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着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追求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我区产业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持续推动质量提升,强化质量基础,严格质量监管,促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健全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服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建设新时代现代新区、美丽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全区大质量工作格局日益成熟,高质量发展“六大”指标体系逐渐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顺畅,质量基础保障有力,质量供给水平大幅提高,质量型发展优势作用充分发挥,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质量强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日益提高,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标准覆盖更为全面,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引导我区企事业单位及团体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3项以上。

计量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民生计量工作更加完备。培育创建服务业诚信计量承诺单位12家。

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认证结果和检测数据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新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把住质量关口守牢安全底线能力进一步跃升。成品油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成品油质量根本好转。

质量提升人才培训保障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作用充分发挥。

三、2019年重点任务

(一)完善质量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强区战略深入实施

1.发挥区“质强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持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质量提升十一个专项行动、健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等重点,细化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质量提升各责任主体的积极性,推动质量强区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出成效。(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强化质量工作考核。突出质量提升、质量创新、质量安全和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完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开展工作督查,及时跟进解决问题。(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质量奖项。建立争创中国质量奖、省(市)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积极推荐企业参与中国质量奖、省(市)政府质量奖,市十大工业名牌产品等奖项评选,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其中,加强对获奖企业的监管,持续巩固和深化质量奖项创建成果,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实现我区各种质量奖项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推进落实市政府“十百千”质量提升工程

4.深化质量提升十一个专项行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协调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十一个专项行动。抓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找出行业瓶颈和质量短板,研究质量攻关方向,跟进帮扶措施,综合运用质量管理、标准比对、技术帮扶、典型培育、宣传推介等方法,及时发掘工作亮点,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推动产品、行业、区域质量整体提升。(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5.选树高质量发展标杆。在全区范围内对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市十大工业名牌产品获奖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典型、高质量发展创新典型、质量提升成效突出典型等进行发掘培育,树立可学习复制、可推广的质量典型标杆,组织进行对标学习和宣传报道。(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6.推动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聚焦我区产业特点,在装备制造、消费品、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遴选优秀企业,采取学习培训、组织专家帮扶等方式,推动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努力提升我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7.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为目标,聘请专家,帮助企业开展质量认证、质量管理、质量攻关等实践创新活动,努力提高企业追求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拉高发展基础底线,为经济平稳运行夯实微观基础。(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效益水平

8.指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以首席质量官培训、企业质量管理经验交流等为载体,采取大讲堂、培训班、观摩学习、现场交流等方式,开展企业家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追求卓越的价值理念,推动企业主动学习实践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升企业员工质量素养和质量技能,引导企业加强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鼓励企业持续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走创新发展、以质取胜之路。(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9.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全面落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深化以组织引导企业广大员工瞄准一个质量目标、聆听一次质量讲座、参与一期QC小组活动、传承一个质量故事、形成一个质量成果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全面推进质量管理。(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0.提高质量统计分析水平。配合省市局开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分析、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跟踪研究分析。(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1.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以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容器、电线电缆、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了解需求,精准对接,借助各界力量采取技术培训,典型培育,等多种方式,促进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有明显成果。(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2.加强质量工作宣传报道。充分利用“3.15”“质量月”“中国品牌日”“品牌节”等平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推动企业和社会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和大质量发展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对获中国质量奖、省(市)政府质量奖等标杆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经验的深入报道,将质量宣传工作贯穿全年。(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13.发挥“区标委办”作用,统筹协调标准化工作。组织综合性标准化宣传,实施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企业主导的标准化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标准化工作,广泛收集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将适合本行业领域发展的标准纳入体系,逐步建立“六大标准体系”。(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4.加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标准制修订。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城乡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快科技成果和先进管理经验转化为标准。大力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5.推进标准创新工程。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引领行动。落实标准化资助政策,引导我区企事业单位及团体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6.积极开展“标准化+”行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标准化示范试点。(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7.加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力争全年企业标准公开数量增加5%以上。(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18.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和引导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团体标准。(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计量技术基础建设,服务质量攻关与质量提升

19.进一步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根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规划》和指导目录,力争年内新建、提升、改造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0.优化计量服务能力。开展“计量服务民营经济企业行”专项活动,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技术资源和力量服务民营经济等中小企业发展。开展企业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鼓励通过认证。(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1.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强化加油机、民用“三表”、贸易结算计量器具检定等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管,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在集贸市场、餐饮行业、商店超市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推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不断完善诚信计量制度建设。(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六)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服务社会公信力

22.完善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稳步推进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整合,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引导有实力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服务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需求的检验检测能力,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新增检验检测能力和自行研发检验检测方法,有效服务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发展。(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3.支持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引导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第三方认证。(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4.加强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集中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买证、卖证、虚假认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各种认证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认证乱象”。2019年围绕强制性认证重点产品和强制性认证重点区域,加大监督力度,运用认证手段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以环境、食品、机动车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化系统内部和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抽查,强化部门协同检查力度。(牵头单位:标准计量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七)严格质量监管,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25.构建全面的质量监督体系。配合省局做好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探索建立法规制度、监管责任、技术支撑、风险防控、信用管理、人才保障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监管体系。配合省局做好立法调研,推动产品质量法治化建设。(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管科、质量发展科、标准计量科、政教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6.严格质量监管。发挥市场监管机构改革整合优势,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成效。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以及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产品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配合省市局做好风险信息采集、风险信息评估、质量风险处置。综合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监督抽查、风险隐患排查、明察暗访、检验检测等手段,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持续不断、行之有效的集中整治。对问题产品和企业坚决做到“五不放过”。(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综合执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7.做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配合省市局开展好产品伤害信息监测,拓宽缺陷产品信息收集渠道。加大新能源汽车、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召回力度,提高缺陷产品召回数量和质量。(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8.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和成品油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统一部署,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全面加强散煤市场监管,定期召开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对高速公路、交通干线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加油站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质量不合格油品,依法严格处罚形成高压态势。2019年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综合执法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9.加强执法打假工作。实施市场环境净化工程,聚焦农村市场、山寨食品、违法添加、农资和农产品、重要生产资料、电子电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假冒伪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拳整治,持续发力。(牵头单位:综合执法科、消保科;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局成立“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科,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各有关科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工作,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责任到人,加强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督导。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和督导,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跟踪问效,推动工作任务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3.加强宣传。对质量提升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显著经验、成绩,各有关科所要及时向质量发展科、办公室反馈情况,会同各类媒体,充分利用节日节点平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