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思考探索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思考探索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指标,对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非常重要意义。为探究做好高海拔黄土高原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形成区域性可复制、可推广运行管理经验,对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长效运行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经验

近年来,临洮县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饮水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持续巩固安全饮水成果,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规范有序,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1基本情况

自2014年以来,临洮县实施了南部水厂改扩建、引洮一期东峪沟农村供水、东部农村引洮供水和东部农村供水巩固提升等17个农村供水项目,投入项目资金45659.7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427.89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799.18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23万元、一般债券资金2524.13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32.57万元、县级整合资金1953万元。目前,全县农村自来水用户有11.54万户,集中供水人口比例达到了9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5%,安全饮水率达到了100%。2020年,临洮县高质量完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目标,被甘肃省扶贫办、甘肃省水利厅授予“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主要做法

临洮县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中之重,协调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行管理,形成了“政府负总责,行业部门主抓,受益乡镇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

2.1多点发力,保障措施逐步完善

明确了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进一步理顺了农村供水管理职责;制定了“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等,通过中央和省级下达水利发展资金、县财政拨款、水费提留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养护资金,保证了工程正常运行;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入专户,实行县财政统一管理制度,由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所按照程序统一进行报账;全面实行计量水费和阶梯水价收费方式,并落实了供水工程优惠电价,有效降低了工程运行成本。

2.2落实责任,工程运行长效安全

成立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和5个工程管理所,落实323个行政村供水保障员378名;将县政府、县水务局、各乡镇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各行政村相关责任人和村级水管员姓名及电话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进一步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目前,全县农村日供水规模40744m3,农村供水范围覆盖全县18个乡镇323个行政村,农村供水管网长度14891km,调蓄容积75680m3。

2.3规范管理,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印制了“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维护及供用水合同”“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户手册”,健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图一表一册”技术档案,制定了各集中供水工程巡查、抢修和村级管网管护等制度,做到主管道维修24h内完成,支管以下管道维修12h内完成。全面推进农村供水计量智能化“远传计量+微信收费平台”的收费方式,安装智能水表3.4万块,通过开展到村充值、微信缴费等方式,方便了广大农村群众缴纳水费,农村供水信息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4创新模式,运行机制不断健全

为了做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产明确、权责一致,临洮县将村级供水管网资产全部移交18个乡镇政府管理,形成了县、乡镇、村社、村级水管员和专管机构共同参与管理的“群管+专管”模式;建立了“临洮县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钉钉群,由县委、县政府及县水务局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数据修改、供水抢修和管沟开挖等工作,打通了农村供水“最后一米”;制作“用水户明白卡”,由各乡镇发放到每户农户,向广大群众公开省、市、县水利部门监督电话和供水服务电话,推行“甘肃农村饮水”微信公众号,使农村供水问题反映渠道进一步畅通。

2.5强化措施,水质管理稳步推进

按照定西市政府批复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临洮县划定南部、东部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和南屏人饮等5个小型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了保护警示保护标志,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安排专人加强巡查管理;成立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定期开展6处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23项水质自检工作,并对323个行政村各类水样进行抽样检测;各集中供水工程每日开展常规9项指标检测,确保了农村供水水质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可靠。

3工作成效

临洮县通过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查指导,在完善全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体系的同时,探索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全县农村供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1农村供水网络更加完善

临水县按照“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分批逐年实施”的原则,全力推进规模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形成了以洮阳水厂和东部引洮、东峪沟、东部、南部、中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跨乡镇集中农村供水工程为骨干,小型分散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网络,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2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近年来临洮县通过争取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供水巩固提升、苦咸水改水等项目建设,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5处,分散供水工程2564处,覆盖人口46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5%,安全饮水率达到了100%,全县农村因水致贫、因水致病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

3.3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临洮县广大农村用水群众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得到了保障,减轻了农村群众劳动强度,解放了农村地区生产力,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实的饮水安全支撑。

4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工程管理难度大

洮阳水厂和东部引洮、东峪沟、东部、南部、中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处跨乡镇集中农村供水工程有提水加压泵站13处,水处理厂房6座,主支供水管道698km,有村级供水管网5860多千米,供水户数11.54万户。同时由于饮水工程地处黄土高原高寒山区,地形复杂,村庄农户相当分散,管道落差达1000m,水压不稳,管理人员少,工程运行管理难度大。

4.2水价太低,运行经费缺口大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同于城市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村群众吃水的民生工程,也是公益性的基础设施。由于供水管网长而且分散,管道跑冒滴漏现象相当突出,维修费用大,运行成本高,按现行水价收取的水费难以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

4.3漏水造成的财产纠纷逐年增多,供水管理单位负担重

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有的5860多千米村级供水管网,主要穿行于村庄巷道及群众房前屋后,由于农村群众的房屋大多建设年代久远,房屋基础差,受气候变化、道路整修以及群众疏于管理户内工程等原因,供水管道渗水经常造成农村群众房屋受损等水纠纷,处理难度极大。虽然省、县政府出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供水管理单位、受益乡镇、村和受益农户各司职责,但是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均由供水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严重影响了农村供水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职工工作条件艰苦,待遇偏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问题的民生工程,水厂都处于远离城镇、比较偏僻的地带,工作辛苦,生活条件差,工资偏低,职工思想不稳。尤其是东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处高寒地带,职工全年有一半时间在冰天雪地中进行维修工作,工作、生活条件非常艰苦,没有一定的毅力是不能长年坚守工作岗位的,需要各级政府关爱支持农村饮水安全事业。

4.5村民自管组织落实不到位

省市县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办法都明确村级供水管网和入户工程由各受益村社及农户负责管理维护,而且管理组织也建立了,但是,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乡镇、村社、农户均推托不管,主要原因是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村级管理人员报酬不到位。

5意见建议

5.1改革管理体制,适当提高水价

根据2002年国家出台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甘肃省及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定,参照全省大多数县市的具体做法,建议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确定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县财政每年补贴一定数额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确保职工工资发放和主体工程养护维修,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同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成本进行核算,按照“在现有基础上翻番、略低于引洮一期供水价格”的要求,适当提高供水水价,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转。

5.2完善村级管理体制

建议出台政策明确用水者协会及村民自管组织组建办法、工作职责、管理经费筹集、人员工资标准等核心问题,保障用水者协会及村民自管组织建设落到实处,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健康运行。

5.3加大宣传力度

建议县上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相关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采取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等措施,每年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意识,提高群众集资投劳的积极性和建设管理的参与度。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饮用水安全意识,改变旧的用水观念,让群众更多地掌握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政策和知识,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更符合实际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

5.4落实国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循环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建设用地和用电三个方面。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扶持政策还没有落到实处,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税收减免,免收水资源费、水质检测费、污水处理费等,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够实现良性运营。

5.5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保护力度

临洮县已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要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和封山禁牧各项措施,严禁牛羊上山和采矿等破坏植被影响水源的现象发生。

6结语

建好管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和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是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也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临洮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同时得到了上级行业部门的认可,临洮县南部水厂在2021年被甘肃省水利厅评定为“五星级水厂”,为高海拔黄土高原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形成了区域性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行管理经验。

作者:高世文 单位:临洮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