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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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9年,是医保局成立的第一个年头,区医保局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创一流,工作争先进”的目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主动作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9年工作总结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认真落实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切实提高了全体人员的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局机关党支部,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进一步健全党组织机构,强化党支部功能,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有效发挥战斗堡垒和一线指挥部作用。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定期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集中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知识、走进红色教育场所深入爱国教育基地等形式,引领医保局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题教育,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二、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一)参保情况。截止11月22日,职工参保总人数由2018年底47929人增至51150人;2019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347539人,其中新增新生儿参保登记1773人。

(二)医疗审核报销情况。2019年度审核录入门诊、住院医疗费报销3317人次;收取危重急诊抢救病种认定及报销认定101人;办理异地安置和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就医备案373人;异地转诊就医备案157人;认定长期慢性病2375人次;靶向药品认定备案149人次;591名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共计拨付金额1386.79万元;502位离残人员实际报销药费517.7万元。

三、稳步探索推进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

作为长期护理险试点,将长期探索推进长期护理险建设,现阶段《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险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石医保字〔2019〕49号)正式实施,2019年长期护理险试点居家亲情护理工作全面启动,建立了区医保局长护险资格评定委员会、长护险评定专家库,增设长期护理险申报窗口,截止目前共收到长护险申请150份,入户评定48人。

四、扶贫、医疗救助工作

根据省市区扶贫工作部署,区医保局先后开展医保扶贫领域“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攻坚排查回头看等多元行动,通过一系列排查及专项整治,巩固了医保扶贫工作成果,并在10月底组织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取得了较好成绩。截止2019年11月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6人,全部由区政府筹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率100%。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水平,截止11月15日,享受待遇报销6575人次,报销金额34.3万元。2019年1-3季度对全区对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的门诊及住院费用进行医疗救助审核报销共计533人次,报销金额115.9万元,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作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区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报销服务,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实现“零门槛”报销,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并极大方便了患者看病就医。2019年3月1前未发生特殊病医疗费的,直接按照零起付标准报销医疗费。

五、监督管理工作

(一)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区医保局积极响应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了行动机制,在4月19日、5月23日、7月31日三次召开关于全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会议,通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与栾城区交叉检查对我区域内153家定点医药机构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果共暂停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2家、解除协议门诊医疗机构4家、药店1家,扣除违约费用93.53万元。

(二)“两定点”工作。2019年对全区医药机构“两定点”协议重新签订,重新签订定点医药机构共计153家,其中直接签订协议93家,先整改后签署协议42家,先签署协议后进行整改18家,包含新增定点的医药机构29家(药店20家,医疗机构9家)。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提升监管实效。目前,全区民营医疗机构已全部启用网络动态库。截止到11月22日智能审核系统审核住院违规数据27157条,医疗机构申诉通过还款金额33413.16元,扣除违约金额11731.11元,门诊违规规则17292条,扣除违规金额23795.2元,抽取可疑病历308份待审核。通过智能审核系统审核,监管审核效果有了显著提高。

(四)药品招采工作。采集了院药采平台25种药品域内公立医使用情况(规格、数量)2018年全年及2019年60%用量数据,并录入平台。2019年7月1日起25种药品实行“4+7”集中采购,全区共有17家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报量-协议签订-集中采购流程参与集中采购。目前,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各数据正常,平台运行平稳,采购平台扩面后药品集中采购增加4家民营医疗机构。

六、其他民生热点工作

依托区委区政府“三深化、三提升”机关“效能革命”专项活动,医保业务大厅服务窗口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施行“5+1”窗口服务延时错时制度,对部分与群众生活相关密切、需要请假办理的业务,医保公共服务窗口采取每周六个工作日的方式,最大限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群众解难题,服好务,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民服务办实事,全年政府网站留言、12345市长热线皆及时交办处理,为更充分分担市局业务职能,医保业务大厅增设自助查询机设备,打印职工医保缴费凭证将在业务大厅自助完成,无需转至市医保进行办理。

11月4日起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可在省医保局公众号平台进行网上自助备案;新生儿参保缴费联合人社、税务共同入驻行政审批局业务大厅进行办理,新生儿参保缴费只进一门;医保基金拨付下放至区,报销结算由原来的每月一次提高到每月三次,医保基金坚持信息化管理,窗口经办,后台监督相互配合,构建完整医保基金拨付体系,按照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科学高效的原则,明确每个环节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将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病7种门诊特殊病认定与报销结算,直接下放到定点医疗机构。

全面梳理规范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环节,确保每个事项办理流程逐步优化,男职工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及大学生非毕业原因结束参保两项业务办理取消提供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同时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和上级要求进行调整,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根据“无缝对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的要求,重点围绕窗口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为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积极营造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与医保签订CA协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办理本单位人员增减业务及打印医疗保险基金申报表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

建立健全了“业务窗口评价”制度。按照要求,探索建立医疗保障服务“业务窗口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满意度评估,做到工作目标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向群众承诺,工作绩效由群众评价。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适时开展行风建设情况明自查工作,及时发现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自2019年6月部分退役士兵医疗保险接续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接续复核补缴工作,经过指导,完成了652人信息复核,办理退休缴费1人,理清职责,解决30多名到省市信访退役士兵解释工作,得到了退役士兵的理解和认可,该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及市医保局的充分肯定。

在此非常感谢区委区政府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机构改革工作中领导决策部署科学有序,为医保局划分新办公场地,使医保工作能快速步入正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多区县将我区医保局作为标杆,来我单位交流借鉴经验,6月27日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同志带领相关人员到我区医保局进行实地调研,就药采、基金安全、如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确保网采平台的正常运行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20年工作谋划

一、加强政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及为民服务解难题活动。

二、大力发展社会化护理服务,稳步推进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将这件民生工程稳妥推进。

三、根据我区实际继续探索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病7种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有效机制,并向上级提出合理可行建议意见。

四、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

五、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做强做优养老市场。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六、探索推进市场化养老,完善长期护理险工作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医疗卫生体系。

七、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调整完善医保信息系统中有关门诊特殊病报销标准,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区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救助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一站式”结算。

八、加强基金管理,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守住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致力推进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

2020年,区医保局将继续努力践行系列讲话及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精神,以“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为原则,推进我区医疗保障事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