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司工作计划范文

财政部农业司工作计划范文

2019年,农业司将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稳住“三农”基本盘和压舱石,守好“三农”战略后院提供有力支撑,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加大投入,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保障体系

(一)健全支农投入优先保障制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加大支农投入,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推动新增建设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落地实施,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硬任务落实,保障中央农口部门预算中重大项目支出。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优化投入供给模式。

(二)创新支农资金引导带动机制。采用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创新资金使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建立健全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分级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聚焦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做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提高业务覆盖面,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守住防控担保风险的底线。充分发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等作用,引导更多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向“三农”。

(三)加强“三农”重大政策研究和顶层设计。承担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内牵头工作。积极开展“三农”相关工作和形势分析,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储备。推进农业生产和水利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气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意见。配合做好农业国内支持通报后续舆情监测和应对相关工作。

二、聚焦重点,全力支持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四)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继续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加安排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的规模。指导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等脱贫攻坚项目。聚焦坚中之坚,主攻深度贫困地区,贯彻“三个新增”重要指示精神,足额落实2018-2020年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在重点支持“三区三州”的同时,加大对“三区三州”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深度贫困县支持力度。

(五)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推进2019年整合试点的指导性文件。督促落实整合资金增幅保障要求,取消对贫困县的约束性任务考核,及时修订限制统筹整合的有关办法。压实省级责任,督促和指导贫困县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升整合资金的使用绩效和脱贫成效。

(六)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和督查考核。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配合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加强相关扶贫资金管理。配合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协调专员办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深入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七)积极推动财政扶贫重点工作。按照分工认真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切实抓好财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政策措施落地。规范、健康、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支持贫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做好“兴边富民”行动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支持以工代赈、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三西”建设等工作。配合抓好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加强对定点扶贫县、定点扶贫工作队的政策指导。

三、夯实基础,着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八)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统筹整合资金,集中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引导农民保护和有效利用耕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进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奖惩机制。支持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能力,实施绿色高产创建,提高科技为农服务水平。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做好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工作。支持开展气象“三农”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九)持续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以打造质量兴农的引领示范平台为目标,继续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对成效突出、符合条件的产业园进行认定。以培育产业强镇为重点,继续支持实施乡村产业强县行动。以绿色优质高效为导向,鼓励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支持实施奶业振兴行动,促进畜牧产业发展。支持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保障产业安全。

(十)补齐水利薄弱环节短板。继续支持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大力支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支持开展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统筹支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淤地坝除险加固。积极支持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治理项目。支持扩大南疆农业节水增收试点范围。落实真抓实干激励措施,对实施河湖长制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奖励。支持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三峡后续、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

四、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十一)大力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地方为主、中央支持,区域统筹、差别补助的原则,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予以补助,加强政策衔接匹配,实现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落实真抓实干激励措施,根据国务院大督查结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改善人居环境。完善“村民议事、村组织领办、财政奖补”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

(十二)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围绕建设美、经营美、传承美“三美同步”,依托乡村资源环境条件,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打造一批品牌村、亮点村,提升美丽乡村活力魅力,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发展农业新业态,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弘扬文化传承文明,建设农民美丽幸福家园。

(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稳定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继续支持粮改饲,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继续支持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支持开展有机肥替代,实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实现畜牧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全面推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启动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禁捕工作。

(十四)扎实推进林草生态建设。健全天然林保护财政支持政策,巩固天保工程二期成果,稳定相关补助政策。支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支持重点国有林区金融债务化解。推进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支持大规模国土绿化,适当增加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规模。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体系建设,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林业现代化。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五、增强内生动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十五)支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研究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加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十六)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加强试点试验与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举措的有效对接,发挥政策措施的综合集成效应,确保试点成效可持续。扎实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多元化投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扎实推进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组织对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开展考核评价工作。配合研究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问题。

(十七)推动农口行业相关改革。继续推进中央直属垦区集团化改革,履行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出资人职责相关工作。支持重点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指导相关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改革步伐。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配合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

六、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十八)全面推进政治建设。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深入学习领会“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把践行“四个意识”和坚持“两个维护”贯穿到财政支农工作的全过程。坚决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九)抓好内部控制。认真落实部内控委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内控意识。建立内控制度动态完善机制,开展内控风险点排查,修订《农业司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加强内控风险日常管理,认真做好内控考评工作,强化成果运用。

(二十)提升支农资金管理水平。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做好资金划转等相关工作。加强2019年农林水支出执行情况跟踪督导,研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会同农口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公开等各项工作,提高农口部门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涉农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聚焦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持续狠抓支农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好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二十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理论武装与实践养成结合,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着力培育“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财政支农工作队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干部梯队建设,组织开展青年讲座、青年调研,加强青年干部培养锻炼,支持工会、妇委会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战线工作指导,举办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财政扶贫工作培训班、水利财政业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