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士论文范例

法律博士论文

法律博士论文范文1

一、知网与学者

在这个事件发生之前,翟天临一直以学霸身份混迹于娱乐圈。醉心于名利场的他本希望凭借着自己或明或暗的关系在学术圈再捞一把,却没想到摔了一个重重的跟头。也只有这个事件发生之后,人们才知道在娱乐圈众多的明星里,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寥寥无几。究其原因,北京电影学院退休教授、第四代导演谢飞一语道破天机。2019年2月15日,也就是事件发生后的第六天,谢飞教授在《成都商报》上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其中提到“像我们电影学院以培养史论研究的‘电影学系’可以设立博生研究生教学,其它以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的编、导、演、摄、录、美、制、动画等专业是不适合的,也没必要开展这样的纯理论研究型的博士研究生教学!”[2]言外之意便是研究型博士学位课程对艺术创作专业的实践帮助并不是很大。因此,也可以说这个博士学位对翟天临演艺成绩的取得并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由学术圈而来的“学术不端”这项罪名对于他这个社会公众人物来说却是致命的,他的一句“知网是什么东西”几乎把他之前所有的成绩都付之一炬,有人把它总结为“辩证法的吊诡在此显出真面目”[3]。知网是什么东西?知网是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于1999年6月发起的一项以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共享与增值利用为目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经历了这么多年的与期刊界、出版界及各内容提供商的合作,其早已发展成为集期刊、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论文、报纸、工具书、年鉴、专利、标准、国学、海外文献资源为一体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网络出版平台。因此,对于任何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人来说,知网是一个必经之地,也是一个重要的战场。翟天临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拥有博士学位的学者,却对现在连本科毕业生都知道的知网一无所知,实在是不应该,但更不应该的是他在知网上为数不多的文章还涉嫌严重抄袭。事发后,新京报记者对翟天临的文章进行了检索,发现只有两篇文章,一篇报纸和一篇期刊论文。其中,《谈电视剧<白鹿原>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这篇期刊论文在经知网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显示,有1处疑似剽窃他人观点,7处疑似剽窃他人文字表述。在这篇只有2851字的文章里,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结果为39.4%,也就是说有1646字的内容与他人发表内容一样。[4]事实上,在2017年刘进担任导演的电视剧《白鹿原》中,白孝文的出演者正是翟天临。无论如何,《白鹿原》剧本他是看过的,甚至是熟读过的。尤其是关系到白孝文的片段,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可以说,没有多少作者能有他这份经历。他只要能把自己在演艺过程中体会到的真情实感稍微动点脑筋加以分析综合,都是第一手资料,都是具有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的经验之谈。但恰恰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他的论文却漏洞百出,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更讽刺的是翟天临事件发生的时间正好是2019年春节期间,这个“假”博士在2019年春晚上刚刚扮演了一个打假警察。假如没有知网,我们还真不一定能发现翟天临原来是一个水货博士。因为人们是先发现他“竟然不知道知网是何物”这个漏洞,才来检索他的文章。不是先检索他的文章有问题,才来质问他的学历。但有了知网,一切就变得清清楚楚。包括你的论文有多少字?有多少属于你自己的观点?有多少涉嫌抄袭?抄了谁的?都能在第一时间反映出来。数据是冷漠无情的,但数据也是最不会撒谎的。目前,翟天临的博士学位被北京电影学院撤销,至于我们还能不能在知网上看到他的博士学位论文,现在已经不重要了。翟天临从神坛跌入谷底,可能今生再无缘知网,因为本质上他并不是一位学者。由此,我们不得不感谢有了知网这个平台,给了学术一个重要的监督渠道,也让每个从事学术的人对学术产生敬畏之心。知网是一个容器,是一个晾晒平台。对于学者而言,无论是学术大腕,还是学术小卒,无论是政商名流,还是寒门学子,在这里都一视同仁。

二、知网与学位授予单位

翟天临之前之所以敢于在各个公共场合炫耀自己的高学历,主要在于他的这个学历不是空穴来风,他是堂堂正正被北京电影学院授予学位的博士生。只是他的一句“知网是什么东西”暴露了他的学位名不符实。因为在北京电影学院博士学位申请条件里有明确规定“凡我校录取的博士生,在校期间个人独立或与指导教师联合(本人担任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至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应至少有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5]而这个翟天临不仅未满足正常毕业条件,其中一篇文章还涉嫌抄袭。这次东窗事发,很多人把它归咎于翟天临自身的“作”,结果是搬块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有人说,翟天临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一群人。事实上,笔者要说的是恰恰也是这一群人害了一个年轻人。不难发现,事件发生之后,舆论重心在翟天临身上短暂停留之后,便直逼北京大学和北京电影学院两所学位授予单位而去。因为翟天临是完完整整地走完了博士培养程序的,他拿到的学位证书是真的,包括他在微博上晒的北京大学博士后录取通知书也是真的。假如没有这次偶然事件,谁也不敢贸然质疑他的学霸身份。因此问题就来了,翟天临明明不够条件,他是怎样拿到学位证书的?责任显然在于学位授予单位。由此,“翟天临学术不端事件”已经不再是一件简单的个人诚信事件,而是一件重大舆论危机,并且事关国家教育部门形象。所以,教育部才在第一时间回应此事:“调查不光是涉及到本人是否涉嫌学术不端,也涉及到工作的其他各个环节有没有问题。”[6]而在事后的调查结果里面,两所学校分别承认了自己在培养和招生环节存在失误,特别是其导师硬是被取消了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另外,在谢飞教授的那篇《大学艺术创作专业需要开设理论研究型的博士学位教学吗?》评论中,他还呼吁大家停止网络暴力,“对犯过错误、有污点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千万不要一棍子打死”。[7]这篇文章虽有护校护生之嫌,却是一篇极具理性的反思性文章。民众可以原谅翟天临的虚荣心,但却不能对学位授予单位的糊涂账置若罔闻。翟天临事件是一次信任危机,不仅牵扯学者个人诚信的失德,也涉及到部分高校在招生录取培养过程中的管理失范,同时还关乎到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正如一位记者所言翟天临“学术不端不是小事一桩,更不是娱乐事件,它不仅关乎道德诚信,更关乎教育公平,其背后的问题远不是一个艺人的‘人设崩塌’可以涵盖。”[8]这不是一个低级错误,因为这件事情本身很难让大家相信之前就没有其他“翟天临”。翟天临一个人事小,但是一群“翟天临们”活活地占用了那么多本来就很少的博士学位指标却是大事。而且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博士学位只是拿来给自己贴金的一个装饰品,对于他们的实质性事业甚至没有多大用。而他们却让大一批靠自己努力并把改变命运寄托于此的寒门学子望尘莫及,这种赤裸裸的差距才是最可恶的。翟天临这种骗子固然可恨,后面为其大开绿灯的人才更可恨。但可恨归可恨,至少在事情责任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民众不能把私愤发泄到某一个人头上。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人对北京电影学院院长追着不放,甚至可以说是变相的人身攻击。当人们丧失理智地去参与到这样一场“泄愤”狂欢,追逐网络暴力带来的刺激时,同样是一种病态。在这个既真实又虚幻的网络世界中,谁也不敢保证,谁一定不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为了最大限度地平息舆论,化解民愤,当然也是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再发生。教育部办公厅在2月底连续了两个公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一个是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一个是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不能说这两份文件完全是因为翟天临事件,但也不能说毫无关联。尤其是教研厅〔2019〕1号文件,实实在在给广大学位授予单位敲了一个警钟。其中提到“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强化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使用”和“加大评估和问题单位惩戒力度”,可谓在广大学位授予单位头上悬了一把利剑。另外,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有这些政府行为,让我们又一次看到了希望,夯实了信心。上文提出,假如没有知网,我们很难发现翟天临是个水货博士,相应地我们也很难去质疑一些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假如没有知网,这种检查只能靠各高校内查,或者互查。而有了知网,各种暗箱操作便成为了一个随时都可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因此,看起来知网和学位授予单位没有多大关系,甚至八竿子打不着。但是,既然是学位授予单位,学生必须在学习过程中满足一定的学术成绩才能拿到学位证。而知网就是学术成绩的容纳器,因此就把知网和学位授予单位联系了起来。教研厅〔2019〕1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进学术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实知网在这个方面已经做了很多,起码翟天临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也只有对学位授予单位施以高压,才能有效地遏制学者学术不端。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校都把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作为硕士和博士毕业的硬性条件,而且也有越来越多的高校把硕博士论文上传知网。因此,知网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监督窗口,实际上也把那个定时炸弹的“按钮”放在了人人皆可触碰的地方,成为预防学术不端的一个重要机制。

三、知网与学术期刊

从科研伦理角度而言,是保证文章原创性的前提,是为了预防学术不端。就像人们制定法律宣传法律,不是为了惩治犯罪,而是为了预防犯罪。但假如没有知网,没有大数据时代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我们还真的缺乏一个约束科研伦理的他律性工具,而只能依靠学者的自律和微不足道的检举。但有了知网等这类网络出版平台,文章重复率便一清二楚。但有了这个利器,用和不用,怎么用?便又成为了一个问题。这就牵扯到谁来把这个关?学位论文当然是靠学位授予单位,而期刊杂志的把关者显然是期刊社,而与学者打交道时间最长的也正是期刊社。回到翟天临《谈电视剧中“白孝文”的表演创作》这篇文章,既然有这么高的重复率,甚至还涉嫌严重抄袭,为何还是能够发表?在学术活动中,我们痛恨学术腐败,痛恨像《求索》等一些学术期刊在一些胆大妄为的主编手中成了牟利的工具。但还有一种学术纵容同样值得警醒,一些期刊不求上进,但求有稿就发,甚至文章重复率门槛也形同虚设。尽管我们认为学术期刊有着划分档次的必要性,但是并不意味着非核心期刊要在这一关失守。一篇文章,只有在保证原创性的基础上才能谈学术贡献,因此文章,应该是任何期刊在接到作者稿件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恰恰在这第一件事上,学术期刊再次对翟天临放了水。事实上到最后,果然这件事害了他。上文提出,假如没有知网,我们很难发现翟天临是个水货博士。更难发现由于一些学校在招生培养过程中的不规范,还可能存在很多“翟天临们”。但是一个更为残酷的现实是,即使有知网,我们也并非一定能揪出问题。尽管现在越来越多的学校把硕博士论文上传知网,但范围并非覆盖所有学校,并且学校上传的时间进度也没有期限要求。如果这次不是翟天临自己犯下“不知知网是什么东西”这么低级的错误,指望我们去追查他的材料,或者指望通过舆论去迫使相关学校自我调查,可能结果又是另外一番结局。尽管他不知道“知网是何物”,怪就怪在他在知网上竟然还有一篇文章,也难怪有人质疑这篇涉嫌严重抄袭的文章到底是不是他本人所写。仅仅是这篇文章又进一步暴露出他的学术不端,只能说他运气坏到了极点。另外,如果没有人去把这篇论文拿去再,又有谁会发现这篇经期刊正式发表并且上传知网的文章还有着这么高的重复率。就像刚刚上文所讲,事发后,我们把矛头直指翟天临,却忽略了学校。事实上,学术期刊也有责任。如果当时这个期刊以重复率过高打回让其修改或者干脆拒绝发表,或许不会对今天的结局有什么改变,但至少翟天临少了一个污点,期刊的名声也能得以保留。翟天临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当前的学术环境不容乐观,但在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板子显然不能只打在作者身上,后面的期刊社同样难辞其咎。期刊社把关不严,罪魁祸首是背后学术体制对期刊社机构地监管不力。而知网给了学术圈一个重要的监督力量,在共享所有人的学术成果的过程中也赋予了所有人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也把期刊囊括了进来。至此,知网织了一个巨大的网,它完美地把学者、学位授予单位和学术期刊网在了一起。

