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12月份工作小结
1、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和迎接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
2、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配合工作;
3、陪同省煤监局到锦宏煤业、同春煤矿进行验收关闭工作;
4、对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4条次并已达执法文书;
5、对非煤矿山开展了双随机检查;参加了市对市两家非煤矿山企业验收和预评价评审工作;
6、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对园区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目前共下达执法文书4份,发现隐患共8条,其中华兴隐患2条,景顺2条,宏柏1条,煜旺3条;
7、按照《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小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同时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8、督促3、4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做好信息预警接入省厅平台工作,同时督促涉及硝化工艺的企业恒立、煜旺2家企业对应急管理部(应急部)硝化协会相关专家组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逐条落实到位;
9、陪同省应急厅相关专家对园区胜富、吉翔、宜乐3家企业进行指导服务;
10、对我市部分工贸企业进行安全督查;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经营许可换证工作;
11、迎接了鹰潭市对我市工贸行业安全交叉检查;
12、陪同省应急管理厅、景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市石灰钙业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市润泉供水有限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标准化复评;
13、下拨灾后重建补助资金5万元,做好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前期准备工作;
14、做好参加全省森林防灭火综合演练工作和防灭火物资储备工作;
15、做好赣中南赣东北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应急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16、组织召开第二次景饶“三县四镇”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工作会议;
17、协助我局驻村第一书记做好扶贫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8、做好“双创双修”文明劝导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元月份工作安排
1、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局的年终各项考核工作;
2、做好元旦期间的值班值守,督促企业做好元旦期间的安全及值班值守工作;
3、督促企业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研究和安排2021年工作;
4、继续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前期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核销项;
5、制定好2021年各口子监管工作计划;
6、督促煤矿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7、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专项百日行动检查工作;
8、继续按照《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小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同时继续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9、继续督促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三年整治活动的工作;
10、下拨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
11、继续加强森林消防大队的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及专业知识工作;
12、继续对接赣中南赣东北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应急系统建设的对接工作;
13、协调圩区乡镇(街道)、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圩堤分段和抢险循环道设置,修订完善《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4、组织编制“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
15、继续做好“双创双修”文明劝导工作;
16、继续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协助第一书记做好挂点村贫困户帮扶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17、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