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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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总结

职业卫生管理总结范文1

然而,在中等职业学校里,学生综合素质相对于重点高中的学生而言,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不仅表现为学习能力的差距,同时也体现在劳动意识中,个别同学没有团队合作意识,自觉意识较差。因此,无论是日常值日,还是周末大扫除,班里卫生管理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不服从指挥和逃避劳动的尴尬场面。

从现象分析原因,其实是班级卫生管理出了问题。传统班级卫生管理是分组制。班主任在检查卫生的时候,往往只看重劳动的结果,只要清扫干净卫生就可以,功劳归功于整个大组,忽略具体的分工。普通高中和重点高中的同学自觉性高,传统的卫生管理方法可以满足日常班级管理需要;中职学校的学生自觉性差,传统的班级卫生管理方法需要改进。

鉴于以上分析,以太原市交通学校数控专业1104班的为例,进行班级卫生管理方法的改革尝试。小小革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一点小小经验总结成文,为各位班主任同仁借鉴。

一、从国际连锁企业卫生管理模式中受到启发

每次在去肯德基、麦当劳这样的国际连锁餐饮企业就餐和使用卫生间的时候,都可以在门后发现这样的一张卫生“签到表”。

从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谁清扫了哪里,写得一清二楚。这就是责任到人制度,方便管理。

二、班级日常卫生“签到”制度

受到企业卫生管理方法的启发,重新安排班级卫生值日表,如图1所示。人员安排为教室、卫生区一天各两名同学。第一天打扫教室的同学第二天轮换打扫卫生区,以此类推。

签到表中,记录了每天的日期、天气、打扫时间以及姓名。值日的同学每次回来都在表上签字,并记录天气情况。

三、大扫除“责任到人”制度

除每天的值日以外,如果遇到周末大扫除,或者学校重要事情,卫生大检查的时候,卫生清扫则根据周末大扫除“责任到人”制度进行管理,如图2所示。

全班同学分成两个大组,一个大组负责一个月,一月一轮换。例如,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遇到所有的大扫除和卫生检查,都由第一组的同学来承担。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则由第二大组来承担。

图1 班级卫生值日表一 图2 班级大扫除卫生表

班主任检查卫生情况,只针对卫生干部,卫生干部针对具体同学。例如,前门和玻璃由白金祥同学擦,可是他有特殊情况,周五下课后需要坐火车回老家,不方便留到课后统一清扫完再走。此时,白金祥同学可以利用中午的时间,提前将自己的工作完成,在接受过卫生干部的检查,卫生合格之后,卫生管理干部可以允许其提前回家。

可是,如果卫生清扫结果不合格,到班主任检查没有过关,班主任只批评卫生管理干部,不批评具体打扫的同学。

四、小结

通过一个学年的实践,结果得到了证实:1104班的卫生比以往历届笔者所带过的班级都好。这归功于班级卫生管理方法的成功革新。总结一下,这种新管理方法的成果,有以下优越性:

1.通过对每天天气的记录,以及每天值日签到,可培养学生做日常记录的习惯。

2.培养卫生管理骨干。生活委员应该是管理者,不是替人打扫卫生的“吃亏虫”。这种新方法的实行,不仅帮助班主任培养管理骨干,也为这些同学将来走进企业顶岗实习积累一点管理经验。

职业卫生管理总结范文2

公司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达到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

1.3公司各级行政负责人为职业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主管领导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五同时”的原则是编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据。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1.6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2.1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部室及各服务部主任组成。

2.1.1其职责:

2.1.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2.1.1.2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2.1.1.3审定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2.1.1.4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

2.1.1.5组织安全大检查。

2.1.1.6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1.1.7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2.2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是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生产部,其职责是:

2.2.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2.2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2.2.3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2.2.4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门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

2.2.5策划并参加制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2.6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教育工作。配合党群工作部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2.2.7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2.2.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厂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并作出报告。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2.2.9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2.2.10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2.2.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

2.2.12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2.2.13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2.2.14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各类人员职责

3.1董事长

3.1.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3.1.2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审定公司安全规划和计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1.3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投入,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安全教育和安全奖励经费的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条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2监事会主席

在组织监察审计工作的同时监察审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3总经理(或受委托的片区人)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

3.3.1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2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3.4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3.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6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3.3.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3.8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3.3.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3.3.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3.4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3.4.1监督行政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4.3参加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加以控制。

3.4.4参加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的研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4.5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严防因思想认识问题,影响职业安全卫生,以致发生各类事故。

3.4.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领导

3.5.1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3.5.2加强公司劳动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劳动力,在定员、定额工作中充分考虑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员工转正、定级、调资、升级等考核中必须有安全内容。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安排合适的新岗位。对疑似职业病患者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待遇。

3.5.3督促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培训。

3.5.4表彰奖励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有显著成绩者。处理不重视职业安全卫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渎职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火灾、重大爆炸事故的责任者。

3.5.5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6主管消防、保卫、人武的公司领导

3.6.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领导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工作。

3.6.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易制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3.6.3组织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动和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培训和演练工作。

3.6.4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6.5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设施专业检查,按时检查所辖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3.7主管生产、安全的公司领导