法律博士论文范文2

[关键词]社区老年教育;研究综述;老年教育研究

2017年,国家统计局最新的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41亿,占总人口比重17.3%;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58亿,占总人口比重11.4%(此为抽样样本数据,抽样比为0.837‰)。显然,老年人口结构比重愈增,老龄化问题愈加严峻。近年来,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的开展,积极老龄化的倡导,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难以满足时展和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老年教育备受重视。社区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单元,社区老年教育作为老年教育的形式之一,日益成为社会和教育界的热点关注话题。本文对近20年来社区老年教育研究状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对未来社区老年教育的研究趋向加以展望,旨在发现社区老年教育新问题,促进其理论与实践研究。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以“老年”“社区教育”为关键词,基于CNKI高级检索项,对全部数据库文献进行跨库检索,共得全部文献759篇(时间跨度为1994-2018):期刊论文637篇,硕博士论文55篇,报纸32篇,国内和国际会议35篇。对每篇文章研读和分析后,剔除全部文献中的重复稿件和与研究不相关的文献,剩余文献198篇(时间跨度为1999-2018):期刊论文135篇,硕博士论文28篇,国内和国际会议9篇,报纸26篇。以社区老年教育的198篇文献为研究对象,并对每篇文献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问题与研究结论及其内在逻辑性进行研读梳理。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通过对198篇文献的整理与分析,主要从社区老年教育的概念与理论基础、特点与功能、教育模式、现存问题与解决策略等方面展开综述。

(一)社区老年教育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概念界定研究。国内学者关于社区老年教育的概念表述各有不同。黄淑萍、高娟等研究者认为,老年社区教育是依托社区内资源,旨在提高老年人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以实现老年人的社会化。王英则依托赋权增能理论,认为社区老年教育是以社区范围内的老年人为主体,以赋权和增能为目标,旨在实现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的服务活动。万莉丽、陈乃林、赵秀荣与赵瑞鑫等研究者仅强调了社区老年教育的范围和对象,即以社区为范围,老年人为对象。李振兴认为,社区老年教育是以社区为范围,在专兼职社区教师的指导下,以满足其基本学习生活为目标,帮助其适应现代快节奏生活、实现毕生发展与自我价值的社会教育活动。朱起民认为,社区老年教育应在多种教育方式及活动的推动下,满足其生活需求和健康发展。“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对社区老年领域的渗入,也赋予了社区老年教育以新内涵。王新春、杨承惠认为,社区老年IT教育应以解决社区老年居民的问题和满足其需求为目的,利用社区的计算机、网络等信息设施,并通过与高等院校的合作,让老年人学习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开放的新型教育方式。综上可见,学者们尽管对社区老年教育的概念表述不尽相同,但皆对社区老年教育的范围、对象、手段、特点及目的等予以概括,概述出了社区老年教育的内涵。2.理论基础研究。社区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高校学生的硕博论文。刘廷欣主张,在终身教育理念和调整结构功能理论指导下集中社区资源优势发展社区老年教育。王英]主张,以赋权增能作为社区老年教育的理论基础,通过机制、制度、心理与环境等建设推进赋权;通过培养和提升其适应变化、掌控生活和参与社会等能力实现增能。高娟认为,以受教育机会均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社会教育发展等理论来推动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刘颂用康复、社会适应等理论作为社区老年教育的基础。段寅雪认为,支撑我国城市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理论基础包括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终身教育理论、健康老龄化理论和积极老龄化理论。除主张以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角度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外,杨山杉也强调其心理学基础,借助桑代克实验证明“人的学习能量永不停止”,并从人本理论的以受教育老年人的需求出发,切实保障其基本教育权利。赵蓓主张以积极老龄化为视角研究社区老年教育,并引用世卫组织关于积极老龄化的理论提出及制度推进来阐明对个人能力和社会发展的意义。

(二)社区老年教育的特征与功能

1.特征研究。不同的研究者对社区老年教育的特征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王英、谭琳认为,社区老年教育的主要特征是可及性、低成本、灵活多样、参与性。刘颂认为,社区老年教育主要有参与性、邻里性和包容性三个特征,并具有较大弹性和灵活变化性。岑雪军认为,社区老年教育具有便利性、邻近性、量大、低成本和覆面广等特征。陈乃林认为,理想状态下的社区老年教育应具备以下特征:老年人真正地回归社区、主动参与、快乐学习、享受和创造生活、建设精神家园,尽显草根化、生活化、多样化。2.功能研究。了解社区老年教育的功能有利于取得各阶层人士对社区老年教育的理解与支持,推动其顺利开展,更多更好地惠及老年人。黄淑萍认为,开展社区老年教育有助于老年人实现新旧角色转换,适应新身份;处理好社会关系和树立正确的生死观。高娟认为,有满足老年人教育学习需求和再社会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产业,最大程度地消除人口老龄化的消极影响;推动教育结构改革;实现终身教育;回归教育本质等功能。陈乃林认为其有六大功能:保障其受教育权利;促使老年人快乐和享受学习;推动老年人“再社会化”与积极老龄化;全民践行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节约老年教育成本和最大化老年教育效益;建设社区精神文明与和谐社区。汪娟与许丽英认为,社区老年教育包含内在和外在功能。内部功能旨在促进老年人心理调适、健康保健和个体享受等的发展;外部功能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功能,旨在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

(三)社区老年教育的模式研究

近20年来,教育学者们致力于构建社区老年教育模式,以期在理论与实践上推动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王英从老年人权利和能力的角度提出赋权增能的社区老年教育模式。高娟[26]则分别从老年受教育者和老年服务人才的教育培训两方面来设计社区老年教育发展模式。段寅雪、王艳平等研究者不断继承融合,逐渐发展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有机结合的教育模式。王新春、杨承惠[29]基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提出建构社区老年IT普及教育模式:“做中学、学中做”任务导向的教学原则、O2O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师指导、学员互助以及成果分享。陈乃林[30]提出构建机构化社区老年教育、老年团队自主性学习、老年群体数字化学习、社区养教结合与社区志愿服务实践学习等“五位一体”的教育模式。赵秀荣、赵瑞鑫提出,以老年学习者为中心,以数字化和体验式的教育空间为载体,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服务融合、养教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利用数字化学习资源库、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途径开展老年教育。杨初楠提出,通过打造老年学习网络平台、远程老年大学、数字化养老社区、国家老年开放大学等形式,发展社区老年教育。

(四)社区老年教育的现存问题与策略

1.现存问题研究。社区老年教育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教育对象单一,往往是老年群体年龄偏低、经济水平良好、受教育程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老年人倾向于接受教育,而与之相反的老年群体常趋向于消极态度。其次是有限的资源与庞大的需求群体间的矛盾愈加尖锐,这主要表现在专业师资不足、教育资金缺乏、管理和服务人员素质的欠缺、资源的整合度低等方面。再次,社会对社区老年教育认识存在诸多误区,往往将社区老年教育理解为唱歌、跳舞、锻炼等休闲活动,而没有意识到此活动有降低社会养老成本、发掘老人潜能、创造社会财富等益处,甚至部分社区老人错认为受教育应该是年轻人的事情,再学习是不必要的,致使社区老年人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较低。此外,社区老年教育内容停留于养生保健、安全法律、休闲娱乐等生活方面,很少涉及到与老人相关的社会及生命等教育。在社区老年教育实践过程中通常采用单一的文艺活动、知识讲座等形式,难以满足社区老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而这都导致了社区老年教育难以横远传播和纵深发展。2.策略研究。针对社区老年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者们提出了不同的策略。首先,在“因材施教”原则的指导下,综合老年人的年龄、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经济水平等因素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覆盖网络。其次,加大投入与整合利用师资、资金、管理与服务人员等教育资源,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策略;政府在向社区提供财政支持的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对教育的资助,及社区老年群体自助;联动社区内教育设施、课程、师资、管理者、服务者与老年人的协作与沟通,有效利用社区内资源的同时,促进与外部资源的整合。再次,更新社会各阶层观念,重视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此外,还要丰富社区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以“按需设课”为指导原则,坚持课上与课下相结合。

三、研究反思与展望

通过分析与综合文献资料,可见研究者关于社区老年教育的研究取得了全面而深入的进展。未来研究者需要在保持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提高研究层次、加大社区老年教育特色化和本土化实践力度、探索和深入农村社区老年教育研究。

(一)提高研究层次

对筛选出的198篇文献发文量的总体趋势分析发现,社区老年教育的研究起始于1999年的1篇文献,直到2009年,社区老年教育的文献研究数量皆不超出10篇,2010年以后的研究趋势才逐年上升;对筛选出的135篇期刊论文是否为核心期刊进行类型统计,显示核心期刊仅有36篇、普通期刊99篇,核心期刊仅占期刊论文总数的26.7%;对筛选出的28篇硕博论文数据统计,仅有2009年撰写的一篇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南开大学王英的《中国社区老年教育研究》,其余皆为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对筛选出的文献作者的学历背景统计显示,博士、讲师、副教授与教授等学历人数较少。由此可见,社区老年教育是近20年来新兴的研究课题,虽然关于社区老年教育研究的文献逐年递增,一定程度上表明社区老年教育得到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的关注和探索,但从核心期刊类型、硕博士论文及作者学历背景的统计数据也可发现,社区老年教育的研究层次亟待进一步提升。

(二)加大社区老年教育特色化和本土化实践力度

社区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最终要指导实践的发展。近年来,终身教育理论、结构功能理论、增权赋能理论、闲暇教育理论、人本理论、康复理论、积极老龄化等理论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通过对筛选出的198篇文献的研究视角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进行实证研究类文献仅有31篇。进一步览读发现,尽管各篇文献研究了不同的案例,但其研究结果却千篇一律,没有突出各地特有的社区老年教育实际状况,使得各地社区老年教育实践进展流于形式。此外,由于各省市区的经济状况、老龄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文化传统以及社区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年龄、观念、家庭经济条件等状况的各异,确实应针对不同的社区实际开展本土化与特色化的教育。因此,我国学者应结合相关理论,切实进行各地社区老年教育的实践探索,突出各地社区老年教育的特色化,推动我国社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的横向和纵深发展,进而指导实践,以惠及更多的老龄人口。

