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论文范例

合同法论文

合同法论文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法律问题

近些年以来,建筑行业一直都保持着较为良好的发展势头。然而,各种类型安全事故的出现,工程延期现象比较严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够及时等等,都是建筑行业一直存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发展。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总承包人在分包或者转包过程中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相关法律也缺乏足够的约束,这就给建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将具体的案例汇总分析可以得出,建筑工程的相关纠纷呈现着不断上升的趋势,这应当引起法律工作者和有关人士的足够关注。所以,将理论分析与实践调研结合到一起,我们应当将与建筑工程分包有关的法律规范都整理起来,详细分析这些法律规范的现实性,将实践需要和法律规范更好地结合到一起,进行合理的调整,更好地弥补法律规范中存在的漏洞,从而有效避免相关法律风险的发生。

一、建筑工程分包法律风险分析

(一)与工程质量相关的纠纷。在建筑工程具体的分包过程中,总承包者往往都会将自己承包下来的项目分包给多个不同的企业共同完成,但对于这些企业的施工水平、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以及专业技能证书的持有情况都没有精确全面的了解。在经过层层分包下来,总承包者为了弥补在前期投入的资金,就会扣留部分工程款,而具体的施工单位也会从其中留出预期的利润和税费,这就使得最后用于施工的人力费用、材料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远远达不到预期的数额。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者就会在材料选择、工程质量方面有所折扣以满足各方的利益需求,这就为日后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重大隐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质量。[1]

(二)与工程延期相关的纠纷。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完结时间,工程延期的现象也会时有发生。而在建筑工程分包过程中,这些不确定因素就会成倍增加。一方面,在多层分包之下,总承包者对工程项目提出的要求、目标和具体问题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完全传达到具体的施工单位,这就增加了很大的沟通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很多时间。另一方面,工程款也会由于分包层级过多而需要经过很多手续和程序才能够发到施工单位和每一个工人手中。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工程的延期以及管理问题的发生。[2]

(三)与建筑工人工资相关的纠纷。一般来说,劳务单位往往都会与总承包者签订有关工人劳动时长、工资等事宜的合同,而并不是与具体的施工单位签订这一合同。而工人就会与劳务单位签订合同,从而接受劳务单位的分配来到工地进行工作。在多个层次的分包之下,无论是资金,还是有关信息的传递,都会有所延迟,消费比较大的时间成本。随着这些现象在建筑企业当中是比较常见的,但却给劳务单位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经常出现工人在工地中工作比较辛苦,却没有及时收到工资的情况。这不仅会使得工人出现不良情绪,对劳务单位和工作任务都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更严重的是,工人可能会将这些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3]

二、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分包的困境

(一)有关立法还不够完善。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来看,已经有多部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出台,形成了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规范体系。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些法律法规在适用上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关立法还不够完善。一方面,在具体的语言表达上用语比较模糊,所规范的内容也不够全面;另一方面,充斥着大量原则性的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起到较强的宣示性作用,却缺乏实用性,无法落实到具体事例中。这就给某些施工单位利用法律漏洞提供了机会。

(二)法律文件的标准不一。除了法律以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是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最主要的法律文件。然而,我国幅员辽阔,各个省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某些问题的规定上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甚至不同地区的规范条款和司法判例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之处,这就给司法实践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一现实情况不仅给施工单位具体工作的落实和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还会使得部分施工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上的漏洞之处,进行违法活动。因而,法律文件的标准不统一是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分包面临的最主要的困境之一,地方各级立法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4]

(三)法律规避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部分建筑工程的管理者还会采取其他措施来钻法律的空子,从而为自己和单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做两份合同往往是规制法律约束的有效手段,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其中,阳合同可以用于向社会各界公示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阴合同就是用于各方具体利益的分配和相关问题的解决。虽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有各种类型的合同存在,但其主要目的都是解决成本投入、利益分配和风险负担等重要问题。总之,精心设计各类合同以规避法律约束主要就是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建筑工程分包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级单位都会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各种手段避免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制,法律规避的现象因此就会时有发生。

三、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法律问题的具体解决途径

(一)加强对建筑工程分包资质的审查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以后,最高法推出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其中就有专门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的部分。在司法解释第一条中,就明确规定了违法分包合同的效力问题,更加清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违法分包问题的否定性评价。另外还规定了实际施工单位享有代位权,当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没有积极行使相关权利时,实际施工人就可以代位向发包人行使,这在很大程度上就保证了实际施工单位和工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违法分包行为对工程开展和工人合法利益的侵害。总之,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坚决避免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这类现象在建筑工程的工作中出现应当成为建筑工程发展与运行的重点任务。因此,应当加强对分包者施工资质的审查,只有具备一定的经营资质和等级条件的企业才能够成为分包方。在源头处对分包方的营业资质进行规范,能够有效地解决工程质量等问题。另外,为了在最大限度上避免缺乏相应资质或者根本没有资质的企业单位进入到建筑行业当中,各个主管部门之间应当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也应当以相应的资质作为基本依据,倘若超过了资质所能承担的内容和范围,就不能进行相应活动和项目的建设和开展,更不能为了开展项目而利用其他有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总之,想要有效地对建筑工程分包方进行管理,首要任务就是审核分包方的施工资质,从而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和经营管理奠定一定的基础并提供充足的保障。

