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局合作中毕业实习管理制度研究

校局合作中毕业实习管理制度研究

摘要:

毕业实习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构建校局合作机制实习管理模式是保障和提高毕业实习效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文章结合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问题,依据《公安技术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送审稿)》要求,从毕业实习管理与实施方案等有关教学文件的制订、实习基地和教官队伍建设、毕业实习手册编制等方面,探讨公安校局合作机制下的毕业实习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

关键词:

校局合作机制;公安院校;毕业实习;管理制度;交通管理专业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军训与入学教育、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课内实践教学、专业综合实训、就业指导、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和方式。其中毕业实习是占用学时最多、持续时间达半年以上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实习作为一门主要的专业实践课,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必须的实践环节,是学校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理论教学联系具体工作实际,应用和进一步巩固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重要阶段和途径,是培养学生专业能力和业务技能的一个重要手段[1]。但对于毕业实习如何组织实施、如何规范管理,特别是结合公安工作的性质和公安院校毕业实习的特点和特殊性,如何建立校局合作的管理与运行机制,目前各公安院校普遍处于探索与尝试的初级阶段,缺乏相对成熟、统一的规范和模式。本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以及《公安技术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送审稿)》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目前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管理的现状问题和实践经验,探讨校局合作机制下的公安院校毕业实习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

一、公安院校毕业实习的地位与作用

公安院校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公安高等学历教育、开展民警训练、进行警务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积极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培养公安专业人才。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这一培养目标既是公安院校区别于其他普通院校的教学与育人特色,也是由公安工作的性质及其对人才需求特殊性决定的,同时对公安院校理论与实践教学特别是学生毕业实习环节也提出了特别要求。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公安院校必须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和创新,积极推行适应公安特色的模拟场景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教学形式,并通过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进一步消化和吸收课堂教学知识和内容,引导和促进学生提高警察职业素养和实战应用能力。公安院校课程体系由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构成。为实现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其实践教学环节要坚持理论联系公安工作实际和学以致用,围绕专业核心能力、公安实战基本能力以及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能力的培养,建立完善的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健全校局深度融合、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并将实践教学各环节纳入学生的学业考评范围。毕业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理论教学与公安实践紧密结合、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公安实战基本能力的掌握和培养等功能与作用,同时也是公安院校学生毕业后步入公安工作岗位前的必要锻炼环节。学生只有通过毕业顶岗实习才能进一步了解公安工作对于专业技能的实际需要,加深对公安工作性质特征的认识与感受,增强对公安工作的切身体会和适应性。交通管理专业作为公安技术类专业之一,其专业教育要突出公安交通管理职业特色和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战要求,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交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与公安交通管理实战部门之间协作共建、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公安交通管理专业人才。交通管理专业的毕业实习是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实习这个阶段和过程,掌握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核心能力和素质要求,并将所学交通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通过实践得到融会贯通和进一步升华,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核心能力,是学校专业教育回归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的本位要求,也是对交通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教学的必要补充和专业综合能力培养的强化环节[2]。