(三)加强农村社区老年教育研究

法律博士论文范文3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笔者不赞成废除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因为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其目的在于培养具有法律实践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而不仅仅是培养具有法律意识的守法公民。这就要求法学本科生在毕业之后能够熟练运用法律通过制作各种法律文书的方式来解决现实争议问题。不掌握基本的法律适用方法和文书制作技能就不可能成为合格的法科毕业生和法律人才。毕业论文恰恰能够达到检验学生法律适用方法和文书制作技能的目的。在不废除毕业论文的大前提下,笔者认为,很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思路和评价机制偏离国家对本科生或学士学位申请者的要求,需要改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是:“(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①不要求本科生达到硕士或博士的学术水平,即“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②或“做出创造性的成果”③。换言之,本科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而不是学术科研能力。因此,我们不能用见解独到或创新性来衡量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也不能要求学生去解决一个学术或理论问题。对此,可能有人要问,不具有独到的见解或创新性,不解决学术问题,还能称之为论文吗?当然能,论文包括学术论文和非学术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就是非学术论文,硕士论文或博士论文就应该是学术论文。就法学论文而言,有法律适用方面的论文,也有立法完善方面的论文。前者主要研究现行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属于解释论范畴;后者主要研究现行法律规范的弊端和修正,属于立法论范畴。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大多数学生喜欢选择后者,老师也乐见其成。这在以前很正常,因为以前我国的立法空白和漏洞太多,已有立法也往往存在诸多弊端,著文献策实属学者分内之事。但目前,我国各项法律已基本建立,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在此前提下,如果还一味指导学生选择立法论方面的题目,就难免失之于法律规则的理解和适用。更为严重的是,此类选题侧重于学术研究,偏离本科生的培养目标,还是更多地选择解释论方面的题目为宜,这才是法律学习的基础。在笔者参与的答辩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某论文提出的立法建议早已成为生效法律或者对刚刚出台的法律提出修改建议。这都是非常滑稽可笑的事情。在评价机制方面,从毕业论文的写作到答辩,一共有三个环节:指导教师意见、评阅教师意见以及答辩委员会意见。无论任何环节,一般高校都要求对论文的学术性或创新性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标准实际上是学术论文的评价标准。用此标准评价本科毕业论文是不适当的,因为本科毕业论文不是学术论文,我国《学位条例》也不要求本科毕业论文具有学术性。笔者在参加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评阅和答辩时,尽量回避对其进行学术性评价,但大多数老师仍然习惯与此,而没有认识到国家本科毕业论文的根本要求在于解决现实问题而非学术问题。总之,只要准确理解国家对本科毕业生或学士学位获得者的要求,我们就可以得出本科毕业论文不必具有学术性而应侧重实践性或应用性的结论。因此,必须改变我国目前针对本科毕业论文的错误做法,恢复其应然功能。

二、将法律诊所课程作业作为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形式

为了矫正本科毕业论文对学术性的盲目追求以恢复应然功能,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势在必行。就法学专业而言,笔者主张实行本科毕业论文形式的多样化,将选修法律诊所课程作为法学本科毕业实践的重要环节,将法律诊所课程的结课作业作为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形式之一。凡是选修法律诊所课程并顺利通过考察的本科学生,即视为通过了本科毕业论文答辩。之所以如此主张,其原因在于法律诊所课程完全具备本科毕业论文的功能和形式。法律诊所,又称诊所式法律教育或临床法律教育,是对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之做法的借鉴,于二十世纪中叶发端于美国法学院,后风靡两大法系,而成为其法学院的主要课程之一。2000年之后,被引入中国法律教育体系,并被全国各大主要法学院所接受,面向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包括课堂讲授和案件处理两大部分,④其突出特色在于无论是课堂讲授还是案件处理都立足于真实的案例,并且都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亲自处理或的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案例。因此,法律诊所课程与传统法律课程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中心,以实践为中心,一改传统课程的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的灌输式授课模式。法律诊所的实践性特征决定了该课程的功能不是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而是运用其已经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去解决真实世界中的真实案例。在对真实案件的处理中,不仅能够反映出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锻炼和考察其运用法律基础知识解决现实争议的实践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顺利通过法律诊所课程学习的学生,就达到了本科毕业生或学士学位获得者的水平,满足我国《学位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依法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因此,该课程在功能上和本科毕业论文是一致的。选修法律诊所课程以后,不再另行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是可以的。从课程指导和考察的角度看,法律诊所课程与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评阅和答辩也存在相同之处。在法律诊所课程的讲授和指导过程中,我国的法学院一般都配备多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执业经验的专职教师以及从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选聘的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充任兼职指导教师。我所在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诊所课程即是如此,我们有专职教师三名,都有律师执业资格和经验,在很多课程的讲授中也经常邀请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现身说法,随堂指导。在结课环节,我们要求每一位同学提交一份办案报告,然后三位老师集中会诊,结合日常案件处理或情况,给每一位同学一个合适的分数。这与本科毕业论文的答辩委员会模式是类似的。最后,除法律诊所课程的实践性比较契合国家对本科毕业论文的要求之外,法律诊所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公益性。这种公益性主要体现在法律诊所主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所以,每一个法律诊所都是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在开设法律诊所课程之前的2008年,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就与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建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开放。开设法律诊所课程之后,法律诊所与援助中心合二为一。因此,法律诊所课程既是一门法学课程,又是一项公益活动,不仅能够锻炼和检验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更能培养和考察其法律职业道德。

三、完善法律诊所课程以适应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

法律诊所课程的实践性特征和评价机制决定了其与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同质性,也就决定了选修法律诊所课程可以作为完成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形式。因此,建议教育部和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高等院校允许选修法律诊所课程的本科生以法律诊所结课作业作为本科毕业论文。为了适应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这一改革,法律诊所课程本身也要进行相应的完善。首先,提高认识,重视法律诊所课程。法律诊所课程自开设以来,一直都受到广大学生的热烈欢迎。在这里,他们可以接触到真实的案例,可以认识鲜活的人物,可以了解复杂的社会,可以体会到法律的价值,可以感知胜诉的成就。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而言,每年要求选修法律诊所课程的学生都远远大于该课程的容量(30人)。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很多老师还没有认识到法律诊所课程的重要性,不愿意参与诊所课程,从而限制了该课程的容量。因此,为了满足学生的需求,也为了适应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广大法学教师应当首先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法律诊所课程。其次,推动法律诊所课程的规范化建设。每一个法律诊所就是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因此,实现法律诊所的规范化,就应当以法律援助中心的标准建设法律诊所。比如,实行案件登记制度,记录每一个来电、来访的当事人和案件基本情况;完善案件处理机制,为每一个案件配备一个主办学生和指导教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一个结案的案件及时建立档案,载明处理结果;等等。同时,作为一个课程,还应要求主办学生在结案之后及时完成结案报告,梳理案件事实,整理争议焦点,明确法律适用,阐述裁决结果。最后,落实办案经费,为法律诊所的良性运作提供物质保障。法律诊所为当事人提供的是免费的法律服务。但任何法律服务都是需要经费支持的,比如打印复印费、差旅费、办公经费,等等。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多方支持。据笔者了解,有些高校的法律诊所课程都有福特基金会的专项资金支持,比如中国人民大学。但更多的院校是从本院的办公经费中挤出来的,大多不足以支持法律诊所的正常运行。因此,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教育部、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相关政策,为法律诊所课程提供专项教育经费。

四、结语

法律博士论文范文4

从巴县档案研究论文分布的时间来看,1979-1980年有2篇论文,1980-1989年有13篇,1990-1999年11篇。研究论文主要分布在2000年以后,尤其是2000-2009这个时间段,共发表47篇论文,占总数的52.8%。2010年-2012年,对巴县档案的研究持续升温,平均每年发表5.3篇论文。但是总体来看,对巴县档案的研究还很不够。巴县档案共11.3万卷,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材料,内容丰富,从1979年至2012年,平均每年才发表2.54篇论文,对巴县档案的利用和研究均有待进一步深入。

巴县档案研究论文的作者单位地域及其单位性质分析

从作者单位地域分布来看,四川的作者居多,共52篇,占总数的58.4%,加上重庆的10篇,川渝地区就占了70%。原因有两点:第一,川渝地区的研究者利用巴县档案在地域上比别的地方更具优势;另一方面,巴县档案主要反映的是清代四川巴县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情况,是川渝地区历史研究的重要方面。除了川渝地区,数量紧随其后的是美国,共有8篇论文,显示出美国学者对巴县档案的关注程度,比国内除川渝之外的其他地区都高。从作者单位的性质来看,档案馆32篇,占论文总数的36%,全无例外,都是四川省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其次,高校54篇,占61%,显示出在研究巴县档案的问题上,高校依然是研究的重地。其中,四川高校发表20篇,加上重庆发表的9篇,川渝高校共发表29篇论文,是总数的33%,高校总数的53.7%。但是的川渝高校,主要集中在四川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除川渝高校之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高校所发表的论文主要分布在:美国8篇,其中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7篇,哥伦比亚大学1篇;太原师范学院陈亚平5篇;中央民族大学邓建鹏2篇。

巴县档案研究论文的研究主题分析

从研究主题进行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巴县档案为对象所做的文献学、档案学研究,共28篇,占论文总数的31.5%。另一类是以巴县档案为主要文献支撑而进行的清代历史问题研究,共61篇,占论文总数的68.5%。这部分研究内容涉及广泛,其中对工商业的研究论文数量最多,共有论文14篇,占所有论文的15.8%。这是因为巴县为嘉陵江和长江的汇合口,是四川通商航运的枢纽。理所当然,巴县档案中反映工商业内容的档案数量庞大,对其进行研究的文章也相对较多。排在第二位的是保甲治安的研究论文,包括保甲制度、保长乡约客长、消防等方面的研究,共有12篇文章,占所有论文的13.5%。位居第三位的是司法研究,有9篇文章。巴县档案中,司法档案数量最大,所占比例最高。排在后面的依次是政治研究,宗族、家庭研究,民俗研究,学务教育研究等,分别为2-7篇不等。从这些主题的分析来看,对巴县档案中的内容挖掘得还不够。比如,巴县婚姻档案有6000多卷,内容丰富,价值珍贵,但是在已经发表的论文中,只有2篇与此相关,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亟待我们去开发。