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3.7.2组织分管的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7.3认真执行“五同时”。实行安全和生产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领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计划,在生产调度会上,讨论解决生产问题的同时要讨论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3.7.4组织并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时检查危险点,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7.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7.6负责将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安委会或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解决。组织制定、审批、协调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组织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管理,逐步改善生产作业条件。

3.7.7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对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3.8主管技术的公司领导

3.8.1领导技术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在技术管理方面负领导责任。

3.8.2为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积极组织工艺技术部门开展科学研究,用技术创新来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度。

3.8.3负责审定公司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8.4在产品设计、定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过程中,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即: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劳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8.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负责找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3.8.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9工会主席

3.9.1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

3.9.2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

3.9.3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3.9.4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

3.9.5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

3.9.6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3.9.7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领导

3.10.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3.10.2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规程、制度、标准。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对公司有关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0.3组织制订公司房产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实施。

3.10.4组织对所辖部门及相关业务范围的安全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10.5督促分管部门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的规定,按时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认真抓好各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10.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11主管经营、质量的公司领导

3.11.1领导经营管理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经营管理、检验、计量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3.11.2负责年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经费预算审定工作,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

3.11.3执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执行国家“三同时”的规定。

3.11.4在组织项目建设时同时组织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监督所辖部门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3.11.5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3.12总会计师

3.12.1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验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以及营养保健、清凉饮料等费用,并监督有关部门专款专用。

3.12.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负责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3.12.3在审查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中,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用基金的费用,及时支付职业安全卫生上发生的零星技安措施费用。

3.12.4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13其他副总经理

3.13.1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3.13.2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3.14总工艺师

3.14.1负责组织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装置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3.14.2负责组织安全技术研究,领导工艺设计工作。

3.14.3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审。

3.14.4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采用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的新工艺,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

3.14.5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各种工艺规程中列有职业安全卫生操作内容,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3.14.6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14.7在进行生产定型时,审查是否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列为生产定型的基本条件。

3.14.8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9督促、监督技术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批管理制度。

3.15总经理助理

3.15.1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3.15.2了解并掌握主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动态,经常教育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15.3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16安委会办公室主管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主管领导)

3.16.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16.2组织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16.3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3.16.4组织并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3.16.5策划并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组织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16.6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16.7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3.16.8组织制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16.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16.10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3.16.11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3.16.12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16.13组织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人员,督促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处理。

3.17生产性部门主要领导

3.17.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3.17.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17.3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的正常秩序。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3.17.4严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操作人员班前、班中的岗位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3.17.5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3.17.6组织制定本部门负责的临时性危险作业(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大型搬运作业、带电作业、深坑作业、罐内作业、设备内部维修作业等)的职业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3.17.7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按时检查本部门危险点,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落实整改。

3.17.8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职业安全卫生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7.9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劳逸结合,做好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3.17.10领导并支持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3.17.11对本部门设备要加强维护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装置完整、灵活、可靠。

3.17.12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3.18一般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3.18.1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3.18.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18.3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3.18.4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18.5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

3.18.6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3.18.7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8.8领导并支持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联络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3.19部门其他副职领导

3.19.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3.19.2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做好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在部门主要领导不在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领导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20团委书记

3.20.1宣传国家和上级团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教育、劳动纪律教育。

3.20.2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活动。总结、推广团员、青年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3.21专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3.21.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21.2编制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3.21.3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21.4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3.21.5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21.6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3.21.7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3.21.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21.9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21.10负责对公司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3.21.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21.12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3.21.13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部门安全生产决策;

3.21.14督促和指导本部门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21.1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3.21.16参与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3.21.17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3.21.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22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

3.22.1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22.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3.22.3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3.22.4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22.5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3.22.6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3.22.7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3.23生产调度员

3.2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规定,遵守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3.23.2参加产品试验时,组织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产品试验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3.23.3在组织产品加工、装配、运输时,明确现场作业安全要求,提醒相关人员在加工、装配、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的职业安全卫生事项。

3.23.4因整改隐患需要加工的设备设施零、部件,应与产品零、部件同样调度,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生产加工。

3.24动力管理、技术人员

3.24.1负责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公司科研生产的需要和正常运行,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管理责任。

3.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24.3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努力做好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3.24.4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水、电、气、暖图样和电力装置等有关资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电、气、暖系统的质量关,参加工程验收。

3.24.5经常深入生产科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空压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电力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编制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和验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4.6及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3.24.7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工作。

3.25基建项目管理人员

3.25.1按照“三同时”原则办理审批和验收手续,认真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工会办公室意见,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确保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25.2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施工队伍的安全职责和施工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

3.25.3配合施工队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3.26后勤、房产管理人员

3.26.1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公司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3.26.2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3.26.3经常对公司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3.26.4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3.26.5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26.6经常检查公司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3.26.7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3.26.8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公司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3.26.9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3.27部门技术人员

3.27.1负责修改完善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工艺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艺管理部门修改。

3.27.2在审查或执行工艺文件时,发现使用的有毒材辅料可以用无毒或低毒材辅料替代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改工艺文件。

3.27.3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3.27.4负责收集一线工人对改善工艺、改善操作、改善现场、改善设备、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

3.28生产班(组)长

3.28.1认真执行公司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

3.28.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情绪状况等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职业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3.28.3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禁止行为。教育班组成员做遵章守纪的文明人。

