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科论文范例

法律专科论文

法律专科论文范文1

关键词:成人学历教育;法律专业;职业化;教学改革;路径

一、成人学历教育法学专业职业化改革的必要性

1.成人学历教育的职业特征

有论者指出,成人教育的职业化是指:“成人教育以满足、面向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促进服务对象就业、转岗为主要价值取向,通过校内校外两个课堂为服务对象提供学习产品,从而使服务对象在取得学历的同时,获得一技之长。”[1]有必要说明的是,成人学历教育的职业化并不是将成人教育吸收并入职业教育,因为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分类依据不同,属于性质、定位不同的教育门类,那种“从某种意义上说,成人教育又属于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职业教育内容的重要补充、职业教育实践的主要阵地。成人教育的职业化和职业教育的成人化,是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的重要交叉点”[2]的观点并不妥适。成人学历教育职业化的目标是满足成人学生的实际需求,着眼于提升其职业技能或职场能力,其核心是去理论化,即去除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中过于理念化、理论性的内容以及脱离成人学习者实际情况的教学要求,回归成人学历教育应用化、技能型、职业性的初心。成人学历教育的职业性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成人学历教育对象的职业特征。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成人学历教育最显著的特征是,其教育对象是在职在岗的已就业者,多数在24—29岁这个年龄段,对依靠记忆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学习手段充满抵触,对记忆中的中学阶段的填鸭式教学更是天然排斥,这些学习特点决定了他们对纯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不高。成人学习者已经就职于某一行业,和普通高校学生相比具有鲜明的职业背景,不管其求学目的是补偿学历,还是职场充电,或是重新择业,进行职业技能训练、着眼于提升职业能力都不违反其求学目的和职业需求。因此,对教学内容、教学模式进行职业化改革是符合成人教育对象的特征的。“认清成人教育对象的职业化特征,使其和普通教育相区别,这是制定教育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基础。”[3](2)培养目标的职业化。进入21世纪后,成人学历教育尽管尚肩负着学历补偿教育任务,但培养目标已趋多元化,不少学生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学习目标或虽以获得学历为目的但并不拒绝职业能力的提升(见表1)。更重要的是,就算以学历获得为目的,但学历就排斥职业技能吗?因此,培养目标的职业化既符合经济社会对教育的要求,也有利于受教育对象,是双赢之举。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1997),教育级别被划分为0-6级6个层次,其中ISCED5B类大致等同于我国的专科教育层次。ISCED5B类定位为“实际的/技术的/职业的特殊专业课程”(practical/technical/occupationallyspecificprogrammes),培养目标为使求学者获得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所需的包括技能和知识等实际能力,其教学计划比5A(通常理解的大学本科教育)的计划“更面向实际,更与具体的职业挂钩”。可见,虽不能据此将成人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划等号,但根据ISCED1997,成人学历专科教育从教学计划伊始就应该呈现出其相应的职业特征。(3)教育政策的调整。早在2000年,教育部就了《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2000】2号),其第5条规定,该要点供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参照实施,说明在教学管理要求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高职高专适用同一标准。其次,在专科专业目录上,“法学”已不再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名称,而代之以“法律事务”为代表的法律实务类专业。从“法学”二字到“法律事务”的调整揭示了专业定位从重理论学习到重实务操作的政策导向。鉴于目前只有成人高校和高职学院还开设专科专业,这一定位转换再次证明了成人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上的职业化特征。

2.成人学历教育严重的理论化现状

然而,与成人学历教育职业化特征形成严重反差的是其严重的理论化现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课程设置、教学要求上向本科院校看齐。成人学历教育的“降生”是政策推动型的,上级政令一出,各地全面开花,要多快好省上规模,采取“拿来主义”,直接套用、照搬普通高校现成的计划、课程、教材、考试评价标准是最简单易行的做法。在成人学历教育兴办之初的1978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1.55%,[4]客观上还担负有帮助大量优秀在职人员一圆大学梦的学历补偿任务,因此尽管也存在前期理论论证不足、顶层设计过于粗放、缺乏对成人教育特殊性进行系统研究、普教化严重等弊病,但鉴于当时主要教学目标就是弥补文化理论知识,矛盾尚不尖锐。而进入21世纪后,成人学历教育学生生源构成、学习目的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对文化知识不再感兴趣,对系统化的理论学习产生抵触甚至厌倦情绪,而且随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基本素质也无法与20世纪相提并论,普教化的教育理念、模式与学生现状发生了根本对立,再加之个别社会教学点视办学为生财之道,教学环节虚无、考风考纪差,口碑急剧下滑。(2)大量使用与普通高校高度同质化的教材。当前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系统使用的教材编者不乏大家,在编写、印刷、出版质量等方面也没有任何问题,但偏重理论、内容枯燥、版式设计单调,与普通高校教材高度同质化,或者就是普通高校教材的翻版。其次,拥有与文字教材配套的音像教材或视频讲解曾经是开放教育引以为傲的特色教材,但观看这类音像资料后,会发现多数授课专家一本正经地把概念的“定义—特征—比较辨析”从头说到尾,讲得多,互动少,在拍摄时长时间保持同一个镜头,画面呆板,课堂实录化严重,严肃有余而吸引力不足,不能激发学生观看兴趣,实践中利用率极低,更别提对教学的辅助功能了。(3)考试题量上死记硬背题“一家独大”。仅以开放教育民法学课程考试为例来说明。在2019年X月期末试卷100分的总分值中,除16分的案例分析和一个3分的单选题外,其余81分均系就概念术语、法律理论进行考核,学生必须在大量的背诵记忆基础上方能作答。(4)实践环节考核以论文等理论化成果为唯一方式。就法律专业而言,实践环节是为数不多的将抽象的法律原理应用到具体生活现象的从理论到事实的思维训练过程。实践环节是将书本理论知识转化为活知识的桥梁,是将法律条文实用化的过程。然而囿于在业余学习模式下组织集中实习几乎不可能、实践环节考核标准的高度主观化等现实问题,实践环节在教学过程中能省则省、能简则简,或干脆睁只眼闭只眼,其重要性仅停留在教学计划中的文字表述上,徒具“理论价值”。实际操作中,多以论文写作作为实践环节的最重要甚至唯一考核方式,而论文写作本身就是理论化的,用一种理论化的成果来评价实践环节的教学效果,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二、职业化改革的路径探索

成人学历教育严重的理论化现状和职业化特征形成尖锐冲突,在理论化和职业化两者之间长期的角色错位导致其自身定位上的不明,定位上的暧昧反过来严重限制了成人学历教育的发展思路,因此,不再跟在普通高校后邯郸学步,而是勇敢地承认自己的职业定位有利无弊。有鉴于此,结合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和专业特点,我们对法律事务专业按照以下思路进行了初步的职业化改革。

1.培养目标的复合化

普通高校学生以职业选择为求学目的,顺利就业或继续深造是学习需求也是教学目标,培养研究(预备)型人才或高级应用型人才是普通高校人才培养目标。成人高校学生不以就业或升学为目标,他们已经有特定的工作岗位,毕业后多数还是继续原来的职业,他们会不知不觉把工作困惑、业务需求带到学习过程中,也会本能地把所学到的知识和真实的工作、生活相比较,并自然地用个人经验来评价所学知识对工作有无裨益,因此单纯以知识灌输为手段的教学很难满足学生实际需求,极易形成教与学的严重对立。这种不以知识获取为单纯目的、学习目的多样化的实际决定了成人学历教育在培养目标定位上的特殊性,具体到法律事务专业,就是培养目标的复合化。法律从业人员的高起点化是国际惯例,职业的高门槛化使专科层次的学生不可能从事律师、审判人员、法学教师等传统的法律职业或专业性事务,即使非全日制本科毕业,也不具备报考法律资格考试的资格。培养目标复合化要求分析目前职业资质要求,找准行业定位,放弃传统的纯法律职业,而以掌握一定法律知识作为基础的相关或交叉职业为职业定位,具体如行政执法、辅助执法、社区服务、社会工作、司法机关书记员、法律秘书、治保人员、村社干部、基层干部、律师助理以及税务、证券、工商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初级复合型岗位。以社会工作为例,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社区的背景下,社会工作人员的需求量很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日常接触的家庭养老、继承抚养、相邻关系、社会保险、工伤优抚、民间纠纷等纠纷性质不严重,但多发易发,纠纷的调处需要综合运用道德、政策、法律、纪律等手段,工作内容不是纯粹的法律事务,但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背景对开展工作非常必要。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广州持证社工人数已逾1.8万,[5]而四川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仅2万余人,其中取得全国社会工作专业职业水平证书人员6931人(《四川省“十三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四川社会工作人员不仅缺口相当大,而且学历偏低,还有半数以上未取得职业水平证书,他们有在职接受学历提升的需求。因此,将初级复合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符合成人学历教育的办学定位,也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

2.课程设置技能化

在确定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后,我们放弃了对普通高校专业建设模式的简单模仿,以应用化、技能化为指导思想对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了改造(新旧教学计划部分课程对比关系见表2)。法律事务专业共开设有民法基础与实务、刑事法律基础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与仲裁实务、行政法律制度与实务、经济法基础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基础与实务、办公室实务、书记员工作与实务、律师与公证实务、合同法律制度与实务、行政执法实务、法律文书、婚姻法、司法笔录14门专业课程,课程名称“实务”化成为显著特征。为实现“名实一致”,在教学内容安排上,参照高职教学要求,较大幅度降低理论难度和减少理论教学,增加大量法律运用性知识,强调课堂微型案例分析,突出实操性和思维分析能力训练。

3.教学资源设计小微化

根据注意力衰减规律,长篇、大幅的文字阅读容易使读者产生枯燥感,因此,在教材的选择上,原则上以高职高专教材为主教材,以理论够用、重应用分析、“互联网+”教材为选用原则,避免单一章节文字过长、板式设计单一的版本。视频是网络学习的重要教学资源。针对成人学习者学习环境易受干扰性和时间零碎化的特点,首先尽量避免使用课堂讲课式的视频,代之以一定镜头切换、画面变化的视频来保持学习者注意力。其次,视频资源以微课为主体,每讲5—8分钟,以一个知识点或典型案例分析为线切入知识点,如民法基础与实务课程选用了“王健林名誉权侵权案”“重庆天降烟灰缸伤人案”“未成年人购买案”等分别介绍人身权制度、共同危险责任制度、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刑法基础与实务课程选取罪刑法定原则、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一般正当防卫、特殊正当防卫等30个重要知识点,分别制作30个微课,其间穿插大量经典案例及生活化小案例。通过专业公司进行动画制作、美化处理,保证视频教学资源具备一定观赏性,提高教学资源的实际利用率。同时,资源的小微化也为下一步应用在手机移动学习平台上预留了空间。

