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意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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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1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实意义;实践举措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不规范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许多建筑企业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并不是由专业人员定制,这就意味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这就给很多人创造了谋取私利的机会,严重损害了建筑企业的利益。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涉及的专业知识十分广泛,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对制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制定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建筑工程以及造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另外,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由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不平等问题,所以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合同制定时,发包方占据合同制定的主导权,所以合同中许多条款都是由发包商制定的,这就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发包商在制定合同内容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承包商的利益。这样就会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十分不规范,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争议,导致工程施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胆魄,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违约问题,还有一些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就采用虚假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另外,在建筑行业中存在非常严重的转包问题。许多建筑企业都是将工程交给承包商,这些承包商又会将建筑工程分给许多小承包商,这样就导致建筑工程承包系统十分复杂,在层层转包中存在很多不合法操作。另外,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承包竞争十分激烈,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工程承包与合同执行中很多行为不受法律规范,导致工程施工合同难以履行。

(三)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尚未完善和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没有进行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甚至没有设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相应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也未明确。这就导致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直接影响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

(一)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要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用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首先,在选择专业人才时,要保证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以及建筑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施工经济,同时还要具备工程施工合同拟定修改以及解释的能力。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最后,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式,逐渐在建筑企业中推广。

(二)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复杂,想要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增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完善的资料支持。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量非常大,相关的数据资料也非常多,这就给档案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复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如果工程施工合同没有清晰的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导致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内容时存在很大的争议,从而影响工程施工合同的约束作用和履行效果。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不仅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等内容的,这些内容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质量与使用功能。另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双发的关系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这样才能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总结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的运作也越来越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在不断加强。本文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实践举措进行了分析,首先阐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相关问题提出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最后重点说明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少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法制与社会,2011,02:82-83.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2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重要性;特点;现状;对策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已经深刻认识到合同是法制管理的载体,是企业信用保证的体现。特别是对于施工企业来讲,合同管理涉及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合同管理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单位利益。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为企业收益再创新高。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科学、有序管理。因为施工单位承接的工程一般就有工程量较大、周期较长、地质条件复杂、人员投入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这就要求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来指导施工,合同管理正好反映了施工管理的科学性。在工程施工中合同明确规定了办事的依据、验收需要的数据、变更需要的指令、支付需要的凭证等具体规定,这就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都要老老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照章办事,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2.合同可以规范和约束施工各方的行为。建设施工合同本身就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了完成确定的施工任务而做出的具体规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各方的施工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3.为解决各种纠纷问题提供可靠地法律证据。建设工程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多等因素,在施工生产中常常发生各类纠纷问题,具体表现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纠纷、施工单位之间因利益产生的纠纷、施工单位与协作队伍产生的纠纷、不同协作队伍之间产生的纠纷、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纠纷等等,合同可以为这些纠纷提供可靠证据。

二、合同管理的特点

1.全过程性,合同自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履行、失效,整个过程都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收益。

2.系统性,合同管理从横向来看需要各个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完成管理工作,从纵向来看,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各个级别的单位层层下达任务,保持信息通畅,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动态性,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和认为因素的作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的进行补充、修改、变更和终止。

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招标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招标监督单位和建设单位沆瀣一气,在审核招标文件的过程中,一些条款和规定明明是不公平、不合法的,为了附和建设单位没有照章办事。比如在招标预算中故意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在招标文件中强行规定施工单位优惠条件承诺、施工单位负责处理施工地点征地纠纷等,还有的招标文件故意规定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故意缩短工期等不合理要求,而且招标过程存在权力者、工程项目所在地黑恶势力暗中操作而改变中标结果的行为,合同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没有执行监督和纠正的权利。

2、合同管理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不够

从目前施工单位的经营情况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当前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尚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合同法律意识。特别是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存在霸王条款,施工单位为了承接某项工程委曲求全。从合同内容上来看,工程项目没有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定,一些合同条款没有仔细推敲,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出现了权责不明的情况,为日后产生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营风险埋下了隐患。合同管理员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日常的合同资料保管制度不严格,造成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等资料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保管工作,发生纠纷时双方相互推诿责任,不能够提供可靠地证据。

