内容的约束不到位可能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
(二)劳动合同在履行和变更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劳动合同履行中也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例如,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的相应规定向雇佣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要求劳动者增加劳动合同以外的工作时间、未能给劳动者提供健康安全的劳动环境等。而在劳动合同由于主客观原因需要进行变更的时候而未按程序进行变更,其所带来的法律风险也是十分巨大的。
(三)劳动合同在解除和终止过程存在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也需要相应的步骤,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不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工作的话,法律风险随之而来。在具体的操作中,不管是企业或者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就会承担支付赔偿金、负责举证等方面的法律义务。
(四)在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时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的时候可以根据内容的不同进行不同的风险分类,例如,企业在进行裁员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的内容向被裁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如果企业拒不支付赔偿的话,就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三、企业有效防范劳动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首先,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先签订合同,后雇佣员工的制度。只有严格执行这项规定,才能使得一旦出现的劳动争议或者是纠纷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果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出现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保留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其次,劳动合同的文本必须按时返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持有副本。这也是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一大有利措施。最后,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明确各项条款内容。合同条款的内容是劳动合同的重中之重。其中,对于试用期、竞业禁止、违约金等方面都应该重点有所规定,如果规定不明确或者是条款不明晰的话,带来的法律风险十分巨大。因此,在制定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对于这几方面的内容应该格外留意。
(二)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时存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首先,企业必须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支付给劳动者足够数量的薪酬;其次,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切忌让劳动者不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加班或者是额外劳动。如果确实需要进行额外加班,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给劳动者足够的加班费等。当签订劳动合同的任意一方发生变化的时候,凡是牵涉到劳动合同变更的,都必须将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不按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的,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劳动合同在解除和终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首先,企业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按照明确的法律依据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对于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应该予以重点关注。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还必须保留足够的材料以作为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是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的佐证;其次,企业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足够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同时,对于一些履行随附义务也不应该随着合同的解除或者是终止而停止,需要单位开具证明的证明的、移交档案的、转移社保资料的等都需要企业配合处理。换言之,这些随附义务的履行才能有避免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四)劳动争议和纠纷处理时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加强企业与员工的沟通,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和谐相处。对于各种不得不进行的裁员行为给予及时关注,避免由于沟通不畅或者是赔偿不到位而造成的劳动争议和纠纷;其次,当一些劳动争议和纠纷不可避免的时候,相应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随之而言。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必须明确争议和纠纷的立案范围、仲裁时效等多方面的内容。对于争议和纠纷,能够采取调解解决的尽量调解解决;最后,企业还必须重视劳动争议和纠纷时的举证工作。举证工作不到位的话,企业也会蒙受一些不必要的各种损失。
四、结语
在企业管理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法律风险,因此,在企业开展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有效规避各种风险,进而让企业更加健康持续的发展。
作者:郝猛 单位: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姚腾飞.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D].武汉理工大学,2014.
法律合同管理范文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如何从千头万绪的事务中理出头绪,抓住重点,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事务中首要的任务。企业经营过程中,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法律风险多由合同风险导致。因此,以合同法律风险来分析管理企业法律风险,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事务具备。
关键词:法律风险;合同;企业管理
宏观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因失信违约问题造成经济损失5855亿元,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发表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白皮书指出,我国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利益驱动。由于违法成本低且获利丰富,很多商家敢冒法律和道德风险而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生产。90%产品质量隐患出自于中小企业或大型企业的中小供应商环节。其中因为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多亿元。在现代企业,任何行为都不同程度地伴随着法律风险,所有这些法律风险可分为两个领域:
一是纵向的政府管制,包括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车辆管理、行业监管等;
二是横向的交易(合同)行为,包括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和竞争的行为。
依据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的要求,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合同管理应做到分工负责、统一管理。在机构设置上要形成网络化管理体系,使企业内部的各个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都担负起合同管理的任务。并要求不同部门的分工合作与紧密配合,合同管理除了要体现分工的一面,还得体现集中统一管理的一面。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流程化管理
公司应该建立或完善以下合同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及各类型合同规范性文本。
(二)合同签订前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履约方资格审查制度、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两方面。
(三)合同签约管理制度;包括授权制度、合同审批制度、合同法律顾问审查制度等三方面。
(四)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变更转让制度、合同解除废止制度、合同履约保证制度、合同违约责任制度。
二、把控合同风险重要关口,预防控制企业法律风险
合同的管理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法律风险管理在任何一个阶段介入都有意义,但意义不同。风险防范的核心可概括为“抱着最坏的打算,去做最好的准备”,从企业运作的效率看,事前介入最佳、事中介入尚可、事后介入较差。因此,合同风险管理应该以事前防范为主,兼以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一)交易主体的选择是决定交易成败的第一步