巴县档案研究论文刊载期刊与发文数量分析

从巴县档案研究的期刊来看,CNKI、读秀搜索引擎及Google学术搜索引擎上搜索到的70篇论文中,有43%发表在档案、文献期刊;有21.5%发表在历史类期刊;有17.1%发表在高校学报;7.1%发表在社会科学综合期刊;5.7%发表在法律类期刊;5.6%发表在宗教类、社会学类及其他期刊。从中可以看出,档案、文献期刊仍然是发表巴县档案研究论文的重地,共30篇:《四川档案》11篇,《历史档案》8篇,《档案学通讯》2篇,《中国档案》2篇,其他期刊分别发表1篇。历史类期刊中,《清史研究》4篇,《ModernChina》3篇,《中国农史》2篇,其余均为1篇。高校学报12篇,主要发表在《重庆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等期刊。社会科学综合类期刊中,《社会科学研究》2篇,其余均为1篇。从中可以看出,巴县档案大都发表在核心期刊,比如《历史档案》、《档案学通讯》、《历史研究》等重要刊物上,表现出这些期刊对巴县档案的重视程度,同时反映出这些文章的质量也比较高。

与巴县档案有关的著作

1.主要以巴县档案为文献支撑的著作

台湾政治大学李清瑞所著《乾隆年间四川拐卖妇人案件的社会分析———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研究(1752-1795)》,以巴县档案的拐案记录为中心,集中剖析了清代乾隆年间四川拐卖妇女的案件及所反映出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西南科技大学廖斌等人所著的《清代四川地区刑事司法制度研究:以巴县司法档案为例》,以巴县司法档案为主要文献支撑,对清代四川地区的刑事司法制度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张渝的著作《清代中期重庆的商业规则与秩序:以巴县档案为中心的研究》,以巴县司法档案和契约文书作为主要研究资料,对清代中期重庆行会习惯法的发展及其变迁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

2.在研究清代历史问题的过程中,使用少量巴县档案的著作

四川大学里赞《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侧重四川南部县的实践》、西华师范大学蔡东洲《清代南部县衙档案研究》、重庆大学张晓蓓《冕宁清代司法档案研究》、云南大理学院李艳君《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阿风《明清时代妇女的地位与权利———以明清契约文书、诉讼档案为中心》等著作,在分别研究南部档案、冕宁档案、徽州档案、淡新档案的过程中,使用了少量巴县档案,但并不主要以巴县档案为支撑。与此类似的还有西南科技大学龙伟《民国医事纠纷研究(1927-1949)》等著作。

3.将巴县档案和其他地方档案都作为研究对象,对清代历史问题进行研究的著作

以黄宗智教授为核心的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黄宗智、白凯、苏成捷、白瑞德等人的著作,均利用了大量巴县档案,对清代州县及其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黄宗智在1996年出版的专著中,使用了从巴县档案、宝坻县档案和淡新档案中收集的628件清代民事档案。白凯的著作中,使用了68件清代档案,巴县档案名列其中。苏成捷的著作中,使用巴县档案500件。[1]492-495中国政法大学李青于2012年9月出版的专著《清代档案与民事诉讼制度研究》,依据清代四川巴县、河北宝坻、四川冕宁、陕西紫阳、台湾淡新档案,对档案中的民事案件进行了数据分析和法理分析,概括出了清代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容与特点。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清代巴县档案的整理和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笔者认为,这些整理和研究的成果还远远不够,巴县档案中还有很多的内容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和探析。2011年,西华师范大学与南充市档案馆合作,成功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据悉,课题组将以南部档案为主要文献支撑,结合其他文献,展开跨学科、多领域的专题研究,最终完成系列学术专著。课题组的核心成员共38人,涉及历史学、社会学、档案学、法学等学科领域,阵容十分强大。[2]相比较而言,巴县档案从1953年发现,距今已有近60年时间,并没有形成类似的各学科领域集中深入研究的状况,大都是零敲碎打,各自为战,对巴县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并没能做到全面和系统,对巴县档案的整理和研究尚不能令人满意。#p#分页标题#e#

对巴县档案提供利用者维度的思考

1.出版汇编的分析和思考

迄今为止,已经整理出版的巴县档案汇编共6本。从出版时间来看,1981-1996共16年的时间里,整理出版了5本汇编;1996-2010,也是近16年的时间,却没有一本汇编问世。直到2011年6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清代四川巴县衙门咸丰朝档案选编》。从汇编涉及的朝代来看,现有的6本汇编中,除《四川保路运动档案选编》、《四川教案与义和拳档案》两本专题汇编之外,其余4本综合汇编仅涉及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四朝,还有同治、光绪、宣统三朝尚未有汇编。而这三朝的档案数量占巴县档案总数的57.4%,亟待相关汇编问世,以方便利用者。从整理出版的内容来看,去年出版的《清代四川巴县衙门咸丰朝档案选编》共有16册,内容非常细致,对研究者来说是一个福音。但是,反过来看1981-1996出版的5本汇编,在数量和内容上均不够丰富。尤其道光朝,共有21787卷档案,已经出版的汇编却只有两本,还有大量档案需要汇编出版。从汇编价格来看,这6本汇编价格分别为1.52元、4.75元、8.95元、10.10元、55元、8800元。前面5本汇编的价格对研究者来说,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但是新出版的《清代四川巴县衙门咸丰朝档案选编》价格确实太高,普通研究者很难利用汇编为自己的研究服务。

2.利用服务的分析和思考

巴县档案是馆藏精品,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是,如果不能充分提供利用,其价值也只能在库房里慢慢消失。作为档案保存者和提供利用者的档案馆,应该加大档案开放利用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利用者,降低收费标准。从现在的巴县档案利用收费来看,只适合每天有时间去档案馆抄档案的人群。如果外地利用者要想在短时间内找到自己想要的内容并进行还原,费用非常高昂。而现在利用巴县档案的中国利用者,大多是高校的老师和研究生,一般是没有经费支撑的,即使有,也非常有限。在这方面,台湾地区和美国做得比较好。比如在台湾的“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郭廷以图书馆,就收藏了数量较多的从中国大陆购买的巴县档案及其他地方档案的复制件。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先后从中国复印36533页档案,购买135盘缩微胶卷,目前保存在斯坦福大学东亚图书馆黄宗智—白凯档案库。[1]根据四川省档案馆利用编研部的报道,1985年至2006年5月,前来四川省档案馆利用清代巴县档案的外国利用者已达到1977人次,共查阅档案139232卷次,复印67245页。然而,对于中国大陆研究者来讲,复印如此多的档案、购买如此多的缩微胶卷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对巴县档案研究者维度的思考

1.对国内研究者的分析和思考

从前面的分析来看,国内研究巴县档案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四川,其他省市研究巴县档案的较少;研究主题主要集中在清代法律史方面,对清代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导致这些结果的原因主要有:在时间和经费问题上,四川以外的国内研究者不可能有大量时间抄录档案,想要复印档案经费又不允许,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多么有价值的档案都不会对其有吸引力;在研究方式和方法上,都是各自为战,缺少美国研究者团队作战的战略和战术,很难产出深入研究的成果群。希望国家能够加大对地方研究的投入力度,降低收费标准;希望高校的研究群体能够像UCLA的中国法律史研究群一样,团队作战,共同研究,形成某个学科的研究群。不仅有大量,而且还有集中研究的系列著作出版。同时,也希望四川省档案馆能与所在地高校密切合作,结合高校特色,共同进行巴县档案的开发和研究。

2.对国外研究者的分析和思考

到四川省档案馆查阅巴县档案的国外研究者很多,主要是高校教师和博士研究生。他们在研究方式上,比较倾向于以巴县档案为文本,针对某一专题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研究主题较为广泛。比如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唐泽靖彦的博士论文题目是“清代中晚期法律文件中诉状与口供语言运用与演变”;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州立大学欧中坦教授的研究题目是“调和的中间地带———清代调解诉讼研究”;美国密苏里大学的魏达维博士则着力于对“清代家族的分家与家业分配”进行研究。[3]在所选择材料上,他们也不拘泥于巴县一地的档案。重庆市档案馆、南充市档案馆、台湾地区,都有他们的足迹。比如,来自卡内基梅隆大学的教师ElisabethKaske(白莎),致力于对“清末捐输制度”进行研究。她不仅来四川查阅和抄录了部分巴县档案,还到台湾查阅了相关资料。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的博士生MauraDykstra(戴史翠)致力于对“清末四川商业”的研究,在四川省档案馆查阅巴县档案近一年之久,还到重庆市档案馆查阅档案多次。这种研究方法对各地档案文献的掌握更全面,得出的结论也应该更加客观。

法律博士论文范文5

(一)文献数量和趋势

通过检索数据分析,从1988年陈维民等在《军事经济研究》期刊发表文章《战争准备的国民经济动员计划》开始,截至2013年9月份,国民经济动员领域共有556篇学术论文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明显低于其他领域研究成果。556篇学术刊物中包括期刊文章512篇,博士和硕士论文44篇。内部发行的《中国国防经济》2002—2012年11年间共发表国民经济动员相关文章242篇,占所有公开发表文献数量的近一半,反映了国民经济动员研究领域的特殊性。根据发文数量可以大致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的研究分为3个阶段:萌芽期(1988—1993年)、起步期(1994—2000年)和迅速发展期(2001年以后)。国民经济动员起源于战争动员,我国学者对国民经济动员的认识和研究是在和平时期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将战争动员转变为国防动员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故而,国民经济动员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此外,由于国民经济动员涵盖较多国防、军事、政治领域涉密信息和内容,许多实践指导性的应用性研究不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也是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公开成果较少的原因之一。但总体上,从理论研究的视角,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基本代表的和反映了国民经济动员的理论研究进展。国民经济动员领域文章数量从2001年以后开始迅速增加,到2005年最高值82篇,整体上呈波动增长的趋势。硕士、博士论文能够体现一个领域全面系统的研究状况,国民经济动员领域44篇硕士、博士论文都在2003年以后,其中硕士学位论文37篇,博士学位论文为7篇,说明国民经济动员研究逐步系统性和深度化。

(二)载文期刊统计分析

除硕士、博士论文外,1988—2013年间所统计到的754篇文献分布在115种学术期刊中,这些期刊涵盖经济、军事、法学、科技、流通等多个领域。通过分析发现,文献分布期刊虽然面较广,但却高度集中于《中国国防经济》《军事经济研究》《国防》和《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文章数量分别为242篇,186篇、96篇和58篇,占期刊文献总数的77.2%,占据了国民经济动员研究发文数量的一多半。由此可见,《中国国防经济》《军事经济研究》《国防》和《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主要学术阵地。另外,《国防技术基础》《商业时代》《中国政府采购》《中国军转民》等期刊上发文数量也较多。除了国防、军事等领域的期刊外,一些国民经济动员研究文章主要发表于国民经济动员具体结合和交叉领域的期刊中,如期刊《中国政府采购》中刊载了8篇关于军用物资采购方面的文章,《中国物流与采购》刊载有2篇后勤物资动员的文章,国民经济动员仿真模拟研究的文章则多发表于《计算机与数字工程》等计算机类专业期刊。