4.考试方式实用化

考试是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一环,任何回避考试环节的教学改革都难以形成“教学设计—项目运行—成效评估”的逻辑闭合圈,都可能陷入纸上谈兵。成人教育学生天然存在工作与学习时间的激烈冲突,生存本能会促使他们在时间安排上以工作为优先,闲暇的时间才会安排学习,甚至考试,也会让位于工作。历年的期末考试都有不小的缺考率,即使在实行随到随考网络化考试后,四川电大近三次考试缺考率仍然达7.3%、6.7%、7.1%。因此,需要就考试方式做一些适应性改革,区分具体课程在专业知识构造中的地位,采取部分课程形成化考核、部分课程集中考试的混合考核机制。具体而言,民法基础与实务、刑事法律基础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与仲裁实务、行政法律制度与实务、经济法基础实务、法律文书等6门专业核心课程采取纸质化统一考试,其余课程采取网络化形成性考核。问卷调查也表明,通过将考试过程化,分散在日常学习过程中,有助于减轻学生工学矛盾,增强学习获得感,受到95.93%学生的欢迎。

5.考题内容应用化

成人学习者的另一个学习特点是机械记忆能力明显下降,具备一定的逻辑分析能力。对他们而言,背诵记忆大量的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更重要的是,就算概念、术语烂熟于心对实际工作也裨益不大,所以主观上也排斥概念、术语的死记硬背。如果考试一味考法律术语的概念和特征,一方面极易诱发学生考试时铤而走险去作弊抄袭,另一方面会降低其学习获得感。破解这一问题,需要教师动脑筋将所欲考察的教学知识点进行应用化设计,减少记忆型试题,增加分析型考题。同样以民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期末试题为例。该课程试题分选择、判断、问答、案例分析四种题型,从分值构成上看综合案例分析、小分析题达50分。教师在试题设计时,将一些重要概念的关键字适当改动作为判断题,引导学生辨析概念的核心要素。如对“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不平等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进行对错判断;又如不问什么是原始取得的概念,而是以“李四新购得三居室新房一套,其对该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原始取得”为题来判断什么是原始取得。这样既有考点,又有迷惑点,又省掉对概念的记忆,将考点从概念记忆转换成对概念的理解分析。尽管考题内容应用化不可能根除考试作弊,但可以提高作弊的难度,降低作弊的“收益率”,值得一试。考题内容的应用化变化在实践中也获得67.48%的问卷受访者好评。在最喜欢题型上,单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占比分别为47.15%、35.77%、15.45%。

三、职业化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法律事务专业的一系列职业化改革措施因应了学习者实际情况,受到学生的欢迎。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得知,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学资源小微化、形成性考核方式的满意程度分别达到84.55%、97.56%、95.93%。当然,在新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的实际运行中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使改革的设想和实际效果间出现一些差异。

1.考试内容应用化后,成绩及格率反而下降

这是在制订专业改革方案时未曾预计到的情况。如民法基础与实务课程目前经过了三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及格率为93.75%,第二次为33.33%,第三次为86.36%;而课程改革之前的三次民法学课程考试及格率分别为94.74%、100%、100%。刑法基础与实务课程最近三次考试的及格率为90.91%、77.78%、86.36%,而改革之前三次刑法学课程考试及格率分别为91.67%、75%、100%。究其原因,首先,成人学历教育实行教考分离,学生,特别是分散在各地教学点的学生,难以参加命题教师的面授课,不能面对面接触命题教师,把握不住命题的思路和复习的方向。其次,学生一方面排斥机械记忆,一方面又懒于开动脑筋主动思考,致使考背诵的题记不住,考分析题又做不来,学习态度上还需改进。最后,学生从小学到中学已经对填鸭式教学形成全面依赖,虽已具备相应的逻辑思维能力,却不善于、不喜欢运用这种能力去解决问题,仍然习惯于被动接受知识,所以分析能力差强人意。考虑到成人学习者学习能力不可能短期内取得突破性的改进,一方面要加强针对性的考试辅导;另一方面要提高命题科学化,在分析题与记忆题之间寻求题型、题量的平衡点。

2.适用的文字教材匮乏

尽管各式文本教材种类繁多,但真正适用成人学习者且满足职业技能训练所需的教材却不多。首先,绝大多数教材内容上严重理论化已有如前述。其次,部分专为成人学历教育编写、设计的教材因出版日期久远或不再版或内容老旧而无法选用。再次,尽管高职类教材为数不少,但因高职教育以技术、工程类见长,法律类教材却并不多见。最后,少数课程如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与仲裁实务因内容涵盖民事诉讼法与仲裁两个领域,可适用的教材非常少。因此,教材的可选择面并不大。

3.实践环节依旧相当薄弱

首先,虽然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实践基地,不过学生地域分散、时间难以统一,加之成人学生也没有寒暑假可言,难以集中组织教学实践,学生自行联系的实践又难保质量。其次,在进行需求调研时,尽管学生都对流于形式的实践极为不满,希望大幅提升实践环节的质量,而一旦真正要求其协调好工作安排、牺牲部分个人闲暇时间时,又畏难退却,认为实践环节没必要一丝不苟,没必要进行刚性考核,学生的两面性暴露无遗。最后,实践环节如何设计、如何考核以及如何制定考核标准同样是不太容易解决的老问题。

4.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脆弱

首先,课堂教学仍旧形不成双向互动。尽管在教学要求中安排了不少微型案例分析的内容,也受到学生欢迎,但学生更习惯于听教师讲案例,极不情愿主动参与分析讨论,也鲜有提问或质疑。课堂仍然是教师→学生的单向交流,不能有效形成师生的双向互动,对学生技能的训练也停留在理论设计层面。其次,成人学历教育目前采用课堂面授+网络自学的混合教学模式,相较而言,网上学习的质量更难以保证。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对学生是否上网学习、学习时间等进行记录,但是否挂机学习、形成性考核是否本人完成、学习状态、学习效果等学习质量要素却不可能以技术手段来监控,只能由学生的自觉性来保证,而一切依赖于个人自觉性的保证体系经证明都是非常脆弱的。

四、对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借鉴意义

四川电大法律事务专业的职业化改革绝非完美,但也可以为下一步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提供以下有益借鉴。

1.坚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用性

在过去普通高等教育精英化的时代,成人学历教育尚负有为在职人员提供学历补偿教育的使命,学科理论体系的教学被置于相当重要的地位,以获取学历为学习目标有其历史合理性。这样的功能定位决定了除受教育对象有区别外,成人学历教育几乎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翻版,“事实上成人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普通教育的简单移植和翻版,毫无特色可言。当普通教育充实和完善自己的功能定位后,成人教育便在教育目的、培养目标、教育方法乃至服务功能上迷失自我”[6]。随着普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持续提高(2020年将达到40%)和教学改革的深入,成人学历教育低门槛化、学习方式灵活的优势不再明显,继续和普通高等教育保持同质化,会逐渐丧失特色,走向消亡也并非危言耸听。在不同教育类型层次鲜明,教育供给市场细分化的今天,成人教育更要发挥贴近社会接地气、贴近在职人员职业需求的优势,以职业化教学为特色,确立以在职人员职业能力提升、职场竞争能力提高为导向的实用性人才培养目标。培养目标的实用性并不排斥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成人教育的职业化发展并不意味着其他教学环节的忽视,也不意味着盲目的扩招和理论教学的弱化”。[7]我们是在学历教育的大前提下探讨职业化,缺乏成体系的专业知识是不能称为学历教育的,因此职业化是在掌握必需的理论知识基础上进行的,理论知识是根本,在此基础上再拓展职业能力、满足职业发展需求,二者是皮与毛的关系。不能过分强调职业技能的培训与训练而忽视理论学习,那样可能滑向只有技能没有专业知识的极端,将学历教育培训化,将理论知识无用化。轻视构成专业知识体系核心的理论之核,缺乏学历所必备的理论学术素养,就好比没有内功功底的武术,缺乏进一步向上提升的基石,必然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下滑。

2.课程设置的构想

(1)课程体系宜简单化。可设公共课、专业课、综合实践课三个板块,各板块学分之比为3∶6∶1,公共课、专业课相应分必修课、选修课,必修课、选修课学分之比以6∶4为宜。选修课开设的总门数不宜太多,因为成人学习者一来不像普通高校学生有广泛的兴趣爱好,二来并不通过选修课学习这一途径来提升素质,选修课过多并无实益,甚至反而导致师资的不足。(2)在具体课程设置上,鉴于法律事务专科未开设法理学课程,在本科阶段应开设法理学,以帮助学生形成系统的法律思维方式,为未来更高层次的专业学习奠定理论基础。首先,有学者认为专升本课程“应以专科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目标,基础课程应少而精,理论知识应以实用、够用为度,不能盲目以宽口径、厚基础来要求‘专升本’学生”。[8]不过,本科毕竟不同于专科,本科的教学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理论性的或具有相应的理论教学要求,“可以要求完成一个研究项目或一篇论文,为从事高技术要求的专业或为进入高级研究计划提供所需的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相较于专科的应用性,本科应该具有更高的理论水平和相对完备的知识结构,因此要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其次,根据2018年4月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很难再从事律师、公证、司法人员等职业。与国家政策相适应,可以考虑删除律师实务类课程,代之以行政执法实务、交通管理执法实务、婚姻家庭继承法律等课程,以与法学本科学生大量从事的行政执法、行政辅助执法、社区服务等工作的内容相适应。最后,为增加课程的实用性,可以用司法文书取代法律文书课程,加大实务中常用、常见的行政执法文书、调解文书的教学内容。囿于篇幅,具体课程的设置不能一一而论,要注意的是,目前的成人学历教育法学本科是专升本专业,在课程设置时要考虑如何与专科课程科学衔接,尤应避免在课程名称、教学内容上的简单重复。