(二)建构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检查制度。在前文中,笔者已经简要地分析了建筑工程分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目前的法律困境,为了有效地缓解或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建立统一的体系和标准,并以此开展建筑工程分包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建立较为健全完善的检查制度,从而使得建筑工程分包工作的开展更加科学、规范。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这就使得发包人在分包过程中会依法办事,严格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避免在后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承担责任。在各个相关部门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分包检查制度一定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因此,想要使得建筑工程分包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科学,建构有关检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应当建立起对于建筑工程分包工作检查监管的总体框架,使得各省市地区之间能够形成统一的检查标准,使得检查监督工作的开展更加统一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还要从具体的施工实践出发,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建立起建筑工程分包运行的制度,各个部门之间做好沟通和配合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共同助力于相关制度的构建和落实。

(三)建立建筑行业诚信平台。从具体的实践情况来看,在建筑行业中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全面落实并得到各单位的认可和遵循,相关的制度发展和体系建设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因此,建立建筑行业诚信平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2005年,已经有相关文件出台,对于从政府的角度出发来评价建筑行业内各企业的信用有着关键性的作用。通过进一步深化落实建筑行业诚信平台的构建,能够基本建立起建筑行业在诚实信用方面的发展目标,并在不断的探索与研究中形成具体的问责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和建筑企业身上,并将所有的工程项目都纳入到诚信平台的监管中来,对于没有进入到监管平台中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其进行施工。通过建立起这一诚信平台并加强监管机制的落实,不仅能够有效地强化社会和政府对建筑行业中各个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还能够确立起一人一岗的责任落实机制。另外,在诚信平台建立过程中,也可以将目前一些运行良好的平台也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起一个综合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诚信信息平台。利用这一平台的监督机制,各类分包的违法行为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从而使得建筑工程分包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化和秩序化。

四、结语

综上可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建筑行业分包的法律问题一定会凸显出来。从具体的实践情况来看,分包的较高效率与良好效果即将成为建筑行业最主要的选择,而注重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则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建筑工程的总承包者不仅应当进行好自我管理工作,还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在最大限度内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还要加强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学习和钻研,在对项目工程进行更好地管理和经营的同时,也能有效减少法律风险,逐渐提升建筑企业的工程质量和经济收益。

参考文献:

[1]付英.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策略[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0(03):296-297+300.

[2]孙小桐.我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法律问题的研究[J].经济师,2020(03):68+70.

[3]王双兴.建筑工程分包方管理法律风险研探[J].法制与社会,2020(33):60-61.

合同法论文范文2

传统合同管理模式往往因人为的因素,可以在合同审查过程不太在意审批流程,可能会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项目工程要求完成时间比较紧急,项目承揽单位为了争时间,抢速度,许多合同审查上跨越流程。这种得不到事前完全法律风险审查的合同必然会出现诸多法律风险问题。也只有建立了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固化合同管理的业务流程,才可能明确各层级合同管理的权责,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固化后,公司、项目合同管理的职责权限更清晰,人为的因素减少了,各部门根据角色确定的权限,按照规定处理自己的业务,能真正地实现管理上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合同审查的流程更为清晰,也彻底杜绝了项目先履行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二、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处于实时监控状态。

传统合同管理模式往往仅关注事前审查程序是否完善,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后的管理无人跟踪和监控。建立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为项目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动态监管合同,例如事前审批职能明确,固化各环节审查风险点,对合同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争议管辖法院的选择等,都有明确的约定和要求。“事中”实时监控合同履行状态,合同额是合约人员填入,通过开发设计使系统自动提醒每一合同履行节点,实时自动收集进入系统的合同资料、完善合同资料归档工作,“事后”与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系统衔接、实现联运管理。

三、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实现开发、成本、施工、材料、财务等业务系统的联动管理。

