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例6篇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1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全区受理审批各类事项11936件,办结率100%,均未出现群众投诉。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筹整合审批环节,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进一步精简工作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长压缩至79个工作日。两年来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3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项,承接省政府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16项,全部按要求顺利承接到位。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积极申报省第四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改革试点单位,筹备完善机构设置,梳理直接划转、合作划转164项事项。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梳理编制工作,梳理出权力事项559项。完成镇(办)和村(社区)两级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镇(办)43项和村(社区)39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外进行公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开展延时错时服务和政务服务365天“不打烊”、“随时办”。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取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1371个,实现网上可办率75%。稳步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改革,梳理出“最多跑一次”事项220项和“一次不跑”事项37项,完成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比率70%以上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赣服通”分厅3.0版和全省同步上线运行,可以办理服务事项61个,其色服务事项28个,用户数99557,访问量578628。开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共梳理、录入29个服务事项。

(三)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疫情的能力。坚决贯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成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在全市率先设立隔离观察点、推行封闭式硬隔离措施。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控责任体系,充分利用社区网格,扎实做好疫情宣传、排查、防控工作,织牢织密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防御网。不断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开展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人员能力培训。为减少人群聚集,利用“赣服通”开展线上预约口罩服务,惠及本区居民119215人。加强精准防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线上为复工企业办理复工备案服务。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我区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持续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输入性本地关联病例、不出现本地聚集性疫情两条底线,连续300天无确诊疑似病例。

(四)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完成33项重点任务,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会,持续精准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出台《区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为我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五)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标志性战役”,全面开展净空、净水、净土行动,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水库水质治理、大气扬尘治理、小散污企业治理。截至12月中旬,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下降16.2%,优良天数比例为94.2%,上升7.8%;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常年保持三类水以上,达标率100%,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法办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50件,已办结50件,办结率100%,依法开展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和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六)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372项,监管事项子项共计2002项。“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的检查实施清单已全部同步至“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监管行为覆盖率100%。出台《关于公布区2020年区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区2020年区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让各项权力在监管下规范运行。

(七)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配合推进市公共信用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完成了区本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出台《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了2020年七个方面,20项具体工作内容,明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建设目标及步骤,加强信用工作考核,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2020年法治政府考核范围,加强信用工作统筹调度,形成月调度机制,每月按时将全区各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报送至市领导小组。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多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推动了“信用”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能法定化。印发《市区司法局关于第一批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公布35个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结合机构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界定各单位的执法职责、权限,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规定凡是未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未通过执法证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执法活动。

(二)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清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等法定程序,2020年度(1-12月)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共制订规范性文件13件,制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并主动向同级人大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情况,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1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8件(含修改1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切实保障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用编。推动“一枚印章审批”“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执法”“一个平台指挥”“一张网格治理”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专业律师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讲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0年区劳动监察局荣获省政府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表彰,全市仅此一个单位获评。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签署重要合同、作出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即时对政府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实现对行政决策的实时参与、严格把关、全程监督,提高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重点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2020年度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15件,重大政府合同审查25份。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就政府法律事务共提交意见127条。

(二)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法律服务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同步启动、同步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及其部门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完成第一批区本级35个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及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省行政执法服务网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前和事后信息,并积极探索通过赣服通、微博、微信、APP等政务新媒体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市场监管清单化制度,出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工作手册(试行)》,要求执法人员“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各执法单位按要求在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二是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各执法单位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各执法单位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公开执法流程、执法类别、执法人员信息、服务指南等。三是规范事后公示,通过政务服务官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处理结果,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各执法单位按时公开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现状情况统计,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规定做到音像记录及时归档,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共配备约260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印发《区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流程及文书的制作规范和要求。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重大执法活动的的领导,各执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集体议案制度》,成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区不断探索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各行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区重大疑难行政执法决定提供合法性意见和建议。目前全区各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约有40人,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推进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进行整改到位,2020年积极配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关于学前工作、医疗保障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的专项调研,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应诉通报约谈机制,制作行政应诉通讯录,推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形成了政府司法行政机构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机制,2020年度区政府应诉行政案件13起,均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到庭应诉。2020年反馈落实司法建议1起,未出现未履行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情况。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区政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区政府官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与此同时,积极回应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区政府及部门共回复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项。重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交流的沟通渠道,及时各类政务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参于公共事务管理,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法规、重大决策事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提升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效能。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各自优势,精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本年度办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作为重点案例接受省电视台“落槌有声”节目组采访报道,写入“南铁模式”,获得当事人好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大力推动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建立“五级联动”(区、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理事会、派出所五级联动)、“八位一体”(街道包片领导、包片干部、包片民警、村(社区)书记(主任)、网格管理员、理事长、楼栋长、单元长)的基层综治维稳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作用。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访调对接,引入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完善综治中心法律服务功能,强化法治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基本建成两个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2020年重点打造了岩法治文化公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制定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建立配套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优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各调委会均做到“六有”规范化要求。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日常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2020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570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7件,调解结案率100%。