(三)对论文作者研究单位统计分析

对国民经济动员文献作者单位分布的研究,可以掌握有关专业人才的聚集及所在机构的状况,从而把握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的建设情况。1988—2013年公开发表的556篇文献作者来自于218家单位。这些研究单位可以分为军队系统、政府经济动员系统、地方科研院所和高校、其他(企业等)4种类型,军队系统发表的文章数量最多,为253篇,占总数的45%,其次为地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发表233篇。以各级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为主的政府部门发表67篇。具体到单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国民经济动员文章数量最多的是军事经济学院和北京理工大学,均为85篇,占文献总数的15.3%。其次是华中科技大学和国家发改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数量分别为40篇和28篇,分别占文献总数的7.2%和5%。另外,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国防大学等单位文章发表数量也较多,如表1所示。其中,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主要集中在北京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17家院校,博士学位论文最为集中,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主。同时,通过不同单位发表文章的时间和数量可以看出,从1989年5月原国家计委国防司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讨会这一启动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系统研究的标志性事件开始,国民经济动员的研究逐渐由传统的军事院校和军工部门扩散到地方高校和研究机构,研究主体逐渐多元化,研究队伍日益壮大。在非公开出版物《中国国防经济》发表的242篇国民经济动员文章中,来自军队系统的作者仍是主体,占作者总数的56%。与公开发表文章作者组成不同的是,《中国国防经济》中来自各级经济动员管理机构的作者比例较大,仅次于军队系统,占作者总数的35%,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仅占6%。

(四)研究内容分析

通过对文献关键词和研究内容的提炼,将798篇国民经济动员相关研究文献分为8大内容,分别是:国民经济动员问题与对策、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体系、国民经济动员预案与仿真模拟、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与潜力、国民经济动员模式与体制机制、军民融合视角的国民经济动员功能拓展与特征、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特征和趋势、其他分散内容。针对国民经济动员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是国民经济动员业务部门工作者的理论总结和提升,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起点,文献数量最多,为157篇,占19.7%。国民经济动员模式与体制机制研究是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动员持续发展的核心,文献数量次之,为136篇,占文献总数的17%。针对市场经济、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革命、军事变革等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动员的特征和趋势进行分析,能够有效地指导国民经济动员的健康持续发展,该类文献数量为118篇,占文献总数的14.8%。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体系是国民经济动员研究首要和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我国国民经济动员领域研究者所重视,文献数量116篇,占文献总数的14.5%。另外,军民融合视角的国民经济动员功能拓展与特征研究、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与潜力研究也是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重要内容。

(五)研究方法分析

通过文献分析,总体上,目前国民经济动员研究所运用的研究方法还较为单一,以定性研究为主,缺乏定量研究和实证研究。定性研究中绝大多数国民经济动员研究文章以描述性研究为主,占文献总数的68%,这些论文多从不同层面分析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现状、问题,并针对解决对策、未来发展方向等提出自己的观点,在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的初级阶段,这类描述性研究文章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另外,经验总结法、模拟法、个案研究和文献研究法也为一些国民经济动员研究者所运用,其中模拟法类研究论文主要源自国家国民经济动员仿真演练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

二、重要领域研究概述

以上研究内容划分的八大研究内容涵盖了798篇文献所涉及的国民经济动员研究领域,本部分选取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体系、动员能力与潜力、动员模式以及新形势下对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的研究4个重要领域进行概述,以便更清晰地把握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主要脉络。

(一)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体系

对国民经济动员的认识和理论体系的构建是个动态变化发展的过程,它随着国民经济动员实践的逐渐深入而不断发展和成熟。国家发改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1998)回顾了我国战争时期与和平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的发展历程,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前瞻性地提出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需着重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市场经济接轨、国民经济动员管理体制、国民经济动员融入国民经济整体布局规划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朱庆林(2000)指出,中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创新热潮始于20世纪80年代,内容涵盖了动员的范畴、地位、功能、模式和快速动员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其特征表现为全面性、本土性、阶段性和探索性。陈德第(2003)从16个方面对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工作进行了总结,澄清了国民经济动员理论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并提出了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的研究框架。孔昭君(2005)借鉴决策理论学派和管理理论学派的观点研究了国民经济动员学的研究纲领构建,建议从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评价和国民经济动员决策支持系统两方面入手,形成国民经济动员科学研究的突破口,完善国民经济动员学科体系。焦智立等(2008)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中国特色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苗野(2008)分析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认为进一步推进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建设,必须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构建新型的国民经济动员理论队伍培养体系和模式。王欢欢(2009)通过对国防动员与国民经济动员法律概念比较分析,指出“国防动员”与“国民经济动员”之间有交集也有区别,并不是包含或相离的关系,并表明在现实立法中,应将国防动员与国民经济动员分别立法,以满足现实所需。

(二)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与潜力

如何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和潜力是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目标,也是国民经济动员研究的核心内容。民族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国家政治制度与价值观念、国家形象等软实力表现方式在不同方面都影响着国民经济动员的质量与效率,应当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国家形象的战略设计等方面提升和积累软实力,以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能力。邵丹(2005)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的内涵、构成、影响因素及其重要地位,并分析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能力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给出了国民经济动员能力优化理论的数学模型,对如何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能力提出了对策和建议。赵新海等(2007)研究了国民经济财力动员能力评价体系构建,从财力动员的体制、财力动员信息建设、财力动员的规模、财力动员的结构、财力动员的时效评价5方面构建了国民经济财力动员评价指标体系。禹红霞、甘瑶(2008)在分析军工企业在战备状态、紧急状态和其他各类国民经济动员中作用的基础上,着重从信息技术、军民融合等方面提出了增强军工企业应急动员能力建设的主要途径和保障措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是指蕴藏在国民经济中为国家安全服务的人、财、物资源,是各部门、各单位“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物质基础。国民经济实力和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有着密切关系,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蕴含在国民经济体系之中,经济实力水平决定经济动员潜力水平。崔博(2005)对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指标体系进行了归类建设,弥补了原国家潜力指标体系的不足,完善了整个潜力指标体系。另外,一些研究者从供给视角、产业链视角、战争财力动员对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和潜力进行了研究。

(三)国民经济动员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创新国民经济动员模式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探索。其中,宁波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发挥政府宏观调控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利用独特的区域经济优势系统整合动员资源,创立了有效提高国民经济动员保障能力的“宁波模式”,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随着国民经济动员的发展,传统的经典动员模式逐渐表现出局限性,促使了敏捷动员模式的产生。与传统动员模式相比,敏捷动员模式具有动员需求的敏感性、需求变化的适应性、物资保障的快速性、动员结果的可靠性、动员成本的经济性等优势。国民经济动员“寓于式”发展模式则是多种安全威胁下国民经济动员准备的最佳模式,是指着眼保存国民经济动员“战时应战”能力,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急时应急”能力和“平时服务”能力,将“急时应急”和“平时服务”能力寓于国民经济动员“战时应战”能力之中。另外一些研究者从不同视角对国民经济动员模式进行了研究,如国民经济动员联盟组织模式、财政金融动员模式、行业协会和经济动员机构的“授权-合作”模式。

(四)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动员发展研究

围绕市场经济、军民融合、信息化战争、网络经济等背景条件,我国学者对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动员的功能定位、发展趋势、对策等进行了大量研究,有效地指导了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顺利开展。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国防理念要求国民经济动员不断拓展自身功能。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如何与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相衔接是拓展“急时应急”功能的关键,从规划计划、预案编制与演练、物资储备、法规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实现应战应急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国家应战应急体系一体化建设。构建以需求为牵引的军地“融通式”物资应急采购模式能够有效地将国家经济力量转化为军队后勤保障力,同时也是军队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库桂生(1994)研究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民经济动员的关系,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面临的新问题,并从动员准备、法律法规、预案和国防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应对策略。网络经济时代的信息化战争对国民经济动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国民经济动员的动员形式和内容产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同时也给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必须从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组织体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把网络经济时代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做得更好。李连宏(2004)根据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现状,提出新军事变革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动员的发展策略,强调应以科技进步为基础,加强武器装备信息化,形成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国防科技工业。张国权等(2007)提出了信息化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的七大新理念:一体化、精确化、快速化、法制化、数字化、社会化和国际化理念,对信息化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具有积极地指导意义。同时,许多研究者针对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的具体领域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推动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结束语

法律博士论文范文6

 