3.28.4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组成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开关手柄等是否灵活;班中检查纠正班组成员的行为是否违章;班后提醒班组成员各种开关复位、做好设备和现场文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3.28.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时,提醒接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接班时,要问清楚上一班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有无异常情况。

3.28.6做好班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长期病事假复工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不得分配未经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岗独立操作。

3.28.7组织班内成员开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的技术革新活动。

3.28.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及时报告,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29班组安全员

3.29.1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绝违章作业,争当安全、文明生产无事故班组。业务上接受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指导,积极参加本部门和安全管理系统组织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记录。

3.29.2努力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安全评价等活动。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严防事故发生。

3.29.3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来班组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监督及时建立师徒合同或确定专人负责培养,使新到班组人员尽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29.4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班组成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职业安全卫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请领导表扬鼓励,并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考核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或报告班组长进行解决。

3.29.5协助班组长进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3.30管理、技术岗位人员

3.30.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30.2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3.30.3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3.30.4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3.30.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0.6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3.31技能人员

3.31.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31.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不冒险蛮干,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3.31.3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有权拒绝不符合或违反安全规定指挥及安排。

3.31.4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31.5搞好整洁文明生产,发现生产区域事故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积极参加整改。爱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3.31.6在执行交接班制度时,同时交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宜。

3.31.7多人作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人着想。

3.31.8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因违章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3.31.9积极参加竞赛、检查、评比、讲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种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1.10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4.职能部门职责

4.1生产调度部门

4.1.1严格执行“五同时”,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各级生产调度会上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4.1.2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生产安全。

4.1.3组织外场试验时,制定外场试验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外场试验整个过程的安全。

4.1.4贯彻执行和广泛宣传上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条例、法规。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1.5对本部门在用机动车辆、电瓶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6经常对本公司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7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安全行车、安全运输的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经常督促驾驶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4.1.8建立、健全驾驶人员、运输车辆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档案资料和交通事故的档案。

4.2设备能源管理部门

4.2.1负责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2.2组织制订、修订、审查有关动力生产和使用动力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4.2.3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压力容器、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考核,确保其持证上岗。并对所管理和操作各种动力设备的员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4.2.4负责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定期安全检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4.2.5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4.2.6按计划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组织施工时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4.2.7按“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一般设备事故,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4.2.8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档、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4.2.9负责全厂手持电动工具、电风扇、电焊机的安全检修,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4.2.10负责对全厂避雷装置及电网接地系统的年检,以确保公司建筑设施、危险场所的安全及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4.3采购、库房管理部门

4.3.1按计划采购供应职业安全卫生所需的器具和材料。采购安全附件和吊索具时必须索取安全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4.3.2负责按计划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保管工作。采购的特种劳保防护用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品安全标志应齐全。

4.3.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4.3.4对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和报废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按规定控制、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确保生产现场不超量。

4.3.5在采购、安装、调试设备时执行《“三同时”评审制度》和《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4.3.6定期回收处置生产现场的废旧物资(含废气油、废酒精、切屑等生产废弃物),确保生产现场在符合安全的条件下生产。

4.4公司办

4.4.1在安排、总结公司工作时,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公司计划和总结内容,并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计划落实工作。

4.4.2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并经常检查有关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4.4.3协助生产安全部组织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4.4.4根据季节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4.5组织部

4.5.1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4.5.2参加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章指挥,造成重大责任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党员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4.5.3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者时,应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在安全工作上严重失职的,不应任用和提拔。

4.5.4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党、团活动。

4.5.5认真做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员工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5.6协助生产安全部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6人力资源部

4.6.1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负责选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生产工艺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健康人员从事专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4.6.2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职业禁忌症的工人分配到其禁忌的工作岗位。因工伤、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员工,根据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妥善安排适当工作。在劳动调配工作中,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4.6.3负责组织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应列入企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4.6.4负责参观、实习人员和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4.6.5保证劳动定额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制定劳动定额时,充分考虑劳动条件、劳动强度。

4.6.6搞好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职业安全卫生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参与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6.7公司雇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合同中,应有专门的安全条款,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4.6.8组织员工进行文化、技术学习培训时,同时安排有关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教育内容。

4.7检验计量部

4.7.1按技术条件验收零部件和成品,对产品安全性要求的错验、漏验负责,并及时反馈信息。

4.7.2及时处理用户对公司产品存在的有关安全问题信息,严重的要列入质量整改计划,或向公司领导提出更新换代建议。

4.7.3组织对动力系统压力容器、气瓶等各种压力表、计量表及公司各部门的仪器、仪表等的检查、校验、建档。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在用压力表、计量表、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负责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措施,纳入计划,进行解决。

4.7.4制定并执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落实。

4.8技术管理、质量管理部门

4.8.1在制订科研生产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评审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参加,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三同时”评审。

4.8.2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各档案室、库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档案资料的消防、安全负责。

4.8.3按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

4.8.4负责提供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资料。

4.8.5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新成果和劳动保护新技术,对安全技术的运用、推广、创新有成绩者,给予表彰、奖励。

4.8.6在进行生产定型时,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基本要求列为生产定型的基本条件,与其他条件同时审定。

4.9设计部门

4.9.1在产品的研制、定型过程中积极探索和采用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新技术、新设备,充分考虑产品的安全性,解决产品研制、定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保证设计出来的产品安全可靠。