(三)持续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注重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将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受理前、审查中、结案后全过程。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制度,编制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规范了各环节的工作程序。2020年度区本级及区直各单位共受理行政调解争议案件1305件,已办结1265件,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作用。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均做到了案结事了,发挥了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作用,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五)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水平。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鹰月法府建发〔2020〕2号),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将行政机关答辩、应诉和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纳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度区本级作为被告共参加行政诉讼18件,均做到了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应诉。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全年学法计划,抓好普法“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关于推动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学习一次,完成常务会议学法任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政府投资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积极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教育培训。邀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同志在区委中心组会议进行《民法典》专题授课,区委领导和全区行政主要负责人聆听授课。邀请专业律师先后对全区法制干部业务培训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参加司法系统各类视频课程学习,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提高了全区法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深入开展宪法及法律宣传,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组织开展“宪法日”等专题法律宣传活动,结合各重要节点、主题日,开展了“禁燃禁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国家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珍爱生命远离”、“送法进校园普法护成长”、“第49个世界环境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清扫黄赌毒”以及“酒驾法律法规进机关”、“扫黑除恶”、“《民法典》学习”等10余种专题活动,其中“《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被省司法厅专题转载。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法治工作汇报,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遇到的难点问题,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印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全区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对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督查,开展2020年度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专题述职汇报。区委区政府将法治工作纳入单位考核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个人年终必须做述法总结。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上来。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2

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2号)精神及要求,我局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建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法治建设工程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依法执政工作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2018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法治办发〔2018〕5号)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及要求,我局严格落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具体工作由局震害防御处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推进了重点任务落实。健全局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局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并运行党组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解决了原局属安评所撤销清算等涉法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全年无违纪问题发生。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制度,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达到100%,提高了党内法规执行力,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市依法办《***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法办〔2018〕7号)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评实施方案》(*依法办〔2018〕12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强化法治思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推动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印发了《**市地震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字〔2018〕*号),定期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强化行政监督,组织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有: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首先,认真履行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工作职能。地震监测预报方面做到24小时不间断值守,落实地震会商制度,处置有感地震及时,确保社会舆情稳定。地震应急救援方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提升了社会防震避震应急能力。地震灾害预防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2018年全市完成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项目*个;指导监督农村抗震房建设,开展区县农村工匠技术培训,逐步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其次,履行其他职责。完成了2016年以前制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1件,其余全部清理。认真落实市依法办转发的《**省依法办关于印发“一办法、两标准”的通知》(*依法办〔201*〕**号)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学习,并参加了全市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做了问题整改。根据2018年度**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会议的精神及要求,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按照市法制办《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发〔20**〕**号和**法〔2018〕**号文件的通知》(**法〔2018〕93号)要求,及时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系统报告制度,上报了有关数据。一年来,我局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步和成效。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保证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的基础。我局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依法、科学、合理的界定了本局行政决策的权限;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部门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三是强化法治思维,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自觉行动。放管服改革后,我局对保留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积极优化办事程序,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配合我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上门为项目业主服务。同时,我局按照精简层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每个环节进行审核和优化,并按照一事一图的原则制作了简明扼要的流程图,使前来办事的业主单位对办理事项能够一目了然。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对2个行政许可事项多次提速限时办理,大大缩短办件时限,为业主单位节省了审批时间。通过强化法治思维,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中自觉践行法律锻炼,提高了法治能力水平。