中国古代散文是一个早熟的文体,其发展过程不同于古代的诗歌、小说,“古代散文没有经过技巧的发展过程,在战国时期随着语言的发展就已经达到了一个高潮,并且这一时期的散文还成为后人在创作中频频回顾的典范。”[1]同时,创作散文(包括骈文)和创作诗歌、小说的目的也完全不同,散文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是历代文人晋身仕林、治国安邦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生存技能,故而在古代的主流文学观念中,“文体的尊卑等级秩序是文(包括散文、骈文)第一,其次诗,为文之余,其次词,为诗之余,其次曲,为词之余,小说更是等而下之的文体。散文的至尊地位是其他文体无法企及、无法替代的。”[2]   即便是以诗闻名的李商隐、杜牧,亦工于散文写作,更遑论韩柳欧苏。然而在当代,不但散文自身逐步变得边缘化,古代散文研究与小说、诗歌、戏剧研究相比亦显得创新不足,散文研究甚至成为一种专门针对散文内容的研究,比如庄老思想、荀子思想、韩愈谏佛骨、袁宏道谈性灵等等,有学者指出,“这些所指涉的都只是一个散文家的政治、哲学、宗教、文化等思想,而未及散文这一概念本身。”[3]如此以来,古代散文研究的价值究竟体现在哪里?本文将力图呈现古代散文研究在当代所遭遇的困境,权作抛砖引玉之用,以期帮助广大研究者发现更广阔的视角。   一、古代散文自身的困境   首先,以实用为主要目的的古代散文是当时社会的产物,在当代显然失去了生存土壤,缺少用武之地。但古代散文在当今却出现了一种后现代风格的模仿式戏谑文体(或曰“恶搞”),如《凤姐列传》《药家鑫列传》《苍井空列传》等等。由某不知名网友杜撰的《药家鑫传》云:药公家鑫者,华朝长安人氏。华朝五十年(公元1989年),药公诞于古都长安,时天生异象,群驴乱吼,或曰:莫非如《水浒》所载之“洪太尉误走妖魔”之事再现?……人皆称:药公不亡,则法律亡。药公不死,则国家死。药公之事,举国牵动,药公之名,举国牵挂。由此观药公,真乃关系国运之达人也。在F•詹姆逊看来,这种“恶搞”只是形式上的模仿,模仿了古代散文的词汇、句式,但内容却是当代的,源于日常生活的,这种模仿被詹姆逊称为剽窃,因为“在一个风格创新不再可能的世界里,唯有去模仿已死的风格,去戴着面具并且用虚构的博物馆里的风格的声音说话”[4],才是别具一格的、能够适应这个后现代主义消费社会的艺术形式。用古代文体记录当代日常生活的确算不上创新,“后现代主义”亦无优劣高下之别,但古代散文这种历史上的精英式文类却面临着现实中的庸俗化挑战。   其次,当代散文的创作和古代散文的创作较少直接关联,因为在当代作者眼中,前者是“文学”,后者至少不是“纯文学”。在陈剑晖先生看来,古代散文之所以被视为中国文学的正宗,“盖因其是中国正统的‘经世致用’文化的文学化和通俗化的表述”[5]。散文在中国古代的出现,不是审美需要,而是因为它的实用性,这种经世致用的实用性必然和作者的情感之间关系疏远,但在当代,情感与文学的关系才是不可分的。余秋雨2004年接受央视采访时认为,研究学术和创作散文不一样,有可能想明白的或者想明白但不一定正确的东西,可称为“学术”;而有些想不明白但又觉得很重要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带动了感情,只有在这样的“角落”里,才能写作散文。此处余秋雨并没有把散文当作“经国之大业”或者“圣贤书辞”,而是自然而然地把散文当成艺术创作的一种形式,“学术”固然不同于经世致用或者齐家治国,但其立德立功立言的功能决定了学术本身也是“实用性”的。所以,研究学术和情感注入在余秋雨看来是要一分为二的,他的散文观也因此与周作人、郁达夫、林语堂等人强调的现代散文一脉相承,现代意义上的散文作为文学艺术的一种形式和强调个性与感性的浪漫主义文学观念紧密相关,这自然和古代散文的创作目的、创作方式迥然有别。   第三,和古代小说、古代戏曲相比,古代散文在当代的传播仅限于学校教育与学术研究系统,缺少电影、电视等大众化的媒介形式,这无疑限制了古代散文对当代生活的介入。古典小说四大名著自不必说,《赵氏孤儿》《花木兰》《西厢记》《薛仁贵》《七侠五义》《穆桂英挂帅》也被多次改编为影视作品,电视剧版《红楼梦》(李少红导演)更是建构起一个全民海选女主角的媒介议程设置。①相比较而言,古代散文对于当代社会的影响力甚至不如动画视频版的古诗对于幼儿启蒙教育的影响,以优酷网和土豆网为例,用“古代散文”、“古典散文”进行搜索,赏析类、中学课件类视频不过数十段,而用“古诗”、“唐诗三百首”搜索,视频数量累以千计。此外,散文与当代媒介的结合体“电视散文”自央视三套1996年开播以来,更多地被视为一种电视专题片,是“受到文学散文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电视艺术样式”[6],是“中国化的电视艺术作品”[7],而不是“散文”自身的现代媒介形式,更何况,由全国各地电视台制播的电视散文,其取材选题也大多是现当代散文作品,极少古代散文作品[8]。可见,在多媒体、宽带网络和计算机、大众传媒已经全面覆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甚至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古代散文正在面临着“水土不服”的尴尬。   第四,古代散文在当代的传播形式主要是图书,图书又以作品集为主,以译注、赏析等普及类读物为主,其中《古文观止》有数十种译注本,仅中华书局便出版了选译本(2010),钟基(2009)与葛兆光(2008)的注释本,名家精译本(2007),以及繁体竖排本(2004)等等,唐宋八大家文钞、文选、读本也有数十种版本刊行于世,散文研究类著作仅有三十余种,②形式不可谓不单调,内容不可谓不单薄。但是,古代小说、诗词、戏曲等文学形式的传播内容要丰富得多,不仅图书有单行本、选注集成、佳句赏析,音像制品也很多样化,研究类著作则涵盖文献与史料研究、宗教与文化研究、类型与理论研究等等多种角度。必须承认的是,图书是一种依靠理性思辨来完成传播与接受的媒介,但诗歌、小说、戏曲所利用的视频、音频、图片等多媒体形式能够同时激发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这对于文学作品在大众层面的普及至关重要,古代散文在这个层面上又处于下风,其媒介不但和古代一样局限于书籍,所传播的内容也受局限[9]。#p#分页标题#e#   二、古代散文研究体系与方法的困境   首先,不得不承认的是,“散文理论是世界性的贫困,它的学术积累不但不如诗歌、小说、戏剧,而且连后起的、暴发的电影,甚至更为后发的电视理论都比不上。这是因为散文作为一个文类,其外延和内涵都有一种浮动飘忽。”[10]王兆胜先生指出:“在各种文学门类中,散文恐怕是最具边缘性、最不受重视、最缺乏研究的文体。大家几乎众口一词地认为,散文没有自己成熟的理论,因循守旧和缺乏创新也使之乏善可陈。”[11]笔者认为,这种局面一方面源于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散文”(Es-say)出现较晚,自蒙田1580年出版的《随笔集》而定名,与诗歌、小说、戏曲源远流长的历史不可同日而语,对散文的研究更是晚近之事;另一方面,与韵文相对立的散文在古今中西均以理性、智慧、反思甚至论辩为特点,故而和亚里士多德提出的通过情绪放纵和宣泄来净化读者(观众)心灵的“净化说”背道而驰,后者显然被几乎所有的小说、戏剧、诗歌等文学创作者奉为圭臬,在这个意义上,散文可能随时被剔出“文学”之外,更何况对它的研究想当然地被视为与文学渐行渐远。   中国古代散文研究的尴尬之处主要体现于两个层面,一是概念体系,二是研究方法。   从一般意义上看,先确定了研究对象,才能选择一种研究方法,而这个研究对象必须能够明确自身的内涵和外延。然而,中国古代散文在现当代散文概念的影响下,或与韵文相对,或与骈文相对,有时又与诗歌、小说相并列,陈平原先生就此认为古代散文是一个“滑动”[12]的概念。南帆先生则指出:散文的定义不是肯定地列举散文的规则,而是将显赫文类排除之后的余数归诸散文,这种“否定性的定义”,不仅促使一些文类衰老,同时还催生另一些文类……散文是文类的结束,又是文类的开始[13]。在这样的前提下,针对古代散文的研究自然形不成合力:骈文研究、古文研究、汉赋研究、小品文研究各自为战,在中国期刊网(CNKI)上以“古代散文”和“古典散文”作为题名关键词搜索,粗略计算,自1980年1月到2012年1月,30多年时间,共有286篇研究文章,而与此同时“骈文”381篇,“汉赋”576篇,“辞赋”515篇,“古代小说”984篇,“古代戏曲”329篇;期间以时代或作者为维度的,并以“散文”为题的博士论文仅有16篇,而以“古代小说”为题,并从宏观整体视角进行研究的博士论文已经达到14篇,这还不包括以单个作品为研究对象的其他数量更加庞大的博士论文。兄弟阋墙、左右手互搏,这确实是古代散文研究的尴尬。   研究对象本身的概念问题因人因时而异,但研究方法却面临着裹足不前的问题。陈剑晖先生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的散文研究者总是从谋篇布局和行文章法一类的文章做起,即仅仅从外在的组织方式来看待散文的结构[14]。古代散文学者从古至今皆习惯于从细枝末节的修辞角度入手进行研究,以《中国古代散文发展述论》一文为例,余恕诚先生将“汉以后的赋、骈体文以及说理性著作中具有才情和注意语言修辞的作品”都称为“散文”[15]。在介绍文学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散文”之文学色彩时,《孟子》的“戏剧性”、《庄子的》“生动故事”、《左传》的“叙事之最”、《战国策》塑造的“形象”、《史记》创造的“人物”、南北朝时的“修辞”与“典故”、韩愈散文的“生动形象”、柳宗元散文对形象的“想象夸张”、欧阳修散文的“论说技巧”、归有光的“细心刻画”……都被余先生视为散文“文学色彩”的基本组成部分。可这些比喻、夸张、论辩、描摹、形象化、诉诸情感等语言修辞技巧实际上是语言学和修辞学的研究重点,在这个问题上研究古代散文与研究古代诗词、小说相比并无独到见解。   此外,当代的古代散文研究较为孤立,主要是作品赏析和以人物为核心的社会学、历史学模式,缺少与当代文论、西方文论的双向传播。尽管20世纪60年代已有学者认为形成《庄子》恣肆风格的最主要因素“是它的结构”,“《内篇》的结构不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它表现了庄子的复杂的艺术构思。”[16]可惜这种类似于结构主义分析的探索未能深入和延续。形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在于西方也一直没有独立的散文理论,什克洛夫斯基的《散文理论》把神话、托多罗夫的《散文诗学》把小说都归入到散文理论中来,西方文艺研究的对象并不包括散文,导致我国研究者难以直接借鉴。   最后,由于散文先天的实用性,加之作为散文作者的知识分子与官僚体制、科举制之间的紧密关系,中国文学史中能够得以流传的散文,其作者多具备官僚、学者、文学家三合为一的身份,后世学者所归类的文学之文在作者创作之时未尝不将之当作应用之文而煞费脑筋,斧削雕琢。陈平原先生曾举例,古代散文中的一些被传诵为表达感情的名篇,如书信和日记,皆是有意为之:“明知可以入文集、刊专本,文人写信时不免存了给第三人乃至举国上下、子孙后代传阅的心思”,“郑板桥的家书别出心裁,写得古怪利落,可也不脱做文章的心思。”[17]这样看来,中国古代散文或者被作者用于说服帝王将相,或者用于说服士林同僚,或者用于说服亲朋至友,那么,对它的研究就必须从修辞学角度入手,从说服的手段和表现的技巧入手。于是,针对散文的文学研究就渐渐侧重于实用主义,继而不免滑向功利主义。这又和自康德以来的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相悖,因为康德认为,审美是无功利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才是美,而研究说服、研究手段、研究技巧,显然是功利性的,显然目的十分明确,这便是古代散文研究和现代散文研究,尤其是和近现代文学理论研究之间不断冲突的根源所在。   三、展望   丁晓原先生在2006年时提到:“过往的散文研究比较多的是一种批评,包括作家作品评论和创作史、理论批评史的梳理与述评。另外,还有大量的是散文写作指导之类书籍。真正有理论含量、高端而又切实的研究相当匾乏。”[18]不过,这种尴尬局面在2011年得到了改观,这一年内,谭家健先生的新著《中国散文史纲要》由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马茂军的《中国古代散文思想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陈晓芬的《中国古典散文理论史》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古代散文研究将从此进入新的一页。#p#分页标题#e#