传统合同管理模式由于只注重事前合同文本审批,缺乏多角度业务审查以及事中与事后监管手段,导致项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资金支出与收入,货物的入库与出库等履行情况未能及时反映到相应业务系统。而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成为其他业务系统的主要互联通道,如投资管理系统与招投标管理系统,两者作为合同管理的前端管理流程,与合同管理系统紧密结合,从投资和招标立项、合同审批到合同正式成立、履行,全流程监控企业投资、招标行为的法律风险,同时为项目成本、财务、生产等业务系统联动。通过每个合同履行节点,分析出项目计划成本的实际成本情况,成本的对比也可通过系统实时进行,随时查看项目成本的控制情况。每个合同的财务数据也可直接采集,并复核产生的财务凭证,使业务数据、库存数据与财务数据保持一致,达到财务数据的高度统一,每个合同应付款及账款可以迅速地反应出来,企业债权、债务更明晰,及早发现资金缺口,及时应对,这样我们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四、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提高合同审查、审批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中一个合同从审批到签订,最少都要二、三天时间,项目合同如今虽然也可通过网络邮件传输,消除了物理距离的限制,但在合同审批中各职能部门的风险审查难以沟通,一些合同中发现的问题重复提出。而进行了合同管理信息化后,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合同信息化利用信息网络实现远程办公,不仅提高了传输速度,有效节约时间,同时,文本实现网络共享,实现了部门联动,减少了部门审查核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信息系统,相关业务人员可以从大量的信息收集、文件制作、资料整理等事务中解放出来,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专业分析等业务工作中,将进一步优化管理,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合同管理信息化能够科学高效管理合同数据,及时反映项目经营状况。

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中由于缺少一个系统的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支持,很难及时真实反馈相关数据,也无法通过数据反映企业经营管理中一些真实状况。通过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科学高效地管理合同信息数据。项目合同中每个系统都要有预警数据线,项目成本超出报警、项目超付款报警、项目欠付款数额达一定比例报警等等,这些信息数据多角度反映项目合同管理情况,从而及时发现和预警法律风险,能预知风险,及早制定对策,出现纠纷时尽早介入,努力化解矛盾。从而使合同管理信息化在防范经营风险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六、结语

合同法论文范文3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系统化管理合同。

笔者所在的公司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由公司一位高管担任总法律顾问,下设法律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在公司逐步实行综合归口与分级、分类相结合的合同管理体制。例如在公司市场营销部、物资采购部、科技部等有合同业务的部门,设立了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其本部门的合同,逐步对公司的合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系统化网络管理。在管理手段上,公司的合同管理涵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合同审查、合同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考核、合同兼职管理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

2.深入分析,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优化流程,强化合同管理职责分工。

法律顾问首先从合同管理建章立制开始,对原有的合用管理办法在实施中的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梳理了合同管理核心流程,对合同的订立、签订权限和职责审查、合同履行与评估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对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修订,即是对公司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旨在达成《内部控制指引》的目标要求,即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谈判、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等过程合法有效,印章保管、使用合理规范,防止未经授权的经济行为,降低运营风险,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3.充分注重事前防范,做好合同条款法律审核、示范文本推广。

有效的事前防范不仅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管理成本,而且有助于企业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笔者所在公司的合同审查,由项目责任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法律部等各个专业部门各司其职对合同进行把关,有效地将合同订立纳入公司的各项管理之中,有效地实现风险的控制和事前防范。法律顾问一年中审查各类合同逾两千份,都逐字逐句严格审查,重大项目则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谈判和论证,把好“事前防范”这一关。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规范公司某一类合同的签订,在合同签订这一环节进行法律风险的防控。法律顾问坚持开展了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工作,根据公司合同种类合同业务量特点,相继制定了《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设备维修合同》及《技术开发合同》等示范文本。法律顾问首先查阅了以往大量的合同,进行归类整理;然后提炼总结完成合同示范文本草案,再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讨论,最终修改定稿。以技术合同为例,示范文本不仅明确合同内容,还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对签订和履行环节、技术项目进度、履行期限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验收标准和方式、价款支付以及在知识产权归属等重要内容上做出相应说明,包括合同签订内容表述指引和法律风险说明及提示。从管理的角度上,实现在合同内控管理流程与管理、研发的具体结合,提高合同签订的水平和效率。

4.细化合同专用章管理,严格公司合同档案管理。

法律顾问的严谨与细致等优点,还应发挥在公司合同章及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环节之上。应明确合同专用章的用印审批相关要求,以及外带合同专用章的原则、申请程序、携带使用要求。合同文本明确记载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生效的合同文本应纳入经营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并分类保存并不可少。正由于此,对于审结用印的合同,笔者所在的公司以书面目录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建立了合同台帐,及时记录合同编号、承办部门、合同名称及对方当事人等信息,并要求各业务部门妥善保管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形成便于查找的电子信息和纸质合同档案,使合同自始至终都处于受控状态。事实证明,完整合同档案的建立,也便于总结合同履行情况,吸取经验和教训。