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保障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建设,继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兰州市地震局行政执法文书(一套)、规范性文件备案复查制度、行政合同备案制度、行政许可管理规定、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为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我局制定了《**市**局岗位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到行政执法活动不越权、不失职;明确领导分工和各处室的职责,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注重把握工作重点,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各岗位履行职责中加强制约和监督,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做到权力正常运行,全年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面公开预算、决算、经费支出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并在**市地震局网站专门开辟了“信息公开”和“网上服务”专栏,“信息公开”包括了部门职责、政策法规、服务承诺、举报投诉、防震减灾信息等;“网上服务”是针对我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提供了表格下载、办事流程等便利的网络服务。我局还利用网络媒介,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例如我局开设了“震情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及附近地区公众震情信息,迅速果断处理地震谣言,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好评。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发〔2018〕16号)精神及要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地震局“七五”普法工作要点》,落实我局普法责任制,利用“5.12”、“7.28”、“12.4”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及“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丰富形式扩大影响,提升公民防震减灾法律意识。接受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普法宣教工作,向市司法局提交了《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自查自评报告》。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兰州市**局2018年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字〔2018〕10号),坚持开展“每月一法”集中学习培训,开展“七五”普法学习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举办全市地震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做法治讲座2期,对市、区县地震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地震业务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培训,学习省内外依法行政工作先进经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严格落实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审核制度》(*司法〔2018〕40号)和《转发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法〔2018〕41号)要求,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标语审核,建立了“**市地震局普法竞赛活动群”微信群,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网上竞赛,取得很好的用法学法效果。依法加强对皋兰县黑石川地震监测台站保护,妥善解决铁路工程建设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矛盾纠纷。及时总结法治经验,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争取成为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一年来,根据有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要求,我局结合地震部门工作特点,探索尝试建立符合防震减灾工作特点的公职律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加强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1名,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妥善解决了局下属单位的涉法问题,受到一致好评。加大驻村帮扶脱贫、派驻审批窗口、执法检查建设工地等工作一线锻炼培养干部力度,切实提高了群众工作水平和应对复杂局面 、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经统计,我局现有执法证人员14人,执法监督证人员3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1人,已建立法治人才库,并加强动态管理,对调入调出、退休人员及时办理核销手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利用公务员网上培训、市法制办网上法制继续教育培训、*地震局依法行政培训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提升了依法办事能力。

(五)认真落实职责任务

根据《2018年**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我局认真进行了宪法(修正案)的学习,自觉做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深入推进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执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法治宣传教育“一制四化”建设要求,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精准化,如对防震减灾法的宣教,在农村地区侧重在农房抗震安全法规及技术宣教,对中小学校及师生侧重在应急避险救援宣教,对社区群众侧重住房抗震及应急疏散宣教,对建设单位侧重按基建流程要求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宣教,对局干部职工侧重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专业法的宣教,做到对象不同,精准普法,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政府法治能力。迎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兰州市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检查,牵头组织专题汇报工作,提出了相关修改法律意见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我局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二是我局下基层开展调研检查较少,指导区县地震局法治建设力度小;三是放管服改革后,我局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数量减少,审批管理有漏洞问题。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3

今年以来,xx镇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工作。按照《xx市2020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要求,xx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政领导、全民参与、警民结合、多措并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创建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群众安全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突出治安等问题为己任,以平安宣威建设为载体,推进xx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政领导、全民参与、警民结合、多措并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创建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群众安全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公平正义、权益保障、突出治安等问题为己任,以平安xx建设为载体,推进xx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与平安xx创建同步,稳步推进xx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将xx建成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稳定有序的平安乡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努力实现从“管治”到“法治”的转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升平安建设质效,为实现小康建设目标营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规定程序,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风险评估制度,促进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落实良法善治理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及学习、培训、考核机制。着力推进群众权益保障、民生改善、应急救援、治安管理、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服务、诚信建设、生态文明、基层建设、信访工作等领域的依法治理。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法定权限和程序,强化备案审查,及时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上下协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因行政行为失当产生的社会矛盾。

(四)增强依法管理社会能力。健全镇党委、镇政府为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协商对话谈判机制,依法保障公民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权利。建立社会心理教育和社会情绪疏导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建立信访依法终结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立城乡社区新型服务体制,强化基层自治功能,推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相互衔接机制。坚持培育发展与依法管理并重,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其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和诚信自律机制,强化社会责任,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推广专业社工服务。

(五)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形成合力,保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权责统一,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估,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kp6c”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机关建设的相关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科,确定5名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领导学法,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学习同志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收看《监察法》专题讲座视频;