法律博士论文范文7

一、费孝通《江村经济》简介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先生上个世纪30年代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撰写的博士论文,但这篇论文的酝酿和收集资料开始于国内,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费孝通先生论文里的江村真实的地名叫开弦弓村,位于太湖之畔,当时在行政上隶属于江苏吴江县震泽区,该地区是中国近代传统农耕文明遭遇西方工商业文明后发生社会变迁最剧烈的地区之一。费孝通比较早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个村庄。他于1933年10月和1934年5月分别在《独立评论》和《大公报》上发表“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和“复兴丝业的先声”两篇文章,介绍开弦弓村发展生丝制造工业的成就及所遭遇到世界资本主义冲击等问题,阐述了兴办乡村工业对维持农民生计的意义。这两篇文章实际上是费孝通对开弦弓村进行调查的预调查。[1]1935年费孝通从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后偕妻子王同惠赴广西大瑶山进行调研,是年冬,在瑶山中迷路,妻子不幸遇难,他自己也受重伤,不得不返乡养病。1936年暑假期间,接受在开弦弓村开展以推广改良蚕种和科学养蚕为中心的土丝改良运动的姐姐费达生的建议,他到开弦弓村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从1936年7月3日至8月25日,费孝通写了7篇《江村通讯》,相继发表在《天津益世报•社会研究》第11、12、13、19期上,其中的首篇题为“这项研究工作的动机和希望”。1936年9月,费孝通带着他的调查资料从上海启程赴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留学。

在英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费孝通接受导师弗思(Reader,Raymond)的建议决定以他在开弦弓村的调查成果为基础撰写博士论文。不久,弗思的导师、国际知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直接指导费孝通的论文写作。1938年春,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博士证明书上所标明的论文题目为“Kaihsienkung:EconomiclifeofaChi-nesevillage”(“开弦弓:一个中国村庄的经济生活”)。1939年该论文由英国Routledge书局出版,英文书名《Peasantliefinchina》(《中国农民的生活》,扉页上印有“江村经济”)。198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文版,书名《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2001年被收入《商务印书馆文库》,由商务印书馆再版。《江村经济》在人类学学术发展史上改变了人类学只研究未开发文化的轨道,摆脱了人类学“好古、猎奇和不切实际”[2]的倾向,对处于文化急剧变迁中的中国乡村社区作了生动描述和深入研究。费孝通的导师马林诺夫斯基(Malinnovski)在《江村经济》英文版序言中认为此书“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此书有一些杰出的优点,每一点都标志着一个新的发展”,“此书的某些段落确实可以被看作是应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宪章”。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E•丹尼森•罗斯认为:“没有其他作品能够如此深入地理解并以第一手材料描述了中国乡村社区的全部生活。”[3]由于费孝通博士论文的学术成就,1981年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费孝通人类学最高奖———赫胥黎奖。

二、费孝通乡村经济思想的基本内容

《江村经济》广泛探讨了江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实际上也是一部从微观的视角研究“三农”问题的经济学著作。本文不就该书在人类学方面的学术贡献多加评论,仅就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经济方面的研究加以评述。①*

(一)乡村产权

费孝通先生对20世纪30年代中国乡村社会的一个缩影———江村的财产的所有与继承作了非常细致的描述和研究,以此形成了他的乡村产权思想。费孝通认为,乡村财产的所有是以家为单位,“家”是“生产和消费的基本社会单位”。家产是占支配地位的所有权形式,而家产中以土地最为重要;家产的支配权也因为家产性质的不同而由不同人享有:最重要的家产———土地的支配权在家长手中,其他个人只能对消费品拥有个人支配权;家产的代际转移主要是家长在世时通过分家的形式实现。关于土地的所有权,费孝通又将之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耕种,不付给任何人地租而只向政府纳税的“完全的所有者”的所有权;另一种是耕种者拥有土地,保留使用和处理土地的权利,但与持所有权者分享部分产品的所有权。后一种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从占有的角度被划分为两层:田面和田底。田底占有者是持土地所有权的人,他支付土地税,所以他的名字将由政府登记,但他仅占有田底,无权直接使用土地进行耕种,所以他们又叫“不在地主”。仅占有田面而不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佃户。既占有田面又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完全所有者。”[2]157费孝通认为只有当城乡关系密切的时候才出现“不在地主制”。由于江村处于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苏州等城市附近,城镇资本大量投资江村地产,“该村约有三分之二的田底被不在地主占有”。[2]167因此,土地的所有权形式是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当今中国农村土地在实行流转承包过程中,也应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而不能千人一面、统一要求。另外,费孝通在介绍江村家产的代际转移时指出,年轻一代对经济独立的要求是“家”这一群体的瓦解力量,最终导致分家。家庭的财产一般由诸子均分,女儿无继承权,但其出嫁时,父母给她一份嫁妆,“甚至最穷的父母也得为女儿备一份被褥”。[2]72中国乡村家产的这种代际转移方式延续了几千年,其牢固性是如此坚固,以至南京国民政府1929年颁布的新民法确立的男女具有同等继承权的原则在江村没有引起变化,甚至“尚未发现有向这一方向发生任何实际变化的迹象”。[2]83

(二)发展乡土工业①*

江村是中国受现代工商业影响较早的农村社区。它一方面保留着中国传统农村社区的一般特点,另一方面又凭借其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成为现代乡村工业有所发展的卷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地区。基于这一点,在东西方文明冲突中,中国农村的出路何在?费孝通没有介入当时中国学术界以农立国和以工立国之争,而是深入实际调查农村工业化面临的问题。他通过对江村的调查认识到,在人多地少、农业不足以维持乡村人口生活的条件下,江村手工业已成为江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认为在农村实行、减收地租、平均地权虽然“是解除农民痛苦的不可缺少的步骤”,但都不能最终解决农村的根本问题,只有恢复农村企业、大力发展农村手工业才是根本的措施。在《江村经济》中,费孝通先生通过介绍江村的蚕丝业发展,描述了家庭企业适应时代需要向合作工厂变革的历程,指出在中国恢复乡村企业、建立新型乡土工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费孝通首先分析了促进蚕丝业变迁的条件。他认为:“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程度。”[2]236单靠农业,农民不能维持正常时候所需,辅助企业是必不可少的。由于世界经济衰退,国际生丝价格大跌,“村民生产同样品种,同等数量的生丝,但从市场上不能赚回同等金额的钱”[2]177,“萧条的原因在于乡村工业和世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2]236总之,由于江村被纳入了世界经济体系,其经济发展受到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江村蚕丝业外部生存环境的变化,它本身必须发生改变以适应新的环境。#p#分页标题#e#

接着,费孝通分析了促进蚕丝业变革的力量。他认为,由于江村居民的知识有限,靠他们自己不能采取任何有效的变革行动,发起和指导变革过程的力量来自外界,而其中的一种因素便是苏州附近传播现代工业技术的女子蚕业学校。蚕业学校从技术方面推动了江村蚕业从家庭手工业向合作工厂的变迁。合作工厂提高了蚕丝的生产质量,但由于不能控制市场,结果造成质量和价格之间比率不相称,影响了工厂的利润,在增加家庭收入方面成效并不显著。同时,合作工厂的兴起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即出现了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引发严重的失业问题,使“将近300名妇女失去了他们的劳动机会”。由于江村农田面积小,“要把妇女劳力引向田地是不可能的。然而也没有引进新的工业来吸收多余的妇女劳力”,结果造成“妇女向城镇移动”的“与改革者原来的意图相矛盾”的结果。费孝通虽然认识到江村蚕业合作工厂发展过程中面临种种问题,但他对这种新的经济组织还是给予很高的期待:“在现代工业世界中,中国是一名后进者,中国有条件避免前人犯过的错误。在这个村庄里,我们已经看到一个以合作为原则来发展小型工厂的实验是如何进行的。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相对照,这个实验旨在防止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尽管它遇到了很多困难甚至失败,但在中国乡村工业未来的发展问题上,这样一个实验是具有重要意义的。”[2]238-239在费孝通看来,发展乡土工业不仅是救济民众的需要,也是中国推行工业化的需要。他将乡土工业放在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大背景下考察,认为先发展乡土工业,然后用这种工业所创造出来的资本去发展较大规模的重工业,这条路线是比较慢的,但也是比较稳的。[4]在乡土工业的具体建设方面,费孝通还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农家可以不放弃农业而参加工业,二是企业最好分散在乡村里或建在乡村附近,三是坚持乡村企业的合作性质,四是最好发展原料由农民自己供给的工业,五是企业所得收益要让所有农民受益。这些原则,对于当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仍然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三)发展农村商品和金融市场

费孝通认为专业化的生产是形成交易的前提条件,“哪里有专业化的生产,那里便需要交换。”在江村,“在消费品中,消费者生产的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农民生产的东西,很多不是生产者消费的。”这种生产结构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农村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必须有广泛的流通系统。”[2]204-206费孝通将江村的购买和销售分成内部和外部两种:内部购、销是在村庄社区范围内进行的,外部购、销是在村庄和外界进行的。除了生产者、消费者本身直接进行购、销之外,还有三种“中间人”在江村从事商品交易活动:小贩、零售店和航船。由于江村具有发达的水运系统,三种“中间人”中以航船最为重要,它既是消费者的购买人,又是生产者的销售人。费孝通对江村生产与市场的关系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认为市场强烈影响着生产,比如“土产生丝的价格低廉,刺激了技术改革。改革结果,土产生丝产量大大下降”,“村里开始养羊,这是因为市场有新的需要”。但是,“生产系统对市场情况的反映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有许多因素“延误乡村经济在供求方面的及时自动调整”。比如由于缺乏其他工作来吸收村里剩余的妇女劳动力,江村出现了生丝价格下降,但其产量反而增加的现象。因此,费孝通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商品市场,通过市场价格来调节生产与消费,达到一种均衡的局面。关于江村的金融市场,费孝通重点研究了它的四种融资方式:互助会、航船、高利贷和信贷合作社。“互助会是集体储蓄和借贷的机构,由若干会员组成,为时若干年。会员每年相聚数次,每次聚会时存一份款。各会员存的总数,由一个会员收集借用。每一个会员轮流收集使用存款。”这种融资方式主要是“为办婚事筹集资金,为偿还办丧事所欠的债务”,参加者也限于亲属之内。[2]224-225

航船主主要充当城镇米行和村民之间的信贷人,“航船主代表他的顾客向米行借米,并保证新米上市后归还。”由于有航船主担保,加之可以保证大米供应,因此利息低于高利贷,“如果借期两个月,每月利率约为15%。”[2]231高利贷主要是农民向城镇里有关系的富裕人借钱,“其利息根据借债人与债权人之间关系疏密而异”。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20%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求权,高利贷是非法的。因此,高利贷契约“必须用其他手段来实施而不是法律的力量。高利贷者雇佣他自己的收款人,在借债满期时迫使借债人还债。如果拒绝归还,收款人将使用暴力并拿走或任意损坏东西”[2]231-233。信贷合作社不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而是南京国民政府为稳定农村金融而采取的措施。它是农民用低利率从国家银行借钱的一种手段。但它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的管理水平和政府提供贷款的能力。由于政府对江村提供的资金极少且农民借款不还,信贷合作社“为数不大的拨款用完后”,“留下的只是一张写得满满的债单。”[2]234-235在研究了江村现有的融资方式及其优劣势之后,费孝通提出要振兴农村经济还必须大力发展和完善农村的金融市场,要让城市资金回流到农村,因为:“都市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太对不起乡村了。先夺去了他们收入来源的手工业,他们穷困了,更乘人之急,用高利贷去骗他们的土地,最后他们还剩些什么可以生活的呢?”[5]费孝通先生这种观点不仅在20世纪30年代是具有前瞻性的,就是在当今中国农村的建设过程中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三、费孝通乡村经济思想简评