3、合同履行能力差

合同交底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合同的执行部门和合同的签约承办部门由于没有进行及时的沟通,造成合同执行部门没有认真分析和深入理解合同内容,施工中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执行合同,由于交底不到位往往给合同履行造成很大偏差。不少合同的管理人员维权意识淡薄,对一些工程变更没有跟进处理,认为只要等一等问题总会解决的,结果就造成了一些合同变更由于没有及时得到签证而错过了最佳变更时机。还有一些变更是业主给出的口头承诺,并没有以书面形式呈现,由于业主方相关领导的调动等原因,新的领导由于不了解情况,造成扯皮问题,由于当时没有留有书面证据,合同变更就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施工企业也就不能够以法律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加强招标过程控制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和推行了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体制,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利益,严格控制好招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开标情况。另外,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由于合同范本不同而签订施工合同产生的利益纠纷也屡见不鲜。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签订,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自行拟定的合同文本格式。因为建设单位自行拟定的格式大多是向着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利益的方向拟定的,再有合同由于缺项、漏项等情况不利于监督机构进行监督,也不利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施工单位应该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等项目主要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管理工作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组织开展工作,只有按照合同办事,才能够在出现纠纷时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单位来讲,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实施情况,施工中应该重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应该从多方面进行入手,组织管理人员进行脱产学习或在职学习。在学习形式上也可以采用不同方式,例如定期进行短期培训、组织收看电视讲座等。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首先,要对合同进行分析。站在执行的角度进行分析,把合同内容落实到合同执行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分析合同的漏洞和争议问题,分析合同风险和制定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其次,加强合同过程控制。施工中时刻关注合同事件,如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问题等;对协作队伍的施工情况提出建议,对于工程缺陷,要提出警告、责令其及时改正;对于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于业务和监理下达的指令,应及时作出答复,同时应及时跟进工程款拨付情况以及跟进工程整体施工情况。

作者:郭玲 单位: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朱金荣,宋金龙.加强合同管理对建筑企业的重要性[J].科技与创新,2015,16:52+55.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3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合同

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社会,也是合同和契约经济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社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自从我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建筑市场逐渐步入国际轨道,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整顿工作。然而,我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较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导致很多建筑市场不依照法律办事、不严格执行法律现象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须紧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工程的施工风险,进而增加企业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动、休止以及违约的相关处理等过程,并对全过程的计划组织与调节控制以及诉讼和督查的总称。然而,企业合同的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筑施工的企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风险,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加以识别合同管理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尽可能地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的是首先进行定价然后成交的期货式交易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建筑行业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同时,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投资量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损耗多、质量要求较高、产品的地点固定、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等特点,在关系复杂的市场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责、权、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市场中关于约束业主的规范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合同常出现仅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现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势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的法制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且当事人具有自治原则,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强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在自身保护和科学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是目前施工企业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常见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是潜藏于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按照时间进行划分,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预定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尾款和退还保质金来进行。目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带资施工或垫资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与运营,以此同时,很多“烂尾楼”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施工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变更和洽商等多方书面文件与协议在众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来补充的签署文件与协议与之前签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开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合同时,遇到签署的文件和协议与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对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将价格固定,即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把合同的价格条款事先约定好,具体包括风险费用与风险波及范围的有关计算方法,且不再调整那些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业承受了最大的风险。若合同采用总价固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少双方的价格争议,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赔机会,同时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价格风险和工作量风险。承包商市场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虽具有较高的工作量预算却没有很具竞争力的报价,中标难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预算,势必会使自己承担更大的亏损风险。

(四)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和较大的项目复杂性,因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对施工的有关设计提出更改意见或者提议更换设备材料等合理建议时,须经过业主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否则,若进行擅自变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让承包商来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且还要延长工期,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二、防范和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合同时,要探索该怎样降低和避免风险,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一)采用合同担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风险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承包商应开发商要求自行垫资或不付预付款等方式,直接进行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垫资,承包商要要求业主给出书面担保,且在合同条款中对担保的期限和范围给出明确的规定,让业主出示支付担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给承包商。合同担保这一形式的实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二)减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义性解释

施工企业的合同一般条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与文字的二义性在所难免。尤其在国际工程中,因为不同的语言和国家的工程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却不同。根据一般惯例,承包商要对合同的理解负责。所以,若承包商对合同的意义和标准理解不是特别透彻,而且对于那些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应向业主征询以彻底搞清楚。若业主没有给出及时回复,那么承包商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争取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