四是强化工作融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重点对2019年全市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条例》,印发市发改委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本年度发起重大投资项目专业委托评估200余次,均落实了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利用周四干部集中学习,先后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注重学法、知法、用法的实际效果。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并通过短信、通知、通报等方式不定期通报全委干部学习情况,严格督促学员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法课程内容。全委参学人员通过收看讲座、阅读复习资料和练习答题进行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开展法治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环境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市普法办组织的襄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验收组对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并给予了“市发改委‘七五’普法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成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高度评价。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携文明之手,与信用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襄阳实际制定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时与市直相关单位、公共机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提前对接,精心制作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线上“云”启动视频,并通过“襄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襄阳”客户端,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线上节能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节能低碳的宣传氛围;二是不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建“信用襄阳”、共享“文明诚信”,通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万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作承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六进”活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大力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展板、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开制度。2020年1月16日,我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一次动态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行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2020年3月20日,我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等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各部门严格按负面清单执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完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委党组研究通过,2020年5月26日印发了包括《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市发改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20年7月,全市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专项检查4次(含县市、区),抽取企业10家。其中2次为配合国家12325粮食流通举报热线案件核查,1次为国家局规定的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春季普查,1次为县市、区开展的夏季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结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备案。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围绕襄阳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不断规范我市节能监察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2020年襄阳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开展市级节能监察抽查组织专班对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三是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书面监察与现场抽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8家“万家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并将考核结果在委网站对外公告;四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政策节能审查,先后对襄阳城镇居民养老示范项目、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的能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承诺书;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对襄城庞公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墨江南)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节能监察;六是加快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自2020年7月开始建设的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进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该系统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智慧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能耗结果进行对比,对设备耗能超额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促进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达到节能低碳的目的,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个人信用积分机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市人民“知信、守信、用信”,创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79601家市场主体进行筛选、分区、分级,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地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帮助55家市场主体完成了105次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从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国家终审,最快2小时办结。四是推进包容慎审信用监管,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

五、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积极为防疫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月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共争取无偿补助资金、金融贷款共计8.85亿元。其中,新冠肺炎救治场所补助资金230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518万元、成品粮保供增储补助资金940万元。我委先后已报送五批次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共计418家,拟申请贷款144.3亿元,目前398家企业成功纳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截止目前,申报企业已获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优惠贷款2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有效缓解了疫情造成的重点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二)及时出台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月28日,我委起草的《襄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襄政办函〔2020〕5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结合襄阳市实际提出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收储防疫物资、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征信保护、法律援助等12条本地化涉企优惠政策。重点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贷款合同给予贴息。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务实可行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2月24日出台《襄阳市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不见面审批备案,对社会企业备案项目在线办理、一日办结,备案证书电子化自助打印;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取消专家评审现场会,改为远程咨询、视频踏勘;所有项目服务咨询在线限时完成。企业投资备案方面企业通过鄂汇办APP等渠道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并全部当日办结,有利保障我市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四)强化疫情期间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防疫法治化。市信用办于2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二是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审慎认定因疫情失信行为,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实施宽严相济举措,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疫情防控期间信用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将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比如: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减免房租的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联合激励;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六 、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着力打造具有襄阳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围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根据市委书记李乐成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要求,以权力运行再造、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我委牵头制定的《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及32个专项方案,已分别与7月1日、6月2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形成了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二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建议。6月23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在襄阳日报等媒体公布关于向社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公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处理各类问题线索21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线索5条,并督办落实。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6月以来,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云上襄阳等媒体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8月21日,召开专题新闻会,进一步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高新区、枣阳市等就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积极参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8月3日,市发改委召开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调研会议,拟定修改意见六条,其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及营业执照“一照多址”等建议被省政府立法采纳。

(三)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批质效。一是突出“快”字,审批全程网办。对于社会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直接办理,企业仅需在线一表申请,可即时获得电子备案证。对于政府投资的审批制项目采取“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两个阶段的文本评佔、项目现场踏勘和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二是突出“减”字,压减办事环节。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先上马、后手续”,出台不见面审批实施办法,全程网办、电子化招投标、视频在线踏勘,疫情亟需的医疗项目即来即办。2020年城建计划前期工作我委按照战时思维提前介入,目前审批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政府投资审批大力推行“二合一”“三合一”改革,由我委履行审批制的97个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全部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其中29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简化为“三合一”审批,直接批复初步设计。三是突出“放”字,下放审批权限。社会投资备案制项目律实行属地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委将鱼梁洲开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管委会。

(五)认真总结产权保护制度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襄阳市2019年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并印发《襄阳市2020产权保护工作要点》。同时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产权保护案例2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委在2020年的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bondwest”为你整理了这篇某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某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审计支撑。根据中共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凝心聚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行、制度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韶山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韶山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制度》《韶山市审计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韶山市审计局发表信息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韶山市审计局档案管理规定》等十余项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审计监督权力运行;三是狠抓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印发实施了《韶山市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日常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其他股室(中心)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法规起草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依法、高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到立卷归档、分析应用、调阅管理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

2.领导垂范:严格履责“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一把手”主动担当。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韶山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了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坚决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同时认真完成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以“信用韶山”等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干部群众法律素养。一是抓好集中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审计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以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执法资格考试,参学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做到“持证上岗”。二是依托“实战练兵”。今年累计派出6名审计人员参加韶山市委第九、十轮、十一轮巡察工作、2名工作人员参加省委巡视工作,派出3名人员参加湘潭市局安排的交叉审计项目,配合湘潭市局开展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等3个项目,在实战中提升了大家的能力水平。三是抓好普法教育。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有利时机,多次选派普法志愿者到火车站广场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旭红还带队到银田寺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送去了宪法宣传读本等法律法规资料,并指导社区的法律宣传工作。