法律博士论文范文8

(一)社会背景

价值多元化则意味着在物质和意识开放的社会发展中,人们追求事物的价值趋向多元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出现了一批富裕的社会群体,该群体对子女的教育有特殊的需要,或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接受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更优质的教育,或者是能够得到特别的照顾。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上大学”不再是普通人的梦想,人们在怀揣着上大学的愿望的同时,也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基本素质与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培养。而公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下,在满足家长的这个需求方面能力欠缺。政府公共财力的不足导致许多公办学校在维持生存方面出现了资金链的中断。人才的自由流动政策和教师追求价值的多元化使得这些学校的优秀教师纷纷涌入环境较好、待遇较高的民办幼儿园,再加上人性化、灵活性的办园政策,极大地满足了不同阶层人士的需求。这些都促使人们在选择教育价值方面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于是,多元化的民办园应运而生。在西方国家的历史发展中,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中也曾出现过文化、教育等社会独立结构。每个独立的结构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为了保障每个独立结构能够充分实现其价值,政府需要界定各个结构主体的职能,并创造条件促进各个主体实现其价值,以满足人民对价值的多元选择。“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明确了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意味着我国想通过建立和谐社会来解决政府与资本、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教育与民众之间的矛盾集中在“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等方面。这一时期,关于“和谐社会”和“社会公平”的研究较多。2004-2014年以“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期刊论文有131070篇,以“社会公平”为主题的期刊论文16671篇。民办幼儿教育作为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体现着社会的公平,因而,成为“和谐社会”和“社会公平”研究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教育背景

邓小平教育思想是民办幼儿教育迅速发展的指导思想。早在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教育事业绝不是教育部门的事,各级党委要认真地作为大事来抓,各行各业都要支持教育事业,兴办教育事业。”1992年他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再次重申“希望大家通力合作,为加快发展国家科技和教育事业多做实事”。在邓小平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我国开始改革学前教育投资体制,多渠道地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将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作为政府、社会、家庭、学前教育机构的共同责任。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为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市场经济的深化逐步波及到幼儿教育领域,体现在农村幼儿园成为幼儿教育发展的重心之一和幼儿教育的发展必须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两方面。随着社会中产阶级的出现与增加,教育消费主体对教育需求日趋多元化,国有企业幼儿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堪重负转制成为民办幼儿园,社区幼儿园作为房地产业日益发展的产物逐渐成为城市民办幼儿园发展的主流。同时,九五期间,我国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幼儿教育经费仅占教育经费总数的1.3%,这表明发展幼儿教育的主要资金来源于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这就意味着民办幼儿教育作为公办幼儿教育的补充,在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分量。为了进一步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对社会力量办学提出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设立、组织与活动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我国民办教育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10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纲要》的颁布明确了政府在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的职责、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与目标。2010年我国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的颁布,把发展学前教育提上有计划的发展日程。在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下民办幼儿教育以一种蓬勃的态势迅速发展。据我国教育事业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有民办幼儿园12.46万所,比上年增加9234万所;入园儿童865.62万人,比上年增加52.23万人;在园儿童1852.74万人,比上年增加158.54万人。研究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成为这一时期研究者较为关注的问题。2004-2014年以“学前教育发展”为主题的期刊论文有960篇。研究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必然要研究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

二、关于民办幼儿教育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民办幼儿园概念和类型的研究

关于民办幼儿园概念和类型的研究不多,没有太多的争议。郭宗礼认为民办幼儿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之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承办的、主要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和运行的幼儿园。罗英智根据民办园的办园主体、产权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将民办园分为5类:1)纯民办幼儿园,经费自筹,产权、经营权私有;2)单位、团体办幼儿园,经费自筹,产权私有,经营权归主办者或承包者;3)民办公助幼儿园,举办者为民间团体或公民个人举办,在教学、人事、招生等方面受到政府或主管教育部门扶助;4)国有民办幼儿园,所有权国有,经费自筹,经营权私有;5)股份制幼儿园,股东自筹经费,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幼儿园,股东一般不参与经营幼儿园,行政领导权归当地政府,业务指导权归教育部门。

(二)关于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与策略的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之后,民办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也出现了大量的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方面,陈静等研究者认为,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了民办幼儿教育在总体上呈现出阶梯形态;民办幼儿园由于经营分散、行业集中程度低、未形成规模经济和学习经济效应。有些研究者通过调研发现小规模民办园存在一村多园的布局不合理的现象,从而造成办学资源的分散与浪费,甚至园际之间展开恶性竞争的后果。在微观方面,民办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办园模式和民办园自身管理两个方面。吕桂珍在总结北京市民办园特色发展成就的基础上,列举了北京市民办园的发展模式,如集团发展模式、中外合作办园和办国际园模式,为地方省市民办园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在民办园自身管理方面,众多的研究者在对农村民办园和城市民办园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大量的一手资料,认为目前民办园在发展中主要存在诸如资金投入、办园设施、安全与卫生、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保育、收费和财务制度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研究者各抒己见,认为政府、社会和民办园在改变民办园生存状态方面应承担各自的责任。首先,政府应做好宣传、立法、规划、督导、资助、咨询6个方面的工作。其次,社会成立小规模民办园的行业协会,规范小规模民办园的收费标准,制定行业认可的评估制度对民办园进行评估、验收。再次,民办园应改善办园环境,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儿童活动质量。

(三)关于民办幼儿教师发展现状与策略的研究

研究者从生存状态和专业发展两个角度分析了民办教师的发展现状。首先,从生存状态来看,研究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由于社会地位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缺乏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较低,因而,民办教师处于职业倦怠和焦虑严重的困境中,从而出现了民办教师流动性较高的现象。其次,从民办教师的专业发展来看,研究者认为目前民办园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教师准入制度,民办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较低;在年龄方面呈现明显的年轻化趋势,学历以大专和中专为主;民办教师不能享有及时进行专业发展教育的权利。在改变现状的建议中,郭宗礼认为民办园可以采取包括严格教师的准入制度,切实提高民办园教师的待遇、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园教师的专业化培训措施来改变民办教师的发展现状。这一建议较具有普遍性。

三、对民办幼儿教育研究的反思

(一)民办幼儿教育研究的特点

1.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路线多样

研究者除了采用文献分析法分析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搜集相关的理论资料外,还采用了调查法、问卷法、观察法搜集实践资料。从而,使研究成果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依据。在研究路线方面,有的研究者采用从理论到实践的方法,先介绍相关的理论,再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阐述现有民办园生存的特点,最后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有的研究者遵从纯理论的路线,通过分析国外发展教育的经验,启示我国政府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应发挥的职能;有的研究者遵从由点到面的路线,以一个城市或乡村的民办教师发展现状为突破口,进而从宏观方面提出国家在促进民办教师专业发展中应尽的行政与法律职责。

2.研究内容集中,研究视角逐渐开阔

研究内容较多集中在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状态及改进策略方面。研究者最早将研究视角聚焦在农村、城乡民办园的教育状态方面,在提出改进建议时,也是较多地关注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近几年,有些研究者开始转变视角,从社会公平和教育公益性的角度研究我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下发展民办幼儿教育的意义,不仅研究民办园自身的发展状态,而且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分析同一区域公办园的发展经验,阐述民办园和民办教师在改进自身状态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有的研究者将视角转向国外,将外国政府、民众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的经验引进国内,提出促进我国民办幼儿教育发展水平的举措。

(二)民办幼儿教育研究存在的问题

1.研究的理论基础薄弱,缺乏本土化的研究

首先,已往的研究大都遵循一个既定模式,即阐述现有问题,简单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很少有研究者能够从教育学、社会学角度挖掘改进民办幼儿教育现状措施的理论根源。其次,关于民办幼儿教育的历史性研究也较少,这样就使现有的研究缺乏历史经验的借鉴,从而成为断点式研究。第三,关于国外民办教育的研究,也仅仅是停留在国外政府在发展幼儿教育中承担责任的经验介绍上。这些经验仅仅是当时某国教育、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的产物,与中国的教育、经济现状的可比性较低,其经验也就不具有可参考性。

2.比较性研究少,缺乏发展性研究

首先,目前的研究只是关注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很少有研究者从微观层面详细分析国外私立幼儿园的发展经验。仅有的几项研究也都是关于国外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政策和国外实施补偿性教育的法律、文件的介绍,对于国外私立幼儿园和教师自身发展、私立与公立幼儿园的互助发展、家长与幼儿园的互助发展方面的研究较少,与中国相关方面的比较研究则更少。其次,研究成果表明,大多数研究集中在农村、城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现状方面,所提建议也仅仅是针对改变现状而采取的措施,没有预测未来民办园的发展趋势,没有分析这些措施的可持续发展性。

3.研究成果分布不均,研究政策导向性凸显

2004年以来以“民办教育”为主题的论文有1091篇,其中核心期刊387篇,博士论文36篇,硕士论文719篇;以“民办幼儿教育”为主题的期刊论文有39篇,其中核心期刊有17篇,博士论文1篇,硕士论文22篇。相比“民办教育”,“民办幼儿教育”的研究成果数量甚少,而且多集中在2010年之后,2010年以后关于“民办幼儿教育”的期刊论文有21篇。这是因为,2004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教育界掀起了关于民办教育研究的热潮。尽管在法律中也提到了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但是,毕竟不是重点,因而没有引起研究者的过多兴趣。2010年我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在这两个文件中,国家把学前教育独立出来进行详细的阐述,激起了研究者的较大兴趣。可见,国家政策指导文件是研究者研究内容的风向标,直接关系研究成果的数量变化,出现了学术研究的跟风现象。这一现象必将影响学术研究方法和内容的创新,降低研究成果的质量。

四、未来民办幼儿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研究视野开阔,在比较中取长补短

首先,未来的研究者将更加关注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田野化研究。通过对某一地区、某一民办园的实地调研,分析、总结相似地区、同一水平民办园的发展特点,提升经验的理论水平,加以推广。挖掘问题的本质,以相关理论为基础,提出改进这一类民办园质量的措施,以提高研究的效度。其次,跨学科研究将逐步增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和经济的支持。未来的研究者在研究教育学问题时,将寻求相应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支撑。第三,研究者还可能选取国内外两个经济、教育发展水平相当的城市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将国外发展幼儿教育的经验创造性地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提出可操作性的发展策略。

(二)研究独立性增强,注重研究的学术性