合同主体审查是最重要、最有效率的合同风险防范手段,许多合同风险及损失看起来发生在合同的履行阶段,但实际上往往是因为对交易方主体情况了解不够埋下的隐患所导致。
1、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解决是否有“能力”的问题
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审查主要针对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方当事人为企业法人应着重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方当事人为其他组织,如独资企业、合伙人、企业分支机构等,无独立法人资格,要审查其《营业执照》,对于分支机构还需要审查其总公司的相关情况。
2、调查合同主体的信用及履约能力——解决是否有“实力”的问题
合同利益的实现,不仅需要合同主体合法,更需要对方当事人实际的履约能力。因此审查对方的合同履约能力如资信状况、生产规模、企业业绩、信誉状况等。
(二)合同文本的选择是决定交易关系的法律基础
合同文本在实际操作中不应该生搬硬套,要经过审查、修改并尽可能剔除掉原文本中存在的风险。签订一个充分体现交易各方意愿和相对完备的合同,应经过合同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的合作来完成。
(三)合同的履行是控制交易风险的关键按环节
应建立完善和可执行的合同履行管理制度,这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保证己方的履约符合约定,出现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另一方面只有自身的制度建设到位才能有效对对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争议的解决是化解合同风险的最后一道关
争议的解决也应以协商为主,当然,企业应做两手准备,应该及时收集和保留必要的证据。
三、企业应注重运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一)规避合同法律风险
经过对法律风险的分析识别和衡量,发现此法律风险是高风险或严重风险,如果继续原来的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危害,据此就要制定出规避法律风险的策略,也就是消除该法律风险。
(二)减少合同法律风险
减少法律风险是指有企业有意识地采取行动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通常情况下,减少法律风险有三种途径:
1、通过对法律风险损害结果的分析,对它产生的因素进行控制,降低法律风险损害结果及发生的概率。如加强人员管控、材料控制等来降低质量风险。
2、通过改变法律风险之间的关联因素,实现法律风险降低。
可通过交易方式降低法律风险。这种交易包括风险的移转交易,或者是风险分担的交易。通过增加交易转移法律风险具有广泛的运用空间,但必须针对特定的法律风险设计适合的交易类型。
(三)转移法律风险
可通过设立免责条款和风险转移条款来转移法律风险。免责条款主要是与处理有关财产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经济责任,也有些是有关人身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相当一部分是试图移转对第三者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风险转移条款,是指在合同中,变更一些条款或巧妙的运用合同语言,可以将损失责任移转给他人。如在技术合同中有关于技术失败风险的承担问题,双方可以分担或由某一方承担。
法律合同管理范文5
现代的合同管理是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因此,企业非常有必要建立一套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另外,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合同更为适宜。
2,合同管理模式。现代企业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子公司或驻外机构)作为台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3,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即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予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或表见行为。
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狭义无权或表见行为的发生。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上缴,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法律合同管理范文6
(一)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备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体系是以下四个合同文本为核心的示范合同体系,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这四个合同文本的内容仅涵盖了施工、承包、招标及设计四个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各种工程类型的需要,不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一方面,许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仍然习惯“一言堂”,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没有深入了解,没有使合同管理成为经营管理的必备因素,容易导致在企业经济往来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为此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使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注重合同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控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容易将其束之高阁,容易导致合同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出现较多问题。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等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工程有多方主体参与,利益关系相对复杂,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一方面,国家要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健全规范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国家应主要通过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建筑合同的管理,明确立法、执法与政府管理之间的关系,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第二,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和监管,规范建筑行业各方主体的行为。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仍然习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手段干预市场行为,契约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与国际市场不接轨,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二)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例如被誉为“高铁第一推销员”的总理极力向国外推荐我们国家的高铁技术和设备,这让我们国家的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铁集团这类专业铁路建设企业走向了更广阔的国际舞台,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促使企业与国际市场更好地无缝衔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应当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等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承包方式还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i因此,我国建筑行业迫切需要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方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
(三)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些人由于长期与合同打交道,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所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实施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则首先应当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其次应当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或组建专门的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从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均需参与进去,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一旦有违约情形,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视具体情形,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经济损失为出发点,及时采用协商和解、仲裁或诉讼等不同方式解决纠纷。基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分散施工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对企业决策的执行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项目经理的选拔和任用应当尤为慎重。除了对相关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需要加强培训和学习外,还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充电”,使其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