4.9.2在设计新产品、自制设备设计时,应积极采用人机工程及各种相应的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使产品、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供相关安全操作资料。

4.9.3组织科研产品进行外场试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落实执行。

4.10工艺管理部门

4.10.1负责公司生产现场的工艺布局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制定,对工艺布局文件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安全性负责。

4.10.2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进行工艺平面布局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4.10.3在编制各种工艺规程时,同时编制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4.10.4参加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4.10.5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应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安全生产部会审。

4.10.6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4.10.7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8在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培训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11财务部门

4.11.1在财务管理上,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验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以及营养保健、清凉饮料等费用,并监督有关部门专款专用。

4.11.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11.3在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专用基金的费用,对职业安全卫生上发生的零星措施费用保证及时支付与结算。

4.12企业管理、计划管理

4.12.1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年度计划,并做到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其完成情况。

4.12.2在落实、考核公司各部门经济技术指标时,同时落实、考核职业安全卫生指标。

4.12.3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其完成情况。

4.12.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急待解决的安全问题,负责通过调整或追加计划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4.12.5在组织实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时,执行公司《“三同时”评审制度》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13工会办公室

4.13.1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

4.13.2积极向员工宣传党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组织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自我保护的安全知识教育。

4.13.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认真监督检查行政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4.13.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认真执行。

4.13.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13.6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职业安全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13.7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员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做好女员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4.13.8保护员工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提建议、提意见的民主权利和员工在工伤责任事故处理中受处分后的申述权利。

4.13.9在开展劳动竞赛时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4.13.10在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时,负责编制相应活动现场处置预案,并负责组织培训、落实。

4.14后勤、消防管理部门

4.14.1负责公司后勤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后果负责。

4.14.2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14.3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14.4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人人会报警、会逃生、会使用身边的灭火器材”。

4.14.5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保持在完好有效状态。

4.14.6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方面的火险特性研究。负责禁火区域动火作业的审查及现场监护工作。

4.14.7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14.8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等化学危险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流失。

4.14.9定期检查宾馆、食堂、单身宿舍、综合科技楼等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4.14.10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员工遇警不乱,从容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4.14.11做好炊事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4.12负责做好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品进货渠道正规,清洗到位,确保食品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标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染事故。

4.14.13发生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妥善处理工伤事故受伤者的伤情,避免、减少因误诊而拖延伤情导致增加受伤者痛苦或致残的情况。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护送受伤者到医院抢救。

4.14.1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卫生保健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简易临时急救方法。

4.14.15负责厂房、办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有问题的房屋进行鉴定,提出对危房的处理意见(拆迁或大修)。

4.14.16做好房屋白蚁的检查、防治工作,确保厂房和住房的安全性。

4.14.17做好集体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14.18负责公司内部道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经常检查路面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内部道路的安全畅通。

4.14.19负责制定厂内各种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4.14.20组织施工时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公司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房屋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4.14.21在进行树木移栽或修剪时,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4.15监察审计部门

4.15.1在监察审计其他工作时同时监察安全生产工作。

4.15.2参加对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4.15.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5.附则

5.1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5.1.1“一岗双责”:岗位职责、安全职责。

5.1.2“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包括公司的生产、工艺制定、科研与实验、科研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综合管理、设备管理、计量管理、合同管理等。

5.1.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职业卫生管理总结范文3

【关键词】  卫生管理;服务型;行政事实行为

行政事实行为,特别是服务型行政事实行为,在行政法学体系中所占的比例不是特别大,因此一向没有得到足够多的重视,这就导致了这一问题研究的相对滞后性,不利于卫生管理部门开展相应的工作。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其现实意义是非常重要的。

1 何为服务型行政事实行为

1.1 基本概念要件

作为一种目的性的行为,其是指行政主体给社会与公众进行服务时,所实施的所有实际行为。行为包含主体要件、职权要件和条件要件三方面内容。主体要件是指可以实行服务型行政事实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所委托的组织、相关法律给以授权的组织。职权要件指的是行政主体拥有做出行政事实行为的职权,职权属于行政主体的工作范围。条件要件指的是该行政行为在客观上属于服务性质。

1.2 基本行为类型。

1.2.1 行政主体利用公共管理优势,将有实际价值的信息公诸于社会公众,此为广泛性行政事实行为。

1.2.2 行政主体利用公共管理优势,将有实际价值的信息公诸于社会公众,对公众进行劝导,则为建议性行政事实行为或者帮行政事实行为。

1.2.3 行政主体利用公共管理优势,将有实际价值的信息公诸于社会公众特别是需要的个体受众,对其起到证明作用,则为鉴证性行政事实行为。

1.2.4 行政主体利用公共管理优势,将有实际价值的信息公诸于社会公众,公布过程中,对某些社会具体行为作出评价与明确的价值观导向,则为评价性行政事实行为。评价性行政事实行为按照具体的实施路径还可以细划为奖励性与惩戒性两种。

2 服务型行政事实行为在卫生管理中的表现

2.1 广泛性的行政事实行为。

卫生管理工作过程中,广泛性行政事实行为指的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指专业防疫机构)基于自身公共管理的优势,把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布的信息进行广泛告知,行为过程分为信息的定义、搜集、整理、传播等几个过程。卫生专业防疫机构用书籍发放、海报宣传、网站沟通等方式,宣传党、各级政府的卫生防疫政策,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重点工作内容,如地方病、传染病、职业病、口腔卫生、中毒等内容的发展、分布状态进行监测,并且提出科学的防控策略。