3.课程内容建构的职业化

课程内容建构,包括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与调整,在广义上还应包括考试以及实践环节的设计,以下分别说明之。(1)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增强课程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成人学历教育“在教材、教学内容上应体现‘学以致用’的原则,讲究实用性,在课程内容上要结合专业实际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增减、融合或重组”,[9]即教学中不一定面面俱到,根据成人学生行业特点,合理增删教学内容或根据实际对教学重点适当做出调整,以实现针对性施教。以司法文书课程为例,可以减少判决书、起诉状、答辩状、辩护词等诉讼文书的教学,加大调解文书、公证文书、现场笔录、行政申请、案情通报、行政执法处理决定、行政决定、听证文书、家庭纠纷调处协议、遗嘱等常用、常见的行政、民事文书的训练。应该讲,课程内容建构合理性与教学成效的最直接评价指标是学生在单位上的好评度、职位晋升速率、跳槽成功率等,但在缺乏学生追踪数据的条件下,目前更多还是通过考试、实践环节来验证。因此,在对课程教学内容做出调整后,还需要对考试、试题设计及实践环节做出相应变更。(2)题型、考题的均衡化。教学内容的变化必然要求考试题型、试题与之相适应,方能实现教考一致性。在设计成人教育考试题型时,可以减少名词解释、概念比较、问答、论述等记忆类题型,增加分析类题型如判断分析、案例分析等,适应成年人机械记忆衰退的特点。在试题设计时,可以将概念、特征等知识点生活现象化,通过对生活现象的判断帮助学生掌握基本原理。当然,这客观上增加了试题难度系数,尽管没人喜欢死记硬背,但分析型试题的灵活性和困难度显然高于死记硬背型试题。教师首先要掌握好度,平衡好记忆题与分析题的比重,根据及格率、学生反馈及时调整比例,避免发生大规模不及格现象;其次要适度控制试题的灵活性,减少试题的迷惑点;最后要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尤其是面授辅导或案例分析专项练习,在面授中有意识加入小案例的分析,切实提高学生思维与分析能力。(3)课程内容的合理建构同时也要反映在实践教学环节上。目前,成人学生跨职业、跨专业学习比例相当高,据统计,有68.18%的法学本科学生没有从事法律实务的经历,有15.91%的学生是为了换工作而新选择法学专业,他们没有专业背景,更没有实践经验,让这些零基础的“法律素人”建立起起码的专业感性认识非常迫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到律师事务所参观,听律师讲授实务基础知识与经验、初步掌握具体个案的办案流程和涉及的协同部门等,都是可行的办法。为此,需要建立一批实践教学基地,通过专业见习、课内实践教学尽快形成对法律的直观认识以及作为专业人的自我定位。其次,法律咨询仍然不失为实践能力锻炼的好方式。生活现象千奇百怪,用预先制定好的几百条、几千条法律条文来应对大千世界总有捉襟见肘的不足。为了把千奇百怪的生活现象与法律条文相对应,就要把这些现象背后的实质进行梳理提炼,提炼成符合法律规范所要求的事实构成,即把生活事实提炼为法律事实,再将之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相比对,界定其法律关系性质,再区分容易混淆或似是而非的法律规范,找出正确适用的法律关系,明确具体权利和义务。剖析真实的纠纷最能锻炼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和分析能力,是把“纸法”变成“活法”的不二途径。通过法律咨询接触到鲜活真实的案情,在对其进行法理分析的过程中,学生必然会有“书到用时方恨少”,所学知识严重不足、难敷应用之感,会促进他们努力钻研法学知识,在学习中带着解决问题的意识主动思考,增强学习效果。

4.综合实践考核方式的多元化

长期以来,法学综合实践环节都被设定为综合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两部分,毕业论文通常计5学分,不仅在分值上高于3学分的综合实践(以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为例),同时还因与学位挂钩而倍显重要,写毕业论文是毕业前的最后一环已成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认识。不容否认,写作论文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论文成为公认的综合实践考核方式也有其合理性,但论文就其实质而言是理论化的成果,用一个理论化的成果作为实践成绩的评价标准似乎本身就说明了实践环节考核方式上的无奈。正如法学实践教学应包含“实践性法律课程体系(包括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专题辩论教学法、法律诊所式教学法)、社会实践课程体系(包括社会调查教学法、法院旁听教学法、法律咨询教学法)、实习课程体系(包括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论文课程体系(包括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10]等多种课程体系,也应允许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考核方式并存。根据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需求,可以“提供更多的毕业设计选项,给予学生一定的选择自由,致力于更高层次学习的或对法学理论感兴趣的可以选择写作论文……其他致力于法律实务工作的可以通过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法律文书来增强实践训练”。[11]因此,需要改变那种将论文等同于毕业设计的“唯论文”的一元考核方式,使综合实践考核方式多元化,实现实践教学的实践性这一本质属性的回归。为配合综合实践考核方式的多元化,前期需要加强课程内实践教学,在教学中有意识增加文书写作和案例分析的训练,同时通过举办司法文书写作、案例分析比赛等活动,营造重实践重技能的教学氛围。

5.职业化与人文性相统一

法律专科论文范文2

关键词:水文化;研究态势;分析

1988年10月25日,在淮河流域四省治淮宣传工作会议上,李宗新先生首次提出应大力开展水文化研究。①历经近30年的发展,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建设、水文化教育、水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运用计量分析和统计学知识,对检索到的水文化论文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一、水文化研究的学科分类与发展轨迹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设有13个学科门类,110个学科大类。水文化归属哪一个学科?经检索发现,文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文献比较集中,教育学、理学、法学、历史学居中分布,管理学、艺术学、哲学分布的较少,农学、医学、军事学没有相关文献,文化及水电工程是关注最多学科。在上述学科门类中,排本学科门类首位的是:文学是中国文学33篇,工学是水利水电工程239篇,经济学是工业经济119篇,教育学是高等教育19篇,理学是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25篇,法学是民族学13篇,历史学是考古10篇,管理学是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10篇,艺术学是美术书法雕塑与摄影8篇,哲学是中国哲学6篇。除上述研究领域文献较多外,还鲜见于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林学、中药学、医学技术、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等学科。由此可知,水文化研究内容广泛,不仅有文史哲人文学科内容,而且还有理工类自然学科,同时还有经管法等社会学科的内容,属于新兴的文理交叉学科。我国水文化研究历经开展宣传研究(1989—2003年)、服务水利实践(2004—2006年)、政府倡导推动(2007—2010年)和规划专项建设(2011—2014年)阶段,基本上与年度发表文章数量趋势相吻合(见表1)。特别是2011年水利部《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来,《基于人水和谐理念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和《中国水文化发展前沿问题研究》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点)课题相继立项,国内学者的水文化研究主要聚集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遗产、水文化资源、水工程文化、地域水文化、水文化教育传播等方面。从表1可知,1989—2001年,水文化研究的论文较少,年均不足6篇,低于年均篇数的年度为1989年、1992年、1998年、1999年、2000年,尤其是1993年和2001年分别为0篇,这说明水文化研究处于萌芽阶段。2002—2006年,论文数量呈平稳缓慢增长态势,平均每年约20篇,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进入2007年后,论文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到2008年、2010年达高峰期,随后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趋向稳定和成熟。从2011年开始,论文数量呈现直线上升趋势,年均为86篇。2011—2016年篇数占所有论文的53.4%,说明此阶段是我国水文化研究领域的探索和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1989—2003年,没有研究生以水文化选题作为学位论文。2004—2016年,学位论文共39篇(博士学位论文2篇,硕士学位论文37篇),学位论文数占所有论文的4.06%,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在基础理论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在学位论文中,最早的博士学位论文是2004年艾菊红的《傣族水文化研究》②,最早的硕士学位论文是2005年刘虹弦的《水脉相连气韵横生———水文化在现代城市形象中浸润和延续》。在水文化文献中,主要来自《治淮》《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水利发展研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中国水利》《江苏水利》《水利天地》《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涉水行业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主办的期刊。在水文化研究中,涉水行业高等院校期刊如《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昌工程学院学报》等成为主要学术交流阵地。尤其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自1985年创刊就设有“水文化研究”专栏,成为全国期刊界历史最长、影响最大、声誉最高的特色栏目。此外,《北京水务》《中国三峡建设》《山西水利》和《城乡建设》这四种期刊数量也位居前列,说明水文化研究与水利建设也紧密相连。

二、水文化研究的热点、焦点与团队分布

文献分析表明,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中还没有刊发与水文化相关的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历史类文章,中文核心期刊刊发水文化研究文章更少。在水文化研究论文中,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论文较少,《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收录论文屈指可数。这说明,水文化研究期刊层次和期刊学术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关键词出现的频率进行分析,可以很好地体现一门学科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热点、焦点。水文化研究出现频率极高且排在前列的关键词有“水文化”“水”“文化”“水文化遗产”“人水和谐”和“水文化建设”。这说明,以上述词语为关键词的文献相对比较集中,是水文化研究关注的重点和焦点之一。同时,频率在4次以上的关键词主要有“建设”“水利风景区”“保护”“内涵”“水文化教育”“水景观/开发/保护利用”“教育/水资源/水利院校/城市发展/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研究”“传承/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播/和谐/水利工程/水环境”和“水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由此可见,水文化研究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如水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承创新、水教育传播、人水和谐等成为水文化研究新态势。通过分析研究机构,可以了解我国水文化研究团队和研究基地分布格局。水文化研究发文排在前3位的全部来自高等院校,分别是河海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其中,河海大学38篇,发表文献最多,占总数的3.94%;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发文章分别占总数的2.07%、1.87%,这与河海大学水文化研究所、南昌工程学院水文化研究中心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文化研究中心都是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密不可分。上述研究基地已经成为水文化研究、水文化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地。

三、水文化研究的成绩、不足与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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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不足

医院领导中存在重工作轻培养、重经济效益轻技术提高、重近期利益轻远期效果的现象,严重影响了CME的深入开展。在此情况下,医院CME的管理人员没有专职的,而多由医务科或科教科兼管。他们由于事务性工作较多,存在着表面性工作做得较多,缺乏深层次的研究与思考。由于受经费的制约,中医医院投入不足,开展和参加项目较局限,影响了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和智力引进,从而影响了学科建设,后劲乏力。一些医院未建立CME制度或虽然建立,但培养目标、考核与职称晋升、待遇、评优评先、执业再注册脱节,难以发挥其促进作用,严重挫伤了医务人员参加CME的积极性。

2、CME项目水平不高,手段方式落后

(1)CME项目水平不高

①CME项目的申报质量和教学水平不高。主要体现在相近CME项目的重复申报,项目内容不符合“四新”、“三性(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CME项目师资力量配置、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项目的监督检查不到位。②CME项目学科覆盖率发展不平衡,缺乏有效的评估体系。申报的CME项目学科覆盖面不广,学科结构往往局限于传统的学科框架格局上,缺少主动适应和应变能力,以及反映“四新”内容不够。在教学目标上,对提高能力和素质重视不够,使学习者选择性较小,难以满足和适应需求,教学质量难以提高。缺乏对CME管理及教学方法、效果的系统评价和研究,尚未建立相应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③CME内容不完善。CME中多注重医疗技术的继续教育,而没有把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医德医风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导致个别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有所提高,而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却停滞不前,两者不能协调发展,造成了医疗纠纷增多的不和谐局面。④中医专业和西医专业没有区别对待。中医医院中,中医临床医师对中医方面知识掌握要优于西医的诊疗技术,西医专业临床医师的诊疗技术要优于中医医师,但是中医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功底较差。目前对于这两类临床医师的CME基本上没有区别对待,而是一概而论的。