(三)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的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之前,要及时发现并分析项目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在工程中标后进行合同谈判时,必须用专业条款切实对风险范围作出规定,这个规定的范围越明确详细,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的管理时担受的风险越小。

(四)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合同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管理时,必须找准合同这个核心,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签合同时检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文件齐全、内容和条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准确清晰性。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是否完整,将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合同结构与文本进行对比,以做到为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指南。在执行合同时,应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的有关条约与规定现象的出现,将合同的风险最低化。

小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施工企业单位管理的一个核心,这项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复杂,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始终,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中的风险的防止与规避息息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1]朱建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 中国经贸. 2011,(22).

[2]余光秀.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及预防[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0,(34).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4

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以及工程的招投标直到工程的开工,由于该工程建设的复杂性,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有如下几方面: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梁世连、惠恩才,《工程项目管理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2.王火利、章润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3.何佰洲、周显峰,《建设工程合同》,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6月第2版。

4.胡文发、何新华,《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5.李伟、章泽华、水明星,《工程项目管理实务》,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年。

6.任志涛,《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年3月。

7.刘赫,《怎样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年01月。

8.张云清、王铁、

吕宗斌,《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06月。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5

关键词:企业;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方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企业的物资供应环境市场化的倾向十分明显,但其经济合同管理的手段相对落后,尤其是对各种数据的处理上手工操作还占较大比例,这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适应。为此,探讨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方法,对于改进企业的财会工作迫在眉睫,至关重要。

一、完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框架及条款

任何一种管理形式都有其特有的框架和结构,经济合同也不例外,物资采购合同管理框架是以市场经济和物资供应为前提进行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即思想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效益评价体系。

第一,思想体系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1)体系的宏观基础即有秩序的市场经济和物资供应管理体制;(2)体系的价值序列为法-理-情;(3)体系的立足点为自律和自卫;(4)体系的理论基础即知识性,包括法律、法规、系统控制、信息论、电脑技术、效益分析;逻辑性,包括目标设立与优化、人才培训、机构制度完善、标准化和实践等,时间性,包括合同的前期管理、中期管理、后期管理等。

第二,组织体系的主干是:主体决策-业务制衡-全程控制。一是审批采购计划和订立合同;制订合同管理制度;解决合同签订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决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奖惩等。二是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承办经济合同管理的具体任务;三是各业务部门配备一批熟悉业务知识和具有丰富合同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合同,向上反馈合同管理信息等。

第三,制度体系主要包括:(1)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由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全面统一管理合同的制度。(2)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对外签订合同一律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书面授权委托,授权人或复人在规定的权限、范围、期限内签订合同。(3)合同审查制度,即规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履行的制度。(4)市场调研和市场竞价制度,即在合同订立前对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和厂家品牌等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行情、采取招议标订货、批量订货、等方式,优选供应厂商,努力追求物资的功能价格比最优化。(5)主体资信调查制度,即在合同订立前对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情况及委托人等进行认真考察,并逐一建立起客户档案。资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对方单位是法人还是其他经济组织,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对方单位的地址、规模、性质、主管部门、成立的时间、注册资金数额;通过审查营业执照,看合同标的是否属于对方经营范围,确保有履约能力;企业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品性、学识是否优良t委托人资格是否真实,合法,手续是否齐全t通过税务部门咨询,看对方近三年经营效益状况,对方所持的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每年及时参加了年检。(6)文本审查制度,文本审查是签约的实施阶段,其目的是保证合同合法、合理,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文本审查时要严格把握。 (7)履约检查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将履行情况与合同约定相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履约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看是否按合同约定方法、时间、地点进行了标地物交付;看价款或酬金支付是否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是否有逾期现象;看货物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发生违约或纠纷是否追究对方单位的违约责任,纠纷发生后是否按合同约定方式或法律法规方式解决。如需向人民法院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是否在有效期内办理或申请仲裁手续。(8)限额审批制度,对于不同类别的物资采购合同在审批会签后,规定限额以上的合同还要分别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批,再由合同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四,效益评价体系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评价的指标体系。(2)效益的评价方法。(3)合同成本的构成。