2.2 建议帮行政事实行为。

卫生管理工作过程中,建议性行政事实行为指的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基于自身公共管理的优势,为社会提供有建设与帮助作用的信息。基本的表现如:

为传染病区的患者提供救治建议,为非患者提供预防建议,指导公众如何进行消毒、如何使用水源与食物,防止传染扩散等。在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更要进行生活的全面行政指导。

而帮行政事实行为指的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基于自身公共管理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有帮助价值的信息。其具体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一是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为、医疗机构的消费。二是给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等患者提供定期体检与发放药物等服务。三是通过各种类型的宣传手段使公众提高防范意识,减少传染病疫情的扩散。四是为发生灾害的政府与群众提供医疗技术支持。

2.3 评价性的行政事实行为

卫生管理过程中的评价性行政事实行为指的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基本自身的公共管理优势,给受众提供有评价导向性的卫生管理信息。奖励重点在于正面鼓励,惩戒重点在于负面督促,比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与卫生管理规范不相符合的行为企业,对其予以通报批评,或者是列入黑名单向公众公布,即是属于典型的惩戒性行政事实行为。

3 服务型行政事实行为在卫生管理中的作用

3.1 体现了卫生管理部门的本质。

行政主体,即政府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在行政事实行为中落实奉献精神的具体化要求,社会与公众授予了卫生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权力,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因其所处的岗位特殊性,其本质是承担了更多的社会公众服务义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做好公众需要的卫生工作,给群众生活与经济建设创造更为舒适的环境条件,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步伐。

3.2 体现了政府服务职能。

服务型行政事实行为同行政主体即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职能是紧密结合的,它是政府服务职能的具体化表现,也是其必然性要求,更是对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的具体落实。在为公众服务的核心指导下,行政主体应当要具备主动性,以公众利益为工作目标,营造更好的生活卫生环境。

3.3 政府行为的必要内容。

服务型行政事实行为,在本质上就具有无私属性,它体现在政府活动的内容上,可另一方面又在工作中转化为对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这种要求即是要让所有的行政行为公开公平,行政主体不从中得私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让政府工作始终把责任放在第一位,权利放在第二位。改善公众生活卫生环境,逐步控制并消灭传染疾病等对于健康造成的危害。

4 总结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行为中,一个相对重要的构成元素之一,对其加以探讨,可以很好地解决卫生管理中的对应法律问题,促进卫生管理事业更好地向前推进。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相关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会使这项工作走向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元虹.公共卫生行政指导研究[D].山东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07.

[2]汪明.服务型政府导向下的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实例分析苏州金阊城市环卫治理模式[D].苏州大学:公共管理,2009.

[3]陈晋胜.行政法专题研究[M].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20lO.

职业卫生管理总结范文4

2013―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期通过3年时间,实现“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的目标。

如何让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的要求,是作为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需要实践的重要课题,也是监管者需要思考并落实的重要课题。

大连金州新区结合自身实际,做出了探索。

新区职业卫生状况不容忽视

据《辽宁日报》2015年1月27日报道,金州新区作为辽宁沿海经济带、现代产业聚集核心区,经济总量在辽宁省56个城区中居于首位,在辽宁省14个市中位居大连、沈阳、鞍山之后列第4位。现有来自 49个国家和地区的3 500个外商投资项目落户,73 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

从金州新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统计的数据来看,辖区内1 530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涉及21万1 201名职工,其中5万9 810名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实际上的数据应当是统计上来数据的3倍以上)。现在每年新诊断的病例2~3例,这些病人都有多年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史,以前都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通过安监部门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检查发现的。随着监管执法的不断深入,可能还会有更多的职业病患者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几年内,职业病病例数还会有缓慢的增长过程。

目前,金州新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木质家具、水泥、石材行业企业总数较少,从业劳动者人数相对于其他行业占的比重较低,这方面管理的可控性较强。但是,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占有相当的比例,尤其在电子行业中,存在发生群体性急性中毒的风险。同时,机械加工企业占到了全区企业数量的30%以上,噪声普遍超标,劳动者的防护意识还不到位,容易造成听力损伤,且不好整改,只能通过佩戴耳塞耳罩来进行防护。石油化工行业也是新区三大主要产业之一,也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面对上述的经济数据以及职业卫生相关数据,金州新区安监局遇到哪些困难,如何解决?是如何监管并服务好辖区内的企业的?本刊记者采访了大连金州新区安监局局长段世利和监督五处(职业健康处)处长林海。

职业卫生起步晚任务重

初见段世利局长,他就提到,记者在媒体上一宣传,效果好过安监局的同志们“跑十趟腿”。所以,他们很重视媒体宣传工作。尤其是如今,老百姓获取消息的渠道除了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还有网络。金州新区安监局顺应时势,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系统内部、企业推送信息,这也与段世利“宣传就是培训教育”的理念不谋而合。