5.狠抓合同管理考核,加大公司内部合同管理检查的力度。

为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形成了对各一级建制单位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年度现场检查的贯例。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各单位内部的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合同审查、签订及履行情况、合同文本管理、合同台帐管理、合同评估、合同印章管理以及上年度合同检查整改等情况,并与相关负责人和兼职合同管理员进行座谈交流。检查会形成《年度合同管理现场检查情况通报》,逐一分析各单位在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尚存在的问题,评价相关部门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重点是促进各业务单位对合同履行和合同评估、部门合同管理方面工作的开展和规范。对于不认真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审查程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绩效考核负评价。合同考核和现场检查工作,能督促各单位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履行中诚实守信和全面履行。合同经办部门逐步重视对合同执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履约情况的跟踪处理,注意利用后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合同履行原则,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6.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涉及到不同部门的人员,人员的素质保证是合同管理的重点。笔者所在的公司在各单位设有兼职合同管理员30多人,法律顾问对合同兼职管理员和经办人员建立了培训机制,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围绕“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主题,结合实务、配合案例宣讲基础法律知识,剖析合同从签订到终结的全过程,针对各环节进行风险防范提示,还制作令人喜闻乐见的PPT、动画片在公司内部宣传媒介上播放,以强化学习效果,增强了法律意识。法律顾问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的加强和重视,一方面促使公司合规文化生根开花,另一方面使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法律武器保驾护航,从深层次地巩固了公司的合同管理内控体系。

二、结语

合同法论文范文4

一、法学教育模式述评及我国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教育模式概述

谈论法学教育,必须关注法学教育的模式问题,世界各国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实践型模式,该模式将法学教育设置于研究生阶段,以案例教学、专题研讨、模拟辩论为特点;另一种是以大陆法系的德、法为代表的学术型模式,这类国家一般在本科设置法学专业,不要求学生具有其他学科的知识背景,着重对法学理论和立法原理等基础性知识进行讲授。中国目前的法学教学模式,基本上符合大陆法系模式的特征,只是近年来随着两大法系的相互学习借鉴,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吸纳了案例(判例)教学等具有鲜明英美法系的教学方法,同时也发展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具有特色的内容。中国目前的教学模式,是将法学设置为本科、硕士、博士三个主要梯度,在本科教学阶段突出基础理论的学习,而在后面的硕士、博士阶段则分情况进行实践型和学术型人才的深入培养。

(二)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学教育双重任务的失衡导致与法律职业要求严重脱节。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承载着职业精英教育与民众普法教育的双重任务,实践中法学教育内容和方法等各个环节都鲜有体现法律职业相关要求,更多追求的是普法式的或是学究式的理论教学,导致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严重缺失,这一问题直接体现在法科毕业生的就业难上。《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公布的数据表明,201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最低的专业是法学。可以说,法学毕业生就业能力差的原因很大部分应归于职业技能缺乏。

2.法学教学内容陈旧,课程设置僵化。目前我国法学教学内容大都强调法学理论学习,忽略了对学生法律专业技能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又往往单纯“以法说法”,将教学内容限制在各个部门法内部,对于社会学、经济学等与法学学科有着密切联系的相关内容较少涉及,学生的知识结构单一。

3.法学教学形式与方法以单一的讲授式为主,缺乏互动性。这种教学方式,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具有一定优点,但过度依赖则无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缺乏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能力。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已经深刻影响到了法治现代化和法律人职业群体的形成,对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国家产生了巨大的阻碍。对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探索法学教育的改革,而近年来司法考试的不断完善和兴起似乎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

二、司法考试及其带来的挑战与思考

(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

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目前已实施了10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有50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司法考试颁布新政,允许大三学生参加考试,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在时间上实现了接轨,客观上也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无缝对接”创造了可能。2008年新政之后,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带来了一系列现实的挑战。首先,从司法考试本身来看,其考试内容涉及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等数十个法律部门。前三卷均为客观选择题,卷四均为主观题,主要体现为案例分析,其中不乏结合时事的评论文字和跨部门法的综合试题,突出考察了考生的理解力与综合运用能力,而这正是目前我们法学教育中所欠缺的。其次,从就业市场来看,司法考试将部门法和应用性法律知识以及实务操作摆到了法学专业考生的面前,司法考试通过率已经成为衡量高校法学院系毕业生质量的一个指标。这种职业化导向的新趋势最终反映到法学教育上就要求有针对性的重新审视既有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二)司法考试对法学专业教育改革的启示与思考

