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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1
社区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报告
沙头街道翠湾社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南面,东起新洲路,西至金地七路,南起福荣路,北至福强路。辖区占地面积0.2平方公里,社区内有全海花园、金地海景花园、翠堤湾花园、金海丽名居花园等4个花园小区,4个花园小区先后荣获安全文明小区称号,其中全海花园、金地海景花园荣获了安全文明小区标兵称号。辖区内有福田区人力资源中心,此外还有深圳市和福田区政府的重大建设项目之一:深圳市文化创意园。目前辖区常住居民为1.2万人。
开展情况:社区自2003年组建以来,先后获得了国家级创建无示范社区、市级平安和谐社区、区级“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区级人口计生工作先进社区等荣誉。为适应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维护社区的社会政治稳定,近年来,我们根据上级部门指示要求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成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及社区民警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创建标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前期的创建工作,初步形成了社区管理更民主、干群关系更融洽、辖区社会更稳定的良好局面。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2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围绕市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认真履行价格调控监管职能,市场价格总体呈现逐步下行态势,1—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累计上涨2.2%,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积极推进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与监测反馈机制建设,强化对影响价格总水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预测价格走势。积极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今年建立了10家农产品平价商店,每天推出15个蔬菜品种,以低于市场平均价20%以上销售外,农产品平价直销区每天还推出5个以上低于1元的低价蔬菜销售。
(二)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56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权力的清理、重新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基础性工作。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因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对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均组织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5月11日核定了市浮桥镇老闸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化价格改革,依法推动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电、气价格改革。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苏价工[2012]182号《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和省物价局苏价工[2012]200号《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省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根据市物价局苏价工字[2012]96号《关于实施市区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精神,并报市政府批准,于8月20日实施市物价局太价管字〔2012〕第46号《关于实施市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
(二)依法履行价格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一周年,进行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围绕清费减负为目标,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同时为贯彻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精神,对我市各镇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宣传发动阶段和自查自纠阶段。
(三)积极拓展价格阵地,努力打响服务品牌。努力打造价格服务品牌,指导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和市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出谋划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为进一步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在《日报》开设了“价格视点”专栏,每两星期定期刊载有关的价格政策和信息,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价格部门的认知度。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巩固价格认证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动摇,在确保涉案财产、司法、行政执法领域价格鉴证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涉税、消防、房地产、土地等领域的价格评估业务,为港区、新区、有关各镇及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依法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了巡查。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大部分经营单位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良好,粮、油、肉、禽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相对稳定。
(二)重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浮桥等三个镇建管所进行了检查;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抽查了沙溪等中、小学及幼儿园、健雄学院的收费检查。中高考期间开展对两考考场周边宾馆、饭店、餐饮、文具用品、停车场、出租车等的价格和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配合市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三)积极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活动。1、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活动。为贯彻落实好省局《价格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及市局《关于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3次召集了各大商场老总进行座谈,征求经营者的意见,商量制定了落实办法,进一步促进零售业在价格规定之内规范有序竞争。2、实施《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制度。加强对企业付费情况的监督,在全市百家不同类型企业中建立《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定点、定人、定期记录企业付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负担及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存在的问题,确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发动、申报,组织了申报单位的培训、指导和预验收,我市9家企业荣获“2011-2012年度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上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价格咨询投诉93件。经过及时调查处理,共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60000余元,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一)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3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你办的通知精神,我委对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综合先进考核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05]48号)中“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对我委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巩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我委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企业投资核准办法,我委起草出台了《盐城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及相关核准目录、《盐城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工作。开展窗口现场驻点办公,每周两个半天,从事项目核准、备案的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到行政审批窗口现场办公,缩短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我委陆续出台了依法行政规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暂行规定和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我委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规范。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针对目前发改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趋势,我委未雨绸缪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的准备工作,加强行政复议法规的学习培训,处室有一名同志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的考核,获得行政复议资格证书,为行政复议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一是总结“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的最后一年,我们对五年来我委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形成《市发改委“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自查报告》。今年8月还参加了全省“四五”普法工作交流会,汇报和交流我委做法和经验,一名工作人员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人员。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委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培训,全部通过考核,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为迎接《公务员法》的实施,我委专门邀请市委党校的法律专家对我委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员法》专题辅导,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三是搞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委承担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今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我委围绕这一主题,在《盐阜大众报》上发表文章,总结回顾五年来我市招标投标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展望招标投标前景。报社记者还就《招标投标法》颁布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招标投标工作所取得的成就、计委在招标投标工作方面职能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问题对计委负责人进行专访。此外,还在市区主要街道和重要场所悬挂标语和条幅,宣传庆祝《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从而进一步造浓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氛围,扩大了我委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影响。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4