(2)CME手段方式落后

中医医院的CME方式多以外出进修深造、参加学术活动、参加短期学习培训班等方式为主,而论文交流、院内学术讲座和专题报告会、自学、科室小讲座、疑难病例讨论、教学查房、新技术新业务等开展的较少。因此,难以适应中医医院临床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中医医院开展CME的措施

1、更新观念,统一认识,是提高CME自觉性的前提

人是CME的内在因素,只有充分调动CME对象和工作者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开展好CME。通过加大对CME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意识到:只有不断地学习“四新”,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因此,统一认识是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学习一阵子”为“学习一辈子”、变“单纯追求理论学习”为“提高能力”的前提。

2、成立和健全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是落实CME的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和健全规章制度医院

应按要求成立CME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使医院CME组织体系健全。院领导的重视不是一句“套话”,是医院CME经费、人员以及政策的重要保障。医院的CME委员会应由院长任主任,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医学专家为成员。科教科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人员相对固定,保证准确把握政策和标准。医院人事、医务、护理等部门在医院相关制度、考核标准的制定以及执行方面对CME工作予以必要的重视,如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执业再注册均要求提供CME合格证书,并将科室CME的合格率纳入科室主任、护士长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科主任、护士长对科内CME工作也应积极配合,相对固定一名能掌握CME标准的同志协助科教科管理科室内CME工作。医院应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该院实际,从内容、形式、考核、学分登记及验证等方面制定该院的CME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医院还应科学进行经费管理,制定相应的办法对个人参加项目学习、接受远程继续教育、在各级杂志等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和奖励,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积极性。

(2)做好学分年度验证和CME档案及信息管理

为了保证CME学分授予的真实性,在学分授予、登记审核工作中,实行院、科两级审核制度,并为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CME个人档案,授予学分的论文、成果等资料的复印件经院科两级审核后归档保存。现在,宜昌地区已经实施CME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网络管理,明显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科室开展CME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保证医院CME目标的实现。

3、建立健全评价体系CME的评价应由重过

程转为重结果。根据评价的阶段分类如下:①过程评价:学习者对课程满意度的评价;②内容评价:评价内容的相关性、课程设置特点和复杂程度;③结果评价:获得知识、技能和态度变化的情况以及学习者在实践中的行为变化;④对患者和社会影响的评价:很多学者指出这是惟一有意义、有效的测量,因为它评价的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对医疗护理的满意度和医护行为变化的感知。

2.3开展具有中医医院特色的CME项目

中医学知识、方法、技术的更新,不是由理论的更新带来的,而是由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对已有理论,即经典理论的深入认识和不同感悟所带来的,这是中医不同于现代医学的一个显著特征。中医医院的临床医师既要掌握现代医学的理论与先进技术,又要发扬传统医学理论,突出中医特色,做好院内、院外CME工作。

(1)院内CME

①中医基础理论与现代医学诊疗技能操作培训相结合。中医医院应从突出中医特色和专科特色去求发展,无论是哪一个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都应对中医基础理论有所了解,并能在本专科疾病的诊治中运用。此外,要求中医专业人员对中医经典理论做到熟读。经典理论是中医的本体,是中医真正意义上的基础,也是构成中医医务人员理论水平高低的决定性要素。中医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多数是中医院校的毕业生,随着现代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他们在辨证施治的同时还要掌握现代医学操作技术。②院内办“西学中”培训班,积极鼓励科室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进展的学习。培训班以自学为主,由有经验的中医专业人员讲解、答疑,并定期组织相关知识考试及考核。③利用教学医院优势,积极申办中西医结合CME培训班。宜昌市中医医院为三峡大学中医临床医学院,鼓励本院中医专家授课,促使其在备课的同时巩固和丰富自身的理论知识。同时聘请上级医院的中医专家前来授课,从而实现资源共享。④积极开展名老中医师带徒教育和临床经验的整理与应用。医院采取为名老中医配备学术继承人的教育形式,指导教师通过口传面授、临床应诊、实际操作,向继承人传授他们的经验和专长。组织人员对有代表性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整理与应用。⑤法律教育与医德培养应成为CME永恒的主题。依法执医、文明执医是现代社会对医务人员的要求,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存健康权是社会发展的要求。长久以来,医德教育与法律教育是医学教育的薄弱点。CME不仅要补好这一课,还要使之贯穿医务人员的职业生涯,使医务人员保持高尚的医德医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⑥重点专科建设与CME相结合。重点专科是医院发展的龙头,将CME与重点专科建设相结合,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服务水平。⑦积极引导参与医学科研、撰写论文以及自学。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医学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撰写论文,使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以促进医院学术风气的活跃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2)院外C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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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立医院作为非营利性机构由独立董事会负责,实行公司化管理,政府通过控股公司间接拥有医院的所有权,并以补给病人的医疗服务消费的方式常年拨款补贴医院。医院设有医院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医院的发展、经营原则,评价医院运转效率、院长绩效等;监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决议,监督医院的运营情况,保证国家、医院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这种管理模式,既保障了出资人的权益,又能使经营者有充分的财产经营权,同时保障有效的监督。

2医院护理工作情况

2.1管理机构结构清晰,职权独立

新加坡中央医院实行垂直管理,护理部主任称护理总经理,护士长称病区经理。护理部主任由医院董事会聘用,护理部主任与护士长、护士长与护士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上一级管理人员有权聘用或解雇下一级人员,而下一级人员的工资、晋升等均由上一级人员向人事部门推荐。

2.2护士设置层次清楚,职责明确

新加坡护理人员分为注册护士、助理护士、护工3个基本级别。注册护士工作职责包括:护士交接班,跟随医生查房,按照医嘱安排、管理和执行工作,各项治疗的安排和沟通协调,病人病情的观察与沟通、及时处理,出入院、转院指导和安排,书写交班报告,护理治疗和给药,指导和监督助理护士、护工完成生活护理等;助理护士又称登记护士,工作职责包括:病人生命体征的测量和其他医疗护理需要的记录,和护工一起做生活护理,协助注册护士工作;护工又称护理员,主要负责病人的饮食供应及基本生活护理。每班次均安排不同级别护理人员组成一个护理小组,为病人提供无缝隙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2.3工作信息化程度高,精细高效

随着电子系统的广泛应用,无纸化办公成为趋势。在新加坡中央医院,无论是量体温、医嘱执行、查房,已经完全实现了无纸化。不仅减少了中间收发纸质文件的环节,节约人力、物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人工操作带来的误差。查房时,医师随身携带的手提电脑,经过联网,随时可以查询或者更新病人信息,甚至可以联网跨医院查询病人的病历,减少了周转于不同医院间的病人的麻烦。各护理站均有与全院联网的计算机,可查询、检索病人的护理资料,参与院内信息交换,打印有关表格,从而协助临床护理计划的实施。各种护理规章制度、条例、操作规程,在医院网络系统会及时更新,护士都会自觉上网去学习。护理部采用趋势护理软件,使人员的分配安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

2.4绩效考核体系科学完善,公平公正

绩效考核是考察护士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和贡献,包括对护士素质、护理行为、护理结果等的全面的综合性考核。中央医院有一套科学、完善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用以在日常工作中衡量员工的表现,规范、督促他们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考核突出两个特点:①公开性原则,即实现上级对下级的开诚布公的交流、面对面的评价,尽量减少误会与冲突。②强调量化的数字指标,由医院统计部门、信息中心、财务部门提供。采用全面绩效评估程序,分3个步骤:①前期行为规划,此阶段让员工明确哪些是员工应该做的,员工需要达到怎样的工作状态;②绩效评价,此阶段让员工知道其前期工作效果以及将得到怎样的认可和奖励;③未来表现辅导,此阶段让员工了解怎样才能做得更好。绩效考核由4部分组成,即关键业绩领域/绩效目标、能力考核、整体表现和职业发展计划。通过绩效评估法,全方位、多视角地对每位护士的综合绩效进行多维度评估,强调各层面的沟通和信息反馈,其结果认可度高、考核结果全面客观。这是管理部门对每位护士进行评估的主要方法,是对护士的表现进行评价与反馈,从而对其行为实施相应的预防和改进措施的有效方法,并作为评价护士优劣及护士的提升、晋升、聘任的主要依据。

2.5护士发展规划明确,自主选择

2.5.1对学历的要求

新加坡护理教育培训目标为三类护理人员,即注册护士、专科护士、助理护士。注册护士和助理护士招收的学生一般为初中或高中毕业生,注册护士学制3年,助理护士学制2年,两者之间课程设置着重点不同。专科护士的培训,必须取得3年制护理专业文凭,并且拥有2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方可申请专科护士培训。取得专科护士文凭,毕业后从事专科护士工作。注册护士完成8个月专科培训后也可申请专科护士资格,注册护士具备本科学历后可申请病房护士长。专科护士具备硕士学位并在相应专科医师指导下工作1年后,可拥有在主治医师审核下的处方权。

2.5.2执业晋阶要求

与在校教育及继续教育紧密关联的是新加坡中央医院严格的职务晋升制度,护士按照护理部制定的年度教育计划,参加各类讲座、学习,修满一定的学分后方可晋级。例如护工工作满2年,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可晋升为助理护士;助理护士工作满2年,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可晋升为注册护士;新注册护士毕业后暂时不定专业,如果要晋升为高级注册护士,除了要求工作满5年、表现良好以外,还需要脱产学习1年获得专科文凭,医院提供学费,但学完后要为医院服务3年。能考取文凭的护理专业有很多,如内科护理、外科护理、重症护理、手术室护理、老年护理、社区护理、急诊护理、心理健康、妇产科护理、泌尿科护理、神经科护理、癌症护理、眼科护理、骨科护理、儿科护理等,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课程,学完后到相关专科工作,并晋升为高级注册护士。中央医院不但护士执业晋阶要求明确,而且医院帮助护士完善个体化发展目标,制订学习计划,并进行评估。

2.5.3自主选择轮转科室及工作科室

为给予护士更加宽松的发展平台,中央医院允许并提倡护士自主选择轮转科室及工作科室,以结合护士自身的发展和需要,对个人的专业发展予以指导和鼓励,达到既满足组织对成员不断提升护理质量的要求,又满足护理人员个人的职业发展愿望,进而实现组织发展目标与个人发展目标的相互协调和相互适应,实现组织与护理人员的共同成长、共同受益。