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改革是具有启发性的,是挑战更是机遇。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重视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与促进作用,不能矫枉过正,即不能将法学教育变成围绕司法考试的应试教育。这是因为,司法考试的目标在于选拔法律职业人才,重视的是法学应用性知识的考察,但国际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的,除了应用型人才,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型人才或者从事简单、辅助性法律事务的普通法律人,这些人才的培养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积极开展。因此,审视司法考试对于我国法学教育的影响,可以看出其将有利促进我国法治现代化与职业法律人群体形成,但在司法考试影响下的法学教育改革却似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以“改革”为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法学教育体系,其特点突出表现为重视法学理论基础、强调学术思辨能力,应该说具有其先进性。目前的改革,并不是全盘否定过去,而是在原有重视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强化实践教学,让法学教育从单纯强调高不可及、形而上的“学术派”走向触手可及、更多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派”。

2.以“综合”为根本。仔细观察司法考试十年的考试题目,总体经历了一个由简而繁、由单一考察向综合考察的发展趋势,这种变化对法学学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扎实程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3.以“运用”为重点。司法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专业法律职业人的资格考试,其最终指向在于选拔合格的应用性人才,落脚点在“运用”二字上。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案例和生活中,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亲自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与专业技能。

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劳动合同法”课程改革的思路与具体做法

(一)改革的思路针对司法考试对法律教育带来的冲击与思考,我系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引发一系列思考:如何调整教学方式与内容?课程设置怎样体现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面对司法考试,是一边倒的偏向应试还是力求通识理论与职业技能的融合?融合的路径与方式又是什么?在保证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基本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我系法学专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方向)教育部和北京市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有益经验和在劳动法领域出色的教学科研实力,我系充分认识到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领域事业的快速发展趋势与转型中国社会的客观需求,利用劳动合同法学科起步晚、空白多、历史负担轻的特点,积极探索,以培养专业复合型、实用型、跨国型人才为中心任务,教学理念、课程设计、教学手段、师资建设、教材支持等诸多方面的密切配合,积极实施“劳动合同法”本科课程教学改革。#p#分页标题#e#

(二)具体做法

1.教育理念。根据我系教学科研优势,将“劳动合同法”作为我系特色专业建设的重点课程之一。“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总体教学目标是着力培养学生具备较为扎实的劳动合同法学术素养,具备国际视野与本土意识,通晓中外劳动合同法理论和实务,掌握基本劳动合同相关实践技能,具备学术批判性思维和常见法律实务问题处置能力,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在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从事劳动合同实务操作和法律实际工作。

2.课程设计。结合司法考试的考察特点以及社会就业的客观需求,对“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重新设计。首先,在教学阶段上,将劳动合同法的教学时间从原来的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调整到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在学生完成其他14门核心课程之后开设,可以有效地结合民法、合同法等相关部门法的学科知识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掌握。其次,在教学环节上,对基础理论、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案例研讨等板块比率上进行了调整,适度降低了对基础理论的讲授,强化了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与案例研讨,更是明确将模拟劳动合同签订、模拟法庭(仲裁庭)等实践环节列为课程的主要内容。最后,优化课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安排学生撰写论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作为平时的作业,平时作业与期末考试分别占课程成绩比重的30%和70%,考核题目偏向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引导学生关注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

3.教学手段。第一,课堂教学环节,注重教学环节的连接和完整,着重教学过程中的互动环节,将以往整堂课程老师单一讲解的形式逐步调整为学生课前自我学习,教师课堂重点讲解,组织专题案例课上讨论。专题讨论和重点讲解时,基本遵循“基本法理+比较法学习+法条研读+司考仿真题练习+案例讨论/模拟+综合点评”的形式,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研究性学习环节,在全面、系统地阐述劳动合同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将近年来劳动合同法学的最新理论研究和立法发展反映在教学中,对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积极探讨,使教学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同时依托学院学生科研平台,引导学生参与劳动合同法方向的研究性学习。四年来,已有五项相关学生课题论文荣获北京市大学生“挑战杯”二、三等奖。第三,实务模拟环节,通过劳动模拟法庭(仲裁庭),举办集体劳动合同谈判、劳动合同订立、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实务模拟活动,让学生在仿真环境中体验并掌握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机制的具体运作流程,实现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的统一。第四,实践基地环节,法学系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与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门头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十余家社会用人单位和法律实务职业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尝试建立了本科教学的“双导师制”,每年都安排学生到这些单位开展毕业实习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可以近距离观摩、亲身实践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培养处理相关劳动合同法务的职业技能。

4.精品课程、教材、师资建设。依据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和重点教材编制计划,“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加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并已出版《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法培训教程》等标准教材,丰富了“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对于劳动合同法课程改革具有突出的重要性,我系将教师队伍与教学团队建设作为课程改革建设的有利支撑,已有多名教师获得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团队教师近年来在学术期刊发表数十篇劳动合同法方面的论文,并被多次转载,多人参与和主持多层次的劳动合同法方面的课题研究并获奖。