二、实行全面合同管理

在研究和建立合同管理模式时,要注意其可操作性,不脱离现状又不停留于现状,从现状向既定的目标过渡。力求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统一,理论性操作性与实际可操作性相统一,既满足现实应用的要求又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力求避免停留在浮浅的表面分析、现象罗列和一般化经验总结上,要着力于目标管理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论的运用上,由此可达到以下三个目的:(1)探索一个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阶段性的管理目标;(2)制订一个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协调性和开放性的完整管理体系;(3)确立一个具有动态的,受信息调节而又符合法律规范的控制体系。

在企业的对外经济合同中,应把所有的物资采购业务纳入合同管理,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到提高企业整体效益上,对反映经济活力契约化水平的各项指标实行全额管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一是规范使用合同文本。二是实行合同全过程管理。三是运行业务合同化机制。。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6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风险;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02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设备购置、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以及对外租车和购买车辆保险等,都需要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活动中,涉及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各项业务。2012年财政部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内部控制规范包括合同管理控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逐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程序逐步完善,然而仍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经济活动的风险依然较大。对此,本文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单位领导者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经济合同管理,未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没有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建立起“以制度引导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理念,出现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控制薄弱等问题,直接导致经济合同纠纷甚至经济犯罪案件。

(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单位管理设置不明确,未确定或单独设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无法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也未从制度上明确合同归口部门、承办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等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管理职责。另外,未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对违反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者没有进行权利约束和责任追究,更不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权利的滥用。合同管理程序不规范,没有规定合同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三)合同管理混乱

由于合同管理主体不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合同管理行为不规范,存在合同签订随意,签订范围、内容和形式未规范。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经办人或责任人未对合同进行跟踪和督导,导致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合同签订环节

签订合同前,没有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无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承担合同经济行为能力,也无法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导致合同违约风险。对于部分合同还需要特殊的资质要求,比如采购政务内网设备的保密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等,如未调查清楚直接影响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经济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的风险。

没有设置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合同文本未经各职能部门、单位领导审查和审批,重大合同未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履行集体决策。没有经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者超越权限进行签订合同。

签订的合同事项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方向和范围,合同金额超出政府部门预算或工程概算。属于政府集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事项,合同签订前也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履行法律法规。合同签订依然存在一次性付款或者超过工作进度付款,可能导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利益受损。

(二)合同履行环节

未对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和x务,没有督促合同当事人提交合同成果,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或者查过工作进度付款,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被诉讼。

未对合同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出现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和丧失商业信誉等重大影响时,未及时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合理沟通,也没有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单位合法权益。

合同签订部门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在支付合同款项时没有提交付款依据或者长时间没有催收到期的合同款项。

(三)合同验收环节

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合同成果,合同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合同成果得不到合理的运用。导致合同纠纷或者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财政部《内部控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要做到从制度规范人、从制度约束人。制度内容不仅要侧重基础性管理,也要关注防范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单位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合同全过程管理。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法律部门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管控合同关键环节

1.合同签订环节

对单位合同在纳入年度预算时履行合同集体决策,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本单位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对于重大经济合同,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详细汇报基本情况、委托理由、经费测算、委托方式、预期成果等事项。

要加强合同调查,详细了解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是否有效、委托的内容是否在对方当事人的营业范围内、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具有委托内容所需要的特殊资质要求。合同调查之后,要组织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与合同当事人进行谈判,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还应当聘请律师或外部专家参与合同谈判。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合同,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拟定合同文本后,要加强合同审签管理,合同文本经合同各职能部门、律师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定。要加强合同签署管理,合同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行签署,严禁无权限或超越权限签署合同。

2.合同履行环节

要加强合同的会计控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不得超进度支付款项。合同资金支付手续要符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合同过程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督促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按期提供合同成果。对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事项需要调整或无法履行的,应当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签订补充、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防范合同纠纷。

3.合同验收环节

要加强合同验收的分类管理,对于设备购置合同、技术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明确不同验收程序和要求。在合同验收过程中,要重点审查合同签订情况、履行情况和成果质量情况等内容。成果质量要侧重提交的合同成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经济等指标要求。要强化合同档案管理和成果运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