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待定式总包制工程建设论文

学校待定式总包制工程建设论文

1新建、迁建学校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某学校搬迁工程项目总投资约9400万元,套用施工定额得出总工期为12个月,于2010年8月开工,原预计2011年8月完工,但截至2012年11月还未完工,实际拖延工期14个月。施工单位通过低价中标,而在施工过程中又想方设法增加现场签证及技术变更,通过增加工程量以追求较高利润,导致工程造价失控。有些工程部门实行偷工减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来蒙混过关,埋下质量隐患。而现场管理更是一片混乱,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低下,工作态度怠慢。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缺乏,安全设施不足,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深入研究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缺少了竞争机制。在公开招标等其他环节,因为企业之间有竞争,所以施工企业都会将自己最有优势、最积极的一面表现出来,而在中标后进入施工阶段,很多施工企业就进入一个与建设单位博弈的状态,而在这个博弈中,因为建设单位是建设产品的最终使用人,为能够尽早获得建筑产品的使用权,往往在博弈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局势,从而助长了施工企业的歪风邪气,并导致恶性循环。

2待定式总包制的原理及应用模拟

待定式总包制的原理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施工过程中,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竞争成果反馈到建筑行业,使竞争贯穿整个建筑行业的各个环节,并形成良性循环。以建设投资8000万元的新规划校园项目来模拟待定式总包制的应用:工程施工图预算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投资额大致平均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为3500万元,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Ⅱ标段为3200万元,包括生活及辅助用房。通过公开招标,Ⅰ标段由甲施工企业中标,Ⅱ标段由乙施工企业中标。其他的室外道路、绿化、运动场、围墙等市政、附属工程共1300万元单独列出,待总承包单位确定后,以合理低价法确定施工合同价并与总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甲、乙两家施工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同时开工,由考核委员会对照考核办法对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给予评价,并在各单体工程主体结顶阶段择优确定甲为总承包单位,甲可向乙收取3%~5%的总包服务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考核委员会应将甲、乙两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考核记录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应该建档并动态管理,在其他项目的招标中应考虑投标企业以往的竞争成果,让有实力的企业能以此体现自身优势。

3待定式总包制需解决的问题

要让待定式总包制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起作用,必须要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3.1确定适用范围

结合目前市场实际,投资额过亿的大型项目一般都会由实力雄厚、管理科学、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竞得,而1000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一般不进行分标段施工,所以待定式总包制应该选择工程造价在3000万~10000万元之间的大中型项目。工业项目施工因为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也不适用待定式总包制。只有农村新建、迁建学校工程最适合采用待定式总包制,一些政府性投资的安置房等民用建筑工程在此投资范围的也可以尝试采用待定式总包制。若该方式在实际应用中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可以尝试扩大范围。

3.2标段平均划分

待定式总包制应用的前置条件就是项目必须是由相应数量的单体建筑及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组成,且各单体具备同时施工的条件,附属工程施工可相对靠后。根据本县已实施的三所农村学校整体迁建项目的投资组成,笔者计算出三个项目的附属工程都占整个投资额约20%,单项工程则可按投资额可分为两组或三组进行分标段招标。附属工程合同价采用合理低价法,即经审核后的附属工程预算造价乘下浮系数,下浮系数应在合理区间(下浮区间由县招管办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测算和市场调查后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由建设单位和已确定的总包单位代表在下浮合理区间范围内每间隔0.2%的下浮系数中随机各抽取一个,取两个下浮系数的平均值,据此与总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3完善竞争机制

采用待定式总包制必须要有一套科学的竞争考核制度,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按各要素的重要程度分别设置相应的分值,并考虑各施工阶段的重要性分配权重。由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应的人员组成考核委员会,制定严谨科学的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计分,最终以加权平均数作为考核结果。投资控制主要考核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偏差的及时纠正、工程款支付控制、新增工程费用控制、预防并控制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等因素。进度控制主要考核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目标工期控制,包括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偏差修正等。非施工方责任造成工程延误的,应给予顺延。质量控制主要考核施工过程中人、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五个方面以及分部、分项、检验批等验收,各类检测结果等都纳入质量控制计分体系。安全管理主要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预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现场安全标志等方面。此外,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也应该设置相应的分值纳入考核办法。竞争制度中应明确“过半淘汰”,即甲、乙两家施工企业同时开工,而施工进度在某个施工节点上体现为甲明显落后乙一半,且没有有力的方案和措施改进的,甲施工企业应即刻清场,由乙施工企业接手。工程款结算至当前进度,并由审计部门审核,原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比例、质保期质保金、违约责任等条款继续有效,时间节点以整个工程项目的各时点为参照。

3.4保障成果有效

行业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建设单位采用待定式总包制实施工程项目,规范建筑市场运用待定式总包制。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竞争形成的成果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应该建档并动态管理,在其他项目的招标中应考虑投标企业以往的竞争成果,让有实力的企业能以此体现自身优势并中标,使得整个建筑市场的各环节都有竞争,形成良性循环。

作者:陈伟强 单位:浙江省缙云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