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管理的思考

学校绩效管理的思考

一、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

调查发现,教职工对于绩效工资的实施效果的评价并不高,只有13%的教师肯定“绩效工资的实施效果好、教师的积极性大大提高”,28%的教师认为“没什么效果,和以前差不多”,高达55%的教师感到“难以起到激励作用”,还有4%的教师认为“形成了新的平均主义”。在问到“绩效工资的实施是否有助于您最大限度激发自身的专业技能”时,42%的教师认为有一定程度的帮助,45%的教师认为很少,还有13%的教师认为从未有过。大多数教师认为绩效工资对效率的考虑仍然不够,影响了激励效果。4.绩效工资的考核体系调研主要从考核的指标、过程、主体、反馈和评价等几个方面入手,在考核指标上,现有学校考核最相关的指标是个人工作量、业绩(52%)和职称(36%),而教师认为应全面整体考核,教师对职称的选择比例只有12%,却增加了岗位责任(18%)和团队业绩(25%);在考核过程“公开公平”上,13%的教师和32%的教师认为很满意和满意,而45%的教师和10%的教师认为不满意和很不满意;在问到“你是否参与了学校绩效考核的制定、你提出的意见是否被采纳”时,90%以上的教师都认为参与了,而只有46%的教师认为自己的意见受到了重视,还有54%的教师认为自己的意见根本未引起重视;在考核主体上,85%的教师选择是校长、学校行政会或教研组负责人,只有15%的教师选择了自己;在考核反馈上,8%的教师认为“考核后,管理者对我提出了明确的建议并寄予期望”,31%的教师认为“管理者利用其他途径转达了意见”,55%的教师认为“划分了等级、管理者未发表任何意见”,6%的教师认为“没任何反馈”;在考核的评价上,教师认为当前学校绩效考核体系非常合理的占14%,合理的占25%,不太合理的占44%,不合理且急需改进的占17%。

二、目前学校绩效管理的主要问题

1.教师绩效观念问题

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的低满意度和教师自身对绩效工资的认识偏差有关,很多教师简单地将实施绩效工资薪酬制度理解为普调工资,而与国家运用新的绩效工资薪酬制度、实施优绩优酬的出发点相背离,希望学校能够把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地分配给每一位教师,说明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固守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思想认识。

2.学校岗位配置问题

岗位配置问题集中体现在学校课时配置和班主任岗位的聘任上,在实施绩效工资后,工作量的均衡将成为工作安排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一些能力差点的教师为了不减少收入,也会抢着去上课,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此外,实行了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有了大幅提升,班主任工作成为学校里的香饽饽,以前很多教师都不愿意做班主任,现在学校却面临着怎样选择和平衡班主任岗位的问题。

3.利益分配失衡问题

主要反映在占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分配上,《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规定:“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而没有对管理人员作具体规定,导致了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之间的矛盾,在分配中无论倾向于哪一方都会影响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其次是学校不同岗位和不同学科工作量的计算问题也不协调,教师更多是从自己岗位或学科的认识出发,而学校往往从全局的角度进行统筹,因此导致双方的利益不一致。

4.绩效考核体系问题

绩效考核体系本身的突出问题是绩效结果不能体现教师的实际付出,反而挫伤了教师积极性。从指标看,传统的“职称挂钩”和“考试成绩分数”依然占主要方面,没有考虑这两方面之外但对学校教育依然重要的其他方面;过于强调教师个人的绩效情况,忽视组织绩效和团队绩效,不利于形成教师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的工作氛围;在考核的过程中,缺乏教师的实质参与,也影响了教师的普遍支持和认同。国家仅仅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一些基本原则,并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致使学校在自由制定绩效体系的时候,容易走形,造成学校内部新的矛盾。

5.政策不配套问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实施绩效工资要与规范津补贴结合进行,教师工资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不再允许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这给学校管理“必要自由”带来了影响。如名师或骨干教师的激励问题,按照“组织80%的绩效往往是由组织内20%的成员创造”的“二八”管理定理,名师或骨干教师在学校发挥着重要的教育教学作用,实行绩效工资前,往往都有针对名师或骨干教师专门的经费开支,而实行绩效工资后,意味着所有的费用都列入教师的全部绩效计算;还有如考务、临时性加班等学校必要工作也是如此,这等于说教师绩效再大,也超不出上级划定“绩效工资边界”,绩效工资政策的不配套使得绩效工资在具体的实施中略显僵化,反而对很多能力强的教师形成了新的不公平,也挫伤其积极性。

三、优化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思考

“有钱发”还得“发好钱”,否则不能实现绩效工资的激励意义,还会带来很多负面效应。完善绩效工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个人三个层面的统筹优化和密切协作。

1.教育行政层面

要加大政策研究、政策宣传和政策配套。绩效工资的标准幅度到底该如何准确界定?绩效工资分配和原有学校传统的分配方式该如何衔接?绩效考核的基本要素及权重该如何做到科学合理?师德、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的软指标该如何评定?等等,这些普遍性的问题,都还困扰着绩效工资的改革实践,需要我们加大政策调研和政策评估。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培训和宣讲,帮助学校干部和教师解读、领会绩效工资的实施意义。此外,教育行政部门还应出台必要的绩效工资配套政策,如统筹学校的岗位设置,明确在编不在岗的考核办法;尝试建立学校管理人员和一般教师绩效考核的双轨机制;设置鼓励名师、骨干教师辐射引领和基层学校特色办学的专项资金,让业绩效最优秀的教师、办学最好的学校拿到最高的奖励性工资等。

2.学校管理层面

要解决好“考核什么”、“谁来考核”和“怎么考核”三大核心问题。学校绩效考核主要包括考核的内容、主体和流程,即要做到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多元参与的考核方式和公正有序的考核流程。根据绩效工资的基本构成,可以把考核指标分为基础性指标和奖励性指标。基础性指标指体现作为教师职业基本特点和要求的一般性指标,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教育教学过程常规;奖励性指标指体现不同教师自主发展、教育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特色的个性化指标,如超额教学工作量、教学成效、各种公开教学、指导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竞赛、课程研究和开发、科研成绩以及其他的学校特色工作等。考核主体有学校管理者、学生、教师个人、同行、家长、校外专家等,可根据考核的具体需要综合选择。绩效考核的一般流程有“考核组织-考核辅导-考核实施-信息处理-集体考核-结果公示”。应该指出,学校绩效考核的目的并非简单地分出等次,而是一个教师不断反思自我、主动发展的持续过程,是一个考核方案本身朝着不断改进、合理修正的循环过程。

3.教师个人层面

要树立新的岗位观和绩效观。绩效工资实施以来,教师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并没有质的改变,根本的原因在于教师没有改变过去“平均主义”的传统思维。教师应正确认识到绩效工资实施的价值导向: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是促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重建全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普遍尊重、发展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以及优质教育的必然手段;个人的所得是与个人的绩效紧密相关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尤其是30%的奖励性工资更是和个人的工作质量和奉献大小紧密相关的。同时,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绩效考核,合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这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因为教师既是考核者也是被考核者,这也是现代学校民主管理思想的集中体现,有利于学校绩效考核的公正和顺利实施。

作者:熊伟荣 单位:浙江省平湖市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