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工作总结

生态环境局工作总结

2019年,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大力开展综合整治,持续强化执法监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建设美好。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全市地表水13个监测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城区环境空气PM2.5实况浓度33ug/m3,优良天数263天,优良率78.7%。

1.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摆在绝对优先位置,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生态环保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主任,并召开环委会全体会议讨论研究部署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同时根据“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按照行业类别成立十个专业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专委会第一主任,牵头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专委会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研究部署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改落实行业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处级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全市所有处级干部挂点29家重点监管企业,负责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包干企业做到达标排放。制定出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调度制度等六项制度》《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市城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二十五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当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清单》等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积极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全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着增强。

2.加速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强力推进八大类环保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整改销号。2015年环保部综合督查反馈的10个问题、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9个问题和16件信访件、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的5个个性问题和24件信访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11件信访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执法检查反馈的5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54个。同时加快环保督察问题销号,中央环保督察16件信访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3个问题、省环保督察5个个性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个个性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11件信访件、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综合执法检查级挂牌督办7个问题已报上级销号。紧盯突出问题。结合上级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动真碰硬,全面排查梳理全市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问题清单。2019年共自查梳理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危废固废处置、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方面38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创新开展“散、乱、污”企业疏堵综合治理试点,关闭城区所有石材加工行业,整体搬迁到白杨镇檀山村,落实白杨镇属地环保责任,由檀山村建设标准厂房出租,实现整体规划、集中经营、规范管理,开创污染治理村级组织实施新模式。针对洋鸡山金矿尾矿库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市投资近1200万元开展销库和综合治理。目前库内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已经完工,共处理污水11万立方米,防渗处理及复绿工程已经启动。强化督查问责。从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抽调8名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会同市环保督察办专职负责环保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调度、督促、推进工作,2019年已就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事项下发督办函6份。同时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查,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2019年共约谈1个单位和15家企业。

3.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积极实施净空行动。加快工业废气治理。实施理文化工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和亚东水泥1-6号新型干法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其中理文化工脱硫设施和1#机脱硝除尘设施已改造完成,2#机脱硝除尘设施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安装完工,亚东水泥1-4#新型干法生产线窑尾静电收尘和5-6#新型干法生产线脱硫改造项目计划于2020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严控有机废气排放。规范园区环境管理,生态环境局不再审批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木业家居制造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予审批。联合交通、城管、市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机动车修理行业专项整治,摸排登记175家,要求城区33家钣金喷漆企业搬迁到大唐新区林安物流,统一经营,规范管理,目前已有12家企业签订搬迁房屋租赁合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机动车路面巡检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检测标准,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商务部门加强汽柴油流通环节管控,确保油品质量。推进烟尘粉尘整治。巩固烟花鞭炮禁燃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行全年城市建成区禁放。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要求城区范围内从事餐饮业经营的服务单位,必须安装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油烟必须通过专用烟道排放,目前已完成治理中型以上餐馆106家。严控重点区域,严守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秸秆禁烧防控和巡查,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扬尘防控。实行绿色施工,要求城区建设工地全部封闭管理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做到“六必须”,2019年完成51家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完成9家折迁工地扬尘防治。投资440万用于城市保洁工作,加大城市道路洒水频次,市容部门环卫车辆增至48台。

4.不断加快水污染防治。加快工业废水治理。提前半年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稳步推进,计划2019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完成23家加油站共79个地下油罐的改造任务,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武蛟乡灌湖村、夏畈镇港南村、横港镇远景村、码头镇赤庄村、花园乡花园村、洪一乡王司畈村、黄金乡金岭村、大德山林场港北村等8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新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开展新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设立保护标志17块,其中界标7块,道路警示牌4块,航道警示牌2块,宣传标语4块,并在一级保护区安装隔离围网。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13个已划定保护区的农村集镇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和水质监测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经排查,我市共有入河排污口7个,其中工业排污口3个,混合排污口4个;规模以上排污口5个,规模以下排污口1个,管理以下排污口1个;明渠排污口4个,暗管排污口3个。

5.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增补工作,新增10家并及时补录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固体废物堆放场所排查和污水处理厂污泥调查工作,完成9家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考核评估。召开全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全面掌握我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产废数量,确定4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及危险废物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2019年我市重点监管产废企业26家,共转移危险废物1164余吨,都做到了转移计划及时申报并备案。积极推进亚东水泥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目前亚东水泥日焚烧处置一般固废能力达到400吨以上,到2020年10月,年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将达到5万吨。

6.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亚东水泥和武山铜矿绿色矿山创建已通过验收,2019年已组织申报绿色矿山创建4家,开展矿山生态修复14家。推进生态创建活动,黄金乡、南阳乡和横立山乡芦塘村、黄金乡金岭村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验收和网上公示待正式下文。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11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0个省级生态村。

7.服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引进有实力、有规模、有科技含量、有责任心和确保环保过关的“四有一确保”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和环保不能达标的产业和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求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必须做到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019年市本级共审批项目86个,其中报告书项目7个,报告表项目79个,核发排污许可证43个,办理排污许证变更7个,验收项目6个。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已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的清查、入户调查、相关环境监测、数据汇总和审核工作。根据普查工作要求,正在组织编制数据比对报告,即将开展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实现服务提质提速。严格落实“放管服”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做到申请、受理、审批、发证集中办理,切实做到“只跑一次”。进一步规范优化环评审批和评审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项目,安排专人协调配合,陪同办理。2019年协调陪同办理了3万吨海绵钛、20万吨专用高分子新材料、1.5万吨活性炭等4家上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

8.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环保司法联动。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环保、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形成执法工作合力。2019年召开联席会议2次,联合公安机关开展2次专项执法行动,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环保行为。要求重点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有7家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对我市9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信用评定,9家企业均达到95分以上。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坚持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零点行动、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2019年先后组织开展涉危险化学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化工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清废”“清磷”“排雷行动”“散乱污”等专项行动,开展零点行动1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抽调5人次参加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检查和入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抽调5人次参加省市交叉执法检查,学习执法经验,交流执法体会,展示环保执法人员形象。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54余人次,检查企业287家(次),其中抽调18名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企业69家;调处污染纠纷118件,立案处罚24件,收缴罚款113.45万元。

9.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持续优化政治生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垂管改革,全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局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同步推进、贯穿始终,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组织全局集中学习,安排班子成员和基层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撰写调研报告。对重要论述、中央决策摘要和三个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梳理,检视环保专项督查整改问题,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局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各支部班子及党员开展检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主动积极整改。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同步开展志愿服务和为民办实事活动。积极推动环保垂管改革。根据省和统一部署,加快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在编办、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生态环境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划转执法编制36名、监测编制25名,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分别于2019年7月26日和8月9日挂牌成立。目前,正在进行划转人员档案审核工作。垂管改革期间,我局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全面加强“五型”机关建设。以增强全局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为重点,着力引导和推动全局干部职工铸牢忠诚之魂、勇闯发展新路、担当时代使命、提升服务效能、锻造过硬本领,进一步转作风、优环境,努力打造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机关,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打造美丽提供坚强保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加强基层支部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建立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实现“红包”“违插”“”专项治理常态化,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干部作风整治,亮剑不敢担当“怕作为”、效率低下“慢作为”、应付了事“假作为”、庸碌无能“不作为”、纪律松散“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坚决整治环保干部队伍中的作风顽疾,弘扬新风正气,革除作风之弊,树立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