合同法论文范文5

关键词: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项目

0引言

进行项目合同管理不仅代表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同时还为施工的设计与管理以及验收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致使在具体施工的时候有法可依、有迹可循。

1项目合同要点

在项目合同当中,必须要有专门的条款来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应用进行说明,通常而言,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合同协议书,主要有评标以及谈判期间产生的附件等;再者就是投标书、中标书及其相关附件等;最后工程量清单、合同通用条款、图纸以及专用条款等。在具体实施期间,因为项目工程容易受到其他各方面的影响而使周期产生相应的变化,因此在进行投标的时间无法预测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所以无法对其进行有效预防。因为风险的不可预估和不可控性,务必需要双方一起承担,同时在合同条款当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双方所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充分明确。

2进行项目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1法律对合同签订要求的必然性

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不断趋于完善化,而作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合同的签订),在确保签订双方利益的同时,还在另一方面体现了对于国家法律的重视。在具体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时候,要想有效确保合同签订双方利益的平等,进行合同的签订势在必行。

2.2项目合同涉及的内容广泛

项目工程涉及工序较多,涉及投资较大,涉及工期比较长的工程。项目工程合同涉及到了前期的勘察,整理,设计,招投标,施工,施工管理,检测,验收等等一系列复杂的流程。项目合同作为指导项目施工的核心总则,合同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后期的施工工作受阻,轻则造成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重则停工,造成工程烂尾。 

2.3项目合同具有特殊性

由于项目工程所涉及范围较广,同时项目工程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社会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广泛关注,而国家相关部门更是不断加强了项目合同的监管力度,做好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再者,由于签订项目合同的双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资质方面的要求也相对较高,而要想从根本上保证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合同的签订势在必行。

3合同管理具体措施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因为在具体实施的时候 项目工程涉及专业和单位较多,具有长期性,在建设阶段需要签订各种各样的不同用途、不同性质的合同,例如常见的材料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劳务合同、分包合同等。就拿施工承包合同来讲,在合同当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的条款;所需建设周期较长且实施起来较为复杂;容易出现争执的情况;如此设置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就十分有必须。在整个项目施工全过程当中都会涉及到施工合同,所以必须要对参建各方应有的权利的义务进行充分明确,作为项目管理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合同管理的系统化实施十分有必要。通过上面的简单分析和介绍我们对于项目工程进行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的重要性和必然性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在设置合同管理机构的过程中需要和公司行政、财务、工程以及经营销售等机构等同。

3.2加强对企业全员的法制知识宣传学习

在企业当中部分人员的法律观念十分淡薄,这也是造成合同签订效果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企业范围内普及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企业所有员工对于签订合同的重要性都有一个充分的认识,明白如果不按合同来进行项目施工的话是违法的。在具体普及和宣传法律的时候,让企业全体员工的合同法进行充分的了解并自觉遵守,同时还要让企业的质量技术、财务、管理、法律以及稽查和工程管理等部门都积极加入到合同法的宣讲活动当中。

3.3规范合同行文的准确性

在具体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从根本上确保合同行为与合同法相关规范相符,确保各个条款的用词准确、语句严禁无歧义,避免一些人钻文字的漏洞。在具体合同文件内容中需要对项目的招投标,现场勘查、核算、材料的选购以及施工管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当中所需要遵守的相关准则进行充分明确,争取做到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的,确保其有法可依。严格按照国际化管理标准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尾部需要预留出一部分,为后期可能存在追加条款留有足够的余地,从根本上保证可以对施工环节当中所产生的无可避免的人为原因进行合理应对。

3.4抓好合同变更的管理

通常情况下,项目工程都有工期长、投资大的特点,同时容易受天气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变更合同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而合同的变更则对工程项目的效益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可以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重要的参考,因此需要科学解决合同变更问题,就近些年来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而言,在项目工程当中普遍存在着变更频率高、变更量大的特点,如此以来就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具体实施中所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关注,和工程管理部门做好相应的沟通工作,对和合同有出入的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备案,为变更合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结束语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合同管理已经发展成为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主要内容。合同的科学管理,能够有效促进项目施工管理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实施的基础保证之一就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因此需要相关人士对合同管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将合同管理纳入合法合理的轨道上来。

参考文献:

[1]高娜.企业合同管理模式与体系建设若干问题探讨[J].低碳世界,2018(11):269-270.

[2]蔡然.深圳市合同示范文本管理标准体系构建探析[A].中国标准化协会.第十五届中国标准化论坛论文集[C].中国标准化协会,2018:3.