1984年,段世利从专业院校毕业后就进入大连市的劳动部门,到今天已经从事安全管理工作30余年。谈到这30多年来,金州地区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哪些变化和给他带来的思考,段世利认为,职业卫生工作的变化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监管从最初的由劳动部门负责,到计划经济管理部门,再转到卫生部门,最终划归到安监部门。工作方式从政府强力介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势约束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行为,逐渐转变到一方面要严格监管、坚决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做好职业卫生各项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的阶段。

过去,公有制企业、大企业普遍管理较规范,体系完备,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较高。随着改革开放,外资企业大量涌入,内资的中小微企业迅猛发展,原有的职业卫生状态发生巨大改变:一是各类企业重视经济效益,相对轻视职业卫生工作;二是大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水平总体高于中小微企业和内资企业;三是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不高,防范技能总体下滑。

针对这些变化,段世利认为,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二是要逐步解决30多年来各类职业卫生历史欠账问题;三是要全面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四是要夯实基础,提高监管执法与服务能力。

2012年,金州新区职业卫生分级监管力量初步形成,为实践段世利的工作思路提供了组织保障。2012年4月底,金州新区安监局增设了职业健康处,编制4人,同时局直属的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承担职业卫生日常监察工作,各产业园区、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将职业卫生监管纳入了日常检查范围。

“宣传就是培训教育”

段世利介绍,从2012年4月增设专门的监管机构至今,通过不断地宣传教育,结合日常监察,金州新区的企业都已经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大部分企业已经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职业病危害检测也逐渐步入正轨,不少企业自觉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建设项目也从源头上管控住了,严格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许可。辖区内的职业卫生状况总体较为平稳。

通过哪几项工作实现了上述目标,段世利总结为5项:一是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通过宣传提高意识;二是将职业卫生“三同时”纳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实现源头管控;三是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石英砂、木质家具、水泥到耐火材料、铸造、电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四是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典型引路;五是不定期召开外资企业法律法规说明会,增强外国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六是基础统计工作――危害申报、统计、调查摸底,作为监管依据。

职业健康处的林海处长介绍说,2012年增设职业健康处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并开展知识竞赛。

新的业务处室,新的人员组成,但没有一人是职业卫生“科班”出身,怎么办?林海就和同事们一起,用近3个月的时间,只做一件事――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接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据林海回忆,当时,辖区内超过千人以上企业30多家、20个街道共计50多家单位,从预赛、复赛到决赛,贯穿整个2012年的下半年,声势浩大。不管是企业的管理者,还是劳动者都从竞赛活动中学到了职业病相关知识,实现了用知识竞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

此外,金州新区安监局还借助“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政府信息公开日”“安全生产月”等设置展台、发放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1 895家用人单位、10余万人次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获得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的“优胜单位”的称号。

深入沟通打基础

要想在金州新区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离不开监管和服务好企业。段世利介绍,辖区内的外资企业有位居世界500强之列的,也有发展水平一般的,良莠不齐。但这些企业的管理者都有极强的从众心理,可以典型引领、以理服人等方式,做好他们的工作。

说到这里,林海就讲起与他们国际著名外资企业“不打不相识”故事。

他说,例如,与利勃海尔机械(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勃海尔)打交道的经历就足以证明。利勃海尔是德国利勃海尔集团的子公司,世界建筑机械的领先制造商之一。当职业健康处的同志们找到这家企业,要求做职业卫生“三同时”时,厂方提出疑问,为什么早期建厂时没有要求,而现在新建扩建项目又要求;另外,在德国,职业卫生、安全、环保等只做一次许可就可以,为什么在中国要做几次?

林海详细说明了原因。第一,早期建厂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由市以上的卫生部门负责,当时由于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顾及区县的企业。2012年,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归到安监部门,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也由区县级安监部门负责。作为金州新区安监局的监管者,他们有责任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第二,在德国,一部《社会法》涵盖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而中国是2部法律。经过几番沟通,利勃海尔接受了林海的建议,顺利完成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除了像利勃海尔这样自身管理水平较高的外资企业,辖区内还有诸多外资企业的配套企业,规模相对小,行业门类全,职业危害种类多。面对这样的企业,林海说,监管分两步走。一步是直接与配套企业沟通,讲清楚《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企业应该达到的水平等;第二步,与外资企业沟通,明确外资企业的配套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希望通过外资企业之手,利用2~3年的时间,督促所有配套企业达到法定要求。

林海说,“关于怎么做好职业卫生工作,我经常和企业谈我的观点,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就像日常感冒中量体温和全身检查,‘量体温’仅能了解到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超标,而评价就像做全身检查,理论上可以体现企业90%的现实情况。评价报告反映出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不仅可以作为了解企业职业卫生现状的数据,也可以为以后整改提供思路。”“如果企业今天不愿意花钱做职业卫生评价,明天有员工患上职业病,企业的损失会远远大于花费在评价上的费用。”“告诉企业其中的利害,很多企业都能够接受,并依法依规做‘三同时’或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林海的话说,就是这样反复的沟通,辖区内的很多企业管理者都与他们成为了朋友。

2015年6月25日,金州新区第一批8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评选产生,其中7家为外资企业,1家为石化行业内资企业。根据段世利和林海的介绍,之所以这8家企业当选,一是他们代表了金州新区职业卫生管理的水平,不仅达到了基础建设示范单位的标准,而且在某些方面也代表了国际先进水平。二是这些企业分布于不同行业,涉及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等级,对于不同的企业,都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这些企业无论其投资方是中资还是外资,在日常工作中,与安监局长期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经常参加安监局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同时,还热衷于回报社会。