二、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问题

毕业实习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早已达成共识,但纵观目前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普遍缺少毕业实纲、毕业实习实施与考核方案等相关方面的具体内容。具体到交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普遍推广“2+1”模式[3],即学生在校理论学习时间为2年,毕业实习时间为1年。其目的是通过为期1年的毕业实习,能够将两年所学的理论知识与交通管理实战进行深度融合,并使学生可以从顶岗实习中进一步理解、掌握和提升交通管理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交通管理专业“2+1”模式的毕业实习安排,1年的实习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前半年由学校统一联系、组织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习(有时根据当地公安部门的实际需要,也被安排到其他部门,如治安、刑警等部门),后半年考虑到学生备考公务员等原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称为自主实习)。从时间分配和实习组织来看,交通管理专业“2+1”模式中1年的毕业实习其实只有半年(实际时间是5个月左右),偏离了“2+1”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初衷。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般是在系部制定的专业实习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学校宏观的实习方案后,实习学生就被统一安排到各实习地点开始顶岗实习。由于缺乏专业实纲这一规范实习内容与管理的教学文件,加之没有建立相对稳定与长效的校外专业实习基地,普遍缺乏校局合作的深度融合机制,致使交通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往往无法保证专业对口,即使专业对口也一般以路面执勤等单一的实习内容为主,往往不能按照交通管理岗位设置进行轮岗实习[4]。因此,交通管理部门的其他岗位工作,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违法案件处理以及交通安全宣传等,实习学生往往没有实践的机会。其次,由于没有提供专业实习指导书,缺乏对实习内容与实习过程具体要求的明确指导和规范,学生在实习中比较盲目和被动,影响毕业实习应有的质量和效果。另外,由于缺乏学校、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之间有关学生实习共同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实习过程主要是学生按既定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对于学生实习内容、过程往往缺乏原始记录载体,不但不利于学生完成实习调研报告的写作与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也使得学生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缺乏依据,这对于学生实习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激励学生认真对待毕业实习均是不利因素。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实习时间一般为半年(16-18周)。按照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方案的要求,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要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由于上述原因使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越来越远离实习要求,实习基地对实习学生的需求往往出于顶岗需要,导致学生的毕业实习成为走形式或过程,无法达到预期的实习目的。同时,由于缺乏毕业设计(论文)与公安交通管理警务实战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和途径,一般从实习基地聘请的校外指导教师,其主要作用只是提供一些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原始资料,或解答警务实战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因为校外指导教师的职责不明确,而且不熟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多数只是挂名而已,失去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为公安实战服务的应有作用。

三、基于校局合作机制的毕业实习管理模式与制度建立

根据《公安技术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试行)(送审稿)》的要求,毕业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在兼职教官的指导下进行,实习时间不少于20周。同时要求公安技术类各专业要提前制定实习见习管理办法,并具备完整的实纲和实习指导书。而且毕业实习过程监管要有反映学生实习过程的原始记录档案,要求学生按规范填写实习记录(日志)和撰写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学生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为了达到这些规定和要求,针对上述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的毕业实习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与完善相应的规范文件与制度。

(一)制定与完善有关毕业实习管理与实施的规范教学文件

1.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是规范和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纲领性文件。为规范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学校的教学管理文件中须制定与完善《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实习的组织、领导和分工;实纲(计划)的制定要求;实习具体内容与时段安排;组织纪律及实习纪律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填写要求;实习成绩评定、实结要求;实习经费保障等。对于公安院校要注重建立基于校局合作机制的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必须增设毕业实习校局合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这部分内容既属于公安院校教学管理文件的内容之一,也是校局合作单位合作协议内容的其中一项,并把此项内容作为毕业实习校局管理模式与制度建立的重要依据。

2.毕业实纲

制订实纲既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客观需要,也是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要求的主要规范内容之一。毕业实纲对于规范和明确学生的实习内容、如何完成实习目标、如何提高实习质量和效果具有很强的规范与监督作用。编写实纲要明确八个方面的内容:(1)实习的性质、目的和意义;(2)实习的任务和要求;(3)实习的方式和组织管理;(4)毕业实习阶段划分和时间安排;(5)实习纪律与要求;(6)实习教材及主要参考教材;(7)实习报告的内容和要求;(8)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毕业实纲确定的实习内容,使学生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把具体理论知识点的实际操作要求与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实纲要与平时的校内实训、实践大纲有所区别。对于交通管理专业实纲的内容要求,要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岗位设置,从道路交通勤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指挥中心管控等方面明确实习任务和要求,让学生通过实纲就明确知晓自己在实习期间,通过专业实习要进一步学习和巩固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和明确公安交通管理岗位工作职责以及需要培养和掌握的交通管理专业核心技能。