[3]窦可.关于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控制度的相关探索[J].民营科技,2018(10):210-211.

合同法论文范文6

我们知道,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知识的时候,依据的就是教材。因此从这个角度说,一本编写的比较出色的教材对于一堂成功的课程来说已经成功一半了。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已经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就已经为相对成功的教学实践取得了一半的胜利。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高职院校的教材和传统意义上经济法的教材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主要体现在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的编写上主要包括理论上和实践两大部分。除此之外,又由于每个专业对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这些专业的教材在选择的内容以及课时安排上也有一定的出入。教师在教学中根据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对以上内容有增有减,在体系上有所突破。举例子来说,作为会计专业的人来说,在学习专业技能的时候需要帮助他们充分的了解到会计这个专业所需要的权利以及义务。帮助学生在循序渐进的学习过程中对于自己所学的内容掌握的更加牢靠。而相对于此,作为学习营销管理的学生来说,在学习基本的合同法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会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于掌握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更是急迫。因此,很有必要做好专业类别的分类,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学内容的丰富性,逐渐增强学校的教学实用性。

二、突出重点,努力在课改中做到精读精讲

我们知道作为经济法类的专业来说,他们的专业课在课程的设置上,内容都是比较多的,而且课时衔贯来说也是很紧张的。所以教师在传授任务的时候,需要做到纵览全局,尽量合理的安排好教学的相关内容。总的要求是精心谋篇,提纲挈领。除了上述的相关要求之外,还需要教师在具体的课堂上,安排好教学的内容,依据教学的大纲进行讲解,做好重点和难点的集中讲解。在这个环节上,具体需要做到以下的要求,即应把握大纲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并联系实际针对性地就某些问题进行精读精讲,而不宜就整个教材不分重点,逐章逐节系统讲述。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公司法、会计法要讲深讲透,精读精讲。对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公司法要讲深讲透。

三、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方式教学

伴随着对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各行各业中多媒体技术应用的越来越广发。在这样的影响下,把多媒体技术引入到课堂中来,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帮助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促进课堂的生动有趣、高效互助极为有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把多种信息集中在一节课堂上,可以帮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内容。这样可以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完善考试考核制度

传统考试考核方式重理论、轻技能的考核方式。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之下,多数的考试形式都是先采用闭卷的方式对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相应的考核。这种比较压抑的考核方式常常会打击学生的学习兴趣、抑制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久而久之极容易导致学生不专心听老师进行讲解,最后会影响自己的学习成绩。为了有效的避免这个问题的继续出现,对于以往的考试模式进行相应的改革是很有必要的。改革的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推行教、考分离的考核制度这样的改革具体内容是指部分教师只需要负责自己上课讲授的内容即可,不涉及到相关的考试。在考试的时候,学生的考试试卷需要由教研室的教师进修同样的命题以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试题库。这样在考试的时候可以进行随机的抽取试题。在最后的环节,教研室的教师对学生的考试试卷进行统一的安排处理,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分析,最后进一步再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结论。

(2)开卷闭卷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这样的改革其实是相对于经济法的教学课程的基本概念、教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知识等教学内容来说的。按照经济法相关教学大纲的要求,这些内容在进行改革时候很有必要,对于内容进行更为精确的掌握。那么最为好用的方法就是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用闭卷考试形式较为规范对于经济法课程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核,由于闭卷受考试时间、卷面容量等限制,很难一概囊括,因而可通过选题、查阅资料、撰写相关经济法论文加以考核。

五、总结

合同法论文范文7

我们知道,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知识的时候,依据的就是教材。因此从这个角度说,一本编写的比较出色的教材对于一堂成功的课程来说已经成功一半了。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已经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就已经为相对成功的教学实践取得了一半的胜利。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高职院校的教材和传统意义上经济法的教材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主要体现在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的编写上主要包括理论上和实践两大部分。除此之外,又由于每个专业对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这些专业的教材在选择的内容以及课时安排上也有一定的出入。教师在教学中根据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对以上内容有增有减,在体系上有所突破。举例子来说,作为会计专业的人来说,在学习专业技能的时候需要帮助他们充分的了解到会计这个专业所需要的权利以及义务。帮助学生在循序渐进的学习过程中对于自己所学的内容掌握的更加牢靠。而相对于此,作为学习营销管理的学生来说,在学习基本的合同法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会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于掌握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更是急迫。因此,很有必要做好专业类别的分类,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学内容的丰富性,逐渐增强学校的教学实用性。