4.履诺尽责:依法审计全覆盖。一是全面深化财政审计,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主要是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编制及调整、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查出预算编制不科学、政府性基金收入违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等问题13个,提出审计建议12条。二是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严格监督领导干部履职。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13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做到一审多果。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等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审计。三是认真做好专项审计,促进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开展了关于韶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的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捐赠款物接受、分配、使用、管理和信息公开等相关情况。开展了2018-2019年度节能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揭示专项资金在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合理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专项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开展了韶山市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重点关注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扶贫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助力乡村振兴。对韶山乡韶山村和清溪镇花园村实施2016-2019年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13个,提出审计建议8条、审计提示2条。五是抓好重大投资项目工作,促进重点项目规范管理。完成了市湘西塘片区保障性住房工程等工程结算审计项目8个,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12个。对韶山核心景区外环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依法查处了违规项目资金。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廉政风险,拟写并以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台了《韶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通过全覆盖式的审计监督管理,有力推动了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0年,我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但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局相关法治建设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创新;二是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审计干部认为审计任务重、时间紧,在党内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上主动性不强、方式方法不多,对审计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等新技能的掌握上明显不足。三是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目前的普法宣传主要以刊登公益广告、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等传统方式进行,普法手段比较单一,普法效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助力我市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市”。

1.聚焦主线主责,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继续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十四五”规划,打好“三大攻坚战”,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发挥好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功能。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研讨学习、新媒体自学(如“学习强国”)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审计的能力水平;加强与网站、广播、电视等官方媒体的联系,及时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建设活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完善规章制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审计监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要求和考核标准,落实好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积极反映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549274087”为你整理了这篇某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委依法治市办:

全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制型机关,不断提高法治化综合工作和管理水平,积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法、守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审批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坚持与审批服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落实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了审批服务局依法行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审批服务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专题学习了相关文件,安排部署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化方式谋划和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推动我市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一要充分发挥窗口服务职能,全面履职尽责,做依法行政的践行者,着力解决“中梗阻”等问题,维护政府良好形象;二要要深入群众,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依法行政的宣传者,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小组,将普法工作融入审批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三要要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今年首批涉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体、司法等5部门的94项行政许可事项完成划转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对外办理业务。事项划转后,我局对划转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再造审批流程,推进事项上网办理,努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衔接,制定印发了《集中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等11项制度文件,确保划转事项接得住、办得好。截止10月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办理各类审批业务9444件,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1143件;59项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可办”,13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发挥审批制度改革牵头作用,认真做好中省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承接及动态管理工作,梳理编制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今年8月经市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从2019年的364项精简为262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研究制定《**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共组织290个部门对2815项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自查,未发现变相审批或许可行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落实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系统管理员责任,逐事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等119项要素信息,形成标准化办事指南,通过**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

3.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依托中国建行援建**信息化项目的重要机遇,对原有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改造升级,推动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已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i**”手机APP及综合受理、通用审批、事项管理、电子监察等四个系统建设,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办件库、移动端等多项对接,市县两级全部替换使用新建平台系统。全市通过省级核验的网上可办事项总数达6155项,占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91.33%,其中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1.36%,93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437项便民服务事项通过“i**”手机APP实现“掌上可办”。

4.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企业注册登记审批事项划转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审批标准,积极履行审批职能,严格落实“网上办”“自助办”“证照分离”“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相关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门槛”、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实现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涉税事项等环节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开办企业均可享受免费刻制公章的优惠政策。二是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对符合简易注销申请条件的企业,凡是公示期内无异议,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全部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力保市场主体稳增长。截至目前,我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2.72万户,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93万户,增幅13%。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认真落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全年无瞒报、漏报情况。二是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方式,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议事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与陕西江桦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合同,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市审批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印发各办公室遵照执行。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执法队伍建设,完成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换证和新领证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安排专人对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进行学习及资料录入。

五、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大力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把《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把《行政许可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由领导安排专门时间,有计划的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执法的水平。

六、存在问题

(一)专业知识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二)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不深入不细致,在行政审批结果公示方面有待完善,缺乏法规专业培训。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审批局内部及审批窗口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努力建设法治机关。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法律援助服务,健全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和普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做好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系统维护工作,督促各审批窗口依法审批、及时公开审批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