心思用在本质安全上

段世利在总结职业卫生的5项工作中提到,要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这是解决本质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2012年,职业健康处的同志们“先下毛毛雨”,通过多种方式告诉企业管理者,职业卫生职能已经划转到安监部门,下一步,将要搞专项治理。

2013年,金州新区安监局就要求有实力的生产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没有能力的,尽可能做职业卫生检测;效益不好的,2014年务必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企业,职业病危害相对严重的行业企业,有职业病病例的企业,有投诉举报案件的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

林海说,前期推动难度很大。就像与利勃海尔沟通一样,答疑解惑,宣传法规,到2013年秋天,辖区内规模较大的企业都已经动起来,初步形成了职业卫生管理的良好氛围,为接下来的专项治理打下了基础。2014年,金州新区打响了整治耐火材料行业职业病危害之战,之后,又进行了危险化学品、木制家具等行业的专项治理,确实帮助企业查找并排除职业卫生隐患,得到了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认可。

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紧密结合

职业卫生工作起步晚,监管量大面广,仅凭职业健康处的4个人是如何完成的?段世利介绍,相对我们的监管力量而言,金州新区的企业总体数量太大,不可能监管到每个单位。我们的思路是不能孤立地进行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必须将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将职业卫生与安全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从抓源头、抓基础着手,将宣传教育服务与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整治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有机结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摸底调查统计有机结合。重点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先对超标严重的企业、员工上访投诉的企业、发生职业病事件的企业开展检查治理工作,以点带面,谋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让企业做到自觉投入、自觉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总结范文5

1结果

1.1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该用人单位尚未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的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有近期计划和远期规划,用人单位应及时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规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保障条件等内容。制定规划前必须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全面了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种类、浓度(强度)及危害后果,了解有关防护设施的运行和效能,了解职工健康情况。在制订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制订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技术要求、经费投入、实施步骤、时间进度、验收方案等内容,并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并每年对防治规划进行评估。1.2工作场所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该用人单位制订、颁布了一系列与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的制度,主要包括: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员工康复管理细则、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等。为各岗位制订了相应的操作规程,指出了各岗位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每位劳动者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可减少或消除职业病的发生。为保证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用人单位应不定期地对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监督。1.3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该用人单位指派各部门及班组的安健环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过有关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在网上办公系统中有所记录。但用人单位应尽快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及对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还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告知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及可能产生的健康损害。指导劳动者如何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劳动者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4]。用人单位每年应制订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确保每一名劳动者能及时了解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有利于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每一次培训结束后,应详细记录培训的内容、参加人员的种类、人数及考核结果,并应归档。1.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情况用人单位在《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标准》中规定了每年度对工作现场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职业病危害的监测点;每年度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监测结果作为职业病危害治理的依据;由专人负责日常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和毒物等)的监测。记录监测结果,每季度进行分析。上述制度符合相关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但尚未制订对粉尘、噪声、化学毒物定期监测的计划。1.5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情况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发现,用人单位在部分工作场所设置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在送风机旁设置了“请戴耳塞,当心噪声”的标识;在磨煤机旁设置了”必须戴防护口罩”的标识。但某些警示标识不规范,如在酸碱罐区设置配戴防护口罩的标识,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5],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如主厂房、灰库、脱硫车间设置粉尘、噪声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污水深度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间、主厂房、脱硝氨区设置毒物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存放高毒物质氨的精处理加药间和脱硝氨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在酸碱罐区设置黄色警示线;并应明示应急疏散路线,在发生事故时指导作业人员逃生。1.6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该用人单位制订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其中明确了应急原则、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个部门的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应急保障、应急预案演练、宣传与培训等内容。在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公司级和部门级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各种不同类别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氨系统泄漏应急预案》、《酸泄漏应急预案》、《烧碱泄漏应急预案》、《气体或烟熏中毒的紧急预案》、《中暑的紧急预案》等。在制定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用人单位配备了部分应急救援设备,如在化学水处理站配备有防毒面具、防酸服和现场急救药箱等,在部分酸碱罐区布置有酸雾吸收器、防酸用沙、围堰、泄险区、应急药箱、喷淋装置及洗眼器,在集中控制室配备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脱硝氨区配有2个防毒面具、1个氨气报警器、2套防护服及2副护目镜等。用人单位还应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配备,如在工业废水处理间酸碱罐区设置围堰和应急药箱;精处理酸碱罐区加设应急药箱和泄险区;氨加药间增设围堰、应急药箱、喷淋装置及洗眼器;污水深度处理酸碱罐区加设应急药箱;脱硝氨区增设喷淋装置及洗眼器。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施的数量和性能是否能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进行救援,减少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此外,在主厂房、精处理加药间应设置应急救援通道。该公司曾组织过氨系统泄漏应急演练,但仅有照片及简短的宣传文字记录。该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应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考核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应变抢险、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设备定期进行性能检查。该公司内设置卫生所,配备有2名医师和1名护士,并配有一定的应急医疗器械和药品。应与当地有一定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发生事故时员工能得到有效救治。1.7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该用人单位在《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标准》中规定:收到职业病危害监测报告30个工作日内,报当地监督部门备案;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但用人单位应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还应在厂区的宣传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点等位置定期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该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的严重程度和该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1.8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纳入NOSA五星安全管理系统中,未单独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及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整理后,自成体系,统一编目并保存,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完整、有序[6]。1.9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该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自该发电工程投产运行以来,购置了防噪声耳塞、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并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建议用人单位每年制订相应的计划,列出各项职业卫生经费的预算,从而为防治职业病提供资金保障。