2.5.4重视学习和鼓励创新的科研促进制度

科研工作由护理科研委员会和质量改进委员会负责,除了鼓励护士开展科研工作、发表学术论文外,本着实用、安全、高效的原则,委员会支持护理人员针对医院的护理方法或者硬件提出改进建议。为发挥科研工作对临床护理工作的指导作用,高等级护士每月有1次业务学习,护理部经过层层筛选,选择一篇有针对性的论文,由护士就论文的主题、结论、研究方法对临床的指导作用展开讨论,将灌输式的学习方式转变为参与、思维、判断式,使护士主动学习,逐步掌握科研工作能力。除了专职的带教老师系统、全面、细致的点拨外,医院设有高级专科护士会诊制度,届时几名专科护士会与医师、营养师、药剂师一同会诊,给出治疗和护理方案。丰富的信息资源渠道,多样的教学活动和对护理专业发展的重视,有力地促进了护士的继续教育,使其适应护理专业特定领域的要求。

3启示与建议

新加坡中央医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我们与新加坡中央医院的差距,并不在硬件而在软件,不在技术而在理念。我们需要先进的医疗设施和技术,但更需要科学的管理理念与方法。

3.1建立职权一体化的护理岗位管理模式

医院各部门职责清晰,尽量减少交叉与审批环节,是确保工作高效的前提。随着护理学专业发展为国家一级学科,护理与医疗的平行独立管理是必然趋势,以实现对全院护理人员的使用、管理、调配、培育的统一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应授予护理管理部门独立的人事任免权和使用权。同时,建议设立具有绝对监督权和执行力的监管部门,实现公开、透明管理。

3.2提高护理工作信息化程度

加快护理工作信息化进程,实现无纸化办公,节约人力、物力,避免重复、不必要的劳动,减轻护士工作量,让护士从繁冗的文书书写工作中解脱出来,优化护理记录与分析流程,将精力更多地关注于服务对象,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3.3实现以需定岗、以岗定人、人尽其才的绩效管理体制

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建立与岗位相适应的管理规范与制度,合理分配人员,实现以需定岗、以岗定人、人尽其才。同时应用适合的指标进行绩效考核,进行失效模式分析,采用先进的评估工具,确保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应注意:①明确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目标;②指标设置遵循SMART原则,即明确的(specific)、可测量的(measurable)、可实现的(attainable)、现实的(realis-tic)、有期限的(timed)原则;③考核方法尽量简便、易行;④绩效考核过程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进行考核方式、方法及过程的持续改进。

3.4重视对护士的专业素质培训与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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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背景

价值多元化则意味着在物质和意识开放的社会发展中,人们追求事物的价值趋向多元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出现了一批富裕的社会群体,该群体对子女的教育有特殊的需要,或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接受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更优质的教育,或者是能够得到特别的照顾。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上大学”不再是普通人的梦想,人们在怀揣着上大学的愿望的同时,也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基本素质与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培养。而公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下,在满足家长的这个需求方面能力欠缺。政府公共财力的不足导致许多公办学校在维持生存方面出现了资金链的中断。人才的自由流动政策和教师追求价值的多元化使得这些学校的优秀教师纷纷涌入环境较好、待遇较高的民办幼儿园,再加上人性化、灵活性的办园政策,极大地满足了不同阶层人士的需求。这些都促使人们在选择教育价值方面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于是,多元化的民办园应运而生。在西方国家的历史发展中,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中也曾出现过文化、教育等社会独立结构。每个独立的结构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为了保障每个独立结构能够充分实现其价值,政府需要界定各个结构主体的职能,并创造条件促进各个主体实现其价值,以满足人民对价值的多元选择。“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明确了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意味着我国想通过建立和谐社会来解决政府与资本、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教育与民众之间的矛盾集中在“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等方面。这一时期,关于“和谐社会”和“社会公平”的研究较多。2004-2014年以“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期刊论文有131070篇,以“社会公平”为主题的期刊论文16671篇。民办幼儿教育作为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体现着社会的公平,因而,成为“和谐社会”和“社会公平”研究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教育背景

邓小平教育思想是民办幼儿教育迅速发展的指导思想。早在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教育事业绝不是教育部门的事,各级党委要认真地作为大事来抓,各行各业都要支持教育事业,兴办教育事业。”1992年他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再次重申“希望大家通力合作,为加快发展国家科技和教育事业多做实事”。在邓小平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开始改革学前教育投资体制,多渠道地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将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作为政府、社会、家庭、学前教育机构的共同责任。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市场经济的深化逐步波及到幼儿教育领域,体现在农村幼儿园成为幼儿教育发展的重心之一和幼儿教育的发展必须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两方面。随着社会中产阶级的出现与增加,教育消费主体对教育需求日趋多元化,国有企业幼儿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堪重负转制成为民办幼儿园,社区幼儿园作为房地产业日益发展的产物逐渐成为城市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主流。同时,九五期间,我国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幼儿教育经费仅占教育经费总数的1.3%,这表明发展幼儿教育的主要资金来源于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这就意味着民办幼儿教育作为公办幼儿教育的补充,在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分量。为了进一步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对社会力量办学提出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设立、组织与活动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我国民办教育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10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纲要》的颁布明确了政府在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的职责、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与目标。2010年我国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的颁布,把发展学前教育提上有计划的发展日程。在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下民办幼儿教育以一种蓬勃的态势迅速发展。据我国教育事业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有民办幼儿园12.46万所,比上年增加9234万所;入园儿童865.62万人,比上年增加52.23万人;在园儿童1852.74万人,比上年增加158.54万人。研究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成为这一时期研究者较为关注的问题。2004-2014年以“学前教育发展”为主题的期刊论文有960篇。研究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必然要研究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

二、关于民办幼儿教育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民办幼儿园概念和类型的研究

关于民办幼儿园概念和类型的研究不多,没有太多的争议。郭宗礼认为民办幼儿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之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承办的、主要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和运行的幼儿园。罗英智根据民办园的办园主体、产权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将民办园分为5类:1)纯民办幼儿园,经费自筹,产权、经营权私有;2)单位、团体办幼儿园,经费自筹,产权私有,经营权归主办者或承包者;3)民办公助幼儿园,举办者为民间团体或公民个人举办,在教学、人事、招生等方面受到政府或主管教育部门扶助;4)国有民办幼儿园,所有权国有,经费自筹,经营权私有;5)股份制幼儿园,股东自筹经费,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幼儿园,股东一般不参与经营幼儿园,行政领导权归当地政府,业务指导权归教育部门。

(二)关于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与策略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后,民办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也出现了大量的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方面,陈静等研究者认为,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民办幼儿教育在总体上呈现出阶梯形态;民办幼儿园由于经营分散、行业集中程度低、未形成规模经济和学习经济效应。有些研究者通过调研发现小规模民办园存在一村多园的布局不合理的现象,从而造成办学资源的分散与浪费,甚至园际之间展开恶性竞争的后果。在微观方面,民办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办园模式和民办园自身管理两个方面。吕桂珍在总结北京市民办园特色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列举了北京市民办园的发展模式,如集团发展模式、中外合作办园和办国际园模式,为地方省市民办园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在民办园自身管理方面,众多的研究者在对农村民办园和城市民办园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大量的一手资料,认为目前民办园在发展中主要存在诸如资金投入、办园设施、安全与卫生、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保育、收费和财务制度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研究者各抒己见,认为政府、社会和民办园在改变民办园生存状态方面应承担各自的责任。首先,政府应做好宣传、立法、规划、督导、资助、咨询6个方面的工作。其次,社会成立小规模民办园的行业协会,规范小规模民办园的收费标准,制定行业认可的评估制度对民办园进行评估、验收。再次,民办园应改善办园环境,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儿童活动质量。

(三)关于民办幼儿教师发展现状与策略的研究

研究者从生存状态和专业发展两个角度分析了民办教师的发展现状。首先,从生存状态来看,研究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由于社会地位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缺乏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较低,因而,民办教师处于职业倦怠和焦虑严重的困境中,从而出现了民办教师流动性较高的现象。其次,从民办教师的专业发展来看,研究者认为目前民办园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教师准入制度,民办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较低;在年龄方面呈现明显的年轻化趋势,学历以大专和中专为主;民办教师不能享有及时进行专业发展教育的权利。在改变现状的建议中,郭宗礼认为民办园可以采取包括严格教师的准入制度,切实提高民办园教师的待遇、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园教师的专业化培训措施来改变民办教师的发展现状。这一建议较具有普遍性。

三、对民办幼儿教育研究的反思

(一)民办幼儿教育研究的特点

1.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路线多样

研究者除了采用文献分析法分析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搜集相关的理论资料外,还采用了调查法、问卷法、观察法搜集实践资料。从而,使研究成果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依据。在研究路线方面,有的研究者采用从理论到实践的方法,先介绍相关的理论,再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阐述现有民办园生存的特点,最后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有的研究者遵从纯理论的路线,通过分析国外发展教育的经验,启示我国政府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应发挥的职能;有的研究者遵从由点到面的路线,以一个城市或乡村的民办教师发展现状为突破口,进而从宏观方面提出国家在促进民办教师专业发展中应尽的行政与法律职责。

2.研究内容集中,研究视角逐渐开阔

研究内容较多集中在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状态及改进策略方面。研究者最早将研究视角聚焦在农村、城乡民办园的教育状态方面,在提出改进建议时,也是较多地关注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近几年,有些研究者开始转变视角,从社会公平和教育公益性的角度研究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下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的意义,不仅研究民办园自身的发展状态,而且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分析同一区域公办园的发展经验,阐述民办园和民办教师在改进自身状态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有的研究者将视角转向国外,将外国政府、民众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的经验引进国内,提出促进我国民办幼儿教育发展水平的举措。

(二)民办幼儿教育研究存在的问题

1.研究的理论基础薄弱,缺乏本土化的研究

首先,已往的研究大都遵循一个既定模式,即阐述现有问题,简单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很少有研究者能够从教育学、社会学角度挖掘改进民办幼儿教育现状措施的理论根源。其次,关于民办幼儿教育的历史性研究也较少,这样就使现有的研究缺乏历史经验的借鉴,从而成为断点式研究。第三,关于国外民办教育的研究,也仅仅是停留在国外政府在发展幼儿教育中承担责任的经验介绍上。这些经验仅仅是当时某国教育、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的产物,与中国的教育、经济现状的可比性较低,其经验也就不具有可参考性。

2.比较性研究少,缺乏发展性研究

首先,目前的研究只是关注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很少有研究者从微观层面详细分析国外私立幼儿园的发展经验。仅有的几项研究也都是关于国外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政策和国外实施补偿性教育的法律、文件的介绍,对于国外私立幼儿园和教师自身发展、私立与公立幼儿园的互助发展、家长与幼儿园的互助发展方面的研究较少,与中国相关方面的比较研究则更少。其次,研究成果表明,大多数研究集中在农村、城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现状方面,所提建议也仅仅是针对改变现状而采取的措施,没有预测未来民办园的发展趋势,没有分析这些措施的可持续发展性。