3.毕业实习指导书

毕业实习指导书是在毕业实纲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制定的实习管理办法,针对学生的实习工作做出具体指导与要求的实践教学文件之一。毕业实习指导书的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和目标;实习的要求和基本任务;实习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实习选点要求;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实习组织与要求;实习保障和管理措施;实结、实习鉴定、毕业设计(论文)等实习后完成和上交材料的规范与要求。毕业实习指导书的功能在于指导学生如何完成毕业实习,规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通过毕业实习要完成和提交哪些成果等。毕业实习指导书对于明确毕业实习要求,加强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必不可少。毕业实习指导书要由学校和校局合作单位联合制定,并且要有明确内容体现毕业实习的校局合作管理。

(二)通过校局合作完善校外实习基地和实习教官队伍建设

毕业实习的地点(基地)选择,对于学生实习目的的实现以及实习质量和效果的保障具有决定性作用。为贯彻落实《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精神和要求,根据交通管理专业实纲的具体要求,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和统筹下,要逐步从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筛选出能够进行长期校局合作共建、能够满足学生毕业实习需要的单位,建立稳定和长效的校外实践基地。为保证校外实践基地能够满足专业实习等校外实践教学要求,不仅要具备工作场地设施、实习指导教官、实习学生生活经费保障等条件,而且要具有严格规范的工作与管理规章制度,同时能够借助实习基地双向建设共赢,逐步完善校内实验、实训的设备和条件。为了全方位熟悉和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交通管理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兼顾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等不同管辖范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兼顾地市交警支队和区、县级交警大队等不同行政级别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官队伍建设是公安院校理论教学与道路交通管理实战密切结合的重要纽带。目前公安院校教官包括驻校教官和兼职教官[5]。驻校教官是指来自公安实战部门,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被聘请进入公安院校脱产承担相关教学任务的在职民警,如借助“双千计划”①来校任教的教官。兼职教官是指不脱离自身原有工作岗位,根据公安院校需要承担教学或培训任务的在职民警②。为了保障学生毕业实习效果和便于校局联合管理,强化实习带队教师和在职民警对实习学生的具体指导,有必要在实习基地选拔专门的实习教官充实到教官队伍。实习教官主要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岗位工作指导,或者负责毕业实习期间的业务知识培训,并承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的校外指导。为了贯彻《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和选聘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任教的暂行办法》③,要求实习带队教师在带队期间与学生一起深入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一线,并将实习带队作为专业实践的主要途径。通过毕业实习带队,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到基层一线调研和实践锻炼,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学校专业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专业教师与实习单位及实习教官的充分交流和沟通,促进校局合作机制下的毕业实习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上述校外实习基地和教官队伍建设有赖于校局合作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此,在确定实习基地及校局合作单位的基础上,需要针对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教官队伍建设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逐步建立与完善学校与校局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与具体制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校局合作长效运行机制的保障。

(三)通过编制学生实习手册建立与完善毕业实习校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提高实习效果,由校局双方根据学校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毕业实纲、毕业实习指导书等有关毕业实习管理与实施的文件,结合《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等,联合编写学生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手册要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内容与实习纪律等,明确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校局以及带队教师与实习教官协同管理制度。毕业实习手册既是实习期间所有工作的指导手册,也是规范学生实习具体工作和实习单位协同育人的重要依据,还是学生实习内容、过程和成果的记录载体。实习手册编制不但包含学校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专业实纲、专业实习指导书等规范文件,同时包括实习组织与实施方案以及实习管理制度等内容。另外对于学生实习与指导过程,以及实习成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也做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1.实习组织与实施方案及实习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基于校局合作机制的实习组织与实施方案实现毕业实习目标,重点明确与专业实纲对应的实习内容(岗位)的具体规定,如不同实习内容通过哪些岗位实习来完成,每个岗位的实习时间与轮岗安排等。实习管理制度主要是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从建立实习办公室的领导机构和明确具体的管理人员分工、从内务管理、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勤务督察、机动应急等方面入手,将实习管理工作细化落实到每个实习单位的具体民警(实习教官)和带队老师。在学校制定的毕业实习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由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实习管理负责人共同起草学员的实习管理制度,结合学生的特点和单位岗位职责等情况,将实习学生纳入到单位日常行为规范考核中。其制度包括日常督察检查工作制度、民警(实习教官)帮带学员工作制度、实习学员工作纪律以及实习轮岗制度等,同时可以将实习生培训计划、观摩实践学习等内容也纳入到实施方案中。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的实习组织与实施方案、实习管理制度在实习手册中要充分展示给学生。