2讨论

该发电工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制定了《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及各岗位操作规程,但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管理制度不够全面。因此该用人单位应在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后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应制定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进一步细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的相关规定。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对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

作者:温亚男 张意 吴文红 章轶哲 缪庆 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职业卫生管理总结范文6

关键词: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6-0022-02

石油企业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企业,是经济的基础组成部分,关系着社会发展和进步。现当代石油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资源利用率不断提升,使用范围逐渐扩大,但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问题没有根本上的突破,严重影响石油企业职工的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国依据国际上职业健康的卫生管理体系积极落实了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笔者将从我国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基本问题入手,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一系列的防治措施。

1 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现状

石油企业工作涵盖勘探、开采和化工等多个部分,具有环节多和工作环境复杂的特性,在开展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受到病种类多的影响,进展较为困难。此外,石油企业的职工人数基数大,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在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工作中存在诸多的困难。笔者通过分析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问题,总结出了以下六个主要问题。

1.1 缺乏科学系统的职业卫生法律规范体系

我国的石油企业在落实相关的卫生法律制度时,没有重视相关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发展,没有重视在企业中设立专职的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也就不能设置合适的机制和制度,不能有效的管理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

目前出台的职业卫生法律规范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

1.2 石油企业对职业病的认识不足

石油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要求每一个企业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与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我国石油企业观念落后的问题可以从企业和职工两方面来说明。

从企业主体观念来看:受到我国石油企业发展历程的影响,部分企业在企业管理中偏重于企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忽视了企业职工的健康问题,为了节省企业的经营成本,不开展和落实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此外,部分企业的管理者不注重学习新知识,没有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导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进展缓慢。

从石油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来看:职工在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处于茫然状态,认为职工付出劳动和牺牲是为了获得劳动报酬,忽视了职业健康问题。

此外,当前我国的人力资源较为丰富,职工在求职过程中为了保证求职机会,不敢也不愿意向企业提出健康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造就了职业病的高发现象。

1.3 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经费不足

我国石油行业注重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绝大多数石油企业在安全方面的投资较大,增加了企业的整体运行成本[3]。在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中,企业的实际投资较少,管理较为落后,容易出现基础设施落后和故障的现象,管理人员盲目的管理导致石油企业一线职工承受较大的安全风险,职工在设备和供给方面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石油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4 石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后

我国石油企业的卫生工作落后现象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缺失,石油企业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调整安全教育知识教育,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和提升职工的职业卫生理念和技能。

二是石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不彻底,部分企业的防治工作仅仅停留在纸面工作,没有任何的实际进展,严重影响企业职业卫生的进展。

2 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2.1 建设科学系统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石油企业要紧紧围绕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具体要求,联合相关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通过聘请和培训专职的石油企业健康管理人员对企业职工的健康工作展开科学系统的教育,实现有效的管理[4]。

此外,石油企业要积极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利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全面改善整体的职业病防治局面,实现职工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2.2 提升石油企业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石油企业职业病的防治核心是企业职工,加强企业和职工对职业病的全面认识是开展石油企业职业病工作的基础环节,对于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第一,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防治结合的策略有效的控制职业病的危害源头,从而保障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和提升领导团体的责任意识[5]。

第二,合理利用现代化技术促进石油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是职业卫生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表现形式,石油企业通过量化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反映劳动者的劳动负荷和岗位之间的差异性,从而提升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

第三,通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的和谐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致使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介入,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就要求石油企业在基本技术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通过相互尊重和发挥自身优势来实现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升[6]。

2.3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建设专业防治队伍

一支高水平的职业病防治队伍可以有效提升石油企业整体的职业病防治效果。

第一,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从而更好地处理勘探、钻井和采油等作业的职业病防治,从根本上改善石油企业的生产作业条件。

第二,通过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基层职业卫生队伍建设,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队伍建设要结合社区的卫生服务,利用低廉和费用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从而满足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职业卫生的宏观调控[7]。

第三,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来加强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石油企业需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上开展广泛的普法教育,提升一般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8]。

此外,石油企业要注重用人单位的宣传教育,通过完善企业的职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来保证企业员工的基本利益。

2.4 设计科学的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首先是建设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组织,石油企业的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必须熟悉职业病的防治法规,掌握石油企业的基本生产工艺,利用专业性知识防治职业病。职业病的防治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石油企业需要建立专业的职业病防治计划,通过积极的调研分析针对性的设计防治方案[9]。

其次是建立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通过可视化的信息统计每一位职工的健康状况,实时监督防治效果,也为职业病防治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10]。最后是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可以提升石油企业的突发事故处理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结 语

任何经济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石油企业的工作特性对职业病的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通过分析我国石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这能有效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效果。石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工和企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企业积极改善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也有利于提升石油企业的发展活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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