3.研究成果分布不均,研究政策导向性凸显

2004年以来以“民办教育”为主题的论文有1091篇,其中核心期刊387篇,博士论文36篇,硕士论文719篇;以“民办幼儿教育”为主题的期刊论文有39篇,其中核心期刊有17篇,博士论文1篇,硕士论文22篇。相比“民办教育”,“民办幼儿教育”的研究成果数量甚少,而且多集中在2010年之后,2010年以后关于“民办幼儿教育”的期刊论文有21篇。这是因为,2004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教育界掀起了关于民办教育研究的热潮。尽管在法律中也提到了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但是,毕竟不是重点,因而没有引起研究者的过多兴趣。2010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在这两个文件中,国家把学前教育独立出来进行详细的阐述,激起了研究者的较大兴趣。可见,国家政策指导文件是研究者研究内容的风向标,直接关系研究成果的数量变化,出现了学术研究的跟风现象。这一现象必将影响学术研究方法和内容的创新,降低研究成果的质量。

四、未来民办幼儿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研究视野开阔,在比较中取长补短

首先,未来的研究者将更加关注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田野化研究。通过对某一地区、某一民办园的实地调研,分析、总结相似地区、同一水平民办园的发展特点,提升经验的理论水平,加以推广。挖掘问题的本质,以相关理论为基础,提出改进这一类民办园质量的措施,以提高研究的效度。其次,跨学科研究将逐步增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和经济的支持。未来的研究者在研究教育学问题时,将寻求相应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支撑。第三,研究者还可能选取国内外两个经济、教育发展水平相当的城市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将国外发展幼儿教育的经验创造性地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提出可操作性的发展策略。

(二)研究独立性增强,注重研究的学术性

法律专科论文范文6

毕业实习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构建校局合作机制实习管理模式是保障和提高毕业实习效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文章结合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问题,依据《公安技术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送审稿)》要求,从毕业实习管理与实施方案等有关教学文件的制订、实习基地和教官队伍建设、毕业实习手册编制等方面,探讨公安校局合作机制下的毕业实习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

关键词:

校局合作机制;公安院校;毕业实习;管理制度;交通管理专业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军训与入学教育、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课内实践教学、专业综合实训、就业指导、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和方式。其中毕业实习是占用学时最多、持续时间达半年以上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实习作为一门主要的专业实践课,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必须的实践环节,是学校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理论教学联系具体工作实际,应用和进一步巩固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重要阶段和途径,是培养学生专业能力和业务技能的一个重要手段[1]。但对于毕业实习如何组织实施、如何规范管理,特别是结合公安工作的性质和公安院校毕业实习的特点和特殊性,如何建立校局合作的管理与运行机制,目前各公安院校普遍处于探索与尝试的初级阶段,缺乏相对成熟、统一的规范和模式。本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以及《公安技术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送审稿)》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目前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管理的现状问题和实践经验,探讨校局合作机制下的公安院校毕业实习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

一、公安院校毕业实习的地位与作用

公安院校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公安高等学历教育、开展民警训练、进行警务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积极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培养公安专业人才。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这一培养目标既是公安院校区别于其他普通院校的教学与育人特色,也是由公安工作的性质及其对人才需求特殊性决定的,同时对公安院校理论与实践教学特别是学生毕业实习环节也提出了特别要求。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公安院校必须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和创新,积极推行适应公安特色的模拟场景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教学形式,并通过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进一步消化和吸收课堂教学知识和内容,引导和促进学生提高警察职业素养和实战应用能力。公安院校课程体系由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构成。为实现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其实践教学环节要坚持理论联系公安工作实际和学以致用,围绕专业核心能力、公安实战基本能力以及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能力的培养,建立完善的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健全校局深度融合、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并将实践教学各环节纳入学生的学业考评范围。毕业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理论教学与公安实践紧密结合、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公安实战基本能力的掌握和培养等功能与作用,同时也是公安院校学生毕业后步入公安工作岗位前的必要锻炼环节。学生只有通过毕业顶岗实习才能进一步了解公安工作对于专业技能的实际需要,加深对公安工作性质特征的认识与感受,增强对公安工作的切身体会和适应性。交通管理专业作为公安技术类专业之一,其专业教育要突出公安交通管理职业特色和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战要求,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交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与公安交通管理实战部门之间协作共建、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公安交通管理专业人才。交通管理专业的毕业实习是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实习这个阶段和过程,掌握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核心能力和素质要求,并将所学交通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通过实践得到融会贯通和进一步升华,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核心能力,是学校专业教育回归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的本位要求,也是对交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教学的必要补充和专业综合能力培养的强化环节[2]。

二、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问题

毕业实习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早已达成共识,但纵观目前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普遍缺少毕业实纲、毕业实习实施与考核方案等相关方面的具体内容。具体到交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普遍推广“2+1”模式[3],即学生在校理论学习时间为2年,毕业实习时间为1年。其目的是通过为期1年的毕业实习,能够将两年所学的理论知识与交通管理实战进行深度融合,并使学生可以从顶岗实习中进一步理解、掌握和提升交通管理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交通管理专业“2+1”模式的毕业实习安排,1年的实习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前半年由学校统一联系、组织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习(有时根据当地公安部门的实际需要,也被安排到其他部门,如治安、刑警等部门),后半年考虑到学生备考公务员等原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称为自主实习)。从时间分配和实习组织来看,交通管理专业“2+1”模式中1年的毕业实习其实只有半年(实际时间是5个月左右),偏离了“2+1”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初衷。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般是在系部制定的专业实习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学校宏观的实习方案后,实习学生就被统一安排到各实习地点开始顶岗实习。由于缺乏专业实纲这一规范实习内容与管理的教学文件,加之没有建立相对稳定与长效的校外专业实习基地,普遍缺乏校局合作的深度融合机制,致使交通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往往无法保证专业对口,即使专业对口也一般以路面执勤等单一的实习内容为主,往往不能按照交通管理岗位设置进行轮岗实习[4]。因此,交通管理部门的其他岗位工作,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违法案件处理以及交通安全宣传等,实习学生往往没有实践的机会。其次,由于没有提供专业实习指导书,缺乏对实习内容与实习过程具体要求的明确指导和规范,学生在实习中比较盲目和被动,影响毕业实习应有的质量和效果。另外,由于缺乏学校、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之间有关学生实习共同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实习过程主要是学生按既定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对于学生实习内容、过程往往缺乏原始记录载体,不但不利于学生完成实习调研报告的写作与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也使得学生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缺乏依据,这对于学生实习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激励学生认真对待毕业实习均是不利因素。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实习时间一般为半年(16-18周)。按照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的要求,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要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由于上述原因使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越来越远离实习要求,实习基地对实习学生的需求往往出于顶岗需要,导致学生的毕业实习成为走形式或过程,无法达到预期的实习目的。同时,由于缺乏毕业设计(论文)与公安交通管理警务实战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和途径,一般从实习基地聘请的校外指导教师,其主要作用只是提供一些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原始资料,或解答警务实战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因为校外指导教师的职责不明确,而且不熟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多数只是挂名而已,失去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为公安实战服务的应有作用。

三、基于校局合作机制的毕业实习管理模式与制度建立

根据《公安技术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送审稿)》的要求,毕业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在兼职教官的指导下进行,实习时间不少于20周。同时要求公安技术类各专业要提前制定实习见习管理办法,并具备完整的实纲和实习指导书。而且毕业实习过程监管要有反映学生实习过程的原始记录档案,要求学生按规范填写实习记录(日志)和撰写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为了达到这些规定和要求,针对上述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的毕业实习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与完善相应的规范文件与制度。

(一)制定与完善有关毕业实习管理与实施的规范教学文件

1.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是规范和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纲领性文件。为规范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学校的教学管理文件中须制定与完善《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实习的组织、领导和分工;实纲(计划)的制定要求;实习具体内容与时段安排;组织纪律及实习纪律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填写要求;实习成绩评定、实结要求;实习经费保障等。对于公安院校要注重建立基于校局合作机制的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必须增设毕业实习校局合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这部分内容既属于公安院校教学管理文件的内容之一,也是校局合作单位合作协议内容的其中一项,并把此项内容作为毕业实习校局管理模式与制度建立的重要依据。

2.毕业实纲

制订实纲既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客观需要,也是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要求的主要规范内容之一。毕业实纲对于规范和明确学生的实习内容、如何完成实习目标、如何提高实习质量和效果具有很强的规范与监督作用。编写实纲要明确八个方面的内容:(1)实习的性质、目的和意义;(2)实习的任务和要求;(3)实习的方式和组织管理;(4)毕业实习阶段划分和时间安排;(5)实习纪律与要求;(6)实习教材及主要参考教材;(7)实习报告的内容和要求;(8)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毕业实纲确定的实习内容,使学生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把具体理论知识点的实际操作要求与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实纲要与平时的校内实训、实践大纲有所区别。对于交通管理专业实纲的内容要求,要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岗位设置,从道路交通勤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指挥中心管控等方面明确实习任务和要求,让学生通过实纲就明确知晓自己在实习期间,通过专业实习要进一步学习和巩固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和明确公安交通管理岗位工作职责以及需要培养和掌握的交通管理专业核心技能。

3.毕业实习指导书

毕业实习指导书是在毕业实纲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制定的实习管理办法,针对学生的实习工作做出具体指导与要求的实践教学文件之一。毕业实习指导书的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和目标;实习的要求和基本任务;实习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实习选点要求;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实习组织与要求;实习保障和管理措施;实结、实习鉴定、毕业设计(论文)等实习后完成和上交材料的规范与要求。毕业实习指导书的功能在于指导学生如何完成毕业实习,规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通过毕业实习要完成和提交哪些成果等。毕业实习指导书对于明确毕业实习要求,加强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必不可少。毕业实习指导书要由学校和校局合作单位联合制定,并且要有明确内容体现毕业实习的校局合作管理。