根据区司法局法治建设考核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依法行政职能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年末,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
二、加强组织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全年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按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小组名单,做到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应审必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案件办理情况。机构改革后本系统农业综合执法职责整合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集中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因此我局2020年没有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五、执法检查情况。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3640件,开展执法检查468余次,检查生产基地110家次。完成种子备案59个品种167个批次,农药备案115个品种104批,移交综合执法局案件1起。投诉人均对答复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规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和统一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七、严格执法纪律,加强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制度和纪律。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法制宣传,做到以理服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文明执法的深入开展。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形式多样依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宪法》、《民法典》、《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5日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5
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领导体制有待强化。作为总揽全域法治建设的领导机构,部分县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区司法局,具体业务主要由司法局宣传股承担。领导机构设置层级偏低,缺乏整合资源推进工作的权威和基本条件,实际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是“不信法”问题突出。一些涉农纠纷当事人抓住部分领导怕访、息访的心理,无理缠访,而一些领导干部习惯“花钱息访”,而不是依法解决,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法制权威,助长了“不信法”现象。
三是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编制紧张,多年没有引进专业人才,导致县区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人员普遍老化;公安一线人才青黄不接,治安执法更多依赖协警,但协警无执法权,使治安案件很难在第一时间有效解决。对律师而言,贫困地区案源偏少、标的小,难以吸引优秀法律人才。
四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一些贫困县财力紧张,法治建设经费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缺口很大,无法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涉农纠纷都能获得法律援助。针对涉农纠纷中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缺乏有效的司法救助。相对于类似涉农纠纷通过渠道获得的救济和支持而言,司法救助力度过小。
五是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薄弱。随着财政支持“三农”力度不断加大,规范使用和管理支农资金,贯彻落实涉农政策法规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法制素养不高,法治意识不强,在有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征地、社保等政策执行方面不够规范,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理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省上出台文件,对各地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设置、组织运转、监督考核等做出统一要求。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常设工作机构设在县区党委或政府办公室,负责整个普法工作的具体事务。县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应专设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加强各级人大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
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政府向基层法律服务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将能够委托中介组织承担的农村法治建设任务,按照招标法和政府采购规范面向社会招标。
三是增加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预算。根据上一年度政府财政支出情况,确定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法律援助财政经费,实现应援尽援。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发挥对涉农纠纷受害方有效帮扶作用。
四是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方式。围绕典型案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等开展深入宣传,设置法治咨询热线,引导群众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社会纠纷。
五是抓住“两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B和依法行政的培训与考核,重点监督重大纠纷处理、涉农资金使用、重要村务决策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案件中无理缠访者的说服、教育和依法处理,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有效解决“不信法”问题。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6
近阶段来,静安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部署,以“二三四”工作思路全面启动今年工作,努力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
“二”即聚焦改革和民生两个重点,发挥好人大在服务区域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在聚焦改革方面,常委会领导通过集体调研的方式,先后走访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了解政府有关深化改革的思路举措,以及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情况,组织代表视察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推动政府更好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同时,在今年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时,重点关注和推进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落实。在聚焦民生方面,常委会结合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直管公房全项目大修项目监督与推动力度的议案》的办理工作,主动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开展前期调研,通过专题审议、代表视察、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着力推动区政府落实好这一民生重大工作。
“三”即关注法治城区、智慧城区和文明城区等三项建设,发挥好人大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在法治城区建设方面,今年是依法治区工作三年计划(2012-2014年)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将通过主任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落实好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法治筑和谐”的要求。先后走访区“两院”、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开展集体调研,共谋依法治区措施的落实。在智慧城区建设方面,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智慧城区建设规划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静安区智慧城区建设规划(2011-2015)》尽快落地,督促区政府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区域资源,不断提升城区信息化水平。在文明城区建设方面,为了支持区政府全面做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继续保持并擦亮静安这张“名片”,区人大抓住城区管理体制机制这一重点工作,通过主任会议听取相关情况汇报,重点推动市政市容指挥平台的有效应用。此外,还将通过主任会议听取区域规划及优化情况汇报、组织代表开展安全生产等情况的专题调研等工作,推动城区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即深化预算监督、执法检查、代表工作和制度建设等四项工作,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监督工作。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人大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监督的精神,区人大常委会推动政府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管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预算制度体系,向明年人代会报告。此外,将继续听取部分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汇报,推动预算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深化执法检查工作。针对近年来区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重工作监督,轻法律监督”的情形,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社会关注度高、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即将面临改革的情况,常委会将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力求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推进政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深化代表工作。结合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把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今年代表工作重点。特别是要进一步搭建好街道代表联络室和居民区代表联系点的平台,同时做好代表书面意见的督办工作。四是深化制度建设工作。常委会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提出的要求,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常委会领导班子集体学习、集体调研制度,健全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和创新监督方式,扩大公民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有序政治参与,并对现有的常委会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进一步完善,推进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