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

财政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脱贫人口较多、脱贫难度较大、贫困发生率高于1%的乡镇和村挂牌督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及时掌握攻坚进展,结合财政扶贫职责加大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督促有关乡镇、行政村抓牢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全面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二、督战对象

(一)挂牌督战乡。未脱贫人口较多、有挂牌督战村的乡镇。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挂牌督战村。未脱贫人口较多、脱贫存在困难、贫困发生率高于1%的行政村。

三、督战时间

挂牌督战从2020年3月-12月,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6日-3月11日)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县扶贫领导小组《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永开发〔2020〕8号)和局党组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财政脱贫攻坚挂牌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

第二阶段(3月12日-6月30日)发起总攻阶段:督战行业部门的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督促行业部门和扶贫办项目库建立和公示,指导督查资金支付,协同行业部门和扶贫办对项目验收。

第三阶段(7月1日-9月30日)全面收官阶段: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重点关注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季度及使用情况。及时准确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组织各单位填报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及自评报告,健全基层财政内控制度,规范县乡村财务管理,精准做好涉农惠农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要按时保质完成。

第四阶段(10月1日-12月25日)总结提升阶段:全面推行巩固提升行动,有效提升脱贫质量,坚持不定期分析研判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总结经验,形成数据真实、内容详实的挂牌督战总结报告。

四、督战方式

(一)局领导定点督战。由局党政班子成员负责,对各挂牌督战乡定点督战。

(二)各股室指导督战。各脱贫攻坚业务指导组按照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不定时下到挂牌督战乡、村进行业务指导,形成工作通报,帮助乡、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查缺补漏。

五、有关保障

(一)组织领导有保障。局机关领导要按照挂点乡、村和挂牌督战分管领域安排,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和督战责任。各股室要围绕财政督战职责,认真谋划部署,确保挂牌督战取得实效。

(二)工作调度有保障。挂牌督战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报告、一反馈”,各股室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每月20日前将本月领导调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农财股。

(三)作风建设有保障。开展挂牌督战工作,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层层加码、搭车督战。要处理好督战与减负的关系,严控基层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处理好“督”与“战”的关系,既要督促落实,更要帮助解决问题,不能只督不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