(二)通过校局合作完善校外实习基地和实习教官队伍建设

毕业实习的地点(基地)选择,对于学生实习目的的实现以及实习质量和效果的保障具有决定性作用。为贯彻落实《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精神和要求,根据交通管理专业实纲的具体要求,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和统筹下,要逐步从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筛选出能够进行长期校局合作共建、能够满足学生毕业实习需要的单位,建立稳定和长效的校外实践基地。为保证校外实践基地能够满足专业实习等校外实践教学要求,不仅要具备工作场地设施、实习指导教官、实习学生生活经费保障等条件,而且要具有严格规范的工作与管理规章制度,同时能够借助实习基地双向建设共赢,逐步完善校内实验、实训的设备和条件。为了全方位熟悉和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交通管理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兼顾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等不同管辖范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兼顾地市交警支队和区、县级交警大队等不同行政级别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官队伍建设是公安院校理论教学与道路交通管理实战密切结合的重要纽带。目前公安院校教官包括驻校教官和兼职教官[5]。驻校教官是指来自公安实战部门,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被聘请进入公安院校脱产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在职民警,如借助“双千计划”①来校任教的教官。兼职教官是指不脱离自身原有工作岗位,根据公安院校需要承担教学或培训任务的在职民警②。为了保障学生毕业实习效果和便于校局联合管理,强化实习带队教师和在职民警对实习学生的具体指导,有必要在实习基地选拔专门的实习教官充实到教官队伍。实习教官主要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岗位工作指导,或者负责毕业实习期间的业务知识培训,并承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的校外指导。为了贯彻《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和选聘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任教的暂行办法》③,要求实习带队教师在带队期间与学生一起深入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一线,并将实习带队作为专业实践的主要途径。通过毕业实习带队,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到基层一线调研和实践锻炼,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学校专业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专业教师与实习单位及实习教官的充分交流和沟通,促进校局合作机制下的毕业实习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上述校外实习基地和教官队伍建设有赖于校局合作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此,在确定实习基地及校局合作单位的基础上,需要针对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教官队伍建设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逐步建立与完善学校与校局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与具体制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校局合作长效运行机制的保障。

(三)通过编制学生实习手册建立与完善毕业实习校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提高实习效果,由校局双方根据学校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毕业实纲、毕业实习指导书等有关毕业实习管理与实施的文件,结合《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等,联合编写学生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手册要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内容与实习纪律等,明确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校局以及带队教师与实习教官协同管理制度。毕业实习手册既是实习期间所有工作的指导手册,也是规范学生实习具体工作和实习单位协同育人的重要依据,还是学生实习内容、过程和成果的记录载体。实习手册编制不但包含学校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专业实纲、专业实习指导书等规范文件,同时包括实习组织与实施方案以及实习管理制度等内容。另外对于学生实习与指导过程,以及实习成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也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1.实习组织与实施方案及实习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基于校局合作机制的实习组织与实施方案实现毕业实习目标,重点明确与专业实纲对应的实习内容(岗位)的具体规定,如不同实习内容通过哪些岗位实习来完成,每个岗位的实习时间与轮岗安排等。实习管理制度主要是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从建立实习办公室的领导机构和明确具体的管理人员分工、从内务管理、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勤务督察、机动应急等方面入手,将实习管理工作细化落实到每个实习单位的具体民警(实习教官)和带队老师。在学校制定的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由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实习管理负责人共同起草学员的实习管理制度,结合学生的特点和单位岗位职责等情况,将实习学生纳入到单位日常行为规范考核中。其制度包括日常督察检查工作制度、民警(实习教官)帮带学员工作制度、实习学员工作纪律以及实习轮岗制度等,同时可以将实习生培训计划、观摩实践学习等内容也纳入到实施方案中。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的实习组织与实施方案、实习管理制度在实习手册中要充分展示给学生。

2.学生实习过程的记录内容与记录载体

实习手册中要有对于学生实习过程的记录载体。学生实习过程记录主要有实习工作日志(或周志)、实习指导(调研)记录表、实习岗位工作小结等内容。实习日志是记录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收集与整理专业知识资料、学习与实习体会、策划与完成任务、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以及记录需要指导教师指导与解决的问题等的记录载体。实习手册要求学生每天(周)填写实习工作日志,主要记录当天的实习内容与实习收获以及出现的主要问题,其格式要求依次填写实习日期、地点、工作内容、当天实习小结或体会以及实习指导教师点评等。根据实习内容的不同,实习日志中也可以记录心得体会,同时将实习中了解与发现的有价值的信息、数据、体会记录下来。实习日志记录的内容是否完整、全面、真实,能客观反映出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态度和实习收获,将直接影响实习日志的成绩,进而影响毕业实习的成绩评定。实习岗位小结是指在每个实习岗位完成后要填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自我思考的结论,同时每周要有简短的实习工作小结,每个实习岗位结束后要有对此岗位的看法和心得。

3.毕业实习成果写作规范和要求

毕业实习成果主要包括实习报告(总结)、实习鉴定表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实习结束后,学生要按时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签章的实习鉴定表,并按要求完成和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是学生结合平时的工作日志和对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过积极思考与分析后,在实习结束时完成的实习调研报告。实习报告是学生向学校汇报实习完成情况,包括实习的内容以及实习收获、体会与建议等,尤其重要的内容是通过毕业实习获得的一些专业知识的提升和心理感受。实习手册对于实习报告的写作要有明确的规范与要求,明确实习报告是实习过程全面、客观的总结,其内容大体结构分为实习基本情况概述和专业实结报告两部分,明确实习报告的写作要求,如资料要真实,图标要清晰,内容充实、结论正确、条理清晰等。实习鉴定表是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教官和实习带队教师签署意见并由实习单位签章后提交给学校的实习鉴定资料。实习鉴定是按照毕业实习要求和内容,结合学生实习过程中在公安业务能力上的提高程度或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的程度,主要依据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以及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考勤、遵守纪律情况、工作态度等内容做出的综合评价。实习鉴定是学生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实习手册对于实习鉴定表的格式、功能与填写要求要有明确的说明。毕业设计(论文)是毕业实习结束,即学生完成所有学历教育环节与过程后,向学校提交的专业教育成果和答卷。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公安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学生准确的思维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设计(论文)是公安教育与公安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重要实践环节。通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在大学期间所学的公安专业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综合和扩展。因此,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历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要求,要在制订《交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的基础上,在学生实习手册中对学生实习后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如形式要求、开题要求、成果要求等,并从时间安排与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特别要明确实习教官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规范,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与水平也可以反映出学生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水平,以及检验学生的实习效果。

作者:张雪梅 单位:山西警察学院

【参考文献】

[1]张雪梅.基于校局合作机制的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92.

[2]管满泉.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的思考[J].公安教育.2007(7):27.

[3]张雪梅.基于大公安专业的道路交通管理课程教学设计[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52.

法律专科论文范文7

关键词:高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

为了确保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顺利落实,课程设置情况科学与否十分关键。自南师大首个小学教育专业开办以来,小学教育专业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课程设置也基本成型[1]。但根据当前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情况来看,课程结构依然亟待调整,课程设置无法满足小学教师的培养目标,也难以满足新时期对小学教师素质所提出的新要求[2],因此,必须结合高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情况,理性地分析所存在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思路与策略,以更好地促进小学教育专业课程建设,促进专业教师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现状分析

结合当前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国家、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并未制定统一的设置方案,因此,多由高校结合自身情况自主进行课程设置。本文以某高校为例,探讨了该院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该校设立小学教育专业较早,目前该专业分别了设置了文、理两个方向,其课程设置在同类院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课程设置情况

当前该校小学教育专业各课程一共2499个课时,学分一共141分。此外,教育见习两周修2学分,毕业论文共5学分,实习8周修8学分。根据课程类别而言,小学教育专业课程包括公共必修、选修类,专业必修类、选修类课程四种。根据总课时情况,必修类一共2035个学时,学分一共115。而选修类464个学时,一共26学分。对于公共必修类课程而言,开设英语、政治、体育、计算机基础四门课程。教学大纲及要求与其他专业相同,而计算机基础第1学年开设,英语、体育为第一、二学年开设,政治课前三个学年均开设;对于专业必修课程而言,根据学科的不同也存在差异性,文科学时1208,理科学时共1210,学分数均为68;对于公共选修课而言,必选课程包括十个,任选课不同学期可供选择的课程不同,一共180个学时,10学分;而对于专业选修课而言,包括文、理、教等课程,共284个学时、16个学分。就课程内容而言,课程包括通识类、教育类、学科类三种类型。以文科课程而言,通识类课程共53个学分,如政治、英语、体育、计算机等必修课和统一要求的选修课;而教育类共32个学分;学科类共56个学分。

(二)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

根据该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课程内容结构方面实现了通识类、学科类、教育类课程的有机结合,拓展了课程内容的广度、深度,实现了高教共性、师教个性、小教特性的有机融合,有助于促进学生理论与实践能力的发展。课程内容方面打破了传统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设置了中外教育史、管理学、教研方法等课程,课程内容自成体系,内容愈发充实,加上加强了教育类课程,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现代教育知识,便于其更客观、理性地审视教育教学问题,帮助其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但应注意的是,该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仍存在很多问题:必修课多、选修课少。根据所开设课程体系,必修课占绝对性地位,选修课学分仅占总学分18.6%。这表明虽然该校小教专业课程具有一定的弹性,但仍很小。为了促进学生综合发展,需要提供条目分明的选修课,如此方可确保留出足够的时间、空间,使学生能够结合自身需求及兴趣研修对应课程,促进其个性化发展。通识类课程结构不科学。小教专业课程设置中,通识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但该校课程结构中,虽然通识类课程比重不小,但除去英语、计算机、体育以外,其他均为马哲、毛概、法律等政治类课程,自然及人文科学课程未有充分体现。教育类课程缺乏应有的可行性、针对性。该校小教专业教育类课程多为分科或综合程度较低的课程,各课程教学过程中多关注课程内在逻辑,不关注理论提升,导致与小学教育的具体需求不一致。实践活动不足。该校小教专业课程设置中,未充分考虑实践活动的重要性,虽然设置了教育见习、实习、论文等,但由于见习、实习时间短无法得到充分锻炼,不利于理论及时转化为实践。综合课程不完善。该校综合类课程仍然薄弱,为了顺应科技发展的要求与日趋多元化的问题,必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学校必须增设综合类课程,如合科、融合课程等。

二、高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改革策略

结合高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必须明确课程设置与建设的指导思想,即体现现代化教育理念,顺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求,体现新时期对新型教育的要求,促进小学教师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逐步建立一个完善、科学的新型课程体系。

(一)课程模块的科学划分

总体而言,为了完善小教专业课程设置,必须进行模块划分。一方面,应结合小教专业所要体现的专业共性,完善包括综合素质、通修课程在内的通识类课程,另一方面,需要结合小教专业所应体现的师教个性,设置学科及教育专业双专业教育[3]。此外,应结合小教专业所应体现的小学特性,增强实践类活动,增设一系列完善的实践类课程。具体而言:对于公共必修课程而言,应结合传统政治、英语、计算机、体育等课程,对课时的比重、内容等进行适当调整,减少政治课时,并积极辅以丰富的隐形课程活动作为补充;对于英语课程而言,应增设专业英语,帮助学生掌握专业词汇、阅读、外文资料评价等知识,增强课程的针对性,顺应小教专业要求。就计算机而言,应在精选内容方面增设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计算机辅助教学等一系列内容,提高学生的现代科学技术应用施教水平。对于专业必修课程而言,为了顺应综合培养的要求,必须取消文理分科,统一进行设置,以满足综合培养与发展的需求。对于专业选修类课程而言,应在这类课程中体现文、理的差别。一方面,应增加此类课程的课时、学分比重,满足学生个性化要求,另一方面,对现有课程科目进行调整,将文理专业选修课进行综合整理,确保专业发展的深度。此外,对于教育类选修课程而言,必须全面体现小学教育特点。4)对于公共选修课程而言,应转变传统的封闭式情况,充分发挥综合类高校的条件,结合各学科统一进行选修课组织,增加课时、学分的比重,将传统必选类转变为任选,便于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就业要求。此外,需要将多个模块进行整合划分,如分为素质教育、文修类、心理类、艺术类、专业类等。