2.学生实习过程的记录内容与记录载体

实习手册中要有对于学生实习过程的记录载体。学生实习过程记录主要有实习工作日志(或周志)、实习指导(调研)记录表、实习岗位工作小结等内容。实习日志是记录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收集与整理专业知识资料、学习与实习体会、策划与完成任务、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以及记录需要指导教师指导与解决的问题等的记录载体。实习手册要求学生每天(周)填写实习工作日志,主要记录当天的实习内容与实习收获以及出现的主要问题,其格式要求依次填写实习日期、地点、工作内容、当天实习小结或体会以及实习指导教师点评等。根据实习内容的不同,实习日志中也可以记录心得体会,同时将实习中了解与发现的有价值的信息、数据、体会记录下来。实习日志记录的内容是否完整、全面、真实,能客观反映出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态度和实习收获,将直接影响实习日志的成绩,进而影响毕业实习的成绩评定。实习岗位小结是指在每个实习岗位完成后要填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自我思考的结论,同时每周要有简短的实习工作小结,每个实习岗位结束后要有对此岗位的看法和心得。

3.毕业实习成果写作规范和要求

毕业实习成果主要包括实习报告(总结)、实习鉴定表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实习结束后,学生要按时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签章的实习鉴定表,并按要求完成和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是学生结合平时的工作日志和对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过积极思考与分析后,在实习结束时完成的实习调研报告。实习报告是学生向学校汇报实习完成情况,包括实习的内容以及实习收获、体会与建议等,尤其重要的内容是通过毕业实习获得的一些专业知识的提升和心理感受。实习手册对于实习报告的写作要有明确的规范与要求,明确实习报告是实习过程全面、客观的总结,其内容大体结构分为实习基本情况概述和专业实结报告两部分,明确实习报告的写作要求,如资料要真实,图标要清晰,内容充实、结论正确、条理清晰等。实习鉴定表是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教官和实习带队教师签署意见并由实习单位签章后提交给学校的实习鉴定资料。实习鉴定是按照毕业实习要求和内容,结合学生实习过程中在公安业务能力上的提高程度或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的程度,主要依据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以及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考勤、遵守纪律情况、工作态度等内容做出的综合评价。实习鉴定是学生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实习手册对于实习鉴定表的格式、功能与填写要求要有明确的说明。毕业设计(论文)是毕业实习结束,即学生完成所有学历教育环节与过程后,向学校提交的专业教育成果和答卷。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公安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学生准确的思维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设计(论文)是公安教育与公安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重要实践环节。通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在大学期间所学的公安专业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综合和扩展。因此,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历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要求,要在制订《交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的基础上,在学生实习手册中对学生实习后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如形式要求、开题要求、成果要求等,并从时间安排与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特别要明确实习教官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规范,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队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与水平也可以反映出学生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水平,以及检验学生的实习效果。

作者:张雪梅 单位:山西警察学院

【参考文献】

[1]张雪梅.基于校局合作机制的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2):92.

[2]管满泉.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的思考[J].公安教育.2007(7):27.

[3]张雪梅.基于大公安专业的道路交通管理课程教学设计[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52.

[4]林志伟.浅谈公安交通管理专业综合实战技能训练[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62.

[5]段连华.浅谈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