二、突出重点,努力在课改中做到精读精讲

我们知道作为经济法类的专业来说,他们的专业课在课程的设置上,内容都是比较多的,而且课时衔贯来说也是很紧张的。所以教师在传授任务的时候,需要做到纵览全局,尽量合理的安排好教学的相关内容。总的要求是精心谋篇,提纲挈领。除了上述的相关要求之外,还需要教师在具体的课堂上,安排好教学的内容,依据教学的大纲进行讲解,做好重点和难点的集中讲解。在这个环节上,具体需要做到以下的要求,即应把握大纲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并联系实际针对性地就某些问题进行精读精讲,而不宜就整个教材不分重点,逐章逐节系统讲述。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公司法、会计法要讲深讲透,精读精讲。对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公司法要讲深讲透。

三、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方式教学

伴随着对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各行各业中多媒体技术应用的越来越广发。在这样的影响下,把多媒体技术引入到课堂中来,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帮助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促进课堂的生动有趣、高效互助极为有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把多种信息集中在一节课堂上,可以帮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内容。这样可以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完善考试考核制度

传统考试考核方式重理论、轻技能的考核方式。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之下,多数的考试形式都是先采用闭卷的方式对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相应的考核。这种比较压抑的考核方式常常会打击学生的学习兴趣、抑制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久而久之极容易导致学生不专心听老师进行讲解,最后会影响自己的学习成绩。为了有效的避免这个问题的继续出现,对于以往的考试模式进行相应的改革是很有必要的。改革的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推行教、考分离的考核制度

这样的改革具体内容是指部分教师只需要负责自己上课讲授的内容即可,不涉及到相关的考试。在考试的时候,学生的考试试卷需要由教研室的教师进修同样的命题以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试题库。这样在考试的时候可以进行随机的抽取试题。在最后的环节,教研室的教师对学生的考试试卷进行统一的安排处理,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分析,最后进一步再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结论。

(2)开卷闭卷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合同法论文范文8

《经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财务会计等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经济法的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而“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是高职教育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对高职院校学生而言,经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职业性。经济管理类学生就业于营销类岗位上需要掌握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知识,在工商管理就业岗位上需要掌握企业法、合同法、劳动保障等法律知识,大学生自主创业需要重点掌握公司法、工业产权法、合同法等。因此,培养高职学生“职业相关能力”和实践能力应当成为《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点目标,同时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一名担任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与课程组的其他教师一起,希望通过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适应将来就业岗位对学生的要求,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经济法课程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二、经济法课程改革的思路

(一)教学目标的定位

坚持“以能力为本位”,针对高职经济管理类学生将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必需的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和基本的法律意识,以及从事企业相关法律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的经济法律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内容的设计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突出实用、够用的原则。教学内容涵盖了学生将来的就业岗位中需要具备的经济法知识,每个教学内容的内容设计,都是根据学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岗位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培养学生在企业经营、合同交易、市场竞争等方面相关法律实务的基本操作能力,能够运用相关法律解决工作岗位上的有关问题。在有针对性的同时,还注重法律内容的普适性,目的是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基本素质。

(三)教学方法的运用

注重职业能力的培养,授课内容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学边练;方法上采用多种教学模式,既有理论教学也有案例教学、案例讨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学生参与性的教学。通过合理选取教学内容开展理论教学,推行与职业能力相结合的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既能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又能真实感受到经济法在提升职业技能以及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三、经济法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一)课程内容改革

经济法课程涵盖的内容多、涉及面广,加上课时有限,应当根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定位与作用构建课程体系。围绕课程目标细化课程各单元教学内容,科学合理布局课程知识点、重难点与能力点,并规划教学资源。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依据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和学习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二)教学方法改革

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任务驱动、课堂与实训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实物展示、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实战演练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

1.加强互动式、参与性案例教学,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手段,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教师通过选取典型、适合的案例,或用于导入学习任务,或在课堂讲授中举例,或以课后作业的形式留给学生。案例应当具有针对性、代表性和现实性。最终教师应组织学生并和学生一起,相互交流,分组讨论,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思路。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在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发挥团队合作作用,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现学现用。

2.以学生为主体,丰富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应用的能力。

有针对性地设计情景和工作任务,让学生进入角色,利用所学的知识开展技能训练。例如让学生模拟创业过程中的企业形态选择,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或者签订合伙企业协议。在商务谈判中或者经济生活中起草合同,修改合同条款等。起草在经济诉讼活动中的起诉书、答辩状;以及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这样的课程实训环节设计,相比于理论知识的讲解学生会更感兴趣,既让学生熟悉和掌握了经济法律知识,又锻炼了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达到活学活用。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教学效率。

运用集文字、声音、动画、图片于一体的多媒体教学,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感官刺激,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运用微课、视频录像等形式的课程资源,提高学习效率。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将教学课件、案例资料、习题集等共享在平台上,启发和诱导学生进行课堂内外的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三)考核方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