(二)确保课程的贯彻、实施

课程设计与完善后,关键是贯彻和实施,如何将课程付诸于具体的教学实践是重点,这也是实现预期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就小教专业课程设置而言,除了需要明确课程结构的合理性,确保课程价值的实现、课程预期目标的实现以外,还需要在课程设置改革基础之上,突破传统课程实施方法,增强学生的教育教学理论与从师技能。具体而言,可从如下方面着手:提高课程管理水平。一方面,应注重设置专业的课程顾问,为学生的科学选课提供专业化指导。由于新课程体系提高了选修课比重,虽然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很多学生面对复杂的课程体系不知如何科学选课,致使课程目标、培养计划无法顺利实现。因此,需要设置课程顾问开展专业化选课指导。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随着专业层次的提升,必须注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结合小教专业教学要求,掌握小学教学的要求与发展情况,加强理论思考、实践探索,同时,还应聘请优秀小学教师、教研人员来校授课、讲座等,提高学生对于基础教育的认识和理解。优化教学方式方法。各学科教师应注重将专业知识与能力培养加以结合,积极优化教学方法、方式改革,充分利用讨论式、探究式、学导式、问题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同时,注重授“点”不授“面”,为学生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自主思考[4]。借助于探讨式、开放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利用启发、讨论、案例式教学,促进学生自主思考,提高其创新思维能力。丰富教育实践活动。一方面应注重打破高校的“墙围”,带领学生深入小学开展教学观摩、研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学生教学能力,通过微格教学等方式开展模拟实践与实践—理论—实践的循环模式,培养学生专业教学能力。另一方面,应注重将论文研究作为课程进行全面实施。通过论文的研究、撰写过程,培养学生科研意识与精神,使其掌握科研的正确方法,以便更好地指导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

三、结束语

一言以概之,小学教育专业进入高校师范体系的时间仍然很短,无论各方面都仍处于探索时期,而小学教育专业课程的设置科学与否直接关系着小学教育人才的培养质量。因此,高校必须加快构建科学的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注重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的同时,还应注重培养其高尚的道德品质,使其了解“做学问”前必须学会"做人”,这样才能在教育工作中真正地做到为人师表,实现由“教书匠”朝着“教育学家”的方向转变。

参考文献:

[1]卢兵,王智秋,杨圣佐.构建北京市小学教育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的若干思考[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2(11):392-395.

[2]戚万学,魏薇,路书红.高师教育类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研究[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3(06):233-238.

[3]纪国和.高师院校小学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与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协调发展的研究与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13,14(09):193-197,257.

法律专科论文范文8

关键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形式;培训内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生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3年原国家卫生部开始试点,2005年北京市要求住院医师必须到北京市卫生局认定的基地进行规范化培训。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提出,要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要求医学院校本科生毕业后,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以提高临床诊疗能力为主,辅以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内容。与此同时,相关的研究也日渐增多,且2009年后关注度显著提高,科研基金和数量于2014年达到峰值[1]。但鲜有研究涉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及培训内容和形式。为了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本研究对正在北京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进行了抽样调查,了解住院医师对目前培训内容、形式、时间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介绍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是正在北京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选择在2015年10月27日参加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所有住院医师,共268人。课题组于本次培训结束后发放调查问卷268份,回收有效问卷26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100%。

1.2调查内容

在征求了临床医学专家、医院管理专家和卫生法学专家的意见后,自行设计了问卷“关于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性别、从业时间、科室、人事关系所在医院级别;对培训必要性的调查;对培训形式的调查,包括时间、人数、小组讨论形式等;对培训内容的调查。

1.3质量控制

问卷发放前对所有参加问卷调查的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人员进行了培训,向其解释问卷中的相关内容,确保其对于问卷内容的真实理解,以保证问卷效果。当场回收所有调查问卷,使用EpiData3.1建立数据库,并由两名数据录入人员进行双盲录入,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4统计分析方法

使用SPSS21.0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分类变量采用频数和百分比进行描述。

2结果

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在268名调查对象中,男性100人,占37.3%;女性168人,占62.7%,男女性别比1∶1.68。从业时间在1年以下的151人,占56.3%;1年<从业时间<2年的77人,占28.7%;从业时间2~3年的23人,占8.6%;从业时间3年以上的17人,占6.3%。内科70人,占26.1%;外科45人,占16.8%;妇产科13人,占4.9%;儿科22人,占8.2%;其他科室共116人,占43.3%;缺失2名,占0.7%。人事关系所在医院为一级医院的21人,占7.8%;二级医院的62人,占23.1%;三级医院的181人,占67.5%;缺失4名,占1.5%。

2.2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

调查对象中125人(46.6%)认为非常有必要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135人(50.4%)认为有必要,只有8人(3.0%)认为没有必要或不太必要,即有97.0%的医师认可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必要性。规培医师认为没有必要或者不太必要的原因分别是:6人认为已经了解授课内容;2人认为投入的时间与收益不成比例;2人认为授课水平有待提高;1人认为进行临床工作不需要了解这些知识;1人认为授课内容有待改进。

2.3培训形式的相关调查结果

在培训课时的安排上,选择4课时的有110人(41.0%),选择2课时的有107人(39.9%),选择8课时的有32人(11.9%),选择16课时的有18人(6.7%)。在培训形式方面,非常支持以专题讲座形式培训的有176人(65.7%),比较支持的有79人(29.5%),不太支持的有11人(4.1%),反对的有2人(0.7%)。非常支持采用分组讨论形式培训的有87人(32.5%),比较支持的有133人(49.6%),不太支持的有40人(14.9%),反对的有8人(3.0%)。对于考核方式,支持开卷考试的132人(49.3%),支持撰写小论文的15人(5.6%),选择闭卷考试的8人(3.0%),认为无须考核的113人(42.2%)。

2.4安排的培训内容的必要性调查

在安排的培训内容的必要性上,共设计了4个选项:非常有必要、有必要、不太必要、完全没必要。调查发现,培训所选择的各项具体内容,均有人认为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其中医疗机构管理的需求率最高,达到100.0%。需求率最低的是依法行医内容,但规培医师对其的需求率也高达91.4%。

2.5对工作有帮助的培训内容调查

在“您认为对工作有帮助的内容”这个问题上,72.4%(194人)选择了医疗机构管理,70.9%(190人)选择了医师执业注册制度,67.9%(182人)选择了医生的法定义务,54.9%(147人)选择了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38.8%(104人)选择了疫苗接种管理制度,39.2%(105人)选择了艾滋病防治制度,38.8%(104人)选择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4.8%(120人)选择了母婴保健法律制度,见表6。调查结果表明,在规培医生认为对工作有帮助的内容方面,医疗机构管理、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生的法定义务排在前三位,疫苗接种管理制度、艾滋病防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需求较小,但仍有38%以上的医师认为应该培训。

3讨论

3.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重视卫生法律法规

有观点认为,经过了本科阶段卫生法学、卫生法或者卫生监督学课程的学习,在住院医师规培阶段不宜纳入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调查结果表明,高达97.0%的调查对象认为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是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的。这说明仅靠本科阶段的系统学习,无法满足临床实际的需要。与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进行小范围的交流发现,他们认为,在临床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会带着问题参加培训,这样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制度,提高依从性,降低违法行医的概率。比较研究发现,中外住院医师培训内容大体相同,即医学知识和技能、人文素质、管理制度等[2]。所不同的是,国外更加关注医学人文素养[3],我国的住院医师更希望了解法律制度。我国住院医师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度排在临床实践技能和理论之后[4]。因此,尽管培训内容与本科阶段的学习内容重合,但强化培训仍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3.2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形式应该更加灵活

尽管调查对象认为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是必要的,但普遍不愿意为此花费太多时间。80.9%的调查对象选择4课时和2课时。对于班级人数,48.1%的医师认为100人左右最好。至于培训形式,更多的人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专题讲座的形式,占95.2%;82.1%的人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分组讨论,这说明分组讨论的设计应更加精巧,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其中。在考核方式上,42.2%的人认为无须考核,49.3%的人支持开卷考试,只有3.0%的人选择闭卷考试,分歧较大。可见,学员比较抗拒一般的考核方式,未来应探索在临床实践考核时考查学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3.3培训内容的选择应遵循与临床密切相关的原则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内容繁多,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主要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与临床工作关系密切的义务包括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医师的法定义务、传染病防治、疫苗接种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调查结果表明,当前的课程设计比较符合学员需要,每个法律法规内容都有相当多比例的学员认为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这一方面说明学员对法律法规的重视,另一方面说明学员不是非常清楚自己的主要需求。目前,培训教师只能根据自己的认识有所取舍,未来需要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以更准确地把握住院医师的需求。

3.4培训内容应侧重与医疗纠纷相关的领域

尽管学员希望了解各种法律法规,希望知道法律到底要求自己做什么、怎么做,但选择医疗机构管理的人数比例明显更高,至于临床活动应遵守的疫苗接种管理制度、艾滋病防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关注度明显较低。这说明一方面医生希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不大容易引发医疗纠纷的管理制度重视度不够。在医患关系紧张的时代背景下,依法行医、避免医疗纠纷是所有从业者的共同诉求,医生更渴望了解与医疗纠纷有关的制度也是必然的。笔者认为在培训中,应在介绍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多地考虑该制度是如何引发医疗纠纷的,如何才能避免,从而使培训内容更加符合学员需求。

3.5理顺卫生法律法规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北京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比较多,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卫生法律法规依托《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重在介绍法律对执业活动的要求。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依托《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围绕损害赔偿展开。如果设计得当,这两部分内容可以做到无缝衔接、相得益彰。

4结语

医学界早已认识到了依法行医的重要性,但鉴于规范医师的制度众多、内容繁杂,导致培训内容差异较大。住院医师参加的是规范化培训,应使培训内容、形式规范化。在积累了多年培训经验之后,北京市已经具备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基础,未来应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并尝试通过考核来使卫生法律法规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并为推动依法行医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尹超帮,孟开.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现状[J].中国医院,2016(2):28.

[2]孟群.中外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概况[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0.

[3]冯宁翰,达建,张炜,等.临床医学教育要注重伦理和人文素质教育[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6(10):1654-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